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通用14篇)
合同是建立在信任和协商基础上的法律文书,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和责任。编写合同前应注意哪些关键问题?范文展示了一份合同的典型结构,可以指导我们起草合同时的思路和方法。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一
1、查验装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装修合同的承包方即装修公司,在签合同前先要确认装修公司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然后要确认装修公司的资质证书的等级。一级装修公司可以承担50万以下的装修工程,二级可以承担30万以下的装修公司,三级可以承担20万以下的装修工程。另外,装修合同中应当写明装修施工地点及面积。
3、写明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业主关心的装修价格也是在合同中必须写明的,而装修费用由可以分为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税金由业主承担,这是装修业特殊要求。这些钱要怎么付、何时付都是合同中要体现的。另外装修工期也要写在合同里,以免装修公司拖延工程,然装修变成烂尾工程。
4、详细写明有关材料供应的。
约定内容。装修材料是影响装修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装修合同中要写明哪些材料由装修公司提供,材料的规格、品牌等信息都要写明。
5、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应依法定标准。装修工程涉及到验收问题,而验收的具体标准决定了装修质量。因此合同中的质量和竣工验收标准条款必须符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另外,房型不同验收的标准也不一样。
6、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装修合同是维护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利益的,对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严格规定。对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约定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请求调解,或者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协投诉。若协商调解不成,可以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二
否则,在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的“注明”栏目内,装修公司会隐性标明:“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不细心的消费者往往会上当,到时候装修过程中难免争吵。
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另外要注意关于增减项目的霸王条款,如在减项时,许多装修公司在工程报价单的“注明”一栏会写道:“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消费者)变更后减少金额达到或超过合同的'10%,甲方(消费者)需对乙方(装修公司)补偿减少金额的15%”。隐含了这样一层意思:如果该工程消费者不装修了,如果工程总金额为2万元,消费者将赔偿3000元给装修公司。
“施工过程中,后期增加资金不能超过装修合同造价的百分之几,否则,多余的费用由装修公司承担。”等字样。
如合同中有“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的条款,一定要附加清楚:转包后,违约方是支付具体的违约金额还是消费者有权利终止合同等。
七、付款时间、分额、工期要明确。
现在装修公司通常沿用的支付时间及份额约定是:“第一次及第二次各支付装修总金额的40%%,第三次支付装修总金额的15%,第四次支付5%的尾款”,而支付时间相对列的较模糊,如第三次支付时间是:“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在装修过程中,有时木工、泥工是交叉作业,因此,时间界定就很困难。建议在和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以具体装修工程完工为时间界定,在支付金额上,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具体的分额,如支付30%装修首付款。总之要明确装修款项支付时间和具体支付金额都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一般装修工期为60天。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三
为什么会出现合同条款偏袒装修公司的现象有关专家认为,许多消费者可能一辈子只装修一次,不可能成为家装专家,他们不知道自己应参与家装合同的制定,事实上,装修公司也通常不让消费者参与家装合同的制定,这就导致装修公司独自制定家装合同时,能够罗列出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甚至出现为自身利益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
补充内容,此时,消费者就应当与装修公司协商填写其中的条款,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应坚决不予接受;对于条款不明确者,应将其写清楚,例如,装修完毕后,如果室内环境受到污染,责任由装修公司承担等。在新的装修合同中,有10个附件,每个附件中都有表格,消费者应和装修公司在协商的情况下进行详细、具体的填写,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此外,消费者还应向装修公司索要相应的施工图纸,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图纸上应标注准确的尺寸、图标和必要的文字说明。什么情况下可以在装修合同上签字家庭装修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服务工作,在没有完成全部装修工程前,消费者无法知道装修之后的质量、式样及效果。消费者惟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与装修公司对装修质量、式样、效果等进行约定,也就是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用合同来对装修工程进行约束。
但是很多消费者往往忽略装修合同的制定,当装修公司拟定好整修合同时,消费者只是随意看一下,感觉条款比较全面后便签字,结果,当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做出对消费者不利的事情时,消费者却无法依据合同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合同条款并不非常明确,即便有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由于消费者已经签字,表明消费者已经认可这些条款,相关的法律部门也无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装修合同中的条款是否详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四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了解装修合同签订流程,可以让我们在一开始就不至于处于被动的`位置。签订装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设计确认——预算提交——总价确认——质量——工期——付款——合同责任确认——签字生效。
