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与最坏读后感(汇总18篇)
读后感是一种对阅读过程的反思和思考,对我们的学习和成长有着积极的影响。写读后感要关注情感表达和思想感悟的深化。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一
死亡到底是什么?从生物学的角度,身体里大多数细胞的凋亡意味着生命的死亡;还有人说,人会经历三次死亡,当最后一个知道他的人死了,他才真真死去,这里强调的是人的影响力;相似的说法还有文学家臧克家先生笔下的“有的人或者,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里更突出一个人的贡献。
这本书的逻辑其实很简单。他先告诉,无论是从生命的长度还是生命的质量上,我们对病人无微不至的,为了让病人活得更久的照顾未必对患者真正有用。在这一部分作者期望说服读者,并不是活得越长的人生越有意义,以及现代医疗设施,比如手术,化疗,很多时候并不能延长生命,甚至会让情况变得更糟。而生命的价值是什么,本来就难以一概而论。作者引用塔基的基本需求,并提出“人们的优先需求显著改变,他们把注意力放在存在上,而不是放在做事上;关注当下,而不是未来”的观点,试图说明幸福感让一个人的人生有意义,而在医院治疗的方式显然无法让人幸福。
接着作者从美国现有的制度,或者说存在的机制,提出让病人活得更好的两种可能。在有活力的疗养院里,病人们能尽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接受临终服务,让一个人在临死的最后时间里尽可能舒适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比较两种方式,我认为他们只不过是运作的方式不一样而已,他们的核心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让病人尽可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而说到想要的生活,其实真的不那么容易获得。第一,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这种生活不是简单的可以复制的。这也是疗养院的困难所在。第二,很多人可以说出自己不想要什么,却很难讲出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这样容易导致的结果是,病人总觉得不满意(毕竟身体每况愈下是一个事实),更难得到自己想要的。这也是很多人不得善终的重要原因。
所以我觉得这本书治之于我最大的意义,在于他让我开始思考我生命中难以割舍的东西是什么?我在脑子里搜索了一圈,答案还是不知道。我觉得,这样子其实是有一点可悲的。
所以,为了让人生更加丰富,为了找到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好好学习,出好作品吧。这样已有所得的人生,大概才能更清楚地说出,自己这一生里,最重要的是什么。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读的格外艰难,翻看记录,发现自己在2018年12月就看过,可是,我们年轻时都害怕衰老,害怕面对死亡,甚至连想想都觉得可怕。而这本书就被我搁置了。
直到奶奶去了,我忽然发现死亡原来离我们这么近,我很遗憾自己没有多陪陪她,为这,我希望能更了解衰老和死亡。就在返校的车上,我看起了这本书。
前言里就知道了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在人近黄昏时,所需的不仅仅是医药,还有生活有意义的生活,在当时情形下尽可能充分的生活。”
书中具体举了很多例子,都是阿图身边的实事,因此也更让人真切的感受到文字背后所传达的故事。
但对于一个对医学一窍不通的我来说,有些专业术语让人敬而远之,尤为头大;且书里大多讲老人的癌症,生病,这些肯定不会像小说题材那么好读,一边读一边就会想到过去,想到未来会老去的自己。
所以这些天,其他书都进度很快,这本却是龟速的前进。
图片。
书里讲了一些作为子女的我们,在面对亲人日渐衰老,疾病缠身时要怎么做。比如“脚才是老年人真正的危险”,我们要尤为关注老人的脚;老人怕孤独,可以在家里养动物和植物,带孩子回去看看他。
同时我们(不止家人,还有医生)要聆听老人的心声,而不是以自己的`意愿选择该怎么做。他们可能要求的不是万无一失的安全护理,而是自己做主的尊严和独立的空间。
在读到关于有没有真正像家的“老年之家”时,我想到我爷爷对于儿子提议“去养老院怎么样”的反应,他呜呜的哭了起来。我知道,爷爷是真的害怕去那里。
可能在子女看来,养老院多好,有健全的设备,有老人一起聊天。可是他们没想到,对于一个孤零零的老人来说,最怕的就是子女不管他,让他去养老院,其实也是让他在不断看着身边的老人的死亡啊。
书里讲“对疾病和老年的恐惧不仅仅是被迫忍受对种种丧失的恐惧,同样也是对孤独的恐惧。当人意识到生命的有限,他们就不再要求太多。他们不再寻求更多的财富,不再寻求更多的权力。
他们只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被允许保留塑造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生命故事的权利——根据自己的优先顺序作出选择,维持与他人的联系。”也就是按他的意愿度过余生吧。
虽然东西方在文化上会有差异,但大部分内容都是可以借鉴和学习的,希望我们国家也能有一座像书中提到的有动植物、老人有自己的私人空间的疗养院,有健全的善终服务。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是八月长安13年写的,13年我还在上高二,那时候也没有时间看小说!虽然选了自己喜欢的文科,但数学成绩不好每天仍要花很多时间做题,整理,记忆!还有英语也不能松懈!用学校的话来说就是得英语得数学者得天下!但我觉得如果那时候我看这本书,我可能没有多少感触,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那时我最好的时光!在最好的时光里,我没有遇到一个像余淮那样让我崇拜的男生,我没有耿耿的脸红,心跳,崇拜(其实是喜欢),但我收获了最珍贵的友情,就像农村版谢霆锋张老师说的那样,你身边的人也许就是你一生的财富!我的朋友们用她们的温暖让我变得更好,如果回到高中,我应该对我身边的人再好一点!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也就大三了,这三年不好也不坏,没有什么回想起来能笑出声的美好记忆,也没有回想起来泣不成声的`悲哀!大概太沉浸于小说中,我总是在梦里看到一个如余淮的男生,然而在最好的时光里我何时才能遇到那个最好的他!
