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门诊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每到年末或者一段时间的结束,我们都需要写一份总结来梳理一下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要注意客观、真实,避免主观感情的干扰和夸大。在这些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主题的总结方式。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一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35周岁以上者免费测量血压,并进行登记。
五、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六、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七、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八、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特殊病人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二
1、设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独立设区,与其它门、急诊相隔离,有明显标识。设有工作人员及病人通道。
2、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和隔离留观室的消毒、隔离、医务人员防护等,要按照本《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和《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防护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需转运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时,按照《救护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隔离留观病人需戴口罩,不得离开留观室,严禁病人间相互密切接触。
5、发热门诊由值班医生负责消毒及作好完整记录。
1、根据发热病人的门诊量,配备足够的体温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2、使用一次性压舌板。
3、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发热门诊候诊室、医护人员办公室等地面要湿式拖扫,用500mg/l消毒液拖地每日1次,污染时随时进行,拖把要分室应有标记。
4、物体表面。桌、椅、柜、门(门把手)、窗、病历夹、医用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等物体表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每日2次,污染时随时擦拭,抹布应分类。
5、其它物品消毒及处理
5.1、病人排泄物、分泌物
(1)病人排泄物、分泌物要及时消毒处理。
(2)发热门诊或隔离留观病区按需设置加盖容器,装足量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用作粪便等排泄物的随时消毒,作用120分钟。消毒后的排泄物等可倒入卫生间。
(3)有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地面时,漂白粉覆盖,作用60分钟后清理;
5.2病人使用物品消毒
(1)留观病人使用的.被褥、衣服、口罩等要定时消毒,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便器、浴盆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3)每个诊室、隔离留观室备单独的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等物品,每次用后即消毒,听诊器、血压计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三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加盖“疫情已报”章,或有明显的标志记号。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门诊日志分月、分科室装订保存。每册门诊日志的封面应注明年月、科室、责任人以及就诊人数、登记人数、各种传染病的报告情况。
7、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四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
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在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五
一、处方使用 :
必须按照药品类别使用专用处方 。
二、药品用量 :
1、急性病 3 天量;2、慢性病 7 天量;3、行动不便者两周量;4、慢性病不超过1月量;5、出院带药不得超过一周量。6、急性病严格3天量,超出的,由科主任签字把关。
三、 开药原则 :
1、不得重复开药。(两次看病间药量未使用完又开同样的药)。
2、不得分解处方。[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
3、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不得超医师级别开药。
四、处方金额管理 :
每张门急诊处方平均药费定额(医保不超50元,留观处方不超100元;农保不超38元)。不得出现大额处方,特殊情况需审批盖章。
五、 处方书写 :
l、一张处方只限开5种药(补液除外)。
2、处方内不得缺项。
3、书写处方的剂量用法要规范
4、诊断必须用中文书写。
六、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印制格式不合格
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等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病情诊断。
3、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处方书写不合格
1、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医师签章没有签名;
3、书写不规范的商品名,不写通用名;
4、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缩写或代号书写;
5、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
6、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
7、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8、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注明修改日期及签章,或缺其中之一者;
9、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不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要求;
7、贵重药品使用无指征或用法、用量不合理。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 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 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 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 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 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会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 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二)门诊诊疗制度
1. 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并注意做到“三首、四轻、五个一”。
2. 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 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4. 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 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6. 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 幼儿及老、弱、病、残者优先就诊。重危病人应予以应急处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情及应去的就诊医院。
情及预后。
9. 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三)专家、特需门诊管理制度
1. 我院专家、特需门诊由已经取得主任(副)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2. 专家、特需门诊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统一排班。预检处、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3. 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在诊疗服务中起到表率作用。专家除完成门诊量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
