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方案(通用18篇)
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流通。定期评估和调整方案是确保其有效性的重要环节。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和工具,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技术应用和案例分享。
企业用工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厅〔20xx〕183号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决定自20xx年5月15日到6月30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
以“劳动合同保权益、工资支付惠民生、规章制度促和谐、诚信守法谋发展”为主题;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劳务派遣单位和部分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指导服务与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促进我县劳务派遣领域用工行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专项行动的目标。
创新指导服务举措,提升执法检查效果,有效遏制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超时加班加点、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劳动者同工不同酬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侵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促进诚实守信、劳资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
(一)专项行动的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从事劳务派遣和用工量较大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服务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对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0人以上或占用工总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二)专项行动的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对劳务派遣单位除了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及将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情况,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异地参保、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大量实习学生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义务情况等。
(一)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5月30日前完成)。
指导服务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劳务派遣摸底调查的数据,确定对全县10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和2户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指导服务重点事项:一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包括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内容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三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建立内容全面、规范的职工名册,制定和完善劳动报酬、工时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组建或参加工会、集体协商以及其他民主管理权利;四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指导服务工作方式:通过举办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培训班、约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劳动规章制度和用工管理资料、召开劳资人员和职工座谈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宣传劳务派遣法规政策,查找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动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根据指导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填报《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二)对劳务派遣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月24日前完成)。
执法检查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3月入库用人单位数和在岗监察员数,确定本次专项行动对全县共150户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执法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对象,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被举报投诉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全部列为检查对象,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受理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此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通过12333、基层平台窗口和网络等途径举报投诉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三是进行实地检查。抽调监察员组织若干执法检查小组,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劳资管理人员、走访职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其中,对存在劳务派遣协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材料要进行对照检查和反追倒查。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切实加大对劳务派遣领域的整治力度,对少数“包工负责人、带工头”挂靠劳务派遣单位,层层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甚至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抽调业务精、素质好、原则性强的骨干人员参与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到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跨地区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大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劳务派遣单位,找准存在问题、创新指导措施、提升服务效果。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及时高效地处理;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的各类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查处情况,积极应对各方关注,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应。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将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网格管理的重点对象,落实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管措施。针对部分用工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大量实习生顶岗工作、超时加班,以及恶意规避参保义务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四)及时汇总分析。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结合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基础数据,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上报市支队。具体上报时间如下:
1.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2.6月3日前,将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3.6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和汇总数据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企业用工方案篇二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市直机关过硬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直发〔20xx〕37号)精神,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现就推动过硬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机关党支部是党在机关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抓好过硬党支部建设,对于更好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能、树立良好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支部要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建设过硬党支部总体要求、创建目标和推进措施,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用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努力打造“支部书记个个过硬、党内生活开展经常、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推动发展卓有成效、人民群众切实满意”机关党支部,在建设过硬党支部中走前列、作表率,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为进一步推动过硬党支部建设,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过硬党支部建设指标体系,把过硬党支部的“五项”核心要素要求落细落小落具体,根据办公室工作实际,对指标体系进行了细化,形成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的指标体系(具体内容见附件1)。各支部要学懂学深学透,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查摆班子和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创建目标。
