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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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一
按照省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陕纪发〔2012〕8号)要求,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在厅直属系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自2012年8月20日至11月10日,利用近3个月时间,分教育动员、自查自纠、公开公示、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对厅机关和13个直属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专项核查,没有发现“吃空饷”人员,收到了较好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重视。接到省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后,厅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何发理任组长、驻厅纪检组长刘文亮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刘晓霞、规划财务处处长严秉勤、监察室主任权悦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按照分工,人事处负责清理机关和核实各单位编制及现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规划财务处根据财政供养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工资,并办理相关手续;监察室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直属各单位也要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为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为专项清理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严密。专项清理工作展开后,各处室、直属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查自纠中,严格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按照“五查三对照”要求,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将财政供养人员名单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通报自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严格核实。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注重实效。厅党组把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与今年开展的“制度月”、“廉政教育月”和“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达到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规范了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建立了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研判和处置,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在“吃空饷”现象、清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对单位“一把手”实行问责,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效。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自20xx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机构编制18人,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现下设3个处室,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16人(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办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处处长为成员的市政府金融办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组织安排,综合处具体落实。各处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综合处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三
本学期一开学,我校就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地组织和开展了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现将其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门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我校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工作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的成员如下:
组长:陈世川。
副组长:麦上福)。
组员:董忠强、董志庆、曾毓荆。
二、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开展清理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以市教育文件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责任到人,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是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布置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三是认真对照清理的六项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地清理和开展自纠工作。
四是如实地填写好《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和撰写好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不断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吃“空饷”人员为零的好局面。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四
为深入推进优化环境制度执行年和全县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今年2月底至7月上旬,我县在深入调研、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工作。清理工作共分为单位自查、集中检查、清退处理、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紧张有序,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全县参加清理“吃空饷”的单位共个。其中乡镇(街道、开发区)个,县直财政供养单位个,公办中小学校个。
经过四个阶段的清理,全县共核实各类“吃空饷”人员人,已经追缴“吃空饷”资金万元。解聘或辞退人,停发工资人,执行病休工资人,离岗创业人员返岗工作人,降低一级工资人,每年可为县财政节约资金万元。责令个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写出深刻检查,对个单位和个人全县通报批评。
1,统一部署,宣传发动。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了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7名人员集中办公。制订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确定了6类清理重点。3月2日,召开了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目标。与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签订了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清理吃“空饷”工作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尽可能扩大知晓面,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2,组织自查,全面督导。3月份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县纪委出台了《关于严明清理“吃空饷”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单位根据有关要求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和自查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在各部门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密安排,制定了详细督查方案,通过采取走访座谈、听取情况汇报、查验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报道。
3,认真核查,逐一确认。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群众积极举报“吃空饷”线索。4月份,县清理办公室组成10个检查组深入一线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学校共一万五千多名财政供养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检查组持财政部门提供的工资花名册到单位现场点名,通过走访调查、逐一拍照、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集中检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检查组发现的“吃空饷”线索,连同各单位自报的发现的“吃空饷“线索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安排专门力量,进行逐个调查核实。逐一核实确定“吃空饷”人员及时间长度并由县财政局逐一核定“吃空饷”人员冒领或多领工资数额。对于调查结果,县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了不同方式予以公开和反馈,对于清理“吃空饷”工作的动态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布。以公开促公正,广泛接受了群众监督。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文件要求,本单位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清理,现将自查清理吃空饷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县科协、科技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综合股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清理对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认真排查。在认真对照编制册、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集中、两核实、五对照”的要求,逐个排查单位全体人员在岗、劳资保障等,并将工作方案内容、单位人员花名册和《自查表》在本单位宣传栏公示了一周以上,确保清理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有实效。经自查,本单位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三是完善制度。结合清理整顿活动,围绕强化行政管理措施,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工作制度等,落实工作责任,使全本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公办事业编制共58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58人。每位教师都能依照学校分工,认真进行备课和上课,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
二、自查情况。
我校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认识,同时依照“吃空饷”九种情形对每位教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自查结果:无。
2、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3、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小病大养、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长期离岗学习的在编不在岗、个人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单位截留拨付工资的。
自查结果:无。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调整工作单位、长期不按规定迁转工资关系,已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手续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5、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单位有意隐瞒、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6、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
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7、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财政拨付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8、除以上治理对象外,有违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情形之一的。
自查结果:无。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三、主要做法。
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每日考勤签到制度,有事、有病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校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机编办字〔20xx〕15号)和关于《关于在xx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富机编办函字〔20xx〕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自查无“吃空响”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专人负责,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对照文件要求,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工资表、在编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从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做到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委着手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讨论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9月1日—5日,我委在政务公开栏将在编人员名册、当月工资表、自查自纠报告、xx县财政自聘人员情况统计表、xx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情况统计表、xx县吃空饷部门(单位)自查表、xx县吃空饷人员自查表等内容一一公示。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机编办字〔20xx〕15号)和关于《关于在xx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富机编办函字〔20xx〕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自查无“吃空响”问题。现将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专人负责,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对照文件要求,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景,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工资表、在编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从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景做到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职责。我委着手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讨论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职责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9月1日-5日,我委在政务公开栏将在编人员名册、当月工资表、自查自纠报告、xx县财政自聘人员情景统计表、xx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情景统计表、xx县吃空饷部门(单位)自查表、xx县吃空饷人员自查表等资料一一公示。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九
市人社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265号)要求,我办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办核定我办行政编25人,工勤编制4人,现有在职在岗人27人。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编办核定12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2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办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
我办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毛万里同志因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经单位核实后按照人事工资制度发放病休工资;张宗峦同志脱产学习;曹志新同志编制在兰州仲裁委秘书处,但工资关系未转仍在市政府法制办名下。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普教发[20××]107号《印发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的通知》、普教发[20××]108号《普宁市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搞好我校“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整理好我校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打印《20××年7月份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印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
2、召开动员会。我校于8月2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布置“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要求所有到会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签名确认。
3、进行自查。我校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和《20××年7月份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中所列人员进行自查,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4、进行公示。通过自查,我校将单位编制数及使用情况,在编在岗等人员情况于8月3日至8月8日在我校进行公示。
三、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x人社发【20xx】xxx号文件)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景汇报如下:
市编办核定xx党校行政编制x人,事业单位编制xx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xx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x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xx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
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职责。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职责,建立了相应的职责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理解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公办事业编制共58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58人。每位教师都能依照学校分工,认真进行备课和上课,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
我校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认识,同时依照“吃空饷”九种情形对每位教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自查结果:无。
2、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3、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小病大养、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长期离岗学习的在编不在岗、个人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单位截留拨付工资的。
自查结果:无。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调整工作单位、长期不按规定迁转工资关系,已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手续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5、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单位有意隐瞒、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6、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
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7、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财政拨付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8、除以上治理对象外,有违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情形之一的。
自查结果:无。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每日考勤签到制度,有事、有病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校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校、县财政校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黄纪发〔xx〕4号)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县委党校,县编办核定我校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