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精选19篇)
读后感是对作品的综合评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思考。写读后感时要注重观点阐述和论证,用事实和理由支持自己的观点。小编整理的这些读后感范文中,有感性的,也有理性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写作风格选择适合的方式。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一
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我的感触最大的是,他就是写的自己。今天我也写写自己。
香灰,就是给菩萨点香燃尽之后的粉状物。极容易造成肺病。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我记得小时候就曾经见过我母亲,在生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曾经泡水服过。当然后来病是好了。当时,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香灰真起了什么作用。后来出来读书之后,有次回家,我母亲也有拿出过这么一小包东西,她告诉我这是求菩萨时得的,但是我母亲说她稍微喝点,你就不要喝了。我当时跟我母亲说不要喝这种东西,但是我母亲还是坚持抿了一小口。
前段时间,我母亲身体一直不适,她跟我提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她已经去医院挂过水了,可是还是没有好,还要再挂一段时间的水。后来我带她去医院做了个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她很质疑那个医院,连药都不配,身体么又不见好,这些医生到底会不会看病。
后来我妈的一个小姨,那时候兄弟姊妹多,我叫她外婆的这个小姨不辞辛劳特地从南京打听,帮忙着介绍了一个苏州的专家医生,她家的一个亲戚也跟我妈差不多的情况的,身体好多了。而我呢,也为此专门打了这位外婆电话了解了这位医生,跟我妈检查出来的症状其实是毫无关系的另一病症的.专家。我就一直推着拖着。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估计我妈会嘀咕,她不嘀咕,这些亲朋好友也不会饶了我。
这期间,偶然有一次,她跟我提了我阿姨给她买了一些营养保健品,说是效果非常好,建议我妈,也就是她姐姐也应该用用。营养的保健品真心贵的啊。
做儿子的实在不想像鲁迅先生那样质押衣服首饰换钱买药。不晓得如何跟母亲大人开口,就如当年不知道该怎样劝解母亲不要喝那香灰泡水一般。我对母亲的感受想法,就好像鲁迅先生当时暗地里笑话闰土拿了香炉和灶台一样。
在了解了母亲的比较确切的病况后,我跟我母亲说了几点想法,都59岁了,不要上班了,至少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第二呢,多锻炼锻炼;最重要呢,从饮食上去改变一下。大半年过去了,上个月我妈打我电话,说想去厂里上班了。我也支持,毕竟一个人呆在家里也会觉着闷。
前两天,她很开心的说着,她在新厂里面,大家之间都非常谈得来。谈得来就好。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二
二十年代的中国,黑暗、混乱、动荡不安,满目疮痍,热血的青年奋起反抗,期望毁灭这个千疮百孔的旧世界。于是有了“五四”运动,鲁迅先生写下了《呐喊》,向腐朽的封建社会发出了沉重的宣战。“五四”运动后是新文化阵营的分化时期,原来参加过新文化运动的从,“有的退隐,有的高升,有的前进”,但鲁迅先生虽彷徨却不放弃。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这又证明了鲁迅先生是十足的智者,是坚强的斗士,尽管遭到失败的打击仍然在锲而不舍地抨击着封建社会,他的作品尖锐有力地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表现了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他的人生是一个圆,有彷徨,有苦闷,但没有放弃。
