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物流加盟合同(通用15篇)
合同可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减少交易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起草是一项具有一定难度的工作,可以借鉴这些范文来提升写作效果。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信、有偿、公正、规范的原则,本着互利互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甲方授权乙方为郑州至宁晋经营权盗人,特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在成都的卸货点、仓储等相关业务;(2)甲方应当保证货物接收后至运输前的安全,避免合理货损外的其他危险事故发生;(3)甲方在乙方提供担保额的费用时就及时保管并配合货物装送,乙方超过担保额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装送货物,对货物行使留置权;(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加盟资格;(5)甲方帮助乙方发放代收货款;(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业务及财务检查。
第二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统一使用甲方提供的业务单证、统计报表;(4)保证货物能准时、安全地运达对接仓储地点卸货;(5)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含门面押金、货物安全责任押金、管理责任押金)合同期满退还乙方;(6)乙方可定期向甲方申请相关的市场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1)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维护维护公司形象及名誉,不得从事不正当经营,不得损害客户利益。在合约期内,如果乙方与客户有任何经济纠纷,乙方都必须负责处理。如有对违反国家规定,合同约定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当及时处理返货问题,甲方有协助义务;(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获悉对方的任何商业机密时,有义务为对方保密,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依法索赔。
第四条加盟管理费的收取和利益分配。(1)甲方每凭乙方发送货物的交接清单及整车运单,统计乙方营收;(2)利润五五分成,双方开支各自负责。(3)结算实行一票一处,乙方必须七日一结算甲方的代收货款,代收货款累计不得超过押金;每月5日之前结算清楚上月利益。
第五条合同期限:甲方授权乙方为班线权益人,时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时若乙方无重大过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事项: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合同定金,该定金在合同成立后将折算入保证金中,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有意续约,应于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内与甲方协商续约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作充分理解并认可,同意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充分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为合同之补充我,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二
为保障________________(甲方)各加盟连锁经营成员(乙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乙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具有多边合同法律效力,甲方与所有连锁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甲、乙双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该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1.中国城际物流网由甲方出资创办,是集物流、计算机、电子商务、通信、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一体,向全国物流行业提供公共信息、办公、商务、交流服务的平台,在国内具有领先的地位。
2.连锁加盟目的是整合全国各地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及市场资源,建立全国最大的物流公共办公平台,让全国各地的企业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数据共用、业务协作、交流洽谈、商务合作,最终实现赢利目的。
3.中国城际物流网目标是在全体连锁加盟商的精诚合作下,共同打造一个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全国最大、最好的一站式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4.连锁加盟商保证建立合法有效的实体资格,与其它连锁加盟商一起,共同推动中国城际物流网的良好发展。
5.乙方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构成合营关系。
二、甲方提供乙方获利的项目。
1.发展甲方网站收费会员。
2.代理甲方协议期内后续推出的新产品以及网站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
3.详细利益分配方式见《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网站品牌、商标、域名、平台、软件的所有权。
2.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除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以外所有信息的所有权。
3.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的管理及无偿使用权。
4.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获利项目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5.拥有甲方制定的合同、协议、章程或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6.拥有向乙方提供的免费的产品演示帐号所有权和分配权。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
2.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业务、产品的策划与实施。
4.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产品及服务的全国性广告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5.在已有加盟商的城市,甲方不发展会员,相关工作由连锁加盟商负责,如有乙方负责地区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甲方应将其转给乙方;在无连锁加盟商的城市暂时由甲方负责会员发展工作,有连锁加盟商一个月至半年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退出,发展会员工作由连锁加盟商全面负责。
6.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培训及相关的宣传和培训资料,帮助乙方提高市场拓展能力。
7.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演示帐号。
8.继续研发优质的物流软件、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项目,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
9.对全国各地的市场进行考核、协调、管理,保证各地加盟商合理有序开发市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vi、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需向甲方支付三年的代理加盟费、不增设平台使用费、保证金、培训费、培训资料等费用费。
3.享有区域内独家代理权。
4.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并对其进行自主管理,但需甲方留档备案。
5.获得甲方提供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6.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演示帐号。
7.拥有其向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上传信息的所有权。
8.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应宣传方案、资料及用品。
9.优先获得甲方不断推出的新产品及服务的代理权。
10.代理内容:代理销售中国城际物流网会员服务。
11.代理区域:
12.代理期限:三年。
(二)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
2.自觉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及产品的品牌和形象,自己不滥用并有义务及时报告和制止他人滥用及盗用甲方品牌的侵权行为。
3.协助甲方做好市场宣传、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
4.负责代理地区广告宣传和业务开展,要求迅速占领市场,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5.乙方在积极宣传和推广代理业务的同时,应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每个月投诉事件少于10次,并及时给予相应解决,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6.乙方代理城市(地级市及地级市以上城市)每日发布公路货源、车源信息不得少于100条,并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城市的代理资格,甲方有权更换连锁加盟商。