4. 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
5. 专家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停诊。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停诊,门诊办公室将不予受理。特殊及紧急情况例外。
6. 各专家原则上不能停诊。如因外出进修、学习、出国等原因而必须长期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至门诊办公室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停诊。
7. 专家因学术活动而暂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持邀请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培训对象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停诊。
8. 若有专家自愿退出专家门诊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报人事科、医务科、门办。
9. 若不按规定执行者,按本院《奖励处分规定》及劳动人事制度予酌情处理。
(四)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制度
1. 各临床科室应充分发挥本科特色,满足社会医疗要求,开设各类专科、专病门诊。
2. 专科专病门诊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并填表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批准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具体落实安排。
3. 为保证专科专病门诊特色和相应技术力量,每一专科专病门诊应有3人以上参加,并有高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作负责人,如有缺员及时补充。每位负责人不得超过2个专病门诊。
停诊,必须事先联系代诊人员并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及早通知预约病人及早做好安排。
5. 专科专病门诊应发扬专科优势,妥善保管病人资料,合理利用病人病例探索和总结经验,提高诊疗效果并争取在疑难专病的科研上有所突破。
6. 科主任应加强对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门诊办公室负责对各个专科专病门诊进行绩效考核。
8. 医务科
(五)预约医疗工作制度
1. 加强医院实名制预约诊疗服务,制定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不断提高预约就诊的比例,并逐步拓展到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其他环节。
2. 弹性安排门诊时间,鼓励医务人员开展实名制预约门诊服务、减少患者挂号、排队、候诊次数和时间。
3. 做好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医院间的预约转诊服务。
4. 完善门诊管理制度,保证一定数量的专家按既定安排出诊,加强门诊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提高患者有效就诊率。
5. 妥善安排医疗资源,根据就诊病人数量和峰谷及时调配医师。
6. 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合理安排患者就诊过程,增加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时间。
7.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患者出具检查报告,对于不能当时出具检查报告的检查项目,可通过电话提供检查结果,对外地患者提供邮寄检查报告等服务,在提供检查结果查询服务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尊重患者隐私权。
(六)门诊病历制度
1. 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
2. 门诊病历要求用水笔、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3. 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4. 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5. 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6. 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七)开具门诊疾病病假建议书的规定
1. 开具疾病病假建议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急诊由当班医生开具),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病假建议书。
2. 门诊病人履行挂号、就诊程序后,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开具疾病病假建议书。
3. 疾病病假建议书应客观、全面、内容包括:病人的相关信息、疾病诊断、建议病休假时间。每项诊断都应在病历中记载诊断依据,并与有关检查结果相符,病休假建议应在病史中记载备查。
5. 疾病病假建议书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假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6. 职业病、传染病等专科疾病病人的疾病病假建议书必须由相应的专科或专科医院签发。
7. 疾病病假建议书需主诊医师签名、加盖医师印章、并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印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疾病病假建议书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8. 疾病病假建议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八)开诊前准备制度
1. 医护人员按规定着装统一,服装整洁,准时挂牌上岗;工作时注意保持微笑,态度良好,仪表符合医院相关的规定,不戴耳环,不化浓妆,不涂彩色指甲油,不穿拖鞋及拖鞋式时装鞋,对病人实行主动靠前服务。塑造医务人员良好形象。
2. 护理人员提前做好各种诊室物品准备(治疗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处于备用状态)。
3. 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呈备用状态,检查诊室内的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存放符合院感要求。
4. 督促并协助保洁做好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周定期消毒电脑的键盘及鼠标等。
5. 注意保持候诊区内环境的整洁,注意节能。
(九)服务台工作管理制度
1. 提前上班,挂牌上岗,仪表端庄,着装规范,态度和蔼,礼貌用语。
2. 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预检服务台安静无喧哗。
3. 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服务流程,熟悉公费医疗、医保政策及门诊专科、专家出诊等信息,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准确预检、导诊,执行首问负责制。
4. 维持门诊大厅秩序,主动为患者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和便民措施(为残疾人、老年患者提供轮椅、协助就诊,保管寄放物品、提供雨伞、一次性茶杯等)。
5. 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汇报流程,处理好各种应急事件(负责转送患者等)。
6. 负责门诊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按时、适时更换宣传板,并做好记录。
7. 保证轮椅、投币电话等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8. 虚心听取患者的意见,记录备案,并及时汇报领导。
9. 接待病假盖章时,必须严格核对医生签名、图章、病历和病假日期,相符后再盖章。
10. 保持服务台环境整洁,每日2 次用500 mg / l 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台、桌面。每次接触传染患者后,及时用1000 mg / l 含氯消毒液擦拭桌面,并消毒双手。
11. 做好各种病理报告的签收和登记工作。
12. 下班前负责大厅空调、电脑、大屏幕的关闭检查工作。
(十)预检制度
1. 重视预检分诊工作,设立预诊处,负责此项工作。
2. 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引导患者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转科、转诊的麻烦和矛盾,注意筛选传染性疾病与非传染性的疾病,复诊的病人引导其自主挂号,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
3. 发现危重病人及时通知有关工作人员并作出相应处理。
4. 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实行早期消毒隔离,通知导诊人员带至指定地点,按传染病的预检分诊流程处理。同时注意自我保护措施的落实,以免引起院内感染。
(十一)各诊室工作管理制度
