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安安初一范文(16篇)
艺术的魅力和价值,让我们感受到美的力量和无限的想象力。怎样把握时代机遇,抓住发展的关键点?不同范文中的观点和见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总结和概括。
女孩安安初一篇一
隔壁新搬来一个北京老大爷,成天遛着鸟盘着珠,养的是一只鹦鹉,皮毛很是鲜亮,也颇有灵性,日子久了,见到我总会叫上一句:“早上好!”
于是这让我不由得想起来,我也是有过一只鸟的。是的,我也养过鸟。不过那是我上小学的事情。我是在回家路上捡到那只鸟的,它当时伤得很重,我把它带回家上了药,那只鸟长的很好看,黑背白腹,胸前有一撮红毛。晚上爸妈回到家,对家里多了只鸟很是惊奇,听完我的解释,同意了鸟儿在家里住下,我便随口取了个名字给它,就叫安安。
安安自从在我家住下,和家里人的关系越发的好了。它的鸣声很清脆,只是每天清晨睡得正熟的我总会被它吵醒。我向爸妈发牢骚,爸妈却一味偏袒安安,说什么“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大堆老生常谈的话。我很不满的暗地里斥责了安安几回,它竟也是个识时务的,后来我就没再被它吵醒过。
我经常被分配到遛鸟的任务,带着安安出门撒欢,我从不带鸟笼,安安居然也未丢过,不过它是个“人来疯”,只要有人注意到了它,那可不得了啦,它简直要上了天去。它不停的翻转,滑翔,直到赢了几句叫好和一些零嘴才满足的站在我的肩头。有这么一只鸟是很为你长面子的!于是我便很矜贵地,安安也很矜贵地,一人一鸟在众人的目光里骄傲的像是国王巡视一般走过。就是家里来了客人,临走前也要夸上一句:“您家的鸟真是有灵性。”虽说夸的不是我,可也有种与有荣焉的味道了。我发小是个鸟痴,他尤其喜欢安安,借着和我相熟经常对安安大献殷勤,安安很是受用,隔三差五的就自个儿跑去发小家,据说是要享受一下皇帝般的待遇。回来的时候,就去啄窗户,“咚咚咚”,让我放它进来,发小在安安那里得了好脸色,更是上心,见到我就要问上一句;“安安怎么样?”听到我回安安很好,他就在一旁傻傻地笑,我走远了都不知道。
爸妈也喜欢安安,常常背着我给安安加餐,自以为我不知道,殊不知安安把他们卖了个底儿掉。安安只要一加餐就跑到我这儿嘀咕一番,然后我就缠着爸妈要我的那一份,再偷偷地拨给安安一些,我们配合得很默契,爸妈到现在还很纳闷,不知道我究竟是怎么发现的`。
有一次,我去参加夏令营,十几天没回家,后来妈妈告诉我,我走的那些天,安安天天窝在我房间里,谁叫也不出声,吃饭也不怎么欢实。可我一刚到家,安安立刻冲了出来,绕着我飞了好多圈才稳稳地停在我肩头。那股欢快的劲儿,至今想起来仍很感动。
但我到底还是失去安安了,在一个雨夜,我彻底的失去了安安。
