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总结(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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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一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级中心工作,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推进各项统计法制工作。
1、年初,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印发了《xx年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并印发了《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召开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今年统计法制工作部署,筹备召开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认真细致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部署和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
4、大力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3月份,在政府机关机构“三定”中,4月上旬,我局政策法规处与执法检查处分开,正式开始单独办公。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政策法规处研究确立了“服务高效、***务实”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5、认真开展省统计管理条理征集意见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向相关人员征集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理》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汇总上报省局。
按照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下,行动迅速,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统一调度,密切配合,认真工作,扎实推进。
1、快速行动。5月底,市统计局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召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后,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法规处及时与省统计局和大连市电话局联系,及早确定会场地点,快速布置会场,按照上级要求,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共计80余人收看收听了国家和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书记高连同志,代表大连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四部门,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即着手成立大连市大检查领导机构,着手制定下发全市大检查工作方案。二是与会的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回去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立即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统计执法大检查方案。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使我市政府统计机构的全体人员,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市统计局就将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实况视频放在局域网服务器上。并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所有职工必须上网收听收看。
2、及时报告。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快速起草报告,及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专门报送了《关于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肖副市长见到报告后,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在报告上做了批示,要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抓紧研究,认真贯彻落实”。
每年的宣传日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市局各部门领导和调查队的领导,分别深入到各区宣传现场指导宣传活动。分管统计工作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领导也亲临宣传日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的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都进行了系列报道。市局每年12月均在《大连日报》上大篇幅刊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连就《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xx年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大连电视台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有关问题,对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尹忠科进行了专访。并且在宣传月期间,每天在大连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宣传新《统计法》。各区市县也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xx”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共设立宣传咨询站近1000个,悬挂宣传横幅近3500幅,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出动宣传车250多台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发放宣传单35万多张,组织群众宣传活动600多次,组织表演队近300个,设立拱门300多个,大型气球400多个,广播站播报800多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板报橱窗近xx个,利用大型电子屏幕近300个,发放宣传册5000册、宣传卡片8万张、宣传画4万张,宣传纪念品近5万个。播发近1200余篇次,报纸采用稿件600余篇次,网络发表稿件100多篇。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统计登记。
1、加大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新的《统计法实施规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在局内和系统内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3、待《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颁布后,立即启动我市两个统计规章的修订工作。
4、严格按照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办法,认真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统计登记工作。
6、按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统计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二
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如下:
1、结合本局实际,认真制定了一个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紧扣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使方案具有较强的特色性、前瞻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为搞好法制宣传工作,结合实际,相应地制定了本单位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3、建立普法联系员,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每季度的各项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一是为加强我局普法工作的领导,积极运作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是落实各种会议精神,做好依法治县的启动工作。
三是按照规划要求,建立健全我局联络员,抓好普法联络员的培训工作。
四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五是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四上”企业、进单位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吉林市按照省局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统计重点工作,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增强依法统计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开拓进取,积极为推进“能力建设年”活动和“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整体水平,开创了依法统计工作新局面。
全市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统计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本系统推进依法统计工作;健全组织指导、考核奖惩、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保证依法统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级统计干部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培养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不断加强新法新规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研究与四大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吉林市法规处为进一步增强全处统计法制人员素质,从年初开始,组织全处同志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10余次,主要包括新《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法律文书的使用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提高了全处的法律业务能力水平。
根据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确定吉林市20xx年度县级统计基础建设考核评比的县(市)区。按照省局规定的赋分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做好相关方面的准备工作,加强县级统计基础建设。
(一)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吉林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协调沟通,将《统计法》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规划之中。做好市、县两级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工作。
(二)围绕业务工作做好普法宣传。以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推进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为主线,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努力提升普法效果。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全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时向企业发放《统计法》读本,扩大对统计法律的宣传。
(三)抓住时机开展重大普法活动。《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全市各级统计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吉林市局印发普法宣传单2千份,条幅10余条,做好法律宣传;各县(市)区在主要广场和人员聚集地也以板报、条幅和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做了广泛的宣传活动。
