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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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白银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要求,切实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为推动白银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主责,扎实推进“三转”工作的成效。
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年货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全区3150名干部做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四是强抓执纪办案。畅通来信、来访、12388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信访受理渠道。坚持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每月定期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市纪委,规范管理信访举报件,做到底数清楚、流转严密、管理有序。对实名举报实行限时回复和反馈,对在查案件,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区纪委共接受信访举报70件次,其中来信来访22件次,上级交办38件次,重信重访15件次,署名举报38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9件。立案11件11人,其中结案8件8人,对1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1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6人给予行政警告—2—处分。同时,对3名涉刑人员及时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2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二)转变工作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创新权力监管方式,突出各层级监督重点。强化述廉制度,采用“访廉、述廉、询廉、评廉、用廉、督廉”等环节,解决同级监督过软问题;乡镇街道层面强化监督层级,探索实行纪工委管理模式,解决上级监督过远的问题;村级层面强化监督主体,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解决村级监督过空的问题,构筑了全方位的权力运行安全网,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管。二是实行分片联系监管。建立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和区直属部门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工作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委员看,对所联系的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三是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坚持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
—3—部门,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共7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4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市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对各村书记、主任和监委会主任、纪检专干进行培训,并发放了《应知应会手册》。二是带头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执纪监督的各项纪律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不准”的纪律要求,带头落实省纪委提出的“留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要求。三是带头正风肃纪。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六条、区委十七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凤”问题,自觉做到了不发表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不发生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执纪的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友等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二、当前推进“三转”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4—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
2、职能定位不准。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5—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
3、工作方式缺位。参谋建议缺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习惯于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组织协调缺位,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4、履职能力偏弱。表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经济、法律—6—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此外,举办的业务培训太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了履职效果。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想转。少数纪检干部由于受惯性思维束缚,认为纪检干部这一岗位大多数是以解决职务待遇为主,缺乏进取意识;个别纪检干部认为强化执纪问责会影响与地方和部门的关系,缺乏工作勇气;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大包大揽,认为“全面开花”能够体现纪委的权威和地位,主观上不想退出一些不该分管的工作。
二是能力素质不全面,不会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对“三转”意义认识不清、精神理解不深、实质把握不透,不知道转什么、诶和转,落实到工作中,缺乏具体的举措和创新方法;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不足,在调整充实到执纪监督一线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
—7—三是沟通对接不主动,不愿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重要性认识不足,关起门来搞“三转”,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识和外部环境;个别纪检监察机关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做好交接和督促工作,导致相关主责部门也未主动跟进,监督链条断裂。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厚,不去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三转的外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媒体、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的宣传强势,以至群众对“三转”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不高。
三、
白银区辖10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纪委10个,区直部门纪检组31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4人,科级34人。2012年底,区委积极探索,成立区纪委乡镇纪工委,配有专职书记1名,联络员1名,委员5名。目前,还一直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人员编制、工资、后勤保障都在驻在部门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基本能按照职责要求,结合驻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二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的规章制度,组织—8—学习培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考核;四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调研中发现,部分派驻机构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工作效果不尽理想。
四、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进一步履好职尽好责的意见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进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摒弃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来,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推进“三转”工作作为破解困扰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的难得机遇,正确履职、有效作为,努力做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
—9—腐败斗争,更加突出执纪监督主责,更加强化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等主业,防止由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回归纪检监察本职。
三要准确定位,监督有力。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应该是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履行职责的监督,应该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对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集中精力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有效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促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要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要精通相关业务知识,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要追求高尚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身体力行道德原则和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带头抓落实,带头克难攻坚,敢抓敢管,立说立行,奋勇争先,对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做到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有案必查、问责必严、违纪必究。要拥有一颗平常心,淡泊明志,无私节欲。坚决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10—吃,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依规依纪办事,不徇私情,秉公执纪。只有一身正气,说话才有底气,群众才能服气。
—11—。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三、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需要体现先进性。
能否有效地消除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肩负反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应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主要表现在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纪检监察干部。在选录干部时,坚持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优秀人才。在继续落实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改革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是指分析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判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动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
(2)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原则性与灵活性、协商性与权威性相结合地完成某项工作。沟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必不可少。一是角色的定位与转移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角色应随着时间、地点、场合、对象、工作目标、工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灵活机动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语言表达技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语言表达技能分为书面语言表达技能和非书面语言表达技能。书面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而非书面语言表达则要求得体。
(3)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能力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不是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更为综合的一种应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包括岗位技能,即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技能,如谈话、取证、调查等;认知能力,即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做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
(4)快速应变能力。即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地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的应用能力。
(5)办案能力。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纪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既要讲胆略,又要讲策略。
(二)、纪检监察干部的配置需要体现合理性。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通过实行公开招聘,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加强对干部的综合评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进行交流。比如,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一方面实行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须特别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须具备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原则,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所以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与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
三、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需要体现针对性。
