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的读后感(汇总21篇)
5.通过读后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思想、言外之意以及作者想要传达的信息。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可以尝试运用一些比喻、修辞手法来丰富写作表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经典读后感范文,它们或许能够激发你的写作灵感。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一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着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后来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只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能力,逃出险境。但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着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他在军队了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因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着的坚持,终于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唯一坚持到最后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己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爱情,一直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另类的生活,但是阿甘仍然执着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但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保持一颗单纯执着的心。
反思我们自己,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着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该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着的信念,蓬勃生的希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美好的明天。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
写下这条标题时,我差点以为我是在歌颂阿q。伟大革命家、著名作家鲁迅先生的著作《阿q正传》也看了好几遍,越看就越发觉得阿q这注定悲剧式的人物可怜可恨。
在鲁迅先生的所有著作中,《阿q正传》可堪称他的代表作,它因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依靠精神胜利法而赖以谋生的悲剧性小人物阿q的典型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赞誉。《阿q正传》之所以使人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鲁迅通过对阿q形象的塑造概括了“精神胜利法”这一腐蚀整个中华民族的严重痼疾,鲁迅曾多次讲到他创作《阿q正传》是为了通过对阿q艺术形象的塑造,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的国人的魂灵来,要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暴露国民的弱点,从而引起疗救的注意来改造国民性。
《阿q正传》在表述的层面上看是在为一个地位卑微的小人物立传,其实是想通过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把他的影响和悲剧折射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暴露当时国民的弱点。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时期,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阿q作为乡土人物的一个代表,这样一个旧人物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
阿q自认为是个有过进城经历的人,但他仍“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在阿q看来,这些都是错的、可笑的。显然,在阿q的对城里人的态度和看法中也显现了当时封闭保守的乡下人对热情奔放的城市人的感觉,他代表了乡土人物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城市生活的一种批判、否定和拒斥,也表现了城乡之间对立、隔膜的社会病态。
像这样的阿q,我想就算是在现代社会里,甚至在以后的社会里,都一直存在着。封建思想影响着我们两千多年,早已根深蒂固,哪里是现代这么短的一朝一夕能彻底消除的呢?现代的城乡经济差距、思想隔阂仍广泛存在不说;就如今科技发展如此迅猛,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下,未来的城乡隔阂就算不会随之越拉越大,也不会彻底破除。在乡下人看来,越来越开放的城市人是阿q;在城市人看来,依然那么保守的乡下人,更是阿q。
更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阿q要心安理得地活着,精神胜利法便成了他唯一能自我保护的武器,同时也是很多人的自欺欺人的武器。精神胜利法使阿q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一切现实中的侮辱和悲哀,是他能够安心逃避现实的桥梁,鲁迅先生就是通过对阿q行状的具体描绘来表达他对这种国民劣根性的讽刺。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并由“第一个”联想到“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把自己与状元等同起来,从而蔑视对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他就想着“告一状”,使他被“抓进县里去杀头”,从而在精神上获胜,永远都能在遭受屈辱之后,千方百计把他认为最光荣或最权威的事物与自己挂上钩,从而在精神上战胜对方,获得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虚荣到只能在自我吹嘘中企图获得自尊心的满足,在幻想的王国中企图忘却现实的屈辱。
把别人的打当成是儿子的打,在自轻自贱中自欺自慰,来化解现实的侮辱和痛苦。以至于当阿q死到临头时,竟还在为画不好一个圆圈而苦恼,然后再寻求在精神胜利法中释然,仍在飘飘然地做着精神胜利的妄想,仍然执迷不悟。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三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有关书的名言。就像列夫·托尔斯泰说的: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觉得,《阿甘正传》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它开启我们的智慧,更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信心与期望。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曾今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阿甘它既有那灵感又有那汗水,所以阿甘已经是个“天才”了。
