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兑换方案(通用19篇)
1方案的制定需要有强烈的目标意识和执行力。方案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反馈,以获得更好的结果。希望以下的方案案例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积分兑换方案篇一
为了以达到提升会所销售业绩,巩固顾客忠诚度,开拓新客源,完善员工福利及提高员工积极性等目的。将采取对员工促销品的积分兑换代金卷的福利方案,(代金卷可在会所抵作消费卷使用),以达到即能提升员工积极性又能提高销售业绩的目标。
1、主打“低价格、高品质”的促销模式,更好地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并积极利用有效的。促销活动宣传,促进员工销售新品兑换积分。
2、每月推出主打促销新品。
3、每月规定销售目标,完成销售目标,额外奖励会所员工活动基金。
4、有效预算出即将到期用品制作“低成本,高销量”饮品、食品进行新品促销。
5、每天计算出促销品积分,并累积兑换代金卷。
6、代金卷可在会所内抵用消费一切非商品性质物品。
7、兑换积分时应在主管人员同意并签字后给于兑换代金卷。
1、积分按照促销品100%的计提方式计算。
2、代金卷兑换按照1%的计提方式计算。
3、完成销售目标营业额按照1%的计提方式计算。
积分兑换方案篇二
一、会员卡会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获得积分:
1、网上下单预定旅游线路产品(散客拼团),成功出团归来。
(注:网上预订酒店、门票、签证等单项服务暂时不能获得积分)。
2、门市报名购买旅游线路产品(散客拼团),并成功出团归来。
二、会员卡积分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每消费rmb1元=1分。
三、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
四、会员实际积分获得会产生时间差,查询积分时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热线4008008800.
六、登录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的“会员中心”,点击“积分查询”就可以查询会员积分。
七、会员卡会员可享受积分兑换礼品、旅游消费券或者凭积分参与各类特价活动等服务。
八、所有积分礼品或旅游券的兑换均须视乎当时实际供应量而定。
九、当您成功提交兑换订单后,我们将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会员领取礼品。(视礼品实际情况选择邮寄或会员上门领取。)。
十、当我们将礼品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和礼品种类送达时,若因您个人原因造成的拒收,则需从您的积分帐户中扣除2000积分作为配送管理费。
十一、您收到礼品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服务热线4008008800联系我们。
十二、兑换礼品或礼券将不断更新,具体情况以网站公布为准。
十三、兑奖成功后,会员账户将扣除相应积分分值。
积分兑换方案篇三
累积50积分,可兑换xx等。累积100积分,可兑换xx等。累积200积分,可兑换xx等。累积300积分,可兑换xx等。连续30日垃圾分类正确率在60%以上,且每日在楼栋xx群晒图的居民,可获赠价值50元以上的食用油一份,且不扣除积分。每户居民仅一次获赠机会!兑换礼品的居民,在xx群或xx圈里晒礼品照片,可单独获5积分。
积分兑换方案篇四
刺激用户消费用心性,提升用户arpu值。
2011年5月份启动,长期开展。
所有cct在网用户,且积分到达所需兑换礼品的规定标准。
根据技术(4月份)统计数据,目前积分在2000点以上的用户总数为61154人,按照五个月用户每月积分增长10%、每个积分区间用户用户数增长10%推测,五个月后最低积分到达5000点以上的用户预计将到达74000人左右。
该批物品目前仅知晓采购成本,预估物流及税收成本占采购成本的40%,推荐此次积分礼品的成本占比在0.8%之间。
为简化积分兑换礼品的方式,我们将采购的礼品划分为五个等级,用户可依据自己的积分自行兑换相应的礼品,积分由系统自动扣除(礼品兑换必须要求用户前往营业厅进行兑换)。
用户前往cct营业厅-----查询礼品并兑换积分----cct客服人员根据用户收到的回复信息发放礼品-----客服登记领取人号码并由对方签字。
该批礼品的使用周期预估为五-六个月,请分公司根据各自分配到的礼品数量控制礼品的发放节奏(按照到货礼品的种类和数量开展积分兑换)。
时间:从2011年5月份开始启动积分兑换礼品的活动宣传;宣传方式:积分兑换礼品的宣传主要透过服务厅店内布置宣传(包括海报、传单、横幅);同时,在前期积分兑换话费的宣传基础上,推出新的广播和视频广告,调整积分在大众媒体上面的宣传资料。
以一个月为活动跟踪调查期,根据用户的积分兑换礼品的参与状况调整积分兑换的额度,并继续策划相关后续活动。
积分兑换方案篇五
2.旧房拆除情况。2017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2018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6.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期考试成绩排在年级组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排在前10-5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高中阶段在校生,学期考试成绩排在年级组前5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排在前50-10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以学校成绩榜或老师出具的证明为准)。参加高考,被二本、一本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被985、211等重点大学录取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不重复累加);学生在校受到表彰、奖励的,户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奖励该户5分。
7.积极协助社区组织开展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每人奖励2分,在活动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5分(每月上限10分)。
8.社区和脱贫攻坚工作组会根据安排,组织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等知识竞赛,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奖励积分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10分。
9.社区和脱贫攻坚工作组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例如农民运动会、打对调比赛、象棋比赛等,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奖励积分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10分。
10.主动宣讲扶贫政策、扫黑除恶等知识的以及主动学习脱贫攻坚知识、扫黑除恶等知识的,在各级检查督查以及入户走访时,能够准确了解和掌握各知识的,奖励积分5分。
11.提倡人人主动维护社区公共卫生环境,对于主动打扫楼道卫生、路边卫生的积极作为,奖励积分5分;主动帮助老弱病残户打扫室内卫生的,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每月上限10分)。