加强教育培训,达到入脑入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二是确定学习方法。向本书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些都是基本的学习方法。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实践说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仿。做学习型纪检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五是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当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工作多。要正确定位、发挥作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鼓励晋升高一级学历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审计基本知识等。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及时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专题学习班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四、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需要体现科学性。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所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建立交流轮岗制度。除纪委书记外,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步实行跨单位交流。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评为优秀者优先获得晋升机会,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群众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施监督。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根据中纪委和省有关改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的精神,市纪委决定在我区进行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派驻试点。区委、区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强化监督机制、延伸监督领域的重要课题,组织力量积极进行探索。自初组建区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以来,区直纪检监察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有效地促进了区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基本情况。
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在我市华苑宾馆举行。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市纪委明确要求在我区就这项工作进行试点。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调研组对成立派驻纪检组的可行性进行专题调研并派出人员到云浮等地取经。202月区纪委、监察局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区纪委、监察局关于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方案》。年7月11日区委办转发了这个方案。决定向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建设工委(建设局)、经贸工委(经贸局)、外经贸工委(外经贸局)、财政局、民政局、计生局、环卫局、卫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并从当年11月份开始陆续任命了8位纪检组长。之后又在区委办(区府办)、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编制管理上实行单列管理共设14名行政编制现有派驻纪检监察干部13人从而使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形成以区纪委、监察局为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为网点的组织体系拓宽了纪检监察职能效应的覆盖面。
二、主要做法。
1、党委政府的重视,是做好派驻工作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一方面针对本区的实际情况,从不同角度分析对比了多种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并与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作了一定程度的论证,拟出了一个比较适合我区实际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方案。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的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详细介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务求得到党委政府的意见,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方式,并把酝酿好的方案提交党政班子会表决,由于沟通充分,工作到位,党委政府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统一。尽管区直机构改革编制紧缩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专门划拨15个单列行政编制给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使用,从而使区直专职编制增加了100%(区纪委编制15个),同时,还明确了派驻驻检监察机构实行人事权垂直管理。各派驻纪检组建制为副科级,派驻纪检组长兼任驻在单位的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兼任派驻监察室主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长人选,由区纪委商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并征求驻在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然后由纪委和组织部派员考察,最后报党委任命;这样既可以解决好派驻人员的职位,又可以使派驻人员消除思想顾虑,排除工作阻力,大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纪委监察局《关于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得出顺利出台,从而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等运作方式得到进一步确认,为探索区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式上,实行依托上级和自办培训相结合。近两年来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有30人次参加了区纪委自办的培训班;通过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各种法律法规、经济知识、科技知识以及监管部门的业务知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
3、疏通供给渠道,为派驻机构创造畅顺的工作环境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为了便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14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都要进驻相关的单位,参与驻在单位的一些具体工作。他们一方面可以在区纪委领到每月500元的办案补贴,而且还可以在所在单位领取同本单位其他干部同样的补贴。经过区纪委领导多方协调,驻在单位积极想办法为纪检组长(监察室)解决办公场所和交通工具,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消除了派驻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集中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组织协调案件查处、受理信访举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等6个方面,规定了具体工作职责。由于工作任务明确、职责清楚,使派驻机构能有序、协调地开展工作。第二,推行联系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促进信息反馈。组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后,由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各派驻机构所管辖的部门业务特点各有不同,为了有效地联系和指导派驻机构的工作,我们制定了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主管、其他常委联系派驻机构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按常委所分管的工作性质来联系相应业务较多的派驻机构,如派驻派驻教育局纪检组都涉及纠风工作较多的,这类派驻机构就由分管纠风工作的常委负责联系。这一规定既可以实现层级负责制,加强了派驻机构与区纪委领导层的沟通、汇报;又利于分管常委指导,便于对专项工作的调查研究,改进工作。第三,探索激励机制,激发派人员的工作热情。如建立考核机制等;举办系统内的文体活动等。
三、初步成效。
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后,监督机制、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制约机制都比原来的体制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为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供了良好条件。去年以来,13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参与了所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以及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处理本单位的信访投诉,协助负责部门制定了源头治腐的相关制度,收到了明显效果。
展,使该项工作具体做到“五有”: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思想动员、有宣传手段、有检查督促。确保了教育的效果。二是使区纪委从重压中得到解脱,从而可以集中力量抓重点工作,区纪委监察局一般的日常业务工作,作为区直机关这一块,可分解布置各派驻机构完成,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督查督办工作,收集情况汇报,征订报刊杂志等,区纪委找14个纪检组即可,再由各纪检组具体抓落实,对平时的群众上访和投诉信件,也可先由派驻机构调处,若中心工作任务需要抽人,也可从派驻机构中抽调,这样,就大大地减轻了区纪委、监察局的工作压力,有利于区纪委、监察局集中主要精力抓大事、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由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体制有所改变,使派驻人员工作起来更超脱,对各种违法行为敢于碰硬,通过不断加大反腐败三项工作的力度,树立起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威。一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任务得到落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增强驻在单位和授权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案件查处的力度明显加大。有纪检组的配合,区纪委在做信访举报工作时,能够处理及时,传递准确,为领导决策和查处大要案服务好。三是纠风专项治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在医药购销中、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这些方面的不正之风,同时,深入开展行风评议,促进了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纪检组制订了多达6万字的有关政务公开、办事程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了本单位的廉政建设,提高了办事人员的执法水平。这有利于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变被动的事后监督为积极的事前防范。善于抓苗头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早防治,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目的。
4、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促进了党风廉政责任的落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特别是反腐败任务牵头部门承担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增强了纪委组织协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提高了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效率,有利于减员增效目标的实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能更加主动地深入到行政管理活动中,不但较好地履行了党内监督的职能,同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职能也得到较充分的发挥。
四、存在问题。
由于派驻机构是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新尝试,在探索过程还有一些问题尚需不断完善及加强,如派驻机构人员交流轮岗工作细则的制订;以何种培训形式更有效地提高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对驻在和授权单位的业务知识的掌握等。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而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精力较少。有的纪检组长任命近一年来,还没有到基层就如何做好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真正调研过一次。
2、纪检组长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还有待于提高。现任的13名纪检组长中,除了1名任职前为区纪委机关干部外,其他没有或者基本上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对于如何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法不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法纪水平要求很高的工作,纪检组长正因为对这项工作不熟悉,所以工作起来感到困难,有胆怯心理。
3、监督不到位,纪检组长的监督约束作用发挥得还不够。由于纪检组长的角色定位比较特殊,现在还没有理顺纪检组长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关系,因而对驻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工作做得不够理想。如有的单位经费审批权在一把手,纪检组长不好意思过问,因此,个别单位的纪检组长对于本单位的大额经费支出、建设工程、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根本不知情,更谈不上监督。有的纪检组长分管的工作本身就是敏感业务,出现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从而使监督不到位。
4、个别纪检组长的工作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为便于开展工作,大多数单位给纪检组长配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少数单位给纪检组长配置了工作用车,但还有个别纪检组长与其他几个业务部门共用一个办公室,不利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五、下步建议。
为确保派驻试点工作圆满成功,取得成效,真正能为加强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作用,为此,我们就进一步做好派驻纪检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适当调整纪检组长的工作分工,既要保证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有一定的业务分工,又要保证他们有充足的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参与分工不利于开展工作,分工太多又分散了精力,因此,我们主张,参与分工要合理,最好分管一些与纪检监察有关联的工作,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出现。
2、加大纪检组长的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自学和抽调到纪委机关跟班轮训等方式,切实提高纪检组长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他们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同时,加强对纪检组长“谋主业”意识的教育,使他们时刻不要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
3、进一步理顺纪检组长与驻在单位的关系,确保监督到位。要保证纪检组长能够参与本驻在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支持纪纪检组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4、进一步改善纪检组长的工作条件。加强与驻在部门的沟通,督促有关部门努力为纪检组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基层单位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格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的力量,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基层单位虽然已经配备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但大部分没有独立纪检监察室。二是人员配备不齐。现在大多数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只有1~2人,并身兼多职,兼顾本职工作较少,致使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到位。三是体制不健全。基层单位纪检组和监察室是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的体制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就显得有些乏力。