我记得很清楚,那一阵儿电视里天天都在播报最近要下暴雨的消息。那天,是一个极为闷热而又潮湿的天气,人们烦躁着,抱怨着:“这是一个怎样闷的鬼天气!”尽管人人汗流浃背,可热浪仍是不知倦的翻滚,弥漫。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天色黑得仿佛能滴下墨来,月亮完全敛去了光芒,空气都在不安地躁动,身上还是汗答答的,很不爽利,我坐在窗边,惶惶地等待,我开始后悔起答应发小把安安借去,以前下雨的时候,安安总是在我旁边,不出声,一反常态的安静,让我很安心。正当我胡思乱想着,窗外横七杂八的树枝被一道蓝森森的光在地上拉出一道诡谲的黑影。我吓得一下子钻进了被子里,只觉得房间里空气都安静着,凉意从凉席上一丝一缕地渗上来,窗外雷声隐隐地响,风吹了起来,树叶沙沙的响。突然地,有雨点打在窗上,“嗒”的一声,接着两滴,三滴,旋即千万滴雨点砸了下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风嘶吼着挟着树枝抽笞着玻璃,我仿佛听见窗户竭斯底里地呻吟,雷声汹涌了起来,时不时,风雨声中划过几声鸟儿凄厉的哀嚎。风雨愈发猛烈,仿佛天上银河决了口子,从天边狂泻而下!风雨和着雷声还在冲撞,整堵墙都在撞击里颤抖,虚弱,似是有一头巨兽不要命地去嘶吼,去顶,去冲,一下一下,下一秒就将撞开,扑进来,狠狠地咬开我的脖子!我在被子里抖得越发厉害起来。
就在这时,我听见一个声音——“咚咚咚”,很清脆,像是什么在敲击着玻璃,我登时吓出一身冷汗,大着胆子颤巍巍地向外张望,一道蓝森森的闪电劈下,只见得窗帘映着一团被树枝包裹着的黑影,光影变幻着,像极了一双凶恶的巨兽的眼睛,我尖叫起来,只当自己所想成了真,缩在被子里,抖得像只鹌鹑,可那“咚咚咚”的声音仍不肯放过我,反倒更加急促,紧迫。我蒙上耳朵,不去听,可那“咚咚咚”的声响仍在响,仍在刺激着耳膜,我强逼着自己入睡,可那声响不依不饶地刺激着神经。好歹是睡意上来,窗外的风雨声渐渐地模糊,远去,消逝,那“咚咚咚”的声响也终于慢慢地轻了,淡了。
第二天我想着去接安安,起的很早,打开窗子通风,却见得窗台上一小滩血迹,我纳了闷儿,可想起要去接安安,没作多想,径直往发小家去了。见着发小,只说上几句,我就煞白着脸跌坐在地上,发小的话在耳边回响:“安安昨晚怎么都不肯留下,冒着雨走了……”
我浑浑噩噩地回了家,这一次,再没有一只鸟儿绕着我飞了。到了晚上,我久久未能入眠,想起来安安。一股愧疚感排山倒海地压过来。一个声音高声咒骂着:“你这个懦夫!你这个虚伪的说谎者!你这个刽子手!”我着急辩解:“不是,我不知道是安安,我不知道……”那声音却冷笑着:“你还要骗自己?!你把安安救回来,是因为要得到路人的赞扬,你让安安住下来,是因为你享受别人的羡慕,你昨晚明明听出了是安安在啄窗子,你却因为害怕风雨把它关在窗外!你这刽子手!你还要骗你自己吗?”我沉默了,我没有办法去反驳,他说的都是真的,可我还想去狡辩:“但我还是喜欢安安的,只是,只是……”“只是对它的喜欢还比不过你对风雨的恐惧。”那个声音很不屑,“是……”我意识到,我已经没什么可狡辩的了,无论如何,我还是害死了安安。我看不起自己,我痛恨自己!
