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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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一
根据xx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强农惠农农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免疫,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自查范围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的资金落实情况。
3、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学生宿舍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正在新建的综合楼,已建一层,也按合同进度拨款。工程建设有开工许可证,证件齐全,规范施工。
4、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样表、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每月上级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
5、免费作业本专项进展管理方面。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人数领取作业本,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二
尊敬的张局长及市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现在我根据检查要求将我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汇报:
省、市召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会议要求,先后召开了全区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推进动员大会、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布置会,传达了省、市会议相关精神。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副主任朱强任组长,区委农工办副主任张爱祥、区发改委副主任茅慧丽、区财政局副局长曹龙斌、区教育局副局长马x斌等12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对我区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农财科负责全区专项清理和检查的具体工作,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重点,认真自查。
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从政策法规、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入手,对20xx-20xx年强农惠农项目逐一梳理,认真自查。本次自查共梳理了4类23各项目,共投入资金65098.6万元,其中本级安排60480万元,省以上补助3144.04万元,市补助1474.6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我区农民补贴资金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对农民补贴资金我区做到:一是按规定分类x专户。x有粮食直补资金专户(核算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特色资金专户、农业保险补贴专户;二是按要求及时发放补贴。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我区都能按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将补贴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户手中。07-我区发放粮食直补101.54万元(36、33.43、09年32.11),农资综合补贴393.73万元(07年81万、08年160.08、09年152.65),良种补贴83.5万元(07年14.67、08年38.96、09年29.87)。2、我区为主城区,家电下乡工作面广量大,截止20xx年底,全区共登记备案网点134家,83家与财政所签订代审垫付协议书,全面实行了“网点代审垫,付街道集中转补”的操作模式。09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0713件,销售金额9359.62万元,累计兑付补贴资金975.6万元.兑付率达97.09%。汽车摩托车下乡全年共发放补贴40.82万元,全年没有发生一次农户投诉现象,家电、汽车下乡各项政策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09年12月底省补贴我区家电下乡资金1296.7万元,补贴汽车摩托车资金63.36万元.两项资金09年底结存343.64万元。3、农业保险。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通知》精神,我区07-09年为农业保险试点地区,07-09年参保试点的品种有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和奶牛五项,其中参保水稻面积41969.78亩(07年17732.85亩、08年16602.48亩、09年7634.45亩),参保小麦面积12302.44亩(08年6292.45亩、09年6009.99亩),参保油菜面积12369.34亩(09年12369.34亩),参保能繁母猪369头(07年180头、08年80头、09年109头),参保奶牛159头(08年77头、09年82头),以上参保项目的参保率都达到100%。由于我区耕地面积少,农户种植面积小的实际情况,保费除市以上财政给予补贴外,其余全部区财政给予补贴,确保了农业保险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遵守制度,规范操作。我区按规定做到补贴资金公示制、电话回访制、定期抽查制。粮食直补、农资补贴及良种补贴按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家电下乡补贴,街道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户电话回访率不得低于20%,防止骗补。区财政和商务局定期对网点进行抽查,不合格或有骗补嫌疑的,责令整改,整改不过关的就取消其网点资格。
(二)20xx-20xx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x设投入情况。
我区农业和基础设施x设主要有:农桥x设、农路x设、农村小型泵站x设。07-09年我区在狼山、观音山两地区x设农桥16座(07年2座、08年9座、09年5座),总投资184万元,其中省补助91.4万元,市补助54.8万元,区配套37.8万元。07-09年在观音山x设农路45.75公里(07年12.5公里、08年33.6公里),投资额为787.06万元,市区按1:1比例负担。我区09年对观音山地区87座小型泵站进行了更新改造,计划投资746万元,市区按1:1比例负担。上述项目都是由街道为主进行实施,农经局负责技术指导,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纪检、发改委及审计部门参与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管理。农桥、农路这两项工程竣工后,项目区的农民群众得到了很大的方便,近郊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也得到较大改善。
(三)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情况。
我区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主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低保、农村河道整治、农村义务教育等投入。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是我区20xx年开始推行的一项惠民政策,09年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07、08年我区共投入1013万元,其中省补助11万,07年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为人均66元,08年为人均128元,由区街两级各负担50%,参保农民交20元参合基金,区奖励20元门诊代币券。两年参保达7.27万人次。2、农村低保,07-08年支出569.8万元,其中省市补助27.8万元,本级安排542万元,目前我区农村低保已经与城市低保全面并轨标准为340元每人每月,另发放实物补贴30元每人每月。截止09年底农村低保人数为816人。3、河道整治,我区08、09年对观音山、狼山两地区29个村189条河道进行整治,计划总投资1850.8万元,其中市已补助569.8万元,区配套1048.万元。目前189条河已全部完工,使河道所在村河流畅通,水质变清,受到当地老百姓一致好评。4、农村义务教育,目前我区农村学校有观音山镇的观河中学、八一中学、八一小学和狼山镇的五山小学等四所学校,07-09年区本级共安排教育经费13084万元,省市补助113万元,我区已经在20xx年全面实施了“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这三年中我区不仅解决了农村教职工的购房补贴、绩效工资改革等刚性支出,还对农村学校的软硬件设施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对初中校舍进行了改扩x、五山小学操场扩x),20xx年全区高分通过省教育评估院对我区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区的验收。
(四)其他重点专项资金。
1、新增x设用地使用费。20xx-20xx年省返还我区新增x设用地使用费7848万元(07年1899万元、08年2778万元、09年3171万元),指标全部到我区,07、08年返还款已进支农资金专户,08年我区以观音山街道为实施主体,通过“观音山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和农田保护”项目,向省申报了07年省级返还新增x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由于我区为主城区,城市化推进不断加快,观音山街道将面临大规模拆迁,07年项目未能实施,08、09年没有申报项目,3年的资金未挪作他用,全部结存在支农资金专户。
2、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20xx-20xx年我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447万元(07年647万元、08年90万元、09年71万元),此项收入也因我区为主城区,没有项目,未能实施,资金未作他用。
3、被征地农民补偿费。我区07-09年被征地农民补偿费执行的是通政发【20xx】10号文件,三年收取费用34339万元(07年14913万元、08年11949万元、09年7477万元)。从执行10号文件至09年12月底,全区共安置失地农民26233人,其中:观音山模拟10号文件封闭运作的1639人,文峰街道平均分配的1618人,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22976人。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22976人中:按月领取的5560人,一次性领取的`17416人,一次性领取占比75%,将来风险比较大。
4、其他项目。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为34.6万元,该项目是我区07、08年安排的送戏下乡、农家书屋等专项经费。高效设施农(渔)业415.6万元,为省、市、区投资的10个农业项目,该项目大都已完工验收。其他农业项目579万元,为省、市补助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贴息、农业三项工程等12个项目。现代农业园区x设50万元,该项目是农工局对观音山街道农业园区土地流转的补助。另安排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23万元。
