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气合同(优质15篇)
合同对于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如何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及时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燃气用气合同篇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
抢修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公用性特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管道燃气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供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严格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专用条款。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
(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
(二)用气种类为:管道天然气。
(三)用气性质为:居民用气。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立方米):按表计量。
2、用气调峰的约定:视门站压力提前12小时预报通知。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
(二)气源保障方式。
1、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南宁-大化-马山-都安支线)。
2、cng(压缩天然气)。
3、lng(液化天然气)。
(三)供气质量。
2、双方约定以供气人上游气质标准执行:民用气总硫或硫化氢技术指标达二类标准。
3、供气人保证用气人灶具前气压等于或大于1.8千帕(0.0018兆帕或1800帕)。
第三条报装流程及实施细则。
(一)、用气原则:用气人按照“自愿报装、贷款开户”原则合法用气。
(二)、报装程序。
1、用气人持有效身份证、(农村信用联社)银行卡、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社区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到供气人处填写《“燃气贷”意向安装签约单》、《”燃气贷”安装及供用气合同》和《用气承诺书》。。
2、用气人完结上述第1条后,由供气人负责对接农信银行并上交《“燃气贷”意向安装签约单》。农信据单核对查并通知供气人签约《“燃气贷”合同》。
3、供气人根据农信提供的《“燃气贷”签约清单表》,负责对用气人用气点进行勘察设计、燃气设施(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设施、燃气计量表、灶具)安装并通气点火。用气人在通气点火前需进行ic卡充值。
4、注解:
(1).户:指同一产权房,同一楼层内燃气设施标准配备范围为:“一户一表、一厨一卫”区域(即2个用气点)。
承担。
(3).3楼以上超高楼层按100元/层递增计收超高施工费。
(三)报装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20__]38号)并结合供气人成本实际,供用气双方同意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户)。
(四)、容量气价。
依据用气人配套计量表规格,供气人按120元/立方标准计收。
(五)、“燃气贷”条款。
(1)贷款主体资格:都安自治县常住居民;非银行信用黑名单人员。
(2)贷款总额:小区工程安装费3000元/户;容量气价300元/户,燃气灶具或热水器由用气人自行选配并自行确定是否纳入贷款总额。但安装类材料不在本合同之列,现场按实收方并按标准计缴。
(3)贷款期限:3年,免息到期还贷。
(4)贷款利息支付主体:供气人。即用气人3年贷款期限内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由供气人负责支付,3年期限到期后用气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向广西都安农村信用联社履行归还本金的义务。
第四条用气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1、价格:3.77元/立方米。
2、原则按河池市(都安县)物价局审定价格执行。
3、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门站价格调增调减时,原则同步遵照执行调整。
(二)燃气计量。
1、计量器具:ic卡膜式燃气计量表。
2、检定单位: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
3、计量表型号:j2.5智能型。
(三)、结算方式。
1、结算原则:先款后气,充值用气。
2、结算公式:气费=用气量×气价。
3、充值最迟时点:当用气人发现智能气表报警“气量不足”时,应主动前往供气人营业大厅交费充值。
第五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楼栋竖管分户三通。但用气人在未向银行还清贷款总额前,其所有燃气设施产权均归属供气人,用气人仅享有自购燃具资产产权。
(二)维护管理。
2、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产权归用气人,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属供用气双方真实意思的客观表述,未存任何歧义发生,双方就条款的认知、理解和执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在供气人特许经营期限内均有效。
第七条合同备案、份数及生效。
2、合同份数: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第二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约后,用气人享受入户安装燃气设施的权利;。
3、享有按国家相关标准自行选购天然气燃烧器具的权利;。
4、享有就燃气使用费、燃气专业服务事项向供气人进行监督、咨询的权利;。
5、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有申请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的权利;。
6、有权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燃气质量向用气人提供优质燃气的权利;。
7、享有按照合同使用地点和使用性质依约使用燃气和享受燃气供气人专业服务的权利。
8、用气人因未按国家、省、市和县等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燃气、或应急处置不当而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用气人有依约依法全额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义务。
9、用气人有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的义务。
10、用气人有配合供气人实施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和计量采集的义务。
11、用气人对燃气泄漏有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的义务。
12、用气人对供气设施具有维护义务;对破坏和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具有举报义务。
13、用气人对贷购燃器具具有维护保养义务,一旦用气人违约,具有必须向供气人照价赔偿的义务。
14、用气人具有3年到期还贷的义务。
15、用气人无条件接受银行对其到期还贷失信行为的处罚决定(如包括但不限于如列入失信黑名单等)且不得抗辩。
第二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供气人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用气安全。
2、监督引导用气人合法使用管道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擅自变更用气地址和擅自改变用气性质。
3、用气人因违规使用燃气设施或者燃烧器具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事故或导致区域燃气设施损害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4、供气人在告知用气人的前提下,享有入户实施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的权利。
5、供气人因供气设施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降压乃至中断供气时(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除外)时,应提前48小时给予以公告或通过电话、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向用气人予以通知。因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导致市政设施受损、第三方野蛮施工导致燃气主管网受损)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6、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7、用气人不得擅自变更用气地点、用气性质或私拉乱接,否则供气人有权停止供气并对其造成的相关损失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气人有权要求用气人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资料,并对用户资料承有保密义务。若因用气人向供气人提供虚假、无效资料或用气场所不符合燃气设计、安装、安全使用、规范管理等相关规定,供气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中断供气。
10、供气人享有优先使用已建燃气管道的权利。
11、供气人针对用气人到期还贷失信的事实行为,具有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拆除所有燃气设施的权利,用气人不得阻止与抗辩。
第三条安全用气及管理。
1、用气人的燃气设施首次使用前,应由供气人派人检查并实施通气点火,用气人不得自行点火。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自行负责。
