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分居协议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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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分居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二)位于房屋内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位于房屋内财产均为乙方所有。并以法律公证。
(三)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双方共同继承或受赠第三人财产的,乙(甲)方须放弃权利主张,所得财产全部归甲(乙)方所有。
第二条费用。
(一)甲、乙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的除外。
(二)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由于单方原因需采取与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也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孩子的一切抚养事项。(此事项依据《形婚后孩子的生育抚养协议》执行。)如单方选择领养方式,有关事宜应参照前款。
(三)财产的修缮、维护由财产所有权人负责,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四)结婚期间费用,一些不可避免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议分摊。
第三条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四条继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第五条行为。
(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彼此独立、互不干涉。婚后,双方各自管理自己房门钥匙,以避免无必要的干涉。
(二)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无性婚姻,如甲(乙)单方违反规定,甲(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间如发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五)由乙方主观原因或乙方无故主动提出造成离婚,乙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不低于30%。同时享有一周至少一次的探望权利。
(六)非乙方主观原因造成离婚,或由甲方无故提出离婚的,甲方需按需负责孩子抚养费用不少于85%。并享有至少一周一次的探望权利。
第六条补充条列。
(一)结婚的初衷,双方任何时候都必须保密,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告知对方家长及让对方家长知晓。如为某一方泄密而导致婚姻失败不得不离婚的,该方应无条件赔偿对方名誉损失50000元人民币。如因单方的泄密导致对方家长精神大受打击而导致身体状况发生较大的不良影响的,泄密方负有一半的医疗责任。
(二)如平时过年过节双方在对方家中做客或探亲时所收受的红包,因金额较少,不归还对方属合情合理。其中一方探望对方家长或亲戚时的来回车费及住宿问题,应独自承担,而送给对方家人的礼物,原则上一两百的由送礼方独自承担则可,但如超五百元以上的,则应由双方分摊。而跟对方家长见面交代时,为照顾彼此面子,应说礼物是对方准备的,不能说是自己准备的。
(三)有关婚礼,原则上一切从简。婚纱照及男方家里的订婚酒席可免,蜜月旅游可免。但男方应按照女方当地的习俗交付一定金额的礼金给予女方/女方家长。具体数额,双方协议解决。
(四)婚后居住问题,经协商:不可以无辜打搅对方生活。
(五)双方老人的赡养,主要经济责任归各自处理,夫妻双方均有责任以及义务在适当而必要的(日子)时期或者特别的节假日与对方一起探望对方的家人,尤其对方的父母。平均一年最少3次。双方都应本着孝敬老人的思想尽力为对方以及父母做出应有的贡献,如探望以及照顾。
(六)如婚后其中一方本人或其家人出现意外的疾病或事故需要对方的经济上的支援的,对方应尽力所能及的经济支援或物质支援以及必要且应该的慰问及安抚(如对方亲属生病住院时的探望)。此类别的问题为道德伦理上该尽的责任,而非义务。(因为双方协议同意通过医学方式共同拥有孩子。)。
(八)形式婚姻后,夫妻双方应互尊互助,和谐平等地相处。
第七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效力影响)。
(四)本协议另有《形婚后孩子的生育抚养协议》约定应遵从该约定,无约定的条款即按协议履行。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婚姻分居协议篇二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生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分居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自愿订下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婚后财产(如家庭内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属双方共同拥有。婚前购买的资产或有一方姓名的资产均不属双方共同财产。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婚后家庭建设费用。
3、双方婚后应相敬如宾、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体贴、坦诚相对,且尊重和爱护对方父母及亲人。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隐瞒任何相关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项(家庭内部有重大决策之行为由双方协商而定)。
4、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务,各展所长为家庭作贡献。
5、结婚满一年后,如甲乙双方相处不和,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则不能拒绝。
6、如双方育有子女的,甲乙双方每月应抽3天时间,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带子女到外面游玩(特殊情况的,需征得对方或孩子的同意)。
7、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亲友,如有一方的家族亲友有宴席或聚会,另一方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否则不能拒绝参加。
8、婚姻存续期间,除向家族亲人公布两人的婚姻关系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绍两人的婚姻关系。
9、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对方的私隐权,不能随意查看、撕毁、删除对方的信件、手机信息及各类聊天信息等。
10、婚姻存续期间,甲方可继续维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预。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带有暧昧关系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对方以外的任何异性建立暧昧或恋爱或同居的关系。
12、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对方身体受到伤害)及隐形暴力(言语伤害、精神折磨)。
13、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上述任一款,违反次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上述过错方被视为自动放弃共有财产分割权,且一次性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圆整(自签订之日起,每年增加元)。
14、离婚时如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归乙方,甲方则拥有正常的子女监护权。甲方及其亲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除乙方自愿放弃。
15、如双方育有子女,在离婚后,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元以上直至子女周岁,另外如子女有学业,则每年另加金额为子女年学业所需的%的人民币,并直至子女学业完成。
16、婚姻存续期不超年(含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赡养费(除子女扶养费)及甲方名下的财产。
17、婚姻存续期年至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甲方还需每月支付乙方赡养费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续期年以上,离婚时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财产。(例行此条款,不用例行第17条款)。
19、无论婚前或婚后,任何一方负有的债权、债务,均与另一方无关,另一方不予承担其债权、债务。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婚姻分居协议篇四