呐喊彷徨中的25篇小说,大多篇幅不长,描绘的内容也往往是些俗不惊人的小事,但作家却以深邃的洞察力研究并把握某些重大社会事件的本质和一定的历史时期的时代风貌,从小事中选择和提炼出某些具有生活气息,揭示出具有历史政治意义的深刻时代主题。比如说《风波》描写的是一个乡村禾场上晚餐时的小小纷争,实际上却通过侧面写张勋复辟事件引起的社会反响,从一个不同寻常的角度,别开生面地深刻地批判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的极端不彻底性。《一件小事》写的是一件很小的小事,却表现了极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哲理。“我”坐在人力车上,看见一个突然横穿马路的老妇人,衣服兜上车把,轻轻地跌倒在地。事情发生后,“我”和车夫的思想行为,显示出极大的差异,一直发展到车夫在“我”的“诧异”之中,主动挽着伊的臂膊向巡警分驻所的大门走去。这时“我”突然感到车夫那“满是灰尘的后影”无比“高大”,“须仰视才见”,对自己“几乎变成一种威压”深感自我的渺小。简略的事件勾画,分外突出的行动描绘,异常细致的心理刻画,构成了一幅对照鲜明的艺术画面,歌颂了劳动人民的崇高品质,批判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劣根性。
除此之外,小说中幽默、夸张和讽刺手法的运用的`十分巧妙。幽默是一种意味深长的带喜剧性的讽刺,有时以夸张的手法予以揭露,突出社会生活中敌对事物的矛盾所在与可笑之处,使其无可隐蔽,以达到贬斥、否定的效果。
总的来说,鲁迅的小说中喜剧性的兴奋,但主要是以沉郁浓重的悲剧气氛为基调的。讽刺和幽默总是不可抑制地表现出来,并且同悲剧性有机地交织在一起,使人不得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即使像《祝福》这样的悲剧,在沉郁中也蕴蓄讽刺的激情。祥林嫂的悲剧不但成为令人悲恸的渊薮,更化为对封建制度的讽刺利刃,增强了文章的战斗力。鲁迅的讽刺艺术的卓越成就即在于通过形象的描绘,反映当时社会的某些重大的方面的问题。这样子使得小说在沉重的气氛中不失一种具有的号召性战斗意识。
而夸张的手法在《呐喊》与《彷徨》中也较为突出。夸张主要用在细节描写上,以达到讽刺效果和突出人物性格的目的。如:四铭对“恶毒妇”的刻骨铭心;对流氓侮辱孝女的下流话憎恶,而内心却欣赏;儿子无意中吃了他已经看准了的一棵菜心的反感等细节描写,有力地揭露了四铭的本质。
王晖曾经说过,鲁迅的小说在深刻地批判了国民性的同时,“又把否定的锋芒指向知识者自身。”我想,这便是鲁迅令人魂牵梦萦的地方吧!即使过了这么久,鲁迅仍在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三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四
一朵朵花瓣,一缕缕香气,组成了一座花园,它就是《朝花夕拾》。翻开书本,似乎真有一丝香气扑鼻而来。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对鲁迅先生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他是这样的大胆,敢于批判,勇于反对,看似赞美的句子实际上是在辛辣地嘲讽,见解独特,开创了我国白话小说的先河,不愧是伟大的文学家。
读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人物感受最深的是阿长。阿长是一个没有文化、粗俗的劳动妇女,但她很热心肠,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没有心机,像所有人一样希望自己一生平安。我很喜欢阿长,她会讲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她很和蔼,很大方。还有衍太太,我也是对她印象深刻。鲁迅先生对衍太太的描写表面上是赞美,实质上却是嘲讽和不满。衍太太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妇人,这种人是最令人们厌恶的。
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在百草园中的欢乐游戏和美丽景色令我向往羡慕,在三味书屋里的枯燥学习和没有自由又使我对他们产生了同情。那时候的孩子们只能死读书,我们这一代相比起他们,是幸福多了的。
这本书中最引起我的共鸣的文章是《五猖会》。鲁迅先生在小时候那么向往五猖会,父亲却要求他背书,使他一点也不快乐。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相同的经历,鲁迅先生真切地道出了我们的心声,我认为家长们真应该看看这篇文章,看看我们孩子的心声,反省反省自己。
让我们一同拾起鲁迅先生记忆中的花瓣,了解旧中国的弊端,并为了中国更加强大而奋斗!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五
