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8篇)
总结有助于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及时进行补救和改进。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先确定总结的范围和主题,避免抓不住重点或内容过于散乱。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对总结的结构和内容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建设美丽富饶和谐新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政治环境,通过局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制。
我局将社会管理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有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责任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全年专题研究社会管理工作6次;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不稳定因素分析排查制度,及时报送重大不稳定情况;积极完成县综治办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二、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由于我局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化大厦内,因此由文新广局统一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制定了具体意见和工作措施,建立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利用专栏、会议等形式宣传平安创建活动,干部群众平安创建知晓率达100%;参与西园社区治安防范,按时交纳群防群治经费,机关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单位办公区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案件发生。
三、认真落实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部门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定政策、上项目、作决策前,准确预测提示风险,及时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因重大政策的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引发不稳定事件。
综上所述,201x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局领导和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勤奋务实,力争使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我在xx市、区城管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确领导及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按照单位发展要求并结合实行工作情况,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次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仪表、规范着装、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时刻保持良好的综合执法队员的良好形象。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未有吃、拿、卡、要等事件,做到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8小时以外,同样坚持原则,并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行为作斗争。
在领导的带领下,执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处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上级部门转办的督办案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建仪、均登记,入档并转交有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理,及时解决情况,对反馈情况逐件登记,做到对人了负责态度,推进“首问责任制”,一查到底,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对每宗投诉我队都认真核查、积极落实。同时对群众要求立即解决,但需延后我、解决的问题,要认真解释、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在同事及领导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的好成绩。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比较底,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够。
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自学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要虚心向单位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工作素养。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之余要广泛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力争做一名合格的综合执法队员。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局党委的正确下,本人兢兢业业,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本人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xx大为指导,注重学习、勤于思考,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
我作为市交警大队的副大队长,始终坚持认真学习深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xx大会议精神,把自身的学习和带领全队学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副职的参谋助手作用,在抓警风、转作风、促行风中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引导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与时俱进、团结一心向前看,使我队工作朝着务实、清廉、高效的方向发展。通过始终如一地抓好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政治敏锐力和鉴别力,增强了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增强了用理论指导实践,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活动,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党委和公安业务部门的安排要求,在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活动中,我和支部其他成员一道,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个阶段的任务,在学习动员阶段,我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利用休息时间认真进行自学,并按照规定的篇目撰写了,做到了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与此同时,我还参加了市局统一安排的专题活动,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祸起特权思想》;并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在分析评议阶段,我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撰写了剖析,同时针对党组织和民警对我提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针对制定的整改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建立了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将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通过执法为民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勤奋敬业,开拓进取,不断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
作为副大队长,我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勤奋敬业、不畏艰难,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服务意识,从工作大局出发,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工作中感受到成功的乐趣,在奉献中体现认识价值,做到吃苦不叫苦,受气不赌气,以一个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身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从我做起,以身作则,严肃工作纪律。
一年来,本人能够自觉遵守考勤制度,经常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生活上低标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只讲奉献,不求回报,能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劳动等,全年出勤情况良好。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一年来,本人能够率先垂范,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原则》等文件,作为一名大队领导,时刻将自己置身于民警和群众的监督下,时刻提醒自己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己的权力的人民赋予的,我只有加倍努力工作,才能回报组织和民警对我的信任,对待来办事的群众,我能做到一视同仁,尽我所能为群众解决困难,对违法原则的事情,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我坚决不办,除此之外,民警生病我和大队领导都要去看望,增强了全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更好的推动工作的开展。