7.乙方负责将现有物流信息网及会员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上传或转移到甲方平台,且不能提供给其它任何一家与甲方有直接、间接或潜在竞争的企业,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8.保证本地区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如有违法信息,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且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9.甲方产品及服务在市场未饱和的情况下,乙方需积极主动发展代理地区会员,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10.乙方所代理的各种产品及服务价格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调价,否则,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扰乱市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1.乙方不得到非代理地区开展业务,否则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给予处罚。
12.乙方应全力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服务,每日早8:00准时提供服务,晚21:00之前不得停止服务,如果乙方不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应服务,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3.乙方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甲方拥有的标志、名称、商标等,不得用于其它业务内容和经营目的,否则将视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并负赔偿责任。
14.乙方对中国城际物流网信息使用权,仅限于乙方开展所代理的业务使用,如作其它用途,须经甲方许可,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并终止本合同。
15.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独立承担,且甲方自动解除代理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16.乙方不得从事除代理甲方业务以外的任何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不得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资格,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中国城际物流网产品、服务或会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甲方内部材料、客户名单等,都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乙方的保密义务在不能缔约或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8.乙方不得泄漏、借用或转卖甲方为乙方开展业务而开设的各种用户账号,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负责当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新闻采集,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传给甲方。
20.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否则视为侵权。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通知,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7天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视情况终止本合同。
2.乙方如违反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是指诸如光缆出现故障,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3.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短时间中断服务,不属于甲方违约。
4.如因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本网访问速度减慢或中断,不属于甲方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终止。
(一)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连锁加盟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本合同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6.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终止。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地在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该裁决约束,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九、附则。
1.乙方保证自身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行为,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带来任何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对于乙方与其下级代理之间发生的纠纷、争议、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该下级代理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此纠纷或争议,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应以附件的形式表现,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执行,到期后双方可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5.本合同所载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6.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8.《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三
甲、 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信、有偿、公正、规范的原则,本着互利互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甲方授权乙方为郑州至宁晋经营权盗人,特此签订本合同。
(1)甲方提供在成都的卸货点、仓储等相关业务;
(2)甲方应当保证货物接收后至运输前的安全,避免合理货损外的其他危险事故发生;
(5)甲方帮助乙方发放代收货款;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业务及财务检查。
(1) 乙方应当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统一使用甲方提供的业务单证、统计报表;
(4)保证货物能准时、安全地运达对接仓储地点卸货;
(6)乙方可定期向甲方申请相关的市场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获悉对方的任何商业机密时,有义务为对方保密,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依法索赔。
(1)甲方每凭乙方发送货物的交接清单及整车运单,统计乙方营收;
(2)利润五五分成,双方开支各自负责。
(3)结算实行一票一处,乙方必须七日一结算甲方的代收货款,代收货款累计不得超过押金;每月5日之前结算清楚上月利益。
甲方授权乙方为班线权益人,时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时若乙方无重大过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实力条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 _________市(地区) _______ 县(区)_______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少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支持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
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支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大限度支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很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支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少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少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少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
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各省市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很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五
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物流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协议。
3、、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协议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加盟条件。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特别说明:遗失罚款1000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种加盟方式加盟。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元/年。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协议,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
加盟方式(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物流公司网络的;。