在《药》中,夏瑜未曾真正出现过,但她却是《药》真正的主角,是这短短3000字里浴火重生的高洁灵魂。鲁迅先生以沉痛悲愤之笔,绝望哀悼之墨塑造了一个在民族危亡的狂澜中,为拯救奴性愚民而殒身不恤的革命者。
她是寂寞奔驰的猛士,在茫茫无际的黑夜,燃起信仰之火,而那火光是多么微弱无助,夜空用无形的黑幕欺压它,鹰爪用无知的举动扑灭它,路人用纷纷的议论冰冻它。她用鲜活的生命为信仰祭旗,用满怀的热血为民主铺路,怎奈愚昧的民众豪不为之所动。
千年的奴性代代延续,这样一个民族势必会步入可怕的悲剧中。无知愚昧的劳苦大众,带着悲剧的枷锁碌碌终生,有多少人睁开眼看到了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只看到眼前的寸光,看到奴役别人的主子是怎样颐指气使,想到自己的处境,根深蒂固的认为只有自己拼命往上爬,爬到至高点才可以活的体面,一朝奴成主,便会变本加厉还给其他的奴,世世代代往复循环,耗尽精血。每个人身上都是羊与狼的完美结合,遇到强大者就温顺如羊,唯唯诺诺;遇到弱小者就凶恶如狼,抽干剥尽。
启蒙的思想引燃了整个世界的光明,却独独在自诩天朝的国度里,唤不醒睡狮!
没有人看见世界其他人民享受着民主和自由时,国人仍高呼着吾皇万岁。
“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一句话,让人怒其不争的阿义跃然纸上。他是无知的工具,蒙昧的凶兽,他帮着统治阶级扑灭启蒙的火种,他永远都不知道,那些革命义士是在为像阿义这样的人的幸福而战斗,为他们的自由而牺牲。
革命永远都是用鲜血和身躯祭旗,夏瑜一介弱质女流不惮前驱,勇于扛起信仰的大旗。
她是一个地道的儒家战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她用绝望的希望抗击暗夜,踽踽独行,英勇无畏!纵使天下人都不能理解,仍毅然决然。
她撇下生活饥寒交迫的老母,不是对母亲的冷血无情,对家庭对父母,她有多少的负疚?只因民族已到生死存亡之际,她何尝不想做一个好女儿,何尝忍心让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只是有更重的责任在肩,还有四万万人在水深火热中煎熬啊!
她终成为民族重生的药引——夏瑜的血做了人血馒头,她用鲜血医治整个民族。鲁迅在这里用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比喻。这个民族之所以历经磨难仍然屹立不倒,就在于儒家的当仁不让,墨家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
文学欣赏的作业,尽管老师给了个低分,但还是需要纪念一下这门课,鲁迅、曹禺、阿q。尽管不喜欢她讲的某些初中就讲过的内容,但不得不承认她仍然是个可敬的老师,摔着书在讲台上大骂国民劣根性,哑着嗓子批判封建专制的毒害。其实有些东西虽然小时候听过,但时只是个名词,多年以后,再次拿出来咀嚼才能明白其背后那些血与泪的深意。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高中读后感|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好书推荐。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七
《呐喊红宝石》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孤儿院中最令人头痛的孩子,因此经常在收养家庭和孤儿院之间进进出出。有的人领养他们是觉得自己充满爱心,但却在三天之后就不耐烦地“退货”了;也有的人领养他们纯粹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酬劳,双胞胎从此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梦想着逃出这个就像监牢的地方。
谛乐和赛蕊的出现,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在经历了一场生死后,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更让那个整天做白日梦的达拉斯学会了如何应该面对现实,面对这个世界。让这两个因爱玩、爱搞怪而得不到大人信任的孩子,重新学会了“信赖”,懂得“在大人和孩子之间也要有互相信任依赖的关系,这样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刚开始我听见《呐喊红宝石》这个书名时,心里就很奇怪,咦?红宝石怎么呐喊,后来,我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呐喊红宝石是一个地方呀!
