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四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一
而宪法也为我们中学生赋予了权力和义务,如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第二十四条: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所以,我们中学生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在社会的贯彻实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制度环境,意义重大。
我们应当确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志向,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学会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准时到课堂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认真做好预习、复习工作,独立思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不帮他人作弊。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必须是讲文明的人。要尊老爱幼,团结友善,明礼诚信,平等待人,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对待荣誉地位有实事求是之心,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把粗鲁当直爽,不把好斗当勇敢;善于用智慧化解矛盾,有容人、纳人的海量,不记旧仇,更不添新恨;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我们提倡学习宪法,走向文明,绝不是鼓励人们是非不分,事故圆滑,八面玲珑,而是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使思想认识达到一种新的境界、新的水平。
法制教育是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必不可少的途径,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肩负着神圣的使命。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已经步入法治社会,目前已公布施行的法律近200部,基本上实现了事事有法可依。其中宪法是母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有政党、团体、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规定的特权。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祖国的安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护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是当代中学生的神圣职责。所以,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做高素质的公民,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
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三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上午10点15分,云南149家法院1万余名法官干警,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与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全国3100余家法院一起同频共振,面向国徽、国旗,齐唱国歌,向宪法庄严宣誓。整齐雄壮的声音回荡在大厅,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洋溢在每一名法官心中。
“今天的宪法宣誓,对法院人来说,彰显的是我们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的信奉、对公正的捍卫,表达了我们忠诚、干净、担当的决心。”作为宣誓活动的监誓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代表了云南全体法官干警发出心声。
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誓,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正兴面向国旗,带领400余名省高院法官干警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洪亮有力的誓词,展现着云南省高院法官干警饱满的精神风貌和提振干事的专业精神。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主持仪式介绍说,宪法宣誓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感受公平正义”,宣誓全过程由最高人民法院连线巡视、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
“今天是‘12·4’宪法日,去年的这个时候,全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举行了庄严的宣誓仪式,全体员额法官面对国旗、国徽,作出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表达了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的坚定决心。”张学群表示,今天,我们再次齐聚这里,举行“弘扬宪法精神 感受公平正义”宪法日公众开放和宣誓活动,这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忠实履行宪法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邀请社会公众参与活动,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营造全社会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意义。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张学群要求,一要认真履行好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自觉争做践行宪法的楷模,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着力推动宪法实施,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要全力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司法改革;五要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铭记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戮力前行。”张学群表示,云南省各级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向凯、滕鹏楚、吕召,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伟,厅级干部以及全体法官干警在省高院会场集体宣誓。
当天,全省各级法院均在分会场同步向宪法宣誓,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代表、扶贫点挂钩农户、驻地官兵等观摩宪法宣誓仪式、参加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共有3000余名社会公众到现场观摩。
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一、弘扬宪法精神,要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必须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通过重温我国宪法制定修改过程和巨大贡献,进一步深刻理解了我国宪法的精神,学习掌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宪法修改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切实提升了宪法自信。坚定宪法自信,才能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深刻理解我们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的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的成因。
二、弘扬宪法精神,要做宪法意识的践行者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法,所有的法律都依据宪法制定,宪法规范、引领、推动、保障着国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对宪法发自内心地拥护、出于真诚地信仰。加强对宪法学习,对宪法法律熟知熟练运用,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自我监督,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三、弘扬宪法精神,要做宪法权威的维护者
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深刻昭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才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