现在本应该是用来拼命学英语,背专业书,准备考研的阶段,而我却陷入回忆与幻想中,文字的力量真强大!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四
又是一个暑假,又是一年毕业季。转眼间,我已然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时间匆匆,无奈似水流年,无力去感叹,却又要备战中考。
早早做完作业,在网上流连,看见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封面上,“我和你坐同桌,三年。你的影子和粉笔灰交织在一起,黑白分明,在我的记忆里面转圈。我想,那时候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扣人心弦,毫不犹豫的把它购了下来。
耿耿、余淮……这两个名字,注定了他们需要走过一段和普通的高中生相似而又不同的青春。两个一样简简单单,神经大条的人类,却犹如火星撞地球般相遇了,在彼此心里埋下种子。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时日里,不断努力,度过着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
高二分科时,为了一年前的承诺,理科差生耿耿毅然抛弃了对自己有希望的文科,选择了陪伴在余淮的旁边。但是高三生活的嬗变在他们小小的认知里翻起一片风浪。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失去了保送清华的机会。为了踏踏实实应对高考,平日语文课里埋头苦写数学练习册的他,坦然的在语文的试卷上的排比句练习上写下“如果我是阳光,就温暖一方土地;如果我是绿树,就庇护一群飞鸟;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弄死心相印。”
回看自己的历程,从小学到现在,为了上一个优秀一点的中学,从小参加各式各样的补习班、培优班,终于考入第二实验后,当初的斗志却越发暗淡,再也寻不回当年学习的纳冲动与热情。幸而在这个暑假看见这本书,为时不晚,一切如死灰复燃,瞬时元气满满。
拿出一张纸,写下“我们曾经那么好”。每天看看这短短的七个字,告诉自己。曾经那么好,现在一样好。
回忆是时光里,带着温暖的雨季。最好忘了吧,最坏不过守上这世界的门。伸出了双手,拥抱当时的我们。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五
我们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未来,中国要靠我们建设,我们要为其添砖加瓦。现在,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如何教育我们这些独身子女,使我们长大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爸爸妈妈们经常关心和讨论的话题。
爸爸妈妈看了《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这本书,开始更加关注我习惯养成的问题,而不是一直问我要成绩。要求我养成一个习惯:见到老人要问好。我也意识到了,我们应该更加孝顺长辈,长辈们是很不容易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尊敬、关心他们。
我的爷爷奶奶家住的很远,在迈皋桥。当我在力小上学,接送成问题时,爷爷主动站了出来。当时爷爷的腿骨折才好,身体很虚弱,小时候我和爷爷没有经常在一起,关系也很生疏。
亲戚们都奉劝他不要接我,免得身体又出毛病,而爷爷坚决要接我,怕我一个人在路上遇到麻烦。每天爷爷在家帮奶奶把午饭烧好,吃好午饭后就到我们家,再帮妈妈烧好晚上的菜饭,看看报纸,快放学的时候就到学校来接我,每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再回到迈皋桥的家。
爸爸知道爷爷很不容易,说:"不学礼,无以立。有礼貌是人生莫大的帮助。"对爷爷一定要有礼貌、要孝顺。要求我有好吃的首先要想到爷爷,有好的开心的事情也要和爷爷分享。爸爸自己也身体力行,给我做了很好的榜样——每周都要抽空去看望爷爷奶奶,捎上一些好吃的东西,陪他们说说话、聊聊天,关心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
爷爷因为现在常运动,要赶车子,身体倍儿棒,可以追着汽车跑。要知道当初来接我的第一天,走路都走不稳,上下楼梯都要我扶。现在我和爷爷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爷爷已经成了我的一个知心朋友了。
读了这本《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我懂得了,培养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自主的习惯。
蔡礼旭老师说的好:"接触地《弟子规》后,越学越感受到它对孩子的一生至关重要。"我的爸爸妈妈现在也在研读《弟子规》,希望能从中能取得一些教育我的经验。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六
习惯了互联网时代的碎片化阅读,就很难再沉静下来读完一本书。于我而言,这事还不算难,看书是我的爱好。“果然还是要好好活着,活得久才能读更多书,像是活了更久”,这是到目前为止,看过的最喜欢的书评。
最近在读美籍作家阿图·葛文德的《最好的告别》,作者还有另一个身份——外科医师。全书站在医生的角度探讨如何迎接、面对生命中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即衰老与死亡。该书一度成为《纽约时报》畅销书,阿图·葛文德除了是白宫最年轻的健康政策顾问。可这些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而是被书中的一句话吸引,“一个60岁健康人的视网膜接收到的光线也只是一个20岁年轻人的1/3”。简单的陈述句,却有力的击中内心,愈发增加了我对生命的敬畏感以及人终将衰老的无奈之感。
衰老、死亡的话题因为过于沉重,几乎不会被提及,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中,不会有人教我们怎样去应对它们的到来。去年夏天因为身体不适住院就诊,在icu(重症监护室)住了两晚,临床是一位高龄爷爷,整夜的呻吟,厚重的喘气声以及反复重复的话语,让我深刻感受到变老或者死亡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在美国以及当今世界的其他很多国家都很缺乏老年病学医生这一现状,是值得全社会都该去思考的问题。在美国,身体还算健康的老年人一般是自己独自生活,独立完成衣食住行,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交际圈。儿女也会定期探访他们,可如果一旦身体健康状况变得不再良好,一切都会发生改变。
