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销售合同(精选17篇)
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避免纠纷和误解的发生,提高交易的可靠性。在撰写合同时,可以请专业律师进行审核和修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绿化销售合同篇一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乙方以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
1、(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2、技术要素: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1、乙方义务;
(1)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乙方负责办好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xx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第一年至xx年x月,死苗率达5%以上,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乙方无偿对甲方绿化人员每年两季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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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销售合同篇二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乙方以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
1、(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2、技术要素: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1、乙方义务;
(1)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乙方负责办好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xx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第一年至xx年x月,死苗率达5%以上,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乙方无偿对甲方绿化人员每年两季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三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等)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株,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绿化销售合同篇五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乙方以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
1、(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2、技术要素: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1、乙方义务;
(1)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乙方负责办好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第一年至年月,死苗率达5%以上,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乙方无偿对甲方绿化人员每年两季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六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等)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xx年x月x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七
双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苗木的购销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注: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先款后货。
2、以上价格不含税,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另收取总价1.5%的税金。
二、质量验收指标:
乙方有权随时抽查,抽查时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到场,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在协议发货的当天,乙方根据需求数量付清应付货款后甲方当马上按乙方要求将苗木装车发货。
四、供货方式: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预定所需苗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供货的时间内供货。甲方负责装车运输到指定地点,到场后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于卸货过程中或栽植不当所导致的.死苗,均与甲方无关。与遇不可抗力、道路中断及恶劣天气等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议适当延后发货时间。否则,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未及时付款或工地道路不通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计量:交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数量根据装车清点数量为准,乙方派出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货签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合同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合同自动解除,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八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期:
(5)、质量要求:合格。
二、工程结算总价的确定:
1、土方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以含税固定单价元/m?包干,该价格包含挖土、余土外运(堆放地点由乙方落实,但不得堆放在甲方房建施工现场开发区域内)、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量按实计量。
2、其他工程:
(1)、铺装工程、零星土建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驳岸工程执行20__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照明亮化工程执行20__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绿化、小品工程执行20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上述工程的人工单价执行江苏省【20__】494号(此文以后发布的调价文件不执行),取费标准执行20__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上述工程的工程量按实结算。(3)、上述工程的材料价格的确定:铺装面板、给排水管材、阀门、井盖、照明灯具、灯控器材、控制设备、苗木、灌木、乔木、种植土、草坪灯具、假山、雕塑以及单项材料超过2%的材料属甲控乙供材料,甲控主材在进场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市场价格,经甲方签证后方可进场使用。其余材料价格按《宿迁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的指导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其结算价必须经甲方签证。(4)、按上述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造价优惠30%(即总价下浮30%)作为其他工程的结算总价。
3、上述土方工程总价和其他工程总价之和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总价。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7日内甲方支付结算总价的50%的工程款,并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竣工结算完成后9个月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的工程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7日内付清。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工程税务发票;付至工程竣工结算额的95%时,乙方须按结算总额提供全额税务发票。
四、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工作。
1、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根据工程的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3、协调乙方与其他单位的施工配合。
4、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在限期内整改的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5、负责根据图纸、规范及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6、负责根据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上报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批。
8、按合同约定付款。
9、本工程甲方派驻现场工程师负责与乙方的工程管理配合工作,联系电话。
10、甲方其它工作: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否则竣工结算时该部分材料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六、乙方工作。
1、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生产安全保卫,并承担相应费用。
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以及自身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图纸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9、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工程完成后,向甲方免费提供竣工图二套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方可申请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1、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回填的绿化土中含有部分建筑垃圾,乙方在整理绿化地时负责清理外运以达到绿化种植施工标准。
13、其他约定:
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并达到合格要求。
七、工期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3、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__元,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及后期养护约定。
