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优秀17篇)
在面对问题时,我们经常会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解决。方案的制定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并结合实际需求和预期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一
根据《xx市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及《xx区推进基层党风政风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镇实际,全面推行以教育强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明责严监督、以制度保监督,深入开展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和及时调查的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我镇基层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工作职能的转变,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全镇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努力达到以下效果:
1、通过教育引导,公开监督、制度保证,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两责任”。镇党委和纪委相关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镇纪委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实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通过自查、普查、督查、调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严惩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以点带面,制定相应制度,达到督察检查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1.督教育以教育强监督。把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提高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意识,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为推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基层干部廉洁廉职教育工作,以教育促党员干部设定红线、自我约束,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镇党委、纪委及时落实新当选的村“三委”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培训;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镇机关干部集中观看《党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镇党委书记惠广路同志带头在新年第一道会上对镇村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二是强化党政纪培训,制定《xx年xx镇党风廉政培训计划》,每月由主要领导组织对机关干部进行党纪条规和政策法培训;每月10号的党员活动日,由包村领导对各村党员进行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反腐倡廉培训,提高了镇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村组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城区法庭、镇财政所专业人员对全镇村组干部进行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培训,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的'法治观念和业务水平。
2督公开。依托xx区纪委阳光农廉网,便民服务大厅,党务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加强对镇党务政务事项公开;对基层各站所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各村三资管理、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的公开。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坚持财政预算公开,完善“三资”管理平台。坚持财政预算公开,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模式。认真落实七项制度,即支前审批把关制度,支后限时报账及三大会签制度、政府采购及外出取物制度,限时报告制度,固定财产登记入账制度,专项资金治理制度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制度,凡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都要集体研究决定。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制度,村级财务按季公开。二是将结合“三亮三评”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表率,机关全体同志公开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三是将各村公开工作纳入村级绩效积分考评体系,要求村“两委”加大对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设计“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的公开力度,在10个工作日之内必须予以公开。四是要求镇直单位涉及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示情况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镇纪委备案。
3.督明责。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对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职责范围内的民生政策落实、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抓好责任落实主要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全镇党员干部大会,进一步明确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形成工作格局。镇党委制订了《xx镇镇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责任目标》,对党政班子成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他们除搞好自身廉政建设外,还对分管的各口线一般机关同志负廉政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部门、干部全年工作绩效挂钩,作为部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明确村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两委”班子成员直接责任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两委”成员、村组负责人的日常监督职责。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一方面推进规范化建设。优化镇纪委班子配置,共有专职纪检工作人员5名,纪委书记、副书记、一名副镇长及两名专职纪委委员。另一方面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兼职其他工作,使纪委回归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主业上来。三是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检查作用。镇党委坚决支持纪委工作,不干涉纪委办案,使纪委敢于动真、敢不碰硬,去年以来办理案件效率明显提高。三是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一是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全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均达到“六有”要求,村监会充分参与和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财务会签入制度。二是对新一届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专门培训,开通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顺畅联系通道,随时对其在工作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不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督制度。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廉洁运行。一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严格实行党政不干涉纪委办案制度。二是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村组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三是坚持从严执纪,加强责任追究。重视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对案件的查办和信访件的查办力度,建立了对重复信访的党政领导“四包”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回。制定了严厉的违反党风党纪的惩罚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惩防并举,保障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5.普遍督查。对镇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在基层党风政风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镇党委、纪委对各村两委、机关职能部门及相关镇直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在基层党风建设方面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检查。
6、坚持重点检查。对涉及财政、农业、民政、水利、林业农办等职能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重点进行检查,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及其它违规违法违纪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7、及时调查一是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五项工作机制,畅通与群众已有联系渠道,如“清风“微博和”阳光农廉网“上群众反映的新问题,能够未雨绸缪,及时化解;二是强化箱和举报专线功能,及时听取群众的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面对新情况,要创新调查思路和方法,改变过去有问题来,到镇纪委工作人员去走访、去排查、去解决问题的思路,尤其是对涉农资金的运行情况要加强动态监督,确保危害群众经济利益的事情少发生或不发生,为全镇的社会稳定工作保驾护航。