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票(以客户签收计数)。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
(6)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
七、争议的解决。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六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物流网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紫蓬镇唯一指定代理点,代理范围为紫蓬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区域和私自转让经营权。
二、本协议期限唯壹年,自月日至月日止,协议续签须提前一个月,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三、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代理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元,窗口开通费元。(风险保证金协议期满可退回,窗口开通费不退)。
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私自代理其他物流公司业务,甲方有权收回其经营权并罚乙方违约金元。
五、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并保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刘、乙方按照甲方制订的经营模式统一经营物流业务,对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律业务,同时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乙方不得收递国家邮政法明令禁止邮寄物品:如爆炸物、仿真武器、刀具、毒品、农药等。
八、乙方收件如(1)遇到发件途中物品短缺或丢失。乙方需积极和客户协商和赔偿。其结果可向甲方报告,后期赔偿将按甲方所在公司制度结果核定,如乙方不积极或没协商好导致客户投诉所有产生罚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收件过程中需做到100%验视。如不验视造成违禁品如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派件延误、快件遗失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韵达快运乙方:。
签约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保障中国城际物流网(甲方)各加盟连锁经营成员(乙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实现互利共赢,根据《民法典》等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乙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具有多边民法典律效力,甲方与所有连锁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甲、乙双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该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1.中国城际物流网由甲方出资创办,是集物流、计算机、电子商务、通信、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一体,向全国物流行业提供公共信息、办公、商务、交流服务的平台,在国内具有领先的地位。
2.连锁加盟目的是整合全国各地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及市场资源,建立全国最大的物流公共办公平台,让全国各地的企业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数据共用、业务协作、交流洽谈、商务合作,最终实现赢利目的。
3.中国城际物流网目标是在全体连锁加盟商的精诚合作下,共同打造一个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全国最大、最好的一站式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4.连锁加盟商保证建立合法有效的实体资格,与其它连锁加盟商一起,共同推动中国城际物流网的良好发展。
5.乙方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构成合营关系。
二、甲方提供乙方获利的项目。
1.发展甲方网站收费会员。
2.代理甲方协议期内后续推出的新产品以及网站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
3.详细利益分配方式见《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网站品牌、商标、域名、平台、软件的所有权。
2.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除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以外所有信息的所有权。
3.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的管理及无偿使用权。
4.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获利项目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5.拥有甲方制定的合同、协议、章程或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6.拥有向乙方提供的免费的产品演示帐号所有权和分配权。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
2.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业务、产品的策划与实施。
4.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产品及服务的全国性广告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5.在已有加盟商的城市,甲方不发展会员,相关工作由连锁加盟商负责,如有乙方负责地区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甲方应将其转给乙方;在无连锁加盟商的城市暂时由甲方负责会员发展工作,有连锁加盟商一个月至半年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退出,发展会员工作由连锁加盟商全面负责。
6.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培训及相关的宣传和培训资料,帮助乙方提高市场拓展能力。
7.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演示帐号。
8.继续研发优质的物流软件、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项目,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
9.对全国各地的市场进行考核、协调、管理,保证各地加盟商合理有序开发市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vi、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需向甲方支付三年的代理加盟费、不增设平台使用费、保证金、培训费、培训资料等费用费。
3.享有区域内独家代理权。
4.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并对其进行自主管理,但需甲方留档备案。
5.获得甲方提供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6.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演示帐号。
7.拥有其向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上传信息的所有权。
8.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应宣传方案、资料及用品。
9.优先获得甲方不断推出的新产品及服务的代理权。
10.代理内容:代理销售中国城际物流网会员服务。
11.代理区域:
12.代理期限:三年。
(二)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
2.自觉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及产品的品牌和形象,自己不滥用并有义务及时报告和制止他人滥用及盗用甲方品牌的侵权行为。
3.协助甲方做好市场宣传、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
4.负责代理地区广告宣传和业务开展,要求迅速占领市场,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5.乙方在积极宣传和推广代理业务的同时,应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每个月投诉事件少于10次,并及时给予相应解决,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6.乙方代理城市(地级市及地级市以上城市)每日发布公路货源、车源信息不得少于100条,并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城市的代理资格,甲方有权更换连锁加盟商。
7.乙方负责将现有物流信息网及会员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上传或转移到甲方平台,且不能提供给其它任何一家与甲方有直接、间接或潜在竞争的企业,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8.保证本地区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如有违法信息,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且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9.甲方产品及服务在市场未饱和的情况下,乙方需积极主动发展代理地区会员,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10.乙方所代理的各种产品及服务价格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调价,否则,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扰乱市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1.乙方不得到非代理地区开展业务,否则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给予处罚。