1、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为1年,养护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养护期结束验收;土建、安装工程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和土建、安装工程及小品景观质量保修期均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保修工作,若出现苗木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关于土建、安装工程的维修通知后3天内,紧急事故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5、乙方须有专人负责养护管理及质量保修工作,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须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对于上述情况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履约保证金到账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九
发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武汉××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护养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二、
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护养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20xx年××月××日。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20xx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绿化销售合同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新,旧办公院内外所有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管理。
二、期限:养护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养护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四、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经验收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负责养护范围内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部负责。甲方提供水源、电源、工具临时安放点(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如因水、电源不畅而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在接管养护前应清点甲方现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无法补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记录在案,乙方在养护期间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时报知甲方,协商补种。
七、乙方在养护期间,严格按《太原市绿化养护条例》标准养护管理。如乙方未按条例养护,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甲方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乙方在日常维护期间,维护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如未达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现场,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双方信守合同,如有违约,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由当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一、因其它原因增加或减少养护范围,应双方及时沟通,补签合同,甲乙双方应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证园区的绿化效果。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校园绿化标语。
小区物业绿化管理。
绿化销售合同篇十一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绿化托管事项签订本合同:
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区域内的绿化托管。
本协议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与乙方合同。
乙方按双方认可的托管区域内进行绿化维护,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虫、树木、绿缡的修剪等。
如需绿化种植,甲方需另付花卉苗木费;防病治虫的农药购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1、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托管费,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一降低或提高绿化托管费。
2、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以转帐支票方式结算。
1、乙方负责按双方认可的绿化区域提供绿化日常维护,保证月月有花、天天有绿、保证相关办公场所和重要会议、接待室的花卉摆放。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停车场所及相应的水源。
3、维护期内甲方绿地和现有的花卉不得有损坏,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生天灾、人为损坏及自然死亡的树木花卉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如乙方在为甲方工作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此出现的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如甲方需租摆花卉,乙方可提供服务选择。经双方认可月托管费_________元。此价已包含人工费及其它费用。甲方在此合同以外增加需求,双方另作协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任(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
绿化销售合同篇十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
发包人:______。
设计人: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包人:_____。
设计人: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包括各单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内容: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提供现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完成时间。
序号。
资料集文件名称。
份数。
完成时间。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图。
8
同时提交该设计图电子版。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10。
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天。
3
工程概算书。
8
施工图提交后5天。
第五条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一般园林工程设计收费,按工程概算的4.5-6%,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复杂情况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取费,计(大写):,小写:。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设计人自理。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需向提供2-3个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参考,待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进行设计。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三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涉及设计的相关会议及参加竣工验收。
6.2.6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或相应调整等情况设计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
6.2.7在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以配合发包方对工程进行质量和进度的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因设计人技术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又未能通过其它渠道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延、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方面的损失,由设计人赔付。
6.2.8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赔偿金。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其他。
8.1在各阶段设计人所提供的各种图纸,蓝图份数以邯郸市相关部门报建要求份数为准,应满足各报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需要。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设计合同无预付款及订金。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伍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贰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十三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绿化销售合同篇十四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绿化苗木供需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苗规格,数量、产地要求、价格、供苗时间的约定:
二、本合同的苗木价格为苗木价、即:苗木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苗木运到甲方指定的栽植地点的价格。苗木运费由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三、对乙方所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美观、针叶密实、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枯梢,顶梢完整无损。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植地点不超过3-4天,根部要用浸湿的草袋包装,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盖好,以避免苗木失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水和通风透气,以防止根系霉变。因乙方苗木质量问题造成苗木死亡的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苗木须经过我市质检部门复检,以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五、乙方须以良好的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栽植技术、保障及措施、最适宜栽植时间等服务,以确保成活率。