12.能够主动拾捡路边垃圾,垃圾装袋,留有影像资料,户主主动申报,核实后奖励该户积分2分(每月上限6分)。
13.积极配合上级各类检查、入户指导等工作活动,说话做事公允负责,不传谣、不造谣,奖励积分2分;协助做好检查中其他各项工作的,奖励积分2分。
14.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自觉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的,如植树、环境卫生大扫除、爱心捐赠、义务献血等,户主主动申报,提供相应资料,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
15.家庭成员中有参军的,享有“光荣之家”荣誉的,奖励该户5积分;在部队有立功表现的,奖励积分10分。
16.享有或被评为“精神明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类荣誉的,提供佐证材料,每户奖励积分5分。
17.社区居住的党员、团员同志,能够积极发挥模范作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奖励积分2分(按月累计)。
18.主动申请看护楼门文化的,且楼门文化不受损,每月奖励积分5分(楼门文化建设完成后,可以申请)。
19.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等作品等,通过户主主动申报、入户核实等程序,核实后奖励该户2积分。
20.拾到财务或是物品,能够主动上交社区、工作组,经调查取证后,奖励积分5分,如果故意伪造虚假信息,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权利。
21.故意损坏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的,扣减积分10分;对于能够主动举揭发故意损害公共设施的,奖励积分5分;主动维修社区内已经损坏的设施,奖励维修者10分。
22.居民门外楼梯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楼道堆放杂物、摆放鞋架,每次扣减5分,每月不定期对各楼层进行抽查,减完为止。
23.积极主动制止外来人员到本社区贴小广告的,并将贴广告者送至社区或工作组,奖励制止人5分;能够清理社区内各类小广告的,通过户主主动申请,要留有痕迹,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
24..设立举报电话,本社区居民可以举报居民的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针对举报者提供的信息,一经核实,举报人奖励积分10分,违法、不文明等行为人扣减10分。
25. 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有意破坏社区及工作组组织的活动以及其他不配合脱贫攻坚、妨碍社区管理的情况,一次性减4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6.不注重邻里关系,矛盾纠纷严重,拉帮结派,污言秽语,有挑唆、欺压行为的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7.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打骂老人的,有虐待行为的,婆媳关系不融洽的,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8.社区居民如存在曲解国家政策决定、妄议中央决策、参与_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对于_组织举行的活动能够及时举报,奖励举报者5积分;对于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_组织能够做出重大贡献的,奖励积分10分。
29.虚假报告其入住信息、就业信息等虚假内容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0.社区居民要严格遵守社区规划和相关规定,不能占公用面积,不能私搭乱建,如出现上述行为,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拒不整改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1.家庭成员中出现直接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2.家庭成员中有长期酗酒的,或是酒后闹事,影响不好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3.家庭成员中有非法上访的,被村级、镇级等确定为不稳定人员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针对上访者能够进行劝阻的、能够消除不稳定因素,奖励劝阻者10积分。
34.家庭成员中参与打架斗殴的,聚众闹事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针对打架事件能够积极劝架的,奖励劝架者5积分。
35.其他未尽事项由富兴社区爱心超市理事会认定后,可即时进行加减分。
积分兑换方案篇六
1.搬迁入住情况。2017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入住的,积0分。2018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还未入住的,积0分。
2.旧房拆除情况。2017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2018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6.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期考试成绩排在年级组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排在前10-5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高中阶段在校生,学期考试成绩排在年级组前5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排在前50-10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以学校成绩榜或老师出具的证明为准)。参加高考,被二本、一本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被985、211等重点大学录取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不重复累加);学生在校受到表彰、奖励的,户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奖励该户5分。
7.积极协助社区组织开展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每人奖励2分,在活动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5分(每月上限10分)。
8.社区和脱贫攻坚工作组会根据安排,组织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等知识竞赛,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奖励积分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10分。