通过本次自查,我区总体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良好。基本上能做到对各类资金项目x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或下达专项执行文件,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能做到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上级下达的强农惠农指标、上级专项拨款基本上转入支农专户进行专项管理;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三
为了全面掌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管理情况,按照市纪委要求,我们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和县农业局、农经总站等部门,就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林甸县共有86个行政村,521个自然屯,5.6万个农户,农业人口19.9万人。2019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9543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1739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235.3万元,长期负债8463.4万元;总资产269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56万元,农业资产12.7万元,长期资产13312.9万元;总农用地面积287.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69.8万亩(承包地面积151.2万亩、机动地面积18.6万亩),草原面积89万亩,林地面积16.5万亩,水面3.1万亩,其它土地面积9.5万亩。
近年来,林甸县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保障,不断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力度,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动态化、规范化和监督立体化,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建立机制促长效,实现“三资”管理制度化。
从建立机制入手、强化保障做起,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做到“三资”管理制度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三资”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督查等3个工作组,全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指导检查。同时,各乡镇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采取分片包村、责任到人等形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二是改革监管模式。在广泛调研和深入试点的基础上,按照“村财民理乡代管”要求,全县86个村全面推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村级财务统一实行专户管理,村级会计业务统一由乡经管站代理,村里不设会计、出纳,只设报账员。同时,各村成立了村民理财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林甸县实际,先后制订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实施细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三资”管理的。
规章制度。
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明确要求、严格程序、统一标准促进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设立台账建载体,实现“三资”管理动态化。
以清理核查为基础,以“三资”台账为平台,认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不断夯实“三资”管理工作基础。一是开展“三资”清查。近年来,由县纪检委牵头,农工委、农业局、各乡镇等部门配合,先后两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工作,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17项内容进行逐一细致核查,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建立“三资”台账。根据“三资”清查结果,乡镇农经管理中心为各村统一建立“三资”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分布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实行微机化管理。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对“三资”变更情况做到随时记账销账,定期审核清查。对村级支出用于新购置资产的,乡镇农经管理中心支付资金的同时,及时将新购置资产记入台账,防止各村少报或瞒报资产情况。对国家扶贫、项目投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赠予增加的村级资产,村组织向上述单位或个人出具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入台账。
(三)严格程序抓关键,实现“三资”管理规范化。
通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不断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进程。一是把好资金管理关。全县转移支付、扶贫、专项和自有资金等村级资金统一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资金统一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支付。各项村级收入资金一律使用专用票据,村记账员收取各项资金在1000元以上的,三天内必须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集中管理。超过规定时限未入账的,按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小金库”清理力度,对设立“小金库”的严查严处,防止出现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问题。二是把好资金审批(核)关。村级支出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理财。村级小额资金(3000元及以下)支出全部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准,并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对大额资金(3000元及以上)支出,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理财小组意见后,召开村民议事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准。各种票据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字、村主任(村书记)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代理服务中心把关四道关口方可入账。三是把好资产资源处置关。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家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示。公示期满,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50000元以上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县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县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50000元以下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四是把好。
合同。
签订关。资源发包合同由村委会拟定,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并报县农经管理总站和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备案。
(四)形成合力重监管,实现“三资”监管立体化。
一是加强专业监管。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每年对各村“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对照账目逐笔逐项进行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校对,保证账、物(钱)相符。同时,县农经管理总站每年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审计。二是加强民主监管。村委会定期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向全体村民公示,并向村民监督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通报“三资”管理情况,征求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村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纪检监管。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建立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相应的农村集体“三资”台账,随时掌握各村“三资”情况,并对资金使用、资产变卖和资源发包等重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加大查办力度,对“三资”审批、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几年来,共参加各种监督活动40多次,查处“三资”管理案件28件,处理乡村干部28人。
通过调研,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不足和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底数不够清。一是“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些,对资源,尤其是林遮地、取土坑、废弃地等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混乱。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林木、水面、草原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
