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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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一
为加强全镇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10月17日至18日,东联镇安监所结合20xx年度烟花爆竹换证工作,从安全监管入手,对全镇2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换证大检查,从源头入手把牢安全关口。
在开展20xx年度烟花爆竹换证核查工作中,镇安监所工作人员深入镇辖区内2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逐一进行了现场查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义应急〔20xx〕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仔细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换证资质达标情况。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严禁销售超标、违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检查人员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不符合或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经营店,坚决不给予换证。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换证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强化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提升了经营者防范风险隐患的能力,确保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良性、安全运作。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确保全乡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乡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深化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略,探求规律,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
在20xx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烟花爆竹在运输、储存、经营、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分析,全面掌握隐患存在的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科学制定消除、治理隐患的措施,及时将各项整治措施认真落实到位。
通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完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全乡范围内建立较为完善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体系。
(一)整治的主要内容。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整治重点包括烟花爆竹储存,对零售单位的配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流向登记的完整性。
零售经营单位的整治重点环节包括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周边环境的安全性、零售网点的安全保障条件。
非专店式零售单位的整治重点包括是否实行专柜专人销售、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零售网点的安全保障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深化整治。
一是对烟花爆竹产品储存仓库(场所)定期对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执行。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行业协会自律章程规定,规范进货渠道,建立流向登记制度。
批发企业从生产企业进货,零售单位从本地批发企业进货,不得跨层次进供货。
三是认真执行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制度,加强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登记管理,发挥其安全标签和责任标签的作用。
四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做好产品配送和回收工作,杜绝零售单位私自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烟花爆竹运输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危险物品运输资质,是否按规定向运达地乡级政府公安部门申请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随车携带;运输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
3.罚没和废旧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销毁、处置。
配合上级职能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制定“打非”方案、建立有效的收集非法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了定期排查和定期例会制度;“打非”经费及各项保障落实,及时组织了“打非”活动,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自查阶段:20xx年1月—3月。
(二)整治阶段:20xx年4月—6日。
(三)督查阶段:20xx年7月—9月。
(四)考核阶段:20xx年10月—12月。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各阶段组织开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并将20xx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乡安监办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营销企业和常年经销的零售网点的安全整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罚没产品销毁处置方面的安全整治工作;工商行所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管理方面的安全整治工作。
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排查、治理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邮寄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制3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按时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严查“三超一改”、“三违”和生产经营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从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
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行为。
要依法实施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许可,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三
各村(居)、各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县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日—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一)广泛宣传引导。
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节前以《条例》、禁放限放规定、“打非”举报电话、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安全燃放知识、购买正规产品、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回收剩余产品确保安全为重点。
2.20xx年2月6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我镇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3.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加强源头管控。
(三)严厉执法打击。
1.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部门、各村(居)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区域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2.严查非法运输携带。各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要道检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长途汽车站客运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3.严查非法燃放。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严格管控看护。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民俗文化,是节日喜庆不可或缺的部分。丰都县春节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顺应民俗、遵从民意的具体体现,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也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指示,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手段,紧紧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认真落实好“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组织工作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把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和行业督导范畴,加大检查指导和约谈警示力度。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认真督查,应急办要对重大安全隐患积极推进整改。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四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204月上旬起,在全市水务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以水利建设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人饮工程、淤地坝工程、新区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采砂等)工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水务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市水务行业“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下旬):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情况。市水务局安监处将对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下级单位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将就各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单位要根据整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单位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局安监处将把此次“打非治违”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四)及时反馈,汇总上报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5月4日前,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监处,实施方案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联络人员及“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等内容。
2、各单位每月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集中整治行动汇总表。
3、各单位“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的最后总结材料和报表以及停产整顿,提请政府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务必于6月18日前,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水务局安监处。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五
20xx年1月1日起,xx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近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六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xx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七
根据安字7号《关于印发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局作实际,特制定本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及近期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组织保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落实“打非治违”活动的各项任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公路施工现场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我局20xx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是6月到10月。其中:
6月份是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
7-8月份是集中整治阶段。
9月份是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10月份是巩固阶段。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打非治违”行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
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整顿和查处下列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越许可范围和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生产经营的;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其他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等。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该阶段工作主要是宣传动员局属各部门积极加入“打非治违”工作中,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使群众充分了解认识到“打非治违”重要性,加强群众“打非治违”的意识,为治理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的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汽车站、出租车公司、游船公司、渡口、公路施工现场等各安全生产单位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出发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映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8月)。从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执法局、公路站、交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顿交通运输秩序,整顿营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对于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经营和生产行为予以查处;重点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水路运输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平稳流畅;同时加大对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20xx年9月)。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以全面抽查我局属各安全生产单位的安全隐患为主,重点抽查整治非法营运等。
