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调查报告(专业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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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调查报告篇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和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20、20、20和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三、农民工流向分布。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监测调查报告篇二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不过,自2010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个、0.5个、1.5个和0.5个百分点。
分年龄段看,青壮年劳动力是农民工的主力群体。数据显示,21岁至40岁的农民工占53%,41岁至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不过,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10年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40岁以下农民工占比的下降。
“未来40岁以下农民工比重可能会继续下降,对于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尽量避免对廉价劳动力形成依赖。”李佐军说。
从农民工的流向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西部地区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对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佐军分析说,随着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一大批产业企业将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将使中西部地区增加就业岗位,也会吸引一部分农民工流向西部,这有利于扩大中西部地区的消费,对城镇化的发展形成支撑。
报告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的能力增强,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表现。”李佐军表示,当前,三产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而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强于二产,这也导致了更多农民工流向第三产。
报告还显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但农民工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五险一金”参保率仍然有待提高。2014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
监测调查报告篇三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20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监测调查报告篇四
(一)农民工总量增加,增速继续回落。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5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20和2015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
(二)本地农民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
从农民工构成看,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农民工9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34.6%;东部地区农民工10760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8.8%;西部地区农民工7378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6.6%。中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西部地区高0.8和0.4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8%,女性占31.2%;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农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提高,而本地农民工女性比例较高所致。
(二)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5.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9%,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6%,提高1.2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流向分布。
(一)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从输入地看,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77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3.2%,占农民工总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648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增长0.4%,占农民工总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20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2%,占农民工总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降1.5%,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5.9%,比上年减少0.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7.3%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1.1%跨省流动,下降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5%跨省流动,下降0.4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8.6%流入直辖市,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2.6%流入省会城市,提高0.2个百分点;35.1%流入地级市,提高0.9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1.1%,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1.1%,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9%,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0.6%,提高0.4个百分点。
(二)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较快。
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分别比上年提高1.9和3.1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9%,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1.5%,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4.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2.9%,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1.1个百分点。
(三)本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上升,从事建筑业比重下降明显。
本地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9.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27.7%,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9.4%,下降1.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2%,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4.4%,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22.8%,下降0.9个百分点。
(四)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上升。
受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4%,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6.6%,受雇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72.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94.1%,提高0.2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
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一)外出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加快。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15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
2015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
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
附注。
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06个村和23.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3.说明。
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在农民工输出地(农村地域)开展的农民工监测调查。该调查是以农村住户为调查对象,通过访问农村住户中的户主或了解情况的家庭成员获得农民工的有关情况,能准确反映农民工的总量及流向分布;但对于外出农民工本人在外工作及生活的各种情况的反映,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为准确反映农民工市民化现状,2015年国家统计局在城镇地域范围开展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该调查是以农民工为调查对象,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内容,直接向农民工调查相关情况。有关农民工参加社保的情况,将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结果一起发布。
监测调查报告篇五
为进一步了解受金融危机影响,我村返乡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按照年初计划,继××年12月21——23日第一次调研之后,我于××年1月17日至24日对我村返乡农民工进行了第二次入户调查,随机调查农民工145人。
一、被调查的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綦江县郭扶镇古松村××年外出务工人员为921人,截止××年1月24日已返乡的农民工为613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7%,××古松村人均劳务收入为2350元,占××年人均年收入的54.2%。
(一)学历情况。
调查的145人中,文盲及小学学历为34人,占23%,初中学历为104人,占72%,高中及中职学历为7人,占5%。
(二)性别,年龄结构,拥有技能情况。
调查的145人中,女性为46人,占32%,男性为99人,占68%,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的为41人,30周岁至40周岁的为72人,40岁以上的为32人,他们中85%的人都无一技之长,15%的人拥有机械加工、建筑、印刷等技能,但技能单一。
(三)务工地点普遍为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工地上干活的较多调查发现85%的人都在东南沿海一带打工,其中选择浙江、江苏、广东地区的人占75%,都是看重该地区工资报酬高,95%的人月收入在1000元至2500元之间,60%的人从事建筑,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返乡原因。
因工厂或公司停产、倒闭、业务不好提前放假、无工作等原因返乡13人,占9%,其中2人是从事手套加工,3人从事机械加工,1人从事玩具生产,以上6人原公司或工厂的规模都很小,员工人数在20人至100人之间,另外7人是在务工点做临时工,未找到工作而返乡;回家过春节为118人,占81%;而回家照看子女、天气寒冷等原因返乡为14人,占10%。
通过对145名农民工的调查,发现他们在务工方面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作选择的意愿有差别。
劳动密集型行业。调查中87%的女性都进入电子、制衣、制鞋、玩具加工等行业的公司;而75%的男性不愿选择进入公司、工厂工作,觉得在那工作会受到相应制度约束,感觉不自由,且收入较之工地或其他工作要低,另外由于自己的学历低、年龄大无法进入公司或工厂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二)自主创业意愿强烈,但普遍认为资金是最主要的问题。
调查中80%的人希望能自主创业,比如搞养殖和种植业,但资金问题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其次是技术和经验。
(三)流动频繁。
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即使在同一务工地点,换的工作也比较多,究其原因是有些公司、建筑工地等现在都在大量招临时工,工程做完后,这部分人就得重新找工作。另外,他们的务工地点变换也较多。
(四)举家外出呈上升趋势。
夫妻双方因都在外面打工,为方便照管子女,将子女带到务工地点就近入学的不在少数,我村举家外出就有98户(此数据是××年11月农村医保参合情况各社统计上来的),这一数据比××年增加10户。此次调查中全家外出回来过年的有15户,但春节后全家还会出去。
(五)找工作的`途径不多。
调查发现农民工在外打工,找工作的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途径:一是熟人或亲戚介绍,也有的随本村在外面包工程的包工头出去;二是自己找,自己在一些工地上去问是否要人,或者到一些工厂门口去看是否有招工信息。
(六)大部分人都有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
调查中70%的人都表示会返回原来的岗位继续打工,剩下21名因公司或工厂停产、倒闭等原因返乡的农民工有18人表示还要出去务工,有3人表示将过一段时间再看情况;有22%的人将重新找工作,只有8%的人暂不外出务工。
三、调查结论及一些建议。