(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落实不到位。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行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能的最主要部门,但由于乡镇经管站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加之经费和办公场所紧张,办公设施陈旧,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和规范性。此外,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使一些经管人员常年围绕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委托代理服务作用发挥的不明显。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力度不够大。一是部门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二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导致其对集体的事不了解、不关心、不过问。加上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三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乏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对其无法监督。四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一干多少年不调整;有的不懂财务知识,没有理财能力;还有的原则性不强,对村干部做小动作听之任之。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程序不规范。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有的资金违规滞留帐外,规避财务监管;一些村存在资产出售款或其他收入不及时入账现象。二是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有少数村为避债,用村干部名字在信用社开户,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造成公款私款难分。如某村干部因急病去世后,造成其代管的村集体资金3万多元无法全部追回。三是财务公开不规范。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五是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有的在资产租赁、资源处置、机动地发包等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上交承包费不及时等现象。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资源发包期限延长,降低价格,一次性收取资金,出现寅吃卯粮现象。
(五)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式不明晰。一是项目资金管理。惠农项目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不到村级支出账户,在乡财政所直接核销,资产在村级资产账上无法体现。二是粮补资金管理。作为村机动地原农业税纳税人的村集体理应是集体机动地粮食补贴对象,由于乡镇财政所不给村集体设户头,村集体机动地粮食补贴无法直接进入村级账户,以个人名义代替村里领取补贴,容易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三是村干部工资管理。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村干部工资,村集体无法下账,造成村集体账目不完整,无法科学体现村级全部财务活动。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一是农村“三资”的清理工作。“三资”清理是搞好农村“三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如何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家底,如实填写调查表格、登记入账,把问题搞清搞实是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点。二是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依托乡镇经管站组建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设立服务大厅,配备业务人员及设备,组建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部控制。要建立资金支出,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定期清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保障。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难点。一是村级债务界定认定问题。有的村债务时间长、成因较为复杂,账目不清,特别是有些债务只有极个别村干部清楚,其真实性难以认定,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造成农村的不稳定,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村集体资源权属问题。村集体资源有的被部分村干部、村民低价承包或无偿占有使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矛盾较为集中。三是逃避监管问题。集体收入较大的村干部对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存在抵触情绪,存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资源,不愿意乡镇统一委托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核心问题,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建设,改善党群关系,发展农村经济的推进器,必须认真加以完善,逐步提高,要从源头上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思想认识更深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涉及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是一项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少数乡镇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各级干部的畏难情绪及部分群众不愿参与、不想参与的思想,达到统一思想认识的目的。
(二)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清理核查更彻底。开展“三资”清理,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规范当前、后梳理历史的原则,凡是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及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无论帐内、帐外一律作为清查的对象。主要采取看、查、记、核、认、议、报等方法,核对债权债务,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核实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的数量、面积、价值、分布、界限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权属,由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对外公布。同时,结合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现网络化管理,规范资产资源增减变动、经营处置等行为。
(三)要进一步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更规范。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同时,要逐步建立“村组管理、民主监督、县镇审核、共同把关”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资产资源经营制度。建立适应当地民情的规章制度,明确村集体资源管理、资产运营、资金运用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和工作权限。二是建立资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建立一套层层监督、公正透明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暗箱操作,通过有为的运作,还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到位,让村民共享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效益。三是建立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资源公开招投标、拍卖及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文件,以刚性条文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及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管理的规范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程序,重大决策更民主。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朽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模式,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违纪查处更严厉。由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重点是查处用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在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坚决杜绝资金体外循环、资产随意变卖、人为造成资源流失浪费等行为。加强后续监管力度,及时查纠问题,对滥用权力、徇弊舞私、玩忽职守,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责令赔偿损失、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业务技能更熟练。制定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乡村“三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加强对代理会计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将会计、招投标、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乡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四
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省、县二级配套补助资金。
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20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水稻生产种植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及育秧设备)、水稻生产收割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业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以及我县本地农机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补贴产品等机具(设备),在中央、省级补贴基础上,县财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各级累计补贴不超过购机总价格)。
二是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年我县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经县农机部门确认后,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三是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2013年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经县农机部门验收合格之后,给予补助30元/亩{年限1万亩})。
坚持清查结合、纠建并举,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到位,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数据库。