当我们衰老到不能照顾自己,进行基本的日常生活时,该用什么方式继续有尊严的活下去?书中提及到养老院、疗养院等等机构,但随即作者也提出这些机构的弊端,它们与监狱有着相似之处,生活在一个被允许的范围之内,会有人监督你按时做每件事,包括吃饭、喝药和睡觉,日复一日,超出范围之外的活动是不被允许的。我们老了但对生活的要求不能仅仅是安全,针对如何平衡善意的保护和自立的尊严,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晚年生活的伊甸园里是不能只有安全和保护,有价值的生活也是我们需要的”。书中关于在生命最后阶段的人什么时候该努力医治,什么时候放弃治疗,也提出了相应的观点,作者试图通过自身丰富的医师工作经验让读者理解个人生命的有限性,“善终不是好死而是好好活到终点”。
思考死亡是为了活的更好。作为凡人,我们都将面对人生的终点,我们离告别还有一段旅程,在最后的阶段到来之时,望内心能更从容。读完这本书,我并非从此不再害怕衰老与死亡,还是会害怕。今生任何事情都有第一次去经历的时候,大家都一样。生而为人,能够按照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度过人生的最后阶段,是我所向往的理想状态,也是我所理解和定义的最好的告别,对我来说,生命的厚度更重要。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七
从图书馆无意看到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吸引,然后拿回来细细品读。一个个励志温情故事给人带来满满的正能。每个人都曾遭遇拒绝,遭遇失败,遭遇挫折,遭遇人生中的各种不快,每次失败的时候都会不止一次的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够好,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在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会有人爱着自己。……不!你要相信,你是最好的自己。每当遇到阴雨天,就努力做自己的小太阳。真能量的青春,不畏惧的未来,你也可以拥有。作者说在最开始打算想给这本书起的名字是“愿你成为最好的自己”。但最后发现“最好的自己”并不是将来时,也不是一个祝愿,它是对自己的认知,是自己善待自我的每一刻感受,是自己内心充满爱与喜悦的完成时。是啊,我们是谁,在这点上,我们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清楚。这是最好的时光,你本该就是最好的`自己。
这本书包括:爱情、友情、个人奋斗。。。。。。范围很广泛。每一个故事都会给你带来不同的感受和体会,每一个故事都会令你深思。但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关于友情方面的。每个人不可能孤单单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肯定是要会外界接触、交流。那么朋友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上了十几年的学,交的朋友也是不少吧,可有哪些是真正真心的,交心的,有哪些是会一直走下去的,恐怕一个手也能数过来吧。有的朋友来了又走,这些人注定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付出的再多,也只是白白浪费了自己的一片真心。有的朋友,来了就不再走,一直住在你的心里。那这种朋友是值得你去付出的,要紧紧抓牢,好好珍惜。
我们不是火眼金睛,不可能看一眼就会知道,这个人是好的还是坏的,总要需要时间去慢慢辨别,这个人适不适合做自己的朋友,这个人是不是值得信任,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时间去证明的。时常会听到别人会说交友不慎,这个好像真的不是我们能去控制的,到最后只能默默的伤心,然后告诫自己下次要学聪明点。成熟的水果会挥发出乙烯,能催熟为成熟的果实,所以就算不甜的柿子跟甜梨待久了也会甜。我们肯定会跟错一些人而经历漫长的阴天,但当自己的世界放晴的时候,你会发现跟你在一起的,一定都是那些散发着光热、积极智慧、梦想很大的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的成长,越来越感谢那些一直陪在我身边的朋友。感谢他们一直的陪伴,感谢他们的关心,感谢他们的付出。感谢的话要说的太多太多……你知道真正的朋友是什么吗?真正的朋友懂得沉默,懂得等待,他知道你想说的自然会和他说,他会对你的好适可而止,他知道你的好比坏的多,但他永远不会告诉你有多好,就像他不会告诉你他有多爱你一样。
人的一辈子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但不可能的是每个人都能把看得很重要。你的难过、开心、喜好、大多数人,不过当个消遣,听过也就算了。对这种人,你只需要忘掉他们,过好自己的生活。反正随着心智的成熟,你会学会比较和挑选适合的人留在自己身边,你的善良真诚,都会变成他们同等的回应和尊重。我们应该明白有些朋友是用来说再见的,也应该同样明白有些朋友是要牢牢抓紧的!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八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最好的礼物是你》。
文中讲的是一个叫海山的孩子,妈妈去世了,他很伤心,他认为妈妈没有留下任何的礼物给他,直到得到一位老人的点拨,他明白了妈妈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给了他生命中能够拥有的一切,只是他自己不会以感恩的心去体会妈妈的礼物,之后他体验着生活,回报母恩。
读过这个故事之后,我不由得开始反思自己,我觉得我也应该学着感恩,感恩为我操劳了十几年的爸爸,感恩他对我的的支持和鼓励!
我先拿出那个大大的存钱罐,把里边的钱全都倒了出来,数了数,竟有两百多元!平时爸爸从不让我乱花钱,但我为了慰劳一下日夜工作、常年操劳的爸爸,我豁出去了。我飞一般地跑到市场买了一些鸡鸭鱼肉,想和爸爸一起做顿丰盛的晚餐。
我回到家,等啊等,一等就等到了十一点左右,可还没听见爸爸的脚步声。当我正掐着手指头数着时间时,“咚咚咚”的敲门声,突然让我惊慌失措,我望着门眼,是爸爸!但我的心似“十五的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一样。一方面害怕被责备乱花钱,害怕爸爸不理解我的心思,另一方面也为将给爸爸的惊喜而激动不已!当爸爸看到我买的食材时,非常惊讶,他听到我想要跟他一起做一顿饭感谢他后,惊喜的望着我,不停的说:“你真是长大了,懂事了!”