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回顾全年的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本人的政治理论学习还要进一步提高,对全市的交通秩序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大研究整治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经验,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自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圆满完成普法依法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们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为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开展,年初局党组按照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对开展依法治县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
1.进机关,开展“中心组集体学法”“干部学法”。
通过办讲座、办培训会,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等形式,全局职工积极学习宪法基本精神,学习党的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学习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用法律知识来武装大脑,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2.进社区,开展__月法制宣传月活动。
利用发放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对、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3.进乡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利用赶场日,深入联系村——乡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加大劳动用工、征地拆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法制宣传,努力化解矛盾,服务民生、维护民利,营造平安和谐的乡风乡貌。
4.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生态文明”专题教育。
落实专人,组成企业宣讲组,在重点外来企业向各业主、中层干部宣传安全生产和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主动搞好“三废”处理。
三、完善制度,确保普法工作卓见成效。
我局干部平时注重学习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各自的行政和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各种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
我局在管理中长期坚持局务公开制度,对局重大的活动、财务收支、组织发展、评优评先等及时在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公布,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本局的大事和具体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增加决策的透明度。经常对局领导进行测评,收集干部职工对管理及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近年的普法工作,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是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招商投资环境明显好转。
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自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以__理论和“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圆满完成普法依法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们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为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开展,年初局党组按照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对开展依法治县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
1.进机关,开展“中心组集体学法”“干部学法”。
通过办讲座、办培训会,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等形式,全局职工积极学习宪法基本精神,学习党的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学习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用法律知识来武装大脑,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2.进社区,开展__月法制宣传月活动。
利用发放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对、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3.进乡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利用赶场日,深入联系村——乡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加大劳动用工、征地拆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法制宣传,努力化解矛盾,服务民生、维护民利,营造平安和谐的乡风乡貌。
4.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生态文明”专题教育。
落实专人,组成企业宣讲组,在重点外来企业向各业主、中层干部宣传安全生产和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主动搞好“三废”处理。
三、完善制度,确保普法工作卓见成效。
我局干部平时注重学习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各自的行政和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各种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
我局在管理中长期坚持局务公开制度,对局重大的活动、财务收支、组织发展、评优评先等及时在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公布,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本局的大事和具体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增加决策的透明度。经常对局领导进行测评,收集干部职工对管理及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近年的普法工作,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是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招商投资环境明显好转。
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年以来,本人紧紧围绕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始终坚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论述,并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关心时事政治,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及计算机软件应用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抓住重点,在重点中找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公文处理、计算机软件应用方面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三是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执著精神,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之余广泛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思维能力。
二、恪尽职守,始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是认真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区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二是对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一年来,完成了《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督查办法》以及部门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相关法规等的发布和网页维护工作。
三、严于律己,坚决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在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仪表,规范着装,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时刻保持良好的城管人员形象。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未有吃、拿、卡、要等事件发生,做到廉洁奉公。在×小时以外,同样坚持原则,做到“慎独”,并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行为作斗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够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多动脑、勤动手、常跑腿,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务员,为建设新作出自己的贡献!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七