四、方法步骤。
1、成立“四督四查”监督检查督查组,自领导小组成立之日至xx年1月至xx年2月为宣传教育阶段。通过召开会议传达建立“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在xx年3月至xx年6月前对全镇涉及党风廉政建的单位、人员和与群众利益有关的部门进行全面普查,情况摸底。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内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廉政建设方案、监督检查事项等报送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
3、自xx年7月至xx年9月为重点检查阶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抽调力量对镇财政、民政、农办等职能部门的强农惠农及其它民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各村村务管理、村重大事项公开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内容将全部在阳光农廉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长效督查、调查阶段。在对全镇的基本资料掌握清楚后,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督查各单位、各村按制度要求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镇纪委将进行深入调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人员从重处罚,确保“四督四查”机制能够长效进行。
五、有关要求。
1.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督查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记录完善。
2.强化约谈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村,由镇党委、纪委负责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
3.严格责任追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4.建立台账,强化监督。一是强化审计监督一方面对涉农资金及村级集体资金流动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务必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在换届选举后,务必对“两委”主要干部同志开展了离任审计,确保村“两委”班子的顺利交接。另一方面开展了专项审计工作,依照《xx镇村组“三资”集中审计制度》,由镇纪委联合农业、林业、水利等各口办公室及财政所对各行政村的集体财产、村级债权债务、土地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形成每年审计监督三个村的长效机制。二是做好备案工作村委及镇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情况记入台账,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台账化管理。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二
安全是煤矿发展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需要,为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建立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促进矿井的安全管理上台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着力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构建安全文化建设体系,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促进公司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不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宣传工作,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真正使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正确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全员共同的价值取向。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保持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确保作业过程和生产系统的本质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矿井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序开展,成立“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部。
为严格控制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进程,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法:
1、观念文化建设。各区科要深刻认识到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实效性,深刻领悟安全文化的内涵,把安全文化建设当做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文化娱乐性活动、激励性活动、教育性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潜移默化渗透安全文化、创新安全文化、丰富安全文化。使员工对安全文化由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要让每个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本能意识、“安全是工作胜任的一个条件”的工作意识、“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创造效益”的效益观、“安全就是幸福”的幸福观。在工作岗位上保护自己及他人安全和健康,保护矿井财产不受损失。
2、行为文化建设。目前我矿员工素质良莠不齐,需要开展艰苦细致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加强安全宣传力度,通过班前宣讲、安全文化长廊、公司网站等向员工灌输“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违章作业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对违章不制止等于见死不救”等安全观。通过开展情亲助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在全矿范围内开展树典型、学典型活动,提高员工责任意识。最终在全矿范围内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为安全尽责,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放心事的良好人文环境。
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就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杂志、报纸、橱窗、宣讲、培训等等方式,宣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理念、精神、标准、制度和模范人物事迹等,使企业员工形成共享的安全价值观、态度、道院托形规范组成的统一体。其重点是搞好“三基工程”,即抓基层―打造学习型小组;抓基础―打造人本精神管理;抓基本素质―打造本质型安全人。
煤矿企业安全文化的作用在于实现共同目标、协调成员的关系、提高执行力和形成共同价值观。
一、安全文化建设的热。
1、企业员工是否了解对安全的承诺及决策,是否了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否知道安全控制指标及其最新变化的趋势,是否知道最近发生的险情及安全奖惩情况等。
2、企业员工接到安全生产任务时,是否抱着研究的态度分析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适应和不适应之处,有哪些不懂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学习或是请人指导。
3、对每一项任务开始工作之前,是否认真地思考工作程序,是否知道本集体和个人需完成的工作程序中,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把握,是否请人帮忙。
4、是否知道每一步操作可能出现的失误、故障及其后果,是否掌握了防止失误和故障的方法以及出现失误和故障的对策。
5、企业员工是否明确自已在每一步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及纪。
律,是否能杜绝一切违章违纪。
6、企业员工对待安全教育、培训的态度如何,是否认真参加培训,并能作详细的记录,是否经常相互交流发生事故隐患及排除隐患纠正失误的经验,是否经常提出安全工作建议。
7、企业班组长是否经常组织成员分析不安全行为,励每个人去发现工作中不完善因素。对违章人员是否能给予必要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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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三
4月x日中午1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带领党办、校办、人事、基建及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我校《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进校园》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实验楼组培实验室、昆虫实验室、环保实验室。
1、办公楼三楼。
人事科:窗帘需要清洗。
小会议室:灯管、灯罩、挂壁毯杆子、空调顶部上的灰尘,窗玻璃。
保卫科:玻璃。
2、办公楼二楼。
财务室:防盗门。
办公室:墙上挂表、窗户上沿灰尘。
党办:标牌上沿灰尘。
二楼的防盗门及墙体。
3、办公楼一楼。
总值班室:房门上沿。
成人教育部:窗户外边,防盗门灰尘,窗帘需要清洗。
4、实验楼一楼。
化学实验室及准备室:需进一步全面清扫。
走廊墙体及玻璃,消防器箱子。
5、实验楼二楼。
财会准备室:门上灰尘,门未开。
6、实验楼三楼。
走廊墙上脚印,西侧楼梯外墙灰尘。
植物组织培养实验室:灯管、黑板。
花卉及测绘实验室:灯管灰尘。
7、教学楼:
楼梯间窗户及教室卫生。
8、小院。
洗衣房、两个小卖部两侧库房及宿舍。
9、食堂。
大食堂大厅上边玻璃。
食堂小二楼住宿办公室的窗户。
10、花窖:
沼气池。
连栋温室玻璃及周边卫生。
1、请各卫生片区分管领导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卫生再扫除;。