1. 护理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佩戴工号、准时上岗。
2. 开诊前检查、清点物品并登记。急救物品、氧气袋、血压计、轮椅等呈良好备用状态。
3.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体温表、诊室、诊疗台、电脑等清洁消毒工作。无菌物品规范放置、使用,有效控制院内感染。
4. 做好就诊患者第二次分诊和优先就诊工作,做到一人一诊室,并做好重患者的护送工作。
5. 做好诊室内医疗器械、药品、消毒剂、及麻-醉-药和精神药处方的管理工作,备好急救用品、药品,一旦遇到患者病情突变,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6. 严格执行护理操作常规,做好本诊室患者的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7. 认真做好结诊后整理工作,清理诊疗台、诊疗床,添置各类申请单、化验单, 统计当天的工作量,关好水、电及门窗,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1. 门诊病人流量大、病情杂,在诊疗和候诊过程中很易相互接触,因此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隔离病房,或转送传染病医院。
2.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排查并及时处理。
3. 注意对门诊诊室、治疗室内的空气、地面、墙壁、桌椅、推车、轮椅、担架等用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 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错报并按院感要求及时做好消毒隔离的工作防治疫情的扩散。
5. 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做好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登记报告。
(十三)处方填写制度
1.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2.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3.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病患者、医师应开具2至4周处方用量。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7. 患者享有知情权,对需患者自费的药品项目医生应在取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开具,并请患者在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后在付费时交付收费窗口保存备案。
(十四)门诊手术制度
1. 门诊手术须经医师诊察后决定,术前应向患者执行告知义务,说明手术目的、经过、注意事项并预约手术时间等。
2. 术前应检查手术部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3. 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行。
4. 参加手术人员须按手术室无菌技术常规施行。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物体在创口内,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送检。
5. 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视病情需要亦可留观察室观察。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
6. 门诊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彻底清洁整顿和手术间空气消毒。手术器械定期检查、消毒,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可参照手术室常规施行)。
7. 术前谈话、签字、执行知情同意制度,维护患者的知情权。
(十五)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分诊流程,负责对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分诊台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 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 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指定诊室并通知专职医生接诊,同时对接触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 根据卫生部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 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8. 对分诊诊室应采取严格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9.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10. 对医务人员应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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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 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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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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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 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 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六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的双重领导。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门诊各科工作人员按院方要求时间开诊。
三、门诊部按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及科务会。
四、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技等各类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严禁未注册人员单独坐诊或值班。
五、普通门诊必须安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医师坐诊,专科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各科每周应安排副主任以上人员出任普通门诊。
六、门诊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和减少负担。门诊病历、检查申请单及处方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疑难重症及两次仍未确诊病人,当班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或收治住院,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七、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门诊医师接诊患者时,主动加强与患者沟通,征求其意见,争取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
八、门诊各科应加强与住院部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安排病人住院治疗。
九、对转诊我院病人要认真诊治,若需转回原地时应提出诊治意见。
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时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十一、门诊医技科室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十二、门诊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检查或提供其他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手机,确有急事需向病人说明并征得同意。
十三、文明行医,医务人员着装整齐,挂牌上岗。关心体贴病人,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霭、解释耐心,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
十四、廉洁行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索要、收受红包、回扣及提成。
十五、保持门诊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禁止吸烟。
十六、凡违反门诊工作制度,经调查核实,视情节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七
服从医院门诊部的统一管理。
2、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对药学门诊工作等实行全面统一领导,