在本书里还有很多特别有意思的食谱名称,如:“不再想孩子卤肉”、“适应小孩儿卤肉”、“驱除噩梦的冰淇淋”、“好好对待孤儿巧克力”、“任务达成蛋糕”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有你信任别人,别人才会信任你。”
……。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呐喊》一书,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怎样以笔为武器和敌人作斗争。
在目录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我怀着强烈好奇心去读,但结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记》中虽然读起来十分通顺,但是其中含义我却不明白。作者总是写:社会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亲人也不在话下。最后一句:“没有吃过人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句话意思我一点也不懂。
但我喜欢《药》这篇,它反映了旧社会时人愚昧无知,以为吃人血馒头就能治痨病,人就不会死。读到这儿,我深深感到当时旧社会是多么落后啊!我也知道了:因为鲁迅把旧社会情况反映给人民,他让人们醒悟,认清黑暗现实,唤醒自己觉悟。所以他与敌人成了对手。就这样,鲁迅把自己一生贡献给了伟大革命事业。他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鲁迅先生聪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写:“中国人民愚昧无知。人血馒头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铁铮铮事实告诉人们,让人们自己去觉悟。
我敬佩鲁迅!我也要做一个为自己想少,为别人想多人!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九
这是我第一次读一个女人的自传,没有莺莺燕燕的喧闹,没有生离死别的纠葛。单看书的名字,便知道里边肯定充满了苦难、挣扎和抗争。像很多人一样,我不害怕自己受苦,却不愿知道那些天可怜见的人们的痛。即使这已经成为了事实,并且写进了书里。
我想,我看不见,心里也就不难受。可偏偏那一行字让我看见了,“其实苦难并不总是导致伟大,相反,很多时候它毁坏了人的尊严,伤害了人的心灵,扼杀了天才的创造力。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价值的”。这句话里有慢慢的负能量,却也是赤裸裸地揭露沉甸甸的事实。是的,它激起了我的共鸣,我认定这本自传是真诚的,幸好我没有错过这本好书。
这部自传体小说出自一个擅长报告文学的作家之手,却丝毫感觉不出生硬和严肃,就像张雅文在写作中追求的一样,看这本书就像是在听一位邻家阿姨不动声色地将她半生辛酸娓娓道来。这样的人一定是宽厚和温柔的,是经历过困难又超脱于苦难的人。她的故事注定不是悲哀的诉说,娟秀笔迹下散发的,是闪光的倔强。小说一开头就不落俗套,我读到的不是她的童年、少年、青年和中年,而是一次与死神的较量。正是搭了六根桥的心脏,成为这部小说诞生的源动力。张雅文又在以后的篇章中结合自己的报告文学作品,穿插生活经历、写作经历,让我直观地了解了这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小女人。她说话的时候,我好像坐在她对面;她写作的时候,我好像站在她旁边;她远赴俄罗斯战乱地区的时候,我好像跟在她后面。一切都真实而不造作。
她出生在一个贫寒人家。童年时候的每一次搬家,只是从一个穷山沟搬到另一个穷山沟。为了去上学,她顶着漫天大雪,在冰冻的土地上每天跋涉三十里地,几次险些丧命在大草甸里;到了体校,成为一名速滑运动员,她又被厄运击倒,频繁的伤病让争强好胜的她也无可奈何地选择了放弃;三十五六岁,生活开始一帆风顺的她又开始尝试写作,并且一定要发表出作品,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她就是这么一个爱跟命运较劲的人。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东北,从小在黑龙江的暴风雪中长大。大学时期曾经穷游过哈尔滨,见识了关外凛冽的寒风和坚毅的人们,他们生活得安然又充满激情,张雅文的个性是东北的冰天雪地造就的。小说里,她遇到的生死考验就有五六次,活脱脱就是现实版的死神来了。好在大难不死,也让她能够用一颗破碎的心脏继续前行。
苦难让她学会了感恩。他那始终怀才不遇、心高命薄的父亲,出身富贵又身有残疾的母亲,给了她所有的爱;打官司时给她提供内幕信息的神秘电话,她竟然也一直念念不忘;她的爱人,一直相互扶持,携手走过当年严酷的政治环境,她也会因为没时间做家务而自责。最让我感动的是那条大黄狗,正是它与狼群搏斗才救了她,她却因为自己的呼喊而自责。