按照红山区纪委《关于建立基层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通知要求,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为依据,在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一年来我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做了总结,现向区纪委全委会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我一直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上。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我牵头专门召开了局中心工作和纪检工作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及时调整了红山区招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在具体工作中,我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自我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始终亲自抓,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完成到位。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及时掌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带头分析原因,查找不足,解决突出问题。二是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凡是属于局里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干部任免、奖惩、调动及经费等重大问题,我都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形成了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解决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通过实行领导末位发言制度,让机关干部充分发表意见,让大家消除顾虑,敢于讲真话,敢于提出问题,我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这样,增强了班子的生机活力,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多尊重,团结协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氛围。三是开展好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我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剖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机关同志们对我的工作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在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之间形成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进步的民主生活氛围。四是认真抓好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区纪委要求,我在抓好行政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好党务公开工作,今年我们从中心及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宣传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四个方面入手,制定了党务公开目录,目录中对干部的公开任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明确了责任人和公开时限。我根据党务公开目录要求,认真填报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有关内容,带头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带头学习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
201x年,按照全区开展的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工作要求,我把《廉政准则》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中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带头开展了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除了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学习活动外,还通过网络、报纸、书籍等渠道认真学习领会__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在全区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讲话的精神,认真学习了红山区委《关于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内容,对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八项要求得到了较好的遵守,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理想信念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三是以《廉政准则》为依据,我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本人工作情况,认真巩固和查找自身在岗位及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对所分管的工作及个人风险点进行重新审核、评估,划分了风险等级,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制定了防范措施,保证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四是向榜样学习,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今年,区里开展了向优秀人民警察孟令春同志学习的活动。孟令春同志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一身正气,廉洁从政,严以律己。作为领导干部,我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孟令春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的崇高品质,发扬他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精神,查找自身不足,努力改进。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一年来,局领导和干部没有出现违法违纪事件。
(三)认真开展治庸、治懒、治散,创和谐高效机关活动,效果显着。
按照区委、区政府治庸治懒,提高效能的具体要求,我带领局机关干部认真开展了三治一创活动。
根据局机关制定的三治一创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我专门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认。
真部署此项工作,同时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在业务学习、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我剖析,深入细致地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根据现阶段方案要求,我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带头查摆问题,从根源入手,认真总结和分析原因,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为下一步深入开展三治一创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的原则,不断加强招商局的制度建设。针对以前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年初以来,我亲自组织局人事、纪检干部和办公室人员,对招商局的廉政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重点完善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责任追究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以创先争优学习活动为契机,继续抓好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民主生活会议等制度的规范完善和落实,逐步实现靠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
坚持政治学习,提高廉政思想认识。一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区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参加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提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作为单位行政一把手,我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坚决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确保自己在思想上的纯洁和行为上的规范。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突出问题具有切实作用。我本人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细致剖析,逐条检查,本人能够按照廉政准则要求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制度履行职责。
官有所畏,业有所成。通过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清正做人,清白做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执政水平。
在一年的工作中我十分重视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能够按《关于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在招商引资的实际工作中,作为局长我最深刻的体会就是全局上下团结一心,求真务实,各项工作都力求实效,不图虚名。我团结班子成员,以满腔热忱和开拓进取的敬业精神,认真抓好全局各项工作,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踏实勤奋工作,实现了重点工作的新突破。一是招商引资超额完成。截至目前全区引进国内区外资金48.3亿元,同比增长37.6%;二是认真细致开展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基础性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招商引资队伍。
三、下一步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对照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有关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下一步我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思想意识。
我带头积极参加各类廉政教育活动,并找时间、挤时间自学,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永葆思想上的纯洁、政治上的敏锐。本着内容求深、载体求新、形式求活、效果求实的原则,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主题,组织开展勤政廉政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二)加强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建设。
针对在创先争优、三服务一创建等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我多措并举,全面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积极引导和教育本局职工牢固树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观念,努力争当党性坚强,勤奋学习的表率;提能增效,务实干事的表率;厉行节约,简约成事的表率,规范有序,遵纪守法的表率;公正廉洁,严格自律的表率。