2、请以上地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在今天有针对性进行改善;。
3、学生宿舍要继续清扫,保持卫生清洁。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四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五
各村、单位: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六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员工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
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一般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减少轻伤安全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别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厂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加强对安全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3)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始终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的全过程控制。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强化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厂区整体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严谨工作作风、熟练生产技能的员工队伍。
(1)坚持对新进厂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严格持证上岗,认真做好特殊工种的复审办证工作。
(2)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员工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能和事故急救知识。坚持班前、班后会,及时掌握员工心理波动对安全工作造成的影响,做好预防。
(3)认真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主线,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
(4)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每月必须主动参加安全会议或活动。会议或活动要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厂区的相关安全规定,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及考试一次(新入职员工坚持二次考核上岗制度,即每季度组织三个月内新入职员工安全测评,不合格人员重新进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紧密配合安保科积极开展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岗位职业检测、防雷等检测活动,提高预防水平,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7)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全员参与厂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各部门开展部门级的分项演练,真正做到员工熟知应急知识。
3、以人为本、管理创新
(1)通过发动员工亲自对本岗位和周围岗位辨识危险因素,提出控制措施活动,会使员工知道本岗位和周围岗位有哪些危险因素,采用什么样的控制措施,达到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预防减少事故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2)营造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本质化水平,塑造企业安全文化,进一步通过相关机制的运行,使安全制度法规形成谁牵头、谁负责、谁考核、谁落实的封闭运转、环环紧扣的法规体系。
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治理整改
(1)认真做好每月的常规安全检查及各种专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并每月按期将厂区安全隐患自查表上报。现场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制止“三违”、查找隐患。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如不听劝阻将实行待岗安全培训。
(2)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人性化、亲情化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3)各部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时保质保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完成。对较难处理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全面监护,统一协调整改。
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订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5)加强消防“四个能力”(检查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务)建设;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逐步完善制度、检查等各项工作。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对当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居安思危找差距,警钟常鸣从零始。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立足于保护员工的生命、保障厂区的发展,增强人的安全素质,减少人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环境及人的综合安全水平。狠抓危险源辨识及控制、员工安全意识和检查考核“三个重点”工作,以此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确保企业安全方针目标全面完成。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七
紧紧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关于作风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着力解决街居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的懒政怠政、作风漂浮、自由散漫、奢侈浪费、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狠刹“四风”问题,切实维护中央和省市区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机关、各村、各社区作风严明、廉洁自律。
各村、各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
(一)工作纪律情况:严查不按规定上下班,迟到、早退,以及违反省纪委“五个不准”规定(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参加赌博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落实十条纪律和“禁酒令”情况:各村、各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工作人员有无违反市区“十条纪律”及“禁酒令”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公车私用情况:是否有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有使用公车接送学生、参与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的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严禁接受各种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劵、支付凭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送礼等活动;严禁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
(五)重大情况上报情况:发生重大情况时,是否第一时间如实向党工委汇报,是否存在迟报、瞒报、谎报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本次明察暗访工作必须遵守各项规定,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内容要认真填写《**街道纪律作风检查登记卡》。
(二)被检查出问题的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检查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纪律。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精细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员工操作,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__发[20__]__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贯彻落实,强化安全培训,狠抓班组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员工操作,推行手指口述,严格采掘确认,全面开展安全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公司精细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年绝对死亡人数为零,重伤人数不超过一人次;全年无火灾及一级非伤亡事故;达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实现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大幅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总兼任,主要负责安全精细化各项工作的监督落实,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整理汇编,精细化工作进度的检查、分析、考核及安全精细化月汇报工作。公司还成立了六个安全精细化工作小组,并分别指定一名副组长牵头,开展具体工作:
1、班组建设小组。
负责人:生产副总联系方式:138__。
负责部门:调度室。