(一)加大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市局和各县(市)区采取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统计基本单位的专项巡查或检查活动,对名录库中的单位认真进行核查,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信息不重不漏、真实准确,为做好“企业一套表”工作打好基础。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房地产开发、居民收入等专业数据为重点,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督导。
吉林市在10月份对各县(市)区三上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抽查。着重对企业统计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企业是否具有统计台账、企业财务账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对比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强化统计工作责任,促进企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一年来,吉林市局及各县(市)区统计局,严肃查处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和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全市今年加大查处拒报、迟报、瞒报统计违法行为的力度。同时,积极拓展执法领域,认真查处非法开展统计调查、非法提供或者泄露统计资料、非法公布或使用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执法内容,努力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四)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吉林市不断细化处罚标准,完善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完善统计违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
(五)加大执法工作保障力度。
完善各级统计执法体系,充实执法检查力量;加大执法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强化对基层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市整体执法水平。
按省局要求,吉林市对285名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核(换)发执法检查证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保障全市统计执法水平。
(六)转变执法理念,突出执法重点
吉林市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注重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的结合运用,将教育、服务、管理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努力提高执法的整体效果。
结合全国统计资格考试,利用考前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培训,把《统计法》的宣传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夯实统计基础,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20xx年吉林市法制工作安排要点
20xx年,吉林市围绕省和市统计法制工作安排,将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外塑形象、内提素质”为原则,加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增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要加强对现有统计执法检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学懂弄通统计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法律文书的使用,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不断提高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办案质量。
二、对“企业一套表”上报企业进行基础建设检查“企业一套表”上报工作直接影响统计数据的质量,20xx年吉林市将对辖区内上报企业的人员、微机和网络等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吉林市“企业一套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加大统计法的宣传,保障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依法做好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工作。
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做好普法宣传,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五、加强县级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县级统计基础建设考核评比工作,全面提高县级统计基础建设质量。
六、认真做好其他和临时行工作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四
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规的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全员执法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为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加快信息现代化建设营建良好氛围。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以进一步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为抓手以宣传《统计法》、强化统计监审督查为推动使统计法制工作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现将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制定并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
切实加强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把统计法制建设摆上全局重要工作日程。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五项原则指导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我局借鉴“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根据我市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条件,按照全盟“六五”普法规划,制定了我市“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开展了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五五”普法成果宣传。
继续以《统计法》、《**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宣传为手段,充分利用各专业调查的有利时机,利用会议、报刊、标语、传单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把依法统计的宣传覆盖到所有统计单位;在牧业普查过程当中,深入农村牧区,多次组织乡镇牧业统计员及牧民,学习《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知识,让法制教育深入基层。同时将《统计法》印成宣传单发放到各乡镇、各企业,通过这些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监督,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实效。
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将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执法业务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组织本系统统计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统计执法人员做到全面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在局内每周开展的学习活动中,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研习相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今年的“5.18”机关学法日中,我局全体职工参加了学法日网上考试,并且取得了良好成绩,考验了同志们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同时,坚持求真务实,倡导扎实的统计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
(三)加强统计监督。加强对各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开展统计基础建设、数据质量情况督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落实整改。今年4月份,我局依照上级统计局“关于开展三上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包括xx家建筑业xx家房地产企业在内的规模上工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贸易业进行了数据检查,迎接并通过了自治区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四)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我局扎实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结合市统计专项执法要求,实施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拥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无证统计人员要求必须参加今年的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对取得资格证已满两年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由于我局今年加大了统计从业资格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强调了统计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六有”,组织新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xx人,继续教育学习有xx人,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五)强化机关效能,加强服务意识今年,我局完善了行政审批流程。对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保留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资料公布审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三个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进一步强化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我局以《**自治区旗县统计机构基层基础建设五星级达标实施细则》为标准,明确了乡镇统计站人员配置、硬件建设、工作制度等。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基础工作督查。为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我局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通过乡镇自查、政府复查,总体看,我市乡镇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落实到位;调查方法均按上级规定执行,数据来源可靠,能够反映各地客观实际,无违反《统计法》情况;建立了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按规定进行了整理归档。
组织统计人员的在职教育。根据自治区、盟统计部门的要求,我局在全市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和职称的学习培训及考试,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存在问题。
20,我市统计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统计人员队伍不很稳定,统计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的难度加大、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深感统计工作法制化的道路还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认真总结以往统计法制工作好的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原因,在工作实践中加以改正与提高,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促使我市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教育局《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首先组织全体老师进行了学习,使广大教师明白了这次法制宣传日的目的、活动的主题、宣传的重点、时间安排、整个活动的安排以及活动要求,为这次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把这次法制教育活动推向高潮,12月4日利用早会,我校组织全体师生召开了“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法制宣传会,大队辅导员xxx老师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解剖析,使全体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并要求各班都要.举办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