协议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户籍: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户籍: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女儿_______________由双方共同抚养,女儿在_______________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由男方提供必要的资助。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如下:
3.现金:________________,现协商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姻分居协议篇五
协议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协议人方__王__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儿子_______________。
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__与王__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______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____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__现金________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__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婚姻分居协议篇六
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19年月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3、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女方。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
(2)女方自离婚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xxx件,总计约元;。
银行存款元,归女方元,男方元;xx车,作价元,归女方元,男方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4、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元;。
5、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元。
6、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8、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婚姻分居协议篇七
协议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
协议人:,女,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
协议人双方于x年xx月xx日在x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愿离婚。
(二)女儿由双方共同抚养,女儿在x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由男方提供必要的资助。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如下:
1、第一房产位于,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第二房产,现协商归男方所有;
2、汽车一辆,型号为,车牌号为:,现协商归男方所有;
3、现金:,现协商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x年xx月xx日。
二、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
《民法典》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11条第1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2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13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无效婚姻。
《民法典》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民法典解释(一)》。
第7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8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三、分居满两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吗。
1、分居两年应当是连续满两年。
2、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感情破裂造成的分居,如果仅仅是工作等原因造成分居两地,则不属于该条款规定的“分居”。
3、主张“分居满两年”的一方需提供相应证据。实践中许多当事人确属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但因对方不承认,而自己又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从而导致自己的主张不被法院采纳。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即使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很多,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与条件也很多,不仅仅只有分居满2年一个条件。
5、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因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应经过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离婚的程序后才正式解除,因此分居时间再长双方婚姻关系也不可能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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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分居协议篇八
为了缓解夫妻感情上的缺陷导致的矛盾,双方约定分居两年后不能和解的,可以按照本协议离婚或者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一致同意,夫妻分居从_______开始。
分居期间,男方住在_______,女方住在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
1、分居期间,双方各自的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在分居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双方独立承担,不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主张。
3、分居期间,夫妻共同使用支出超过5万元的.,须经双方同意。
4、其他财产按《婚前财产协议》办理。
1、分居期间未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
2、分居期间双方仍应恪守忠诚,分居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应出轨。否则按《婚前财产协议》办理。
1、儿童支持:_______。
2、父母支持:_______。
3、夫妻赡养:_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男性):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
日期:_______
婚姻分居协议篇九
协议人:(以下简称女方),女,20__年__月__日生,汉族,身份证号:
协议人:(以下简称男方),男,20__年__月__日生,汉族,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于20__年__月__日在登记结婚。经协议人自愿协商,达成正式分居协议,如下:
一、分居时间:
双方一致确定并认可夫妻分居从双方实际分居日到20__年8月15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间男方居住于;
女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三、财产规定:
1、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不得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人身规定:
1、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任一方不得强制要求对方履行夫妻义务;
2、分居期间,双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权利,双方互不履行相互扶养之义务。
五、分居期间,三子女由女方承担抚养费用。