主要职责:加快班组队伍建设,按要求配足人员,严格班组长选拔,突出班组长在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领导能力;健全班前会议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教育等,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转变思想,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加强日常检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负责人:安全副总联系方式:159__。
负责部门:安全科。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矿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我矿应急指挥部和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我矿特制定了20--~20--年应急救援演练规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部门、参与部门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应急演练要求。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上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各部门要制定出应急演练方案交矿委汇审,演练方案应包括演练部门、时间、地点、演练步骤等。
5、预案演练完成后应对此次演练内容进行评价和总结,填写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登记表交矿办公室备案。
6、矿井应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汇审,并进行修改完善。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
1、所有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突发停电时,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地点及时报告矿调度室与机电科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员。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并赶赴矿配电房现场指挥。重大问题必须像矿调度室汇报。
2、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试打电话,务必将电话挂好,保证通讯畅通,井上变电站(所)还必须试验电台。
3、井下高压跳闸后,应立即报告机电科值班负责人及科长,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处理,尽快恢复送电。
4、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大风、大雨等袭击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时,机电科立即组成抢险队,有一名科领导带队赶到事故现场,查找事故原因,尽快恢复供电。同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应及时与供电处电调联系,倒换备用回路,并报告矿调度室。
5、矿必须制定井上下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并按操作方案对配电工进行培训、考试,组织模拟演习。矿配电工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考试不及格经补考还不及格者,必须调离确配电工岗位,确保事故发生后从容应对。
6、当发生矿井全部供电回路中断供电事故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机电科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并迅速拉开配电房6kv(10kv)电压等级的所有开关,与供电处电调联系并按各矿实际情况请求采取措施进行临时送电,迅速恢复风井通风、主排水泵房排水、副井提升。送电时要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避免误送事故线路导致再次跳闸。停泵期间泵房工作人员要时刻观测水位,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配电房还要及时请求供电处电调以最快速度恢复35kv或其它备用线路供电。
7、地面供电恢复后,井下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复电命令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先送高压,再送低压(机电科负责送到低总),送高压前,应拉掉各采掘头的低压馈电开关。先送涌水量大的地区和高瓦斯地区,最后送一般地区。采掘头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经瓦检员同意后,才准对采掘头送电。
恢复送电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区(科)值班负责人汇报清楚。
1、总则编制目的为实现国家对煤矿这个特殊行业供电系统安全运营,做好停电事故应急预案,达到供电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地做好我公司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我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观念,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我公司马电力供应情况特制定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确保煤矿企业发生停电后能快速响应、迅速处理、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人员及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
编制依据:
《煤矿事故停电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其它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翼城县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供配电设施、设备发生异常或停电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548(黄家垣)线停电;(事故临时计划)。
565(庄。
里)线停电;(事故、临时、计划)、自备电源(发电机)不能正常启动;
应急预案体系。
成立停电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李。
副总指挥:刘岩峰。
李治华。
成员:赵佐元。
张万虎。
高连龙。
刘岩兵。
姚存茂。
停电事故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由王青担任。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一
全省范围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非煤矿山企业。
二、排查重点。
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问责机制;是否根据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采掘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和人员资格;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矿山企业是否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及动态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确定管控重点,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定期对存在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1)是否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2)包保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
(3)对不需要通风排水的矿山是否采取远距离停供动力电、拆除提升设施、封堵井口等措施。
(4)确需维持通风、排水、提升人员的矿山,是否制定并全面落实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是否严格落实人员上岗资格、设备检测检验、作业安全条件等要求。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私自下井作业或借检维修之名行生产建设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1)是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2)开展井下自查自改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复产前是否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现状评价。
(4)内部验收通过后,是否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复工复产验收书面申请报告,并报送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各生产要素配备情况等材料。
(5)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后,是否严格对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条核查、签字。
(6)复工复产验收通过后,是否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和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出具批复意见,明确复工复产时间、矿山(井口、露天采场)具体位置。
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施工、边建设边生产、不按基建顺序施工、随意压减基建工程量、超期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将采掘工程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行为。在通风和排水系统形成前,是否进行其他掘进作业。
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矿区范围内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是否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和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矿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资格。是否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协议(合同),并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履行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分发、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是否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