通过此次调查发现,古松村返乡农民工中,有部分人员是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返乡,但所占比例不大,大多数返乡农民工都只是回家过节,并且他们大部分人都有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预计部分农民选择务工地点会转向内陆城市。外出务工现在和将来都是农民生存的一种主要方式。调查还发现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提供的服务与农民工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农民外出务工搞好服务是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组织当前首要任务。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就业指导。调查中发现很多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和自己找工作,如果想换工作只有自己找,成本高,另外,有一部分人是看到别人在某一地方打工还可以,就随波逐流到那地方找工作,因此,农民外出务工存在一定盲目性和扎堆现象,发现现在所谓的劳务市场建设离大多数农民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建议相关部门深入实际,加强与用工方的联系与沟通,搜集相关用工信息,通过网络、职介机构等渠道向广大农民工提供用工信息,促进农民工合理流动,减少农民工找工作的成本,减小他们外出务工的盲目性。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能与用工单位联合培训最好,不搞那些完成任务式的培训。同时鼓励他们就近就业,尤其是国家的扩大内需计划,涉及许多基础设施建设,应大量使用农民工。
三是重视无地农民的生存发展。农村土地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下放,但是90年代后出生,或者婚嫁古松村并且户籍也迁入这个村的没有土地,这部分人一般靠耕种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生存,据了解,这种情况各地普遍存在。对于农村向来没有土地的这部分人,建议政府在土地流转和其它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减少摞荒地,妥善解决这部分农民的生存问题。
四是加强对自主创业农民工的信贷支持和帮扶引导,减小他们创业的困难、风险和盲目性。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工,政府可采取贴息、直接补贴、担保贷款等方式给予他们资金上的支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五是加强对农民工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必要时候能提供及时的服务。
监测调查报告篇六
统计显示,以来我国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和20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5、1.5和0.5个百分点。
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农民工规模。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20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20、20、20和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年、年、年和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年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三、农民工流向分布。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2014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监测调查报告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06个村和23.7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制度。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每年10月开展年度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报告显示,截至20**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到2015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为5.5%、4.4%、3.9%、2.4%、1.9%、1.3%,增速逐年回落的趋势非常明显。
二是外出农民工增速继续回落,跨省流动农民工继续减少。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表示,从近年来的农民工总量变化可以看出,过去那种劳动力过剩的局面正在改变。另外,农民工回流趋势明显,说明外出务工的性价比越来越低。同时,随着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家乡对农民工的吸引力越来越大。
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9%,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而在农民工权益保障上,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年,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4.9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5个小时,均与上年持平。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64.4%,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78.4%,分别比上年下降0.4和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日工作超过8小时和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比上年分别下降1.8和0.6个百分点,超时劳动情况改善比较明显。
当地朋友占24.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同事占22.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占3.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
基本不和他人来往占12.7%,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选择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仅为1.3%,与上年持平。
专家认为,我国农民工数量、结构、自身特点等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人才培养政策和措施需要及时跟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表示,相关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数量、质量和结构三种指标加强分析,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监测调查报告篇八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20、和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年、年、年和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三、农民工流向分布。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2014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监测调查报告篇九
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11237万人,比上年增加374万人,增长3.4%,增速比上年加快0.7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比上年增加50万人,增长0.3%,增速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88.2%。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85万人,比上年减少157万人,下降1.1%。
(二)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最快,吸纳能力逐步增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4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万人,增长1%,占农民工总量的36.9%;中部地区农民工9279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增长1.1%,占农民工总量的32.9%;西部地区农民工7563万人,比上年增加185万人,增长2.5%,占农民工总量的26.9%;东北地区农民工929万人,比上年增加34万人,增长3.8%,占农民工总量的3.3%。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43.6%。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5960万人,比上年减少48万人,下降0.3%,占农民工总量的56.7%;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746万人,比上年增加147万人,增长2.6%,占农民工总量的20.4%;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484万人,比上年增加275万人,增长5.3%,占农民工总量的19.5%;在东北地区务工农民工904万人,比上年增加45万人,增长5.2%,占农民工总量的3.2%。
(三)外出农民工增速继续回落,跨省流动农民工继续减少。
-20,外出农民工增速呈逐年回落趋势,增速分别为3.4%、3%、1.7%、1.3%、0.4%和0.3%。外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比重也由20的62.8%逐渐下降到2016年的60.1%。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666万人,比上年减少79万人,下降1%,占外出农民工的45.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17.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6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52.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22.9%,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农民工占比继续提高,有配偶的占比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5.5%,女性占34.5%。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3%,女性占31.7%;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2.8%,女性占37.2%。农民工中女性占比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继续提高,而本地女性农民工占比较高所致。
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9.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有配偶的占77.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64.8%,比本地农民工低25.4个百分点,但占比提高较快。
(二)农民工年龄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占比近五成。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2016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岁,比上年提高0.4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3.9%,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9.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老一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3%。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3.2%,初中文化程度占59.4%,高中文化程度占17%,大专及以上占9.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9.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9%,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四)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重小幅下降。
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7%,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8.7%,均与上年持平;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5.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
(一)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明显。
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2.9%,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0.5%,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9.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6.7%,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回落。
农民工月均收入3275元,比上年增加203元,增长6.6%,增速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除制造业收入增速较上年提高,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速与上年持平以外,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5、1.9、1.5和0.7个百分点。