对我县2012、2013年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重点做好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清查,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是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管监督工作。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对照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执行省定方案规定下的规范操作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监管内容:严格执行省定方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
2、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县农机部门在经过一年的实际考察确认后,才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3、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由乡镇农机站或县农机站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户的田里,实际清点秧盘数目,核算机械化插秧的亩数之后,经县农机部门给予登记确认,并做好数据存档,在年终才根据机械化插秧的总亩数向县财政申请给予补助。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时制定、发布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服务指南,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上旬)。
成立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和实施方案抄报县纪委、县财政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度,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分工负责,全面推进。
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和乡镇农机站工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和水稻机插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技术推广股牵头、农机管理股协助共同负责,乡镇农机站配合县站做好强农惠农资金补助和核实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省、县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五
**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意见的总体部署,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主动积极配合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确保“解决侵占惠农资金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广泛动员,积极行动,突出“细”、“实”“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是突出自查资金项目“细”。召集财政办、纪检监察办、分管农业、林业、救灾救济、低保、社保、财政等领导及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专题研究,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以上级财政补助的沼气池工程、人饮工程、通达公路工程等重点项目资金、强农补助及补贴资金为重点,专项治理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脏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对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将资金项目进一步细化。要求摸清项目资金底数,查明资金去向,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二是突出自查过程“实”。按照县主管部门和县“三项行动”办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设计了资金检查相关表册,目前镇一级已初步自查完毕,各村社区正在自查中。三是突出查找问题“准”。全面排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不怕“揭短”,找准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做法,需要完善的机制,并坚持边查边改,确保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惠民资金的底数情况。
我镇主要涉及的惠农资金是五个方面:
一是20xx年-20xx年间一是中央财政补贴的沼气池项目资金:共建沼气池558口,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共59.8万元,已全部按规定补贴给实施沼气池项目的农户,这批实施该项目的户农户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下用上了干净清洁的能源。
二是白水人饮工程项目资金: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了分管农业的镇长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全权负责实施,安装饮水管道15千米,建人饮池12口,在79万元人饮项目资金扶持下,项目区覆盖了毛坝村、白水社区6个组从此结束项目区农户缺水吃的历史。
三是民政方面的五保、低保和救灾救助资金:结合群众关注的热难问题,由分管民民政的副镇长牵头,民政办公室办理,财政办、纪委办公室配合,分三个工作组,深入各村社区,以**村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对全镇的“两保”和救灾救济资金全面清查。医疗救助方面:全镇通过网络的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医疗救助共6万元已全部落实,五保方面:农村闲散五保户共102人,孤儿4人,共25.8336万元五保共养金全部按月发放到位。救灾方面:暴雨洪灾2万元、冬春生活补助共10.40万元全部用于**村王家湾滑坡点人员的生活、房租。低保方面:采取“一查二看三走访”的方式,对全镇低保评定、低保资金等惠民资金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作出三湾村三季度低保资金收回重评上报审批、撤销了二次分配低保资金组长、违规支书诫勉谈话的处理意见,清查纠正低保资金二次分配和人情保、拼凑户现象。
四是对全镇20种、养殖方面中退耕还林直补、能繁母牛、母羊补助资金等进行了抽查:退耕还林直补资金9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3.529617万元;能繁母牛298头,按产业扶持补助政策母牛200元/头标准,共补助59600元;能繁母羊398只,按产业扶持补助政策50元/头标准,共补助19900元;全部直接由财政办打卡到实施项目的农户。
五是家电下乡直补资金:年共有补助资金40.425922万元,实行“一卡通”,由财政办直接打到购买家电的农户。
在自查清理过程中,以上项目资金均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脏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认真自查,我镇强农惠农清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够统一。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对专项清查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二是个别领导和工作人员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对专项清查的范围、重点等模糊不清,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三是强农惠农资金相关制定办法还不够完善,跟踪督查措施有待加强。四是部分强农惠农资金依然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一是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的重要性,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到广大农村,落实到农民群众,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加大对“三农”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和侵占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三是将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章立制,对强农惠农资金设立、申报、分配、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增加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作用,确保“三农”工作总体目标顺利实现。下一步,我镇将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为专项清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我镇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着力用制度规范行为,按照制度和办法管理强农惠农资金。同时,在上级出台的制度框架下,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规范性地开展工作。
(四)切实抓好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认真对照我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本次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齐心协力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六
根据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神政办发[20xx]77号《神木县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以及6月29日召开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有关部门14名工作人员,组成两个重点检查组,于8月25日-9月7日对我县20多个部门、19个乡(镇)、两个办事处20xx-20xx三年来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重点检查。
8月20日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我县强农惠农领导小组召开了自纠自查工作总结会议,并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抽调纪检、财政、审计、经发、农业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严明了工作纪律,来确保了此次重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资金范围为20xx-20xx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现代农业项目补贴、家电补贴、农业保险费、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村能源工程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蔬菜资金、畜牧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用于农村公共事务的支出和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共30余项。