9.社区和脱贫攻坚工作组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例如农民运动会、打对调比赛、象棋比赛等,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奖励积分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10分。
10.主动宣讲扶贫政策、扫黑除恶等知识的以及主动学习脱贫攻坚知识、扫黑除恶等知识的,在各级检查督查以及入户走访时,能够准确了解和掌握各知识的,奖励积分5分。
11.提倡人人主动维护社区公共卫生环境,对于主动打扫楼道卫生、路边卫生的积极作为,奖励积分5分;主动帮助老弱病残户打扫室内卫生的,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每月上限10分)。
12.能够主动拾捡路边垃圾,垃圾装袋,留有影像资料,户主主动申报,核实后奖励该户积分2分(每月上限6分)。
13.积极配合上级各类检查、入户指导等工作活动,说话做事公允负责,不传谣、不造谣,奖励积分2分;协助做好检查中其他各项工作的,奖励积分2分。
14.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自觉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的,如植树、环境卫生大扫除、爱心捐赠、义务献血等,户主主动申报,提供相应资料,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
15.家庭成员中有参军的,享有“光荣之家”荣誉的,奖励该户5积分;在部队有立功表现的,奖励积分10分。
16.享有或被评为“精神明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类荣誉的,提供佐证材料,每户奖励积分5分。
17.社区居住的党员、团员同志,能够积极发挥模范作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奖励积分2分(按月累计)。
18.主动申请看护楼门文化的,且楼门文化不受损,每月奖励积分5分(楼门文化建设完成后,可以申请)。
19.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等作品等,通过户主主动申报、入户核实等程序,核实后奖励该户2积分。
20.拾到财务或是物品,能够主动上交社区、工作组,经调查取证后,奖励积分5分,如果故意伪造虚假信息,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权利。
21.故意损坏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的,扣减积分10分;对于能够主动举揭发故意损害公共设施的,奖励积分5分;主动维修社区内已经损坏的设施,奖励维修者10分。
22.居民门外楼梯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楼道堆放杂物、摆放鞋架,每次扣减5分,每月不定期对各楼层进行抽查,减完为止。
23.积极主动制止外来人员到本社区贴小广告的,并将贴广告者送至社区或工作组,奖励制止人5分;能够清理社区内各类小广告的,通过户主主动申请,要留有痕迹,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
24..设立举报电话,本社区居民可以举报居民的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针对举报者提供的信息,一经核实,举报人奖励积分10分,违法、不文明等行为人扣减10分。
25. 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有意破坏社区及工作组组织的活动以及其他不配合脱贫攻坚、妨碍社区管理的情况,一次性减4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6.不注重邻里关系,矛盾纠纷严重,拉帮结派,污言秽语,有挑唆、欺压行为的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7.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打骂老人的,有虐待行为的,婆媳关系不融洽的,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8.社区居民如存在曲解国家政策决定、妄议中央决策、参与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对于邪教组织举行的活动能够及时举报,奖励举报者5积分;对于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邪教组织能够做出重大贡献的,奖励积分10分。
29.虚假报告其入住信息、就业信息等虚假内容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0.社区居民要严格遵守社区规划和相关规定,不能占公用面积,不能私搭乱建,如出现上述行为,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拒不整改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1.家庭成员中出现直接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2.家庭成员中有长期酗酒的,或是酒后闹事,影响不好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3.家庭成员中有非法上访的,被村级、镇级等确定为不稳定人员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针对上访者能够进行劝阻的、能够消除不稳定因素,奖励劝阻者10积分。
34.家庭成员中参与打架斗殴的,聚众闹事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针对打架事件能够积极劝架的,奖励劝架者5积分。
35.其他未尽事项由富兴社区爱心超市理事会认定后,可即时进行加减分。
积分兑换方案篇七
会员积分累积方式是每消费1元累积1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比(积分比)100:1。申请会员首次不参加积分累积。特价商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1、凭积分换购商品。
顾客凭积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超市定期推出的优惠商品。如:定期推出商品换购活动,顾客可凭积分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超市推出的商品。顾客积分越多,可换购的。商品种类越多,享受的优惠也就越多。
3、以积分换优惠券。
顾客将积分换成优惠券使用。例如:顾客持会员卡每消费1元可获得积1分,购买特殊商品可获得2倍积分,积分到达必须数额后可到超市服务台兑换一张必须价值的优惠券,顾客在结账时出示优惠券,可减免相应数额的货款。
(1)代金券可设有10、50、100、500四个等级。
(2)每1积分可兑换1分钱。
(3)代金券不参加节日活动,只限非节日使用。
1、会员可累积积分一次性在非节日活动现场参加商品的减购活动实缴会员日:
2、各店铺可设立会员日,会员日当天购物可享双倍积分。
积分兑换方案篇八
为了答谢新老客户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我公司实行消费获积分奖励活动,来回馈广大客户对我公司的贡献,同时促进双方的深度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客户正常消费可同时获得相应积分,累计的积分可以兑换相应礼品。
积分分为两个部分:消费积分和奖励积分。
1、消费积分。