整整五年过去了,我们搬去了新的城市,但我仍经常回去看看,安安呆过的笼子早就看不出了形状,我救回安安的那棵大树早就只剩下一个树桩静静地和我对视,曾经我和安安骄傲地走过的小广场早就没了往日的欢声笑语,很是冷清,喜欢安安的发小见面己经疏离,向我点点头就从身旁掠了过去,安安早就不在,可我总觉得它好像就停在我的肩头,好像我还可以和它一起矜贵地骄傲得像国王一样走过那个小广场,走过春秋,走过夏冬。
我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了,物是人非。
我想,我是要悔罪的,巴金先生说:“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可我,却为了一时的心安竟对自己也讲了假话。若是我的话能传到安安那里,我想我还欠了它一句“对不起”,我还想对它说:“我怀念你,安安”。但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资格去这么说。
我在小广场前照了一张照片,算作最后的告别,照片里,我侧着头,仿佛,肩头上,停着安安。
女孩安安初一篇二
时间过的真快,今天是初一新生军训的日子。我一大早就来到学校,在育英楼前,我看到告示,我被分在初一(16)班这个班级体。走进这个班级体,一切都很陌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我被安排在一个女生的旁边。这个女生很开朗,我刚坐下来,她就和和我交谈。“你叫什么名字”她问道。“斌,你呢?”我反问到。“雪”她回答道。后来和她的交谈中我了解到她今年13岁,喜欢看书、上网。第二天,在分队后,我和她又分在同一个队,我对她说:“我们还挺有缘的。”“是啊!对了,你多少岁了?”“13岁”我回答道。从那天以后我们两就经常在一起聊天,我们两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7号那天,我们认识了我们的教官——周教官。这个教官看起来非常的严肃,对我们要求的非常严格,那天室外的温度高达36度,我们都要求到体育馆内进行训练,可他偏不,硬是要我们在大太阳底下进行训练,我们的一个同学被他的这种做法给急哭了,他不但不安慰人家,反而说人家是娇生惯养。所以才一天,我们对他就产生可厌恶的感觉,一看到他就感到烦,还好,老天照顾了我们这些可怜的孩子,终于下了一场大雨,教官没办法只好让我们到体育馆内进行训练。以往我们觉得时间过的太快,可经过今天的军训我们觉得时间过的太快并且我们同学身上真是负伤累累。晚上,我们正在给受伤处进行擦药时,那个让人讨厌的教官来到我们宿舍,向我们同学询问情况,我们的同学向他望了一眼,嘴里说道:“你来干什么,我们不欢迎你。”听了这话,我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感到失望。
第二天午饭后,我主动找到他,和他聊天,从他的话语里,我觉得他的内心是多么的渴望我们理解他。
在后来的几天中,我们终于和他和好了,他对我们非常好,经常在饭后和我们聊天。军训结束的时候,我们非常的舍不得他走。
女孩安安初一篇三
过年了,我们在合家团圆的时候,还有不少叔叔阿姨仍坚守在工作第一线。所以,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xxxx红苹果送祝福”活动。把温暖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都我们小区的保安叔叔,他们不管日晒雨淋、节假日、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保护着小区人民的财产安全。
我拿着准备好的贺卡,拎着寓意平平安安的红苹果,来到保安室。保安叔叔看见我本能的站了起来,用眼神告诉我这个地方不能随便进入。我马上从背后拿出准备好的苹果递给保安叔叔,他又惊又喜,嘴角不自觉得上扬起来,眼神也没有那么戒备了。我清脆的说道:“保安叔叔您辛苦了,我是时代小学五年级一班的学生,祝您在羊年平平安安。”叔叔紧张地接过我手中的'苹果,看了又看。那眼神像个孩子得到了期盼许久的礼物一样。我接着把我准备好的贺卡也递给了叔叔,他接过我的贺卡,高兴的读着上面的每一个字。连连夸我懂事。妈妈这时问他:“今年回家过年吗?”他挠挠脑袋,摇摇头不好意思的说:“过完年,再回去。”我听后一阵心酸,想想很多像保安叔叔这样过年不能回家和父母吃团圆饭,在外漂泊的人。想到他们的父母在家乡期盼的等着自己的孩子回家团圆。可是谁不想回家呢?因为工作需要他们,我们需要他们,所以不得不放弃回家和家人团聚,为了就是能让我们过好年,过平安年。
我想到电视里总播放的那句:“把爱传递下去。”小小的一个苹果,一张贺卡,虽然不贵,但是代表我的祝福,祝愿新的一年平平安安,永远健康。
女孩安安初一篇四
都说,子是漂亮、温柔、骄气,行止,都应该像一泓清水那样秀美文静。可依我看,新时代的子应该不同,子的坚强品格,子也应该具备。让我说的'体验吧!
我喜欢歌曲,我佩服的歌星更是凤毛麟角,但台湾歌星郑智化却例外,歌《水手》更让我如痴如醉。我喜欢那句:“风雨中这点痛算,擦干泪不要问为?”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水手!
