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代言人合同(通用17篇)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交易各方的权益。编写合同时,需要明确合同各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通过对范文进行分析和比对,可以更好地了解合同中常用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一
甲方:
地址: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邀请****参加甲方举办的*****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基本情况。
甲方通过乙方邀请****参加甲方定于2012年11月10日在湖北省**市举办的******,共计1场。行程及活动安排如下:
*******。
二、甲方义务及权利。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于合同签订之前向乙方说明本次活动行程及内容安排,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2、甲方承担演出所需全部费用(演出劳务费、税金、机票费、食宿费),并负责办理演出相关手续。
3、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劳务费用(税后)共计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rmb()35000元),演出劳务费所产生税费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乙方演员及随行人员(共计5人)北京至武汉的往1。
返飞机票(5个经济舱),负责乙方人员活动期间的接送事宜。甲方在乙方到达演出场地后,按乙方提供机票票据据实报销。
5、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演员及随行人员所有食宿费用。住宿时间为11月9日——11月10日,餐饮为11月9日晚餐、11月10日午餐,住宿条件为不低于三星级酒店,标准房3间。
6、甲方负责承担乙方艺人在活动期间的化妆造型事宜。
6、甲方负责提供演出场地、灯光、音响设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演出场所符合安全标准。
7、甲方应做好演出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演出场所及行程符合安全标准。
8、甲方如有正式演出外的活动安排,应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宋翊菲、于玮、沙莎、陈骁等人的健康合法的影像资料用于本次活动宣传工作。
2、甲方拥有本次演出的完全电视版权。本次活动中所有艺人形象照片、胶片以及艺人在活动中所有影像资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自身媒体上播出本次影像资料。
3、若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则应返还已收费用给甲方,并赔偿双倍演出劳务费给甲方。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2012年11月9日17:00前将*****邀请至演出地,不得出现临时换人或一切影响本次活动的行为,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活动安排严格执行。
2、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应将来洪湖的行程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接机事宜。
3、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收到预付款之后合同签订应向甲方提供宋翊菲、于玮、沙莎、陈骁等人健康合法的影像资料用于本次活动宣传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艺人相关影像资料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4、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演出内容合法健康。
(二)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详细说明演出活动的行程安排,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其活动期间的接送事宜及食宿、艺人造型安排。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演出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确保艺人人身安全。
7、如未经商议,乙方有权拒绝参加甲方安排的非活动行程内容之外的一切活动。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不得将所有艺人在本次活动中所有的影像资料用在其他媒体处播放,不得将影像资料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9、若因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不予退还所付费用。
四、演出劳务费支付方式。
甲方于签定合同两日内支付给乙方演出费用的40%作为演出订金,于演出前两日向乙方付清剩余60%的演出费用。否则,乙方演员均有权拒绝参加演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因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时间:2012年10月16日时间:2012年10月16日。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为_______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天。不少于______胶卷。不少于__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__]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金融合同:还款合同。
版权登记合同许可合同。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合同。
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雇佣合同、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差别。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金融合同:融资担保合同。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身份证号【】。