排洪设施形状、尺寸、质量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且可靠、畅通、有效;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涵管等排洪构筑物是否存在变形、位移、破损、淤堵、渗漏等情况。
尾矿库初期坝、堆积坝的筑坝材料、内外坡比、排渗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尾矿坝的渗流控制措施是否确保浸润线低于控制浸润线;坝肩截水沟、坝面横纵排水沟是否保持完好、畅通。
尾矿库的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是否可靠、有效;库区是否设置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警戒水位。
尾矿库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程、年度作业计划进行排放、筑坝;是否存在超设计高度和库容超期运行现象;尾矿库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规定要求;尾矿坝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安全隐患。
企业对新建、改建、扩建选矿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三同时”有关规定。是否组织制定并落实以防范机械伤害、坍塌事故为重点的选矿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
人员资质。
提升机司机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
提升设备。
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采用双回路或双重电源供电;是否违规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是否使用非标设施设备和属于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
4
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5
防坠罐。
跑车措施。
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
6
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是否设置轨道防滑装置。
7
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且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接,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附挂保险链。
8
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9
斜坡道运输是否采用湿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替换干式制动的或者改装的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
10。
维护保养。
是否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加强提升运输系统维护保养和日常安全检查。
11。
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维护保养,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
12。
是否健全维护保养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13。
顶帮管理。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
14。
是否存在进入采场、作业面前未进行冒顶坍塌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点上方存在危岩浮石冒险作业行为。
15。
是否存在支护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是否存在同一采场凿岩和处理浮石平行作业行为。
16。
发现冒顶片帮预兆,是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片帮危险征兆,是否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7。
地压和采。
空区管理。
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18。
工程地质复杂、严重地压条件或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19。
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20。
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21。
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22。
推广应用。
充填采矿。
方法。
新建地下矿山是否优先选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或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
23。
井下。
可燃物。
电缆、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特性,主要井巷是否淘汰木支护。
24。
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淘汰非阻燃的设备设施。
25。
动火作。
业管理。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
26。
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27。
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
28。
油品管理。
井下各种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
29。
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30。
消防系统。
井下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31。
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
水害隐患。
是否摸清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含水层、岩溶带等详细情况,掌握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
33。
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4。
相邻矿山的井巷是否相互贯通;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
35。
地表水系穿过矿区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36。
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的,是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7。
地表防治水工程截排洪沟是否存在断裂、渗水、淤堵等现象。
38。
排水系统。
是否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排水系统,并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核查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9。
防治水。
机构、人员、设备管理。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0。
探放水。
管理。
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41。
应急保障。
是否制定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通风管理。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
43。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
通风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4。
通风系统。
是否安装了主要通风机,并按设计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按设计形成了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5。
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是否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46。
矿井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留试验记录。
47。
监测监控。
主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风压传感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
48。
是否为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爆破作业后是否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时间;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是否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49。
废弃井巷。
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0。
应急能力。
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51。
井下主要通道是否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52。
是否制定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
53。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管理。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爆破作业单位是否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无《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4。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人员是否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5。
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管理情况。
签订的爆破作业协议(合同)中是否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6。
矿山企业是否履行对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井下运送、分发、爆破作业管理等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7。
安全管理。
是否存在同时同地装卸炸药、雷管行为。
58。
是否存在装卸过程中拖拉、撞击、抛扔、脚踩、翻滚、侧置等野蛮装卸行为。