(三)发挥先锋作用,当廉洁自律的楷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自觉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不徇私情,廉洁从政,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清廉的本色。积极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争当廉洁自律的楷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能够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在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领会,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忙于日常事务多。今后,我将竭力进取攻关,努力克服不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加强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把招商引资工作做好,也恳请同志们批评监督。真诚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是指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人员构成】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
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管辖类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管辖,可以组织所属城管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第十一条【管辖标准】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执法规程。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城管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执法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现场笔录;。
(二)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证据保存】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保存标准】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七条【查封扣押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危险发生或者控制危害、危险扩大,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先行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危害、危险解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处理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方可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特殊物品的查封扣押】查封、扣押鲜活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经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留存证据后销毁。
查封、扣押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处理步骤】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六十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十一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文书送达】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所在辖区居委会或者其他社区基层组织见证下,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显著位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执法保障和协作。
第二十六条【执法保障原则】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置和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九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的发展规模、速度、等级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水平,党的*四中全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要求“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城市环境,和谐的城市环境离不开和谐城管的执法队伍。在新的形势下,把市局的直属执法队伍,打造成为和谐城管执法标兵队伍,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树立标杆、样板,是直属分局的光荣职责。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和谐城管执法标兵队伍?这成为摆在刚刚成立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分局全体人员面前的神圣课题,分局领导班子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全体队员达成了“以立德为本、以制度建局”的建局共识,确立了建设一支“全国一流、西部领跑、*样板”的城管执法标兵队伍的目标,并以开展“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的主题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努力把队伍培养成为“学习、思考、创新”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创新观念,开展“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主题活动。
(一)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树立“系为民情”理念。
“系为民情”解决的是“为谁执法”这个根本问题,只有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才能解决好如何执法的问题,才会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违法的现象。树立“系为民情”理念,就是要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成效大小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而真正把保护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体现在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在执法工作的始终。
(二)创新工作思路“行服务路”
“行服务路”解决的是工作方法的问题,只有用服务的方法,才能化解城市管理中社会各阶层的复杂矛盾。在城市管理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角度、全方位思考问题,要注重从每个案件的办理中去梳理、提炼、归纳、总结出带规律性的经验,努力做到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走疏堵结合的道路,去实现问题的根本解决。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服务”:一是为公众服务,就是要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为公众打造良好的环境,让市民能舒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实现我市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竟争力最强的目标而努力;二是为受扰群众服务,就是要高度重视每一单群众的投诉,认真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和本质原因,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努力使其不再反复;三是为地方政府服务,就是要通过我们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的分析,为地方政府提供可行的疏导之策,继而根本解决城管工作中反复出现的`问题,疏缓我们的工作压力;四是为我们的行政相对人服务,就是要在我们办案过程中,增加服务内容,在处罚的同时,要为相对人提供既不违法,又不影响其发展的可行建议,从而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双赢。
(三)真抓实干出成效“展和谐风”
让大家心情愉悦、快乐,班子努力为大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环境,这样工作起来就有干劲。加强团队建设,增强集体荣誉感,为大家创造条件和机会,使每位同志都能不同程度的有成就感,为自己是三分局的人而骄傲,让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中,累并快乐着,实现快乐工作,心情愉悦;二是构建和上级、区、街相关部门的和谐,在工作上多汇报、联系、沟通,树立一盘棋思想,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三是构建和受扰群众以及行政相对人的和谐,对受扰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以诚挚的感情、真诚的微笑和温暖的话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去疏缓、化解各方之间的矛盾。
二、“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将“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宣传教育纳入分局日常学习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培训。重视执法业务学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集中培训和执法人员轮训相结合、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法制讲座、征文比赛、论文研讨、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争做“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各项活动中的标兵。
(二)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评选岗位能手活动。