2.坚持问题导向。各支部要对照过硬党支部创建指标体系,通过自我剖析、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制定整改及创建措施,形成《过硬党支部建设工作台账》(见附件3)。
3.提升支书素质。牢牢抓住支部书记这个关键人,通过专题讲座、邀请党建专家等前来授课,组织党支书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参观学习活动等,进一步增强支部书记管党治党能力,带动支部“活起来”。
4.过好党内生活。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让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的自觉和习惯,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开展“微党课”,组织党员结合岗位实际谈体会、谈感受、谈认识、谈不足、谈整改,把“微党课”变成“大讲堂”,实现人人受教育、全员共提高。
5.服务基层群众。实施“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各支部要以“第一书记”包村点为“双联系”载体,帮助贫困村强班子带队伍、兴产业促发展、办实事惠民生,建设过硬村支部。实施“机关报到社区、党员志愿服务”制度。持续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认领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深化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
1、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将把过硬党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定量评价。市委要求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过硬党支部建设工作任务,跟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跟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把所在支部打造成“泰山先锋”红旗党支部。机关党委将把党建工作的重心聚焦到建设过硬党支部上来,强化督导、抓好考评、落实奖惩,确保抓有所进、抓有大成。
2、加强指导督导。机关党委将采取“抽支部、点问题”和观摩交流、定期调度等方式,及时掌握党支部创建情况和实际效果,推动过硬党支部建设。
3、营造良好氛围。各支部要注重总结提炼过硬党支部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多种载体,讲好党建故事,放大典型效应,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使建设过硬支部的过程成为夯实根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
企业用工方案篇三
按照《市20xx年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推动劳务输出输入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升就业扶贫中劳务组织化程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建立和完善贫困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协作机制,组织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从自发输出向精准输出转变、从无序输出向有序输出转变、从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省外输出贫困劳动力10人,省内输出贫困劳动力20人;市帮扶劳务输出或就近就地就业5人,为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5人;组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3场,送岗下乡活动15场次。
(一)夯实基础。依托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贫困劳动力底数和就业状况。开展培训需求调查,采取网上、微信、电话等联系方法,对贫困劳动力逐一开展培训意愿摸底调查,做好汇总工作,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现状及需求。
(二)市对口劳务协作。一是充分发挥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线上为贫困劳动力提供用工岗位,同时通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等各类活动发布用工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二是依托市现有成熟的劳务输出品牌及输出基地,带动贫困劳动力多渠道有效转移就业。三是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依托市成熟培训机构,分类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精准培训水平。四是发挥市“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的创业服务功能,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项目、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创业帮扶措施,实现创业脱贫。
(三)市扶贫劳务输出。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原则,输出地和输入地要切实履行政府推动职责,搞好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主动与输入地建立跨省有组织扶贫劳务协作机制,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
(四)加强外出服务保障。以权益维护和稳定就业为主要工作内容,加强与输入地人社部门对接,定期回访务工企业,及时掌握务工人员就业状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维权和就业服务工作。
(五)举办扶贫专场招聘。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网上发布用工岗位在线招聘,同时定期开展送岗下乡活动,适时在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区域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岗发布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帮助贫困劳动力找准从业定位,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扶贫劳务协作日常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协调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做到“人员、责任、工作、效果”四个到位。
(二)实行动态管理。输出地要主动与输入地进行联系,定期进行信息数据交换对比,确保双方数据精准,口径统一,并在“国家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更新,及时反应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政策措施,宣传积极就业理念和就业文化,激发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动力。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推广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搞好督促检查。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将扶贫劳务协作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本县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劳务协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落地。对工作重视,任务完成好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企业用工方案篇四
学校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教育整合各学科的教学,以信息技术教育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的信息技术教育观念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是关键。今后我们将在师资培训课程资源的整合方面更加努力,让这些设备在应用中发挥最大的效能,使远程教育发挥出它最大的作用。
远程教育;实施方案;工作总结
远程教育是教育信息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方法。为了充分发挥农村中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把优质资源引入农村中小学,使广大农村地区的孩子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孩子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从抓远程教育工程设施设备普遍应用入手,将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引入农村中小学,促进学校教师信息素养和课程整合能力,促进学校新课程实施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各类为农服务活动广泛开展。
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深化提升”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启动实施行动计划。第一年着力推动普遍应用,精心培育各类应用典型;第二年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主动应用、有效应用的生动局面;第三年实施“在研究中应用,在应用中研究”,努力创建低成本、可持续、高效性的应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一)落实基本要求
1.确保三种模式每套设备每周在教学中的应用在14课时以上,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德育教育活动,平均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为农服务和农村党员教育活动。
2.建立统一规范的“一表三册”(专用课程表,教育资源登记册、教学应用登记册和为农服务登记册),进一步规范对资源和设备的管理与应用。
3.切实做到“一机三用”,即:上课学生用,课余教师用,节假日农民用,从根本上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4.实现信息技术与优质资源应用“五进三不漏”,即:进计划、进课堂、进管理、进德育、进为农服务活动,不漏学校、不漏教师、不漏学科。
(二)深化全员培训
1.按时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为开展校本培训奠定基础。
2.建立各级培训体系,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
3.各类培训都要紧密结合教学实践和工作实际,主要采用参与式的方法,做到任务驱动,研训一体。
4.各类集中培训活动都要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和健全的考核制度,做到“时间、地点、内容、师资、人员、考核”六落实,并将考核结果载入受训者的业务档案,与其绩效考核等次挂钩。
(三)广泛开展活动
1.认真搞好每年一次的“教师信息技术教育成果评选”活动。
2.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信息技术竞赛活动。
3.每年开展一次远教应用优质课评选活动,开展优质课巡展以及研讨交流活动。
4.不断推出新典型,交流新经验,不断提高应用工作水平。
(四)建设优质资源
1.提高资源建设质量,减少低效和无效投入,最大限度的提高优质资源的利用率。