12.乙方应全力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服务,每日早8:00准时提供服务,晚21:00之前不得停止服务,如果乙方不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应服务,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3.乙方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甲方拥有的标志、名称、商标等,不得用于其它业务内容和经营目的,否则将视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并负赔偿责任。
14.乙方对中国城际物流网信息使用权,仅限于乙方开展所代理的业务使用,如作其它用途,须经甲方许可,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并终止本合同。
15.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独立承担,且甲方自动解除代理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16.乙方不得从事除代理甲方业务以外的任何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不得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资格,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中国城际物流网产品、服务或会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甲方内部材料、客户名单等,都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乙方的保密义务在不能缔约或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8.乙方不得泄漏、借用或转卖甲方为乙方开展业务而开设的各种用户账号,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负责当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新闻采集,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传给甲方。
20.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否则视为侵权。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通知,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7天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视情况终止本合同。
2.乙方如违反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是指诸如光缆出现故障,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3.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短时间中断服务,不属于甲方违约。
4.如因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本网访问速度减慢或中断,不属于甲方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终止。
(一)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连锁加盟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本合同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6.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终止。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地在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该裁决约束,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九、附则。
1.乙方保证自身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行为,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带来任何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对于乙方与其下级代理之间发生的纠纷、争议、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该下级代理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此纠纷或争议,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应以附件的形式表现,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月日起执行,到期后双方可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5.本合同所载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6.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8.《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八
1.1甲 方:(总部)。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 公司(总部)。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协议。在签订本协议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协议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协议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为维护《.f公约》的纯洁性和.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协议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f公约》和《赛弗物流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协议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协议。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物流、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物流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1若乙方违反本公约及协议各附件条款,参照(赛弗物流网络管理章程)等相关文件,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________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协议。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
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____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物流,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
第四个月,各站点将。
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 结算标准。
7.1青岛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
7.
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物流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协议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____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____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____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元标准赔偿(即.f品牌标识协议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
第二天补齐。并通过.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协议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9.8本协议经签字后,不得转让、转卖或交他人托管。一旦发现,甲方为维护.f品牌和所有加盟公司的权益,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协议经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若乙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转让股权,须经甲方认同后方可继受协议。甲方应对乙方变换新人的情况和素质以及从业资历进行评估。对于不适应网络继续合作者,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但并不应因此视其为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 关于本协议。
10.1本协议经签字、盖章成立后,协议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存档备用。甲方还另要给予乙方授权《品牌使用授权证》一份,以及全部协议附件文本。
10.2乙方不得将甲方管理的一切文件、资料和各项管理和发展等商业秘密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违者,亦追究法律责任。
10.3乙方必须保证将当天押车记录交所辖地分拨中心。违者,甲方将不承担由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保留其单方解约的权利。
10.4乙方使用的面单、封套、总包条码等规定物料,必须是.f有价发放的统一物料。其价格规定,请参见本协议有关规定或者咨询.f总部物料销售专职人员。
10.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前,双方已签定过的协议、协议、意向书(双方同意的不注明所签日期的文件),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本协议中,除权利义务外有关速递业的未尽事宜,仍应参照.f总部新颁布的通知精神执行。
10.6本协议与甲方.f网络内颁发的各种相关文件,也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同时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九
1.由甲方担保“xxxxxx物流”品牌的拥有人“上海xxxxxx物流有。