1、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2、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此外,还应注意签定合同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权利义务不清。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5、监理概念模糊。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签订装修合同是装修开工前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很多消费者在面临签合同时,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但是在此建议消费者,签合同不能着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谈好设计和预算等后才签合同,以防止吃亏。
2、必须检查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提醒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大家不要以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实,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样也存在一些隐含的漏洞、陷阱,这些都可能让业主成为装修的“受害者”。下面我们就一一为大家罗列出装合同中隐含的5大陷阱及应对方法,各位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了。
1、工艺说明模糊不清。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以免到时就面积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就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说对某些材质进行偷换。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亲自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是否跟装修公司或工头谈妥的最后条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不给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如果业主不细心、不关心的话,劣质材料就这样偷偷进场了。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五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总的来说就是大家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的一切事物细节等事先做好清楚的打算并约定好,尽可能的降低合同双方的损失,大家一定要牢记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无论是找装修公司还是装修团队完成家庭装修任务,都有道必须走的'流程——签订家庭装修合同。家庭装修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应,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家庭装修合同都是有施工方拟定,作为普通业主如果没仔细看细节就签下名字,那么可能会损害个人的利益,导致很多装修项目没有按自己心目中的要求完成,但是对方又没有违反合同。因此在签订家庭装修合同的时候业主要能够多加注意。
家庭装修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1、头脑要清晰。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往往是业主头脑最为混乱的时候,好像将所有事情都集中在一块,业主很容易因头脑混乱而没看清楚合同里的内容。
2、检查装饰公司的合法性。装饰公司无证经营的有很多,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要请对方出示营业执照等必备的证件。
3、检查设计方案。一般在家庭装修合同签订前都会先设计好装修方案,对于装修设计方案内容、具体的工艺、材料、报价等都需要看清楚。
4、具体了解合同内容。对于家庭装修合同内容不了解,就很容易给自己造成隐患,应该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每一条内容做个理解。
5、签合同的时候双方都要在场。双方共同在场来签订合同,才能够防止对方给合同内容造成修改,影响到个人权益。
6、对合同的关键内容要仔细分析。不如价格、施工日期、工期、材料明细、有无特殊情况、支付方式、违约惩罚等。
7、委托他人签合约,应该要检查对方有无得到授权。如果对方没有得到他人的授权,那么签订的合约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提醒大家,授权应该要是装饰公司法人亲自授权,不能是公司经理或部门主管没有法人资质的人授权。
8、要能够对合同进行验证,即是将家庭装修合同拿到家装市场上的兼管部门进行认证,这样才能让它们对施工进行监督等,确保装饰公司按照合约内容完成装修工程,不搞花样。
家庭装修合同八大注意事项就是这些,希望每一位业主再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都要仔细的看清楚,避免什么都不了解就盲目下笔签名,日后可有得后悔。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六
据我们从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家庭装饰装修使用的正式合同为北京市工商局1999年9月1日颁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北京地区施工的家庭装修工程都必须统一使用此合同。
1、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2、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3、应让装饰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考察装饰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6、审核报价,看一看装饰公司执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7、询问装饰公司施工期间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
首先,我们看到的合同封面是北京市家装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下面要填写是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各是谁、资质等级及合同编号,最下面写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日期是1999年6月。现在家装工程统一发的是家装资质证书,您一定要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另外提醒您注意,合同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首页有使用说明,第一是此合同文本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是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第三是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合同第一页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您要将合同中的发包发(甲方)、承包方(乙方)写明,特别是承包方一栏,应写明装饰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工程设计人及施工队负责人,如果装饰公司属挂靠、承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一栏要填写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请该公司出示由被挂靠单位法人开具的“法人委托书”。
1、合同第一条是工程概况,首先是工程地点,一定要填写详细;其次是工程承包可采用三种方式,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采取何种方式完全由甲方决定。其次是工程期限,最后将合同总造价写清楚。