2.学校要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在摸清资源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学校骨干教师、教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购买、下载和师生员工开发的媒体素材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
3.学校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类教育教学以及为农服务资源的链接和整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共享的资源体系。
4.学校要组织多方力量,以适应教学、学生发展以及学校管理等多方面需求为目的,以突破课堂教学、学生活动和学校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开发和集成各种急需资源(包括下载、转化天网或地网的优质资源,搜集、整理、转换相关优秀文本资源),有计划的独立或与有关方面合作开发有特色的校本资源、地方资源等。
(五)推动应用研究
1.学校要对远教工程应用中的共性、关键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立课题,分工合作,协力攻关,多出能够有效指导教学应用实践的突破性成果。
2.学校要按照“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的机制,认真落实校本教研工作,及时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各类实际问题。
3.学校要广泛开展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应用研究水平。
4.成立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工作小组,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实现应用工作的专业引领。
企业用工方案篇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衡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服务企业发展为宗旨,创新服务方式,抓落实,求实效,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快富民强市步伐。
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促进全委干部思想进一步大xx,工作作风大转变,服务水xx大提升,树立求真务实、勤奋敬业、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破除或有效缓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使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成本有效降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探索建立服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顺利实现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的主要目标。
1、全面深入,突出重点。在全面服务于市属国有企业的基础,按照市委、市xx的工作部署,突出为规模工业企业和重大工业项目服务这一重点,广泛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企业服务年活动,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实现xx稳较快发展。
2、领导带动,科室主动。按照市委、市xx和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由一把手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分工挂点联系企业,各科室对口承办企业的服务工作。
四、主要内容。
市xx“企业服务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为:研究、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积极为企业协调服务,加快企业改制重组,支持企业技改、解决融资难题,帮助企业拓展产品、市场,帮助困难企业职工解困,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企业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等。
1、领导机制。成立市xx“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吴瑞祥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下设联络协调工作组、督查组以及专项工作组;联络组由张力沛牵头负责,改发科承办,主要负责市委、市xx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分解落实几联络协调;督查组由肖春林牵头负责,办公室承办,主要负责跟踪、督查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完成任务;对每一个服务企业、项目或需要协调的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委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承办。
2、工作机制。建立“企业服务年”和“项目建设年”企业服务挂点联系制和项目责任制,对每一个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服务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由一名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承办。每个小组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因企制宜,制定“企业服务年”分季分月活动计划,明确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到人,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召开工作列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和落实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协调、反映、解决有关问题,并向督查组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小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服务活动,每月联系企业一次以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
3、督查机制。委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工作小组进行督查,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同时,及时将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到各工作组,督促协调落实。
4、考核机制。将各科室服务企业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活动结束后,组织考核,着重考核对各科室深入企业解决问题的效果,评选优秀服务科室和优秀服务个人;对工作不尽责、服务质量差的科室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市委、市xx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公仆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它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2、明确责任,增强合力。各工作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要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有大局观念,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形成服务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3、严肃纪律,狠抓落实。各小组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不搞xx,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坚守廉政底线,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损坏国资声誉,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形象。要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添乱,多设“路标”、不设“路障”的原则,加强对企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及时了解、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切实为企业办实事。
企业用工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用工难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5号)(以下简称《支持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柳州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探索建设适合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队伍新经验,全面推动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以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鹿寨县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在全市各县、区同步开展,边试边行。探索完善支持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
(一)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
(二)各县、区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按网格管理模式,将用工服务延伸下沉至重点工业园区、商贸集聚区、重点企业或院校。
(一)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
制定《柳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县区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3月2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自治区专项行动指挥部。
调查摸底,收集服务需求(4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投促局、税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向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各行业重点企业基础信息,结合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由各县区工作组和工作专班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准确掌握本地产业工人总量、企业内部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分析研判本地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需在3月20日前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
组织实施,开展各项服务(5月―11月)