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模式,制定出一系列科学化、系统化,涵盖言行举止、执法操作、内务格式及秩序规范的执行标准,并以此标准贯穿整个队伍建设。根据标准制定出台有关礼貌用语、文明举止等方面的执法岗位规范,在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让分局的每位执法人员熟知自己的岗位标准和操作规范,并能熟练运用,分局每季评选各类岗位能手,作为全年评优、评先的依据,以点带面,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以“岗位练兵”和“岗位能手”为平台,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面,推出社会公认的岗位能手和行业标兵。
(三)开展市、区、街三级联动入社区、城管服务进万家活动。
积极在对口服务区域开展市、区、街三级联动入社区、城管服务进万家活动,让城管执法工作深入到社区,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去;要求执法队员到负责的社区(居委会)和群众中去亮明身份,贴近群众,宣传、发动群众,让群众自发的积极参与、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帮助社区群众治理社会环境,共建美好家园;时刻牢记服务意识,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工作,争做社区各项活动的骨干,让一流的城管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区、服务经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区。
(四)开展攻坚克难活动和执法评议活动。
从群众反映最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对城管执法中的难点、顽症,认真梳理,深入研究,调动全体执法人员的积极性,用智慧和汗水寻求破解之路。
对分局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城管文化氛围,满足执法队员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提升执法人员的幸福指数。大力开展城管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围绕城管工作性质和宗旨,开展经常性的读书学习、立功创模、典型引路以及竞赛教育等活动,使广大执法队员正确认识城管执法职业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在执法活动中遵循城管执法职业道德准则,遵守执法纪律,体现职业素养。把抓典型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来抓,善于发现、培养、选树具有时代特征和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并在内部和社会上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分局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弘扬时代正气,树立和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和旺盛的斗志,营造城管执法人的精神家园。
三、“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主题活动制度保障。
(一)制定执法行为规范。
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的科学管理模式,结合市局相关规定,制定精细化、标准化、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程》,从队伍建设、执法流程、执法态度、言行举止等等细节对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规范,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执法态度热情、执法用语礼貌、执法举止文明、执法着装整洁。在依法管理的同时,善于以礼说服群众,以诚化解矛盾。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对分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大队、个人,做到职能明晰,责任落实。同时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罚缴分离、投诉举报、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及错案追究等各项责任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部门执法情况统计报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建立行政执法文明服务制度。
认真制定落实好一卡三书、文明承诺和跟踪服务等各项文明服务制度,进一步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1、建立一卡三书制度。即介入调查时就发放廉政监督卡、办案中提交服务建议书、办案后提交行政相对人的办案意见反馈书和对投诉者提交办案质量反馈书。
2、建立文明承诺制度。本着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原则,向社会做出文明执法公开承诺,具体明确承诺事项、标准和违诺责任。一旦发生违诺行为,严格依照承诺追究当事人责任。
3、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跟踪服务,尤其对涉案金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派专人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问题和后续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提高办案质量。
(四)实施执法“阳光工程”
栏等形式在办公场所向群众公示。
(五)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成立分局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健全群众参与与特邀监督员相结合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集中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等形式对各科室、大队实施统一监督,各科室、大队对本科室、大队的执法行为进行自我监督;设立行政执法举报和投诉公开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监督队伍建设和队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六)建立健全双千分考核制度。
制定《执法绩效千分考核制度》、《内部管理千分考核制度》,强化责任,量化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范化、正规化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从严管理,提高执法绩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建局一年来的实践,经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三分局各种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各种活动有序开展,队伍管理步入正轨,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的工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工作,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负重实干,努力提升城市形象。为实现我市“新三最”的目标,开创城管工作新辉煌贡献力量。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
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按规定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一
今年以来,以_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我局围绕巩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和“城市管理提升年”的总体要求,通过管理创新,机制优化,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水平、队伍建设水平、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层次和档次,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科学监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扎实推进县城道路分层分级管理继续深入。
以精细化管理活动为载体,加强主干道精细化管理。以朝阳路、枣乡大道、西大街、人民路、建设路、红旗路、南环城路和学校周边敏感部位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管理标准和任务,落实责任人员,严格控制重要部位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等违章现象,打造主干道无违章占道和店外经营、无乱设置户外广告的品牌街道,成为县城秩序管理的亮点。
加大次干道市容秩序管理力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对颛顼大道、硝河大道、硝西一街、振兴路、繁阳大道、南大街、硝东一路、硝东三路等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落实摊点群规划,规范摊点群,在现有条件下,实现规范经营,有序经营。
学校门前、交叉口敏感部位口不准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对必须设置的早点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学校门口等敏感部位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对于其他背街小巷,实行定期整治,确保整洁有序,畅通无阻。半年来共清理、取缔了900个占道摊贩,基本上做到了卫生达标、无乱停乱放自行车辆、无乱设摊点,切实做到利民便民。
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动员所属沿街店面自行清理,多次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余处,按照规定标准审批更新门头牌匾140处,拆除破损或过期条幅750条,灯箱80个。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门组织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非法小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xx年来圆满完成了xx年来共通报xx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一、做好行政执法局的筹备和挂牌工作,重点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提高我县的城市管理水平,使县城的精细化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把群众关心的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城管工作的难点当做工作重点,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社会的满意度当做衡量城管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落实朝阳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对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质量的监督管理,北票市商业局从8月3日至8月12日,会同北票市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等单位的执法工作人员,对北票市境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及肉品市尝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了全面集中整治。现将集中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全面部署。