苦难让她学会了抗争。我也能看到她,这个东北女人的直爽。因为自己的单纯和那个影视圈里的各种黑暗的潜规则、不公平和嫉妒心,她被折腾得心力交瘁,身体几近崩溃。但她没有向浊流妥协,而是抗争,书中她敢于指名道姓地揭露,不就是一种勇气吗?而且,我也特意百度搜索了以下,确有其人,让我也看得痛快。
苦难让她学会了博爱。她的报告文学作品,都是在写平凡的,处于苦难中的人们,她要通过她的作品让社会去重视这些人群。有关于傻子村的,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些作品与官方的宣传口径不一致,她也从不曾退缩,坚持了自己的原则,自己却屡遭刁难。她把她的书送给死刑犯,送他最后一程;她去过打死东北虎的两兄弟家中,给他们的父母所有可能的帮助。
古往今来,写自传的人太多了,大多是为了沽名钓誉吧。张雅文虽不是大人物,但她的这部自传体小说带给我的是真诚和震撼。她自己的“小人生”,反映的是“大时代”。摒弃冠冕堂皇的宏大叙事,她的娓娓道来让人觉得亲近,更重要的是,读了这本书,我以后可能会记不住张雅文这个人,却能记住她教给我的感恩、抗争和博爱的精神。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
一直觉得,鲁迅先生的体重应该是70公斤左右,其中65公斤在心脏,承载着他对文化发展的思考,对祖国未来的忧思。他把自己的悲愤写在了《呐喊》之中,以至于现在翻开它,我的心情还是会不住的起伏。
《呐喊》用白描的笔法深刻再现了“两半”状态下,中国各个阶层精神的扭曲。我甚为惋惜的首先是两个秀才,孔乙己和陈士成。有关孔乙己先人们已经讨论得很多了,我对他的看法也不出其外,我更有感触的,是后者——陈士成。陈士成考科举,目的只是为了升官发财,得知自己再一次落第后立即陷入了无尽的失望,直至疯癫状态。封建的教育已经完全失去了教育本身的意义,读书不是为了单纯的求知,而是一种求得财富、获取地位的手段,功名利禄之心充斥在旧知识分子之中,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现象。国未亡,教育已经开始腐朽了,最基本的人的美德随之开始流逝,人们开始变得愚昧、冷漠与麻木。从文化这一角度来看,中国已岌岌可危,所以鲁迅先生毅然决然的参加了新文化运动。要想改变中国,必须从文化下手,他明白封建腐朽文化对人的影响之大,辛亥革命的失败告诉人们,不从精神上革命,现实中的革命是举步维艰的。
知识界有了两个典型的人物做了时代的象征,在农民阶级中,也有不得不提的一个人,那就是至今仍“有着千千万万子孙”的阿q。
《阿q正传》作为鲁迅先生的代表作流传甚广,那个以“精神胜利法”屡战屡胜的阿q让人同情,更让人愤慨。我同情他的遭遇,即便是真正能做,这个靠体力谋生的男人在社会的沉重压迫之下仍然有着生存的危机,但是他为了转移这种压力,去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尼姑,并且“十分”得意地笑着,精神上的扭曲可见一斑。而他在最后被枪杀的那一刻依然没有醒悟,让我们看到农民阶级精神上彻彻底底的霉变,难怪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然而我更后怕的,是如今依旧存在着的众多阿q,他们习惯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去蔑视一些问题,实则他们是害怕面对那些问题,害怕承担后果,他们在逃避的同时为自己披上了一件华美的外套,他们愤世嫉俗,痛斥生活的不愉快、社会的不公平,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改变,似乎这一切都是他人造成的,而自己所做都是对的;他们讨厌严肃的学术问题,更喜欢八卦娱乐,在网络游戏的轰鸣声中醉生梦死;他们追求所谓的轻松的学习环境,仿佛砍柴的樵夫仅仅关注自己斧子是否锋利,却一步也没有踏入深山之中。虚荣、浮夸在他们眼里是理所应当,他们甚至为此编出了众多令人不齿的借口……若是鲁迅先生在世看到“阿q”的泛滥,只怕又要口诛笔伐了。
《呐喊》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首先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悲剧,虽然鲁迅先生的所哀所怒已成过往,但我们要铭记过往,在历史的投影下借鉴一些东西,时刻激励自己,达到民之争、国之幸。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一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呵,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
或许,我们该感谢。感谢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像鲁迅先生那样清醒、有着强烈的爱国救国思想和民族责任感的人!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中国经过漫长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多少革命先辈努力的结果啊!而如今,中华巨龙已腾飞,让我们共同努力,走向明天!