这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由于学校和老师都特别重视,准备充分,参与的人多,受教育的人多,达到了法制宣传的目的。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六
从20xx年4月8日那天起,我很荣幸的成为了统计家族的一员,时光荏苒,八个多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回顾以往的工作,我从一个对统计工作一无所知的门外汉,一步步的走到了现在,虽然不能算炉火纯青,但也对统计工作,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热爱。并把自己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不仅充实了自己,也为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刚来统计局,我被分派到了监测中心,孙科成为了我的分管领导,从此,我便在孙科的指导下,辅助他担负晋中市每个月的cpi(也就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
以前在新闻上看到cpi的时候感觉离自己很遥远,可是当自己成为cpi编制者的时候,觉得和那些数据是那么贴切。在刚接触cpi的时候,我对程序、公式以及一些制度方面的知识一无所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开始学习cpi10程序的应用;而且从资料里学习程序中用到的公式,并带入数据,进行验算,从而帮助自己更好的理解环比、同比、累计比以及定基比之间的转换;在制度方面,严格按照省里以及各方面的需要,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交报表。以上所指都是在计算机前干的工作,之后,我还到采价的第一线,为cpi的编制整理第一手的资料。
采价的目的就是了解物价的变化趋势,所以准确的提供每种规格品的价格,对cpi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在调查中,我们针对消费价格指数的603种规格品以及零售价格指数的92种规格品,坚持定人、定点、定时的调查方法,进行了准确的价格调查。走访的采价点包括了购物中心、百货大厦、三友电器、国美电器、田森超市等大的商场超市,以及集贸市场等。并对明年已经不存在的规格品也做了相应调整,以保障价格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除了每个月cpi的编制以及上报工作,单位还安排参加了两次专业性的培训,这对我本身的素质以及业务水平提高,提供了源泉和动力。下面是两次培训的一些总结:
一、20xx年7月14——18日在右玉参加全省统计调查监测业务培训会议。
还在精神上深深的鼓舞着我,更坚定了我在以后工作中排除困难和挫折的决心和勇气。
这次会议的内容是:通过引入新的cpib程序,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和程序进行培训,评估权数资料,试算价格指数。去省里学习之后,虽然经过了反复的摸索和修改,我还是完成了规格品的选择、采价点的设置、往年价格的补录等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计算出了当年每个月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并将在以后的统计工作中继续生效和沿用。此次培训确实让我对cpi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和熟悉,并听取了全省各市cpi专业人士的经验之谈,这使我在从事以后的cpi工作,甚至其他类别的工作,都起到了很大程度的教诲作用。
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我还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贯彻单位的各项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工作的点点滴滴中,我也会有纰漏和疏忽的时候,所以我还是需要不断学习的,因为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以上所总结的,只是我在这八个多月工作中的总体概况,工作中的碎片还有很多。期间,我所学颇丰,但自己还有不足之处,所以只有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并充实自己,坚持做到更好,为来年的工作打好思想和理论基础。最后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相信我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把以后更加努力的工作作为对你们的回报。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七
依法开展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展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依照市局统一部署。不时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依照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安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时提高执法效能,为全区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法制保障。
结合我局开展修订《区街乡统计工作考核方法》工作,1依照市统计局《关于修订区县统计业务工作考核方法的通知》津统【7号文件要求。把“统计法制工作”内容列入《街乡统计工作考核方法》中,将统计普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街乡统计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统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结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力时机,2继续深入开展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奖励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机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企业法人以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滤布掀起年度普法高潮,3积极参与全区统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公布纪念日宣传活动。继续利用《今日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广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面。为依法统计发明良好的社会环境。
动员各街乡(功能区)及区直综合单位,4抓好街乡(功能区)统计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加大对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统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各街乡及村居委会自行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增加统计普法经费投入,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取得效果。
把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内召开的统计年报会议和布置专项统计业务工作会议上的必讲内容,5认真落实统计普法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宣传制度。不时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扎实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依照市统计局统计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要求。
为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执法保证。全年计划检查70家企事业单位,7认真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奖励条例》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将严格依照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进行处置,工业滤布对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将予以曝光,更好地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社会效果。
圆满完成市统计局安排的各项执法检查任务。8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的领导为街乡及功能区统计办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能力的业务培训,9年内组织举办一期区和街乡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水平,保证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质量的提高。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八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州市有关要求部署,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和法治精神,扎实推进全民大普法,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决议,掀起新一轮学习宣传法律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凉山州统计局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推进活动开展,做了扎扎实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认真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律十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到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单位等送到相关干部群众手中。宣传次数达160多次,受教育人数达千人。
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大家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活动、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大家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领域,认真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认真做好统计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加大对限上企业的法制宣传力度。到多家非公企业宣传20多次,发资料百余份。
学好法律法规知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学习了《宪法》等法规及相关知识。
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画等,开展统计法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吸引了不少市民咨询统计有关问题。宣传活动的开展对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和依法统计观念、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印制活动,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叶集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根据文件要求,叶集文广新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目标,严查印刷复制企业印制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出版、印制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特别是邪教、境外宗教出版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的非法印制活动,严格执行《印制委托书》制度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制度,并建立健全承印登记、验证、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残次品销毁等五种制度。全面清理打击非法复制行为,使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使市场得到明显净化。