他还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力所能及地去帮忙每个需要他帮忙的人。阿甘是个值得相信的好伙伴,他赚到钱时,也不忘与帮忙自己的朋友们一同分享,他甚至还将钱分给那些以前欺负过他人格的人,他认为,如果没有他们,自己也不会奋发图强。
阿甘之所以那么成功,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阿甘没有因为自己智商不高而放下对这个世界的期望。这就像《圣经》中所说的:“我不会丢下你,更不会抛弃你。”是呀,如果你持续着对世界的期望,那这个世界也不会抛弃你。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上帝都会赐给他一项出类拔萃的才能。但是,很多时候,人们也许一生也未能发现自己的这项才能,而选取了别的职业。而阿甘正好找到了自己的才能,并充分地利用了它。阿甘的才能是什么呢?其实他的才能就是他那坚强的意志与恒心。作为一个低智商的阿甘,却凭他坚强的意志力取得了一般人没有取和的.成绩。
《阿甘正传》这本书给了我这样的启示: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有恒心和毅力,你就能够做好。
这本书十分好看,我推荐大家来看一看。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四
今天再看鲁迅全集的时候,看到了阿q正传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但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我很感兴趣。
阿q的嫉妒心很强,比如小d他认为抢了他的饭碗。其实他也想有一份工作,但是——唉。他在饿急的情况下才去偷果子,可见他还是有道德的人。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早起堕落的中国人的缩影,是一个自卑自傲的人,是一个被别人欺负只会用‘精神利法’的人,是在别人背后骂别人的人。
鲁迅先生用讽刺的手法写了这篇文章,讽刺了当时中国人的堕落,揭露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人们心中的善良与丑恶。来逃避生活中的现实,这种人是永远都站不起来,都成功不了的人。
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这本书,第一章还没读到一半我便被次书吸引了,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文章主要讲了“穷人”阿q的生活,他被人一欺再欺,有一次因为喝了一点酒,不小心触犯了“吴妈”,就被赵太爷的儿子“秀才”用那么粗的竹杠打了一顿。还有一次阿q去赌博,赢了钱,却被人打晕后将钱抢光。
我们要学阿q,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xx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五
一个留学生和我讨论起《阿q正传》来,问我对这个作品怎么看,迫使我又重读了一遍这部还是中学时候读过的鲁迅名著来。记得以前读的时候,觉得阿q这个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物非常可怜,同时又非常可笑。老师说,鲁迅先生对阿q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便也跟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总而言之,就是认定鲁迅先生写的是那些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没本事又没有骨气的人。从来没想到过,其实我们每一个人,从本质上说,都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
鲁迅先生接着写道,“其时几个旁听的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即便今日,这样的社会价值观也依然没有改变。只要你跟某某大人名人能人沾上点边,大家就会对你另眼相看,尽管你还是原来的你。如果不是知道一般人都会因我们与某某某的关系而对我们“肃然的有些起敬”,谁会去这样吹嘘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无论财富的多少,也不仅个人喜欢如此,大学也好,餐厅也好,公司也好,地方政府部门也好,显眼的橱窗里,墙壁上,常常贴满了大人物来访时的醒目合影,究其心理,无非都是想靠着这样的关系来肯定自己的价值。就看广告一定要找毫不相关的名人来做,就知道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是怎样的了。
既然整个社会都如此,阿q也想借着与赵太爷的儿子攀上点关系而让自己被人瞧得起一点,想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其实也没有资格笑话他。何况,或许阿q还真的是也姓赵。可悲的是,阿q碰上了个一点都不厚道的赵太爷。吹完牛的第二天,阿q就被赵太爷叫过去打了个嘴巴子,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所以吹嘘跟某人的关系时,一得想想自己是否配,二还得想想那个人是否足够厚道。厚道的人看你混得这么惨,或许会可怜你提拔你或者关照你一下。不厚道的人,是会耻于跟你扯上任何关系的。
阿q可怜就可怜在没有看透赵太爷。但难道我们就看透了我们所攀上的那个人吗?很多时候,我们在吹嘘跟某某的关系时,只不过是那个某某不知道罢了。如果有人传到对方耳里,那对方会是怎样的反应,也真是难说。如果那个某某是个有点涵养的人,可能会显得若有所思地说,“他啊?我对他还真是没什么印象”。这话如果再传回到你的耳朵里,但愿你不要太尴尬。
为了避免尴尬,其实最好就是不要试图与任何大人物攀上什么关系。但看整个社会风气,有关系不攀,又好像吃亏,就好像本来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被浪费了似的。所以,与名人合影之类的事情,终不能绝;类似“我和他是本家”“我还比秀才长三辈”的话,也终会不绝于耳。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六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是古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七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有关书的名言。就像列夫·托尔斯泰说的: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觉得,《阿甘正传》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它开启我们的智慧,更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
大家的智商应该比阿甘高吧。可是,大部分的聪明人,最后都变为一个又一个普通的平民。这是为什么呢?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曾今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阿甘它既有那灵感又有那汗水,所以阿甘已经是个"天才"了。他还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力所能及地去帮助每个需要他帮助的人。阿甘是个值得相信的好伙伴,他赚到钱时,也不忘与帮助自己的朋友们一同分享,他甚至还将钱分给那些曾经欺负过他人格的人,他认为,如果没有他们,自己也不会奋发图强。
阿甘之所以那么成功,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阿甘没有因为自己智商不高而放弃对这个世界的希望。这就像《圣经》中所说的:"我不会丢下你,更不会抛弃你。"是呀,如果你保持着对世界的希望,那这个世界也不会抛弃你。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上帝都会赐给他一项出类拔萃的才能。可是,很多时候,人们也许一生也未能发现自己的这项才能,而选择了别的职业。而阿甘正好找到了自己的才能,并充分地利用了它。阿甘的才能是什么呢?其实他的才能就是他那坚强的意志与恒心。作为一个低智商的阿甘,却凭他坚强的意志力取得了一般人没有取和的成绩。