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大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刚刚走向纪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同时缺少专业知识培训,致使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高,从而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
基层单位处于工作的第一线,业务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大部分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完成工作任务上,而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干部职工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了,不违背大原则就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支持配合,并有一种抵触情绪,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大部分基层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错误的认为是"软件",没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从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情况来看,仍是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简单方式方法为主,教育方式方法缺乏时代性和多样性,制约了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xx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奋力拼搏、勤学苦练,创新举措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古人云:只有学而知之,没有生而知之。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党风廉政和反腐朽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切实使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系统事业有效的发展。二是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责任心强,就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三是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创新能力是纪检监察人员必备的素质。基层工作者面对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创新意识强,才会把创新贯穿到谋划、推进和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中去,在创新中破解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推动工作落实、在创新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树立自身廉政形象。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廉洁从政,树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但现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很少有主修这个专业或在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过的人员。各级纪委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知道从何干、如何干,怎样干好。
纪检监察工作是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组的领导,当好局党组的参谋助手,与其他党组成员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围绕全局工作,服务于单位工作大局,从全局的高度谋划部署工作、协调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落实。
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基层单位应该针对当前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使质监的各项工作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宣传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日常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廉、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深受干部职工喜爱、易接受、有吸引力、喜闻乐见的廉政活动,通过环境育廉。三是将廉政文化融入单位整体工作中去,使干部职工在"润物细无声、潜移墨化中"接受教育。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支持至关重要。纪检监察人员要经常主动地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机关党组汇报工作情况,让领导意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争取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作用,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本部门党组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加了解,消除偏见,赢取大家工作上的理解与配合,争取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按照东组通28号文件要求,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于近段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县68个直属单位和中央、省、市驻衡东13个单位进行了机关党建工作考察调研。考察方式主要包括:“听”、“查”、“看”、“测”。通过考察发现:各党组织能够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思路,大力加强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党建目标化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县直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差距,以利于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对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关党建的基本现状。
第一,领导班子素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成员绝大多数是具备一定文化程度的先进骨干,比其他职工的知识水平相对较高。如司法局、广电局、人事局、国土局等机关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都由主管领导担任,能够带头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坚强的意志对待党的工作,使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素质、能力、水平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提高驾驭和统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落实党在基层各项工作的坚强堡垒。
第二,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大多数机关单位都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有3个以上正式党员的,都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有50个以上正式党员的,成立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并下设若干个党支部,如财政局;有100人以上党员的,成立了党的基层委员会,如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这些党委、总支、支部都能够在上一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隶属关系,有效开展党内工作。各支部分别配备了支部书记,有的根据工作需要还设置了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等职位,机关基层组织体系较健全。
第三,注重培养纳新党员。机关各党组织都能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注意把那些刚从大专院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年轻人作为培养对象。如水电局、地税局、工商局每年都实施定向培养联系计划,确定专门培养联系人,加强对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增强积极分子对党的纲领、章程、路线、政策、制度的认识与了解,促使积极分子早日争取加入党组织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使党的组织每年能够定期吸纳和接收一部分积极分子入党,不断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培养党组织的新生力量,增强机关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第四,党费收缴逐步规范。机关党员能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自觉履行交纳党费义务。单位党支部的组织委员能够按照党员工资涨幅情况参照党费收缴基数标准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数额。目前除退离休党员和下岗党员职工收缴困难外,绝大多数党员能够理解党费收缴标准并如期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上缴管理相对规范,如地税局、交通局、农业局。
总之,通过扎实开展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支部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总体上朝着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发展。
二、机关党建的工作差距。
第一,领导职能行使不够全面。机关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其他领导成员绝大多数是兼职,往往承担着大量的行政、具体事务工作。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有的党支部负责人的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特别有的支部书记连“三会一课”都不能坚持,有的没有按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不能够扎实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坚持抓好党内各项制度的检查和落实。由于党支部负责人职责履行不全面,导致支部整体工作的推进效果不明显,造成工作重心缺失现象。
第二,组织生活开展不够经常。机关单位由于业务工作性质的限定,支部党员的组织生活开展不够经常,没有坚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的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中的最基本的“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和讲党课工作,没有按时研究确定支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党支部职能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致使党支部生活不能正常化,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规范有效运行。
第三,阵地建设不够规范达标。机关党员活动室阵地建设是为机关党员提供党内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但由于机关办公用房的限制,多数党员活动室属于兼容性的,党建内容与其它内容合并在一起,缺少阵地建设严肃庄重的直观感。有些机关单位根本就没有党员活动室,党员的集体生活有时在行政会议室进行。相当一部分机关单位党员活动室布置过于简陋,设置内容过于简单,有些过时的党建内容没有得到及时更换和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机关党员的正常党内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第四,党员活动缺乏创新特色。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是激发党员积极性、创造性和增强党员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当中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情况却大不一样。有的机关支部一年能够多次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党章、争先创模、文艺联欢等活动,丰富了党建内容,充实了党员身心。但相当一部分机关支部常年很少开展甚至不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使得机关党建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缺乏特色和亮点,机关党员对党组织的印象和地位有所淡化,不利于机关党组织的整体形象和工作开展。
第一,支部领导重视不够到位。部分机关支部书记认为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软考核,没有实在具体的东西可抓。特别是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支部书记的,认为业务工作是核心,忽视了以党建促业务的重要性,没有系统认真地研究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没有准确把握党建工作在机关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一部分副职领导兼任机关支部书记的,往往认为党建工作靠“一把手”抓,没有对党建工作深入研究和建言献策,没有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下功夫、用心思。部分机关中没有及时调整或提拔重用的党务干部有想法、有抱怨,工作上被动应付、消极对待,部分新调整的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不熟悉,也有随机应付的现象。
第二,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机关党建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但多数支部没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而使党建制度流于形式,造成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这种问题的存在与支部班子的整体认识有关,与支部主要领导没有完全认真履行职责更有关。特别是一些支部不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履行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在机关党员的考核、奖惩、提拔、任免、处分等问题上不向上级党组织沟通汇报,从而造成有违规定、有违程序的事情发生,给机关党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危害。
第三,督促检查落实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主要依靠督促检查抓工作落实,而督促检查的主体是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的对象是各支部所开展的各项党建工作。由于机关支部数量较多,机关党建事务繁多,机关党委人员较少,督促检查力量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机关支部工作的督查,机关支部书记对党委安排的党建工作也仅停留在圈阅批示转办文件的形式中抓落实,对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过问督查也不是十分到位。因而机关党建容易形成重安排部署,轻督查落实的不协调局面。
第四,党建经费保障不够到位。机关单位工作运转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然而有限的财政拨款只能支撑和保障常规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用于党务工作开支的经费却没有列入预算。这样以来,党建工作的开展就举步维艰。党务工作也是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失去了经费的保障便无法正常开展,阵地硬件建设、党员活动开展和学习资料购置等常规工作都难以进行,党建工作自然就无法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
四、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方法。
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成因,必须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的工作目标、主攻重点和方法措施,以开创机关党建工作的全新局面。