消费积分以1000元为最小单位,单次现金消费满1000元累计1分,不满1000元,积分为0;单次签单消费满1000元累计0.8分(xx天内),不满1000元,积分为0。单次签单消费满1000元累计0.5分(16——30天),不满1000元,积分为0。超过一个月积分为0。
(1)积分计算以实收金额为准。
(2)消费金额中,不满1000元部分不进行前后累计积分。
(3)消费积分在消费达成当天记入积分(即累计积分)。
(4)如发生退换货,将从积分中扣除由于退换货部分产生的积分差额。
(5)积分只在同一帐户内累计,不同帐户的`积分不能合并。
2、奖励积分。
(1)单次消费满1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10分。
(2)单次消费满2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20分。
(3)单次消费满3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30分。
(4)此奖励积分可以此类推。
1、兑换成功后将从会员帐户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
2、积分只能兑换相应礼品,不做兑换现金等其他用途。
3、积分兑的礼品换暂不提供更换或退货服务,所以请您细心看准后再进行兑换。
4、兑换标准:
1、每次进行积分后均会说明截止到当次积分之前积分合计。
2、拔打xxxxx查询。
积分兑换方案篇九
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爱心超市”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县“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秉承“爱心扶贫、用行济困、激发内生动力、促进文明乡村建设”的理念,积极探索“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的思路,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管理人员。
店长:
管理员:
监督员:
(三)村组信息联络员。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积分审核、组织评议及爱心超市运行工作;管理员负责爱心超市日常管理、超市物品入库、发放物品领取告知单、物品发放、积分登记、过程公示等工作;监督员负责爱心超市日常运营监督工作,及时对捐赠物品、积分兑换情况予以监督;村组信息联络员负责登记本组内“事迹登记册”、初审和上报工作。
(一)原则及程序。
爱心积分实行“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村小组信息员核实登记或村组信息员直接登记后,上报村委会;经村委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登记分值,并在爱心超市公示栏内,公示无异议后(公示3天),发放“爱心超市”积分告知单;积分可以累积,但不兑换现金。
(二)评分标准。
第一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家庭,推动文明行为、诚实守信、崇尚先进、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家庭记15分,被评为“好媳妇”、“好公婆”、“好家庭”、“好妯娌”、“好邻居”、“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记60分,子女受到就读学校表彰的记5分)。
第二条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活动(参加一次活动记10分);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每做到一项记5分)。
第三条家庭美德。在家庭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和睦记5分,邻里团结记5分)。
第四条个人品德。在日常接人待物中,做到和善亲切、谦虚随和、知恩感恩、理解宽容、诚实守约、注重言行等(每做到一项记5分)。
第五条村规民约。按照当地风俗,促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健康时代新风,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按规定报备举办(按规定举办一次记10分);邻里互助、互帮互爱,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每帮助一次得到受助者认可记20分,协调邻里纠纷、化解矛盾一次记15分);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义务活动等(每参加一次记5分);爱护环境,主动捡拾入户道路、房前屋后垃圾、废纸、烟头、粪便等杂物(每捡拾垃一次垃圾记5分,户容户貌整洁、室内室外干净整洁记10分)。
第六条职业道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能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掌握一门现代农业技术记15分);自主发展适合自身条件的致富产业,带动其他群众发展产业,且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按相关部门技术要点和时限要求完成阶段性工作记20分,每参加一次技能培训记5分,受到表彰的“致富带头人”、“创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记50分,带头宣传脱贫攻坚政策记5分,实现年度脱贫的记30分);主动参与护林防火、封山禁牧、防汛抗旱等工作,有效遏制野外用火、偷牧夜牧等现象(参与护林防火、封山禁牧、防汛抗旱等一次记30分,制止一次野外用火或偷牧盗墓现象记10分)。
第七条善行义举。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奉献爱心,维护邻里团结,关爱困难群众、参加志愿服务;互敬互爱,教育子女懂感恩、知礼仪;孝敬老人、关爱老人,艰苦奋斗、辛勤劳动;感恩父母养育、感恩他人帮,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他人(每做到一项记5分)。
第八条其他事迹。若积分项目未涉及,由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后决定。
(二)每分可兑换价值2元的物品,积分可以累积,但不兑换现金;。
(三)根据村民自愿原则兑换,可累计兑换;也可一次性兑换对应分值的物品。
本办法由麻子沟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适用于全体村民。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
为加强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相结合,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争当脱贫户、致富户,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大力推进“爱心超市、积分激励”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心扶贫、用行济困、全民文明”理念和实际、实用、实惠、实效的原则,建立“模范带动、激励引导”的脱贫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积分改变习惯、勤_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全民共建好乡村”的模式,促扶贫与扶志并行,物质与思想脱贫同步。