《阿甘正传》这本书给了我这样的启示: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有恒心和毅力,你就可以做好。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八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本站小编寄语: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九
《阿甘正传》是以阿甘的第一人称写的,他说自己是白痴,被人当白痴对待,在残疾人学校学习,打过橄榄球;当过兵,参加过战争,被人当成战斗英雄,受总统接见,可他却说战争是狗屎;还因为打乒乓球打得好到了中国,受到毛主席接见;在乐队干过,被当成明星;后来因在国会山庄扔战争荣誉勋章打伤了官员差点坐牢;后来因他的杰出的运算能力被nasa当成太空飞行器的备用计算机送上太空,坠落时落到原始部落,在原始部落学会西洋象棋;阿甘当过“笨瓜”做摔跤表演;他被选去当演员,居然抱过一丝不挂的玛丽莲·梦露;最后,他终于靠下西洋象棋赢得的5000块钱做本钱,实现了在战争中的在海边养虾赚钱的梦想;后来差点竞选上美国参议员,“我要尿尿”成了他的经典名言;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养虾事业,流浪,在街头表演单人乐队为生。
在这个故事中,“我要尿尿”是一个有趣的线索,他经常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被那泡尿弄砸了,以至于他总是在重要的场合说出“我要尿尿”的失礼的话。
小说的最后一段说:“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打字可真辛苦啊,手指都冻僵了,读后感写了好几百个字了,凑和吧,不写了。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
“精神胜利法”至使他苟且地活了一生,专门受人欺压,而自己却不会反抗,也没有能力反抗。他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物,是专门给别人调侃的一个卑微的小人物。他根本翻不了身,因为他是不会懂得一种外在与内在都胜利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在精神上的胜利。
阿q的心中是期盼革命的,因为只有革命才能使他有新生活的可能。所以他和一路“革命人民”一起闹“革命”,可是他在土谷祠的“革命”就等同于土匪强抢他人财物,这也正因为他独特的一套心理医疗法所致的思想:极端地认为真正的革命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然,正和他想象的相违背,在他的一生中,缺乏的不仅仅只是钱,还有感情方面!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一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写的,折射出了那个传统社会时代的人有多愚昧。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4篇“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着。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点。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了n多次了,至今依然未明白其中的含义!
正如鲁迅先生在开头写的其实像阿q这样的事,早已藏在我心中多年了!只是借这个社会表达出来而已!
“精神胜利法”,这是阿q再受到挫折后的结论,说好听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就是遇到困难后不敢面对,好像鸵鸟埋头一样,不敢面对困难!
鲁迅先生,你总是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鲁迅精神万岁!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这正是传统社会产生坠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响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社会把它发表出来而已,而鲁迅为何写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想要宣封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理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罪恶。在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格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鸵鸟的心理,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觉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虽然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领会最深的一些问题,虽然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理,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作为一个失去土地的流浪雇农,阿q是受压迫的群体,走上革命道路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阿q参加革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私利。其支配思想实际上还是传统思想。他对革命的理解是错误的。这也是鲁迅在《阿q正传》中对辛亥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鲁迅提出经历了革命之后阿q的精神胜利法并未改变,这场革命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县官老爷还在职,看客还是原来的那群看客。鲁迅意识到民主革命需要真正的思想启蒙。
一场没有作用的革命,导致了阿q的死亡。而阿q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死。他还是一个没有觉醒的麻木的雇主,一个被人看低鄙视。地位低下者,一个取悦于人的小丑,一个牺牲品,一个悲哀。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二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明白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必须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以前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这,就应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战。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但是,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那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之后回到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以前,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从而到达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应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明白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三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安慰自己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安慰自己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陶醉自己,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四