59。
是否存在井上井下违法违规存放、超量储存、混合储存炸药、雷管、导爆索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
60。
是否存在向井下运送时人员和爆破器材同时同容器上下井行为。
61。
是否存在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分发爆破器材行为。
62。
是否在上下班或者人员集中时间往井下运送爆破器材,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是否发现“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认定的12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
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根据市保密委员会的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敏任组长,强化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保密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范围。
局各科室所。
根据市保密委员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此次专项保密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输、阅读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特别是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清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
2、在印发和传输环节,是不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
4、在清退销毁环节,是否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是否对个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清理。
(二)网络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互联网门户网站保密管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2、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是否符合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发布问题;。
3、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各科室所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实行登记和责任制度,直接责任人对设备负管理责任,科室所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1)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严格对照检查工件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所、特别是重点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从源头上严格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从过程上严格监管监察、治理隐患,对发生事故的,从严查处、追责问责,以更高的站位、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提升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本质安全水平和法治意识,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
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
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淘汰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
年度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全省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规定标准。准确研判和把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制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研究制订《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研究制定全省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等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修改完善《安徽省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皖政办〔2011〕62号)、《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皖经信煤炭〔2017〕218号)、《安徽省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经信煤炭〔2016〕37号)、《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问责办法(试行)》(皖经信煤炭函〔2018〕1396号)等。持续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2.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定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将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纳入监管监察执法内容,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约束作用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二)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
1.加强资源枯竭退出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停下来,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各产煤市要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引导煤矿主动关闭退出。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关闭退出。
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重新确定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生产能力,新增或重新恢复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在正常生产前,由省能源局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组织开采强度评估和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不符合国家或我省煤炭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井、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建设矿井未按期建成供电、排水系统,违规施工二期工程的;
14.通风系统不完善,生产水平和采区没有实现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未构成采区通风系统,违规安排其他巷道掘进;
采区专用回风巷违规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
15.人为解除、破坏安全设施和传感装置,擅自删除修改监测检验等数据的;
16.其他方面。
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的领导责任、实施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重点产煤市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力量。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各产煤市要严格落实煤矿日常监管主体责任,中央及省属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
调研督导联系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分析评价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对发生伤亡事故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方可恢复生产。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开展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
建立灾害综合预警机制,灾害异常信息定期分析制度,灾害治理效果评价制度;
总结。
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水等重大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10年)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坚持地面治理与井下治理相结合。2021年年底,煤层瓦斯压力大于3mpa的,必须采用地面井(地面定向钻孔)和井下定向长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等相结合的治理工程。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确保采掘作业在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区域内进行。建立完善瓦斯灾害预警系统。
推广应用高密度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和先进的物探钻探技术,查清开采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和开采条件。开采受底板灰岩承压水威胁的下组煤层(淮南矿区a组煤、淮北矿区10煤或6煤)前,严格落实《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必须实施地面超前区域探查治理技术,并建立下组煤层开采效果验证和安全评价体系,装备先进的微震监测系统。积极探索符合我省下组煤开采隐伏构造、垂向通道的探查治理新技术。推行大功率定向钻机超前集中探放老空水,严格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水体下开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和安全论证,严格“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和过程管控。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煤矿水害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