你看,子是也需要坚强呢?你再看我时,我骄气的子了,我了小小的“水手”。
女孩安安初一篇五
今天,安安又趾高气扬地走出家门,没走多远,它看见一块不知被谁嚼过的泡泡糖静静地躺在地上。它走过去,闻了闻,舔了舔,觉得挺香挺甜,就决定搬回家去。它心里想:这泡泡糖还没有上次那只虫子大,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搬走。于是,它就往泡泡糖上爬,不好,安安的脚被粘住了,拨也拨不出来。安安害怕地叫起来:“救命啊!救命……”
远处巡逻的卫兵听到了叫声走了过来,他来帮忙拉安安,可是拉了很长小学生作文大全安安绝望地哭了起来,哭声吵醒了卫兵,他一看安安和龙龙都被粘进去了,只好回蚂蚁村去找蚂蚁部队求救去了。
这时坏蚂蚁黑黑带领士兵又来进攻了,黑黑派了几个士兵本想把安安和龙龙抬走,可却也被粘住了。黑黑见抓不到安安和龙龙,气急败坏地命令手下士兵一把火烧了泡泡糖,士兵们大吃一惊,他们没想到自己的首领为了胜利竟然不顾及自家兄弟的安危……黑黑见他的士兵们没有反应,就推了一下身边的士兵:“你们干什么?想不想好了?”士兵们生气了,此时安安蚂蚁村的大部队来了,黑黑的士兵改恶从善,加入了安安蚂蚁村的军队,打倒了黑黑,并齐心协力救出了粘在泡泡糖里的安安他们,蚂蚁安安平安地回到了家。
安安,你还记得你曾经用过的那只粉红色的圆珠笔吗?其实那只是我的。
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你拿着一只漂亮的粉红色的兴冲冲地跑到我的座位上,得意地对我说:“你看这支圆珠笔漂不漂亮?这可是珍藏版的喔!
文具店里面最后一支都被我从另一个准备买的人出高价买下来的!
”说完拿着笔在我眼前晃了晃,一蹦一跳的回到座位上。
什么?珍藏版的?昨天我还看见我家楼下的文具店还有这种笔卖呢。不行,我今天一定要买到那支笔。于是,放学后我便匆匆地跑回家买了的。
没想到,第二天安安那支珍爱的圆珠笔竟然不翼而飞了。她看见我笔袋里新买的那支,以为是我拿了她的,便告诉了老师。结果老师不由分说地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笔还给安安。我想告诉老师这支笔是我的,但又怕老师说我狡辩。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将笔给了安安。
安安,虽然这件事已经过了很久,圆珠笔的水也已经被你用完了,我也不指望你把笔还给我,但我也只是想告诉你:其实那支笔是我的。
女孩安安初一篇六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看上去虎头虎脑的样子,平常喜欢安静的妈妈跟它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安安。它有一双棕色的眼睛,两只白色的耳朵耷拉在头上。安安的毛色有棕色和白色,但它的头是纯白色的,身子上有几块棕色的大斑点,显得非常可爱。
安安非常忠于职守。每天早上出门,它总要把我送到门口。每天放学回家,它都好像我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股风似的朝我扑过来,非得和我来个大大的拥抱。我做作业的`时候,它就安安静静的趴在我的脚下。晚上,它又是一个卫兵,只要门外有什么风吹草动,它就发出“汪汪”的叫声。
安安并不安静。特别是在它啃骨头的时候,谁去打扰它,它就大声吼叫,甚至不惜一战!有一次,我把还没吃完的烤鸡腿放在桌子上,可能是因为鸡腿太香了,那股香气把安安吸引过来,可是1米高的餐桌对于只有矮小的安安来说太高了,安安趴在那里不动,貌似在思考着什么。过了几秒钟,安安猛地站起来,往厨房走去,推来了一个小凳子,将小凳子推到大椅子下,跳到大椅子上,又从椅子上爬到餐桌上,叼起骨头,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我看到还没吃完的烤鸡腿被安安吃掉了,大声的斥责它。它被赶到地上后,就像个做错事了的孩子在我的裤脚边耳鬓厮磨着,发出“嗯嗯”的低叫声,好像在说:“主人,我知道错了。”
哎呀!安安的喂食时间到了,我得给他喂骨头了,不然它肯定又会偷吃我那美味的鸡腿。
女孩安安初一篇七
有一只大狗与一个七岁左右小孩在田野中嬉戏着。那只大狗性情温和,而那个小孩却很调皮捣蛋。他们俩能玩到一块,可谓“奇迹”。
那个小孩便是我,那大狗就是我最好的小伙伴。我希望大狗能一直平平安安的,便给它取名为“安安”。
那是一个阴雨天,有一个表弟来我家玩。他见安安性情如此温和,便非要让我把安安送给他。我自然不愿意,可妈妈却说:“不就是条狗吗,表弟想要就给他吧!”“那在我心里不止是条狗!”我气呼呼地说道。可,最终安安还是被妈妈送了出去。因为这件事,我跟妈妈冷战了好几天。