二是全面清理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从3月上旬开始,截止4月底,共出动检查4次、12人次、4车次,向全区内6户打字复印店、2户一般印刷厂进行了清理检查,没有查处到有非法印制活动及非法印制的出版物品。查处到安全隐患2条,并进行了责令整改。
活动开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以“严管重罚”为原则,切实加强对各经营户清理检查;二是经营户向文广新局送交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
通过活动的开展:一是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规范了经营秩序,使印刷市场得到了净化;二是加强了对印刷复制企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不足之处: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短、人员少、任务重,工作开展的力度和深度不够。
二是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经营行为。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九
结合我县统计。
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的统计法制工作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要充分发挥统计法规的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全员执法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为提高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加快信息现代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县的统计法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法制宣传和检查工作的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了我县的统计数据质量。在检查和执法过程中讲求方法与策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统计法制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在此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8月,我局法规股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对全县部分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要求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我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分为自查、检查、处理、总结四个阶段,力争作到长抓不懈。执法检查由局法规股和其他专业人员成立两个小组,对被抽中的12家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台账建设、数据核实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大部分单位领导对统计执法检查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对统计执法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
二、承前启后,扎实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和"六五"普法的启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我县统计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统计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的难度加大、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争取县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支持方面有待进一步努力。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深感统计工作法制化的道路还任重道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往年统计法制工作好的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出原因,在工作实践中加于改正与提高,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促使我县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一是层层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全员执法工作。二是健全法制机构,充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量,强化执法工作。配齐不少于5人的统计执法检查队伍,使之与所承担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相适应。三是加强对统计执法大队、各专业(股)室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考核制度,促进各项执法检查任务的落实,统计执法股采取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回查访问的方式核实统计执法工作质量。
篇二。
从20xx年4月8日那天起,我很荣幸的成为了统计家族的一员,时光荏苒,八个多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回顾以往的工作,我从一个对统计工作一无所知的门外汉,一步步的走到了现在,虽然不能算炉火纯青,但也对统计工作,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热爱。并把自己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不仅充实了自己,也为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刚来统计局,我被分派到了监测中心,孙科成为了我的分管领导,从此,我便在孙科的指导下,辅助他担负晋中市每个月的cpi(也就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以前在新闻上看到cpi的时候感觉离自己很遥远,可是当自己成为cpi编制者的时候,觉得和那些数据是那么贴切。在刚接触cpi的时候,我对程序、公式以及一些制度方面的知识一无所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开始学习cpi10程序的应用;而且从资料里学习程序中用到的公式,并带入数据,进行验算,从而帮助自己更好的理解环比、同比、累计比以及定基比之间的转换;在制度方面,严格按照省里以及各方面的需要,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交报表。以上所指都是在计算机前干的工作,之后,我还到采价的第一线,为cpi的编制整理第一手的资料。
采价的目的就是了解物价的变化趋势,所以准确的提供每种规格品的价格,对cpi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在调查中,我们针对消费价格指数的603种规格品以及零售价格指数的92种规格品,坚持定人、定点、定时的调查方法,进行了准确的价格调查。走访的采价点包括了购物中心、百货大厦、三友电器、国美电器、田森超市等大的商场超市,以及集贸市场等。并对明年已经不存在的规格品也做了相应调整,以保障价格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还在精神上深深的鼓舞着我,更坚定了我在以后工作中排除困难和挫折的决心和勇气。
这次会议的内容是:通过引入新的cpib程序,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和程序进行培训,评估权数资料,试算价格指数。去省里学习之后,虽然经过了反复的摸索和修改,我还是完成了规格品的选择、采价点的设置、往年价格的补录等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计算出了当年每个月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并将在以后的统计工作中继续生效和沿用。此次培训确实让我对cpi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和熟悉,并听取了全省各市cpi专业人士的经验之谈,这使我在从事以后的cpi工作,甚至其他类别的工作,都起到了很大程度的教诲作用。
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我还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贯彻单位的各项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工作的点点滴滴中,我也会有纰漏和疏忽的时候,所以我还是需要不断学习的,因为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以上所总结的,只是我在这八个多月工作中的总体概况,工作中的碎片还有很多。期间,我所学颇丰,但自己还有不足之处,所以只有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并充实自己,坚持做到更好,为来年的工作打好思想和理论基础。最后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相信我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把以后更加努力的工作作为对你们的回报。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
为了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根据盛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县统计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月初,县统计局下发了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横统发[]21号),对宣传新《统计法》进行了部署。本次活动范围广,力度大,普法宣传效果明显。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办字〔〕162号)和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饶统字[]65号文件精神,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12月初,我局向全县各单位印发了《县统计局在全县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横统发[]21号)(以下简称《方案》),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系统、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住户的“统计法律六进”活动。
《方案》明确了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方案》要求各单位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县各单位迅速着手准备,结合各地实际发文部署,积极落实经费、精心策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 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1、统计法律进机关。县统计局紧紧抓住党校这一宣传阵地,向全县各级领导宣传统计和统计法,讲解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宣传依法统计的理念。一是在全县局级干部培训班上专门开设了《县情分析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一课,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此外,还在经委、农业、建委、粮食系统开展了统计法专题讲座,针对部门特点进行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讲解;二是利用年报机会多次召开部门统计人员统计法制工作会,对统计法律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2、统计法律进系统。以“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县统计局注重开展系统内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新统计法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统计法律进社区。召开了街道统计工作会,对来自各街道统计负责人及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就如何加强乡镇街道统计法制建设,依法履行职能职责进行了宣传动员,对基层统计职能职责、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执法检查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此外,还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法制学习等考核内容作了安排部署。
4、统计法律进企业。为了促进统计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加广泛地宣传统计法,各社区和工业园区都积极采取各种形式走进企业,把统计法知识送到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手中。