笔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
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理事项、区域及期限。
1.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演艺方面的代理人,代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广播剧;发行单曲或专辑;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拍摄商业广告;担任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等演艺事务。
1.2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代理权为非独家的,若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的,应提前【】天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档期,得到甲方认可,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1.3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与甲方的权利相冲突,甲方应享有优先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行驶代理权的权限。1.4双方一致同意,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天出书面通知,并另行签署代理合同。
1.5双方一致同意,代理权期限届满后,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甲方应享有优先于其他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的权利。1.6甲方享有上述代理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
1.7甲方的授权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佣金。
2.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其代理的乙方各项演艺事务,促成乙方就第1.1条约定的演艺事务与相关第三人签署合同并得以实际履行的,在扣除应缴税费和运作成本后,甲方有权提取乙方依据相应合同所取得酬金的【】%作为佣金。
2.2甲方应在取得上述收益且结算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收益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3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乙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述权利,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全力协助。甲、乙双方对因侵权所获赔偿在扣除应缴税费和维权成本后进行分配,其中的【】%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传达,并为乙方与相关第三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2甲方应负责澄清乙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3.3甲方应对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定位,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3.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
3.5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私人信息。
3.6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良好形象及合法利益。
3.7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收益。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4.2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3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4.4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合同期限届满后【】年内与甲方介绍的相关第三人进行私下交易。
4.5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许可使用的《授权书》。4.6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乙方享有完整自主权及未授权第三方的《保证》。
4.7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若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第1.2、1.3条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报酬及支付违约金【】万元。
7.3若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其应得收益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按其延迟支付的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及其他约定。
8.1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无论口头或书面,除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外,均不得对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解除而失效。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本合同签字页)。