没有了安安,我的每一天都是那么孤独寂寞。我一闭上眼睛,就全部是安安和我一起玩的画面。我在想,安安在那边过得是否还好?安安是不是也很想我呢?这些问题一直出现在我的大脑里。
有一天,妈妈跟我说,后天要去那个表弟家,我便可以看到安安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既高兴又有点犹豫。犹豫是因为,我怕时间久了,安安会把我忘记。那几天晚上,我睡不着,一直在思考这件事情。
终于到了那一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表弟家。开门的那一刹那间,我看到,表弟和安安正玩得不可开交,安安看我来了,竟汪汪汪地叫,那一刹那,我感觉我的心都碎了。我们小时候一起玩的画面再次浮现在我眼前。爸爸见我这样,轻轻的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时间是能冲淡一切,包括我们的友谊。
我伤心极了,为什么啊?为什么会忘记我呢?安安,难道你忘记了我们小时候吗?
女孩安安初一篇八
人与普通动物的区别,应该说正是在于人具有较高的思维能力,对于所遇到的各种情况,能够通过自己理性的分析和判断,做出相应的反应,从而找到解决的办法。
然而,人又是最感性的动物,即使再理性的人,也随时会有七情六欲相伴。对于曾经、已经或即将面对的一切,正常情况下都会做出相应的反应,高兴时笑,伤心时哭,一个人能够正常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应该说,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吧,不然,人则不人了。
不过,大多数人毕竟都是俗人,也会有许多心绪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今晚,看央视的《道德与法制》栏目的“忏悔录”,就有一个因为酒后驾车而酿成大祸的案例,应该说这种结果绝对不是他所愿意看到的,并且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应该的,但他还是怀着侥幸的心理,心想一个有着十多年车龄的老司机不会出事。生活中象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不得不引起人们的警醒。
应该说,我自己是个比较理性的人,生活、工作都是这样,对于和自己相关的事情,总是很认真地对待,以至于曾经有人说我太“正统”。这个词也许不能算褒义,但我感觉用在我身上,还是很有道理的,不能说恰如其分,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我真实的一面。平时,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违规的情况下可能遇到的后果等等,似乎很清楚、很明白,都有明确的原则,因而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处世风格。对于这一点,我也不能说很好,但感觉做人还是很需要的,也就这样坚持了。
女孩安安初一篇九
出入风华的我,踏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一个崭新的环境,一个焕然一新的天地——初中。在这个新的大家庭中,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班级体里,我的目光如同羽毛一般,轻盈的穿过教室的每一个角落时,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相似而又相差的女生。
在一阵阵迷糊中,我手伸向了电脑的开机按钮——我决定造访他。在一曲曲风格各异的音乐中,我清醒过来,刚才的音乐还萦绕于耳畔,暮然发现,初一女孩正如乐谱上的一个个音符,有高有低,有长有短,各有千秋亦各有瑕疵。待我石广元一一位尔等道来。
班中有两个女孩终日形影不离,由于我们没有老师的权威,自然不敢称呼她们为“合二为一”。只得并称为“二王”,可是几经周转出的则是一个骂名,她们曾无实数次“夸赞”师卓的经典名曲,但自己也于中午日高人少之地引吭高歌,事无单处,她们终日玩耍,连预习也要在一起,成绩也皆攀于高峰。看来这“二王”的美称还真名不虚传,你若问她们是谁,令人无语的王玥和王贺婷呗。
吾班还有一王,名博仑,平日里,吾未见其高谈阔论,亦未见其手舞足蹈,笑虽露齿但依旧突出其温文尔雅,无多愁善感,却依旧给人以“潇湘妃子”之风。为何?原因有两点:一、红楼梦》中说潇湘妃子文笔极好,贾府上下不缺少文人,且文人极多却无一敢比林黛玉。这在迟疑女孩中已经全盘皆备。二:她虽无大悲,但声音仍给人一种底气不足的感觉,与潇湘妃子极为相似。所以我石广元才送其“文王”之冠。