我局接到朝阳市服务委、北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通知后,当天召开了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酒类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由主管领导全面部署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酒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加强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在北票商业之窗跟踪报道、在北票报刊电视等平台及时报道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普及肉品、酒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了加大集中整治的力度,我们编印了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屠宰企业、肉品、酒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方位检查,确保肉品、酒品安全。
在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联合有关部门对畜禽定点屠宰厂、肉品、酒品市场进行全方位的集中检查。检查单位数150个、出动车辆2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确保了肉品、酒品市场质量安全。
(一)加强肉品市场质量监管,规范肉品市场经营。
此次定点屠宰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单位数51个,共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中对生猪定点屠宰厂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一是重点检查了北票市西郊屠宰厂和16个b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北票市西郊屠宰厂已经按照要求购置了“瘦肉精”检测设备酶标仪,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用酶联法对每批次生猪进行100﹪的检测,达到了国家关于生猪“瘦肉精”检测的标准。b级生猪定点屠宰厂也购买了“瘦肉精”检测卡,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每批次生猪进行100﹪的尿液测定。对来自外埠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生猪产品,要求生猪产品经营户必须持有肉品质量合格证和“瘦肉精”检测报告制度,保证合格的肉品上市。二是对街里农贸市尝市内周边市场及农村各乡镇市场的屠宰业户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私屠滥宰生猪案件的发生,未发现含有“瘦肉精”及“注水”猪肉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合格,确保了北票市生猪产品的安全性。三是对宏发食品有限公司的肉食鸡,兴民畜禽屠宰厂的下架鸡进行了严格检查,这两个单位屠宰设备精良,屠宰操作规范,肉品质量合格,确保了北票鸡肉产品的安全性。四是对北票市的牛、羊、驴等大牲畜定点屠宰厂及大牲畜肉品也进行了检查,对各大牲畜屠宰业户进行了定点屠宰的政策的咨询和宣传,增强了大牲畜屠宰业户的法律意识,为8月中旬开展的大牲畜定点屠宰做出了强有力地前期准备工作。
(二)肃清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规范酒类市场经营。在这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北票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共检查商户99户,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执行《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规定,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集中整治期间查封假冒名优酒179瓶,洋酒12瓶,无随附单的酒类品120瓶,散白酒13桶,立案7起。进一步肃清了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规范了酒类市场经营。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通过这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基本按照规章规程合法经营,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肉品屠宰、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一是农村屠宰点卫生条件不合格。对这样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我们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二是污水处理不合格。对这样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我们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做好污水处理。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三
我局按照县委全会和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以及承担的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现将__年工作情况及__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__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责任,优化环境。
在环境卫生方面。我县环境卫生工作现在已经全面实现了市场化运营,由__保洁公司接管。今年以来,一共设置双胞胎式果皮箱__个,广告式果皮箱__个,普通垃圾桶__个,大型地下式垃圾箱__个。城市垃圾平均每日清运垃圾约__吨,日产日清,城市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__%。多次组织环卫工人和执法队员共同上街清理“城市牛皮癣”,累计清理各种违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__余处;清洗城市道路隔离栏、围栏等设施__次。全面改善了我县环境容貌,使我县城市城市形象得到较大改观。
(二)严格执法,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兴路、兴华北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我局与城区沿街单商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__余份。
(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净城行动。
为有效治理扬尘污染,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以“清洗城市、抑制扬尘”为主题的“净城行动”,我局以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环卫清扫保洁、施工扬尘治理、道路运输扬尘监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等工作,开展一场清洁城市、降低扬尘污染的攻坚大会战,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抑制扬尘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具体包括:
1、道路清扫保洁抑尘。为进一步优化县城环境,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动“洁净城市”的深入开展。我局环卫所延长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博兴中路等主要路段清扫时间延至__小时。加大循环清扫密度,坚持街道垃圾日产日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任务。加大循环洒水频次,对县城内博明路、博兴路、博爱路、兴华街、博成街等主干道加密扫水次数,确保抑尘效果。每天实施x到x次清洗洒水、抑尘保湿,特别是对博明路、兴华街、博成街易发扬尘路段加密洒水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三级响应预案要求,根据大气污染指数具体情况,实施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室外作坊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烧烤“油烟污染”问题,我局宣传先行,服务跟后,责任明确后,指派执法人员,一边对城区所有大街小巷露天烧烤店面和摊点进行摸底登记,一边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执法人员还给合日常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烧烤行为,对违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意识教育,并依法实施处罚。为彻底改变露天烧烤行为,执法人员除了组织经营者开会,还深入到这些烧烤业主家中宣传,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传统烧烤对城市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以及推广无烟烧烤的长远意义。通过劝阻、没收烧烤工具等措施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共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大排档__处。
3、严格落实渣土车过往检查制度。对辖区砂石渣土运输车辆严格监管,指派执法队,定点布控,强化巡查,__小时监控等超强措施,严格排查过往的渣土车辆,凡不按照规定过往的渣土车辆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对于屡教不改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目前为止查处未覆盖上路渣土车辆__辆次。
4、施工现场保洁抑尘。我局对于县城规划区内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打好净城冲锋战做好准备。
5、提升市民素养。大力推广、持续开展“周末奉献日”、“城市美容师”等一线宣传整治活动。加大对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市民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奖惩力度,杜绝乱扔果皮、随地吐痰等违章行为,提升环境意识;加强机动车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拒绝车窗抛物,自觉维护整治、干净的市容环境。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市民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环卫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四)加大房地产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拆除违建作业。