湖中的涟漪已渐渐平息,心中的呐喊却仍在继续!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二
医学,本来是一个无比神圣的职业,医者,白衣天使也。医者,受万人尊敬,救死扶伤,这多么光荣。然而,鲁迅却弃医从文,让我百思不得其解,读了这篇文章,我方才懂了其中的道理。
鲁迅父亲的去世,对鲁迅的打击是很大的,这让他从医的远大志向在心里扎下了根。当时鲁迅的梦想也只是向他父亲一样为人治病,但一次事件改变了他的认知。
当鲁迅看到了中国人一张张被侮辱、欺凌、麻木的照片时,他番然醒悟。学医,只能治疗人们的身体,但无法挽救人们的心灵。从文,虽不能让人们顶天立地,却可以人们的思想,革新世界,革新整个天地。
于是,鲁迅走上了弃医从文之路。
鲁迅洋洋洒洒,为他心中的目标努力着。一篇篇慷慨激昂的文章,唤醒了沉睡已久的人们。人们醒来了,在心灵上站起来了,开始了自己新的征程。
是当时的社会唤醒鲁迅,有人说过重赏之下必有猛夫,也正所谓重压之下必有文人。他拿起笔,双眼中散发出有神的光。在那个时候,他不仅为了人民,更为了整个国家的雄起。他的.作品如滔天巨浪,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人虽已逝去,但精神尚且永存。
文字的魅力就是如此,它改变了一个人人的思想。在当时,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鲁迅的骄狂文章就是火星,点燃大地,火烧十万里,然过后是小草的新生。
文字,无形,无声,但它却触摸人们的心灵。我,也要将它写下去,亦不断绝。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三
读过不少名著,但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唯独鲁迅的文章,才令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初次与他的《呐喊》接触,使我不免豁然一惊,惊得是他的胆大,惊得是他的呐喊之声,惊得是他的‘疯言疯语’。说是‘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人吃人的日记和那惊心动魄的解剖场面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鲁迅是将中国国民的'劣根性解剖示以后人。他是甩开胆怯的犹豫,困惑的迷茫,诚实的第一次自我暴光,不作任何无价值的表白,是踏上颠峰不轻狂;跌入低谷不凄凉;以其雄厚的笔墨为后人展现了一个充满血腥,丑恶,残酷和绝望的社会,一个真真实实的社会。
对于阿q,鲁迅毫不留情,将其用最不残忍的手段于解剖。“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庖丁解牛以刀解之,而鲁迅是以笔墨击之.开笔就将阿q的软弱无能解了下来--在遭受别人的乱打时,阿q不作任何反抗。也不发出任何疼痛的呻吟。只是一味的坐在地上画圈圈。站在那个时代,鲁迅先生旨在警醒国人,但放在我们今之繁华红尘中,或许有的人比起当初的阿q,或许还差一截。
人生过好从此刻开始......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四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先生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先生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队伍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五
今年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从这本书中我收获了很多,明白了很多道理。
《狂人。
日记。