(四)巩固阶段(20xx年10月)。重点抽查阶段过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以车站、出租车公司乡镇渡口、游船公司等有关部门日常管理为主,继续进行联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和通报。
(二)做好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请局属各部门于9月27日前将“打非治违”活动总结报局“打非治违”办公室。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非治违”文件精神,在全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各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实现跨越发展、冲刺全国百强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以煤矿生产企业、民爆公司、市直规模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重点打击各种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煤矿。
重点打击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技改、扩能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停产整顿期间未经验收组织生产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边生产、边建设和边技改的;。
(6)违反国务院446号令规定,存在重大隐患未进行停产整顿仍在组织生产的;。
(8)未认真开展瓦斯治理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达不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
(二)民爆物品。
(1)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2)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3)仓库安全距离不够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三)市直规模企业、商场、超市。
(1)无证、无照或证照超过有效期仍从事安全生产的;。
(3)隐患排查不彻底、治理措施不到位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5)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的;。
(6)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执行领导值班制度的;。
(7)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不落实的;。
(8)违反操作规程的;。
(10)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或将建设项目违规发包的;。
(11)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的。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本系统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到1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安全执法、治理活动查出的突出问题,针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6月至11月底)。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排查,实施专项整治。要求做到“四个一律”:一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三是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四是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检查督导阶段(12月)。局各联点小组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防止专项行动流于形式,对工作不落实、行动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责令“补课”,并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贯彻执行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庄书记、罗市长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化推进、打击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抓注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方法与手段,注重工作实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现场处罚和行政处罚,同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经停产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规范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黑板报、标语、专栏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企业,要向社会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发[20xx]40号、鄂政发[20xx]81号、省政府令第339号等文件规章的规定,强化企业法人“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责任,对打击不力、各种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企业,要严格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要依法从重处罚。
为了切实加强全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局其他班子成员和安全联点小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并确定一名联络员,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报送打非治违资料信息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方案、季度小结、统计报表和信息。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九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需供应的资料,认真贯彻《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把握。把握不具备平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平安标准化建设。
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平安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动前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接受应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平安水平。
(三)留意平安训练培训。
依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预市平安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平安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准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开在管理工作中消逝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和落实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平安投入资金足额准时到位,准时排查整治各类平安隐患,加强平安培训训练,提高员工素养,完善、提升平安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爱惜员工生命平安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平安监管。
依据《省安监局关于连续深入到到开展烟花爆竹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平安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平安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8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到到推动前进平安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市深入到到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气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据“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照旧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养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平安训练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确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养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预备。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平安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连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平安培(复)训工作,严格把握零售点的数量和平安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准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状况下发了《宝××县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县、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看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峻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平安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状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平安监管力度。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平安规范》(gb-)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平安设施,改善储存条件,依据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准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别,各项平安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选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选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平安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平安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简洁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快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准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毕竟、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准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依据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留意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平安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平安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平安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觉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准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主动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主动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全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留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惩处条款、储存要求、平安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争论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行仿制性,便利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依据××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平安管理方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把握。我县人口约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依据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简洁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把握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开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排查工作,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10月11日上午,河北省宁晋县唐邱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动员会,参会人员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各村主管安检工作的'人员。
会上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排查工作做统一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为确保全镇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的生产、贮藏、经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排查体系,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由镇、村、民相结合,完善监督、举报、惩处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
三是强有力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打非治违工作期间,镇安监部门将联合派出所随时督查,严格执法。对生产、贮藏、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的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安全事故,守护好我们的绿水蓝天,日前,河南开封尉氏县张市镇应急所联合派出所和消防服务中心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售安全检查及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认真细致地对辖区内的商超量贩、副食店、小卖部等可能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业场所进行逐一检查,确保无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存在,随后向各商户发放《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订《烟花爆竹禁售承诺书》。