主要检查(1)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2)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兑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3)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4)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5)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6)违反制度规定的其它问题。
三、检查方式。
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检查。一是“听”,即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导对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的汇报;二是“查”,就是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20xx-20xx年度(会计年度)强农惠农项目资金计划文件、指标文件、会计账务等进行检查;三是“看”,即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察看;四是“访”,即走访群众、入户调查。
四、检查情况。
20xx-20xx年度我县强农惠农资金共计197294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资金105201万元(20xx年度20664万元;20xx年度37735万元;20xx年度46802万元);中省市安排资金92093万元(20xx年度20550万元;20xx年度26406万元;20xx年度45127万元)。
通过检查,扶贫办、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等单位项目计划、指标文件、预决算报告、招投标文件等齐全,会计账务资料完整、清晰,能积极配合检查组对各项惠农资金的检查。
我们在对县级单位检查完成后,深入乡镇、农村。对40多个村组,100多户农民进行走访和入户调查,深深体会到强农惠农资金深得民心,给农民带来了切身的实惠。但也发现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在大保当镇永丰村调查时,村民提到他们的退耕还林资金已经连续三年未兑付,要求恢复耕地。后经调查发现,该村退耕还林每年补助3.6万元都已通过“一折通”兑付到位,该村村民有将林地复垦的思想,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大保当任家伙场村检查村级账务时发现人饮工程资金到位22.62万元,支付15万元,结余7.62万元;地膜玉米补贴4535元、良种补贴3050元、冻灾补贴600元,共计8185元,全部由村集体抵扣各项开销,未兑付到农户手中。
在店塔镇刘二也村调查时发现,20xx年人饮工程在上级资金下达之前提前贷款实施完成了项目,待上级资金下达后全部用于归还贷款。
在对尔林兔镇啊包也村两户沼气池用户走访时发现,一户产气相当好,可完全满足全家人生活用气。另一户建成后没有进行有效后续管护,致使无法产气。
在对中鸡镇纳林沟村退耕还林、农资综合直补“一折通”调查时了解到存折直接发放到户,不存在二次分配问题。20xx年农业局下达中鸡镇地膜玉米补贴资金6.8万元,计划下达后村组未实施项目,因此,资金无法兑现。
在麻家塔乡阿鸡曼村、沈家塔调查时发现,退耕还林补贴“一折通”存折均由村集体统一保管,取款后按人口数进行二次分配。
在解家堡乡财政账务检查时发现,20xx年人饮工程资金结余39.2万元,原因是本次批复的5个村的项目于上报到省级,但在这等待批复的几年中,乡村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解决了饮水问题,使致20xx年上级给予批复并下达资金后无法兑付。对此,我们走访了该乡刘家畔村,该村于20xx年完成人饮工程投资10.1万元,已由乡村筹集资金解决,本次省级批复的'7.82万元,无法进行账务调整,只得在乡财政挂账。
五、存在的问题。
针对重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归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部分乡镇财政、账务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强农惠农资金年终结余数额较大。村财乡管账户项目支出大多用领款单领取,没有工程情况说明。
(二)水利局各项目分别设立一名会计。
(三)省级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结余较多。主要原因是项目申报后上级在两年左右才能批复,在这两三年过程中村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解决了饮水问题,导致省级资金下达后无法按计划兑现到村组,但上级下达的计划经多次协商后不得调整,因此,造成项目资金结余。
(四)退耕还林和农资综合直补“一折通”发放存在二次分配问题,存折统一由村集体保管,款取回后进行重新分配。
(五)农村能源工程利用率不高。
六、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督机制。切实坚强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拨付、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实行专项检查和经常检查相结合。按照惠农补贴资金要求,完善限时工作制、信访接待制、责任追究制,严格资金管理。
(二)加强乡镇财政所机构建设,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政治生活待遇。乡镇财政所承担着乡镇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农民补贴核定等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因此,需配备熟悉电算化管理的专业人员充实的乡财政所,以便更好的完成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
(三)水利局设立一名专项资金总会计,集中核算专项资金,解决多头记账问题。
(四)由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对20xx年-20xx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进行一次排查,查清项目结余、调整等问题。对上级批复但无法调整的项目资金如何处置,报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退耕还林和农资综合直补“一折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存折合并,从根本上解决二次分配问题。
(六)建议上级部门对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切块下达,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以发挥强农惠农资金最大效益。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富、农村稳则社会安。20xx-20xx三年来,我县对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力度巨大,农村免费教育、农村免费医疗、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老年人保健、农村沼气池建设等等强农惠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起到了稳民心、强保障的作用,使农民生活的更加踏实。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七
1)从业务层面上,精干主业,业务剥离。基于行业特性,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张的同时,要多选择利润增长点较高的业务,同时及时摈弃一些利润率相对较低、或者已退出市场的业务,突出核心业务,结构化有重点投入资金,这样会给企业的流动资金带来极大的缓和。
2)压缩公司存货规模。给各产品核定合理库存,由采购部对总体库存承担管理责任,各产品系负责人承担各自库存管理责任;发货未开票部分,将由销售部列出清单,该安排生产的赶紧生产,尽快开票,加强资金的快速回笼。
3)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选择几家有实力的供应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在保证约定时间付款,同时向其提供最低采购数量或者采购金额,要求供应商按时保质保量交货,且能获取比其他客户更优惠的价格。这样就可将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压力转嫁到供应商上面。
4)避免不恰当的融资行为。时刻关注企业资产负债率、流动资金比率、速动资金比率、现金比率等关键性反映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能力的指标,开拓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变企业外源融资为内源融资。充分利用内源融资的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抗风险性等优势。同时拓宽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如考虑简单的银行信贷转变为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担保融资、信托融资等。与银行保持密切的联系,可以选择公司的交易银行与关系银行,即交易银行是公司日常业务所操作的银行,在结算速度与结算成本上能取得较低的费率。而关系银行,则是可以给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多样化的银行,企业可以在这上面与银行实现“双赢”。
综上所述,企业要树立“现金为王”的价值理念;建立销售信用管理体系,保障债权安全;加强资金周转达效率管理,缩短现金周期;尝试新的融资方式,方开资金来源渠道。在财务控制上,实现集权有度,分权有序,这样方能实现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
今年4月中旬,市人大组织有关同志对我市天然林保护工作开展了调查。调查过程中,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组织驻会委员前往向峨乡花龙点、蒲阳镇长河点、青城景区管理局坪乐点、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水沟...
2019年6月1日新《律师法》正式颁布实施。新《律师法》对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较修改前有了进一步强化。...
一、县级局站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县级基层气象台站是气象部门直接获取气象信息、开展公共气象服务、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最基层单位,是气象业务服务的基石。...
我处共有在册吸毒人员114人,其中扶青社区3人,xx社区12人,关家社区14人,xx社区18人,耕塘社区14人,甘子冲社区29人,小花社区16人,洞新社区8人,还有竹山社区目前暂时没有。...
一、基本情况:为了更好地服务陪读妈妈,镇妇联多方努力,开展四大服务:2、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向陪读妈妈发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宣传资料,让她们了解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对象、优惠政策、申请流程等,对有创业意向又缺...
指前镇位于金坛市西南部,长荡湖西畔,与溧阳市别桥镇、埭头镇接壤。丹金溧漕河水运主航道和扬溧高速公路自北向南分别穿越镇域东、西部地区,沿241省级公路向北10公里,到达常合高速(原沿江高速)公路入口处。...
为推动妇女发展,解决妇女民生的大事、实事来抓,在组织、动员、宣传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和两癌检查项目的顺利实施。...