并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3、实行有经卫生部临床药师资格培训、中级以上职称的药学人员出专科药学门诊。
让患者接受到专业的药学服务,有效提高了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4、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服务患者。
5、临床药师对就诊患者认真实施检查,及时做出正确用药解答。
要准确认真规范记载治疗期间填写的各种登记。
如遇疑难病例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请示上报进行会诊。
6、做好本科室卫生,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八
一、树立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二、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一人一室),并立即向医务科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诊室每天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着装,避免感染。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在向医务部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部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镜、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八、必须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九、要认真填写《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试行)》。
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非典”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一、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十二、出诊医师要认真书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三、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非典”患者。
十四、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195号文件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
十五、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六、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九
二、医生、护士、工务员应按医院着装规定传工作服,做治疗时戴好帽子、口罩。
四、门诊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利用侯诊时间,电子宣传康复知识。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
七、开诊前门诊医生应通过系统了解预约患者基本病情,既往病历资料。
九、对第三方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社区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三、就诊次序:根据病人挂号先后,叫号系统自动编程,预约病人优先就诊。
十五、传染病、肿瘤、性病等病人,应及时按规定执行报告制度。
十六、门诊医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诊或换诊者,必须在开诊前24小时用“换诊通知单”通知门诊部,通知单要求有科室主任签字,换诊人员原则上要求与停诊者为同级职称。
十七、门诊医师应与病房加强联系,要采用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十
1、认真执行医护人员岗位职责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健全科内医德医风的约束机制。
2、对危重病员做到随到随诊,不推诿病人。对新入院病员,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及病情及时诊治,不得随意拖延,并按规定书写病历和各种记录。
3、值班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每日早晚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危重病员应随时查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掌握手术指征,认真执行术前准备,术后护理。
严格执行手术前讨论与小结和审批制度。根据手术的`难易,决定不同职称的医师负责手术操作。
严格执行手术和有创操作前签字制度。
树立无菌操作观念,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院内感染。
严格执行输血程序以及输液、用药的各项规定,严防输错血、用错药。
5、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基本操作技术的训练,不断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6、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认真搞好帮带工作,不断提高年轻医生的技术水平。做好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8、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35周岁以上者免费测量血压,并进行登记。
五、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六、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七、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八、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特殊病人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一、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配合,负责门诊流程管理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二、门诊部兼管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三、急诊科相对独立,由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分管。急诊科医师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担任。急诊科护理工作由门诊部护理组承担急诊科护理工作。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上岗前进行急诊科医护专业培训及内科门诊工作流程的`培训。
四、急诊科医师兼管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除外科门诊医师外,其他专业的门诊医师服从急诊科主任统一调配。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内科急诊室普通门诊工作需要。
五、护士长除负责护理单元的管理外,负责抢救药品、器械等财、物管理。并参与门诊部及急诊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六、门诊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小组、继续学习小组、三基三严学习培训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健康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各自有职责,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七、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按照轻重缓急判断评估,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采取优先处置方案,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九、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十、各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一、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
十二、门诊部、急诊科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十三、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四、门急诊标示清晰明白,应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入,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提供方便病人就诊服务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五、门诊保洁员应经常保持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改善候诊环境。