(以上无正文,该页为本合同签字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日期: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身份证号为](以下统称‘乙方’)为(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年月日至年月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不少于胶卷。不少于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间,单人间间。机票,头等舱张,经济舱张。
6、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为_______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天。不少于______胶卷。不少于__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__]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地址及邮编:
电话及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下列条款:
1、甲方聘请乙方为本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为本公司品牌形象代言人,拍摄平面、影像、声音的宣传手段,共支付酬金大写:壹万元整,小写:元整,期限为壹年。
2、拍摄内容:根据本公司对店面宣传及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手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专卖店立像推销照(2)欢迎光临照片(3)介绍产品照(4)专卖店货架选购照(5)产品外包装装潢照数张如:手提袋、包装箱、礼品盒等(6)电视广告片拍摄等。
3、乙方有义务出席甲方的重大宣传活动(开业庆典、产品发布会、大客户洽谈等)需到场,定期为甲方拍摄(1)项内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形象代言费及其他费用。
4、乙方同意其广告形象在甲方各类广告宣传及包装中使用,签约期内其肖像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在为甲方代言期间,不得接拍同类企业广告。
6、付款方式:(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7日内将合同金额的。
50%付给乙方即元整(大写:元整)节假日不算做在内。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的条款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即元整(大写:元整),如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按情节严重酌情扣除乙方部分费用。
8、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壹年。
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合同期限顺延。
9、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图片进行选择,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或者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图片。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图片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图片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
(3)甲方有权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在杂志内使用乙方图片中的姓名以及乙方提供的相关个人资料。
(4)甲方不得擅自利用乙方的姓名或形象为其他企业本身或产品做宣传推广,不得夸大与乙方的合作范围或做其他不实宣传。
11、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为甲方提供所需数量的候选照片,并经协商授权甲方选择、使用其中照片。
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应视为违约,赔偿甲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图片时,应当保证有权提供并授权甲方使用图片的相关权益,含肖像权、著作权、姓名权、财产权等。
(3)乙方应积极参加并出席甲方办的各种活动及宣传,不得缺席,如有缺席现象发生,应视为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价款的30%视为违约金,即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
12、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出现意见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赔偿相应损失。
13、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相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七
很多企业认为做品牌就要去打广告,就要去请个当红明星做代言人,就算请不起当红明星,也最起码要请一个曾经大红大紫的明星才行。有不少企业找远卓品牌做咨询时,开口闭口都是如何才能制作一条好广告,什么样的广告语才是最合适的,先在省台投放还是先在央视投放,产品包装采用蓝色的还是绿色的。沟通一段时间,其突然醒悟品牌塑造原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先做品牌战略规划。
这些企业中有很多都陷入了“品牌奢侈论”的误区,认为做品牌就要花巨资做广告,对此,远卓品牌机构提出了“一分钱做品牌”,认为企业可以创造性地整合资源,凭借低成本塑造强势品牌。对于花巨资请形象代言人的问题,远卓品牌机构认为,请形象代言人同样可以“一分钱请形象代言人”。企业在请形象代言人时,一定要根据企业文化和产品内涵请准对象,把风险降到最小化,对于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我们还可以请卡通形象代言,节省巨额代言费。
很多品牌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想到品牌的形象代言问题。在品牌繁杂,眼睛接触新事物频率跟不上品牌更新速度的时候,品牌若有个性化的整体形象,则比较容易在人的大脑中留下印象。品牌形象代言就是要将品牌的独特内涵及鲜明的个性主张通过形象代言的方式,传达给大众消费者,使品牌特色更鲜明,品牌形象更深入人心。
明星代言有弊端。