(三)本地和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较快。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572元,比上年增加213元,增长6.3%;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985元,比上年增加204元,增长7.3%。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务工农民工低587元,但增速比外出务工农民工高1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454元,比上年增加238元,增长7.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132元,比上年增加224元,增长7.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117元,比上年增加153元,增长5.2%;在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063元,比上年减少42元,下降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东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0.3、2.5和9.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4.9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5个小时,均与上年持平。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64.4%,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78.4%,分别比上年下降0.4和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日工作超过8小时和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比上年分别下降1.8和0.6个百分点,超时劳动情况改善比较明显。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16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5.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38.2%,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31.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16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236.9万人,比上年减少38.9万人,下降14.1%。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为0.84%,比上年下降0.15个百分点。以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均在1%以下,但是年度之间有波动。-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1%、0.76%和0.99%。其中,2015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反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提高0.23个百分点。
2016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拖欠11433元,比上年增加1645元,增长16.8%。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拖欠11941元,比上年增加1249元,增长11.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拖欠10518元,比上年增加1851元,增长21.4%。2016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270.9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0.3%;与2015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增长35.8%相比,拖欠情况出现好转。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2016年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0.6%、1.8%、0.2%和0.4%,分别比上年下降0.2、0.2、0.1和0.3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上升,2016年为0.6%,较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进城农民工的购房比例提高。
在进城农民工中,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62.4%,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租赁私房的农民工占61%,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购房的农民工占17.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农民工占16.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单位或雇主提供住房的农民工占13.4%,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以其他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农民工占6.4%,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购买保障性住房和租赁公租房的农民工不足3%。
(二)居住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占比下降。
进城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为19.4平方米,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人均住房面积在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难的农民工户占6%,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在6-1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37.4%,在16-2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25.5%,均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在26-3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12.6%,在36平方米以上的农民工户占18.5%,分别比上年下降1.1和0.9个百分点。
(三)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总体有所改善。
农民工户住房配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的比重分别为57.2%和55.4%,分别比上年提高2.9和3.8个百分点;86.5%的农民工户住房有自来水,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77.9%的农民工户住房有洗澡设施,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69.6%的农民工户住房有独用厕所,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85.5%的农民工户能上网(计算机或手机),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18.6%的农民工户拥有汽车(生活和经营用车),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交往有待丰富。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人际交往时,老乡占35.2%,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当地朋友占24.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同事占22.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占3.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基本不和他人来往占12.7%,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休息,分别占45.8%、33.7%和29.1%。其中,选择上网和休息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7和0.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读书看报的比重分别为6.3%和3.7%,分别比上年下降0.8和0.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仅为1.3%,与上年持平。
(二)权益受损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的进城农民工占比显著提高。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62.4%的进城农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亲戚帮忙,找老乡的占28.9%,找本地朋友的占24.7%,找单位领导或同事的占11.7%,找工会、妇联和政府部门的占6.8%,找社区的占2.3%。找家人、亲戚帮忙,找老乡和找本地朋友帮忙的农民工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7、1.1和1.4个百分点。当权益受损时,进城农民工选择解决途径依次是:36.8%与对方协商解决,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30.1%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比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27.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
(三)已就业进城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占比提高。
从对工会组织的知晓情况看,已就业进城农民工中20.8%知道所在企业或单位有工会组织,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59.6%知道所在单位和企业没有工会组织,19.6%不知道自己所在企业或单位是否有工会组织。在知道自己所在企业或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农民工中,53.8%的农民工加入了工会,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加入工会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的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11.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在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经常参加工会活动的占21.3%,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偶尔参加的占62.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没参加过的占16.6%,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06个村和23.7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制度。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每年10月开展年度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
“出现农民工返乡潮?可能吗?我们这里还缺工!”记者来到位于珠三角的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叶振鑫对“返乡潮”的说法感到不可理解。他对记者说,年初惠州缺工达到10万,他们上下努力经过几个月的外引内调,目前各地报上来的数据显示缺工数字下降到了3万,总算松了口气。叶振鑫表示,无论从用工规模、用工缺口,还是农民工社保医保退保情况等各方面看,“返乡潮”在惠州并不存在。
仲恺高新区是惠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的聚集区之一,区内2000多家企业,总用工规模达到20万左右。该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李海景表示,今年春节前后开工时,企业报来的缺工人数高达3万,到年中总算平稳了。进入生产旺季后,企业曾出现季节性缺工,这期间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及技校组织的实习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缺工现象。
与惠州毗邻的东莞市,是珠三角外来务工人员最为聚集的地区,用工估计达到千万,但从该地区的现状看,虽然有不少外来工在找工作,但也有企业反映招不到工人,找工与招工都很难的现象显示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企业对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增加,同时,与用人单位要求相适应的技工技能人才相对短缺。
记者从广东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企业反馈的信息显示,目前广东并没有大规模的裁员现象,一些企业生产线有所压缩,反映在招聘上就是储备性招聘在减少,急缺岗位才招工。如果有大规模裁员潮,可能意味着很多普工找不到工作,或者人力市场上有很多人在流动,但目前并没有这个现象。
广铁集团介绍说,从7月1日—7月31日,广铁共发送旅客2287.3万人,同比增长4.79%,但以旅游客流及学生客流为主,特别是长沙、广州等高校集中的城市,学生客流增幅明显。从铁路运行来看,未见有外来务工人员大规模返乡的迹象。
记者从广东移动、广东电信等通讯公司了解到,今年1—7月,各公司业务运行平稳,外来务工人员偏好使用的手机资费套餐用户并未出现明显变化。
不过,在某些行业如建筑行业,的确有裁员情况。广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二季度末与上年末相比,广东建筑从业人员减少4.12万人,下降4.4%。专家表示,建筑业从业人员下滑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关,但这只是珠三角用工的一个小的侧面,不影响整体用工趋势。
近日,记者来到浙江杭州最大的外来务工市场杭州市人才资源市场,发现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正在寻找适合的岗位。“这半年来,用工市场很平稳,没有感觉到异样情况。”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一处处长向明华说。据统计,今年1—6月份,该市场推荐用工7850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12%。
在中国轻纺城所在的浙江绍兴,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家纺织企业,均未出现因用工减少而裁员的'情况。在浙江华港染织有限公司打工的江西小伙子吴美荣告诉记者:“下半年,回老家的人特别多,连爸妈都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快回家了。但这段时间哪有人回家?”
浙江桐庐分水镇被称为“中国制笔之乡”,有800多家低小散的中小企业,对外贸依赖度高达80%。该镇制笔科创服务中心主任汪敏接受采访时说:“年初大部分企业出现了用工荒,现在订单减少了些,全镇的用工人数从‘紧俏’变为了‘差不多’,部分企业用工量的减少缓解了整体性的用工短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浙江不少外贸企业没有出现员工过剩,还一直处于“吃不饱”的状态。“现在工人的流动性太大,基本上是‘进’‘出’平衡,我们平均每个月缺50人左右”,绍兴七色彩虹针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禹海霞说。
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信息显示,上半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数处于历年同期最好水平。部分小微企业遇到一些困难,采取临时性减员的手段,但从全国监测情况看,并不具有普遍性,没有出现大批农民工被裁员、返乡的情况。
疑问二:外贸企业生存艰难?
【调查】增速放缓,利润率下降,但大面积倒闭现象未出现。
“订单变少,利润率下降,辛苦而赚不到钱。”这是眼下浙江不少外贸企业主最直接的感受。外受低迷的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内受资源要素成本上涨的困扰,浙江外贸企业正在遭受考验。来自杭州海关的统计显示,浙江外贸增速正在放缓。1—6月,浙江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496.5亿美元,同比增长3.5%,低于全国平均增速4.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56.5亿美元,同比增长5.2%,低于全国平均增速4个百分点。
外贸是广东经济的一个重要风向标。今年上半年,广东进出口贸易总值为4572.2亿美元,同比增长5%,占同期全国进出口总值的24.9%。其中,出口增长6.8%;进口增长2.7%。
面对增速放缓的形势,有人担心:我国外贸企业是否已出现生存危机?