(一)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任务目标。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必须紧扣党建工作主题,重新审视和从严把握以下三项重点目标:第一是发挥机关支部坚强堡垒作用。务必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反腐倡廉五大建设要求,不断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健全班子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组织生活,增强支部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使机关党组织成为机关党员的“司令部”。二是塑造机关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坚持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党员的党性宗旨观念和大局服务意识,促使党员转变作风,转变观念,严于律己,加强修养,争做先进,争当楷模,把每位党员都锤炼成思想作风过硬、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敬业、社会形象最佳的一流机关公职人员,切实塑造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真正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第三是努力建立机关党建长效机制。机关党建工作要立足实际,立足于纯洁党的队伍和强化党员管理,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长效的抓党建工作的良性机制,确保机关各项党建工作高效、有序、全面深入推进。
(二)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主攻重点。第一,规范支部生活。机关党建工作的正常化主要依靠规范机关支部生活来完成。规范开展支部的各项党内生活,要靠机关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切实组织动员支部成员和广大党员定期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认真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开展党员定期集中学习活动。通过规范、正常、有序的支部生活,确保机关各项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加强党员教育。机关党员是机关党组织的主体力量,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状况是取决这支队伍是否能够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提高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主要靠教育手段来实现,教育党员也是机关支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核心工作内容。第三,塑造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是激发机关党员奋发向上的必要形式,塑造先进典型是机关党组织应竭力做好的一项基本工作。要针对各个机关的不同业务工作性质和在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有目的、有重点地培养先进党员典型,使这部分先进典型党员具有明显地示范带动作用,具备其他一般党员学习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通过典型带全局,通过先进带一般,推动机关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形象的不断提高。
(三)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机制创新。创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不竭动力和生命源泉。机关党建要实现不断地超越和发展,必须依靠创新工作来完成。第一要创新管理教育。切实履行党要管党、党支部主管党员的工作职责,努力探索和形成一套党员长期受教育和终身受教育的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和教育的力度,营造机关党员人人自愿学习、人人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机关党员投身改革建设和服务人民的过硬本领,把机关支部建设成为一呼百应、令行禁止的坚强战斗堡垒。第二要创新活动载体。党建工作的完成主要依靠开展活动来实现,开展活动要紧紧抓住机关党建的主题和中心内容,以动员机关广大党员广泛参与为手段,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宗旨,以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接受党性锻炼为目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通过学习竞赛、团体调研、外出考察、访贫问苦等方式开展一些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推动机关党的工作不断呈现新的生机和活力。第三要创新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党内监督,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应认真履行监督的权利和职责,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民主化的党内监督,纯洁党的队伍,约束党员言行,永葆党不变色。
(四)切实找准党建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机关党组织要找准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使机关党组织在融入中心中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机关党的工作有为有位。第一是增强中心意识。自觉地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去思考,放在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中去安排。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总结考核,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第二是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和保证作用,紧密结合各机关实际,抓好机关党的工作,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第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寻找各种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努力探索党建工作服务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式、新办法和新途径,扩大服务内涵,拓展工作层面,使机关工作中有党组织的声音、有党组织的活动、有党组织的形象,既推动经济的发展,又激发党建工作的活力,更好地保障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根据公司下发的****,***高度重视,将明年工作思路谋划调研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围绕几个方面的研讨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坚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
工作,围绕“责任分解、责任机制、责任考核、责任报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一方面是认真分解立项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另一方面是强化检查考核,推进责任制落实。采取听汇报介绍、查阅台帐资料、问卷调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事项情况报告等方式,全面检查了工作落实情况。全辖各级领导干部无违纪违规现象,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整体上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自上而下,层层部署,不断强化监督检查。
二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巡视情况:公司将在总、省公司纪检监察部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工作部署,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紧紧围绕总、省公司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方面是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另一方面结合公司辖区内各支公司、部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培养年轻、优秀的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者,明确教育主体、制定教育内容、强化教育措施、落实教育任务。第三是利用并完善现有的组织队伍架构,结合分公司本部及各支公司、部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对缺乏配套性,原则规定得多、细节规定得少的制度,逐一进行梳理和清理,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司法案件管理方面。
一是司法案件内部管控机制:一方面是完善司法案件内部管控机制:充分协调与省级分公司、律师事务所、各支公司、部的案件关系,及时督促各部门及机构上报及办理案件,使各案件无疏漏、保质量,从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掌握司法案件管理的难点并加强改进:司法案件管理的难点主要包括:
(一)法制环境不健全,与外部司法机构间协作不足,部分公安、检察机关以力量不足、案件涉案金额太小、证据材料不足、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存在犯罪行为等为由,长期拖延办案,不及时立案侦查,或拒绝提起公诉。
(二)刑事责任虽被追究,保险损失扔未追回,部分案件经过长期停滞后获判,但判决后应追缴的赃款却无法执行到位,涉案机构只得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或采用其他方式追偿,耗费更多的资源。针对以上问题,公司进行讨论,并有以下改进措施:
(一)强化内控及风险管理:加强费用管控,确保审批流程真实严格。
(二)改进完善单证、印章管理办法,全面规制单证的组织管理,保证印章使用安全、规范。
(三)加强业务关键环节管控,严把承保质量关,强化理赔管控措施。
二是案件查处和信访核查:进一步深化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公司其他领导对信访工作也都十分重视,一方面是明确案件查处和信访核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主动参与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把信访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对在信访工作中麻木不仁、推诿扯皮、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另一方面是针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并发挥案件查处和信访监督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当前的信访形势和任务,按照总、省公司的总体要求,将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领导整体重视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在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上迈出新步伐。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努力探索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新路子。
(四)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将纪检监察更好的融入服务保障方面。
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着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权利等职能,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经过调研,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其服务保障职责的重要性。现就如何使纪检监察更好的融入服务保障。
总结。
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提升盈利能力的中心,重点关注分支机构在业务质量提高、费用成本控制以及财务资源差异化配置等方面落实总公司相关政策的情况,促进各级分支机构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利益观,着力解决对效益发展的经营理念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和不计成本盲目发展的问题。二是促进内控制度健全完善和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分支机构内控执行力建设情况,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效,促进财务、承保、理赔、资金管理等管控制度的落实。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有统筹规划、服务全局的思想。找准定位。切实站在确保中心、服务全局的高度,站在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正确处理好对内与对外、对上与对下等方面的关系;催生合力。在积极争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同级党委支持的同时,不仅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还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在工作方法上,要检查授权的合理性。公司内部管理涉及诸多授权环节,难免存在不当,而一旦授权不当,就有可能出现大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授权合理性的监督和评估。五是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要强化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制度执行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严肃查处违反违规违纪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层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无特权、制度约束无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四、对《工作规划》建设性意见方面。
公司党组认真研究《工作规划》要求,按照总、省公司的会议精神,认真进行研究论证,展开调研,特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继续抓好全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加深对惩防体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坚持治标与治本两手抓、惩治与预防两手硬,实行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形成全党全社会一齐抓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二是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安排好明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紧确定明年工作思路和任务。把迎接、服务、保障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切实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按照惩防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抓好明年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工作常态化;对持续性开展的工作和尚未完成的任务,要加大力度,抓紧推进,切实落到实处。
公司《》及其评分细则试运行以来,公司立即围绕贯彻落实精神,总的感到:虽然近年来纪检监察和内控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当前公司快速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目前,虽然设立了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但由于一人兼多个岗位,因此,在实际工作处理过程中,有些工作甚至很难做到位、做得深、做得细;工作效率和标准离上级公司的相关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针对考核办法,一是加强考核办法的实际可操作性,将考核办法贯穿于业务发展中去,促进纪检监察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避免流于形式停于纸面,应将考核深入贯彻到各个层面中去,在建设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使各部门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重要性,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适应公司发展,更加有效进行。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是调查组对被调查对象的问题进行调查后,所写的说明案件事实真相,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的书面综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调查成果。同时,也是反映案件事实真相以及呈送领导报批的正式材料,是对被调查对象的问题作出处理的主要依据。撰写调查报告是案件检查工作程序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名办案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要求,调查报告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整个案件的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从一些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有关案件调查情况报告看,还确实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规范。今天,我就案件调查情况报告的撰写与报送需要规范的几个问题,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学习和研究。