明星代言是形象代言中最普遍的一种,也是消费者最受关注,影响力最大的一种。因明星本身的知名度,其代言的品牌能在短时间内扩大知名度。另外明星有强大的鼓动作用,让喜欢此明星的人喜欢上该品牌,同时让消费者信任该品牌,减少或化解消费者的疑虑。但明星代言毕竟有它的缺陷性,而且也不是每个企业都能请得起明星。请明星做广告费用很高,一线明星标价都上百万,二三线明星虽然价格没这么高,但知名度不高,效果很可能是差强人意,有的甚至反客为主,实质变为企业为其打广告,提高了明星的知名度,企业品牌却没有被有效推广。
同时,明星因各种原因,常会有很多不合宜的行为及负面消息,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影响品牌形象。如在四川地震后,莎朗斯通的不适当言论就使其代言品牌受到了很大影响。莎朗斯通在戛纳接受采访时谈及中国四川地震,被媒体称莎朗斯通用“有趣”形容地震,并且称这是中国的报应,引来中国各界声讨。虽然也有媒体称莎朗斯通此话是被媒体断章取义的结果,但莎朗斯通还是没有逃过被中国封杀的厄运,同时也令其代言品牌的利益受损。莎朗斯通事件发生之后,迪奥中国迅速对她的言论表示了谴责和撇清,迪奥中国宣布终止与莎朗斯通在中国的代言关系。
明星代言还会因为企业请了与品牌不匹配的形象代言人而遭遇不必要的麻烦。9月19日,陈道明代言高炉家酒的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高炉家酒所属的双轮集团是全国浓香型白酒大型生产基地之一,高炉家酒更是全国最知名的白酒品牌之一。陈道明冷静、理智的形象与高炉家酒的品牌形象不谋而合,“坦荡见底是明,用心历练是道。”的广告词更是被人们所津津乐道,这次代言吸引了白酒行业和各媒体的目光。但是不久之后,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陈道明代言酒,但是他喝酒吗?”
一个真正成功的代言,光看明星的人气是不够的,还要看明星与品牌的匹配程度。请不喝酒的陈道明为酒代言就缺乏说服力。虽然陈道明冷静、理智的形象与高炉家酒的品牌形象不谋而合,但不喝酒的人又怎么能道得出高炉家酒的真正品味呢?再者高炉家酒请陈道明代言时也忽略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陈道明曾经代言河南白酒品牌――宝丰酒业,高频度的广告投放让陈道明那句“宝丰酒,不过是好酒”深入人心。高炉家酒在此后请陈道明代言就容易混淆视听,使观众不知道陈道明在代言哪个品牌。品牌代言要努力避免代言品牌之间的干扰。
所以,远卓品牌机构认为,企业请代言人有一定风险,一个好的代言人能有效诠释企业的品牌内涵,起到宣传企业和产品、品牌的作用。但是,明星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请的,且不说它的花费高,请明星也要“因地制宜”,否则只是会“拔苗助长”。对此,远卓品牌机构提出了请形象代言的五个观点。
关于明星代言的五个观点。
匹配是成功代言的前提。一个真正成功的代言,光看明星的人气是不够的,还要看明星与品牌的匹配程度,即明星自身特质是否与品牌相符,明星的影响人群是否与品牌的目标消费群相符。品牌即人品,只有明星与品牌两者匹配的代言,才会对推广品牌和提升销量有更好和更持久的效果。比如,蒋雯丽在生子后为某婴儿奶粉做代言的信服力就比较好,而某些明星给治疗不孕不育的医院做代言人,就显得莫名其妙了。
二,要努力避免代言品牌之间的干扰。一个高人气明星同时代言数个品牌是很常见的,因此,企业在选择代言人时,不仅要了解明星本身,也要了解明星所代言的其它品牌。一方面,如果一个明星代言的产品过多,会使其代言的产品失去焦点,降低代言的效果;另一方面,一般不会出现一个明星同时代言同一品类的两个品牌。但是,如果明星已经代言过的产品中,在产品档次、品牌形象、市场定位等方面与自己的产品和品牌有冲突,则会对自己的产品产生负面影响。以李宇春为例,其表现的是一种草根英雄或者平民英雄的形象,展现的是一种中性气质,在平民阶层比较有影响力,比较受少女的欢迎,如神舟电脑、夏新手机等主要针对二三线大众市场的二线品牌,选择李做代言人就比较合适,相互间也不会有冲突。但有观点认为可口可乐作为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也选择李做代言人,与神舟、夏新同列,会影响其品牌形象,其实仔细分析,可口可乐选择李宇春是有道理的,这与其目前在中国着力拓展农村市场和品牌形象年轻化的状况相符合。
三,代言的价值要看企业发展趋势。明星代言对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价值,有为了展示企业实力的,有为了快速提高品牌和产品知名度的,有为了建立和完善品牌形象的,但其目的都是利用明星自身的人气和曝光率,作为品牌和产品的一种宣传方式,因此,大部分的明星代言都以广告的形式出现。以tcl天价签下国际球星小罗纳尔多为其大屏幕电视代言为例,代言费用超过其大屏幕净利润的一半,有观点认为投入如此高的代言费用是一种浪费,怀疑小罗纳尔多的代言对tcl来说是否有如此高的价值。其实仔细分析,tcl近年来开始走国际化路线,而今年的世界杯将至,签下一个国际顶级的球星以求在世界杯期间迅速提高在国际上的知名度,tcl的行为虽然看上去像一场豪赌,但十分符合tcl的企业发展趋势,影响深远,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四,选择代言人的五大参考要素。选择代言人有五大参考要素,其一,明星要有与品牌相称的知名度,如全国性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明星,体育产品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体育明星。其二,明星的个人特质要与品牌特质相称,如一个气质热情活泼的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年轻偶像,一个气质成熟睿智的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中年明星。其三,明星不能有代言过与品牌有冲突的其他产品,如企业不应选择一个代言过其竞争对手产品的明星代言,食品品牌不应选择一个代言过卫生巾品牌的明星代言。其四,明星形象要正面,不能有负面报道,一个人气大部分来自绯闻和负面报道的明星,企业应该敬而远之。最后,明星是否具有发展的潜力,如有些“明星”虽然有一时的人气,但缺乏发展的潜力,昙花一现,企业也需要考量这一因素。当然,在实际选择过程中,如果有其它运作因素在内,那么在具体选择代言人时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五,及时跟踪,迅速反应以应对风险。一般来说,明星代言的时间不会太长,由于明星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也不会太大,因此,在选择明星时考虑更全面一些,则不会出现太大问题。当然风险仍然存在,主要来自明星的生老病死、负面报道等突发事件,这就要求企业有及时跟踪明星状况和快速反应的能力。比如某著名演员突然因病去世,聘请其代言的企业就马上停播了由该演员主演的广告片,并换以新的广告。某知名演员由于穿着问题引发了民族情绪,导致大众的骂声一片,负面报道铺天盖地,聘请其代言的企业马上撤下有其形象的所有海报和广告。
关于作者: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八
号外!号外!新广告法9月1日起开始实行,据悉众多明星们已经哭瞎……为什么?因为新广告法规定:凡是明星代言的产品,明星自己必须亲身体验过。