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在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地面注氮系统。全面排查高分子充填材料使用情况,未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立即进行集中清理。
推进矿压预警系统建设。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做到均衡生产,避免应力集中。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部署,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煤矿企业要巩固深化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三违”治理的长效机制。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年底前按规定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煤矿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强化煤矿四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要求,建立《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等重大风险管控责任,建立重大风险“年辨识、季评价、月总结、日分析”动态查找研判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公示、预警和会商等制度,明确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风险挺在隐患前面。煤矿企业要健全隐患问题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数据分析制度,完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要立足煤矿安全生产、灾害防治的特点,建设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系统,发挥远程监察的监测预警功能,建立完善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应急管理现状,集成各煤矿企业和救护大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做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装备物资、救援力量等信息归集共享,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指挥调度精准、顺畅、高效。强化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储备、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普及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井下发生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停产撤人。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办〔2019〕24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2019〕42号)要求,建设覆盖省、市及煤矿企业多个层面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0年年底前,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完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所有生产和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水害监测数据的接入,初步实现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及时预警、事故应急支持等功能,并配合国家煤矿安监局做好统建业务系统建设,与国家煤矿安监局实现上下互联互通,形成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2022年年底前,实现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等感知网络数据全面接入,完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省局、分局及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分级应用,同时为各级相关部门预留数据接口,基本实现煤矿安全风险研判“智能化”、应用系统“平台化”、数据交换“标准化”、监管监察执法“精准化”的建设目标,全面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体系。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鼓励煤矿企业加强智能装备的研制与应用。具备条件的大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应率先加快智能化改造,在采掘、主辅运输、提升、通风、排水、供电、安全监测、瓦斯抽采、洗选等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开展智能优化提升,推进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远程监控和井下危险岗位的机器人作业,实现传统煤矿的智能化转型升级。煤矿企业要编制煤矿智能化建设中长期规划,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重岗位的机器人替代,至2022年年底前,建成3到5个智能化示范煤矿,以示范引领,逐步在全省煤矿推广。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矿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防治技术的研究,开展煤层消突、增透及封孔技术攻关及先进装备的研发,以及瓦斯防治新技术应用下的煤与瓦斯突出评价体系的研究。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瓦斯治理技术交流合作,发挥省内国家级研发平台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对省内国家级研发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平台的人才聚集和技术优势。开展多灾害因素相互叠加的灾害治理方式、推进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和水害技术及装备的研究,探索煤矿灾害地面治理害新模式,积极推进地面井在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区域治理方面的应用。推进两淮矿区深部煤层群开采防灭火技术研究。攻关顶板灾害防控体系等重大科技难题,研究深部地压治理和顶板灾害防控技术,加强对深部围岩控制理论的研究,鼓励研发应用更加有效的支护技术及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2021年年底前将所有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设备全部按规定期限淘汰。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检测检验、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2020年底完成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建设好信息管理平台,积极推广5g等移动通信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应用,将全省煤矿现有网络全部升级改造成万兆以太网,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人员防违章、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2022年年底前,生产矿井全部实现“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
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煤矿企业应制定错峰交接班制度,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坚持告知式检查、技术检查、责任检查、驻矿检查等行之有效的监管监察方法,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地区“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管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推动企业自觉遵法守法。健全“六联合一加强”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协作机制,提升监管监察合力。
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责令其立即纠正,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失信的煤矿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班组长、安全员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制定推进煤矿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明确分级管控责任,确定现场督查重点,形成长效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问责办法(试行)》(皖经信煤炭函〔2018〕1396号),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安徽煤矿安监局每年联合对国有煤矿企业开展一次责任检查,推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采取警示约谈、记入副矿级以上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档案、建议调整岗位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推动煤矿企业建立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追责问责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追责问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要求,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推进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或备案审查)和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全部网上办理,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和行政许可工作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建立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实现矿用设备信息化管理与关键设备联网巡察;