上级交办件,是指上级机关或者上级领导交给承办单位办理并要求报送办理结果的案件或者案件线索。目前自治区纪委向所属单位交办案件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一是信访室以“内纪信字”、“内纪群字”发函,要求报告办理结果;二是案件检查室以“内纪×发”、“内纪×信”(直接发给主要领导同志)发函,要求报告结果;三是案件监督管理室以“内纪案督”发函,对交办件进行督办,并要求报告办理结果。
(一)报送时限。
自治区纪委对上级交办要结果件的上报时限规定,承办单位未进行立案查处的案件,一般应在收到交办件后3个月内报告结果;立案调查的案件,可在6个月内报告结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可再适当延长。
(二)报送方式。
凡要求报结果的案件,承办单位在报送案件办结报告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交办案件的具体部门或交办函明确要求的部门或领导同志。上报材料应一式两份(如属中央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上报材料应一式四份)。2、案件承办单位上报查结报告时,要以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室)名义形成呈报函,并加盖公章,不准用复印件上报。3、必须一案一报,不得一个呈报函同时报告两个以上案件。4、原则上不得多头报送,不得越级报送。坚持谁交办报送谁,非特殊要求不得直接报送领导同志。
(三)呈报函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1、标题。关于对反映××(单位、职务)××(姓名)××问题调查(初步核实、初步了解)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
[年份]××号。
3、主送单位。一般应直接报送交办案件的具体的厅(室)。如果需要给其他部门上报,应另行文上报。
4、正文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核查工作的依据。即根据哪一级机关或领导的交办或决定、批示要求,进行的初步了解、初步核实或者调查工作。
第二部分:核查工作的简要情况。包括调查组的组成情况、核查的主要问题、核查的起止时间及工作的大体经过。
第三部分:核查结论。对于初步核实类的核查结论通常有三种:一是反映问题失实、未发现违纪问题或未发现举报反映的问题。下此结论时,建议不要一律使用“反映问题失实”这样的结论,有些问题是我们在核查中没有查出来或暂时没有发现,对于这种情况就应如实的反映我们核查的结果,最好使用“经核查未发现××有违纪问题”或“经核查,未发现××在××工作中没有××问题”。二是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三是反映问题属实。对于部分属实或属实的,还应简要说明处理情况。
对于立案案件的调查结论通常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有违纪问题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的。应说明主要违纪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何种处分,以及何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了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等。二是有违纪问题但不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给予相关组织处理的。应说明主要违纪行为、但违纪行为轻微,经研究决定不追究纪律责任,但给予何种组织处理等。三是销案的。应简要说明销案的理由和审批情况。
第四部分:呈报单位对核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呈报单位。
应对核查的问题或案件提出“我委同意调查组意见,建议了结、建议结案”或其他建议等具体意见。
(四)上报查结报告必备材料。
一是对交办要结果件进行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的情况报告。必备的材料有两种情况:(1)失实了结件。附: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报告。(2)适当处理件。除附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报告外,还应附有关适当处理的文书,如书面检查材料、批评教育材料等,如对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职务进行调整的,还应付有关文件或通知等。
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人,尤其是上访人员,应将调查核实结果向其进行通报,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不同意见应做出书面说明。这些情况也应作为上报查结报告的必备材料。
二是对交办要结果件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必备的材料应包括:(1)调查报告;(2)纪律处分决定及相关组织处理的文书;(3)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及其相关情况说明;(4)与署真实姓名举报人的通报情况及相关情况说明。(5)如移送司法机关并作出刑事判决结果的,还应附带刑事判决书。
二、初步核实(初步了解)情况报告。
在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除初步核实情况报告还包括初步了解情况报告,初步了解是为了提高初核成案率在初步核实前所采取的一种外围调查了解方式,在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没有规定。
致,只是在调查结论和建议部分有所区别。初步了解的结果:一种是对初步了解的问题进行了结,一种是建议进行初步核实。经初步了解不能直接建议立案,不能建议采取“两规”措施,也不能建议对被调查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或职务调整;实践中,经初步了解后,可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警示性的谈话或批评教育或作出检查。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简称初核报告,是调查人员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向有关组织或领导写出的书面报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是作出立案决定的重要依据;是为被反映人澄清事实并了结违纪线索的重要依据;是对核实的问题作出结论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初步核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标题;2、导语;3、被核实对象的简况;4、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核实情况;5、存在的疑点;6、处理建议;7、署名。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八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2019年以来,我街道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街道社区两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等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根据我街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我街道现有纪检监察干部两人,行政编制一人,事业编制一人,平均学历为本科。今年以来,我街道纪委在区纪委的关心帮助下,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了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自办案件一起,上级交办案件一起。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纪环境不宽松,畏难情绪较多。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担心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其他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从而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街道纪检干部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双重管理,人、财、物属街道党工委管,业务上受区纪委指导,这种不太合理的管理体制使街道纪工委书记处于尴尬位置,以至于开展工作得过且过,只要求两头莫得罪。
(二)建议意见: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线,也是最前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是在选拔用人上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的纪检干部,任用真正具备党性强、作风正、群众公认,并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要选拔有法律、财经等专业特长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能适应形势要求,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要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工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可解决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可解决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工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更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要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开展《两个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群众举报保密制度和实行举报查实奖励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群众举报热线电话、明查暗访、纪检案件公开审理、来信来访定期分析通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公布监督结果。
三是试行基层纪检干部垂直管理体制。即基层纪检干部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干部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九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xx”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xx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x党x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xx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十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1、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惩处了其下边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一
构建我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机制,是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纪检监察工作。
调研报告。
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车轮上的”、“会员卡”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xx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现象多发,滋生的土壤存在,反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能否有效地消除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肩负反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应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主要表现在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纪检监察干部。在选录干部时,坚持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优秀人才。在继续落实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改革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是指分析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判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动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
(2)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原则性与灵活性、协商性与权威性相结合地完成某项工作。沟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必不可少。一是角色的定位与转移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角色应随着时间、地点、场合、对象、工作目标、工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灵活机动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语言表达技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语言表达技能分为书面语言表达技能和非书面语言表达技能。书面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而非书面语言表达则要求得体。
(3)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能力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不是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更为综合的一种应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包括岗位技能,即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技能,如谈话、取证、调查等;认知能力,即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做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
(4)快速应变能力。即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地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的应用能力。
(5)办案能力。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纪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既要讲胆略,又要讲策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通过实行公开招聘,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加强对干部的综合评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进行交流。比如,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一方面实行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须特别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须具备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原则,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所以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与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
加强教育培训,达到入脑入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二是确定学习方法。向本书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些都是基本的学习方法。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实践说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仿。做学习型纪检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五是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当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工作多。要正确定位、发挥作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鼓励晋升高一级学历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审计基本知识等。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及时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专题学习班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所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建立交流轮岗制度。除纪委书记外,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步实行跨单位交流。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评为优秀者优先获得晋升机会,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群众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施监督。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二