根据上级对房地产整治指示精神,为了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我局依法对辖区的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辖区内的建筑作业进行巡查排查,对于不按要求建筑,私自违规建设的,绝不姑息,严厉惩处。对四季花城二期、帝景华都、幸福里小区、君耀现代城、盛世尚品、东城郡、博悦府、东方家园、锦绣花园、锦尚家园__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了共计罚款__余万元的行政处罚,规范了我县房地产开发秩序。
(五)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根据__年x月,x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以及__县政府相关要求,经公开招标,我县现已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初期机器调试和机构设置已经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待补齐工作人员后立即投入使用。
(六)深入基层开展扶贫工作。
我局的贫困户包户责任人一共有x人,对接__村贫困户__户,经多次基层走访,深入到居民家里实地考察,每家每户都送去了生活物资,宣讲了帮扶政策,根据各家具体情况制定了帮扶计划,其中x户今年拟脱贫。
(七)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要求,根据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发x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首先县编委办编制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议,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五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__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
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
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
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
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
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
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
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
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罗田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六
20xx年,我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高县林业局正确领导和高县森林公安局指导下,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服务林业发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所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20xx年,我所查获盗伐国有林木案5起,收回木材2、5立方米,收损失费1080元;依法协调解决林权纠纷2起;协助来复林区派出所破获森林火灾案件2起;在来复林区派出所的支持下制止了业主在黄水口国有林内非法开采石英砂矿石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我所管护国有林3、531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利用广播、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所多次请高县森林公安局对我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所根据县林业局组织发动的“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四、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执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处罚、轻防范的思想,认为执法就是处罚,成绩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发案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2、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
3、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装备落后由于没有林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物质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质手段,导致执法检查、*和实施处罚困难,严重*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在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偷猎者有船只等工具装备我们执法人员因工具装备落后或不齐全而*手脚,不能接近现场取证,无可奈何。
4、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自《森林法》公布以来,虽然多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但往往限于帖标语、发资料、办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而深入基层*、以案释法的较少,结果是声势大收效小。据调查,目前,全县干部中有13%、群众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对《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随便砍别人的树,认为只要树是自己栽的,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因而违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认为集体的林木属集体管理,砍几棵树自己有处理权,砍集体的树给社员解决困难没什么不对。有的社员认为山林是分给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砍树办不办手续、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另外,在《森林法》的宣传中,存在讲大道理、喊口号的情况多,对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的配套法规讲得少的问题,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请、苗木种子检疫、木材凭证运输等一些具体规定,有很多群众不知道,待违法后处理时,受罚人感到很委屈,不服以至造成诉讼。
5、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林业案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涉及人情关系的案子,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以至林业行政执法相当困难,阻力较大,很难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如有的领导干部明知是违法采伐或运输的木材,却碍于情面和关系,打招呼,暗示执法人员开绿灯放行或轻描淡写作一般林政案件处理了事。由此而来,促使一些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其结果是该追究没得到追究,该处罚的没得到处罚,由此而来,损害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对案件处理不作深究细查,图省事而轻处罚,一律以教育了之。如对群众的乱砍滥伐问题,感到法不治众,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头教育处理,因而,助长了一些人的毁林歪风;三是执法程序不严,*简单化。在办案*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以嘴代卷”现象,忽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收集的材料不齐不力,不充分的问题。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行为难以做到有效监控和取证,使很多案件无力查处。五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造成执法困难。如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时,有些部门忽视林业部门的存在,只根据自己部门的规定和建设的需要擅自砍伐树木,或先砍后补手续,将违法变成合法。
五、整改措施。
1、彻底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的执法理念,牢同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开展一次“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大讨论活动,由比谁的罚款多,到比谁的服务好,让“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成为每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座右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人员的物质装备要建立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必须从人才的选拔标准、人才的培养等方面着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应根据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业务素质、政治修养等状况及其变化,适时地进行优化组合,实行岗位职务责任制。要尽可能地加大投入力度,改变目前执法物质装备落后的现象,以便于优质高效地完成林业行政执法任务。
3、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避免因执法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把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认识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既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查处的案件,公开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慑作用。