如何创新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推动非公企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近期,县工商联深入我县的8个乡镇、32家非公企业,涉及冶炼、煤炭、房地产、烟花鞭炮等县域主要产业,对非公经济组织的社会管理情况进行...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八
民政部门的强农惠农资金主要有:农村低保、农村大病医疗、农村五保、救灾资金。20xx年以来都全部纳入县财政局的“民政专户”统一管理。并出台了《县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着力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民政强农惠农资金安全健康运行,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民政强农惠农资金的“救命钱”、“及时雨”作用。
一、以机制促规范,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运行科学,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监督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局把民政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印发了《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关于进一步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下拨程序》、《对卡名与享受人不符事项进一步规划》,以通知形式下发,做到制度常态化、责任追究具体化。
二、严把对象审批环节关。农村低保、受灾对象,我局严把审批环节关,所有对象都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对低保的审批,与公安、工商、税务、交警、房产、人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购置、务工收入等情况,做到低保对象纳入准确无误。对受灾群众坚持三个到位,一是灾情调查到位;二是救灾款物发放到受灾程度相符;三是事后核销、审计到位。对所有对象进入达到公正、公平、公开。享受标准划分清楚。
三、资料核实准确,按政策执行。对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我局严格按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做到五保对象进入准确,大病医疗救助合理、合规。
四、严把资金拨付环节关。所有民政资金都实行一卡通发放,直接发放到享受人手中。如卡名与享受人不符的要求享受人授委托书,村(居)委领导,与当地民政所长双方签字方能下拨。做到民政资金真正落到享受人手中。
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正常运行。民政资金千条线,线线都是高压电。一是加大与审计、财政部门联合检查力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二是建立资金管理预警机制;三是规范民政资金核算办法,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有关帐目作出统一规定,杜绝资金“一锅煮”,确保民政资金核算帐目清晰,帐物相符;四是经常性审核一卡通电子资金发放表格,防止因失误造成的重发、漏发现象。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九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养犬的人越来越多,犬类在给养犬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也给城市另一部分人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扰,甚至造成危害。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在近期对我市的犬类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犬类饲养的现状。
犬类按照是否有主分为饲养犬、流浪犬。目前,在我市饲养的犬类的方式多为散养,犬类多出现在东湖广场、城区道路、城中村等场所,特别是在早晚两个时段,养犬人都有溜狗的习惯,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卫生,另一方面是犬吓人、犬咬人事件常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除了饲养犬,我市还有数量较多的流浪犬。由于饲养犬只的居民越来越多,但缺乏足够心理准备,后期容易产生“厌弃”的情绪,成为了流浪犬的主要来源。由于缺乏管理,流浪犬更容易伤人,加上大多没有采取防疫措施,易染上传染病。流浪犬在城区内乱窜,又会影响城市交通。上述特性,使流浪犬对社会的危害要超过饲养犬。
二、市民对犬类管理的看法。
市民对犬类管理呈现出两种看法:一是希望能规范养犬,二是对捕犬较为抗拒。一方面,大部分市民认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养养也无妨,但对于散养犬特别是流浪犬大多持反对意见,认为要予以严格管理。主要理由是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犬只吓人、咬人的实例屡见不鲜。另一方面,部分市民对捕犬不理解,认为队员的捕抓对犬只造成了损害,在微博、平湖论坛等媒体上有网友对流浪犬的去向提出疑问。有网友建议将犬只送往嘉兴平湖流浪动物基地饲养,中队为此专门到该基地进行调研,认为建议尚不成熟。主要理由有三个:一是收养条件不够。基地已饲养了较多的流浪犬,已没有空间再容纳大量流浪犬;二是人员不足。饲养大量流浪犬需要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这方面该基地也不满足;三是居民反响强烈。由于地处住宅区,周围居民反对的声音比较强烈,认为大量流浪犬进入会带来犬扰民、环境卫生变差等诸多问题。在充分考虑诸多现实因素后,不建议将犬只放在该基地饲养。
中队将确保犬类捕抓过程的公开透明,积极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让对流浪动物富有爱心的市民更好的了解中队的工作,并且清楚执法过程并不伤害犬只,从而支持中队的工作。
三、中队开展犬类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成果。
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做好犬类管理工作。成立了中队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中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每周定期组织两次捕犬行动,并能根据主动巡查和信访举报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捕犬。一旦发现散养犬,所有捕犬队员根据事先预案部署,拿铁钳,握网兜,看铁笼,每一步程序,每一个步骤都能落实到个人。在捕到犬只后,队员会将其安全的放进铁笼,并在当天运往临时收养点。捕抓的每只无证犬,都有自己的“标签”,即进行摄像,填写抓获的时间、地点,并进行公示。对前来索领的犬主,先进行教育,再让其填写《领养犬只情况登记单》,书面保证做好犬类的管理工作。在携犬离开时,进行摄像,确认领犬人身份。最后,进行统计,整理,归档。
中队的上述工作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区散养犬管理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犬类管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犬类管理主要遇到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各部门间联动尚未形成。日常犬类管理主要由我局负责,但有主犬散养和流浪犬滋生现象背后产生的根源,相关的管理职能分属于农经、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一旦管理力度不一,就难以达到标本兼治。二是规范养犬意识有待提高。养犬人未经免疫饲养,不按规定栓养,随意遗弃等不文明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养犬人抵触心理比较严重,即使经劝导暂时规范,等队员离开后再次违规的情况也比较常见。三是部分群众对捕犬缺乏理解。出于对小动物的爱心与同情,部分群众认为捕犬过程会对犬只造成伤害,上前阻挠队员执法的例子屡见不鲜。四是专门收养点还未建立。目前我市没有专门收养点,流浪犬在捕抓后运往临时收养点,该临时收养点不管从基础设施还是人员管理方面都有待提高。
五、先进地区的主要做法。
武汉的“芯片化”管理。为了规范养犬,武汉市推行犬类“芯片化”管理,通过科技手段,引导扰民“绿色养犬”:首先是将一只电脑芯片植入宠物犬的颈部,这如同一只狗的“电子身份证”,里面有狗的名字、防疫记录等相关信息,还有犬主的家庭住址、电话等。这些数据输入电脑后,只要点击相关网站,管理者便可了然于胸。
香港的“法制化”管理。在香港,带狗外出,一定要带上狗绳;体型较大或者具有攻击性品种的狗,外出一定要戴上口罩。狗粪污染街道或者公共地方,罚款1500港币;袭击市民或者吠叫声扰民,最高罚款10000港币;对大型狗和危险狗的管制不符合要求,最高罚款25000港币或监禁3个月……重罚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主人的行为,狗主人外出遛狗都会随身携带清理粪便的工具,及时“打扫战场”;如果和具有攻击性的狗迎面相撞,他们往往会收紧绳索,把“危险分子”死死摁在自己腿边,让道给行人。
北京的“服务费”管理。养犬要缴纳管理服务费。制定收费一方面利用经济杠杆控制养犬数量,另一方面减轻犬类管理、收容等项目产生财政费用的负担。
六、做好犬类管理下一步的建议。
结合__市犬类饲养现状与犬类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先进地区犬类管理的优秀经验,为了更好的做好犬类管理,建议如下:
加快地方立法,规范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市的犬类管理条例,成立犬管办,从部门分工、管理权限、管理程序、资金使用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达到齐抓共管,有序饲养的目的。
实行养犬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犬类登记注册和犬牌佩戴制度,建全相关信息和档案,实行统一的犬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建立社会举报电话,严厉查处违规养犬的行为,及时收缴流浪犬。
对宠物犬实施强制免疫。加强社区动物防疫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强制及定期对犬只注射防疫疫苗和驱虫,建立免疫档案制度,消除各种人畜共患疫病隐患。
加强对养犬人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增强广大群众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和增加预防狂犬病的知识,提高居民养犬的自觉意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配合做好犬类登记管理及预防接种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营造规范养犬的社会环境。
规范社区居民饲养犬只的行为。禁止市区住宅小区内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饲主不得携带宠物犬进入商场、宾馆、饭店、电梯、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宠物犬在户外排便,牵领人应立即予以清除,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宠物犬应及时隔离或就诊。
发动各方力量筹集资金,建立符合规范的流浪犬收容机构。建立犬的收容制度,由政府或民间机构、社会团体设置犬收容所,收容流浪犬、遗弃犬、犬主不宜继续养的犬、主管部门依法没收的犬;犬收容所的运行费用由养犬登记费、政府补贴、社会捐助、收容寄养付费为来源。
发挥社区在养犬管理中的作用。由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协助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的犬只进行登记;监督卫生防疫,狂犬病疫苗注射工作;宣传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知识;配合执法部门对违章犬主的处罚工作。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十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
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
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加强票据管理。
三、