党的xx届四中全会召开后,xx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xx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及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撰写心得、学习交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并要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级精神,全系统营造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浓厚氛围。近期,按照县委调研通知要求,由县纪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先后深入部分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xx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12345”即围绕一条主线(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强化两大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三个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落实四项措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防控、廉政教育),争创五个一流(一流的班子、队伍、素质、形象和业绩)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能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责任。并对履职不到位的x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二是作风明显转变,“八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制定了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八项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知晓率。县纪委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x起xx人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通过执行八项规定,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
三是突出监督主业,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五化目标”和“六篇文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进行了多次督查,并向xx个重大项目派驻了x个“三问”工作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惩治反腐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初核x件,立案x件,结案x件,党政纪处分x人,双重处分x人,收缴违纪资金x万元。实施“三问”x人,警示训诫x人。
五是深化制度创新,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在落实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行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及窗口单位制度、完善“三述”和“三级谈话”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定出台了《xx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x条禁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x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
六是注重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氛围浓厚。向全县xx余名党政部门一把手下发《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廉政提醒信》、发送廉政手机短信x万条、累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x余次,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登载文章x篇,x月份组织x名科级干部,x名村干部举办了培训班,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中省市“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三转”中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主业职能。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先后选派xx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出台了《委局工作规则》、《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xx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纪工委(监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机关管理,严明了纪律作风,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结合新形势,对照新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责任意识不清、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有偏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
二是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对本辖区、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老好人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是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力。部分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制度规定执行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少,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的主业要求。
五是查办案件查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党委、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不重视,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案件线索报告、处置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x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xx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大对反腐现象的惩治力度,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查办案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祛除“四风”顽疾,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纪、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宣誓》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中省纪委四次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领会内涵实质,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牢记“红线”、识别“禁区”、坚守“底线”,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真正将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两个职责。按照县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纪委副书记分片、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工委抓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落实考核报告“签字背书”制,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不敢担当、廉而不勤、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完善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作用,组织协调财政、税务、审计、公安、组织、人事及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的政治、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重要节点执行规定的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坚决点名道姓曝光,形成威慑。有效发挥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让权力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加大对xx大以来出台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等方面,完善督查考评机制,有效发挥““三述”的自律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五是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件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一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案件;。
四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及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五要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xx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六要充分发挥县委反腐的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反腐的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按照中央“三转”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纪检干部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使队伍更具专业化,能够胜任反腐要求;加强乡镇纪委队伍建设,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要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纪委专职干部每个乡镇原则上不少于3名,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派出机构人员交流轮训力度,让每一名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轮流到委局各科室实行以干代训,提高派出机构工作能力;加强硬件设施配备,建立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配备办案所需的录音录像取证设备,针对纪委办案车辆陈旧,建议更换办案车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代表到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互动沟通、共促廉洁”为主题的“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xx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及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撰写心得、学习交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并要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级精神,全系统营造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浓厚氛围。近期,按照县委调研通知要求,由县纪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先后深入部分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12345”即围绕一条主线(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强化两大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三个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落实四项措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防控、廉政教育),争创五个一流(一流的班子、队伍、素质、形象和业绩)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能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责任。并对履职不到位的x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二是作风明显转变,“八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制定了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八项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知晓率。县纪委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x起xx人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通过执行八项规定,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xx%。
三是突出监督主业,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五化目标”和“六篇文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进行了多次督查,并向xx个重大项目派驻了x个“三问”工作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初核x件,立案x件,结案x件,党政纪处分x人,双重处分x人,收缴违纪资金x万元。实施“三问”x人,警示训诫x人。
五是深化制度创新,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在落实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行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及窗口单位制度、完善“三述”和“三级谈话”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定出台了《xx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x条禁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x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
六是注重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氛围浓厚。向全县xx余名党政部门一把手下发《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廉政提醒信》、发送廉政手机短信x万条、累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xxx余次,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登载文章x篇,x月份组织x名科级干部,x名村干部举办了培训班,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中省市“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三转”中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主业职能。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先后选派xx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出台了《委局工作规则》、《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xx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纪工委(监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机关管理,严明了纪律作风,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
结合新形势,对照新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责任意识不清、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有偏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
