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十篇)
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一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二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三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四
阿长原是鲁迅家的一个保姆,可在鲁迅先生的眼中,却不是把她当保姆看待的。鲁迅先生并不是摆出有钱人少爷的身份讲述家里的佣人,而像是讲述一个有意思的朋友,无半点身份地位的优越感。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以真诚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他童年时的好伙伴—阿长。
说起阿长,鲁迅便先实在地说自己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在年幼的鲁迅眼里,这当然是一个不怎么亲切的形象。而且她总喜欢管自己,“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这有些像我们,同样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对于她谋害隐鼠,鲁迅频频提起,还有些记仇呢。这么诚挚可爱的话,鲁迅就像一个贪玩调皮的孩子。不喜欢阿长,还有原因“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阿长真是一个有些邋遢的人,难怪鲁迅烦。这么质朴的笔调,鲁迅和阿长真是打打闹闹又亲密的好朋友。
不可否认,阿长身上当然有好的一面,它不仅是鲁迅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教给他一些人情世故,为人处事的道理,比如说吉祥话。鲁迅以谦虚的态度说自己的“保姆”对他的教育,这实在是可敬的。另外,阿长也教给鲁迅社会的黑暗,让他对世界有更深的认识。
阿长也是一个可爱的人,她胆小,提起长毛军还会拍着胸脯说“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另外,她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传统遵循者,这在她教鲁迅的“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中可以看出来。
令鲁迅难忘的,还有阿长送给他的山海经,这也说明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超越了主仆之间麻木的关系,他们真真是好朋友。
阿长身上也有可贵的品格,鲁迅也说“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文章最后,鲁迅对他的这位朋友阿长表示了诚挚的敬意。也告诉我们,友谊没有局限,我们要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任何人身上都有珍贵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五
“远见卓识”“才华横溢”“引领时尚”“独树一帜”,在谈到史蒂夫乔布斯时,会让人不自觉地想到这些词语。
事实上,在读这本书时,会不自主的想到乔布斯式的成功不可复制,应该说是前无古人,估计也后无来者了。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和哈利·波特一样,史蒂夫·乔布斯很早就意识到自己是个魔法师,尽管他是由麻瓜养大的。
乔布斯对it业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发掘新兴科技所隐藏的潜力,他真正懂科技,虽然科技本身没有表情,是冰冷的,是机械的,但他能洞悉其中令人熟悉,触动人心的一面,因为这也就是计算机革命的本质。他并没有发明什么,他只是发现了那些被别人忽视的可能性。“改造,使之变得更好”贯穿了他的职业生涯,就像乔布斯本人所说的:“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
他并没有发明电脑、便携式音乐设备亦或是智能手机,但史蒂夫·乔布斯的确改变了我们的想法,从“我真的需要它吗”到“我已经离不开它了”。
“热爱你的工作,是成就事业的唯一途径,如果你还未找到,那就继续寻找,不要轻易放弃,你的心,你的直觉,将引领你走向梦想。”这是史蒂夫的一句至理名言。他曾被自己创立的公司解雇,并一度想要离开硅谷,但有个东西让乔布斯顿悟,那就是他仍爱着他做过的事,幸运的是,发生在苹果的事并没有改变这个初衷,于是他决定重新再来。他经历了生命中真正的低谷,现在看来很难想象,但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差不多是硅谷众人皆知的笑柄。
乔布斯非常迷恋东方禅宗,其中有一句话:拥有初学者的心态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到后来史蒂夫才明白,遭到苹果解雇也许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事——成功者的负担被菜鸟的无忧无虑所取代,不再绝对肯定所有的事。解雇也是解放,怀着初学者的心态,乔布斯进入了他人生中的一个创造黄金期。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你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你将在某一天发现原来一切皆在掌握之中。”如果今天是生命终结前的最后一天,想想你还会做原本要做的事吗?“记得我将死这件事,是我所用过帮我下人生重大决定最重要的工具。”这也许听起来很不舒服,但却行之有效,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的自尊,所有对难堪或失败的恐惧,这些全都将在面对死亡时烟消云散,仅有最重要的会留下来。