想想,生命中,也许我们没有发现,但你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所有时,你会发现你已经收到了身边很多人珍贵的'礼物,而那时,你要学会感恩给予你的人。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九
买这本书是因为书名,“女子”和在一起便是“好”,很好奇书中会讲述怎样的好女子,这便是买这本书的缘起。当看完,合上书本的时候,怅然若失,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文字来确切表达刚看完时的心情,很多时候我都无法用自己拙劣的文字来表达,但那种感觉切实存在,却又无法捉摸。
确切地说,这是一本娱乐圈的八卦故事集,而且都是有关美女的八卦。这个世界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八卦就是这阵娱乐之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港台剧风靡一时,《射雕英雄传》、《神雕侠女》、《上海滩》、《戏说乾隆》……我们倾情关注女神级的大明星是林青霞、张曼玉、周慧敏、李嘉欣、张柏芝、蓝洁瑛、张艾嘉……娱乐圈是是非非,对于我们来说,无非就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笑闹一场罢了。我从没有一本正经地专门花上几天时间来认认真真地读娱乐圈的桃色故事,想来觉得可笑。
可当我看完合上书页,四十九位窈窕艳丽的靓女走进我的眼帘,她们时而巧笑嫣然,时而娇媚动人,时而婀娜多姿。可一转眼,她们又变了,有的依旧红透半边天,还是年轻时候的样子;有的经历挫败的感情,隐居国外;有的息影多年,成为豪门阔太;有的成为路人,年老色衰、孤苦伶仃、疯癫落寞。时过境迁,时间对每个人都一样,年轻时她们美艳动人,倾城倾国,如今岁月染白了耳鬓的青丝,你很难想象曾经心目中的女神们也会衰老,因为她们一直扮演的是三百六十度无瑕疵的美。原来,上帝给你的每个礼物上都有标签。
越看到后面,越感慨人生际遇无常。每一个盛极一时的女明星无一例外都历经坎坷人生,这样看来,老天对每个人都相当公平,给你前二十年顺风顺水,你就该知道后面的路可能不会太平坦。事业、爱情、家庭,惯常的难题,于每个人都一样。
当看遍了别人的故事,我得到了什么结论?
这是书中采访李美凤时,她的回答。
她还说:“女人要年轻,有两个方法:第一,是要保持一个学习的状态。如果你一直在学东西,你就是快乐的,走路、吃饭都是快乐。第二,不但要有智商,而且要有情商,并且情商还要独立,用理智来调教情绪。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任何一个别的人身上,任何人都不能带给我们永远的快乐,我们的快乐只来源于我们的内心。”
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忍不住要给李美凤点赞,她成功的从一位女明星华丽转身为幸福女人,该美的时候美,该出名的时候出名,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她活出了女明星最幸福的模样。
看遍别人的故事,感同身受着自己的过往。这就是我们惯常的做法,当然,无可厚非。愿看到这段文字的你,和这本书的书名一样,最好的女子就是你自己。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
今年的“读书实践成才”活动,管理局领导欣然为我们推荐了三本好书。我是一个书虫,不愿意让任何好书与自己擦肩而过,加之开复先生在我心目中一贯的良师形象,使得《做最好的自己》成了我当然之选。在我看来,一本好书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阅读过程的片刻愉悦,更是为人打开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在这一点上,《做最好的自己》没有辜负我的厚望。
书中,开复先生提出了“成功同心圆”,即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核心,辅以积极、同理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六种重要的人生态度作为同心圆的第二层,再以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通六种行为方式构成同心圆的最外一环。
这本书大多的观点在开复老师先前的文章中已有阐述,对于拜读过那些文章的我来说,这本书并没有太多全新的观点。但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将所有散落于各处的观点系统化,汇集成册,让人一次领略,就如同转瞬之间遍览名山大川一般,痛快!
在阅读过程中,我总会情不自禁用自身与之对比,不经意间,便成就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对我而言,这是一次很好的自省,让我对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有了一个相对清醒的认识,也让我得以重视自己曾经忽略的一些东西。课前的预习可以让人更好的理解老师所讲的内容,反之,仅仅被动接受一本书带给你的内容并不意味可以深刻的理解。一本好书,不同的人品味,感受差之甚远。工作的几年,我学会了思考,而这本书上的内容恰好是我近一年多时间里思考的问题,许多道理都是付出相当的代价才得以悟出,无意间的预习让我从阅读中得到了更多的震动。虽然感叹开复先生没有早点完成此书,但转念,即便那时我读到此书,没有一些刻骨铭心的东西,对于开复先生的箴言,我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体会。
读过这本书后,我对成功有了新的认识,成功就是不断的超越自己,让自己的人生快乐、充实、有意义。事业进步是成功,给家人快乐是成功,广交朋友是成功,帮助他人也是成功。成功不遥远,不虚度此生就是成功。成功就是做好每件事,快乐每一天。
详细说来,感悟有三点:
感悟其一:成功的标准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竭尽全力扮好自己的角色,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不管是令人瞩目的,还是普通平凡的,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梅的凌寒,兰的幽香,竹的坚贞,菊的淡泊,他们都在自己的天地中展示他们独有的风韵;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虎啸深山,驼走大漠,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域中尽显独特的魅力。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或许我们的理想和现实存在差距,但是,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不要茫然,改变自己的心态,改变自己的情绪,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追求做最好的自己。