初一女孩,各有千秋。她们如初绽的花儿,逐渐散发迷人的芬芳;她们如刚满的圆月,逐步放射醉人的光芒;她们如袭人的清风,慢慢释放沁人的清凉。千姿百态,丰富多彩,有优有缺,含长蕴短,这就是初一女孩。
二年级: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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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安安初一篇十
曾经有个女孩,她总是向往一个人的生活,她的一切都是孤独的,她习惯在热闹中对比自己的萧条。她也会羡慕别人的幸福,她也会渴望一段爱恋,她会看着大街上来往的情侣,从开始的不屑,变为感同身受。再坚强的女孩,也会渴望爱情,虽然,她不懂爱。
当心动的时候,她会主动追求,但是她太要面子了。
她真的有努力过,她真的有希望过,可是,一切都是没有用的。她学会了茫然,学会假装无所谓,她开始抗拒,开始逃避。
喜欢的越深,受伤也越深,她累了。
感情,真的'不是可以通过努力就可以换来的,她是骄傲的,她曾经也不敢相信,她还是傻傻的,傻傻的做一些她认为有用的事。
也许,真的不会有了,该来的也应该来了,她真的没有办法相信这个事实,她接受了,除了接受,还能怎么做?装傻,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她告诉自己,她要顺其自然,可是这是个多么残忍的想法,她是多么希望有一天,她可以得到她心中所愿。
她的感情,在这里,是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多么的苍白无力,她愿意承担这些所带来的痛苦和伤悲,但是,恐怕连机会都不能争取来。
她真的真的会羡慕那些和她同样的女孩,她们可以有男生对他们的关怀,而她,什么也没有,她只是想要自己喜欢的男生,那么真诚的感情,她希望被在乎,她希望被重视,她希望可以走进,那个人的世界。
无论怎么写,不样的文字,只显示出同样的色调,一样的力度,一样,受伤的心。
她真的可以振作吗?她真的可以继续前行?她真的可以一直争取吗?她真的,会有勇气吗?
她说过,她很勇敢,勇敢之后,没有人看到她哭泣的脸庞。
她说过,她不会再哭,哭过之后,所有人都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左手写下快乐,右手勾勒心伤。忘了吧,如果可以,就都忘了吧。
一切,好像都没有来过,至少,有些,真的没有来过。
以后,这样的心情,不会再有了,倦了。
她说,她心存暖阳,她会等待。
也许,在不经意间,她已经越走越远。
女孩安安初一篇十一
说起这杨迩琳啊,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哭起来,既不是梨花带雨,也不是泪如雨下,而是杨氏独创哭法——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这次,她又是为什么而哭呢?告诉你吧,她是为写前言的事而哭。
话说10月17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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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安安初一篇十二
别哭(转载)。
别哭。
当我的整个世界只剩下你的脸,就在你转身的那个刹那,我泪流满面……。那个叫珞的女孩儿,轻轻的咬住他的耳朵说:“don‘tcry……”南方的冬天,总是有种刺骨的寒冷。
珞躺在病床上已经整整一个月了。
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珞在操场上倒下的那个画面。那天是冬至,他笑着对珞说:“今年真冷啊,终于体会到是冬天了。”他很兴奋,没注意到珞的脸是苍白的笑,是勉强的。
他们共同成长在一个南方小镇,十几年了,每一个夏天都是刻骨铭心的热。他曾经和珞在一起,奔跑在家乡一片片看不尽的稻田里,直到汗液变的黏稠,直到找不到回家的路。
“珞,今天就讲这些,你先看看,我出去给你买饭吃。”他合上书本,轻轻摸了摸珞的额头。阳光洒了进来,照在白色的床单上,某种令人恐惧的光线蔓延开来。
“恩……我今天不喝粥了,行吗?”珞皱着眉头,用哀求的眼光看着他。他很为难,却依旧露出微笑。
医院里,有个满脸泪痕的大男孩儿,他的面容英俊却憔悴,人们叹息着,不忍看他。
他倚在纯白色的墙上,眼睛里是一片片绿色的稻田,是被樟树剪得支离破碎的阳光,他骑着单车穿越小镇旁的那条蜿蜒的小溪。
时间像是他借来的美丽珠宝,他能享受一段他带来的快乐,却也要他亲手归还。
“你没有睡吗”珞的声音很柔。
“没有。”
“你告诉我,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你了,你会想我吗?哪怕只有一会儿…。”
