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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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一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1)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不能支付情况等。
(2)重点说明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包括债权和债务的情况,并应说明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3)应说明申请破产的行为已得到有权机关如股东会的批准。
(4)写明提出申请的法律依据,即破产法第七条。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二
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女,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_)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
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在这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其次,这二案件的被执行人是鸭梨,而鸭梨及其夫艾小林在复议申请人处均无债权。复议申请人既无能力也无义务协助法院执行二案件。而原审法院却将这二案件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均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并采取了非正当的手段让复议申请人在20_年8月9日的送达回证上签字。仅从程序上说,原审法院在这二案件的诉讼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纵使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具有债权,原审法院也不应该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早在20_年8月14日,永兴矿业已将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变更为“平民”。因此,原审法院应该向当时作为永兴矿业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何为、苹果案件与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错误的。
首先,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并无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管理档案中,从来没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显示复议申请人在永兴矿业享有股份。
其次,复议申请人是从平民处收购永兴矿业的股份,而并不是从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处收购的。原审法院仅以复议申请人在调查笔录中认可的“该矿是以平民的'名义转让给明天的,全部转让款为800000元,明天已支付400000元,还有400000元于20_年12月31日付清”来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这一认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调查笔录中,仅能显示复议申请人从平民处收购永兴矿业的股份,至于该股份是否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以“平民”的名义在永兴矿业的,并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从法律事实上讲,复议申请人收购的永兴矿业股份即为平民所有,并非复议被申请人鸭梨所有。原审法院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具有债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过程中,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20_)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此致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二0xx年三月一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三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申请人为公民用)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被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四
姓名:刘x工作单位: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
名称:xx市x区人民政府地址:xx市x区xx路x号。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xx市x区政府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府〔20x〕x号《x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x年x月x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府〔20x〕x号《x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公告中获悉,该征收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故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认证。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征收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但被申请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并未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xxxxxxxxxx。
20xx年xx月x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五
申请撤销对被申请人人工费纠纷一案的起诉。
2.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人工费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后申请人追加两被申请人为被告。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当时都是被告单位的员工,其行使的是其职务行为,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该案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六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宣告被申请人破产,并以其财产清偿所欠申请人债务。
事实与理由:
自_____年始,被申请人先后从申请人处购买_____生产原料_____批,价值近__________万元,但因被申请人生产工艺落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滞稍等原因,被申请人一直未能给付申请人上述货款。_____年_____月,被申请人提出如果_____年底仍不能给付部分货款,即以其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偿债务,并向申请人提交了《固定资产明细表》。_____年_____月,被申请人再次表示无力还债。据了解,被申请人目前己长期停业,并拖欠其他债务近_____万元,而被申请人目前的资产仅为__________万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己呈连续状态。为避免国有资产继续流失,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1。
99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并申报债权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此致
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七
区人民法院:
经初步审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自年以来连续大年发生严重亏损,累计亏损百余万元。到年底止,该公司到期债务达万元,其全部财产(万元)已不能清偿债务(详见附件),且没有扭亏的希望。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该公司应予破产还债。
特此申请,请审查裁定。
经济委员会(盖章)。
xx年x月x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八
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已于____年__月__日被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
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_______尚欠该破产企业______款(写明款项性质)________元,且该债权已由______人民法院以()____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调解书或______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
破产清算组经调查,并与债务人________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____家,债权总额达_______元,而该债务人现有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第298条、第299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九
导语:破产申请书又叫破产申请文书,是指当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为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而向法院递交的文书。
申请人(债权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债务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xx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加工承揽关系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欠申请人 元及利息(自2011年 月2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值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诉讼费 元,被申请人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执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裁定:“经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因此,申请人作为债权人依法向贵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此致
xx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申请xx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此,特提出破产之申请。(写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等)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某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xxxxx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师。
请求事项:申请某市xxxx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04年3月31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279.81元,负债总额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某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2016年4月20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十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以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________人民法院(以下简称“________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________法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裁定受理________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经________市高级人民法院摇号确定________市________事务所为公司破产管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法院召集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请人向全体债权人汇报了________公司破产情况。债权人会议期间,申请人与债权人并未就破产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的工作、调查,现已查明:
2、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已经确认________公司的负债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________元;拖欠应缴纳的税款为:________元;已认定的到期普通债权为:________元。此外,原公司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正在审理中,数额尚未确定。申请人已分别支付________公司员工医保费、四险费、公积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查明:________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________元,确认的到期普通债权为________元;________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目的:依法对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申请人的职工、债务人以及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和理由:
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登记设立,系由---和---投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港币万元。投资总额港币万元,经营期限年。现有职工人。生产经营范围为。
最近一、两年来,由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申请人的技术和管理等竞争综合实力明显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持续严重亏损,无法筹集资金予以弥补。根据申请人财务资料反映:截至年日申请人应付货款元人民币。应付短期借款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借款万元人民币,大部分已设立担保)。其他应付款元人民币。帐面总负债元人民币。申请人现有资产帐面总额共计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存款元人民币(已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固定资产帐面合计117,141,963.11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帐面计元人民币(详见资产状况说明)。债务大于资产元,严重资不抵债。
自年月底以来正常生产经营无法维持,现在全部供应商停止供货,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
综上所述,因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现特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理债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被申请人(债务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加工承揽关系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欠申请人________元及利息(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至实际清偿值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诉讼费元,被申请人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执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法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裁定:“经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因此,申请人作为债权人依法向贵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此致
敬礼
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驳回破产的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目的':
请求决定__________贸易公司为破产人。
事实和理由:
一、债务人公司是以经营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主的贸易公司,创立于__________年。由于经营不善,迄今已负担有附表记载的_________________元债务,而本公司资产只有财产目录中记载的不动产_____________元,动产_________________元,商品__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已债务超过,不能清偿全部债务。
二、继续经营只能增加债务,经本公司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_贸易公司的同意,申请破产。
此致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贸易公司(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