5、统计法律进乡村。青板、葛源、司铺等乡镇深入镇村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向该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村社领导及统计人员、规模以上统计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农调记帐户共计100余人讲解了统计法知识,介绍了近年来县统计局通报、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并对镇村领导干部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了建议;龙门乡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腰鼓队、快板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统计法律进乡村活动;县统计局和县司法局等部门一起,利用12。4法制宣传日还组织宣传车到全县主要街道、所有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企业和公路沿线的农户手中。
此外,莲荷、岑阳镇的统计法规人员也纷纷走进田间地头,切实将统计法律法规送进乡村农户。
6、借助平面媒体宣传新《统计法》。为落实“四个到位”的新《统计法》宣传方针,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氛围。统计局与报社强强联手,在《报》开辟了新《统计法》专版,借助《报》的声势,将新《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
7、举办法制专题报告会吹响新《统计法》施行号角。为使统计法制宣传月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学习更加扎实、结合更加有力,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月初制定的《关于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方案》要求,联合县法制办、司法局专门召开了学习新《统计法》专题报告会,特邀了县人大副主任王臣杰参加并作了重要讲话。局长刘文学亲自为大家讲解了新《统计法》出台的背景及修改前后的不同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新篁办事处、兴安街道办事处统计员、县直各有关单位和驻横各单位统计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报告,为新《统计法》的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信息畅通,及时反馈
活动期间,各单位向我局报送本活动开展情况信息数十条,我局也在网站、市局局域网上将“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进度及时予以了反映,并以简报等形式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县委法制办、县司法局等部门及时予以了沟通。
本次活动至今已开展了一个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活动进程。通过“统计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各行各业进一步了解了统计法知识,认识到即将开展的人口普查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为当前我县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与今后统计改革和建设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面对统计工作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阶段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宣传成果,加大活动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意识,为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而不懈努力。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一
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局全体人员、乡镇统计员,特别是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就新《统计法》的特点、亮点进行了讲解,使全局干部对新《统计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
按照《乐山市统计局xx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统计法》颁布实施,开展了xx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工业园新增企业的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力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培训,提高了全体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全面安排部署了3月份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并在县门街和工业园区设立了宣传点,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查询力度,制定了xx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对41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数据质量问题的2家企业和4家聘请、任用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单位进行了调查处理,确保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
今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第一年,我局借鉴"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加强了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了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了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五五"普法成果宣传。
我局扎实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结合市统计专项执法要求,实施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拥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无证统计人员要求必须参加今年的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对取得资格证已满两年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县级培训。由于我局今年加大了统计从业资格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强调了统计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六有",组织新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58人,继续教育学习62人,所有乡镇统计人员全部报名参加学习,三上企业取得从业资格人员达到95%以上,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犍为县加强统计工作意见》,明确了乡镇统计站人员配置、硬件建设、工作制度等,县委、县政府将统计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评比。
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基础工作督查。为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我局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通过乡镇自查、政府复查,总体看,我县30个乡镇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落实到位;调查方法均按上级规定执行,数据来源可靠,能够反映各地客观实际,无违反《统计法》情况;建立了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按规定进行了整理归档。
组织统计人员的在职教育。根据省、市统计部门的要求,我局在全县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和职称的学习培训及考试,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二
今年是《统计法》颁布xx周年。xx年来,统计机构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统计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体系,促进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实行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维护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统计法》赋予了统计部门执法职能,使统计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在我市不少地方,统计执法力度弱化,统计法的.威慑力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一些部门或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有法不依。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局部和小集团的利益,或者受地区排序或目标考核的影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虽经统计部门多次纠正,却是一犯再犯。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或统计人员虽然也了解统计法,知道违反统计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他们认为统计部门无权无势,难以对其处罚,屡次出现迟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行为,这些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使统计工作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执法力度普遍弱化。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普遍存在重“执法检查”,轻“执法处罚”现象。一是执法人员存在着避重就轻的思想观念。上级没有直接要求的不愿查,看得见但管不了的不想查;二是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统计系统的一些领导腰杆不硬,不敢动真,不敢碰硬,存在着畏权、畏势的心态。尤其是对一些“重点保护”单位、招商引资引进的单位、和该地区领导有某种关系的单位等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尽量回避。导致有案不办,避重就轻、查而不处的现象。
(三)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任何一项工作离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都举步维艰,统计执法同样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执法的主体部门。作为统计执法主体部门的“一把手”,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这个地区统计执法工作的优劣。目前我市部分县区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作用认识模糊,没有把统计执法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影响了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基层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统计法制工作包含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违法案件的检查、处理,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县级基层统计部门的现状却令人担忧。目前全市11个县区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统计法制机构和专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且以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为主、以统计法制工作为辅。由于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且统计业务任务日益繁重,造成这些地区统计法制工作弱化,甚至从不执法。
(五)统计执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人员少、装备差、办案经验不足等方面。一是县区统计局大多只有一名兼职执法人员,达不到科室单独办案的最低要求;二是缺乏执法车辆、照相、摄像、录音等办案工具,执法人员常常骑车送法律文书,造成执法工作效率低下。而缺乏执法所需的调查取证设备,既不利于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又不利于对违法单位的违法问题实施证据保全;三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县区统计部门常年不办案,统计法制人员普遍缺少办案经验。