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整体推进,明确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7日前各县区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市级指挥部,市级指挥部按照自治区指挥部工作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汇总报送阶段情况。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每月报送工作进度,6月20日前报送阶段进度情况,8月20日前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在专项行动中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深入挖掘行动中的有效方法和亮点,于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至市级指挥部,汇总全市情况后上报至自治区指挥部。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不断巩固提高,建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防止服务走过场“一阵风”。
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市场监管、投资促进、工会等部门资源,制定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多形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专项招聘活动,各县区结合实际可组织企业带岗下乡镇、进小区、进校园和市外招聘等。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就业优势,利用“柳州人社”公众号、农民工远程招聘视频系统等,开设线上招聘专区、举办直播带岗招聘会等,实现云端揽才,拓宽就业信息推送渠道,促进供需双方快速达成用工协议。
(二)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发挥企业培养产业工人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与培训机构结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大型企业利用内部培训中心或依托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主开展本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重点支持开展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训并按照相关政策兑现培训补贴。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吸纳就业的用工主体(包括就业帮扶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协议,由用工主体用过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
(三)实施“龙城金蓝领”培育计划。出台柳州市“龙城金蓝领”培训计划2。0版本,积极落实相关奖励补贴政策。坚持在核心技术领域培养企业技术带头人,各县区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部分补助。各县区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工人岗位练兵比武、技能竞赛活动,为第二届“龙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全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挖掘好苗子。
(四)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依托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建工建筑安装技工学校、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三大劳务品牌师资和技能人才培训,精准对接家政、建筑、米粉企业输送技能人才,实现培训即上岗,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做好劳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展示劳务品牌形象,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擦亮劳务品牌名片。
(五)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依托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1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批30―50家),在全市935个行政村(社区),与村集体建立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形成人力资源网格化服务模式。搭建县区将劳务协作平台,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地“结对子”,推动用工信息共享。
(六)落实各项惠企补贴政策。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七)优化用工留工环境。各县、区要不断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子女出行、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工信、市场监管、投促、农业农村、住建、统计、工会等部门,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对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会商解决,加强与市级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指挥部的沟通汇报请示,及时答复企业。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通过电视专栏、报刊、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发布等渠道,加强稳岗用工、就业培训等惠企政策宣传,主动向媒体提供专项行动开展动态、典型经验以及有影响力活动事项的新闻素材或稿件,展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稳岗稳就业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监管。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落实资金监管责任,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强化督促落实。对照专项行动任务目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做到目标清、责任清、措施清、进度清,压实各县、区责任。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及时提醒、通报、约谈。
企业用工方案篇七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xx〕66号)的要求,现就应对疫情影响、保障企业用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强化用工服务组织保障。从政策指引、用工指导、需求对接等方面,为区内企业提供“一对一”用工指导和帮扶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缺工30人以上的全市重点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主动上门开展用工指导服务。
2、做好“稳就业”工作。复工复产后,将从稳定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社会风险两个方面入手,把稳岗位、保就业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一是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二是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少裁员或不裁员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三是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和线上培训。
3、深入加强劳务对接工作。深挖省外劳务基地资源,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劳务协作地区的联系,主动宣传扬州疫情后企业政策环境、用工环境、用工需求、用工优势,并积极引导优质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工作,满足现阶段各类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1、指导全区企业复工复产;
2、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的优惠政策;
4、帮助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推介人社部门招聘途径,对接民营人力资源机构做好用工服务。
一要高度重视。要把当前保障企业用工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工服务,要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大力宣传人社部门优惠政策,推广招聘服务平台,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做到“五清”。
二要严密组织。当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各地要统筹协调好疫情防控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地区稳就业保用工工作与疫情防控双促进、两不误。
三要主动对接。分管副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与市局工作专班的.工作对接,及时汇报稳就业保用工的复工情况、数据信息、企业问题等,将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大范围缺工现象和大规模失业现象,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负责保障缺工或用工需求3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做好相关人社惠企政策落实和用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长旺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就业处。
企业用工方案篇八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企业用工方案篇九
市人社局将与市、镇招商部门建立同步的信息互动共享机制,相互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招商引资过程中人力资源数量、类型及素质要求。
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网,开辟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招工专栏,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发布招工信息,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网络招聘服务。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告、横幅等宣传手段发布招聘信息,积极发挥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免费为招商引资企业举行各种类型的专场招聘会,吸引符合企业用工需求的各类求职者参加应聘。同时,有效利用镇、村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将招聘信息面向全市发布。
为更好地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在职业技术学校建立2-3个实训基地,既可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企业服务,又可以为企业提供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的培训。