翻开书本,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题记。
近来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文笔。文章至今有近九十年的历史了,但翻开书来,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首先是浑身上下散发着遗老气味的赵太爷。他仗着自己是未庄的秀才,平日里飞扬跋扈,但一听说革命,便摇身一变,成了革命党——反封建的代表人物。然后是假洋鬼子,学了东洋文,赶了时髦,剪掉了辫子,最后却得了个里通外国的罪名。革命风暴一到,他便顶着那天真的头发猖狂起来。寺庙里那个小尼姑,明明六根已净,一心向佛,却被阿q认为“凡是女人都要勾引男人”“凡是尼姑都要勾引和尚”,说她假正经。这样看来,阿q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为此,我从他身上总结了不少的东西。
一、阿q的精神。
这可是阿q最值得称道之处,再难堪的事情在他身上都可以坦然接受,一笑而过。被人打了,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安慰自己:一说自己是一个能自轻贱的人,二可以说打的是自己,被打的却是另一个自己,总之可以用无数个理由来掩饰自己的难堪。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是个事事想得开、万事不用愁的人。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说,正是他的想得开才体现出一直以来他的逆来顺受,他的怯懦。他代表着一个阶级,是当时众多农民的缩影。
为何当时的农民麻木不仁,终日受地主阶级压迫,却不知醒悟,也不知反抗呢?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可以让自己的心胸再宽阔一些。无论身上的枷锁有多么沉重,都可以换个角度去想,或被动地去和地主妥协。脑袋里一点也没有反抗的意识和呐喊的渴望,只会互相嘲笑,甚至因同胞受辱而大笑。本应同仇敌忾,到头来却互相取笑,愚蠢,空虚,无聊。于是,书中便有了阿q调戏小尼姑这一幕。
二、阿q的革命。
阿q到底支不支持革命呢?他原本对革命是深恶痛绝的,但后来看见举人老爷和秀才慌张起来,便幸灾乐祸,对革命神往起来。为什么呢?因为看见那些老爷们天生有钱有势,在村里作威作福,他心里不平衡,想革命之后,也能拥有这一切。于是,阿q便做起了革命后的美梦:可以把当日侮辱自己的人杀掉,可以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可以娶好几个女人……他的革命动机和目的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完全不同,他是完全出于自己的需要考虑的。所以说阿q不是真正要革命,他远没有那份推翻封建制度的迫切心情。所以鲁迅说:“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我的阿q命还能如此。”
三、阿q的结局。
一个阿q代表了一个阶层,《阿q正传》是世界的,人们永远不会忘记阿q那副忧愁的面庞。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五
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多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六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这正是传统社会产生坠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响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社会把它发表出来而已,而鲁迅为何写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想要宣封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理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罪恶。
在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格,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鸵鸟的心理,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觉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虽然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领会最深的一些问题,虽然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理,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七
《阿q正传》选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奠基人之一。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没落封建家庭。1926年以前,鲁迅先后出版了《呐喊》《彷徨》两本小时集,收录25篇。鲁迅于1936年10月病逝于上海。
这些小说反映了从辛亥革命前夕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前夕的社会生活,《阿q正传》是以描写阿q的悲剧,把以权性为实质的精神胜利法——“阿q精神”当作一种国民弱点加以揭露,以促其觉醒,是震动文坛的一部杰作。阿q是辛亥革命时代落后的农民的典型。鲁迅写《阿q正传》是为了叫我们抛弃精神法,走向实际的革命斗争。
“阿q本来也是正人,我们虽然不知道他曾蒙什么明师指授过,但他对于“男女之大防”却历来非常严;也有很排斥异端——如小尼姑及假洋鬼子正气。他的学说是:凡尼姑,一定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这显然是一种极端封建的妇女观,阿q浓厚的封建观念,随时随地把都在流露出来。反映了在封建社会时,人们对女性的一种歧视,作为我们这一代人,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人,不分卑贱,没有性别歧视。
“阿q近来虽然比较的受人尊敬,自己也变得更加高傲一些,但和那些打惯的闲人们见面还是很胆怯。独有这回却非常失勇了。这样满脸胡子的东西,也敢出言无状么?”写出了啊q的狂妄自大,愚昧无知,我们应该懂得谦虚,有时做不到狂妄自大的说出来。有时狂妄自大往往会为自己惹出一身麻烦,所以我们应该懂得谦虚。阿q的这种愚昧无知,也让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增长知识。不要想阿q这样愚昧无知,被人所耻笑。
读了鲁迅的《阿q正传》让我产生不少感想:反映出农村人民落后的一种社会风貌,也让我们看见了封建时期的思想的落伍。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为国家贡献一份力,让中国跟上时代的脚步,跟上世界的脚步,让中国与时俱进。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八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九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这是《阿甘正传》里阿甘的母亲在临终时对阿甘所说的一句话。
阿甘是一个天生腿有残疾的小孩,他靠着一双特制的护具才能走路,并且他的智商只有75,从小到大都在被各种各样的人叫傻子。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珍妮,这是阿甘的第一个朋友。当阿甘被人追打、叫傻子的时候,珍妮对他说:“跑,快跑,打不过就跑!”阿甘听从了珍妮的话,他跑,跑成了橄榄球健将,跑成了越战英雄,跑成了虾船船长,跑遍了整个美国。他不再是一个残疾人,他摆脱了护具,不断地跑,跑回了属于他的荣耀!