新时期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应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大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统计工作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依法统计是对每一个统计工作者的普遍要求,是统计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职责,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市县统计部门的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和表率作用。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带头执法,敢于执法,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动员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排除统计执法过程中的一切干扰,妥善解决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大力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从而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和统计法制工作的逐步深入,统计执法的队伍建设已无法适应统计法制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办案条件方面不仅远远落后于郑州、洛阳等地区,与三门峡、开封、许昌等地区也相差甚远。要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必须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与统计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解决必要的办案经费及办案工具,有计划地举办法制讲座或执法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能力,加大统计执法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一是强化统计法律宣传教育的计划性。按照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增强统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二是突出统计法律宣传的广泛性。要区分不同普法对象,通过各个层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提高统计法律宣传的有效性。紧密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和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开展好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和政府统计权利义务的宣传。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利用统计数据的社会影响力,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统计法制宣传;四是确立统计法律的权威性。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中,还要密切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用实例警示警戒教育企业、单位和统计人员,使其明白统计违法行为的后果,形成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习惯。
(四)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制定完善的统计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评议办法并严格考核,保证市县两级政府统计局内设职能机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促进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真正把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积极进行统计执法方式的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科室积极协助统计专业科室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保障相关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执法工作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三是着力开展全员执法。针对目前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现状,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统计专业人员的力量,以统计专业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现象为着眼点,执法人员与专业人员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涉统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众上访、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统计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统计工作秩序。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三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
坚持依法统计,反对弄虚作假。
依法统计光荣,虚报瞒报可耻。
搞好统计稽查,制止统计违法。
关注统计数据,了解中国经济。
依法诚信统计是最好的信用证明。
统计连着你我他,数据准确靠大家。
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
坚持实事求是,恪守统计职业道德。
严格执行统计法,确保数据准确及时。
弘扬统计法治理念,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关注统计就是关注未来,关心统计就是关心发展。
准确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每个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四
20xx年上半年,**县统计法制工作在州、县局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开展顺利,在规范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宣传统计法规上作了大量的工作。
上半年,全局狠抓了基层统计制度上墙,统计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2月26日,局法规股制出台了《关于20xx年**县部分定期统计报表上报时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来统字[20xx]2号)。规范了统计报表时间和任务,为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1、今年是全州统计基层规范化重点建设年,我局对统计双基工程建设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大量措施狠抓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局法规股工作人员配合全局做了大量工作。
2、对基层统计人员执证上岗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和调查,为下半年全县统计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开局之年,我们认真搞好“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和今年计划。建立领导小组,上半年利用乡镇培训、外网建设等多种形式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并为下半年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打好基础。
今年在“五五”普法中搞好三个重点,一是引起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和统计数据的重视,二是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三是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为搞好我县城乡代码划分工作,我们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搞好汇报,制定了《城乡代码划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城乡代码划分培训工作,并组织落实,保证城乡代码划分工作的顺利实施。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五
2010年以来,**县统计局法制工作根据县政府法制科及省、市统计局法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扎实地推进统计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可喜的成绩。现有一年来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全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既抓重点,又促全面,稳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县统计局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以全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为契机,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普法工作既要有重点,又要兼顾全面性,开封县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专栏等新闻媒体,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全县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在县、乡政府所在地主要地段、人口普查培训场所悬拉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版块,扩大宣传面。二是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全县统计调查人员等踊跃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全县有200多人参加了竞赛。三是努力抓住全国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实施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培训,并且全部通过了普法考试。四是认真组织局全体人员参加县政府法制科举办的法律知识考试。五是县局联合乡镇和各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以《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活动的扎实开展,努力提高各级统计、调查人员依法进行统计调查和准确、及时、全面填报统计调查资料、及各项重大普查资料的自觉性。
二、从制度建设、预防违法、违法查处、执法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统计行政执法水平。
截止目前,县局共对196家单位实施了统计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48家,立案查处3起,其中罚款1起,警告41起。案件涉及建筑业、人口劳资、贸易业、工业、能源等各行业。开封县统计局法制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统计违法单位依法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一)加强统计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今年年初县局根据《开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开封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理清行政执法职能,明确统计行政执法岗位、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法制工作提前介入统计业务工作,有效预防了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县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科室密切配合,加强统计监督,督促统计单位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做好对统计单位所报送填报统计数据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并不断强调政府统计部门的保密义务,切实预防了统计数据的弄虚作假,有效保障了报表数据质量和报送的及时性。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规范化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确保办案质量。在统计执法工作中重视执法程序的规范合法,对办案程序严格要求。在今年的案件查处过程中,县局执法人员不仅认真做好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使笔录更加符合法定要求,而且更加重视收集各种物证材料,力求做到各类证据齐全,相互印证,让所办案件不留疑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开封县统计局在2010年以来的统计法制工作实践中积极开拓,进行了普法、执法方法的有益探索,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起了正确的执法理念,规范了办案程序。通过统计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提高了统计工作地位。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六