限公司”申请开通xxxxxx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分分司使其成为“xxxxxx物流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市()县区()的特许营业单位,乙方作为承包区网点在“xxxxxx物流”网络中运行。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物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协议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协议期限为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4.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0.00元,分分司管理费1000元1年,合计所有费用人民币21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xxxxxx物流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xxxxxx物流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xxxxxx物流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物流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物流,(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xxxxxx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xxxxxx物流”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xxxxxx物流”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xxxxxx物流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11.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原来向甲方支付的服务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结算;甲方认为受让方经营风险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让方追加风险保证金,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协议双方亦不会因本协议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协议的履行。
14.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款条。
3.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不能满足xxxxxx物流网络对该特许经营区域的服务需求的;不服从网络管理,内部管理不善严重损害网络体系的;跨区域经营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协议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协议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xxxxxx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法人式代表;(签章)(签章)地址;电话;年月日。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十
a、遵守国家法律
b、遵守甲方及总公司(______物流)各项公司内部规定
c、遵守国家有关物流行业法律法规。
d、甲方同意乙方以承包的方式自负盈亏经营,甲方对乙方有管理,监督与合理处罚的权力和责任。
a、甲方将提供给乙方相应的发展区域具体如下:,乙方经营过程中如果投诉,延误,遗失超出总公司标准,甲方在责令15天内未按期改正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经营权。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转让或分割乙方所承包区域。
b、甲方应及时传达公布公司各顼相关业务信息。
c、甲方应及时将进口件通过物流等方式运达乙方的城市,准时将出口件按时转运到相应的其他中转中心(航空公司航班延误除外)。
d、甲方将向乙方提供______物流的相关业务指导。
e、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公司交接进出口快件,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对口人员。
f、乙方应按时完成承包区域内的取件与派件工作,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协议费用。
h、乙方只能在申请承包所批准的行政区域内发展业务,严禁跨区经营,一经发现核实将处以最低每票1000元罚款。乙方应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努力达到物流行业精英标准。
i、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元,本项费用仅作为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完成总公司各项工作规定而导致罚款不能及时上交时使用,如甲乙双方协议期满,则本费用应全额免息退还乙方,退款时应凭甲方开据的收据为准。
j、乙方充分认识到服务行业中企业形象的重要性,因此,乙方必须按总公司的要求每个业务员将配臵工衣,手持终端,工作证等一些硬件设施。
k、乙方将无条件的做好______物流的门头广告及车身广告。
m、乙方从加盟______物流起不得经营其它物流品牌。如乙方隐瞒甲方经营其它物流品牌甲方将无条件收回乙方所经营区域,并不予退押金。
n、在加盟期间内,乙方应当努力经营,尽力扩展______物流的业务,提升______物流的声誉。若乙方因服务品质原因被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后仍不整顿改正,严重影响甲方名誉和服务品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加盟关系,从甲方送达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加盟协议。
p、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各项管理文件中制定和颁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收费制度,结算制度,品牌管理制度,资讯管理制定和作业规范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违反制度和奖惩条例对乙方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加盟协议。
q、培训,乙方在正式开始从事______物流服务之前,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的内容由甲方编制,并安排专人集中授课,所有的培训资料由甲方编制汇集,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对甲方的课程设臵提出建议和意见。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合理的培训要求。
r、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加盟费 元。
s、______下来的派件必须当天早上8:30取走,晚上8点钟回单签收,否则按总公司罚款条例处罚。
a、甲方未能及时将进口件运达指定地点而导致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未能将准时到达的进口件派送完毕而导致的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处罚按照总公司以及相应的项目客户的标准执行。
b、乙方未能准时将出口件运达指定地点(指______转运中心,以扫描时间为准)而导致的延误由乙方承担。
c、甲乙方有责任必须将每班次进出口件交接清楚,数据将以扫描为准,乙方应每日按时将签收单录入系统,乙方须保证在甲方物流系统中的运费帐户和代收货款帐户余款充足,如欠费则停止收件,并处以相应的滞纳金。
d、在遗失件,超区件,损坏件等问题件均按照总公司规定执行。
e、在加盟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前2个月结算期平均的代收货款的总金额及准时支付结算款得情况调整(调高或调低)保证金的金额。调整后的保证金,甲方以电子邮件通知,即发生效力。乙方应在接到调高保证金通知3日内将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接到调低保证金通知后,甲方应在该通知后的下一个结算期返还。延迟5个工作日支付,双方有权(1)按照相关规定对对方处罚罚金(2)单方面终止协议。
f、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一个周期工作,乙方将完全补偿甲方所提的各项优惠扶持费用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执行。
a、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协议周期满后如经营正常本协议自动续约,如因其他原因必须解除,则须提前90日通知对方,在交接时间段内,双方同样须共同遵守本协议,如因未遵守约定而导致对方损失,该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b、甲乙双方如正常解除合约,在公告暂停日后的7个工作日将无条件的完成甲方给予的派件,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时效完成。
c、甲乙双方如正常解除合约,甲方应在解除合约当日起的90日至100日期间退回押金给乙方。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快递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快递服务经营活动。
3、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十二
由_________物流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一、运单。
_____物流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际,或实际保价措施。
4.发运人承认_____物流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运人及其委托找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物流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物流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_____%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_____物流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_____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