二是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对本辖区、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老好人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是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力。部分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制度规定执行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少,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主业要求。
五是查办案件查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党委、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不重视,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案件线索报告、处置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对策及建议。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四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的内在需要。我县结合县情在全县范围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实需要,是大势所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派驻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形势下如何强化主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用作初浅的分析。
一、派驻纪检组监察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从我县及我单位近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近年来工作客观地说对全县及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于上级主管门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关系没有理顺。首先,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际上主要对驻在单位党组负责,形同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机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基本上完全在所驻单位。这种现实状况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其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陷入具体的派驻单位日常性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派驻人员还从事着大量的具体业务工作,形同派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
(二)职能定位有偏差。派驻机构的职能有待进一步明确,充分保证其独立性。但现实是在工作中存在职能错位倾向,难以超脱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之外,不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派驻机构被驻在单位当作其班子成员,各派驻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兼职”的问题,致使派驻机构常常“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派驻人员素质能力有等进一步加强。新的形势下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但部分干部能力素质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不敢管、不愿管、不善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监督工作形式化的问题多有反应。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分不清是非,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没有能将一结苗头性的问题杀死在初期。
二、几点建议。
派驻系一项领导体制改革,向社会传递了党和政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定决心,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就我县而言,派驻体制下的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运作时间实属不长,客观上将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及时给予关注并加以解决。
(一)领导体制改革从制度上已完成,但组织机构认知上、工作衔接上尚未全面到位。派驻涉及领导体制上的改变,涉及纪检组织与被派驻单位关系上的调整;派驻体制下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工资福利都仍在被派驻单位,派驻体制下纪检组织工作运作平台与体制建立需要被派驻单位更多理解、支持。建议县纪委监察部门领导适时或定期到被派驻单位进行工作调研走访,检查、了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体现直接领导并增进同被派驻单位的沟通,营造出一个更好的政治、大局、协作氛围,助推纪检监察组织在被派驻单位更快更有效地建立起新的工作平台与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监督的独立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第一职责是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把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大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驻在单位重大决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应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要督促所驻单位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人员编制管理。一要加强对所派驻单位纪检书记(组长)的编制管理,确保其编制独立(编制不占用派驻单位编制),人员使用独立,不再兼职于派驻单位的业务工作,从而保证派驻机构工作真正独立。二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交流中考察和锻炼干部,交流包括系统内上下交流,系统内外交流、机关内部的轮岗等形式,以确保派驻人员不长期在一单位工作,与被派驻单位存在太多的利益结合。三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年应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提高其新形势下工作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据了解,目前派驻到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大都设纪委书记(或组长)一职,副书记(副组长)、纪检监察员均未作出职位安排,极少数部门虽设有监察室,但日常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只是组长一人谋划,没有助手更谈不上集思广益,大都有赖于被派驻单位办公室或支部人员帮助。建议及时出台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完善及人选配备、审批方案,将纪检副组长(副书记)、纪检监察员或监察室及主任人选配齐,为派出的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保障。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五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2019年以来,我街道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街道社区两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等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根据我街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我街道现有纪检监察干部两人,行政编制一人,事业编制一人,平均学历为本科。今年以来,我街道纪委在区纪委的关心帮助下,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了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自办案件一起,上级交办案件一起。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纪环境不宽松,畏难情绪较多。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担心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其他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从而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街道纪检干部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双重管理,人、财、物属街道党工委管,业务上受区纪委指导,这种不太合理的管理体制使街道纪工委书记处于尴尬位置,以至于开展工作得过且过,只要求两头莫得罪。
(二)建议意见: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线,也是最前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是在选拔用人上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的纪检干部,任用真正具备党性强、作风正、群众公认,并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要选拔有法律、财经等专业特长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能适应形势要求,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要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工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可解决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可解决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工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更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要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开展《两个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群众举报保密制度和实行举报查实奖励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群众举报热线电话、明查暗访、纪检案件公开审理、来信来访定期分析通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公布监督结果。
三是试行基层纪检干部垂直管理体制。即基层纪检干部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干部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基层单位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格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的力量,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监督力量薄弱。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基层单位虽然已经配备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但大部分没有独立纪检监察室。二是人员配备不齐。现在大多数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只有1~2人,并身兼多职,兼顾本职工作较少,致使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到位。三是体制不健全。基层单位纪检组和监察室是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的体制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就显得有些乏力。
(二)队伍素质不高。
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大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刚刚走向纪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同时缺少专业知识培训,致使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高,从而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
(三)干部职工认识不足。
基层单位处于工作的第一线,业务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大部分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完成工作任务上,而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干部职工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了,不违背大原则就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支持配合,并有一种抵触情绪,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四)宣传教育不到位。
大部分基层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错误的认为是“软件”,没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从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情况来看,仍是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简单方式方法为主,教育方式方法缺乏时代性和多样性,制约了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拼搏、勤学苦练,创新举措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古人云:只有学而知之,没有生而知之。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切实使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系统事业有效的发展。二是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责任心强,就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三是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创新能力是纪检监察人员必备的素质。基层工作者面对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创新意识强,才会把创新贯穿到谋划、推进和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中去,在创新中破解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推动工作落实、在创新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树立自身廉政形象。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廉洁从政,树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但现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很少有主修这个专业或在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过的人员。各级纪委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知道从何干、如何干,怎样干好。
纪检监察工作是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组的领导,当好局党组的参谋助手,与其他党组成员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围绕全局工作,服务于单位工作大局,从全局的高度谋划部署工作、协调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落实。
(四)健全制度,加大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
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基层单位应该针对当前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使质监的各项工作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五)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干部职工宣传教育,营造廉政工作氛围。
宣传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日常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廉、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深受干部职工喜爱、易接受、有吸引力、喜闻乐见的廉政活动,通过环境育廉。三是将廉政文化融入单位整体工作中去,使干部职工在“润物细无声、潜移墨化中”接受教育。