2、合同第二条写到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3、合同第三条是施工图纸。合同中规定了两种方式,第一是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4、合同第四条规定了甲方的工作,即您的施工地要具备施工的条件。
5、第五条规定了乙方应做的工作,即避免野蛮装修。
6、第六条是工程变更。
7、合同第七条是材料供应。第一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第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8、合同第八条硬性规定了工期延误的解决方法。
9、合同第九条是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照20xx年3月1日执行的《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0、合同第十条是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的填写是:第一阶段是即主要材料进场时验收;第二阶段是隐蔽工程结束后进行验收;第三阶段即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用户签字,结算完毕,进入保修去现场验收即可。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1、合同第十一条是几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一种是开工前先付60%,然后在工程进度过半后,将其余的40%缴付给该公司所属的家装交易市场合同认证处,再由市场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付给装饰公司。另一种是分三次付款,您可按开工前三日付60%、工程进度过半付35%、验收合格后付5%来安排。
12、合同第十二条是违约责任,其中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定要认真填写,出了问题,全靠它的约定赔偿您的损失。
13、合同第十三条是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您可以填向装饰公司所在的市场的管理部门申请解决,解决不了,可到所区消协或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调解,实在解决不了,可向当地(区或县)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14、合同第十四条是几项具体的规定,涉及到垃圾清理费、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验收后钥匙的保管及更换、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等等。
15、合同第十五条是附则,其中规定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七
1、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家装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家装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家装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家装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家装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6、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业主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9、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10、家装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11、家装合同中售后服务不能忽视。最突出的问题是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或以种种借口不给维修。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就应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以防备装修公司把风险全部留给消费者。
12、家装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成本。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成本。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
7.装修前竭力吹嘘,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问题。
8.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放弃原则,认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合理利润。
9.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量、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人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10.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详细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1.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2.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聘请装饰监理的想法,如果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3.不要依赖样板间,要以国家标准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4.签订合同的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5.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掌握主动。
16.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合法性。
17.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如果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意,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8.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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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八
签订。
是日常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发包方的切身利益。我们在装修之前,不仅需要了解居室装修知识,了解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问题,装修合同是很重要,在签订装修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本站为您一一解答。
第一、了解相关装修法律法规。
在装修之前,我们不需要了解全部的装修法规,但是基本的装修法律法规是需要我们知道的,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条凡是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到建筑主体或是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私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只有保证我们的施工属于合法装修,没有违反装修法规,那么我们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施工操作。