在检查的同时,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彩页、悬挂禁燃禁放宣传条幅,向经营者和周边群众耐心普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和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受到的法律处罚,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绿色家园。
此次专项检查有效消除了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显著增强了辖区居民的禁燃禁放意识。下一步,张市镇将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管控,扎实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镇和谐平安稳定。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三
近日,甘州区靖安乡应急管理所联合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全乡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
此次检查,一方面是对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教育,并对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处没收,有效打击了各类非法销售、非法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另一方面对检查中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标准、烟花爆竹未进入专柜、超量存放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规范并指正,对商家要求经营场所必须固定,要做到“专店、专柜、专人”销售,并与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承诺书》。除此之外,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烟花爆竹的库存及储存环境、产品的防伪标识、烟花爆竹点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保养维护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次共检查销售网点5家,发现隐患3处,现场整改3处,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靖安乡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辖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四
2022年12月6日,我局接群众举报:“阜南县方集镇一居民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接报后,阜南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方集镇政府等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属实。
现场共查扣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57件,目前已全部转移至阜南县宇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相关案件线索已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非法销售、存储的现象有所增加,阜南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居民区经营储存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切实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防事故的良好气氛。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五
春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阜南县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方案,强化整治清理。禁燃禁放区域、场所全年禁燃禁放,劝导区域禁燃大盘香和重点时段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禁燃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禁止向禁放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
二是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鹿城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日常监管工作。
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督导。由阜南县领导带队,公安、应急、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三个督导组,要求督导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确保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宣传行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宣传车、宣传单、网络、多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违法行为。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六
临近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2月21日,福泉市应急局开展烟花爆竹岁末年初安全检查。
检查组一行检查了道坪镇、龙昌镇烟花爆竹零售店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福泉市牛场花炮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福泉市春发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产品堆放、出入库登记等情况。同时,随机抽查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存在假大空,是否张贴出厂合格证明、产品流向条形码、安全燃放技术说明。
检查组要求,一是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二是按照省、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是各乡镇(街道)根据烟花爆竹市场需求,要合理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划布点,从源头堵住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空间,也堵住非法经营带来的安全风险。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七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初步形成了产业链。我镇登记在册有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史的重点管理户即达65户。面对“打非”严峻形势,近几来,我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观念,把“打非”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和政府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实现了“打非”形势持续好转,未有一例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亡事件发生。
一是大力宣传。“打非”工作逢会必讲,逢人必讲,并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上加以强调安排。利用学校课堂、班会对学生进行爆竹非法生产、燃放危害性教育,发挥学生对家长的监督渗透作用。先后印发就安全生产工作致全镇农民的一封信和有奖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公告各5000份,户均一份。在人口密集场所和主干道张贴标语和有奖举报公告、悬挂横幅,设立专门“打非”宣传车,常进村入组,特别是到有过生产历史的村、组反复巡回宣传,营造浓厚“打非”氛围。
二是严密监控。1、建立网络。我镇对“打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为确保“打非”信息畅通,各村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安全管理员,每个村民组聘请一位村名代表或党员为“打非”信息员。建立起乡镇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和信息员五级联防责任制,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早掌握、早打击、早取缔。2、完善制度。主要有:包保责任制。各村民组由镇村干部包片负责,摸排隐患,确保安全。各重点户也全部包保到人,经常巡查,每月摸排,随时更新,一包到底。有奖举报制度。镇财政专门拿出2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今将奖金提高至20000元,并严格保密。月会制度。镇领导组每月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文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安排工作。隐患排查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各村每周排查一次,各单位、各企业每旬排查一次。月巡制度。村干部每月到掌握的重点户上门访视,并由该户承诺签字。农村红白喜事使用爆竹登记制度。通过农村红白喜事烟花爆竹使用备案报告,从销售使用的末端给予打击堵截。
三是重拳打击。通过不定期的突击、暗查,高压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特别是在清明、春节和农闲等农村烟花爆竹使用和生产高峰期。09以来,我镇先后开展突击排查30余次,夜间突袭16次,共捣毁非法生产窝点16个,刑拘8人,处理10人,其中自首2人。同时,我们在公安、工商部门配合下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全面清查8次,共清查出贩售外地流入爆竹5处,堆放不合格3处,消除安全隐患6处,依法处理5人。
通过近几的管理打击,我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势头被遏制,在绝大多数村组已销声匿迹,但我们还不能断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在我镇已绝迹。究其原因,一是群众偏好使用土制爆竹,其价格低,声音响,有市场就有利益,有利可图就有人铤而走险,非法生产。二是我镇地处岳西、英山交界,爆竹制造原料如火药多从外地贩入,屡禁不止。三是村组干部和群众主动提供信息的少,生产和销售土爆竹更加隐蔽,给“打非”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四是部分群众较为贫困,还把非法生产爆竹作为生财之道。为此,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包保责任制,健全打非网络,拓宽信息渠道,加大排查力度,掐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伤亡事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我镇境内还有非煤矿山2个,石材开采厂1个,加油站1个,水电站6个,中小型水库5个。“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我镇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先后进行了春季、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危化物品、建筑施工、校园安全、旅游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回去后我们将乘此次会议东风,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好广大群众的日常安全知识和企业员工的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一方平安。谢谢大家!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12月26日,杏花营街道应急管理所联合专职消防队开展禁燃烟花爆竹排查宣传活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对可能存在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沿街门店仔细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和存储烟花爆竹等情况,并一一告知商家要严格按照要求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同时,街道通过微信群、led屏、社区大喇叭、车载喇叭、发放《致群众的一封信》、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禁燃禁放宣传氛围,鼓励、引导大家动员身边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要主动举报。
接下来,杏花营街道将继续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让广大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自觉禁燃禁放良好氛围。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稿篇十九
为切实做好20__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__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__〕117号)部署要求,结合新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翠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许权担任副组长。
镇应急办、镇文服中心、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新盛派出所、新盛市场监管所、新盛专职消防队、礼让交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和12个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张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文服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经发办:负责市政设施、燃气及地下管网、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镇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新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新盛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货运车辆携带烟花爆竹。
新盛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镇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制燃放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新盛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排查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报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__年12月20日前)。镇燃放办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8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__年1月16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即日起至2月8日)。镇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__年1月24日和2月8日)。镇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并在20__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20__年12月2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20__年1月24日和2月8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__年2月9日至15日)。围绕20__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镇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镇应急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零售网点和批发仓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盛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新盛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新盛卫生院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