为了给招商引资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计划在外省市职业技术类学校及劳务输出地建立一批技能型人才和劳务输出基地,力争每年有8000至10000名适应市产业结构需要和企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和劳务人才,提供企业选用。
计划选择10家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经济实力,生活设施相对比较齐全的企业,作为外省市技能型人才输出基地和专业技术类学校学生的实习基地。通过实习,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水平,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人才储备,供选择录用。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编外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快推动我县服务业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岗位人员委托由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进行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实际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聘用工作人员。(教育系统聘用教师控制数、卫生系统聘用人员控制数、各乡镇事业单位非实名聘用人员控制数、引进人才、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或工资待遇按上级部门文件执行的除外。)。
(二)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后,编外工作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招聘、考勤和管理,用工单位配合做好考勤管理,并对业务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评定,以此作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对员工考核的依据。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编外工作人员的安排由用工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共同商定。经用工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共同确认使用的服务人员,未经用工单位许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不得自行更换或辞退。
(三)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后,管理费用除工资待遇总额、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等基本费用外,按劳务派遣的实际在岗人员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费用标准为120元/人/月,其中个人应缴部分按有关规定由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基本费用和委托管理服务费由县财政局按月划拨给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四)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由县财政给予安排工资福利经费,工资从审批的次月起发放,工资额度分三个类别:
1、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文秘及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警工资标准为:2700元/月。
2、城市公共管理人员、汽车驾驶员等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3、单位内部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养护、清洁绿化等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
4、如用工单位要求服务人员出差或下乡的,应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差旅费补贴。由用工单位按相关财务规定向服务人员支付。
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工资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地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县人社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将按不同工种类别比例标准调整核发。
(五)原在岗编外人员转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后,其在原机关事业单位期间的工龄与其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期间的工龄合并计算。
(一)新招聘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所聘用的服务人员应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原在岗人员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劳动关系全部转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同时,各单位负责向编外工作人员做好动员宣传解释工作。
1、空缺岗位新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商定招聘公告—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布招聘公告—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将报名情况反馈给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共同确定服务人员(面试、考核、查阅遵纪守法证明等)—报县人社局备案—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确定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2、原在岗编外人员转续聘:用工单位动员原在岗人员转续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原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根据业务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具备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资格和劳务派遣资格。所聘用的岗位服务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办理好招用手续,建立和保管个人档案,并按规定做好每年网上备案工作。
用工单位每月月底前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出具岗位服务人员的考勤表和满意度评价—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根据考勤情况填制当月全县岗位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统计表和单位明细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核实各用工单位服务人员数量及工资待遇是否超过核定标准—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根据核定后的工资待遇总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测算并填报资金申请表,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相关费用划拨到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将工资待遇发放到个人,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个人应缴部分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扣代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一
调研。本次调研采取问卷、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研组共召开8个座谈会,深入3个县(市、区)、走访企业8家,发放职工调查问卷2773份,收回2638份,参与调查企业110家。重点对金属加工、制鞋服装、纸品印刷、塑料化工、建材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了调研。各县(市、区)总工会也根据市总工会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获得大量数据和访谈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基本反映xx市各地企业开展人文关怀以及用工环境的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xx市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和改善用工环境的做法。
近年来,xx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督促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坚决查处用工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劳资环境。特别是在深圳“富士康”事件和南海“本田”事件发生后,xx市企业纷纷在提高劳动报酬、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加强人文关怀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富有特色的工作,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一)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保障机制,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一是及时调整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xx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1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该标准实施以来,企业也纷纷上调工资标准,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普遍欢迎,更大范围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从2638份职工调查问卷显示,的职工月工资水平在800元以上;84%的职工能按法定标准获得加班费;86%的职工从未被拖欠工资;93%的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97%的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保护劳动权益有作用。二是积极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全市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有1903家,其中非公企业有1832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工资年均涨幅在10%—20%,其他福利费补助也有不同程度增长。据调查问卷显示,的职工今年工资福利同比去年都有增长;的职工知道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认为集体合同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发挥了作用。我们在高新区调研的8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今年就有不同程度的加薪,其中爱龙威机电有限公司半年时间就加了三次薪,科茂林产化工股份公司今年普通职工加薪幅度达30%。广宁县鼎丰纸业有限公司从7月份起人均提资500元。企业的让利让惠使职工对企业更充满希望,增强了职工的稳定性,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二