由镇扶贫工作站牵头建立“爱心超市”,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积分考核”精神扶贫正向激励全覆盖。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牢固树立勤劳节俭、敬老爱幼、自立自强、移风易俗等脱贫思想意识,破除“等靠要”的思想,激励他们主动脱贫、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获得感、满意度和自信心,实现精神、物质双脱贫的目标。
(一)村评积分。
1、制定评分细则。各村结合实际,按照主动脱贫、家庭美德、遵纪守法、环境卫生、配合工作等方面制定贫困户积分评定细则,具体评分细则参照附件《精神扶贫正向激励引导积分细则》、《精神扶贫反向约束扣分细则》,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细则进行适当调整。
2、成立评分小组。各村成立由村挂点领导、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理事会组成的评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及贫困户的表现,每月对本村贫困户进行积分评定。全家长期不在家的贫困户不参与打分,在各级考核评比中出现卫生不达标、回答不出相关政策、不配合检查的贫困户,相应得分项直接计0分。情节严重的、影响大的,该月得分为60分以下。
3、积分每月公示。每月积分评定后,在村进行公示一周以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示公平公正。贫困户人手一份积分卡,每月按评定积分上分。
4、积分运用。贫困户可根据每月所得积分可到“爱心超市”兑换相应价值商品,年终根据贫困户积分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颁发“精神脱贫标兵”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激励积分高的,教育积分低的。对月积分60分以下的在公示栏中公示。
(二)“爱心超市”兑换积分。
1、设立“爱心超市”。充分结合志愿者服务、积极推广“党建+商会+村级组织”公益新模式。爱心超市设立在镇现有的大型超市。超市商品主要来源于市镇财政补贴资金购买、社会各界捐赠、慈善资金购买、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资金购买、村集体经济收入购买等。
2、积分兑换商品。“爱心超市”商品按价值对应积分,当月积分达到80分的贫困户可到“爱心超市”兑换相应商品(80分以下不能兑换),超过1分可兑换5元的商品,例如81分,可以兑换5元商品,82分可兑换10元商品,依次类推。贫困户也可以累积积分(当月积分低于80分的不累积),兑换价值更高的商品。贫困户根据各自积分情况可积分实行一年一清,年终清零。由贫困户自行到超市兑换积分,也可由驻村干部或结对帮扶干部根据贫困户意愿代为兑换。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一
法人代表:
乙方: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作为都市网的联盟商家,同意消费者在乙方实体店面付费消费时,或消费者通过乙方在甲方网站(都市网)上发布的页面付费消费时,启动对第三方的积分服务。
乙方必须承认消费者购买乙方商品时,乙方回馈给消费者等额的积分。
甲方与乙方间进行兑换:甲方凭乙方有效票据上金额的`100元人民币(壹佰圆)兑换乙方2元(贰圆)人民币现金;即乙方按其开出的票据金额的2%(百分之贰)付给甲方足额的人民币现金。
甲方与消费者间的兑换:消费者在甲方(迅易商城)商城上,或在甲方的供应商实体店铺消费时,凭借甲方或甲方供应商开出的有效票据,可进行如下的兑换:
线上购买:会员1元=10分,非会员2元=10分。
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迅易商城所有卖家,且卖家在与迅易商城合同期间,因售出商品而开出的票据都可进行如上的积分兑换。
甲方(签字):__。
乙方(签字):__。
日期:年__月__日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二
第一段:引入积分兑换的概念,积分兑换在现代社会的普遍存在。
在当今消费社会中,积分兑换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几乎每一个消费者都会在购物过程中积累一定的积分,用以兑换商品或享受优惠。然而,积分兑换并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智慧和策略的体现。
第二段:积分兑换的智慧和策略性。
积分兑换需要有一定的智慧和策略性。首先,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进行积分积累,避免盲目追求积分而导致不必要的浪费。其次,要合理规划使用积分的时间和地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兑换适合自己的东西不仅能让积分更具价值,还能提升兑换的满足感。最后,要关注积分的有效期限,避免积分到期后无法兑换,造成积分的浪费。
积分兑换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消费理念,对个人的消费行为和生活方式都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兑换积分的过程中,我们会更加注重积分的积累,更有意识地选择价格合理,品质优良的商品或服务。通过积分兑换,我们也会更加珍惜所购买的东西,在出行、购物、旅游等各个方面更加精打细算。积分兑换不仅能够满足我们的物质需求,更能够引导我们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价值观。
积分兑换不仅对个人有益,也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一方面,积分兑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的活跃,增加了购买者的消费欲望和消费力度,对商家的销售和市场份额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积分兑换也可以激发消费者的创造力和竞争力,鼓励他们选择更高质量、更具创新性的商品或服务,提升整体消费水平。
第五段:总结积分兑换的价值和意义。
通过对积分兑换的探讨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积分兑换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智慧和策略性的体现。通过合理规划和使用积分,我们不仅能够满足物质需求,更能提升消费者的智慧和策略性,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和价值观。积分兑换不仅对个人有益,对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推动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兑换积分的智慧和策略性,以求得更好的消费体验和生活质量。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了答谢新老客户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我公司实行消费获积分奖励活动,来回馈广大客户对我公司的贡献,同时促进双方的深度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客户正常消费可同时获得相应积分,累计的积分可以兑换相应礼品。
积分分为两个部分:消费积分和奖励积分。
1、消费积分。
消费积分以1000元为最小单位,单次现金消费满1000元累计1分,不满1000元,积分为0;单次签单消费满1000元累计0.8分(15天内),不满1000元,积分为0。单次签单消费满1000元累计0.5分(16--30天),不满1000元,积分为0。超过一个月积分为0.