妈呀,网上立刻疯转起罗志祥和汪东城代言过的卫生巾广告,这这这,让人家七尺男儿怎么亲身体验啊!同样代言过女性内衣的何润东,也表示“臣妾做不到啊!”“不管是现在,还是在遥远的未来,我们彼此都保护好今天的爱,不管风雨再不再来……”听到这首歌你想到了什么?没错,“洗洗更健康”!在甜美的歌声配乐下,付笛生和任静这两口子,时而幸福对视,时而双人合奏,如此有内涵的场景实在是中国广告史上的“经典”。可是,与太太任静一起代言妇炎洁的付笛生,估计也没办法亲自尝试这款女性用品。看来,“经典”只能留在回忆中了。
还有王力宏和周杰伦,两位开着豪车的大明星都代言过我国颇为流行的电动车,新广告法实施后,不禁让人期待两位高富帅骑着着小绵羊去菜市场买菜的样子。
除了这些成年明星,很多童星的父母也已经哭瞎。因为,新广告法也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网上舆论多以“爸爸去哪儿”童星举例,天天、kimi、cindy、王诗龄等小童星大热,电视上一天能见好几回!此前,网络上有曝光一份当红童星身价排行榜,其中王诗龄一家代言费每年1500万元位列第一;陈建斌、蒋勤勤、陈谱一家则以800万元一年位列次席;而田亮、叶一茜、田雨橙组合则价值600万元。一众影视综艺童星的身价暴涨,看得网友感叹“一年赚的钱还不如一个5岁小孩一天赚的多”。这可是断了不少童星家庭的一条财路。不过有媒体分析称,新广告法还是存在漏洞。据说现在签订代言人合同即成为广告代言人,没有这份合同便不属于代言人,所以广告商也许可以邀请童星演出广告而不签订合同,只支付代言费用,避开限制。此外,医疗、药品以及保健品也禁用代言人。我们大家熟知的姚明、刘翔,都曾做过保健品的代言人。而张国立似乎也不能继续代言那个“治肾亏不含糖”的产品了,这是连证明老张吃了以后不肾亏的机会也不给啊。当然,新广告法中,对于广告用语,也有了严格的新规定。据网友透露,新广告法上线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网上流传着一份违禁词语的清单,虽不知真假,但大家可以先睹为快: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总的来说,对于新广告法,虽然有人觉得管的太宽,但老百姓还是拍手称快的居多。只是,法规出台后,执行力度如何,还有待观察。毕竟,这是老百姓每天都能看到的变化。
[广告法代言]。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 [身份证号为 ](以下统称‘乙方’)为 (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不少于 胶卷。不少于 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 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 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
合同。
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 ]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 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 间,单人间 间。机票,头等舱 张,经济舱 张。
6、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十
乙方:(“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帐号:
电子邮件地址: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且在签署本协议时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其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同时,甲方拥有从事演艺经纪代理的能力、经验、资格和相关从业人员能够为签约艺人提供一流的国际、国内资源和推广渠道,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2、乙方为自由身份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并且无签署其它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
3、乙方委托甲方作为代理人,代理和管理乙方的所有由本公司交托,委派和有关的演艺事业(“演艺管理及代理权”)。
理经纪公司,代理和本公司演艺事业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及代理期限。
限于:
1、乙方在电影、电视、话剧、戏剧、广播剧、记录片、舞台剧、音乐剧、歌舞剧、小品、综艺节目等一切艺术门类中出演或可创角色、担任主持人、作为嘉宾出席等。
2、乙方进行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广告、广告牌、平面媒体广告、网络广告、灯箱广告等一切广告形式)拍摄、写真集拍摄、企业或产品或游戏形象代言人等经济活动。
3、乙方以任何形式有偿出场,参与剪彩、走秀、主持、礼仪、商业演出、商业综艺等商业活动。
4、乙方进行歌曲创作及演唱、表演、制作、出版唱片、出版个人文集(包括但不限于:自传、小说、随笔、散文、专栏等文学作品)、写真集、制作销售个人品牌产品等活动。
5、其它需要乙方亲自表演的有偿商业活动及需要乙方亲自履行的顾问活动等。
6、“商品化权利”:以乙方形象为内容的商业使用。如:肖像贴纸、肖像玩偶、肖像商品等。
7、“新媒体使用”:以乙方形象或声音,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站发布的电子刊物、手机图片、手机彩铃等。
8、乙方独家并排他地委托和授权甲方作为其经纪人,在全球范围内全权代理乙方的演艺事业。同时,乙方将其与其它方签署合作演艺事业合同的权利授予甲方,并将通过上述演艺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转由甲方行使。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和授权。
9、乙方委托甲方的代理期限为五年,即自年。
第二条、乙方承诺。
一、乙方将其演艺事业的演艺代理及管理权授予甲方,并承诺在参加其他公司或私人经纪承接的演出活动不会出现与我司商演活动有冲突的情况或影响,在本协议确定的代理期限内。
二、乙方有权处置其在本协议中所列的经纪代理事务,并无任何羁束而抵触或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三、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四、乙方须参与我司安排的所有活动含培训、公司集会、其他类型的party。
等