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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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十一
各位领导:
2007—2009年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6381706.92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595957.28元,综合补贴2856183.3元,退耕还林补贴2314216元,地膜玉米补贴166900.60元,良种补贴358500元,玉米良种补贴09年140500元;小麦良种补贴08年78000元,09年140000元。家电下乡89949.74元。截至目前,全乡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无违规发放,更无截留、挪用和代扣现象发生。现将全乡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政府秘书、财政、林业、农技专干为成员的乡强农惠农资金自查领导小组,由乡长带队,利用一周时间,采取分工负责,进村入户、分项检查、随机抽查的办法,查阅有关资料,查看“一卡通”的办法,对全乡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地膜玉米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全乡07-09年强农惠农资金共6381706.92元。其中:
1、粮食直补。
2007年粮食直补24814.22亩,198513.76元;
2008年粮食直补24840.22亩,198721.76元;
2009年粮食直补24840.22亩198721.76元。
2、综合补贴。
2007年综合补贴24814.22亩421841.74元;2008年综合补贴24840.22亩1217170.78元;2009年综合补贴24840.22亩1217170.78元。
3、退耕还林补助。
2007年退耕还林4287.2亩685952元;
2008年退耕还林5593.1亩767132元;
2009年退耕还林6180.6亩861132元。
4、玉米良种补贴。
2009年玉米良种补贴14050亩,140500元。
5、小麦良种补贴。
2008年小麦良种补贴7800亩,78000元;
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14000亩,140000元。
6、地膜玉米。
2007年地膜玉米补贴5272.6亩52726元;
2008年地膜玉米补贴5622.9亩56229元;
2009年地膜玉米补贴10539.9亩105399元。
7、家电下乡补贴。
2009年家电补贴145户89949.74元。
总之,通过自查,全乡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无违纪行为发生。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十二
20xx年,为全面落实省、州、县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民政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各类群众手中,民政局从规范资金管理机制着手,多措并举,强化对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了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
(一)健全机制,完善监督。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惠民惠农资金使用,为规范民政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程序,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帐目清楚,手续齐备,避免了民政各类救助资金被挤占、挪用、贪污事件的发生。同时,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全面部署,深入发动。为进一步强调惠民惠农资金的用途,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对我县民政惠民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各项惠民惠农政策。
(三)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县民政把民政资金管理纳入了民政重点工作,与目标考核挂钩。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照章办事,保证了各类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同时,县民政局根据各类群众的生活状况确定救助对象和救济标准,保证了民政资金投向的有效和合理。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在认真贯彻省、州、县有关加强民政各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一系列政策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政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规范了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办事,按照不同类型实施有效救济,把资金的使用作为民政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及时兑现,保障权益。为切实做到为民、便民、惠民,对于民政各类资金的发放,由县民政部门编制花名册,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民政资金专户,通过金融部门做加密文件直接将资金发放到民政对象银行卡中,提高了资金运行速度,保证了民政资金安全、高效发放。在确定民政救助对象和标准时,坚持按“一评议,二公示,三审批”的程序进行,对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先由村评议小组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批,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县民政局按照乡镇政府核实结果采取入户核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对符合救助对象予以审批,确保了民政各类救助对象准确,救助标准合理,杜绝了民政资金流失。
(六)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在资金使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五公开、五不准”,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种类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以及不准平均分配、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截留挪用、不准有偿使用、不准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确保了救助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了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关于调整20xx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中“从20xx年x月x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xxx元调整到每人每月xxx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xxx元调整到每人每月xxx元”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xxxxxx人次,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xxxxx人次,万元。
3、产生的效益:通过不断努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在建立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社会救助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二)城乡特困供养。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州民政局阿州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xx年x月x日起,全州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不再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xxx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xxx元/人月;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元/人/月,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x元/人/月,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x元/人/月规定执行。
3、产生的效益:强化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服务意识,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安度晚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临时生活救助。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川民发〔xxxx〕xxx号)中“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根据临时救助对象急难程度及持续状况,按照当地月低保标准x-x倍和符合条件的人数计算一次性给予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人均救助标准不得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的x倍。实物标准参照救助金折价计算”的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万元。
3、产生效益:有效缓解了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引发的暂时性家庭生活困难,按照“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要求,积极破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助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
(四)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xxxx〕xx号)“对城乡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xx%和定期定量救济的减退职老职工,平均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xxx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xxx元,具体标准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万元。
3、产生效益:进一步解决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有效保障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权益。
(五)孤儿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xxxx〕xx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人每月xxx元生活补助标准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xxxx〕xx号)要求,按照每人每月xxx元生活补助标准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万元。