六、分居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协议不成,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撘蚋星椴缓头志勇两年??民事证据,对方对此无异议。
七、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八、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女方):协议人(男方):
婚姻分居协议篇十
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协议只要是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约定财产制是夫妻通过协议确定财产的产权制度。
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结婚后,约定的财产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财产的权属关系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就财产关系所作的书面约定及无争议的口头约定,除规避法律的外,均为有效约定,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夫妻针对双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契约,内容涉及诸多方面,如约定财产的归属,约定一方有不忠行为时给对方的赔偿数额,甚至有约定空床费的情形。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即关于婚姻关系的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2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婚姻法》对于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但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对其效力应予否定。如有的协议约定“婚后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离婚的,向对方予以赔偿”,该约定即为无效,因违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权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分居协议篇十一
协议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协议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现双方就自愿进行婚姻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约束双方行为。
一、当事人结婚后,赵某父母已经承诺购置一套房屋并已经谈妥购置一套房屋,父母为其付首付15万,由于赵某夫妇暂无收入来源,赵某父母先行付得第一年分期付款。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二、一方因家庭暴力及与她人同居等,其财产归另一方所有;无论何种原因分开,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需支付抚养费。
三、男方必须拥有责任心,养妻养女的责任。女方应体谅支持。双方生活应协商。
附注:房屋需在协议签订后20天交下订金,经夫妻双方证实。协议一切费用由赵某父母承担。如赵某父母不履行其义务,应赔偿女方损失3万元。
同意人:双方父母。
公证人:政府机关。
婚姻分居协议篇十二
1.协议双方通过签署本协议以规范婚姻家庭咨询的过程,保证婚姻家庭咨询的有效进行。
2.协议双方议定,咨询费用的收取是以咨询时间计算的。
3.咨询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计算,咨询地点网络与当面双方约定。每次咨询____分钟,每周咨询___次。
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来访者咨询预付款______元,可以咨询____次。如果中途来访者提出退出咨询,那么已经发生的咨询每次按每次_____元收费,剩余费用可以退回。特殊情况下的费用,由协议双方协商。
5.来访者须在每次咨询或咨询后,预约下次咨询(治疗)时间并预付咨询费。来访者请准时在预约时间到达咨询室接受咨询或治疗。
6.来访者如果要改变或取消已经预约好的咨询时间,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否则该次咨询时间将按标准收费。
7.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时间的情况下迟到,咨询师可以不相应延长咨询时间,该次咨询仍按标准收费。费用按预先约定的时间起计算。咨询师如果要改变或取消已经预约好的咨询时间,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来访者,否则免收来访者一次咨询费用。
8.在咨询途中来访者和咨询师,其中任何一方认为咨询可以停止,就可以终止咨询协议。剩余费用按第4条规定退回。
来访者签字:婚姻家庭咨询师签字:
______年__月__日。
婚姻分居协议篇十三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于_______________年结婚,婚后没有补办结婚手续。甲乙双方婚后育有__________个子女: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已分居多年。鉴于甲乙双方已无在一起生活的可能,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问题:_______________。
三、债务承担与共同财产分割。
1、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借的债务各自承担,双方认可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及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________________处房产,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___________处房产作如下分配: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内容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甲乙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姻分居协议篇十四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因家庭所事、生活习惯等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导致矛盾升化,经**司法所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不能无中生有,故意挑起家庭矛盾,说话伤害乙方自尊心。
二、乙方必须戒酒,不能借故喝酒乱打骂甲方,挑起家庭矛盾。
三、乙方上班所得工资交给甲方保管,有家庭经济往来支出双方共同商量支出形式及金额大小。
四、乙方必须承担家庭发展计划,勇于承担男人责任。
五、任何一方不遵守协议,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盖手印)。
乙方签字:(盖手印)。
二0一*年*月*日。
婚姻欺诈法律规制。
婚姻案件答辩状。
婚姻分居协议篇十五
1、子女抚养:_________________婚生女(子),岁,归男(女)方抚养。女(男)方依法享受探视权。(若婚后无子女,协议书写明婚后无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女方确定办理离婚登记时未怀孕)。
2、财产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有:_________________。
(1)住房情况:_________________位于房屋一套。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归男(女)方所有。
(2)家具、家电:无。
(3)交通工具:车牌号.
(4)存款:无。
(5)其它:无。
3、双方债权债务:无。
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
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
男方签署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签署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姻分居协议篇十六
双方在此订立协议如下:
一、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
(略)。
二、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
(略)。
三、债务。
(略)。
四、日常开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处分其个人财产而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
2.若发生分居、离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张分割婚前财产及婚后属于各方的财产。
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女方婚前财产清单。
一、不动产:
(略)。
二、投资其池公司的股权。
(略)。
三、基金。
(略)。
四、股票。
(略)。
五、期货。
六、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