五、双方确认,双方签署本协议并不表示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甲方不享有和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乙方也不享有和承担作为劳动者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甲方保证具有合法从业的资格和能力。
二、甲方每月按时发放乙方结算提成收入(见第六条第五款)。
三、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为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同意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乙方为第二受益人,同时,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时,甲方负责督促相关活动举办方为乙方投保相关保险,受益人为乙方;相关保险费由相关活动举办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为乙方利益而向乙方提供最具效益的经纪服务,维护并提升乙方形象、声誉、社会影响力及商业价值,时刻对乙方演艺活动提出建议、指导,以提升、发展、保护乙方的演艺事业及形象。
二、甲方将全力、为乙方安排、甲方活动内一切适合乙方的时尚走秀、电视广告、电影、电视、唱片制作等一切艺术门类中的演出和出场机会,争取通过多种演艺形式拓宽乙方在国内及海外的知名度和市场,争取乙方在时尚界、广告拍摄、形象代言、唱片制作及出版、个人写真集拍摄及出版、个人品牌产品制作及销售等方面的商业机会。对甲方安排的演艺事业,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商定后,乙方应积极完成。
三、甲方享有通过代理管理乙方演艺事业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具体方法见本协议第六条规定。
四、代理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所有与本公司有关的合同的代理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处理由甲方委托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一切事务、全权代表乙方决定对外演艺酬劳。具体演出事业合同,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在相关的文件合同上签字。
五、甲方保证为乙方安排之活动不含任何有伤风化的身体裸露、暴力、色情等有损乙方形象以及危险性高的活动内容。
六、乙方在合约期内从事甲方委托演艺事业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作品中归甲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作、广告、个人文集、唱片或音像制品、写真集、个人肖像照片或剧照、延伸产品(含vcd、dvd、md等)。甲方有权通过合法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而获取收益,不必另行征得乙方的同意。
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艺名、笔名)、肖像、签名,但甲方上述使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损害乙方的形象、声誉、名誉。
八、甲方为乙方进行各种公司能力范围内的策划、包装、推广、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如果乙方提前单方解约,甲方有权酌情要求乙方就此费用支出进行赔偿。
九、甲方保证为乙方所安排的任何文化演艺活动均为合法。
十、代理期内,甲方不得甲方委托的活动的公开场合对乙方或乙方演艺活动提出指责、批评或做出任何有损乙方形象的行为。
十一、甲方在安排乙方参加各类演艺活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交日程表,乙方认定后,遵照执行。如需变更,应事先征求乙方意见。
十二、甲方应尽最大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乙方住址、收入等私人信息。
十三、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或因伤病原因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分别采取指正与警告、暂停履行本协议、解除本协议、顺延本协议期限、扣减乙方报酬等行动以维护甲方权益。
十四、为维护乙方的权益,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在从事演艺事业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需聘请律师协助解决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因甲方为乙方与第三方洽谈合约中有异议而造成的律师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甲乙方任何一方违反与第三方合约的规定,由违约方承担所有律师费用;
3、由于乙方个人原因造成争议,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费用。
十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方面考核(模特考核制度待定)如日常面试或活动考勤情况、面试通过率等;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协议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因个人失误导致公司利益损失,或考核成绩不符合甲方的标准。
十六、乙方无底薪制,甲方将给予其高于市场价的演出薪酬。
十七、乙方薪酬月结,若乙方不服从公司安排、无故缺席培训或活动,当月演出薪酬不予结算。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十一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身份证号为〕(以下统称‘乙方’)为(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年月日至年月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不少于胶卷。不少于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他+她-水饮料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以下省去大约200字)。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十二