“目前来看,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外贸不可能永远保持百分之二三十的增长率,浙江的低增速属于正常的调整阶段。”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顾国达教授说。他指出,浙江外贸出口以日用品等小商品为主,属于生活必需品,即使大环境不景气,但相比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要稳定。
记者从绍兴县经信局了解到,上半年该县纺织业出口的各项主要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减少了15%左右,企业效益下降,但大面积的企业倒闭现象并没有出现,大部分企业仍以稳定生产经营为主。分水镇制笔企业协会会长濮跃林也告诉记者:“虽然分水的订单量减少了将近20%,小部分企业出现了停产的情况,但绝大部分都还能过。”
受欧债危机影响,今年上半年,广东对欧盟进出口降幅继续扩大,进出口下降5.3%;但同一时间,广东对香港和美国进出口总值分别达到1018.2亿美元和506.8亿美元,分别增长9.2%和4.5%,美国市场增长对广东外贸回暖起了很大作用。此外,广东对非洲的进出口增长势头良好,进出口总值为221.3亿美元,增长62.8%。广东省外经贸厅近期对302家重点外贸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57.5%的外贸企业出口订单充足;出口订单数量增加的企业占31.1%,持平的占34.8%,减少的占34.1%,这些数据对下半年广东外贸走势带来了不确定性。
疑问三:外贸企业如何解困?
【调查】开拓新兴市场,及时转型升级。
面对出口不振的局面,外贸企业如何应对?
“浙江外贸正在经历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状况拼价格拼不过劳动力价格更低廉的东南亚国家,拼高端又完全被发达国家打压。”浙江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张汉东认为,靠价格优势和数量扩张的传统外贸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浙江外贸将进入一个长期而艰难的爬坡阶段。
“企业一方面要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目前,中东、南美等已经成为中国外贸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要积极转型升级,加快创新,摆脱低端化生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此外,还应积极关注国际市场的变化,尽量避免贸易风险,增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谈到企业的应对之道,顾国达说。
在张汉东看来,虽然眼前低迷的国际经济状况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但未来的经济形势还是审慎乐观的,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让企业主对世界经济有一个客观的判断。“一定要让企业主坚定信心,坚守外贸阵地不动摇。”张汉东认为,政府应该加大支持力度,让外贸企业能够在残酷的竞争中“轻装上阵”,“政府应在出口信用保险、申请境外商标和专利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
在疲软的经济大气候下,也有部分外贸企业突出重围,迎来发展。绍兴七色彩虹针织有限公司几年前砍掉了低端化生产,大力进行高科技面料的开发,如今,公司外贸部经理谢开安自信满满:“天晴了大家都好,但天阴了和我们关系也不大。我们的订单已经排到了夏天。”
“这是一个外贸行业洗牌的过程。未来,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将越发明显。”顾国达表示。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一
(一)农民工总量增加,增速继续回落。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20和20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
农民工总量及增速。
(二)本地农民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
从农民工构成看,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三)中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农民工9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34.6%;东部地区农民工10760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8.8%;西部地区农民工7378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6.6%。中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西部地区高0.8和0.4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8%,女性占31.2%;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农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提高,而本地农民工女性比例较高所致。
(二)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5.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9%,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6%,提高1.2个百分点。
(一)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从输入地看,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77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3.2%,占农民工总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648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增长0.4%,占农民工总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20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2%,占农民工总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降1.5%,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5.9%,比上年减少0.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7.3%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1.1%跨省流动,下降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5%跨省流动,下降0.4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8.6%流入直辖市,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2.6%流入省会城市,提高0.2个百分点;35.1%流入地级市,提高0.9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1.1%,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1.1%,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9%,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0.6%,提高0.4个百分点。
(二)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较快。
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分别比上年提高1.9和3.1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9%,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1.5%,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4.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2.9%,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1.1个百分点。
(三)本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上升,从事建筑业比重下降明显。
本地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9.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27.7%,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9.4%,下降1.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2%,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4.4%,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22.8%,下降0.9个百分点。
(四)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上升。
受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4%,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6.6%,受雇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72.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94.1%,提高0.2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二)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
2015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
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
附注。
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06个村和23.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3.说明。
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在农民工输出地(农村地域)开展的农民工监测调查。该调查是以农村住户为调查对象,通过访问农村住户中的户主或了解情况的家庭成员获得农民工的有关情况,能准确反映农民工的总量及流向分布;但对于外出农民工本人在外工作及生活的各种情况的反映,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为准确反映农民工市民化现状,2015年国家统计局在城镇地域范围开展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该调查是以农民工为调查对象,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内容,直接向农民工调查相关情况。有关农民工参加社保的情况,将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结果一起发布。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2010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农民工总量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10年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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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调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不过,自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和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个、0.5个、1.5个和0.5个百分点。
分年龄段看,青壮年劳动力是农民工的主力群体。数据显示,21岁至40岁的农民工占53%,41岁至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不过,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40岁以下农民工占比的下降。