(1)积分计算以实收金额为准。
(2)消费金额中,不满1000元部分不进行前后累计积分。
(3)消费积分在消费达成当天记入积分(即累计积分)。
(4)如发生退换货,将从积分中扣除由于退换货部分产生的积分差额。
(5)积分只在同一帐户内累计,不同帐户的积分不能合并。
2、奖励积分。
(1)单次消费满1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10分。
(2)单次消费满2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20分。
(3)单次消费满3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30分。
(4)此奖励积分可以此类推。
1、兑换成功后将从会员帐户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
2、积分只能兑换相应礼品,不做兑换现金等其他用途。
3、积分兑的礼品换暂不提供更换或退货服务,所以请您细心看准后再进行兑换。
4、兑换标准:
1、每次进行积分后均会说明截止到当次积分之前积分合计。
2、拔打xxxxx查询。
如果在积分活动期间双方停止合作时积分、激励自动失效,所有累计积分归零,礼品不再发放。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方案。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2017大连积分落户细则。
关于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2017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不定积分解题方法总结。
求定积分的方法的总结。
2017年最新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积分兑换合作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积分业务合作商户,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兑换信息,以便用户正常在乙方店内享受服务。
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用户兑换及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甲方每月和乙方核对兑换量及兑换金额,方便结算。
4、甲方可以更改乙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但需要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和乙方沟通确定更改的商品及服务。
1、乙方应及时在所有店铺内公告合作事宜,并引导用户享受服务。
2、乙方应记录用户的兑换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3、乙方应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负责,如有用户针对乙方商品及服务提出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向甲方用户提供的积分商品及服务包括:
1)甜品套餐,包含1份饮品及1分甜品。价值人民币28元。
2)双人diy体验券。价值人民币58元。
1、每自然月5—10日,甲方按照实际消费情况和核对确认金额及数量后,结算上一自然月的商品及服务费用。乙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发票。
请乙方提供以下账户信息,甲方将按所填写的账户信息进行付款:
开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付款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约定或未履行其任何承诺而导致用户向甲方的投诉及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1年,即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1、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提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扩大合作范围。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提前在合作协议到期前30天内通知对方。
3、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4、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5、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退出标准,甲方有权无条件撤消合作:
5—1出现严重违规经营,给我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5—2商户主动提出终止合作且无法挽留的;
5—3商户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关闭的;
5—4商户从事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
5—5如商户经营出现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
甲方:(公章)地址:
授权签字人:
乙方:(公章)地址:
授权签字人: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五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作为都市网的联盟商家,同意消费者在乙方实体店面付费消费时,或消费者通过乙方在甲方网站(都市网)上发布的页面付费消费时,启动对第三方的积分服务。
乙方必须承认消费者购买乙方商品时,乙方回馈给消费者等额的积分。
兑换标准。
甲方与乙方间进行兑换:甲方凭乙方有效票据上金额的100元人民币(壹佰圆)兑换乙方2元(贰圆)人民币现金;即乙方按其开出的票据金额的2%(百分之贰)付给甲方足额的人民币现金。
甲方与消费者间的兑换:消费者在甲方(迅易商城)商城上,或在甲方的供应商实体店铺消费时,凭借甲方或甲方供应商开出的有效票据,可进行如下的兑换:
线上购买:会员1元=10分,非会员2元=10分。
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迅易商城所有卖家,且卖家在与迅易商城合同期间,因售出商品而开出的票据都可进行如上的积分兑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积分兑换合作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积分业务合作商户,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兑换信息,以便用户正常在乙方店内享受服务。
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用户兑换及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甲方每月和乙方核对兑换量及兑换金额,方便结算。
4、甲方可以更改乙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但需要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和乙方沟通确定更改的商品及服务。
1、乙方应及时在所有店铺内公告合作事宜,并引导用户享受服务。
2、乙方应记录用户的兑换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3、乙方应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负责,如有用户针对乙方商品及服务提出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向甲方用户提供的积分商品及服务包括:
1)甜品套餐,包含1份饮品及1分甜品。价值人民币28元。
2)双人diy体验券。价值人民币58元。
1、每自然月5-10日,甲方按照实际消费情况和核对确认金额及数量后,结算上一自然月的商品及服务费用。乙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发票。
请乙方提供以下账户信息,甲方将按所填写的账户信息进行付款:
开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付款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约定或未履行其任何承诺而导致用户向甲方的投诉及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1年,即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1、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提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扩大合作范围。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提前在合作协议到期前30天内通知对方。