(六)纪检监察干部争取领导支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支持至关重要。纪检监察人员要经常主动地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机关党组汇报工作情况,让领导意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争取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作用,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本部门党组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加了解,消除偏见,赢取大家工作上的理解与配合,争取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着眼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解决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一项摆在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问题入手,谈一点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建议。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组织建设不相适应。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一定的弱化现象。一方面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导致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部分基层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纪检书记既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又是党委委员,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另一方面,干部配备不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虽然选举配备了几名纪委委员,但不仅纪委书记是兼职,其余委员也都是兼职的。虽然按要求必须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但编制部门没有单设编制和岗位,所以大多数纪委副书记也只能兼职。市直党委专职纪委书记的配备也呈现弱化趋势。一些较大的党委、重要的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既没有纪检监察机构,也没有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处于缺乏日常监督的状况。
2、用人制度存在弊端。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在用和管上不能等同于其它干部队伍。当前,纪检监察系统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下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下级纪委常委的考核,而在人事任免上则由各级党委决定。这种用人体制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弊端。一是把关不严。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作为安排人员的“跳板”,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事业的需要出发,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退休前的停靠点,把一些年龄接近退休而照顾性提拔的干部放在纪委领导岗位上,个别地方把一些干啥啥不行的人安排做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干不好纪检监察工作,甚至防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二是干部流转不活。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干部有必要在系统内部进行广泛的交流,以排除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过长带来的负面效应,并有利于干部队伍取长补短,吸收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提高在复杂环境中开展工作的能力。但目前纪检监察干部的调动由所属党委决定的现实情况,导致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干部上下左右的流转基本没有。三是出口不畅,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战线上的领导干部不断得到提拔重用,但力度仍然不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使用的出口仍然不畅,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在同一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这既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又不利于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即使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3、办案设备滞后,经费不足。在当前机制机构转换、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的新形势下,在现代高科技发达的今天,违法违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高明,手法更隐蔽,社会纵横关系更为复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没有必须的办案装备加之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给急需查办的案件造成时间上的拖延,难以提高办案工作效率。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对策: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
一是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的问题,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同时,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二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但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组织的形象。重点在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以及审批权限相对集中、人财物等管理权限较大、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部门中,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的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愿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重视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在做好纪检干部向外系统交流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机构之间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机构之间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只要纪检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在纪检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工作的前提下,若要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和所在纪委机构的同意。
四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章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力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锻炼和使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办案津贴,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及稳定性,政府应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1、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惩处了其下边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乡纪委是协助乡党委、政府具体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组织。三年来,***纪委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为纯洁干部队伍,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在开展纪检工作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我乡纪委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经验,开展走访调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乡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做了一定思考。
***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4,其中专职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纪委委员2人。2018年换届时,每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接替村级纪检监督小组的工作,33个村级纪检员全部配齐,都是村内有威望、党性强、原则性强的人担任。
近3年来,在市纪委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纪委深入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严肃查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各类案件30起,自查自办案件17起,信访举报案件13起,党内警告10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留党察看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480元。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有效的净化了党员队伍,政治生态得到了有效的改善,有力的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我乡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经过认真调研,我们发现影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因素和原因有很多:
1、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
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了一定加强,但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虽然纪委书记已经“三转”,但是纪检监察队伍专职干部人数太少。例如,我乡的纪委副书记同时担任乡包村干部、党建工作、起草党委和政府部分材料,纪委委员全部都是民主所、财政所、计生办骨干力量,由于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上级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难以做到专职落实,更无精力和时间去思考创新性工作,很大程度地制约了乡纪委有关工作。
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虽然,乡内纪检监察干部已经配齐配强,但村纪检干部仍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许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如何做好纪检工作还没有头绪。另外,由于乡纪检干部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多数在工作逐渐熟悉时,工作岗位又发生改变,稳定性差,造成纪检干部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周而复始,整体纪检工作水平就提不上去。
3、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也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村“两委”班子重项目建设轻纪检监察的思想较重。各村两委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争取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上,忽视了“抓好党建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导致一些村民小组原有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发挥作用不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不齐全。
5、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
根据去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乡各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原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自行撤销,其相应的职责、权利、义务划归监委会。从目前成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情况看,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没有理顺,具体职责义务还不明确,加之***各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乡村两级无力承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补贴,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即使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不健全和工资补贴没保证,其作用也难以正常发挥。
1、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赋予职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一般缺乏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就事论事,以应对具体事务性工作为主,工作基本处于被动状态,不知道该做什么,怎样去做,从而致使有些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从数量上讲人数众多,分布在各个基层单位且在工作一线,看问题最直接,发现问题最及时,因此,赋予其相应职责,提高责任意识,当好纪检监察部门的助手尤为重要。
2、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队伍要适应时代要求。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以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投入工作。
3、依靠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廉政执法能力。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要按照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具备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基层重视程度。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宣传,充分利用理论、示范、警示教育方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针对党员干部群众的关注所在、利益所求和情感所趋,用生动的故事、群众熟悉的语言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宣传,促使基层站所和村组干部在抓业务抓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
5、强化机制建设,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理顺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之间相互关系,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义务,积极支持和指导监委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并将村监会的工作经费、报酬纳入财政预算,为村监会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补贴。
纪检调研报告课题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六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车轮上的”、“会员卡”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xx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现象多发,滋生的土壤存在,反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