_____物流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协议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物流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_、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_____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物流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物流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最高人民币_____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金额赔偿。
3.最高报价额限贰万元人民币。
4.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_____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物流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十三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共同为国家软件事业贡献力量,依照《xxx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订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内容。
3、合同签署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转交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的所有源代码;。
5、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是基于开源jeecg平台做的开发,关于jeecg平台的源码乙方不提供说明和服务。
第二条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保证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十四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合作方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经营的货品提供仓储、分拣加工、物流配送服务。主要包括:
(1)货品仓储服务(货品入库、出库、整理、盘点等);。
(2)货品分拣(订单管理、货品盘点、二次包装、在库货品信息反馈等);
(3)货品配送(全国所有客户物流配送);
(4)上门取货(深圳区域上门取货);
(5)其他经双方商定的服务。
2、委托货品。
甲方经营的所有品种的货品。
3、配送中心地址:xxxxxxxxx。
1、仓储设施。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品仓库、存储货架、装卸工具等相关设施。
2、货品出、入库验收内容、标准、方法及时限。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货品资料在货品进行验收入库。
(2)乙方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与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不符、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渗漏、外包装破损、包装标识模糊不清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确认和处理意见后,方可入库。
(3)乙方须在甲方货品到达乙方仓库当日验收入库完毕。
(4)乙方按照“先入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按批号出库。
(5)仓储管理的具体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库存货品管理。
(1)货品养护: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标准对甲方库存货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并随时接受甲方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货品盘点:乙方对甲方委托存储的货品每月盘点一次,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库存货品的检查和盘点(每月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个sku的抽盘)。甲方每半年对库存货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4、货品分拣办法。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销售订单打印货品出库单据,按货品批号进行货品分拣,做到当日销售订单(周一至周五需在15:30前交至乙方,周六、周日需在15:00---15:30之间交至乙方,延迟视为次日订单)当日处理完毕,并于甲方核对确认。如出现特殊情况(因调货无法及时打包发货等)应当日通知甲方,并次日及时处理。
5、货品耗损标准。
(1)甲方给予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的合理货品损耗标准额度为:库存额的千分之分之三。
(2)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货品损耗超过甲方规定的损耗标准额度,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承担赔偿。
6、货品破损额度。
(1)甲方允许乙方申报货品破损的额度:入库额的万分之零点七。
(2)如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货品破损超过甲方规定的破损额度,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承担赔偿。
7、运输配送。
承运商的选择:
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物流承运合作伙伴,若乙方不能独立完成物流配送,乙方可以和其他相应承运商合作完成,甲方不得再寻求其它物流运输商进行合作;如乙方需要更换承运商,甲方享有对承运商的选择权。
配送时效性:
(1)乙方需在周六、周日正常发货。
(2)大型节假日乙方按照合作物流承运商发货日期进行发货(截至发货,乙方需提前5日通知到甲方)。
(3)货品在途时间见《附件》。
运输坏损:
若为乙方指定承运商,由乙方负责向承运商索赔(需购买保险);若为乙方独立运输,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没按甲方下单的明细发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单据交接。
(1)发货要求表:甲方每日15:3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发货要求表》传至乙方,并通知到乙方发货,乙方当日19:00前将当日发货明细、单号等回传至甲方。
(2)每个快件包裹内放一份发货单,区分各个商场购买的。发货清单内容有客户收货信息,购买商品名称,国际条码,数量,金额,代收快递费金额。并注明制单员,装箱打包员。
(3)快递单上面注明“请客户开箱验货”的字眼,支持客户先验货,再签收。避免事后发生破损,少件等问题。若开箱时,客户发现破损或者少件的情况,请快递员开具证明。
(4)本商城合作的快递公司若送不到客户指定地址,需要转单的,务必转交给能够送达的快递公司配送,转单后,将转单的快递单号发送给客服人员。
永春物流加盟合同篇十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xxx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仓位、存储面积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积平米,作为荣事达家电产品存储仓库。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二条租金标准和结算方式。
1.仓库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日·月)元,共计月租金为。
2.结算方式:租金每结算一次。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租金结算发票后,30天内付款。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符合普通通用仓库条件的库房,并负责提供仓库安全保卫工作。
2.甲方保证提供的仓库及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确保仓库的正常安全作业。
3.甲方负责提供的仓库现有设施、照明设备,并负责仓库设施的正常维修,方便合理使用。
4.甲方为乙方提供220v电源和长途电话一部,为保证乙方微机系统正常使用,(专用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需提供叉车、托盘设备为乙方进行产品装卸作业,并负责对设备维修及保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6.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仓库内乙方的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抵押用途。违者无效并据实赔偿。
7.甲方负责仓库设施的投保。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严禁在租用的仓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用电设备。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仓库,仅供乙方仓储管理使用,不得转作他人使用,不得用作抵押和非法活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用途和对仓库进行改造。
5.库内货物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
第五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部分或者立即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其他原因中途要终止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先由甲方签字盖章后,乙方经公司总部在合肥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一律按《xxx合同法》执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其他补充条款: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账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