他盯着珞的眼睛,干净透明的眼睛,像极了他们小时侯在溪底摸到的鹅暖石。他的手开始颤抖,胳膊上的青筋开始突兀,恐惧从血液深处一点儿一点儿吞噬他,他的表情很不安。他猛的站起来,蹬子被他推动后发出刺耳的声音,他低吼一声,很快的向门外跑去。他痛恨珞的话,那一刻,他感觉到死亡原来;离他们那么近。
那个晚上,他和她隔着一道墙,用相同的姿势抱着他们的`膝盖,无法控制的哭泣。
他曾笑话过珞哭的样子,说她把自己的膝盖抱起来,像个坐着的乌龟。
他们都还是孩子,那动作是对生命的最或渴望,也是对生命最后的绝望。
离开的时候,珞轻轻咬住他的耳朵说:“don’tcry…。”那个晚上,没有风却异常寒冷.
我真的想告诉珞,我没有哭,真的.
珞的留言:不要你哭,是因为我再也不能回来,你必须去寻找和接纳新的友情,新的爱.然而我知道,我会一直在你心里.我不哭,因为有你相拌过.我不后悔.
女孩安安初一篇十三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在受委屈的时候总是第一个想到你。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在你迟到的时候责怪你,不是真的骂你,而是珍惜每一次和你在一起。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真的很小气,眼里容不下一颗沙粒。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每次生气故作没有消气,只是想听你来哄自己。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会陪你一起看你最喜欢的节目,即便是自己最讨厌滴。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总是要你慢点吃,因为怕你会有胃病。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会陪你一起打游戏,无论是不是自己喜欢滴。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会你收集你最喜欢的东西,因为只要你高兴。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不论在嘴上怎么挑剔,在她心里还是最喜欢你。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很容易被你感动,哪怕是一件极小的事情。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即使在能独当一面,在你面前也会娇滴滴。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当有人欺负你,会比你更气愤,不顾什么淑女形象和你一起大骂对方,直到消气。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无论你有没有成绩,都会一直鼓励你。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会在自己的好朋友面前不断提到你,因为她也想让朋友了解你。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会不停的唠叨你,其实那是对你的关心。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不喜欢你有什么事都自己一个人承担,那样她会更加担心。
真正喜欢你的女孩,每次和你聊天都舍不得自己关掉语音或是挂掉电话,都会等你关了之后才安心。
女孩安安初一篇十四
我不是一个很爱哭的女生,在我的生命中,笑才是最主要的符号,那怕是不开心,我也会微微一笑,借此来掩饰心中的痛和苦。
偶尔我也会哭,但那定是在被别人弄得措手不及,一时失去理智时出现的情况。尽管如此,我也仍不会放纵自己的泪腺,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泪痕风干。因为在我脑海里已牢牢地印记着:微笑才是最美丽的,哪怕浮现在我那张并不出众的脸上。
“女子是水做的骨肉!”这也许是众多女生哭泣的缘由吧,既然女子是用水做成的,那么就有流泪的资本与理由。但我认为“水做的骨肉”并非是指“爱哭”,还有性情如水,温柔可爱等要素。女生,可以文静贤淑,但千万别软弱哭泣。带上微笑,用笑脸去迎接每一天,你会发现微笑的你是那么的美丽。微笑地面对一切,这是一种自信、坚强、永不会逝去的美,人生也会因此而充满阳光。
爱哭的女孩可能成为别人的宠儿,但不哭的女生更是生活的强者!女生们,如果难过,就用微笑来替代吧。
女生不哭,才是好样的!