3、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4、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5、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退出标准,甲方有权无条件撤消合作:
5-1出现严重违规经营,给我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5-2商户主动提出终止合作且无法挽留的;
5-3商户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关闭的;
5-4商户从事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
5-5如商户经营出现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
甲方:(公章)地址:
授权签字人:
乙方:(公章)地址:
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七
为回馈中国婚博会的消费者,现中国婚博会为持有中国婚博会积分的消费者(以下简称“账户持有人”)提供积分兑换礼品服务,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规定
1.账户持有人因在中国婚博会进行消费而获得的积分,可根据中国婚博会规定兑换相应的实物礼品、服务等(以下统称“积分礼品”)。
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中国婚博会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资格:涉嫌利用虚假交易骗取积分、自行注销、违反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3.中国婚博会必要时有权要求消费者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
4.积分为中国婚博会对中国婚博会消费的回馈项目,在兑换取得积分礼品前并不构成消费者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中国婚博会均不产生效力。
二、积分有效期
积分在帐户内有效期为 年,有效期届满或账户持有人注销账户后相应积分将予以清除。
三、积分兑换
1.积分兑换由账户持有人提出申请。
2.积分兑换方式为:通过中国婚博会官方网站( )进行申请,在指定商家领取礼品。
3. 积分兑换采取限时、限量、限定兑换积分的方式,具体以中国婚博会公告为准。
4.中国婚博会有权随时调整礼品兑换价值、兑换时间和兑换数量,中国婚博会在上述情况调整后在其官方网站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不再另行通知消费者。
5.所兑换礼品由各供应商(含合作商户,下同)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中国婚博会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6. 超过兑换时限或者不在兑换时间内,中国婚博会、供应商有权不予兑换。
7.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发生了相应税款由账户持有人自行承担和申报。
四、特别声明
1.中国婚博会官方网站或宣传品中的积分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部分礼品颜色、花色随机发送。
2.积分礼品兑换属回馈活动,不提供发票。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积分礼品均不可退货、换货、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金。如所兑换的积分礼品质量问题时,账户持有人须当场提出换货申请,离柜则不再退换。如账户持有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礼品质量问题,可致电礼品供应商申请维修。
3.礼品兑换清单、兑换价值等由中国婚博会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五、积分礼品交付
1.由账户持有人直接至供应商指定场所领取,签收实物礼品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签的除出示账户持有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外还需出示代签人的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并按要求在签收单上填写身份证件号、卡号末6位。账户持有人或代签收人在签收礼品时应当场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质量问题或缺损可拒绝签收;账户持有人或代签收人一旦签收即代表礼品收妥。
六、法律关系
1.中国婚博会及关联主体与积分礼品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如账户持有人与本活动供应商所提供的积分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账户持有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中国婚博会将负责协助账户持有人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2.账户持有人愿意参与积分兑换计划,视为其愿意接受本积分规则的约束。
七、修改及终止
中国婚博会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计分规则、礼品及兑换标准等),并经官方网站公告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客户资源共享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积分业务合作商户,并签署本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资格,双方由此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2-1 实际补贴率与名义补贴率:
2-1-1甲方与乙方结算时,甲方按照所兑换的1000积分对应支付乙方1元人民币(即1000积分:1元),称之为“积分实际补贴率”。
2-1-2 持卡人购买商品时,甲、乙方向持卡人宣传的积分兑换的比率,称之为“积分名义补贴率”。
2-2 甲方权利及义务:
2-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积分商户”专属标牌等宣传品,用于积分兑换业务日常合作推广。
2-2-2 甲方协助乙方在甲方持卡人中进行商品积分兑换宣传和市场推广。
2-2-3甲方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向甲方持卡人宣传乙方的合作商户身份及其提供的积分兑换优惠服务,根据业务的阶段性要求,通过但不限于以短信、账单、网站的方式向持卡人进行宣传。
2-2-5 每日历年年度终了,甲方对甲方持卡人在乙方的年兑换量和兑换频率进行统计,甲方根据统计结果按照相关标准向乙方提供优先合作机会。
2-3 乙方权利及义务:
2-3-1 享受甲方提供相应的积分兑换业务宣传渠道资源。
2-3-2 乙方保证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信息准确、真实、合法。乙方保证并承诺其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销售渠道合法、售后服务优质合法,并根据需要提供优惠的折扣给甲方持卡人。
2-3-3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商品及服务范围包括: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3-4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的全单折扣为 固定 折,其他(说明): 全额积分兑换电影票。
2-3-5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一: 25000积分兑换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一张。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25000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6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二: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7 根据双方合作阶段需要,乙方提供甲方持卡人以上形式的积分兑换方式。
