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保密协议(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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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保密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等。
2.经营秘密:客户资料、客户名单、产品清单、价格成本、设计方案、服务定价、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市场分析等。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技术研发成果。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以包括下列侵权方式在内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
(4)未经企业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5)协助任何第三人或唆使任何第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6)其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4.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因职务行为主持或参与策划、制订、讨论、设计、研究、开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掌握、获知的各种商业秘密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掌握、获知的商业秘密,其所有权属于甲方,而非归属乙方。
3. 乙方在非职务上研究或开发获得的商业秘密,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在开发研究中利用了甲方有关的资源或经验的,可以使用其商业秘密。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商业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在离职时,或在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5. 若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乙方可以将商业秘密从自备载体上剪切或复制出来储存到甲方所有的载体上,并保证原载体上商业秘密已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的保密期限包括:
1、在甲方工作的全部期间;
2、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第(1)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商业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往后计算 。
若乙方在技术部任职,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甲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1.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使用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义务,将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途径或方法向乙方索赔及追究责任:
(1)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害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
(2)解除与乙方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3)甲方因乙方侵权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各项损失。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内。
2.乙方承担的任何违约赔偿行为并不免除其保密的义务,乙方必须继续按照本合同有关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职保密协议篇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移动数据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在职保密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1、1 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给甲方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1 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b、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 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2、2 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3、1 甲方承诺仅把所接收到的本协议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为域名注册和/或虚拟主机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 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
3、3 甲方保证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义。
3、4 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1 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4、2 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
a、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
b、 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
c、 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e、 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4、3 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前者)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内没有能够改正。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甲乙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4、4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有资格寻求针对违约的合法公平的补救措施。
4、6 本协议的条款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修改稿方为有效修改。
4、7 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同时甲乙双方应同意:
a、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
b、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4、8 本协议包含了签约双方关于此类问题的相互理解和共识。
4、9 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影响。
4、10 本协议不说明签约双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在职保密协议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职保密协议篇五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在职保密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_______市_______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 涉及甲方具体的信息,包括甲方使用xtoolscrm保存在乙方服务器上的数据。
(2)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了解并承认,通过系统甲方会将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业绩资料(保密信息)保存于xtoolscrm的服务器上,并且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些数据。乙方承认,如果这些数据未经许可披露给他人,有可能使甲方蒙受损失。
(5)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6)乙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乙方不可恢复地删除服务器上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服务器上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i)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ii)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iii)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在职保密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第三条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第四条违约和赔偿。
(一)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
(二)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在职保密协议篇八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当事人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是指 。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履行下列保密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到商业秘密脱密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在职期间,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将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第七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公安、工商、知识产权等政府管理部门对乙方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利。
第九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必须用书面达成且经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在职保密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影响甲方的经营运作,且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具有接触、知悉、获得商业秘密的渠道或可能性,因此,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事宜,双方达成本协议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确认自己已经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含义。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属于甲方专有的任何有形或无形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与方案、营销策略与方案等经营计划;
(二)甲方资产状况、财务资料、客户渠道资料与客户资料、经营管理档案等经营资料;
(四)甲方知晓的且依法或依约定对第三人负保密义务和责任的第三人商业秘密。
(五)其他影响甲方经营发展、营销、可能使甲方在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局面、可能使甲方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第二条保密
(一)甲方有权制定各种保密规章制度。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并应履行与其工作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对乙方在实习期间,因履行职务行为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商业秘密信息归属于甲方所有。
(三)乙方在实习期间,对所知悉或持有掌握的商业秘密,除了履行正当职务需要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非因职务行为所需接触的甲方其他职员)泄露。乙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行为外以任何目的来自行使用、转让商业秘密。如因工作及经营需要而允许他人知晓或使用的,则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依书面同意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实施、使用。
(四)乙方保证在实习期间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窃取、利诱或其他手段去获得非甲方所允许持有、知晓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实习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同样负有上述义务。
(五)乙方承诺,在其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实习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所属第三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同实习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应持续到甲方宣布解密或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七)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数据光盘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于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甲方,不得留存复印件和备份。
(八)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对于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通知学校或新公司
乙方同意:在其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的实习关系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的学校或下一个实习公司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损失、由此而产生的调查费、鉴定费、律师费或其他直接损失)。
(二)乙方违背本协议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实习关系、追究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实习期内或与甲方解除、终止实习关系后通过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获得的全部利益归属于甲方。
(四)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可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二)如果协商未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权利保留
甲方任何没有坚持严格执行本协议的行为,并不代表甲方对协议条款的放弃。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第七条其他事项
(一)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二)本协议之条款如与其他双方之间的协议、合同中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存在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三)依据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作出通知或提出要求,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或被通知人签字确认,若通过口头通知或会议传达,则视为即时收到。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在职保密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盖章:签字:
日期:日期:
在职保密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在职保密协议篇十二
地址: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时乙方愿意受聘;
鉴于乙方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职务开发结果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及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4、“乙方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源和有关工作条件进行的创作、研究、开发成果”亦归属甲方。
(二) 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类型: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5、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的各种文档、资料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有关信息;
6、甲方企业内部网上的所有应用系统的个人id文件、帐号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二)乙方认可,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2、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著作权;
3、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4、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项下所列明的各项权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及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为本协议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终止之后,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咨询性及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一)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的信息。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经签署过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无论甲方或者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能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在职保密协议篇十三
公司:_________(下称“甲方”)。
员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称“乙方”)下列条款与条件经双方一致协商制订,若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修订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生效。
甲方已聘用的,能够接触公司技术或销售秘密的员工。
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资料供给方便。
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供给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偿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金”范围内。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终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终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掌握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或销售业务网络的乙方,在离开甲方的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利用甲方技术机密、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参与同行业竞争。
乙方在离职前能够得到甲方给予的“离职补偿金”作为须遵守以上条款的补偿。
1、行业的相关公司。
2、可利用甲方软,硬件核心技术的相关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户资料及销售网络,渠道的相关公司;
乙方违反此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当造成必须经济损失时,甲方视情节轻重处理,处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万的罚款。
乙方违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得全额“离职补偿金”。
以上违约职责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