20xx年我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为内容,以日常统计工作为载体,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大力开展制度化、经常化、立体化、重点化、多样化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
(一)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1—7月份)。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统第七个五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青统办字〔20xx〕61号)的要求,主动作为,抓住重点,全力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1—5月份)。
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的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开展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形成制度化,确保常态化,力争上档次,上水平。
2、抓好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6—7月份)。
将《统计法》纳入各级统计机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择机邀请国家、省局政策法规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剖析统计违法案例,组织发放相关统计法律学习资料,组织开展统计普法考试等活动。
3、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常规工作)。
把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列为重要议事议程,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使统计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常规工作)。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讯、微博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全国农业普查、联网直报等时机,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在宣传模式上,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网站、普法网络集群和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行动”,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8—12月份)。
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本着“讲求实效、隆重俭朴,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做到“四结合”,即:与“依法治统年”活动相结合,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筹划。根据我市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台账,注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沟通,极积加强与政府各部门普法机构的联系沟通,加强和政府普法领导小组和上级统计法治机构联系汇报,互相支持,形成声势,保持联动。积极争取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宣传活动纳入本地区法制宣传活动中。
(四)总结经验,培树典型。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宣传取得的突出成效,发现统计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要及时捕捉工作动态,注意发掘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积极报送统计法制宣传信息,促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为圆满完成我市的统计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七
统计法制是指厘定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各方面的数量特征,采用利用数据、方法论和信息技术,对各个因素进行测量、分析和研究,并通过尽可能减少误差和扭曲来展示其关系和趋势的规律。法制则是在国家制度框架下为了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规定的法律和法规。融合两者的统计法制,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如何体现?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第二段:立足实践。
统计法制在实践中的运用可以发现,它不仅是对数据采集的监督与规范,更是反馈问题、留存历史、预测趋势、支撑决策的重要依据。这种“本分,"需要基于可靠基础数据、科学统计方法和有效制度,链结起来。例如,实现可比、可信数据的重要前提是严格的维护数据、不断升级智能化统计系统和完善的标准规范。而监督统计活动的正当性和公正性,则是制定法律法规和建立处罚制度的关键所在。
第三段:解决问题。
时至今日,随着人们对信息的渴求和量化需求的增长,社会上出现了各种违法违规的统计活动,干扰了准确反映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指导决策的发展方向,也影响到了商业活动和个人权益。因此,数据保护、造假打假、制度监督等才是统计法制的现实应用方向与切实措施。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摆脱谎言和敷衍推卸责任的作风,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将公共统计工作纳入法制大家庭。
第四段:总结。
如今,每个人身边的各种计算器、手环、APP、金银财宝、饮食、运动、购物数据,以及社会各种规模数据、调研报告、可视化分析、历史档案等,统统都是数据的载体。它们正在把数据量化的力量无限撬动出来,而统计法制作为数据处理工具的重要环节,则承载着更多责任和任务。统计法制意味着要在权利与义务、监督与罚责、质量与效益等诸多方式上追求平衡、提高效能,使统计成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自觉公众、实现共同利益的强力支撑。
第五段:未来展望。
未来,统计法制将会继续推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各个领域的深化发展。它将是一个不断迭代、仪器、方法、制度与人才同步提升的动态过程。同时,也将是一个不断挑战、防范风险、严守诚信、感知社会享有与担负纳税义务平衡的实践过程。最终,它将以人的全面发展、财务健康和社会稳定为根基,推动公共事业的宏愿得以实现。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八
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根据总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努力在制定计划、抓好培训、加大宣传等方面谋求新突破,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保证新《统计法》学习有序开展。湛江队制定了详细的学法计划,对学习的时间、内容、方式等都作出具体布置,并采取分组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巩固学习的效果。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队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要求领导以身作则,当好学法普法的表率。
二是抓好培训,努力营造全员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抓好队内干部职工的培训。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的基础上,邀请广东调查总队法规制度处专业人员对湛江队、廉江队、雷州队干部职工进行新《统计法》相关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另一方面,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抓好调查对象的培训。各专业采取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回访评估、基层情况调研等多种途径进企业、下基层、访住户,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放由队内印制的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资料,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无锡队四明确全面启动统计执法检查。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无锡队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拉开全年统计执法检查的序幕。《方案》严格按照总队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全队的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全面部署。
一、明确检查对象。一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各处室,二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直接管理的各调查样本点。
二、明确检查内容。包括各处室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情况;各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情况;各处室基础建设工作情况;各调查样本点的基础工作、调查数据上报情况及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情况。
三、明确检查步骤。《方案》明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自7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准备、自查整改、接受检查和。
总结。
提高四个阶段。
四、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次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二是抓好落实,要求各处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滨海队三措施认真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滨海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队长任组长的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队10个专业中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一是提高认识,准备充分。7月4日,滨海队召开队务会,队长郁步生强调,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是推进“三个提高”,尤其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根据总队的通知要求,明确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制定检查方案,抓紧部署落实。7月6日召开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这次检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是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科室自查,时间从7月10-23日。各专业科室严格按照《江苏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对照各专业基础工作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自所负责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第二阶段,交叉抽查,时间从7月24-27日。全队成立检查小组,由队分管领导负责,对各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指出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希望和要求。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时间7月底。各专业根据自查和交叉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着力解决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严格要求,确保实效。