感悟其二:人所处的位置是不相同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生活环境,只要正确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去做,不盲目的比较,不管是出类拔萃,还是默默无闻,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拿自己的优点与别人的缺点比,可能会比出上进心,也可能是比出沾沾自喜;拿自己的缺点与别人优点比,可能比出自卑,也可能比出努力奋斗。其实,成功有大小之异,无轻重之别,何必在意是否超越了别人,要在乎的是超越自己。因为,这个社会需要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也需要李素丽、徐虎,只要敢于和不断超越自己,就有资格,也有可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感悟其三:选择成功的道路是多样的,成功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途径,只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利弊,选择一条最理想、最适合自己的道路,不管是功成名就,还是身败名裂,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中庸就是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审慎而冷静地选择最好的解决方案;中庸就是要在诸多对立统一的因素中,敏锐而智慧地寻找最佳的均衡状态。其实,无论抉择正确与否,无论结果如何,已经做出的决定就无法收回了,只有坦然接受。因为,现实社会上不是每个人做每件事情都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只要达到择前“重重”思考、择后“轻轻”放下,那就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如此,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一个能够从思考中认识自我、从学习中寻求真理、从独立中体验自主,从计划中把握时间、从表达中锻炼口才、从交友中品味成熟,从实践中赢得价值、从兴趣中攫取快乐,从追求中获得力量的人;一个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的人。
结合当下的工作,首先,摆正工作心态,这是成功的基础。在平时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该把心态回归到零,始终抱着学习的态度,将每次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历程。在刚工作的时候,我热情满怀,踌躇满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当初的热情减少了很多,而且有时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这样的心态首先让我失去了对工作的积极性,显得很消极,没有正确的心态,连成功的基础也没有,如何到达成功?所以,只要我争取摆正心态,积极面对一切,每天都有进步,每天都做得更好,一定会有所收获。
其次,在生活、工作中要诚信待人,努力做到言行如一、言出必行。尤其在对待老同志方面,老同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作为一名为老干部服务的工作人员,要用真心换真心,只有充分理解老同志的心情和要求,得到他们的尊重和支持,才能体验到其中无穷的快乐。
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今天工作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对待老同志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书中说:“每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天都有遗憾,但每天都这样自己和自己比,坚持不懈,便会不断地向最好的自己的境界靠拢。”
我想这也许不算最成功,但已经做到了最好的自己。
良师益友对一个人的成长大有助益,但良师益友却可遇不可求,良师尤为如此。可称之为良师的人,大多是在某一领域经验丰富且善于思考者,如此才能高屋建瓴为人指出明路。虽然不遇良师并不妨碍继续前行,但良师的催化作用,可以让人少走许多弯路,加速成长。开复先生便是一位良师,《做最好的自己》算得上这位良师悉心打造的一本好教材,通过它,虽不曾与开复先生谋面,却不妨碍与先生神交,听着先生将一些道理娓娓道来,辅以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乐在其中。
尽信书不如无书,简单的照搬书中建议恐怕也不是开复先生希望看到的,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彩。再好的一本书也不会让人读罢便脱胎换骨,成就一番大事业,它给人带来更多的是一些可以指导我们未来学习工作生活的原则,和一些对待问题的思考方法。
作为一名读者,我感谢开复先生带来了《做最好的自己》。
仔细的阅读了整本书后,我对其中的第二部分印象深刻,现在我就对李开复先生第二部分的观点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望老师批评指教。
李开复先生在这本书的第二部分说道:“真正的成功有很多种:它可能是创造出了新的产品或技术,可能是取得了突破性的科研活学术成果,可能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而给他们带来了幸福,可能是在工作岗位上得到了别人的信任,也可能是找到了最能使自己满足和快乐的生活方式。同样,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令人羡慕的名望和财富也是一种应当被尊重和认可的成功。一句话,多元化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从不同角度理解成功,尊重并鼓励年轻人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成功道路,以便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实现他们各自的价值——这才是对待成功的正确态度。”我把自己对这段话的理解分为以下两个方面表述:
第一方面,成功并不是单一的,千篇一律的,成功可以是多方面的,用书中原话来说,是“多元化”的,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仅以成绩和名利来衡量个人,团体乃至社会的成败,那么我想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不能跻身成功者的前列,我们可以想一下,亿万富翁这个世界有几个,国家领导这个世界有几个,这些人固然在自己的奋斗目标上取得成功,但其他人都是失败者吗?“神舟”系列背后大概有几万个默默无闻的科学家,他们对神舟火箭和飞行器上的上亿个零件逐一进行检查,以确保神舟圆满的完成既定任务,神舟的起飞和成功返航增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增强了我们中国人民的凝聚力,可以说每个人都对自己是一个中国人感到骄傲,这巨大的历史功绩是谁取得的呢?难道只是那个电视屏幕上经常现身的总工程师?当然不是,我们大学生也是,不要轻易走入一元化的成功的误区,而应主动的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成功道路。我们人大的校训是“国民表率,社会栋梁”,即做一个对社会贡献良多的人,但我们学校的做法却似乎并不尽如人意。何谓有用?成为国家领导,领导中国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工程是对社会有用,而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奉献难道就不是人大的骄傲吗?就要以自己没能升官发财辜负人大的培养而感到可耻吗?