1)注意合同名和合同的内容是否一致。
有的企业会用合同的统一文本,这本来是好事,但是因为对合同的性质了解不够细致,容易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例如:本来是加工的承揽合同,却用了。
购销合同。
的文本,后期合同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多增添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单价。
有的企业在购销的合同之中,标注的是多类商品,但只在装修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是具体到每种商品的单价,如果合同后期履行发生争议,就很难确定履行部分商品的价格。
3)在签订装修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是规定了一方违约,另一方则可以向其追违约金和赔偿金等,但是如果装修里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双方当时放弃了违约金权利,不会授予支持。所以对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在装修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好,这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确定赔偿的金额。
4)确定管辖法院。
现在很多案件中,经常在诉讼管辖区域耗费了时间和精力。如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我们可以在装修合同签订时明确出管辖法院。因为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双方一般都会比较友好,也比较容易达成一致的意见,但事先在装修合同中确定了管辖法院,那就不必为以后争管辖法院而争斗的你死我活了。
以上的所有相关信息都是为了保证我们自己的权益,虽然这些都是小细节,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注意的,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九
设计师收费都是按面积计算的,方式可以分以下几种: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目前市场上,通常按使用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得比较多,这样的收费方式对于那些得房率低的装修者而言,比较合理些。装修者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应该针对这一项注明一下,因为这几个计算方式,看似只差几个字,但如果计算起设计费用来,可能会相差上千元。
设计费支出的时间和金额
在合同中,装修者应该和设计师约定好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设计费用是分四次支付的。第一笔设计费用在签订合同后,测量房子前就要支付了,一般是设计总价的20-25%或者是1000元左右的预付款。第二笔费用在初步的方案确定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50%。
第三笔费用在设计阶段图纸确认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20%。最后,在确认完全套设计图纸后,装修者要将剩余的设计费用都付清。
出示效果图的制作费用
有些不正规的里,会针对居室的效果图另外要求,如果装修者想让设计师出效果图,必须以一张几百元的费用来支付,这主要是因为设计师的收费已经较低了,如果再送效果图,设计师的整个成本就高了。其实,通常在设计总价利润还不错的情况下,设计师都会根据设计构思送业主1—2张的主要区域的效果图。装修者应该在签订合同前和设计师协商好,然后再签字。
设计平面图纸的具体内容
在合同中,要注明设计师所制作的图纸内容。因为,有些设计合同在图纸的要求上比较模糊。一般一套完整的图纸有原始测量图、墙体改建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电气施工图、水管走向图、现场制作家具尺寸图、立面图、以及各个接点图剖面图等。如果不在合同里面注释仔细,很容易让一些设计师有了偷工减料的机会,图纸不全就会影响到今后的施工质量。
制作图纸的期限规定
当设计师测量房子后,就要做初步的设计方案,确认完初步的设计方案后,就要制作第二阶段的设计图纸,最后就是制作全套的设计图纸以及主要装饰材料的清单。在这3个阶段中,装修者和设计师要商量确定一个提交图纸的期限,通常公寓房的图纸制作大致在7天左右,别墅等大面积的住宅,期限的要求可以适当延长些。有了期限的要求,对设计师就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装修者保障自己利益的依据。
设计师提供服务的内容规定
设计师的服务从开始设计——施工——家具软装,直到业主入住前都要有的。通常情况下,开工前设计师要做设计交底工作一次,施工阶段,设计师应该保证有两至三次的现场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是一次。但是,有时设计费的多少决定了设计师服务的项目,因此装修者如果要确保自己利益,就必须在合同中注明相关服务内容的要求。
一、关于合同文件
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自然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介绍下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还有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是为了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这就在而在合同当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现在很多的家装合同对于合同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都不太重视,尽管合同里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大多比较粗浅,主要反映在对于材料的品牌、采购的时间期限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装修合同当中一般容易忽视的一些文件尽量不要遗漏。
二、关于设计图纸
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避免开工以后再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三、关于工程预算
家庭装修的工程预算,目前正规装饰公司交给消费者的一般是比较完整的。一份根据目前使用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表格做出来的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项目、数量、单价、参考材料等等在内的关键项目基本上不会有什么缺陷。
但是,有的消费者反映,沈阳装修设计觉得做工程结算的时候,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时常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要的原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的时候,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的时候,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在这里建议您,尽量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给您一个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
四、避免做不到的条款
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
因此,市场在进行合同认证时对这一要求一般不予支持。所以建议您,签合同的时候不要考虑那些在目前市场现实之下达不到的要求。因为即使这样做了,装饰公司为了签合同也同意了,今后还是少不了麻烦。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
