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养服务合同(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篇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每____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 的 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2、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两年。
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单价4000元/年/台;
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付款方式
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违约责任
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篇三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向用户提供良好的电梯保养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养电梯数量、价款: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如双方同意,可继续续签。
三、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月贰次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取,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
2.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提供保养的导轨润滑油料。
4.如有必要更换上述第3点以外的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乙方优先供应。
四、付款方法: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支付合同金额50%,余额在本合同执行半年7日内付清。
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支付。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需定期清理轿厢底板、踏板、井底及机房。如井房遇水淹时,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技术指导。
2.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至40℃之间。
3.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
4、若甲方委托第三方保养或许可其他人员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5.其他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部提供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定期对电梯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部件的润滑、调整、检查,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乙方负责派出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专业保养作业人员,并负责自备保养作业所需的专业工具。
3.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乙方保养人员向甲方提供"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并由甲方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
4.乙方负责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电梯运行状态汇总报告和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5.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更换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工作。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电梯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6.负责向甲方提供统一、全天24小时服务热线053x7876,快速受理甲方的故障申报。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与乙方责任无关。
3.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逾期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仍不支付时,乙方有权暂时终止和约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和保留追收已发生的维修费用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对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八、协商、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必要时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金额未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