别忘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的主体,而且我们人民大学的种种做法我却不敢恭维。前一段,会议一次会议,马凯和刘延东当选国务委员,人大媒体上下弹冠相庆,大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势,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们说这两位爷可是咱们人大毕业的啊,好像人大突然抓住了这两颗救命稻草,人民大学,党的学校,人民的大学,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小小一个国务委员,能让人民大学兴奋至此,那清华是不是要去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做广告了,常听外人说,清华北大的学生想的是为国为民,人民大学的学生天天想的是升官发财,于是乎人大和前两所大学差距日益扩大,在如此校风下,我和周围的本就觉悟不怎么高的人开始为自己以后怎样升官发财做准备,学校的种种做法让我们在歧路上迷失了自己。对于把分数当作生命的高中生来说,汤玫捷这个例子可有警示作用,复旦附中高三女生汤玫捷,在校成绩排在100名左右,在国内的许多老师看来,汤玫捷并不是特别出色的学生,但她却成为唯一被哈佛提前录取的中国留学生并获得全额奖学金,但汤玫捷不愿出书介绍成功经验,不愿把自己的经历简化成抽象的“成才公式”,因为我们是野生动物,不是园林动物。每个人独特的优点就是自信的源泉。
第二方面,就是年轻人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成功道路。我一直把大学看成是一个人认识自己选择人生道路的阶段,一个人越早认清自己的各个方面,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他就越能早早的规划自己的人生,为以后踏入社会先做好准备。如果你能在四年之内找到自己的career,那你这大学就算没白上;相反的,如果没有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而是一味的学习学习再学习,即使你把自己的学分绩搞到很高很高,你以后进入社会也会发现自己的手足无措,你会发现自己对进入这个社会没有做好最起码的心理准备。大学四年是认清自己规划人生的四年,有的人擅长交际,有很强的组织能力,他就会跑去参加各种社团;有的人喜爱知识,喜欢钻研,他就会投身于图书馆,丰富自己的知识基础,厚积薄发;有的人立志于出国,他就会从入学就开始背单词,准备考gre,托福。所以关键不在于他在做什么,而在于他是不是认清了自己现在所作的事适不适合自己,他是不是找到了值得自己奉献一生的事业。现如今,大学里,特别是名牌大学,大学生自杀现象屡见不鲜,想想他们费尽心血挤进全国高等学府,眼见就要熬出头了,为什么要突然放弃快要到手的一切呢?那就是他们对生活感到困惑,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用,从本科上到硕士然后是博士,他们在为学习而学习,把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离开来,于是他们对生存的意义产生怀疑,他们最终决定结束这没意义的生命。但我想如果任何一个人,当他找到了自己愿意奋斗一生的事业时,他们根本不会去想生和死这个问题,他们每时每刻都会是生机勃勃,乐观向上的。
最后我以保尔柯察金的一句话结尾:“当你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而为而羞耻,临死前你可以说,我把自己的一生和全部事业都奉献给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做到这个,我想我们就不枉为此生了。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一
本书英文名,beingmortal,我理解的是,“终有一死”,好像有看透死亡的豁达,也有对衰老的接受,也有无可奈何。《最好的告别》则更加温情,表达了对好好活到终点的希冀。
这本书的作者是阿图·葛文德,是2004年《新闻周刊》评选的“20位最具影响力的南亚人物之一”,2010年《时代周刊》评选的全球“100位最具影响力的人物”榜单中唯一医生,也是白宫最年轻的健康政策顾问。
全书8个章节,每个章节一个独立的小名字,分别是“独立”,“崩溃”,“依赖”,“帮助”,“更好的生活”,“放手”,“艰难的谈话”,“勇气”,“三杯恒河水”。
总体上看,前半部分是讲衰老和死亡是怎么一回事儿,养老机构的优点和不足,后半部分是讲大限来临之前的不同选择和境遇,善终护理的进步性。
2018年3月14日,霍金的'去世刷爆了朋友圈。霍金对安乐死的看法是:“受罪者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他想的话。但是我认为这将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生活再怎么糟糕,总有一些事情你能做,且能成功。活着,就有希望(whilethereslife,thereishope)。”2011年5月,霍金在英国《卫报》的采访上对死亡发表了看法,他说,“我在死亡的阴影下活了49年。我不害怕死亡,但是我也不急着死,我还有许多想要立马做的事。”
thosewholiveintheshadowofdeathareoftenthosewholivemost.
那些活在死亡阴影下的人经常是那些活得最淋漓尽致的人。
跑题了,变成励志短文了。
回到《最好的告别》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人类对自身生物学约束,以及对抗基因,细胞,血肉,骨骼所设定的种种限制的斗争。”
斗争的原因有各种。大部分是对亲人的不舍,对死亡的畏惧,有的是想多吃一口冰淇淋,有的是想多上一节教学课,还有的是想多看一次日出,有的是想对自己的花草多浇一次水,或对自己的宠物多一点照顾,等等。
那又是如何斗争的呢?
书中说“在我们衰老脆弱,不再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如何使自己生活存在价值?”更通俗一点说法是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书中引用了《忠诚的哲学》一书()中罗伊斯的观点。“为什么仅仅存在,仅仅有住,有吃,安全地活着,对于我们是空洞而无意义的?我们还需要什么才会觉得生命有价值?他认为,答案是:我们都追求一个超出我们自身的理由。”如果理由是“陪伴”,那么一心一意待在一起,便是最有意义的时光,而不是满身医疗器材,时而疼痛,时而麻木。如果“快乐”是理由,那么发现和创造快乐,减少痛苦,便是有价值的。
作者的父亲便是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快乐,不想要疼痛,选择了回家。“每一天,他都会发现一些为之而活的时刻。”书写了自己故事最后几行的安宁。
“无论我们面临怎样的局限和阵痛,我们都希望保留自己作为自己生活篇章的作者的自主或者自由。这是人之为人的精髓。”
大限来临,既要有全力治疗的勇气和决心,也要有随时下车的审慎和自主。
“对于人类来说,生命之所以有意义乃是因为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具有整体感,其弧度取决于那些有意义的时刻,那些发生了重要事情的时刻。”
希望每个人的故事的最后几行都是安宁。最后用新发现的精神偶像癌症患者农民诗人白茹云的一首诗结尾。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二
因为偶然在xxx上看到这部戏是根据八月长安的小说改编的,所以就去翻原著了,花了差不多一个下午的时间,跌跌荡荡、起起伏伏,我只想说,我羡慕那些人的青春。虽然说我现在才大一。
我记得我上次看八月长安的作品是在我高二高三的时候,看的是《你好,旧时光》,当时我喜欢余周周,羡慕余周周,纵然他父母离婚,但是她的一切,在我看来,真的真的很美好!