3、产生效益:保障了我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孤儿健康成长,通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孤儿救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县孤儿的基本生活及各项权益。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xxxx〕xxx号)文件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xxx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xxx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xx元的标准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对象按照每月不低于xxx的发放标准,二级残疾每月不低于xx的标准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x。xxx万元;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照每月xxx元的发放标准,由乡镇初核,万元。
3、产生效益:有效落实了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切实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残疾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让惠残好政策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七)高龄津贴发放。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老龄办关于提高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阿州民政〔xxxx〕xxx号)文件要求,xx周岁至xx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元提高到xx元;xx周岁至xx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x元提高到xxx元;xxx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x元提高到xxx元,春节慰问金每人xxxx元的原标准不变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发放xx-xx岁高龄津贴、xx-xx岁敬老金、万元。
3、产生效益: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好了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创新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了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八)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意见》(阿委发〔x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万元。
3、产生效益:切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怀和温暖,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民族团结。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基层民主管理显著提高。
一是我县贫困人口多、程度深,民政救助水平虽较往年有大幅增强,但各单项补助标准仍比较低,有限的救助能力与保障民政服务对象权益所需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各镇对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重视度不够,尤其是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管理力度不够。
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宣传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采取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民政工作政策特别是涉及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
二要大力推行政务、村(居)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民政政策、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全部张贴在政务公开栏醒目的位置,让民政对象一目了然。督导村级组织将民政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要通过政务、村(居)务公开切实将民政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大民政干部的培训工作,适时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民政干部,组织民政干部学习民政法规、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政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要让民政干部特别是乡镇民政干部熟悉、掌握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四要根据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民政工作热点、难点,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一至两项民政专项资金开展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围绕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坚决依法从严查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十三
池沟村现有432户1629人,总流域面积9.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90亩,人均耕地面积3.86亩;退耕还林面积725亩。农作物主要以蔬菜为主,玉米、马铃薯为副。另外种植小杂粮。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8008元,经我村自查发现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五保、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等各项惠农政策资金都已发放到位,并积极的进行了公开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精准扶贫方面:2013年扶贫建档立卡69户220人,2014年脱贫54户175人,2015年脱贫8户25人,未脱贫7户20人,2016年新纳入5户16人,返贫1户2人,2016年贫困发生率为2.33%;2017年建档立卡户为13户38人;2017年4月对2014-2016年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核查过程中,回退5户11人,其中因房退回1户3人,因患大病退回1户1人,因整户主要依靠一、二类低保金等政策性收入维持生活退回3户7人;本次全面核查工作新识别贫困人口11户29人,其中因灾纳入1户1人,因缺劳力2户4人、因病3户11人,因残4户12人,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1户1人。2017年11月新纳入建档立卡户1户2人,2017年享受雨露计划政策的只有1户1人,经本次自查发现精准扶贫新纳入和识别符合规定程序,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问题。
社会事业发展现状:经村两委自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合1536人,实参合1504人,参合率97.9%;养老保险应参保842人,实参保657人,参保率83.23%(已领养老保险261人);低保户71户211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7人,三类18户50人,四类30户95人,由于本村经过每月低保动态管理,整户取消7户22人,新增3户9人,提标2户7人,现有低保户67户189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4人,三类14户42人,四类30户84人;五保户3户3人;临时救助共有4人;两项补贴共有共有16人;燃油补贴共有5人。经本村自查发现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领取人员赵登科存在问题,赵登举为池沟村村主任赵忠的父亲,经调查发现,赵忠由于垫付我村2016年11月修建后湾庄至陈家庄社道路时占用的邢克仪猪圈围墙的赔付费用400元,200元为赵登举作为老党员的慰问金。之后对于此次自查进行了整改,故此将赵忠本人户头600元资金进行了全额追缴,并上解至区民政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李海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村主任赵忠本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来水应接水户数379户,实接水户数329户,整户外出、城区居住和亲戚共用自来水的38户,剩余12户未通水,计划2017年全部实施完成;10个村民小组照明、动力电全覆盖;镇村主干道为沥青路,村社砂化道路13公里;危房改建累计实施73户,其中2016年实施4户,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计划实施危房改造项目35户。
产业经济发展现状:境内种植业主要以蔬菜为主,马铃薯、玉米为副,年种植蔬菜2500亩以上、马铃薯种薯700亩、玉米900亩。2016年秋覆膜投放8吨,其中片带建设投放250户,完成率100%;2017年春覆膜投放3吨,完成率100%;马铃薯良种调运完成2吨,完成率100%;巩固退耕还林项目节柴炉投放26台。蔬菜种植和劳务输出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较大,依托牛肉拉面、精准扶贫培训输转110人。
项目建设:香泉镇池沟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16年4月动工建设,项目建设占地36亩,总投资13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56.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5.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8万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23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016.4万元。该项目分为三个施工地点同时施工,新建住宅50套,人饮工程1处,排水管道2.1公里。
经过此次对池沟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自查,发现本村严格落实省、市、区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各项惠农资金及时的进行公开公示,除了对本次自查发现的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问题进行了整改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问题。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十四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
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
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二、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把关。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加强票据管理。
三、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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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篇十五
丹政发[2011]号。
县督察组: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11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10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11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报告文县丹堡乡人民政府2011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