凡在本县辖区内的国有、集体、外资、合资等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市属外地驻成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县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私营个体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
1、招收、使用劳动者及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人情况;
2、使用劳务派遣等与本单位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情况。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订立及经济性裁员情况;
4、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
5、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特殊保护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最低工资执行情况;
7、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情况;
8、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
9、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10、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情况;
11、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从3月10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书面审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政策咨询、自查自纠县劳动监查大队负责政策法律法规等业务咨询服务,用人单位要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到劳动监查大队领取《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手册》,如实填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手册》和提供审查内容要求的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书等相关书面资料、报表等接受审查。
(二)审查、做出结论劳动保障监查机构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手册》,并分情况进行处理:对经审查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存有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逾期不参加劳动保障年度审查、不按照规定报送书面材料接受年度审查的用人单位,我局将按照《劳动保障监查条例》第30条的规定处以2000元~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补报书面材料必须接受劳动保障年度审查。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三
招聘策略是招聘计划的具体体现,是为实现招聘计划而采取的具体策略,它包括招聘数量、对人员的要求、吸引人才的手段、招聘渠道、甄选模式和招聘时间等。一个成功的招聘策略将帮助企业快速找到适合的人才,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企业是新生儿,还没有得到社会承认,实力也很弱,公司规模小、人员少,但却极富灵活性和成长性。各方面均不成熟,制度基本没有,企业文化也未形成,由老板直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的目标是求得生存与发展。企业的发展与业务的开展主要依靠老板的个人能力,大家高度团结,效率高,品牌知名度差,市场占有率低,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市场开拓和产品创新。创业期高层团队依靠创业精神维系比较稳定,中层相对稳定,但一般员工却由于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保障体系不健全,工资待遇低等因素的影响流动率通常较高。
对外部人才的需求不突出,数量少,以一般员工尤其是销售人员的招聘为主,招聘极少的中层,基本没有高层招聘。
对人员的要求较高,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是重点选择标准,最好是多面手;尤其是一些对企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比较认同、年纪较轻的人员。
吸引人才的手段主要依靠良好的职业前景、工作的挑战性和领导者的个人魅力。薪酬虽然较低,但弹性相对要高,最好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也可采取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
由于企业资金不充裕,招聘费用较低,多采用朋友介绍、网络招聘和招聘会等招聘渠道。
企业还没有形成人力资源的专业部门,甄选主要依赖老板的个人判断力。
用人的灵活性较强,一人多岗和因人设岗的现象明显,对招聘时间和招聘效率没有明确的要求。
企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并快速增长,人员迅速膨胀,品牌知名度急剧上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断建立和健全,企业的经营思想、理念和企业文化逐渐形成;跨部门的协调越来越多,并越来越复杂和困难;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组织均衡成长和跨部门协同。高层之间开始出现分歧,跟不上企业发展步伐的员工主动辞职,员工流动性相对较大。
人才需求大,外部招聘数量多,高层、中层、一般员工等各层级均有。对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层管理人才的需求大幅度增加。
要求人员具备相同职位的工作经验,能直接上手,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同时对变化的适应速度快。
吸引人才的手段主要依靠较大的晋升空间、良好的发展前景和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或以上的薪酬。
有一定的招聘费用,由于招聘需求急迫,因此采用以招聘会为主,网络招聘为辅,在专业人才的招聘上开始引入猎头的建立广泛而灵活的招聘渠道。
企业已经设置了人力资源部,但专业性不强,甄选主要依赖用人部门的部门经理进行评判。
要推测业务的发展进行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用人开始有一定的计划性,对招聘时间和招聘效率的要求高。
成熟阶段的企业是企业发展的颠峰时期,在这个阶段规模大,业绩优秀,资金充盈,制度和结构也很完善,决策能得到有效实施,企业非常重视顾客需求、注意顾客满意度,一切以顾客至上为原则,重视市场和公司形象,要求计划能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而如何使繁荣期延长并力争使企业进入到一个新的增长期成为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的关键。在企业的成熟期,晋升困难,各层面人员的流动率低,在人员规模上相对稳定。企业的发展,主要是靠企业的整体实力和规范化的机制,企业内部的创新意识可能开始下降,企业活力开始衰退。
人才需求不多,外部招聘数量少,只在公司开拓新业务和新市场时才会产生大量的外部人才需求。
人员要求高,强调综合能力素质,尤其是创新意识、执行力和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
吸引人才的手段主要依靠企业实力和形象和领先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薪酬。
招聘费用充裕,高级人才的招聘以猎头为主,辅以内部推荐、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平面媒体等丰富多样的招聘渠道。
人力资源部具备较好的专业性,开始使用评价中心技术对人才的能力素质进行评价,业务水平则由用人部门的部门经理进行评判。
规范的招聘计划,对招聘时间和招聘效率有明确的规定。
这是企业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企业市场占有率下降,整体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全面下降,赢利能力全面下降,资金紧张,危机开始出现,企业战略管理的核心是寻求企业重整和再造,使企业获得新生。企业内部官僚风气浓厚,人浮于事,制度多却缺乏有效执行,员工做事越来越拘泥于传统、注重于形式,只想维持现状,求得稳定。人心涣散,核心人才流失严重,一般人员严重过剩,高层更替频繁,并波及到中层。
对外部人才的需求集中在一把手上,其他层级基本以内部竞聘为主,无对外招聘。
要求高管具备改革意识、大局观、决策能力、战略眼光和驾驭企业的整体能力,尤其是同行业类似企业的运营经验,有扭亏为盈的经历最好。
吸引人才的手段主要依靠利益分享机制和操作权限。
招聘经费锐减,但由于招聘时间短,而且还是高级、稀缺人才,因此仍然以猎头为主要渠道。
一把手的招聘由董事会直接进行评价,并引入专业的人才评价机构辅助。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厅〔20xx〕183号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决定自20xx年5月15日到6月30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
以“劳动合同保权益、工资支付惠民生、规章制度促和谐、诚信守法谋发展”为主题;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劳务派遣单位和部分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指导服务与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促进我县劳务派遣领域用工行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专项行动的目标。
创新指导服务举措,提升执法检查效果,有效遏制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超时加班加点、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劳动者同工不同酬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侵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促进诚实守信、劳资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
(一)专项行动的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从事劳务派遣和用工量较大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服务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对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0人以上或占用工总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二)专项行动的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对劳务派遣单位除了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及将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情况,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异地参保、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大量实习学生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义务情况等。