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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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十一
半包装修是让装修公司负责购买辅材。
但是有些辅材的界限比较模糊,如果不与装修公司提前确认好哪些材料由他们购买,那么到正式装修时不仅会出现材料短缺、工期延误的情况,双方之间还会产生纠纷。
所以在半包装修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写明需要装修公司购买的辅材。
另外,材料的质量一定要有保证,装修半包合同中要注明材料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注意半包装修合同,避免对方违约
半包装修合同中不仅应该将施工期限精确到日,还应该写明一共是多少天的工期。
在装修中有时候会发生工期延误的'情况,所以大家在合同要注明装修工程延误的责任,包括由发包方导致的延误与由承包方导致的延误。
因为装修半包合同应该秉持公平公正,所以不论哪一方违反了合同都应该负责。
在家庭装修中装修费用并不是一次性付清的,所以在半包装修合同中我们要清清楚楚地些明白完成哪一个工种付款多少钱。
当然付款是以施工合格为前提的,因此“材料与工艺都验收合格后在付款”这一项应该写在装修半包合同里。
当所有施工都已完成且验收合格之后我们就应该在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内付清余款。
半包装修合同一定要详细
在装修中通常会有监理人来监督工程的质量。
一般来说监理人是独立于施工队的,但若是施工队提出由他们提供监理人的话大家应该再与施工队签订一份监理人的合同。
这四大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大家都记住了吗?其实我们在签装修半包合同时要注意的远不止这些,这几类只是比较重要的而已。
对了,在签合同时大家要看一下像施工图纸什么的有没有一起带来,只有所以的文件齐全才可以签合同哦!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十二
新房。
注意事项对于每一个要装修的人来说都很重要,装修是一件很复杂的工程,里面包含了大大小小数十个项目。很多装修公司仗着业主不懂装修,在装修合同里面乱做文章,到最后本来是保障业主权益的新房装修合同反而成了圈钱的陷阱,下面我们就来仔细介绍一下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看看哪些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吧。
一、流程。
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第一个要关注的就是签订的程序,搞清楚了程序才不会被装修公司牵着鼻子走,从一开始就掌握装修的主动权。常见的新房装修合同流程是,第一步清楚自己想把家打造成什么效果,并且跟设计师进行讨论;第二步确定讨论结果,设计师确定设计方案;第三步装修公司给出装修预算;第四步业主要对装修总价进行确认;第五步业主和装修公司商讨具体的施工期限;第六步就是确定预付款具体金额;第七步是双方要对合同责任进行确认;第八步就是签订装修合同。以上八步只是一个大概的流程,不同的公司可能会有些出入。
二、权利义务要明确。
签合同关键的就是要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这点在装修合同中同样重要,所以这也是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最关键的一点。业主在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之前要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说明,例如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问题是谁负责,施工人员出现问题是谁负责等等,为了避免延误施工进度,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之中具体的写明,这是避免出现装修纠纷的重要措施。
三、文件不齐。
文件是否齐全也是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要关注的一点。对于很多装修小白来说根本不清楚装修合同具体该包含哪些材料,有些装修公司也跟着糊弄,不把文件都备齐。其实装修中的工程预算书、设计图、施工图等都应该是合同内的文件,这些往往都被装修公司给省去了,这种做法会给日后的施工带来很多隐患。小编建议广大业主一定要把所有材料都保存好,尤其是发票单据,这些都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工具。
四、主体要清晰。
一份正规的合同中是应该包含甲乙两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合同中属于装修公司填的项目必须要添清楚,然后进行核实,有些资质不全的装修公司会在填合同的时候直接盖一个公章了事,还有的公司名称和公章名称不符,这些都是不正确的,要特别注意。
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我们就先介绍到这里,装修合同中的款项很多,为了避免上当,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把心里的疑虑先问清楚,千万不能马大哈哦,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十三
签订的'合同文本应该是由工商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联合制定、备案的示范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包括正本和附件,要求完整、齐全。基础文件资料如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表等必须事先完成。对双方达成的约定内容要询问、审核清楚后再落笔。对补充条款应该明确的事项一定要阐述清楚。
对消费者来说,补充条款往往是最关键的部分。装修合同补充条款应该明确的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委托的方式。委托的方式一般有全包、半包和清包这三种方式。全包是指工程所需的材料全部委托装修公司承办。半包是指部分材料由装潢公司承担,其余部分由装修业主自己提供,施工由装修公司承担。清包是指装修公司承担工程的施工,材料全部由业主提供,即通常所说的包工不包料。这三种委托方式对装修公司和业主来说,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材料出现质量问题,谁提供材料谁负责的原则。
合同履行方式。一般有开口和闭口两种方式。开口方式是指双方约定根据设计图纸编造工程预算,然后报价,双方确认后签约履行,在履约后期按实做实算进行结算。应按原工程设计图纸和预算的内容,对装修中所进行的施工项目、材料、人工等双方认可的凭证进行必要的确认后,再最后结算。闭口方式是指双方根据设计图纸和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核价,双方确认后签约履行。除非在装修过程中对原设计的施工内容和预算内容有变动或项目有增减的情况发生,双方就按原编制的工程预算约定进行结算。
这两种履约方式各有利弊。开口合同对双方来说自由度更大,而闭口合同则小一些,但约定的精确度也要高一些。对消费者来说,签了闭口合同不等于不可改变,通常来说,装修过程中变动的情况肯定会发生,如果确实需要变动装修项目、材料等,只要及时办理手续就可以避免矛盾的发生。
签约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篇十四
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3、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4、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
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5、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
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
知识拓展:
(一)订金和定金的差别。
1、定金。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2、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