不得不承认,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伟人。但他却是出了名的难相处,他对员工不留情面,为他工作绝非易事。他个性强悍、独断、强硬,是个偏执狂,对自己的团队要求很高,近乎苛刻。在乔布斯的眼里,产品要么完美无缺,要么就是垃圾。员工要么是天才,要么就是笨蛋。事情只有极其重要和无关紧要之分。不管遭受多少挫折,乔布斯这种偏执地追求完美的个性从未改变。
总之,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户时,也会打开另一扇窗户。同样,我也认为当上帝为你打开一扇窗户时,也会关上另一扇。不可否认的是,伟人也并不完美,也不可能完美。
史蒂夫·乔布斯的离去对我们而言,不单是失去了一个朋友和创新者,我们失去的是一台引擎,一台发动了此次革命的引擎,一位将科技赋予人性的伟人。他是一位领袖,五百年后,人们会谈起个人电脑的诞生,其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从各个方面改变了这个世界,史蒂夫绝对是人们首先想到的。他一生澹泊明志,宁静致远,从不争名逐利,他只是想要制造优秀的产品。
苹果拥有一支非常出色的团队,但是史蒂夫本人的激情和活力,那种重整旗鼓并东山再起的能力是无人能取代的。没错,一个人真的可以改变世界,只是这种事实在太罕见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六
林徽因,出生于杭州的一朵白莲,是不染纤尘的一代江南才女。她将她的灵气带出了杭州,带入了上海,带到了伦敦。她以她的与众不同让徐志摩为他等待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怀想了一生。
书中有一情节深深感染我,写的是林徽因去世后,有一天,金岳霖请朋友吃饭,席间他起身向各位朋友俯首徐徐地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这是怎样的的一种情怀?又是怎样的一种怀念?以金岳霖这样哲学大师,应该是最看透人生的本质的,他却终其一生都心甘情愿地跟在林徽因旁边,真是“读你千遍都不厌倦”,那又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才能如此吸引他的目光。
作为女性看林徽因,可能最羡慕的是林徽因能遇上那么好的丈夫。当林徽因坦诚爱上金岳霖,当林徽因同徐志摩超乎寻常的接近,梁思成都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信任,不离不弃。这在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那又是一种怎样的胸怀。
理想的人和理想的人际关系,是我看这部传记最大的感受。林徽因是个超凡脱俗的人,她周围也有一帮超凡脱俗的人。这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每个人都是过客,缘起缘灭都是前世今生早就注定的,今生我们擦肩而过,来世或许就会有那一次回眸。不需要刻意的去记住谁,也不需要刻意的去忘记谁,前世的债今世会来偿还,今世未了的情来世可以再续。但是谁又能知道,到底有没有那奈何桥,前世今生,我们在乎的那个人,来世是否还可以记得或者会忘记!
林徽因是美丽的,是智慧的,纵然是病魔缠身,仍然写了很多诗词并为中国的建筑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且还参与了国徽的设计,了解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总会让我们感慨万千,深思千万。她的生命只有51年,对于现在人来说,这个时间并不长,但是对林徽因来讲,51年刚刚好,不长不短,她在有限的51年里做了自己该做的,奉献了自己该奉献的,没有大起大落,亦没有大喜大悲,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留下了温暖。
一直喜欢一句话,女人的一生应该这样走过,10岁而乖,15岁而聪,20岁而甜,25岁而美,30岁而媚,35岁而庄,40岁而强,45岁而贤,50岁而润,55岁而醇,60岁而慈。试着爱上自己,做到随遇而安,笑响会点亮整个人生,你就是人间四月天。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七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八
1661年3月,郑成功收复台湾,而1894年日本侵略中国,中国台湾又被日本战领了。
文章主要讲的是:抗日战争胜利后,文中的我在一座乡村小学,看到了一位中国台湾老师正在教孩子们学习国语的动人场面。让我感到深深的温暖。
读了《难忘的一课》,我心里感到无比愤怒,日本人为什么不许中国孩子了解自己祖国历史上的伟人?为什么不许中国孩子学习国语……这一个个刻骨铭心的问题,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底,中国人的心底。而这也告诉我们日本人的罪恶,日本人妄想使中国永远受日本的统治,妄想让人们忘记自己的祖国。不!这不可能!作文
日本人为什么要伤害中国人?为什么要把中国的土地夺走?望着那些不平等的条约,作为一个中国人,难道不觉得愤怒吗?日本人妄想使中国人永远受日本的统治,妄想用战争把中国的土地“租借”给日本。不!这不可能!