(一)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5月30日前完成)。
指导服务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劳务派遣摸底调查的数据,确定对全县10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和2户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指导服务重点事项:一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包括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内容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三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建立内容全面、规范的职工名册,制定和完善劳动报酬、工时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组建或参加工会、集体协商以及其他民主管理权利;四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指导服务工作方式:通过举办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培训班、约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劳动规章制度和用工管理资料、召开劳资人员和职工座谈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宣传劳务派遣法规政策,查找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动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根据指导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填报《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二)对劳务派遣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月24日前完成)。
执法检查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3月入库用人单位数和在岗监察员数,确定本次专项行动对全县共150户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执法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对象,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被举报投诉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全部列为检查对象,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受理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此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通过12333、基层平台窗口和网络等途径举报投诉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三是进行实地检查。抽调监察员组织若干执法检查小组,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劳资管理人员、走访职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其中,对存在劳务派遣协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材料要进行对照检查和反追倒查。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切实加大对劳务派遣领域的整治力度,对少数“包工负责人、带工头”挂靠劳务派遣单位,层层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甚至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抽调业务精、素质好、原则性强的骨干人员参与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到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跨地区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大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劳务派遣单位,找准存在问题、创新指导措施、提升服务效果。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及时高效地处理;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的各类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查处情况,积极应对各方关注,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应。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将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网格管理的重点对象,落实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管措施。针对部分用工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大量实习生顶岗工作、超时加班,以及恶意规避参保义务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四)及时汇总分析。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结合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基础数据,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上报市支队。具体上报时间如下:
1.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2.6月3日前,将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3.6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和汇总数据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五
全员由代理劳务公司引进,人事档案归代理劳务公司管理,签订三方合同,原则上合同从当年9月1日签至次年8月31日(退休返聘人员面谈),一年一签,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续签。若有一方合同到期不续签,应至少在8月15日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自动续约。
1、食堂员工:
(1)大厨:基本工资1770.00元/月,岗位补贴2400.00元/月,工龄补贴50.00元/年(第二年起)。其中每年7-8月暑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2)杂工:基本工资1770.00元/月,岗位补贴100.00元/月,工龄补贴50.00元/年(第二年起)。其中每年7-8月暑假期间只发放生活补贴500.00元/月。
2、环境维护员工:基本工资1770.00元/月。
3、代课教师:
(1)退休教师返聘:基本工资3000.00元/月,暑假期间无工资发放。若下一学年度续聘,增发暑假补贴3000.00元。
(2)劳务派遣教师(外地停薪留职人员):基本工资1770.00元/月,班主任津贴300.00元/月(配班100.00元/月),交通费300.00元/月,出勤奖300.00元/月,安全卫生奖100.00元/月,教学奖200.00元/月,师德奖100.00元/月,工龄补贴50.00元/年(第二年起),公休未休50.00元/月。其中每年7-8月暑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1、病事假病事假10天以内除基本工资和工龄补贴外,其它各项按天扣钱;病事假10天以上,只领取基本工资。
2、公休假在处理好课务的情况下,履行请假手续后,代课教师每月可享受半天公休假。享受公休假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学习时间、市区教研活动时间、队会时间(班主任)、学校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下,不得享用公休假。
3、代课条学校安排教师代课的补贴20元/节,在处理好课务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下,代课条可冲抵休假(4节代课条可冲抵半天),未冲抵的代课条到学期结束一次结清。
4、若该教师教学期间内参与学校或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论文评比、赛课等活动,并获得奖励的,学期结束后视奖项予以奖励;若严重违反师德或出现重大安全卫生事故一学期达1次,本学期不得评优、评先进,学校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5、参加学历进修原则上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上课,参加考试的在处理好课务的情况下,履行请假手续后,在公休和代课条冲抵完后,凭考试证明可予以照顾。
6、工资发放日期:每月11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以上考核规定,如因学校财力无力承担将做相应调整。本规定经学校工会委员及中心组讨论通过,自20xx年9月起试行。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六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贵州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用工单位有权招聘使用他人;
2、用工单位有权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即对聘用人员进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社会公德等行为进行监督并举报。
3、用工单位招聘使用人员时必须查看聘用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相关证件,齐全的方可聘用,并于3日内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告。
4、用工单位聘用人员时督促聘用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必须要求聘用人员(育龄妇女)及外地居住在本地辖区内的聘用人员家属每季度到村(居)民委员会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通知妇检对象到村(居)民委员会参加妇检。
5、当聘用人员的流动人口离开时,用工单位应在3日内给村(居)民委员会报告,未按要求报告的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村规民约》相关规定处罚。
6、用工单位不按规定期限报告村(居)民委员会的,将按《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七十二条规定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用工单位明知聘用人员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
8、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执行相关的处罚措施。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七