》,“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是我迄今为止读过优秀的作品中,最令我振奋人心的。通过阅读此书,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吃人”的社会。
知道李开复,是源于他和微软之间那场闻名世界的官司。李开复曾在微软、谷歌中国这样全球瞩目的公司担任副总裁,可见其不是泛泛之辈。李开复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坚持着一个价值观:“做最好的自己”,所以他成功了,无论是在微软还是谷歌,他都创造了奇迹。世界,确实因他而不同。
其实,李开复的道路并不平坦,可以说是跌宕坎坷的,可是,他又能自信地面对一次又一次挑战,成功地攀上一个又一个高峰。所以在我初读《世界因你不同》时,我有种轻视它的感觉,因为自传在我眼中一向是“自夸”、“吹嘘”的代名词。可是当我沉下心来读下去的时候,我不是被他的峥嵘岁月深深地吸引,而是被他的自信抉择所触动:大学里的转系;离开苹果到sgi;几次离职又几次上任......到2019年辞职创办创新工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也许在我们看来,如果他没有加盟谷歌,并使它更出名,那他会是一个傻到透顶的人,因为他放弃了那么多于我们而言的“肥差”。可是,反过来想一想,他的成功也正在于他对他的抉择很有信心,并且认真的走下去,才成就了他今天的名声和事业。
古往今来,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历经坎坷取得成功的人。他们的成功就在于:也许常常失望,但却从不绝望。他们相信自己并且不停地与命运搏斗,胜利了,将命运踩在脚下,失败了,从头再来。海伦·凯勒相信“信心是命运的主宰”,将命运的绊脚石远远抛开;居里夫人深谙“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克服重重困难发现了镭;卓别林坚信“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于是缔造了他在电影界的不朽地位;莎士比亚也说过:“对自己都不信任,还会信任什么真理?”历史上的一个个英雄因为自信,他们的世界也变得精彩绝伦、与众不同。荆轲,勇敢地刺秦王;刘翔,跨越了多少障碍......
我很赞同李开复对成功的理解:不要小看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世界会因你不同。我们崇拜的每个偶像不是天生就是别人的偶像,他们都是由于自信才获得机会直达成功的。哪怕是天才如周杰伦,若他没有足够的自信承诺10天写50首曲子,今天也不会出现周董的名号了!
同学们,让我们抓住一切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总有一天,世界将因我们而不同!做好准备了吗?justbelieveyourself!世界,因你不同!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六
“小书虫”张馨月同学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惊喜,因为她遇到了一本有趣的书。
这个星期,我觅得了一本好书,是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书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完整篇文章,我对鲁迅先生的幼时生活既羡慕又不羡慕。
我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中的生活,充满了无限趣味。
百草园是鲁迅先生老宅后的小园子,后来“同老屋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后人了”。我尝试通过书中的句子来复原百草园的样子:“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窜向云霄里去了……”能有这么一个生机勃勃、鸟栖虫居的精致小园子,多么令人羡慕啊!