(以下统称“乙方”)为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天。不少于______胶卷。不少于__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_____,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____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六、(略)。
七、(略)。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十三
亲爱的同学们:
春日到来,郑州大学校园树木吐绿、繁花盛开,呈现一幅美丽景象。为维护我校良好的校园环境,营造浓郁学习氛围,构建文明校园,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郑州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倡导人人争当绿色校园志愿者,争做文明校园代言人,特向全校青年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爱护绿色校园,争做文明郑大人。热爱校园,保护环境,不践踏草坪,不乱扔垃圾,不毁坏花草树木,校内骑车注意交通安全。树立绿色文明观念,把环保行为视为个人文明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践行志愿服务,争做好客郑大人。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传递爱心弘扬志愿者精神。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要勇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团结起来对校园内的不文明现象予以制止、劝导。
三、养成良好习惯,争做向上郑大人。一年之计在于春,呼吁大家早睡早起,养成晨读和锻炼习惯,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用学习丰富心灵,用运动强健体魄,用青春期里养成的良好习惯滋养人生。
亲爱的同学们,一年之计在于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绿色校园志愿者,争做文明校园代言人,积极展现郑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和责任意识,共同为郑州大学建设“双一流”而努力!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十四
亲爱的同学们:
春日到来,郑州大学校园树木吐绿、繁花盛开,呈现一幅美丽景象。为维护我校良好的校园环境,营造浓郁学习氛围,构建文明校园,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郑州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倡导人人争当绿色校园志愿者,争做文明校园代言人,特向全校青年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爱护绿色校园,争做文明郑大人。热爱校园,保护环境,不践踏草坪,不乱扔垃圾,不毁坏花草树木,校内骑车注意交通安全。树立绿色文明观念,把环保行为视为个人文明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践行志愿服务,争做好客郑大人。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传递爱心弘扬志愿者精神。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要勇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团结起来对校园内的不文明现象予以制止、劝导。
三、养成良好习惯,争做向上郑大人。一年之计在于春,呼吁大家早睡早起,养成晨读和锻炼习惯,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用学习丰富心灵,用运动强健体魄,用青春期里养成的良好习惯滋养人生。
亲爱的同学们,一年之计在于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绿色校园志愿者,争做文明校园代言人,积极展现郑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和责任意识,共同为郑州大学建设“双一流”而努力!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十五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身份证号为(以下统称‘乙方’)为(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不少于胶卷。不少于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____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次(每次提前____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xx酒店,豪华套房间,单人间间。机票,头等舱张,经济舱张。
6、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____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返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以下统称“乙方”)为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次,每次不超过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次,每次不超过___?天。不少于___?胶卷。不少于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_____,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____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六、(略)。
七、(略)。
甲方:
乙方:
形象代言人合同篇十七
(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天。
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
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 ]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级酒店,豪华套房间,单人间间。机票,头等舱张,经济舱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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