无疑,耿耿也是一个幸运儿。虽然说她的成绩不咋地,但在关键的时候,她却又总能不掉链子。所以,她可以因为非典成为xx中考上xx的幸运儿;她可以超常发挥考上xx的学校;她父母虽离婚但是她却依旧是它们的掌中宝,基本有所求必有所得。
其实我觉得身在南方城市的我和书中那些身在北方城市的孩子相比,它们真的好让我羡慕。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在他们那群人的身在,体现出来的就是北方的孩子要比南方的孩子学习更加的刻苦,家长更加的重视。
耿耿余淮,耿耿于怀。
他们是最佳搭档,是最搭的同桌。即使耿耿很笨,余淮很聪明。
耿耿可以因为和余淮的一句承诺,毅然决然的选择那个烂到底的理科;余淮可以厚着脸皮大喊老师听不懂替耿耿解围;一切的一切,都发生的是那么自然,一切的一切来得又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那个谁,我们说好的,你乐意当我同桌吗?”
“我愿意!“。
耿耿心中的余淮无所不能,她崇拜他,由内而外的崇拜。
但在那不知不觉的打闹相处中,却也慢慢的揭开了余淮那脆弱的一面。
或许他们口中的各种各样的全国性的竞赛都离我太远了。我并不能特别好的去理解他们。
但是,我又好像能够去理解他们。
也许这就是生命链吧,他们,包括余淮,包括余周周,包括杨林,他们在食物链的顶端;我在最尾巴。
他们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北大清华。而我,身在南方的我;中考失利差一分进了私立高中,高中,最多最多也就敢奢望一下上个二a,虽然最后去到的还是二b。
我也渴望有这样的一段青春。有一个像余淮一样的阳光大男孩,有一大帮直到上了大学,甚至毕业后还可以不忘彼此的死党。
奢望。不过除掉这些后话。我意外结局。余淮失利,为了清华,选择复读。耿耿独自一人去了约好却还是没有他的城市读书。
等再次见面时,耿耿成为了最好的她吧,但最好的余淮却早已流失在他们的青春岁月里。余淮没有去清华,他断掉了和所有人的联系,他将自己严严实实的藏了起来。母亲的尿毒症,父亲的岗位调离,太突然了。他低头于生活的无奈。他也羞于生活的无奈。
故事结局又是悬念。
“我在晚秋高地。”
他们的青春止于这条短信,又开始于这条短信。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普方的故事。
亚星—奔驶公司的德方副总经理普方在南京家里被4个刚成年不久的青年杀害,他们开始只是打算偷摩托车,后来到一户人家偷东西,被普方发现,情急之下就杀人灭口。可是,普方的母亲却请求法官免除他们的死罪,虽然最后还是没有改判,但为了纪念普方一家,住在南京的德国人和外国侨民成立了一个基金会,专门救助罪犯家乡苏北的贫困儿童上学。
为什么普方的母亲让法院免除罪犯的死罪呢?也许是因为,他们觉得,那些罪犯的死,代表不了什么,也挽回不了什么,就像他们所说的:“那并不能改变什么”但是,法院还是没有改变主意,判了他们死刑。
尽管这样,他们和他们的同胞,在中国成立了基金会,有一个圣诞树,上面挂满了他们的愿望,经过的外国人就会摘下一个,帮助那些贫困的学生,完成他们的愿望。
其中一个因为他们资助而上了大学的学生说,他将来要当一名合格的老师,来教育农村的学生。正所谓,教育改变人生,他要用教育来改变家乡的现状。
想不到的事,我觉得这本书真好看!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四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
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
这适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
可是,他终究是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
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数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新娘办了简短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地生活着。
看完耿耿于怀,我在微信上问他:
“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
“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地答了这么一句。
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和余淮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那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盛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更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
在心里默默地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地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为了最好的耿耿,余淮还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地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
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
愿,不负好时光。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五
这本书讲了两个女孩都把对方当作自己最好的知己,她们无话不谈,一起逛街、一起上学、下课后一起去厕所,和对方分享自己的小秘密,她们都为了这段友情倾囊付出,她们彼此温暖,但有时也彼此伤害。因为新同学的加入,她们之间产生了误会,关系变得疏远,虽然最后她们之间的误会化解了,但是她们之间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事,都已经成为了她们记忆中的一部分。
书中的这对好朋友让我明白:好朋友之间应该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信任,并且不给对方压力,这样的好朋友,才会是真正的好朋友,而书中的小同给了太多的压力小卿,使小卿觉得跟小同在一起十分不自然,从而她们的关系就变得越来越远。
我以前也一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是我十分好强也十分自私,她和她自己其她朋友说多几句话,我就会对她发脾气,说她不理我,这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终于有一天,她把自己所有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在那以后我们就再也不是最好的朋友了。