虽然中国台湾人民的“身体”在日本,但是“灵魂”早已入住进中国的土地。看,中国台湾“光复”不久,有许多小学教师都已经开始教孩子们中国语言,虽然不太标准,到时他已经驻进孩子们的心田。
中国,一个巨人,一个觉醒的巨人,一个震惊世界的巨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九
这段时间,我看了曹文轩的《细米》,看了一半后,我沉浸在稻香渡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合理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和袅袅的吹烟里。
有一天,苏州城派来一批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的被分到细米家,梅纹是一位雕刻家的女儿,而细米是一个顽皮的乡野男孩,
细米的妈妈总是报怨说:“这孩子,总是东刻刻西刻刻,家里已经被他刻得没一处好地方!”,并且也经常因此挨打,梅纹却不这么想,她看了细米刻的东西,觉得细米天生就有雕刻的天赋,就送了一盒雕刻工具给细米,然后教细米正确的刀法,什么时候用哪一个刀,怎样选择雕刻用的木料,教他观察身边事物细微的变化,使细米的雕刻越来越栩栩如生。后来,梅纹当了稻香渡中学初二的班主任,还担任初一、初二、初三的美术老师,梅纹带的班考试考得很差,但梅纹并没有放弃,每天晚上去学生家辅导功课,经过她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她带领的班级一下子升到了全校正数第二名,和我们班很像呢!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如果你学习很差的话,就要像梅纹那样
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想起我自己,从三年级开始,我的数学成绩经常考70—80分,有时还有60分,每次一拿到试卷,我就会
心跳加速,而且,很害怕听到妈妈说我考试这么差,然后,又这个题不应该错,那个题不应该错,越是这样,我对数学的兴趣越提不起来,但是,妈妈并没有放弃,为了激发我对数学的兴趣,妈妈找
来一些数学游戏和我玩,慢慢地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四年级上
学期的期末考试超过了90分,当时,我心里很美!这时,妈妈的唠
叨神功又来了,“我都说了只要你努力,成绩肯定会上去的嘛!”我和细米一样幸福,我有一个了解并肯定我的好妈妈,细米也有一个时时刻刻鼓励他的好姐姐,好老师。
《细米》这本书我很喜欢,不仅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而且,
词语也用得惟妙惟肖,把一幅幅美丽的田园风景呈现在我们面前,令人神往,让我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十
这些年,我自己越来越觉得,要读书就必须读一流的,翻阅十本平庸的书,不如用心读一本经典。正巧,在图书馆看到了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浮士德》,一翻,文笔还可以,那就先易后难吧。于是,在熟悉了基本内容后,再细细的拜读原著,效果不错。
谈几点自己肤浅的体会:
一个引人入胜的角色——魔鬼靡非斯特
本书以文艺复兴以来的德国和欧洲社会为背景,主要塑造了两个代表性的人物,一个是代表善的正面形象的浮士德,一个是代表恶的反面形象的魔鬼靡非斯特。浮士德是生活在中世纪的一个饱读诗书的博士,长年枯燥的书斋生活,使得他失去了生活的乐趣;但他的骨子里依然透着追求真理、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
魔鬼与上帝打赌:上帝认为,虽然人类会不断的犯错,但他们是积极进取、永远向上的。而魔鬼则相信,施展他的魔力,用、权势、财富、名誉……能引诱人类走上怠惰、堕落的道路。
于是,魔鬼与浮士德签约:浮士德活着时,魔鬼永远是他的仆人——满足浮士德的一切需求;但只要浮士德在表示满足的一瞬间,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永远做魔鬼的仆人。于是,人、恶魔、天使、幽灵、普通民众……在人间、天国与地狱间,演绎了一场跌宕起伏,诱惑与反诱惑的如梦似幻般的悲喜剧。
恶魔靡非斯特能说会道,还能声情并茂的唱歌。他语言诙谐、生动,满嘴尽是鲜活的俚语、俗话,油腔滑调的俏皮话迭出,冷嘲热讽,嬉笑怒骂,极尽能事。
他机智、聪明,善于应变,也许用狡猾一词来形容更为贴切——毕竟他是恶魔呀。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在底层老百姓生活的酒店里演唱的那首《跳蚤之歌》,他将深得皇帝宠爱的贪官污吏比作跳蚤,揭露了他们欺压百姓,胡作非为,以至于一人当官,鸡犬升天的丑恶嘴脸;对德国封建专制的朝廷进行了尖锐、粗野的讽刺。
魔鬼常常正话反说,真亦假来假亦真,不禁令人捧腹。通过神气活现的魔鬼,《浮士德》对大学课程的僵化、学者的迂腐、教会的黑暗与教士的虚伪贪婪、官员们无官不贪、皇帝的昏庸无能、封建专制的荒.唐腐败……进行了无情的讥讽与批判。
魔鬼的戏弄嘲讽,将中世纪丑陋的社会现状和盘托出。让我们加深了对黑暗的中世纪的了解。言为心声:其实质是歌德借魔鬼的嘴,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他仿佛是作者的代言人。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角色;当然,他的本质还是恶的,常常表现得冷酷、疯狂。
对这位译者,充满了敬意
《浮士德》是诗剧——全篇都是由不同体裁的诗歌组成的。我第一次接触这样的诗剧。去年在阅读《世界五千年》时知道:在古希腊,看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无论贫富,几乎所有的公民都常常看戏。为了讨得观众的欢心,剧作家们总是苦心孤诣地揣摩剧中的每一句对话,细心构思每一个故事情节。
因此,每一个词句都那样优美,每一段对话都安排得非常巧妙。古希腊的剧本都是用通俗的诗体写出来的,那时培养了大批杰出的悲剧家和喜剧家;古希腊开创的戏剧,奠定了西方戏剧艺术的基础,并一直延续至今,可见西方戏剧的历史源远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