女孩安安初一篇十五
星期五下午的时候,我到少年宫去,老师给我们放了一段视频名字叫做《坐在篮球里的小女孩》。看过之后让人心里有种酸楚,在场的所有学员都静静的看着,眼睛里流出晶莹的泪珠,我也一样。今天在无聊时又看到关于这个小女孩的故事,我的灵魂又再一次被触动了眼泪又再一次不由自主的从眼眶中划落。
那个小女孩叫钱红艳,出事那年小红艳仅仅只有3岁。在我们看来3岁的小女孩应该是活泼开朗、顽皮的。可是小红艳却在那年将永远的失去了双腿,失去了只属于她快乐的童年。
小红艳的童年是她坐在篮球里度过的,就这样,小红艳在篮球里一坐就是4年,她父亲说在4年时间内,她整整磨破了8个篮球。在父母眼里,小红艳是一个坚强的女孩。“虽然经历了这么大的磨难,但她在我们面前从未哭过,即便是在伤口发炎期间她也是如此。”“爸爸,我要上学!”当小红艳的这个愿望成为现实后,父母每天便轮流着来回两趟接送她上学。有时父母因为地活忙没有时间接她,小红艳就自己"走"回去她的家离学校也就不到800米的距离。可是小红艳在走走停停中花费了半个小时。这对与我们来说是多么容易做到的事的,可是对于小红艳来说。简直就象是长征一样。
20xx经过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小红艳和她的家人奔赴北京进行安装假肢和各种康复训练在半年多的康复训练中,小红艳能自己站起来了能自己走路了。父母看着小红艳走路时的样子。他们哭了。他们盼望的时刻到来了,小红艳终于能站起来走路了。小红艳开心的笑着欢快的笑着。她很久没有这么笑过了。
当我看到这是我也跟着笑了。心里也替小红艳高兴替她的父母高兴。
最后我想提醒广大司机和准备学车的朋友们,请把握好手中的方向盘,别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
女孩安安初一篇十六
出入风华的我,踏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一个崭新的环境,一个焕然一新的天地——初中。在这个新的大家庭中,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班级体里,我的目光如同羽毛一般,轻盈的穿过教室的每一个角落时,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相似而又相差的女生。
在一阵阵迷糊中,我手伸向了电脑的开机按钮——我决定造访他。在一曲曲风格各异的音乐中,我清醒过来,刚才的音乐还萦绕于耳畔,暮然发现,初一女孩正如乐谱上的一个个音符,有高有低,有长有短,各有千秋亦各有瑕疵。待我石广元一一位尔等道来。
班中有两个女孩终日形影不离,由于我们没有老师的权威,自然不敢称呼她们为“合二为一”。只得并称为“二王”,可是几经周转出的则是一个骂名,她们曾无实数次“夸赞”师卓的经典名曲,但自己也于中午日高人少之地引吭高歌,事无单处,她们终日玩耍,连预习也要在一起,成绩也皆攀于高峰。看来这“二王”的美称还真名不虚传,你若问她们是谁,令人无语的王玥和王贺婷呗。
吾班还有一王,名博仑,平日里,吾未见其高谈阔论,亦未见其手舞足蹈,笑虽露齿但依旧突出其温文尔雅,无多愁善感,却依旧给人以“潇湘妃子”之风。为何?原因有两点:
一、红楼梦》中说潇湘妃子文笔极好,贾府上下不缺少文人,且文人极多却无一敢比林黛玉。这在迟疑女孩中已经全盘皆备。二:她虽无大悲,但声音仍给人一种底气不足的感觉,与潇湘妃子极为相似。所以我石广元才送其“文王”之冠。
初一女孩,各有千秋。她们如初绽的花儿,逐渐散发迷人的芬芳;她们如刚满的圆月,逐步放射醉人的光芒;她们如袭人的清风,慢慢释放沁人的清凉。千姿百态,丰富多彩,有优有缺,含长蕴短,这就是初一女孩。
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第四中学初一:石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