“未来40岁以下农民工比重可能会继续下降,对于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尽量避免对廉价劳动力形成依赖。”李佐军说。
从农民工的流向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西部地区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对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佐军分析说,随着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一大批产业企业将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将使中西部地区增加就业岗位,也会吸引一部分农民工流向西部,这有利于扩大中西部地区的消费,对城镇化的发展形成支撑。
报告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的能力增强,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表现。”李佐军表示,当前,三产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而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强于二产,这也导致了更多农民工流向第三产。
报告还显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但农民工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五险一金”参保率仍然有待提高。2014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四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年05月28日第04版)。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记者潘旭涛)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亿人,收入较去年明显增加。但专家认为,农民工的诸多权利尚未得到有效保障,农民工融入城市还需翻越层层制度障碍。
“报告”根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
关于农民工流向,报告显示,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较快增长,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重下降。对此,“报告”认为,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生活开支较大、收入结余少,因此农民工更倾向选择就近就业。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春光告诉本报记者,这是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结果。
此外,去往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农民工比重下降,去往地级市的农民工比重提高。王春光认为这折射出中国经济发展格局,地级市的枢纽作用凸显。
【增收源于市场而非政策】。
“报告”指出,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
在收入提高的同时,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报告”表示,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农民工收入增加明显,”王春光说,“但是增收是得益于市场压力,而不是政策环境的改善。”王春光认为,农民工的权利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问题改善不明显。
“报告”印证了王春光的观点:四成外出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
【出路是实施综合改革】。
“一道无形的墙,让我融入不了城市生活,就像两个世界的人。”在甘肃兰州打工的李真同说。工资及时领到了,收入明显增加了,但是不少农民工发现,当初设想的幸福并未如期而至,迎面横陈的是一道道制度的高墙。
“要让农民工融入城市,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权,就要改善对农民工的政策环境,就必须对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四方面进行总体设计,综合改革。”王春光这样建言。
王春光解释说,中国户籍制度经过一系列的改革,现在已经到了取消的时候了;农村必须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让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同等的市场待遇;财政体制的改革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地方政府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解决农民工的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社保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城乡统筹。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不过,自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和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个、0.5个、1.5个和0.5个百分点。
分年龄段看,青壮年劳动力是农民工的主力群体。数据显示,21岁至40岁的农民工占53%,41岁至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不过,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40岁以下农民工占比的下降。
“未来40岁以下农民工比重可能会继续下降,对于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尽量避免对廉价劳动力形成依赖。”李佐军说。
从农民工的流向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西部地区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对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佐军分析说,随着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一大批产业企业将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将使中西部地区增加就业岗位,也会吸引一部分农民工流向西部,这有利于扩大中西部地区的消费,对城镇化的发展形成支撑。
报告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的能力增强,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表现。”李佐军表示,当前,三产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而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强于二产,这也导致了更多农民工流向第三产。
报告还显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但农民工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五险一金”参保率仍然有待提高。2014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六
返乡农民工增多劳动力增加是今年农村工作的一个机遇,同时其就业问题又成为必须解决好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我们近期作了一些调查。
从农民工的返乡情况看,一是农民工群体庞大。20__年我县共有农户3.54万户,农业人口14.34万人,农村劳动力总数73235人。外出农民工的户数21420户,占全县农业户的60.5%,外出农民工总数24880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17.4%,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1%。举家外出的农户175户。二是农民工返乡后大量滞留。春节前返乡农民工总数16172人,截止2月底尚未外出的农民工6703人,占返乡农民工总数的42%。三是返乡时间提前。从10月份开始陆续返乡,较往年提前2个多月。
从返乡农民工的结构看,一是返乡农民工男性多于女性,返乡男性9981人,返乡女性6191人。二是高年龄段的返乡农民工成主体,29岁以下4463人,占总数的27.6%,30到40岁6663人,占31.2%,40岁以上5046人,占总数的41.2%。三是低文化程度的返乡农民工明显较多,返乡农民工小学及以下学历4415人占37.3%,初中8232人占40.9%,高中及以上3526人占21.8%。
从返乡农民工的意愿看,一是个体有差异,务工意愿有差别。性别、年龄、学历的差异造成选择务工意愿不同。87%的年轻女性一般选择进入电子、制衣、制鞋、玩具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务工;75%的男性选择进入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工地、工厂从事建筑,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务工地点普遍为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工地www.上干活的较多。二是自主创业意愿强烈,但缺乏资金。调查中80%的人希望能自主创业,比如办加工厂,办场搞养殖、规模化种植,但资金是最大的障碍。三是大部分人都有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70%的人都表示愿意返回原来的岗位继续打工,有22%的人将重新找工作,只有8%的人暂不外出务工。
从返乡农民工的务工环境看,一是流动频繁,务工地点多变。农民工即使在同一务工地点,换的工作也比较多,不论公司、工厂或建筑工地等都存在阶段性用工现象,“订单”做完后,他们就得重新找工作,使务工地点变换较多。二是举家外出呈上升趋势。调查中发现夫妻双方都在外面打工,为方便照管子女,将子女带到务工地点就近入学的情况呈上升趋势。去年我县徐家坪镇举家外出务工的就有75户,这一数据比增加了21户。今年春节全家外出回来过年的有15户,但春节后全家返回务工地点。三是找工作的途径不多。农民工在外打工,主要是依靠熟人介绍或自己找,存在一定盲目性和扎堆现象。
从返乡农民工的影响看,一是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目前,我县农民的收入中约有50%来自非农产业,其中主要是外出打工收入。从收入的增量来看,非农产业收入的增量占到每年农民收入增量的70%以上。农民工返乡后基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靠务工积累维持日常生活开资。其次,影响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农民工失去工作提前返乡,严重影响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提高,影响其对子女教育的投资和现实购买力,这势必阻碍消费需求的扩大。第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失去工作、收入减少,这本身就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而且,不少农民工在心理上已经认同了城市工人的身份,返回家乡后可能因为缺乏必要的农业生产技能和无法重新适应农村生活而产生失落情绪、出现各种问题,进而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二、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
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沿海部分出口生产企业受到冲击,开始裁员、降薪或关闭以求自保,农民工成为首选对象。调查统计,全县春节前返乡回流的16172名农民工中,因企业裁员、减薪、关闭影响而回流人数为8860人,占全县回流农民工人数的54.7%,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35.6%。
二是受用工信息缺乏的`影响。很多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和自己找工作,有一部分人是看到别人在某一地方打工还可以,就随波逐流到那地方找工作。比如我县徐家坪镇75%的农民工集中在东南沿海务工,由于东南沿海企业破产倒闭,去南方务工的渠道减少,出现整个务工集体失业或返乡现象,而新的就业信息又未能掌握,导致滞留农村。