完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系统,用好煤矿企业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提高远程非现场检查效能,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建设完善监管监察信息化系统,更新补足执法专用装备,省、市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安徽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各地区、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对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总结煤矿“开小灶”集中督导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并在全省煤矿推广。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前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汇总梳理后,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向省安委会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市党委政府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省安委会将“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产煤市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省能源局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牵头,建立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机制、重大灾害治理资金和举报奖励资金支持等工作措施落实。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应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煤矿企业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煤矿安全技术进步,提升煤矿科技保安能力。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加大对在线监控和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的支持,提高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
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四)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坚持分级分类、注重实效、精准施训、覆盖全员,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题业务培训,引导和帮助监管监察人员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装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规范监管监察执法流程,实现对执法过程的适时监督与有效控制,积极推行“前有监管监察、后有督查检查”工作模式,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监管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激发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培育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作风。
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同时,通过重大行政处罚公开裁定、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四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在全市组织开展四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
20xx年4月、6月、9月、11月的下旬。
1、查矿山企业复产验收情况;。
4、火工品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5、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前期准备情况;。
6、打击违规和非法生产情况。
县区局检查,市局督查。
1、各县区对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或未严格执行复产安全措施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2、各县区内的`所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县区局在4月、6月、9月、11月每月的15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局监管科,市局在20日后进行全部督查。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下发相关执法文书,重大隐患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生产。
4、发现安全条件降低的,及时责令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管理混乱的,一律停业整改;对置之不理的企业,会同国土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及时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发现违规生产、非法开采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五
要坚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考。
核、严格记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煤矿按照整改措施、
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
落实。
”要求,彻底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按规定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晋政发〔2020〕8号),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有蓄意隐瞒、造假逃避监管等情形的,按照“谁。
查处、谁报告、
谁调查。
”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严厉打击“五假。
五超三瞒三不。
”和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5个市级督查组和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有关工作情况的统计和报送,并将信息报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5月11日报送市安委办。自5月11日起,每周五10时前报送本周检查情况(见附件2、3)。
5个市级督查组、各县(区)、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有限公司。
要于。
5月19日16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安委办。
附件:
1.市级督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2.煤矿安全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3.煤矿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台账。
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
市级督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盂县,检查阳煤新景矿、大阳泉煤矿。
专家。
3名。
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平定县,检查阳煤五矿、上社二景。
专家。
3名。
第三督查组,负责检查南庄煤矿、二景和谐、西上庄煤矿。
专家。
3名。
第四督查组,负责检查阳煤一矿、阳煤二矿、上社晋玉。
专家。
3名。
第五督查组,负责督查郊区,检查燕龛程庄、上社。
专家。
3名。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六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以xxxx的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xx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七
延安市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6省委省政府榆林座谈会议精神,6月27日,省厅召开厅务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进一步安排部署。7月2日,省厅再次在榆林市召开了如何从环保角度支持榆林市经济发展的座谈会议,会议就支持榆林市解决好“未批先建”和“三同时”不到位问题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按照省厅安排,我厅对你市境内20xx年以来中省审批建设项目久试不验及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检查项目45个,其中已审批建设项目40个、未批先建项目5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项目13个。主要表现为:
一是违反环评制度,未批先建;。
二是违反“三同时”制度,违法生产;。
三是违法违规排污问题仍然较为普遍。
针对上述问题,我厅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工作。要求你局按照省厅关于支持解决好未批先建和“三同时”不到位问题安排部署,协助企业加快完成未批先建项目环评审批和项目环保验收步伐,力争早日得以妥善解决。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问责。在支持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的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环境监管,通过严格监管,依法问责等手段,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开工生产、久试不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违法问题的出现。
三是严肃查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延长石油延川20万吨/年lng项目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由省厅直接予以立案查处。对其它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我厅已逐一列出清单(见附件1、2),交由你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20xx年9月底前报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