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但是只有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的好朋友,才会是永远的好朋友。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六
做最好的自己,这个最好可以无限大,但前提是你要在群体中具备高素质的修养,如果一个人品不好的人能力再强也是不会被团队所认可,因为他不会和同伴协作前进。这首先是我们要学会如何懂得去理解别人,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理解和信赖,对他人用一颗宽容之心"以责人之心责已,已恕已之心恕人",并学会尊重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耐心去听取,及时给予肯定和建议,使事情处理的完满准确。在情绪上不气馁,不焦躁,用务实的心态去接受自己无法改变的事,开阔胸怀,然后积累经验,奋发图强,打造一个全新的自我,你就永远会快乐和开心。其次,要学会自我反省,不骄傲,不盲目自信,在工作中认真听取他人意见,接受"良师"指点,对于自己出现的错误勇于承认错误,主动接受批评,不断追求进步,努力改变自己,培养自省的习惯,炼制出一个朴素的自我,这样才能做好自己,才能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处事热情。"每个人都是一棵树。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可以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可以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我所谓的做最好的自己,只要正确找准自己的`位置努力去做,只要敢于和不断超越自己,就有资格,也有可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们想要做最好的自己,就需要有正确的人生态度。态度是行动的前提,态度受价值观的指导,态度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在遵循这个原则的基础上,就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价值观是指导所有态度和行为的根本因素,这样才能树立起正确的人生信条,才能主导我们确切的思维方式。世事如潮,人海如林,我们只有不断地做"最好的自己",才能够成长得更加健壮魁梧,才能够汲取到更多的阳光滋润,才能让自己的明天长得更好!只有做到真诚,别人才会与你交往,然后才能和你共同做事,只有在大家的帮助下你才能做到最好的自己,从别人眼中发现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所以,做最好的自己其实就是做真诚的自己。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七
我到书店看见一本书,寥寥地看了几页,竟然发现很有趣,我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的名字叫《最好的礼物》。
这本书的'主人公安娜是一个聪明、善良、朴素的小女孩。可是安娜的哥哥、姐姐都叫她笨拙的安娜,安娜并没放在心上,因为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德语学得不好。
在一次美术课上,她画了自己的家人。安娜画得惟妙惟肖,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老师让她用德语介绍这幅画。可是安娜怕老师和同学嘲笑她,但在老师的鼓励下,安娜鼓起了勇气,用自己不擅长的德语讲述,最后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认可。她觉得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阅读此书,我感触颇深,主人公和我的年龄相仿,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掌声和尊重。而我却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不爱学习,我的字不是很工整,总是怕被老师和同学嘲笑。读了书后,我也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每天练字,让自己的字变得工整,我要向安娜学习,只要相信自己,遇到困难一定克服,坚持不懈,就会朝着目标迈进。
《最好的礼物》让我学会了勇敢,懂得了坚持,而我会像安娜一样,朝着我完美的梦想奋斗。
最好与最坏读后感篇十八
因为偶然在vvv上看到这部戏是根据八月长安的小说改编的,所以就去翻原著了,花了差不多一个下午的时间,跌跌荡荡、起起伏伏,我只想说,我羡慕那些人的青春。虽然说我现在才大一。
我记得我上次看八月长安的作品是在我高二高三的时候,看的是《你好,旧时光》,当时我喜欢余周周,羡慕余周周,纵然他父母离婚,但是她的一切,在我看来,真的真的很美好!
回到《最好的我们》。
无疑,耿耿也是一个幸运儿。虽然说她的成绩不咋地,但在关键的时候,她却又总能不掉链子。所以,她可以因为非典成为vv中考上vv的幸运儿;她可以超常发挥考上vv的学校;她父母虽离婚但是她却依旧是它们的掌中宝,基本有所求必有所得。
其实我觉得身在南方城市的我和书中那些身在北方城市的孩子相比,它们真的好让我羡慕。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在他们那群人的身在,体现出来的就是北方的孩子要比南方的孩子学习更加的刻苦,家长更加的重视。
耿耿余淮,耿耿于怀。
他们是最佳搭档,是最搭的同桌。即使耿耿很笨,余淮很聪明。
耿耿可以因为和余淮的一句承诺,毅然决然的选择那个烂到底的理科;余淮可以厚着脸皮大喊老师听不懂替耿耿解围;一切的一切,都发生的是那么自然,一切的一切来得又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那个谁,我们说好的,你乐意当我同桌吗?”
“我愿意!“
耿耿心中的余淮无所不能,她崇拜他,由内而外的崇拜。
但在那不知不觉的打闹相处中,却也慢慢的揭开了余淮那脆弱的一面。
或许他们口中的各种各样的全国性的竞赛都离我太远了。我并不能特别好的去理解他们。
但是,我又好像能够去理解他们。
也许这就是生命链吧,他们,包括余淮,包括余周周,包括杨林,他们在食物链的顶端;我在最尾巴。
他们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北大清华。而我,身在南方的我;中考失利差一分进了私立高中,高中,最多最多也就敢奢望一下上个二a,虽然最后去到的还是二b。
我也渴望有这样的一段青春。有一个像余淮一样的阳光大男孩,有一大帮直到上了大学,甚至毕业后还可以不忘彼此的死党。
奢望。不过除掉这些后话。我意外结局。余淮失利,为了清华,选择复读。耿耿独自一人去了约好却还是没有他的城市读书。
等再次见面时,耿耿成为了最好的她吧,但最好的余淮却早已流失在他们的青春岁月里。余淮没有去清华,他断掉了和所有人的联系,他将自己严严实实的藏了起来。母亲的尿毒症,父亲的岗位调离,太突然了。他低头于生活的无奈。他也羞于生活的无奈。
故事结局又是悬念。
“我在晚秋高地。”
他们的青春止于这条短信,又开始于这条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