不仅如此,到了冬天,百草园又给鲁迅先生提供了一种特别的游戏——“智斗”小麻雀。下大雪后,扫一块空地,用一根棍子支起一面筛子,在筛子下面撒上一些粮食,用绳子系着棍子,自己躲到旁边,拉着绳子的另一头。等麻雀吃粮食时,拉绳子扯开棍子,让筛子扣住麻雀。只可惜鲁迅先生的技術实在太差,很难斗过聪明的小麻雀呢。
我不羡慕的是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的学习环境。当时的学校叫作私塾,在这里学习的孩子得背一大堆拗口的古文,而且私塾的先生只教背诵,并不讲解文章的真意。这是多么枯燥的事情啊!还是我们现代的校园生活好,不用背诵那么多拗口的古文,老师也会耐心给我们分析文章。
除了自己的幼时趣事,鲁迅先生还在这本书中刻画了很多人物,作为“小书虫”的我,会继续去认识他们,寻觅更多的精彩。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七
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孤儿,而且他们是孤儿院最调皮最大的双胞胎。
有一些大人觉得自己很有爱心,就来接这两个孤儿去自己家,但是都非常恼火地把他们送回来了。因为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在家里很不守规矩,把大人的家里弄得一团糟。
但是最后这两个孩子被两个老人接走了,他们是谛乐和赛蕊。他们就住在一个叫“呐喊红宝石”的`地方。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在两个老人的家里也总是把东西弄坏,但是这两个老人并没有生气,他们给这两个孩子讲了他们小时候也经常打碎东西或者搞坏东西,但是他们能尽力把它给修好。
最后,两个孩子在“呐喊红宝石”生活得很幸福。
这本书里的两个孩子有个愿望,就是走出孤儿院,去森林,那里可以大喊大叫,没有规矩,可以快乐地奔跑,他们可以互相扔泥巴,也没有人嫌他们很脏。虽然不太可能实现,但是他们不放弃,最后终于在呐喊红宝石实现了。
我觉得只要不放弃,努力去争取,就一定能实现愿望。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八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正因鲁迅的疯,使鲁迅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鲁迅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方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鲁迅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鲁迅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鲁迅的那句“老爷”更是让鲁迅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鲁迅们之间变得陌生,将鲁迅们以前亲密的关联活生生的撕裂了。正因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联,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鲁迅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鲁迅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鲁迅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发奋,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呐喊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九
余华,一位蜚声国际的小说家,一位写实中国的作家。他的作品都是满溢智慧的宝石,《活着》是一部中国杯具史。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惨的,大半辈子多灾多难,经历身边亲人逐一离世。但从福贵的角度,他并没有认为自我的生活是痛苦的,这点从福贵在诉说自我的故事时能够看出,平淡而又质朴的讲述,犹如看破红尘的老僧。当看完这部小说时,我想到“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又总觉得还不够,福贵身上不只有这些,但是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敬佩福贵,佩服他的勇气,活着的勇气。
福贵是幸福的,有一向疼爱自我的父母,有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有一向孝顺自我的儿女,平淡是福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福贵在我们眼中又是悲惨的,身边人相继离自我而去,他默默忍受生活带给他的苦难,不曾向苦难屈服,所以我佩服福贵,最底层的小人物却有着经受暴风雨一样心胸。难以想象当我应对福贵曾遭受的苦难我会怎样做,我想我不可能做的比福贵好,可能在此中死了不明白多少回了吧。
在读福贵时,我骂福贵年少无知,怒其不争,终家财散尽,老父亲也离世,我恨不得打他几个耳光。我继续读着,福贵的家还没散,他最后改过自新,为他的小家工作。“不幸”还是找到了他,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被老丈人强行接走,一向爱着他的母亲也身染重病。福贵没有哀怨,依然努力地生存着。日子渐渐变好了,老婆为他在娘家生了儿子,儿子出生后的半年,妻子家珍回来了。如福贵母亲所说是你的谁也抢不走,家珍就是他的。在这充满期望的日子里,生活还是那样无情,母亲重病垂死,自我被抓当兵,战争摧残着人的意志,我们的福贵幸运而又艰难的活下来了,我想大概是他一向忘不了他的家吧。
大难不死的回来,一切重新步入正轨。在那充满期望的田野上,家珍在田里晕倒,苦难在这时候接踵而来。家珍的病无法治愈,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家珍无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去了!这时候的福贵只剩下偏头女婿和小外孙,他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生活还不放过他,女婿在干活时意外身亡,他最后和小外孙相依为命。读到那里,我几次泪眼婆娑,感叹为什么他要承受那么多,为什么老天一向不放过他,就算前二十年生活无度,但福贵所承受的也太重了。我以为老天会怜悯他,在他死后,外孙会为他收尸,我想错了,大错特错!因为命运并非如我们所意料,外孙因他而死。福贵责备自我又老又蠢,害死了外孙。我看不下去了,我责怪老天太无情,也在回想福贵的一生,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还是忍不住看完书的结局,老牛福贵陪伴着福贵,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读完全书,回想几天,“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应对苦难,应对痛苦,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死亡或许能够逃避,但活着的人已经是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