2-3-8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除以上条款的积分商品及服务优惠除外,其他优惠及增值服务为:
2-3-9 乙方有计划向其他银行卡提供积分兑换业务,须确保甲方持卡人获得不低于他行卡积分优惠措施。
2-3-10 乙方配合甲方开展针对甲方持卡人的市场宣传活动,并利用自身资源就协议内容共同开展商品积分兑换营销活动。
2-3-11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及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品,确定专人对相应宣传品进行维护,保持相应宣传品的常新。将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摆放粘贴于柜台、收银台等明显位舲,主动积极利用门店pop、广播等宣传平台向甲方持卡人及非我行客户进行业务宣传,并要求促销员及收银员等主动提示客户使用甲方积分兑换商品和刷甲方卡消费,如实告知本协议项下的优惠措施。
2-3-13乙方负责解决与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有关问题的投诉并承担相关后果。乙方与甲方持卡人间因买卖或服务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乙方和持卡人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原则上,商品一经兑换,不能进行退货,如有客户强烈要求或投诉的,经甲方审核同意,可为持卡人退还款项或积分。退还过程中,不能直接用现金或通过其他方式退还给持卡人,而只能将所退款项转入持卡人刷卡所用甲方的账号。
2-3-14 乙方有义务向自身客户推荐和介绍甲方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产品和服务。
2-3-15 乙方如自行对合作活动进行宣传,相关计划及物料须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3-16 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管理的相关规定。
2-3-17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积极配合甲方的定期检查并接受甲方的合理建议。
三、结算付款
每自然月月末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登录供应商服务系统,打印当月积分兑换报表和发票,交至甲方分中心积分项目经理,由甲方地区营销服务中心将所有请款资料整理齐全,一并寄至甲方。甲方自收到齐全的请款资料,且经核对无误后的15工作日内为乙方结算款项,甲方按照甲方持卡人在乙方实际兑换积分除以1000的所得数额与乙方进行结算。
请乙方提供以下账户信息,甲方将按所填写的账户信息进行付款:
开 户 名:
开户行名称:
账 号:
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付款
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约定或未履行其向甲方持卡人之任何承诺(如宣传积分兑换比率与原约定比率不符或对积分兑换金额与原约定价格不符等)而导致甲方持卡人向甲方的投诉及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协议变更、终止
7-1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提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扩大合作范围。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提前在合作协议到期前30天内通知对方。
7-3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4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7-5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退出标准,甲方有权无条件撤消合作:
7-5-2出现严重违规经营,给我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7-5-3经认定为我行限制准入的商户类型;
7-5-4商户主动提出终止合作且无法挽留的;
7-5-5商户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关闭的;
7-5-6商户从事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
7-5-7商户出现其他违背我行合作意愿行为的;
7-5-8如商户经营出现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说明):
甲方:
地址:
授权签字人:
乙方:
地址:
有权签字人: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八
第一段:积分兑换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积分兑换的优惠活动。通过积分兑换,消费者可以用一定数量的积分兑换到各种各样的奖品或服务,从而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当我们参与积分兑换时,除了享受到实际的好处外,也会有一系列的体验和感悟。
第二段:首先,积分兑换让我意识到积分的价值。在平日的购物消费中,我常常忽略了积分这个小小的数字,认为积分只是一种额外的优惠,可有可无。然而,当我开始积极参与积分兑换活动后,我意识到积分的价值。一张银行卡上的积分,在参与兑换时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奖品和服务,让我意识到每一分积分都是有价值的,有了这个认识,我不再轻视积分,而是开始更加关注和珍惜积分的积累。
第三段:其次,积分兑换让我享受到了实惠和喜悦。通过参与积分兑换活动,我不仅能用较少的积分兑换到心仪的奖品,还能享受到实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兑换了一份美食券后,在高档餐厅里品尝到美味佳肴,不仅让我享受到了美食的滋味,还让我体验到了服务的贴心与周到。这种实惠和愉悦的感受,让我更加推崇积分兑换的方式,愿意积极参与其中。
第四段:而且,积分兑换也为我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平时,我常常困扰于购物和消费的选择问题,因为有时候很难权衡到底哪种品牌或哪种产品更值得购买。然而,通过积分兑换,我可以用积分换取不同品牌的商品,这样就能尝试到不同的产品,了解到更多的选择。兑换了一份旅游券后,我选择去了一个新的目的地,体验到了不同的文化和风景,这种新鲜感和选择的自由让我乐在其中。
第五段:最后,积分兑换让我学会了合理规划和管理积分。在积分兑换的过程中,我逐渐体会到了积分的有限性和宝贵性。积分并非无限增长,需要我们合理规划和管理。我开始更加注重积分的积累和使用,在购物时会优先选择可以积累较多积分的商家和产品,这样既能满足日常需求,又能累积更多的积分。同时,我还会定期清理过期或无用的积分,以保持积分的有效性和实用性。通过这种方式,我更好地理解了积分的价值和重要性,积极兑换和管理积分,从而实现了更好的消费和奖励体验。
总结:综上所述,积分兑换是一种受欢迎的消费方式,通过参与积分兑换活动,我们不仅意识到了积分的价值,还享受了实惠和喜悦,增加了选择的自由,学会了合理规划和管理积分。因此,我们要善于利用积分兑换的方式,合理记录和使用积分,让积分的价值最大化,实现消费和奖励的双赢。
积分兑换方案篇十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作为都市网的联盟商家,同意消费者在乙方实体店面付费消费时,或消费者通过乙方在甲方网站(都市网)上发布的页面付费消费时,启动对第三方的积分服务。
乙方必须承认消费者购买乙方商品时,乙方回馈给消费者等额的积分。
甲方与乙方间进行兑换:甲方凭乙方有效票据上金额的100元人民币(壹佰圆)兑换乙方2元(贰圆)人民币现金;即乙方按其开出的票据金额的2%(百分之贰)付给甲方足额的人民币现金。
甲方与消费者间的兑换:消费者在甲方(迅易商城)商城上,或在甲方的供应商实体店铺消费时,凭借甲方或甲方供应商开出的有效票据,可进行如下的兑换:
线上购买:会员1元=10分,非会员2元=10分。
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迅易商城所有卖家,且卖家在与迅易商城合同期间,因售出商品而开出的票据都可进行如上的积分兑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