要求各科室妥善处理好基础工作检查与执法检查、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检查报告和检查表,确保全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基础工作检查的重点和关键,明确责任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7月2日,淮安队下发《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总队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通知》对检查内容、方式、进度安排、注意事项等予以明确,并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淮安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队办公室总协调。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推进措施有力,此次检查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处室自查。时间为7月1日到10日,由各处室对本专业源头数据的规范性、帐本及原始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机表数据的一致性等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为领导抽查。时间为7月11日到7月20日,由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专业自查情况一一过堂,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处室整改。时间为7月21日到7月底,各处室进行整改,同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扬州队四措并举推进201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扬州调查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2012年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队领导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明确综合处协调执法检查活动,各专业根据总队相关要求对数据质量、基层基础工作、依法开展调查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二是迅速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学习总队文件精神,结合扬州实际制定《2012年扬州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各专业检查内容、检查要求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规范检查行为。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证换证培训,对全队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强化全员执法意识,提高全员执法能力。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制定下发《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四是“三个结合”谋求检查实效。根据《扬州调查队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将调研走访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基层基础工作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谋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部署。胡亚生队长要求各专业思想上高度重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以胡亚生队长为组长,施方明、张莉云副队长为副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领导本次检查工作。南通调查队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对各项检查内容和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组织了全体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对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方式、具体要求、检查人员的责权利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进行了相关培训。
三、深入实际,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队系统数据质量检查办法》要求,结合南通实际,物价、住户、农业等专业将深入调查点,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法》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统计人员的配备、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情况;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及统计调查资料的管理工作情况等。
四、制定措施,及时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当场讨论分析,总结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为下一步总队质量抽查做好准备。
目前,执法检查工作正有序进行,市队检查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局属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扩大统计执法影响,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市统计局2007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履行行政职责,促进统计执法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2007年上半年,市局将举办2-3期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市局和区县统计局执法人员,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以如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供组织保障。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数量。
(一)市统计局检查对象和单位。
1、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大队检查对象和单位。
(1)检查行政机关3个;
(2)检查企事业单位30个左右。重点查处工业、建筑业、能源、投资、服务业、房地产、社会事业发展和农业普查等领域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3)检查单位的初选名单由市局各专业处和区县统计局提供。市局法规处、执法大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单位。
2、各有关处室检查对象和单位:各有关处室围绕本部门专业分工分别选择5个单位进行检。
查(不在法规处、执法大队检查对象范围内)。
各有关处室指按照《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的规定,除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大队外具有统计执法检查职能的部门,即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交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普查中心和培训中心。
(二)各区县统计局检查对象和单位。
每个区县统计局全年检查单位不得少于25个。检查单位要考虑分布,主要涵盖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商业、高技术产业、教育卫生、金融保险、交通通讯和国家机关等行业和部门。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对国家机关着重检查:统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统计制度化建设情况;统计原始记录及台帐建立情况;统计资料归档和服务情况;统计人员学习培训情况;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职权的情况。
对企事业单位着重检查:是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履行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职责;统计人员是否拥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重点检查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有关数据质量。检查组下基层检查时可根据被检查单位行业性质不同,选择重点指标进行检查。如地区生产总值及其构成指标、工业总产值、能源消耗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建筑业总产值等指标数据质量。
四、执法检查方式。
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一)联合检查。市和区县统计局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形式主要为联合发文,由统计部门牵头),借助部门力量扩大统计执法的影响。
(二)集中检查。市统计局抽调区县统计局执法骨干,组成检查组,打破区域统计执法障碍,对2006年集中检查余下的20个区县开展集中统计执法检查。
(三)独立检查。市和区县统计局抽选部分重点单位独立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主要集中在2007年4—10月期间。
六、执法检查要求。
(一)坚持面上检查与重点查处相结合市局统计执法工作以法规处、执法大队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进行。分工如下:
1、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面上的检查。
各有关处室下基层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时,要以执法检查的方式先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然后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可作出如下处理:
(1)没有发现问题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撰写书面执法检查报告,报本处室负责人批准后,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
(2)违法行为轻微的,不足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撰写书面执法检查报告,通过本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报分管局长批准后,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统计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较重,需要追究统计法律责任的,由各处室将前期相关材料及《统计违法案件移交通知书》提交统计执法大队。
2、市局法规处、执法大队重点负责重大案件、举报案件和各有关处室移交案件的立案调查及后期处理工作,并做好案件回访工作。
各区县统计局要参照市局的做法,以法规人员牵头,专业人员配合开展全员执法,将面上的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市局各有关处室、各区县统计局在执法检查前,要对统计管理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要求统计管理对象对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在执法检查中要坚持把普法教育贯穿其中,使被检查单位主动接受统计法律监督和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三)坚持统计执法与规范统计工作相结合。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统计管理对象自觉守法。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监督和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捍卫政府统计和统计法的权威。
(二)加强领导。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确保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创造条件。各有关处室要配备2-4名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由法规处、执法大队进行业务培训。各区县统计局要明确至少2人以上的专职或兼职统计执法人员,并落实执法经费和办案设备,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加强考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将分别纳入市局各处室全年综合考核和区县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地区的统计执法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统计执法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