三是受务工技能缺乏的影响。调查的110名返乡农民工中,输出前接受技能培训的34人,占30.9%,未接受任何技能培训的76人,占69.1%。可见农民工大多务工技能欠缺,主要靠劳力、苦力务工,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形势下,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被拒之门外。
四是受农村新政策的召唤。部分农民工通过在外务工已掌握了技术,有一定资本,特别是党的惠农强农政策的出台,在外务工与在家创业收入相差无几,他们选择了回乡创业。加之很多农民工本身就是灾后重建户,他们想抓住灾后重建的政策机遇,发家致富。
三、积极应对的几点建议。
一要强化宣传引导,帮助失业农民工理性对待回乡。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农民工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典型事例,特别是宣传贯彻好扩大内需和促进农民工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让他们树立再就业或创业的信心,认识到目前的失业返乡是暂时的,防止出现返乡潮的“蝴蝶效应”,使大量农民工返乡或滞留,给农村维稳工作带来压力。
二要加强就业指导,搞好就业服务工作。建议创办公益性的职业介绍机构,扶持民间中介组织,探索建立培训、求职、就业、维权“四位一体”新机制。加强与用工方的联系与沟通,巩固长期合作的劳务输出基地,开辟北方地区务工基地。搜集相关用工信息,通过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组织用工企业举办招聘会,搭建“返乡农民工网上就业”服务平台等措施,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
三要开展就业培训,实现技能转型。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加强与市内职业技术教育单位的合作,整合劳动、教育、扶贫等补助政策,统一印发免费培训券,由农民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个人意愿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时间,鼓励与用工单位联合培训,培训结束后发给培训证明或技能资质证明。对脱产进行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返乡农民工免除一定费用,每年补贴一定生活费,提高农民工培训积极性。
四要大力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效应。建议出台农民工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特别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政策,如税收减免、工商缓减等方面优惠政策,实现“扶一业带就业”。鼓励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农民工自主创业者采取贷款财政贴息、直接补贴、扩大农村担保范围等方式解决资金难题,减小创业的困难、风险和盲目性,实现1人创业能带动3—5人就业的带动效应。同时要消除创业壁垒,降低创业门槛,为农民工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五要新辟就业市场,增加失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岗位。发挥农村“蓄水池”吸纳就业作用,在新一轮农村改革及灾后重建中有效促进农民工就业。紧抓天津援建略阳、“十天”高速公路建设等建设机遇,“合拍共振”大量使用我县农民工,切实使他们能够就地务工,增加收入。
六要进一步维护好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权益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稳定问题,绝不容忽视。根据我县外出农民工多的实际,建议成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心,在乡镇劳动保障所设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在农民工因拖欠报酬纠纷、工伤纠纷寻求法律援助时,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立案要在费用上适当减免,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适当倾斜,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者实施更严厉的惩处,为农民工就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七
20xx年,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公布了《20xx年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此后基本每年公布一次。期间还公布过《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结构和特点》(20xx年3月),该报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经验和技能,60%的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其中更有24%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就没有干过农活,完全不会。因此,即使经济形势波动,就业形势恶化,新生代农民工也很少会返乡务农。新生代农民工脱离农业生产和向城市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且“接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
这完全与温铁军们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一厢情愿是背道而驰的。
在今年4月30日公布的`《20xx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20xx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相比20xx年的22978万人,xx年间增长了6xx9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从20xx年的14533万人增长到17425万人,增长了2892万人。
本地农民工比外出农民工增长得更快,从20xx年的8445万人增长到20xx年的11652万人,增长了3207万人。但是本地农民工数量仍然大大少于外出农民工。即使外出农民工的流向也有了改变,从过去的流向东部地区,逐渐的趋于本省内就业。20xx年,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9917万人,跨省流动农民工7508万人。
在全部农民工中,平均年龄趋于上升。20xx年,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5。5岁,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6岁。可见,外出农民工随着年龄的增加,会逐渐回到本地就业。
在进城农民工中,40%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从进城农民工对本地生活的适应情况看,80。6%表示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和比较适应,其中,20。8%表示非常适应,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仅有1。1%表示不太适应和非常不适应。进城农民工在不同城市规模生活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较上年均有提高。但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弱,对城市生活的适应难度越大。
这也说明了农民工进城不但没有停歇过,而且对城市的认同逐渐增强了。在收入上,20xx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为1417元,20xx年为4427元。xx年间增长了2。1倍,但是收入水平仍然偏低。
由于后来的农民工监测报告的质量远不如前边几年的报告,所以很多引人注意的数据现在都没有了。比如,农民工的社保缴纳率,农民工不同等级收入的百分比,农民工的合同状况,农民工的劳动时间等,现在都没有了。所以,这几年来我也不怎么看这个监测报告了。不过,至少有一点,这个监测报告可以告诉我们的,就是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了他的农民,成为了农民工,同时越来越认同城市和城市生活。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农民摆脱了土地、身份对他的限制,成为一个融入现代文明的、居民身份认同的新时代公民。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八
4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xx年,我国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但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中西部地区和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有所增强。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不过,自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个、0。5个、1。5个和0。5个百分点。
分年龄段看,青壮年劳动力是农民工的主力群体。数据显示,21岁至40岁的农民工占53%,41岁至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不过,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分析,近年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持续下降,这意味着“人口红利”在持续减少,老龄化程度在加重。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少年轻的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就能找到合适的岗位,不再需要像过去一样大规模地向沿海地区流动。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40岁以下农民工占比的下降。
“未来40岁以下农民工比重可能会继续下降,对于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尽量避免对廉价劳动力形成依赖。”李佐军说。
从农民工的流向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西部地区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对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佐军分析说,随着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一大批产业企业将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将使中西部地区增加就业岗位,也会吸引一部分农民工流向西部,这有利于扩大中西部地区的消费,对城镇化的发展形成支撑。
报告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的能力增强,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表现。”李佐军表示,当前,三产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而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强于二产,这也导致了更多农民工流向第三产。
报告还显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但农民工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五险一金”参保率仍然有待提高。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
监测调查报告篇十九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和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20、20、20和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监测调查报告篇二十
本文目录。