六、以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用苗地点时的质量状况为对象,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七、乙方不能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苗任务后,依据检验报告书到甲方结算_____%苗款,供苗结束后再结算_____%苗款。
九、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苗木质量保证金暂定交纳_____万元,苗木质量(规格、数量、包装、运输、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苗木。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则乙方应会给甲方苗木总价__%的违约金,本合同自运终止,甲有权另选供苗商。
十、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不算违约,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有苗木验收合格、付清所有苗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_____年_____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绿化销售合同篇十六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
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
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务小区公共绿化养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场所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项目:
第二条 绿化养护范围
第三条 绿化养护内容
上述第二条范围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盆栽等绿化的日常绿化清洁、除草、浇水、施肥、病虫防治、修剪、补苗移植、中耕松土、做保水圈、防风防寒等工作。
第五条 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要求及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检查方式见附件
第六条 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即养护肥料、养护水电、药物、待补苗木、绿化垃圾清运)、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的方式。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计划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批准乙方依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征编制的年度养护计划;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存放养护工具的场所;
4、甲方应按时、足额(扣除违约金后)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5、不得干涉乙方内部员工工作分配、日常的绿化养护保洁安排、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的报酬;
7、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确保住户、甲方员工、行人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1)暴雨、飓风来临前大型乔木加固;
(2)增加可能影响到行人、游人安全的树木加固设施;
(3)及时拆除固定树木的支架、铁线;
(4)加强带刺树木对人身安全的防护;
(5)路边、停车位(场)边等公共场所树木、花草定期修剪;
(6)绿化垃圾及时清理;
(7)喷施农药前、中的安全通告与警示;
(8)修剪、更换树木、花草时现场的安全防护;
(9)养护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与使用时现场安全管理;
(10)使用安全、达标的养护设备设施、病虫害防止药品;
(11)采用安全、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12)其他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
8、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
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工作范围内、留宿、争吵,进入住户室内;
9、乙方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形象端正;
10、乙方应定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场技能、紧急状况处置技能、灾害事故救护、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药物安全喷洒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
12、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对生长不良、已老化的花卉及时进行更换;应保持草坪平整,经常性积水的低洼处,应逐步用河沙或黄泥填高;保持工程环境干净整洁;可修剪类的灌木、草坪修建整齐;自然造型类花草长势良好;向外移植花苗,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小区绿化设计、配置。
第十条 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注:含税,未扣违约金)
1、 绿化养护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年度总费用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绿化养护费在每月15日前支付,如支付日为节假日、公休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工作疏忽导致甲方、住户、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当该疏忽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承担的全部责任;乙方员工故意偷窃、破坏甲方及住户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除两倍偷窃或破坏物品价值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更换肇事员工;乙方员工辱骂、殴打甲方工作人员、住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1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乙方员工侵犯住户、甲方员工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应依法承担责任外,根据性质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责任的违约金。
2、合同有效期内,非因苗木老化、他人故意破坏造成乔木、灌木、花草死亡的,乙方承担更换或赔偿责任,更换的苗木应基本与死亡苗木的品种、规格、长势相当,否则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3、乙方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现场负责人随时整改。
若整改不及时或多次违反同一质量要求,可按合同附件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扣除违约金;严重违反质量要求、特定质量要求的,不经事先通知可直接扣除违约金。
违约金从下月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4、违反第九条第5款规定,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交年度方案、月计划的,应按每日3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方案、计划实施且没有合理理由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300元,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弥补未实施措施的权利。
5、违反第九条第3、6、7、8、9、10、12规定的,根据性质每次/每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200元,严重的应支付违约金200——600元。
6、因甲方原因每推迟一天支付绿化养护服务费用,甲方应每天向乙方按延期支付总额款3‰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2、乙方每年违约金累计超过2000元,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违反第九条第4款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应在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确认相关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2、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现场主管人员签署意见。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企业经营许可执照等相关法定证照正本供甲方验证,复印副本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4、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协商处理。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8、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9、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一份。
10、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绿化销售合同篇十七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学校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养护项目名称:开心实验小学绿化项目。
养护地点:开心西路。
养护面积:约13000平方米。
养护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截至。
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不包括自然因素及不可抗拒等因素所造成的植被损失。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养护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乙方工作需达到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级标准。
8、乙方如遇突击性工作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及配合。
甲方有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乙方同时有评价甲方服务质量的权力。
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