5、有个别林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存在着畏惧心理,担心弄不好会当被告,因而在执法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执法,这是由于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缺乏正确的认识。要树立敢于打破“人情关”的勇气,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应向相关部门领导作好汇报和解释,求得他们的支持,当地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不能知难而退,放纵违法。同时,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要做到事实清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手续(文书)完备,处罚适当,这样我们就能在工作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有效地维护林业法制的*和严肃性。
6、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初次违法的,可以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度处理,情节显著轻微的只教育,不处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违法人员卡当案,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行政相对人,则从重处罚。处罚的原则、处罚的标准都对行政相对人公开,做到让违法人员心服口服,从根本上解决处罚的随意性,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
7、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外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七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__关于环境立县的工作部署,我局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立足服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优化街道环境。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一是集中开展了“城市美容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责任单位自行整改,专业人员清洗粉刷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__余处,冲洗或粉刷陈旧污损的墙体__余平方米。继续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业队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__野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二是对照省级文明县考核验收标准,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板__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施划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__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二、狠抓落实,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
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城五路、乐安大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x月份,我局会同县市政部门重新与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立面整洁、包公共秩序、包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逐商户发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致城区沿街经商业户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实施城市噪声污染整治。
四、堵疏结合,实施禁止占道打场晒粮专项整治。
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__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中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五、重点突破,整治商务中心区环境。
为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我局对县城百货大楼周边商业中心区域的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占道流动摊点,外迁饮食、修理等临时摊点x个;清理占用商业网点停车场地的出租货车x辆,并督促各商业网点施划了停车位,规范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墙体、地面和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了各类违规广告条幅;进一步强化各商业网点的门前环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了门前环境专管人员和长效措施。通过整治,该区域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六、配套联动,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我局积极配合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对新运营出租车的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乐安大街、新城一路、新城二路两侧城中村村民建筑盖房集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措施,加大了对占道砂石料的管理力度。现已清理各类占道建筑料物__余立方,保证了道路畅通。
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城市环境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城市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八
我处在市xx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林政执法的精神,通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做到知法、懂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各方的好评。现就我单位在林政执法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行政执法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这项工作搞好搞不好,将直接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我处将林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林政执法人员严格要求,定期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林政执法的知识、规定和条例;吃透上级精神,学习和交流在林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相互学习、互相借鉴、相互促进。我单位名执法人员,在全年执法过程中,没有一人被投诉或被举报、满意率达。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执法人员都要做到知法、懂法、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
1、林政执法人员执法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及处理情况。
截止到今年9月,我处处理违法案件计件,其中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件。为了及时发现违法案件,我单位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到今年9月份共接到群众举报电话件,以上大多是折树枝、向树坑倒污水、在树上乱挂物品等轻微的损坏行为,我们对这些人进行说服教育,今后要爱护树木,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目前较严重的事件还未发现。由于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以事实为依据,并做到罚教相结合,不以罚代教,收到了较好效果,达到了执法目的,并树立了良好林政执法人员的形象,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2、砍伐、移植树木报批情况。
我处严格按照市xx局的规定执行树木砍伐移植报批制度,认真做好申报砍伐、移植树木的勘察审核工作。我单位严格履行树木砍伐、移植的报批手续,认真做好申报做砍伐、移植的调查工作,派专人进行现场勘察,确定确需砍伐树木的树种、数量及规格。做好树木移植及补植的管理工作。对移植、补植树木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建立树木移植、补植档案,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树木移植、补植的树种、数量、时间、地点,确保移植、补植树木的成活率。到9月为止,建城区内砍伐树木株,分别是马道建设株、xx厂修复株、xx厂株、xx厂倒伏杨树株、xx小学株。
二、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薄弱,机构不健全,造成有些违法案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处罚力度较小,难度大对一些破坏园林绿化植物和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2、林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在这方面,应该着重加强林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使之不断提高林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3、林政执法宣传力度不够。在这方面,我们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三、9月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及主要问题。
1、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今年9月份,行政审批事项共有项分别是xx院迁建项目、塑料厂新建项目、xx小学重建、复建项目、绿化竣工验收。
2、主要问题。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规划在前期审批环节多数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但是由于在中间实施环节缺乏监督,造成有些绿化工程项目不按照绿化规划实施。随意改变绿化方案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建议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绿化工程项目中间实施环节的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对此类工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城市绿化工程达到标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