为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农民工就业带来的影响,摸清全市失业返乡农民工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失业返乡农民工情况,应对危机、化解矛盾、稳定就业,提供参考依据。自20xx年底开始,市统计局农调队在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情况月度监测调查,从监测调查情况来看:金融危机对我市农民工就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各级政府刺激经济和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对农民工就业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效果初步显现。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农民工数量逐月增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截止20xx年6月底,xx市外出农民工总数为37.01万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5.9%,占乡村劳动力的比重为51.47%。按外出从业地域分:县内乡外打工4.45万人,占12.02%;省内县外打工7.35万人,占19.86%;省外打工25.21万人,占68.12%。
1、外出劳动力比上年减少。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有所下降。监测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市乡村总人口为142.9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4%,乡村实有劳动力71.9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94%。上半年外出农民工37.01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29万人,减少5.83%。按外出从业地点分:到东部打工人数为23.14万人,减少1.03万人,减少4.25%;到中部打工人数为12.04万人,减少1.18万人,减少8.95%;到西部打工人数为1.83万人,万人,减少4.33%。
为解决金融危机给农民工带来的就业困难,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实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或创业,加大了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将农业部门的“阳光工程”、统战部门的“温暖工程”、扶贫部门的“雨露工程”、科技部门的“星火工程”、劳动部门的“技能就业计划”统筹起来,采取“招标定点、政府采购”的形式,实行项目化运作。同时,积极组织定点培训机构主动下乡镇、进社区,灵活设点办班,对需要培训的返乡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维权等方面培训,为农民工再务工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千方百计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主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争取务工岗位,成效显著。
从农民工外出从业情况监测来看,我市农民工回流从20xx年9月份开始,到xx年2月底达到最高峰,之后农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态势。今年2月底,我市外出农民工人数为32.02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7.28万人,减少18.53%;3月底,外出农民工35.42万人,比2月底增加3.4万人,增长10.62%;4月底,外出农民工35.83万人,比3月底增加0.41万人,增长1.16%;5月底,外出农民工36.58万人,比4月底增加0.75万人,增长2.09%;6月底,外出农民工37.01万人,比5月底增加0.43万人,增长1.18%。预计今年后几个月我市农民工外出人数还有增加的可能。
到6月底,我市因失业返乡而滞留在家的农民工大约有2.29万人,这一部分农民工在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扶持返乡农民工尽早实现就业创业的多项具体举措帮助下,也基本实现不同程度的就业。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20xx年4季度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着力改善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xx县对返乡农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申办农民合作社实行零费制,还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开辟了“绿色通道”。xx市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出劳务人员返乡创业,在用工、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此,全市自主创业800多人,带动就业0.5万人,占21.8%;约有0.72万人在当地的工程中打零工,占31.4%;就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1.07万人,占46.7%。
1、缺乏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没有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农民工相匹配的就业市场,很多文化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农民工就会盲目就业,甚至无法就业。从6月份的有关数据来看,近八成的农民工为自发外出打工,政府和中介组织不到10%,由此看出我市在关注本地或外地企业的用人情况,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有效地把剩余劳动力安置到位、输送出去方面做的还不够。
2.外出务工人员技能素质与现实需求差距大。调查表明,近七成的劳动力没有受到过专业培训,且有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外出后只能做些粗活、脏活、累活,而相对收入又很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对技能培训的认识不足;二是短期行为,急需挣钱;三是农民工对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的愿望不能有效得到满足。
3、农民工有创业愿望急需创业扶持。一些农民工反映通过多年的务工有了一部分资金积累,也认识到金融危机不是几个月所能好转的,他们总希望在家乡特别是依靠土地有所发展,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小了很难有盈利,大了资金又难以周转。受项目和资金的双层影响,其创业之路较为艰难,急需政府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目前农民工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很低,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会和亲属网络,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增加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成本。除了农民工个体利用社会网络自发外出务工的模式外,劳务市场、经纪人制度、地方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模式均可以发挥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多元化务工信息交流平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将来自企业和市场的就业信息,通过政府的渠道,与农民工实现信息共享,使其能够应对市场变动的风险。既可以达到政府促进就业,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浪费,还可以利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民工正确的自主择业,有利于实现政府、农民工、企业等“多赢”的局面。
目前,各地政府均把返乡农民工的培训作为重要举措,投入了大量财力,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真正实现农民工拥有一技之长不是一次性培训所能实现。因此,必须加强对现有农民工群体的职业培训。一些职业培训机构从实际出发,探索了一套“免费吃住、免费培训”,“组织就业、有偿输出”,“长期跟踪、监督保障”,“初级务工课程免费,高级创业课程自费”的有效培训模式。这些培训教育模式对于黄石来讲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3.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让更多的劳动力就地消化。一是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积极培育农村市场,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商业化、工业化的进程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让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二是走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引进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大力发展市场空间大、消费需求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优化生产要素,让更多的农民工在商业经营活动、农产品购销、种养殖等领域就业创业。三要发展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让更多的乡镇企业在农村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快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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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农民工就业带来的影响,摸清全市失业返乡农民工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失业返乡农民工情况,应对危机、化解矛盾、稳定就业,提供参考依据。自20xx年底开始,市统计局农调队在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情况月度监测调查,从监测调查情况来看:金融危机对我市农民工就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各级政府刺激经济和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对农民工就业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效果初步显现。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农民工数量逐月增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截止20xx年6月底,xx市外出农民工总数为37.01万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5.9%,占乡村劳动力的比重为51.47%。按外出从业地域分:县内乡外打工4.45万人,占12.02%;省内县外打工7.35万人,占19.86%;省外打工25.21万人,占68.12%。
1、外出劳动力比上年减少。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有所下降。监测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市乡村总人口为142.9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4%,乡村实有劳动力71.9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94%。上半年外出农民工37.01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29万人,减少5.83%。按外出从业地点分:到东部打工人数为23.14万人,减少1.03万人,减少4.25%;到中部打工人数为12.04万人,减少1.18万人,减少8.95%;到西部打工人数为1.83万人,万人,减少4.33%。
为解决金融危机给农民工带来的就业困难,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实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或创业,加大了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将农业部门的“阳光工程”、统战部门的“温暖工程”、扶贫部门的“雨露工程”、科技部门的“星火工程”、劳动部门的“技能就业计划”统筹起来,采取“招标定点、政府采购”的形式,实行项目化运作。同时,积极组织定点培训机构主动下乡镇、进社区,灵活设点办班,对需要培训的返乡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维权等方面培训,为农民工再务工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千方百计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主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争取务工岗位,成效显著。