在越战中,阿甘认识了一位战友,他和阿甘一样善良、纯洁,他们互相依靠,简单生活。在战斗中,阿甘的`队伍属于劣势的一方,他想起珍妮说的话“打不过,就跑”。这一次,他又跑了起来,只不过,这次是逃跑。他跑到安全地带,又想起还有战友没救。这时可能有人会问,到了安全地带,为什么还要回去呢,果然是一个傻子。可这正是阿甘的天性:善良、不会见死不救。他又跑了回去,把战友以及教官救了出来。可战友还是不幸去世了,教官被打中双腿,残疾了。
阿甘的母亲是阿甘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之一。“人是平等的,你和别人一样。”母亲微笑着鼓励阿甘的模样,在阿甘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片尾的那片羽毛,在天空中随意飘荡着,一个翻身就可以改变飞行的轨迹。在人生中,只要努力了,就不需要多么聪明。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
在高中时,就常常听老师说《阿甘正传》是多么经典的影片,但是苦于复习备考一直没有时间去观看。为了丰富我现在的大学生活,我买了《阿甘正传》这本书。相对于电影我感觉感觉书籍可以让人慢慢的品味。也可以反反复复的阅读,《阿甘正传》就是我反复读的最多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阿甘是常人眼中的先天弱智,智商经过检查只有75,没有哪个普通学校愿意接受他。除此之外,他还天生残疾,从小就被同伴们嘲笑,排斥。但他天性善良单纯,加上天赋异禀,使他先后成为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和商业大亨,获得肯尼迪总统的接见,约翰逊总统的授勋。阿甘的传奇一生,看似荒诞不羁,其实正是美国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历史与社会的缩影,透过阿甘的眼睛,也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而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在这本书里,阿甘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其中那块属于你,你的人生或甘甜,又或苦涩”。是啊,没有哪个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活在世界上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如同世界上永远不会有一对完全相同的雪花一样。但是,只要肯努力,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总有一天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气。或许,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住着一个“阿甘”。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珍妮和阿甘的爱情故事。在珍妮小的时候对阿甘说的一句话“用力向前跑,跑的越远越好”!正是因为这句话,阿甘的一生都在奔跑,他跑步赢回了自己的生命,跑步赢回了自己的荣誉,最后更因为跑步赢回了自己的爱情。
但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的,阿甘也是如此,在阿甘人生最幸福,最富有,最有成就的时候,母亲和珍妮都去世了,没能和阿甘一起享受美好的未来,但阿甘没我放弃,他坚持向前跑。因为他还有自己的孩子,孩子的到来让他对未来又有了更加美好的憧憬。在遇到困难时,他仍然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做小阿甘的榜样。
为什么我喜欢这本书呢?要反反复复的阅读呢?正是因为阿甘的执着,努力,坚持,友好的完美的品质,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要向阿甘一样,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要一直向前跑,不放弃,坚持不懈。
我相信,只要我勇敢坚强,我一定可以闯出属于我自己的天地。在接下来的大学生活里,我将要向考研的道路前进,我知道,考研是一个艰难困苦的过程,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不放弃,我一定可以看上我心仪的学校。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在老桂给孩子买药,用的“药”是上面流着中国革命战士鲜血的馒头,而他人看见了此景,非但不给予同情,反而高兴地说他们该杀。
在鲁迅的记忆中的家乡和家乡的对比,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革命前后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阿q是一个深受封建社会压迫的农民,他一无所有,命运十分地悲惨,而更令人心痛的是:他竟对统治者的压榨麻木健忘,自轻自贱,他自欺欺人,欺软怕硬、狡猾又无赖,别人欺负他,他什么也不敢说,不敢反抗,不敢面对,过后,就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他狂妄自大,进了几回城,就瞧不起庄稼人,嘲笑他们没有见识,认为男女之间不会有正事,凡是不符合本庄老例的,他却看不惯国际歌,阿q就是这样的一个畸形人物。
最后,阿q被人冤枉至死,然后看客反而认为枪毙比不上杀头好。
表现了封建社会中的一些人,没有同情心,没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