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茧收购合同 出售蚕茧(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蚕茧收购合同 出售蚕茧篇一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蚕茧的品种、品级、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
品级
数量(公斤)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 注
第二条 订购蚕茧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第三条 蚕茧由 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蚕茧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蚕茧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蚕茧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蚕茧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蚕茧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蚕茧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蚕茧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蚕茧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蚕茧数量扣除自然损耗部分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蚕茧的,按逾期交付蚕茧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蚕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蚕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蚕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蚕茧计划的,按少收蚕茧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购蚕茧的,按逾期收购蚕茧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蚕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电话:
蚕茧收购合同 出售蚕茧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湖北省蚕茧买卖合同
甲乙(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订购蚕茧的品种、品级、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第二条订购蚕茧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_______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_______元。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_______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_______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_______%,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_______%。
第三条蚕茧由______________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蚕茧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_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_______)将所订蚕茧托运到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蚕茧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_______日_______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自然损耗:蚕茧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蚕茧总数量的_______%以内(含_______%)
第七条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_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_______项办理
(三)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四)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____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蚕茧时,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蚕茧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蚕茧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蚕茧数量扣除自然损耗部分的总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蚕茧的,按逾期交付蚕茧总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蚕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蚕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蚕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蚕茧计划的,按少收蚕茧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购蚕茧的,按逾期收购蚕茧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蚕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电话:_______ 邮编:_______电话: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蚕茧收购合同 出售蚕茧篇三
合同编号:
湖南省蚕茧买卖合同
甲乙(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蚕茧的品种、品级、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
品级
数量(公斤)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 注
第二条 订购蚕茧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第三条 蚕茧由 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蚕茧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蚕茧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蚕茧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蚕茧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蚕茧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蚕茧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蚕茧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蚕茧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蚕茧数量扣除自然损耗部分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蚕茧的,按逾期交付蚕茧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蚕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蚕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蚕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蚕茧计划的,按少收蚕茧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购蚕茧的,按逾期收购蚕茧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蚕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蚕茧收购合同 出售蚕茧篇四
甲乙(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订购蚕茧的品种、品级、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________ 品级________ 数量(公斤)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注
第2条 订购蚕茧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固定价格: ________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________ 元。
(2)保护价格:基准价为________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3)浮动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第3条 蚕茧由 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4条 交货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5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1)送货。甲方将所订蚕茧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2)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3)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蚕茧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6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1)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2)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蚕茧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3)验收标准: 。
(4)自然损耗:蚕茧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蚕茧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7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
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8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1)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2)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第9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10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蚕茧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蚕茧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蚕茧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蚕茧数量扣除自然损耗部分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蚕茧的,按逾期交付蚕茧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蚕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蚕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拒收蚕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蚕茧计划的,按少收蚕茧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购蚕茧的,按逾期收购蚕茧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蚕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 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1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蚕茧收购合同 出售蚕茧篇五
甲乙(供方):
甲乙(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蚕茧的品种、品级、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
品级
数量(公斤)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 注
第二条 订购蚕茧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 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第三条 蚕茧由 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蚕茧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蚕茧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蚕茧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蚕茧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蚕茧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蚕茧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蚕茧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蚕茧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蚕茧数量扣除自然损耗部分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蚕茧的,按逾期交付蚕茧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蚕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蚕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蚕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蚕茧计划的,按少收蚕茧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购蚕茧的,按逾期收购蚕茧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蚕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编: 电话: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