从农民工外出从业情况监测来看,我市农民工回流从20xx年9月份开始,到xx年2月底达到最高峰,之后农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态势。今年2月底,我市外出农民工人数为32.02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7.28万人,减少18.53%;3月底,外出农民工35.42万人,比2月底增加3.4万人,增长10.62%;4月底,外出农民工35.83万人,比3月底增加0.41万人,增长1.16%;5月底,外出农民工36.58万人,比4月底增加0.75万人,增长2.09%;6月底,外出农民工37.01万人,比5月底增加0.43万人,增长1.18%。预计今年后几个月我市农民工外出人数还有增加的可能。
到6月底,我市因失业返乡而滞留在家的农民工大约有2.29万人,这一部分农民工在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扶持返乡农民工尽早实现就业创业的多项具体举措帮助下,也基本实现不同程度的就业。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20xx年4季度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着力改善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xx县对返乡农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申办农民合作社实行零费制,还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开辟了“绿色通道”。xx市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出劳务人员返乡创业,在用工、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此,全市自主创业800多人,带动就业0.5万人,占21.8%;约有0.72万人在当地的工程中打零工,占31.4%;就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1.07万人,占46.7%。
1、缺乏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没有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农民工相匹配的就业市场,很多文化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农民工就会盲目就业,甚至无法就业。从6月份的有关数据来看,近八成的农民工为自发外出打工,政府和中介组织不到10%,由此看出我市在关注本地或外地企业的用人情况,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有效地把剩余劳动力安置到位、输送出去方面做的还不够。
2.外出务工人员技能素质与现实需求差距大。调查表明,近七成的劳动力没有受到过专业培训,且有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外出后只能做些粗活、脏活、累活,而相对收入又很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对技能培训的认识不足;二是短期行为,急需挣钱;三是农民工对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的愿望不能有效得到满足。
3、农民工有创业愿望急需创业扶持。一些农民工反映通过多年的务工有了一部分资金积累,也认识到金融危机不是几个月所能好转的,他们总希望在家乡特别是依靠土地有所发展,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小了很难有盈利,大了资金又难以周转。受项目和资金的双层影响,其创业之路较为艰难,急需政府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目前农民工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很低,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会和亲属网络,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增加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成本。除了农民工个体利用社会网络自发外出务工的模式外,劳务市场、经纪人制度、地方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模式均可以发挥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多元化务工信息交流平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将来自企业和市场的就业信息,通过政府的渠道,与农民工实现信息共享,使其能够应对市场变动的风险。既可以达到政府促进就业,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浪费,还可以利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民工正确的自主择业,有利于实现政府、农民工、企业等“多赢”的局面。
目前,各地政府均把返乡农民工的培训作为重要举措,投入了大量财力,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真正实现农民工拥有一技之长不是一次性培训所能实现。因此,必须加强对现有农民工群体的职业培训。一些职业培训机构从实际出发,探索了一套“免费吃住、免费培训”,“组织就业、有偿输出”,“长期跟踪、监督保障”,“初级务工课程免费,高级创业课程自费”的有效培训模式。这些培训教育模式对于黄石来讲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3.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让更多的劳动力就地消化。一是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积极培育农村市场,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商业化、工业化的进程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让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二是走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引进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大力发展市场空间大、消费需求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优化生产要素,让更多的农民工在商业经营活动、农产品购销、种养殖等领域就业创业。三要发展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让更多的乡镇企业在农村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快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监测调查报告篇二十一
虽然距离秋收还有一段时间,在苏州打工的阳谷农民郝庆栾却提前回家了。“这阵子没活干,单位放了几天假。”8月31日,郝庆栾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以前他总在秋收的时候请假才能回来,像今年放假的情况是他打工十来年的第一次。
郝庆栾还只是暂时放假几天,吴磊夫妇却是长久地回去了,“单位倒也没辞退我们,可一个月块钱的工资真的没法再干了,孩子上学加上房租和生活,每个月都紧巴巴的。”
由于回家后没有了其他收入来源,吴磊打算秋收后把承包出去的土地收回来,“总得吃饭吧。”
其实,像吴磊这样返乡的民工并不是个例。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近两年国内经济不景气,农民工赚钱难。很多进城农民工,由于找不到活干或者收入太低,选择了返乡。虽然部分人回乡后选择了创业,但大多数人还是要靠种地为生,一些此前流转出去的土地开始回流。
把租出去的土地收回来。
郝庆栾说,他工作的企业主要生产石油矿业开采相关产品,受国际油价影响较大。
今年以来,国际油价持续低位运行,致使行业不景气,薪水待遇不如往年,“原来一个月一般都能拿到7000多元,现在也就5000元多点。”郝庆栾说。
由于郝庆栾是自己在外打工,即便每个月少收入2000元,省吃俭用每个月还能有3000余元的结余。吴磊夫妇就有些捉襟见肘了,“我们好的时候一个月差不多4000元,两人近8000元,带着孩子在城市生活也过得去,现在4000元工资支撑一家三口也就勉强够用。”吴磊说,城市物价越来越贵,企业却没有好转迹象,“老板虽说没辞人,但工资越来越低,现在每月只有2000元,逼得你自己就走了。”
人回来了,没有收入怎么办?吴磊决计把承包出去的土地要回来,“说起来也不太好意思,当时说的是5年,现在才过了3年就要过来,这也是没办法,要不咋吃饭。”
“前几年大家出去打工,争着往外租地,现在在外面挣不到钱了,回来也没啥活好干,很多人都要回了自己的地。”种植大户修勇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今年他租种的土地就有三户收了回去,“当初都是口头约定,再说乡里乡亲的,也不好不给。”
吴磊因为回家要拿回土地,郝庆栾也打算明年到期后把租出去的土地收回来。“现在种地有补贴不说,耕种起来也不太费劲。”郝庆栾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现在耕种和收获都是机械化,日常管理也不需要费太大力气,“以前浇地,家里没有壮劳力根本不可能完成,现在的小农水工程很是便利,卡一刷地就浇了。”
促使郝庆栾收回土地的另一原因是土地出让金的降低。“原来一亩地1000元/年,现在600元。”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徐俊忠表示:“以往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或根本没有签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受经济不景气影响,农民工返乡生计压力的加大使得他们更加关注土地问题。”
虽然返乡农民增多,但农民工数量仍然增长。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20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率1.3%。
不过,从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至2015年,中国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0.5、0.6个百分点。同期,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速,显示农民工留在本地打工的人数增长速度比外出打工要快。
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数据显示,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十三五”时期每年还会有近300万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
农民工返乡带来新的就业需求和创业需求。据国家发改委的数据,近年来,返乡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创业主体。如2015年返乡创业农民工人数达到242万,共创办26.07万家小微企业。截至2015年底,创业的农民工累计注册个体工商户2505万个、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企业40多万家、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80万家、农民合作社147.9万家。这其中,有70%是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的。
虽然返乡创业增多,不过,近两年经济下行、工业不景气、传统小农经济效益不高、三四线城市扩张降速等因素,都对农民工就近就业有负面影响。“基本上在家闲着,偶尔打一些零散的小工。”修勇这样形容大多数返乡农民工的现状。
“返乡农民工收回土地是出于对生计的担忧,他们对于收回土地后重新务农的积极性并不太高,要是有机会他们还是会继续回城找工作。”修勇认为,农民工重新就业是关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了数以百万计的中小微企业,这有利于让众多创业创新主体、资源参与发展,带动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利用农闲时间充分就业。同时,也改变了大企业与小微企业结构失衡的状况,增强了经济弹性。
监测调查报告篇二十二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2014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2014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