十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师在口头健康教育的同时,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
十七、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八、做好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
十九、急诊科医护人员要与保安及时沟通,牢记总值班电话,灵活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护患三方安全。
二十、门诊部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力资源,尽量安排周一至周日及其他节假日各诊室有人值班。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十二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2、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3、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
应用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
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4、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
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
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6、门诊所有设备、器械,
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
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8、清洁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
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9、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
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0、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
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传染病管理制度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配备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二、使用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将废物收集送至贮存地点。
三、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四、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按国家规定用浓度400pmm优氯净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医用垃圾、输液器、注射器需毁形处理后,用浓度400pmm优氯净浸泡。
六、医用垃圾能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做好门诊日志消毒登记制度。
八、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登记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诊所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消毒隔离及疫情处理的程序。
二、诊所医护人员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以最快的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
三、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进行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于24小时内报告,并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诊所工作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漏报、缓报。五、诊所工作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六、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人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二、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三、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有紫外线 照射消毒,清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m3。
四、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 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五、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应毁处理、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六、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备用。
七、取用无菌物品时,心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1/2~2/3处,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八、特殊感染、乙肝hbsag(+)患者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购入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二、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索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复印件及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消毒剂、消毒器械必须索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颁发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加盖卫生部章)、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进货验收严格检查、核对证件是否有效;许可证有效期与产品有效期是否一致;产品类别与许可类别是否相符;使用方法、适用范围是否与许可一致;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件一致;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剂型是否与批件一致;查验厂家证件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
五、认真查验消毒产品3个月内的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指定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
六、紫外线灯管、食具消毒柜(限于符合gb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的产品)、压力蒸汽灭菌器、75%单方乙醇消毒液、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抗(抑)菌制剂、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消毒产品不需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但应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七、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不符合卫生质量安全的消毒产品严禁购入。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流 程 图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第八条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九条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第十一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第十二条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三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审批、流通、广告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十五
摘要:作为患者就诊的第一线,医院门诊具有挂号、诊疗、收费、付药等重要的功能,是医院信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结构。门诊优质、高效、经济、安全的服务模式逐渐成为医院管理者力求达到的目标。门诊护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关系到整个医院的发展。针对门诊工作中出现的不足、门诊工作的特点以及门诊的管理与服务等方面,本文做了综合论述。