为及时掌握澄城县限上商业企业用工变化状况,澄城县_对全县15户限上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用工基本情况。
1、企业缺工状况。在调查的15家商业企业中,用工缺口112人,用工基本满足企业5家,均为经营已稳定的企业;缺工10人以下的企业6家,缺工10-20人的企业3家;缺工20人以上的企业1家;与去年同期相比,缺工企业户数和人数都明显降低,缺工现象已趋于缓和。其中:普工仍是需求量大的工种,本次调查中普工缺口为86人,占缺工总人数的77%。相对其它行业,商业企业对招用人员技能要求相对较低。
2、企业员工工资情况。与xx年相比,xx年前半年普工及专业技术人员月平均工资稍有所上涨,行政管理岗位平均工资基本持平。调查数据显示,行政管理岗位平均工资为1300元/月左右,普工平均工资为1500元/月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工资为2500元/月左右。
二、存在问题。
xx年前半年全县部分大中型餐饮行业经营处于低迷状态,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出台后,以公务性为主的餐饮业营业额下降,加之自身经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这类商业企业生意不景气。而以火锅类为主的中小型商业企业,竞争却异常激烈,今年就新增10多家,这样刺激了餐饮行业,因此本行业缺工现象程度不等。而批零贸易和住宿业等企业同样存在缺工现象,其主要原因为:一是企业文化意识淡薄,员工流动性大;二是失业人员就业期望高,苦脏累工种招工难;三是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求职人员素质较低;四是企业环境差,员工待遇不公,难留住人。
三、对策及建议。
1、改善用工环境,制定合理用工合同。企业在改善工作环境的同时,建立、健全合理的工作制度,给员工缴纳各类保险,解决员工后顾之忧,用待遇留人;要切实改善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培植企业文化,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用情留人;企业还应帮助员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搭建施展才干的平台,扩大和稳定员工队伍,用事业留人。
2、夯实劳务培训力度,提升员工的基本素养。政府要选择性地招商引资,注重引进高科技企业,减少用工压力,以提升我县商业企业现代化水平。劳务部门必须下大力度加强培训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能了解劳务培训相关内容,从而吸纳择业者就业前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整体推动全县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用工单位和受聘人员双向满意。
3、充分发挥劳务中介的积极作用,鼓励以工招工。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支付交通费、职介费等形式自主招工,也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派出有一定能力的务工人员,让他们协助招工,县政府可制定一些奖励优惠政策,对招引员工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要大力支持并鼓励劳务中介机构稳步发展,拓宽用工供求空间,逐步建立企业用工市场化运作机制。
4、长效招工,建立多渠道开发劳动力资源的机制。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人力资源战略。一方面实施“走出去”战略机制,即:前往省、市级城市招聘高技术人才,同时将本县劳动力送往外地优秀培训学校、企业进行高级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实施“引进来”战略机制,即:前往劳务输出大县,在对方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到劳动力富裕邻县招聘所需工种。
企业用工方案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方案,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特种岗位需具备上岗资格,新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应资质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进院满3年仍未取得执业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至。
第十三条:合同制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医院安排,认同医院精神、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方案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薪酬的核定按进院时所具备的条件为依据,进院后所取得的学历不作为薪酬核定的依据,但在考核评优时可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
第十五条:初中考的大专生自学考试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高考的大专生本院工龄3年整,在聘期未受过处分者,可享受公积金;全日制本科生进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积金;在岗期间被聘中层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内享受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见《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遇国家政策性调资,医院将作相应调整。(国家正式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及保险的种类。
合同制用工的人员医院办理参加保险手续,保险的险种、缴纳保险费的基数及比例按xx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执行,医院缴纳部分由医院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考核规定。
1、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医院将对其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晋级的依据。考核每年1次,未满1年者不评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评价意见,主要根据平时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
3、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相应岗位的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至少每半年考评一次。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条优秀标准:
1、热爱专业,有职业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爱伤观念强。
3、立足岗位,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方案,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好评。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得到服务对象好评。
5、个人评、计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项业务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7、民意测评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评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6、工作出色,为医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条下列情况有二项者或二项以上者,评为不合格:
1、年内有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二次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者。
2、不团结协作,同事间争吵、打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赌博、睡觉者(岗位职责不允许夜班睡觉的岗位)。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务态度投拆者,经查属实的。
7、医院组织的各种集体考试、考核成绩后三名者。
8、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试,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参加者。
9、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及业务学习参加率低于平均数者。
10、推诿病人索要病人钱物者。
11、因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旷工一次者。
2、事假超过1个月者。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方案、操作常规,以及标准、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违反医院行风规定,工作敷衍、缺乏责任性、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财产者。
6、违反劳动纪律,年内三次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脱岗、串岗者。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9、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者。
第二十二条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科室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考核依据,提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如在合同期内合同制职工提出解除协议或合同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经医院同意的,可解除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协议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2、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医院工作造成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者。
6、因医院岗位变化不再需要或国家政策调事需裁减人员时。
7、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需要裁减人员时。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医院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的应予支付,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经医院出资培训的,如在受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冲突的相关管理办法自行作废。
第二十九条: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相关规定,以本办法为主,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单位使用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如劳务人员、在校实习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时间、请销假方案、劳动纪律和奖惩等规章方案均适用合同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