门诊是集诊疗、服务、健康教育、组织管理等相互交叉的综合服务体系[1]。门诊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医护人员素质水平、医院人性化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现[2]。门诊的服务水平情况与患者对医院的评价、医疗质量的水平有直接关系,同时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发展,所以提高门诊的管理及服务水平、医院的综合实力及竞争力,是医院发展的重要保证。
1、门诊工作的特点以及工作中的理由。
门诊是医院面向患者最重要的窗口,是医院诊疗工作的重要部分。一般可将门诊分为普通门诊,保健门诊和急诊门诊。门诊工作具有六个方面的特点,并分为“五多一短”,“五多”包括病人多,诊疗环节多,应急变化多,人群杂、病种多,医生变化多;“一短”为诊疗时间短。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导致门诊工作在运转中出现很多不足,例如:由于患者病情杂乱,候诊时间延长,就诊不及时;就诊程序繁琐,候诊人群杂,流动性大,人群相对集中,在患者和陪同家属之间可能发生交叉感染;医护人员的诊治水平有差距,导致病人在复诊时得到的诊治结论与初诊时不同;病人都希望能早日治好病,但门诊医生每日接待大量的患者,无法避开会出现错诊的情况等。
建设新型的和谐医患关系,加强人性化的服务与管理是我国目前医院门诊重要的管理理念,其中人性化的服务是指让患者体会到充满温暖的、人情味的就医环境,从这点上来讲,医院应该首先把病患的利益做为门诊工作的出发点,满足不同患者的各种需求,达到医院门诊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的统一。在此种管理与服务下就要求医院营造令人愉快的就诊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建设医院文化,完善医疗制度,对医院进行规范化管理等。高质量、快速的门诊护理工作决定着整个医院医疗工作的开展,及时更新护理服务理念对门诊服务理念的改革具有重大作用。
为使门诊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必须健全合理的门诊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医院门诊规章制度,特别是首诊负责制、值班制度、抢救制度及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可及时预防医疗纠纷。
要健全合理的医疗制度,提高医院的竞争能力,须与国家的医疗卫生制度的改革要求相符合,并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以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目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包括门诊质量标准、门诊医务人员的管理规定、导诊的工作制度、专家门诊工作制度及门诊会诊制度等),实践证明,门诊护理工作的制度的规范,科学完善的门诊护理制度、实施全面的质量制约对于医疗安全的.保证及医疗工作的顺利展开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就诊程序的简化。
医院门诊具有挂号、诊疗、收费、付药等重要的功能,是医院信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机构。门诊就诊流程的繁琐程度直接影响了患者对就诊医院的选择,从而对医院的效益情况与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优化医院门诊流程就必须要从实际出发,简化门诊就诊流程,规范门诊管理制度,实现门诊管理信息化[3],使病人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诊。如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门诊,例如使用就诊智能卡、使用电子处方、电子医嘱、运用电子叫号系统等,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便利。
5、加强医护人员的能力,提升诊疗质量。
门诊的医护工作内容比较杂乱,包括咨询、导诊、抽血、注射、手术、付药等,所以对护士的综合能力及素质有一定的要求。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对门诊管理有很大的帮助。医护人员对患者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也直接影响着患者对医院的评价,关系到医院的声誉。对医护人员进行岗位技术操作培训、加强门诊医护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4]、规范医护人员的着装、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合理安排倒班、合理的奖惩及晋升制度都可提升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
6、为患者营造舒适的就诊环境。
门诊的环境建设作为门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人性化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舒适的就诊环境能使患者感觉到放心及放松,并可产生依赖感,这对医院的管理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对就诊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于外在的物质需求,医院可扩建大型的停车场,对门诊大厅及诊室进行装修,配备绿色的植物,宽敞明亮的玻璃墙,根据患者的需要配备自动提款机,提供自动售水机或建立简易的流动商店,设置电子查询系统,在每个楼层设置收费处、挂号处,路标提示清晰易懂,防火标识醒目等。针对内在的精神需求,医院可提供以下服务:医护人员主动询问患者,对患者提出的理由给予及时的帮助;设置巡诊医护人员;保护患者的隐私及安全,采用“一患一室”的服务;设立专家门诊;为患者提供免费测量血压或体温等人性化的门诊服务等,以满足患者的各种需求。
综上所述,医院门诊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作为影响医院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发展的直接、重要因素,在完善门诊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简化就诊程序,加强医护人员的能力、提升诊疗质量,为患者营造舒适的就诊环境等提高门诊的管理及服务水平、医院的综合实力及竞争力的策略,为医院的长远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十六
(三)全市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管理。
(一)建立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含一般诊疗费)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参保人员不另外缴费。
(二)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三)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制,参保人员应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一家进行签约。
(四)普通门诊统筹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按月拨付、年终清算,超支不补”的支付方式。
(一)市一(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二、三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二)合并原城镇居民医保的1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和新农合的13种病种,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设定为28种。
(三)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须携带社保卡、诊疗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办理联网就医手续。
(四)门诊特殊慢性病根据病种设定不同的有效期。根据病种设定不同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限额计入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中医门诊管理制度篇十七
1、普通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
2、挂号室分科挂号,于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停诊前半小时停止挂号。
3、除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部外,任何人无权通知限号或停止挂号。遇有临时限号或停止挂号,均应以文字形式公布于众。
4、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等。
5、同时就诊一科以上,须分别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每班帐目要清楚,现金收费应依规定按时上交。收钱时要唱收,找钱时,先给钱后给号,嘱咐病员当面点清。
8、挂号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扶老携幼,多方照顾老、弱、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