2、用气人一旦发现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积极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并迅速通知供气人(抢修电话:),供气人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
3、用气人需加强自身用气设施(含管道)的常态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整。未经查实致留安全隐患,导致燃具发生燃烧、爆炸、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或造成供气人燃气设施毁损,用气人理当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用气人需确保用气点的通风换气次数,严禁封闭用气区域。做好用气区域内水管、电线与开关的合理布局设置并确保必须设有通风窗口,杜绝安全隐患。
5、用气人厨房操作时,需确保人员在岗,严禁锅内高温热油(热汤)外泄(或外溅)导致天然气软管或电线受热、爆燃,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承担。
6、供气人负责对用气人实施至少1次/年的入户安全检查,用气人必须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供气人入室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包括但不限于用气人私拉乱接、违规使用“三无产品”,判废燃具、违法转供气、存在泄漏隐患等,供气人有权立即停止供气,用气人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
7、用气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燃气器具,保证用气安全并承诺禁止发生下列行为,否则供气人将作停气整治处理。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在同一空间使用两种气源。
(6)、盗用燃气;。
(7)、改变燃气用途或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8)、向城市燃气管道内充入非天然气介质;。
(9)、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如封闭气表);。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用气人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对燃烧器具及输气软管等配件的安全使用年限标准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燃气设施无隐患。
9、供气人已向用气人提供《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常识。用气人应详细阅读《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严格按规定使用操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
10、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及应急抢险热线:。
第四条权益约束。
1、供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由于供气人燃气供应气压超标,给用气人造成安全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室内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重大抢险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用气人因逾期充值燃气费而导致燃气计量表自动停气的,由用气人自行承担。
(2)、用气人未按相关规定安全用气,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致供气人燃气设施受损的,用气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用气人因病故、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而无法到期履行银行债务者,则由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实际使用人或直接受益人承担偿还义务。
(4)3年期满,用气人因故违约不能到期履行银行债务,供气人有权单方解除《供用气合同》并中断供气,而因用气人贷款购置的燃气器具,则需按签约时标定的售卖价格向供气人按实结算支付。
第五条贸易计量。
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的天然气计量表为ic计量表,该计量表就缴费和充值为供用气双方提供便利的同时,其电子数显控制部分会因为磁场、异常气温、室内高温高湿等原因,导致极少比例的ic计量表显示异常或阀门失控。为明晰供用气双方的贸易计量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一事一议、公平公正”原则,对涉及表显误差或控制阀失灵时,供用气双方均愿尊重客观实际,按以下条款执行。
1、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数显失效,导致用气人充值购气插卡后,ic卡表未能准确显示充值对应气量,正常用气时出现数显乱码状况。则供气人同意,根据ic计量表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用气人的充值气量按机械表读数进行补偿或修正,避免用气人因智能数显错误带来的气量损失。
2、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控制部分出现异常,表阀不能受控关闭,其特征为ic卡表显示为负数、甚至乱码状况时,用气人在已超充值气量状态下,仍能持续用气。则用气人同意根据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实际发生的用气数量对供气人进行清偿,用气人清偿的标准按机械表计量读数执行(机械表显示的实际用气数量减去用气人的购气总量,即为用气人应补缴的气费款)。
3、天然气计量设施作为用气人房屋附属设施,用气人应关注并有向供气人即时反应燃气计量表故障的义务,用气人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补偿或清偿应缴纳的天然气使用费。供气人也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为用气人修正或补足气量。
4、ic计量表出现故障时,经供气人积极修复无效时,用气人有权要求供气人更换同规格的智能计量表;家庭用智能计量表应属用气人监护,计量表遭人为暴力破坏后用气人产生的气量损失不在此例。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都安县燃气主管机构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提交都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合同效力。
1、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同属《“燃气贷”安装及供用气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归广西都安国立燃气有限公司。
供气人: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
燃气用气合同篇二
用气单位(乙方):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压缩天燃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一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压缩天燃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压缩天燃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每立方米。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压缩天燃气,甲方按同幅度调整供气价格。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和流量表为依据,并按照下面第种方式办理: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捡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压缩天燃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熔器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及时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即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的违约全。逾期支付达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压缩天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并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熔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月/日(时间)末要求甲方供气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否则视为从第三方进气,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且有权按照熔器每月二万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七)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
乙方厂区内所使用的4吨燃气蒸汽锅炉(山西星辰牌)和气站的设备及锅炉和调压设备的安装和检测。购买锅炉(山西星辰牌)和调压设备由乙方购买甲方负责安装调试。其中锅炉本体(山西星辰牌)的费用及安装的费用交钥匙工程万元整(),燃气站内设备和燃气管线及一些配套设施万元整()。其中锅炉房交钥匙工程仅限于锅炉房内,锅炉房外其他费用另计(旧锅炉房内分气缸及管线延用于新锅炉房内,锅炉房、锅炉本体(山西星辰牌)及辅件基础等基建由乙方承担)。施工进场前乙方负责清理锅炉(山西星辰牌)所要使用的厂地及硬化底座燃气站区需要硬化水泥路面面积的面积。经双方友好协商锅炉(山西星辰牌)和燃气站设施的购买和安装完毕,总计费用为万元,双方商议达成万元的总费用由甲方出资为乙方先行垫付,等乙方的燃煤锅炉拆完后补贴款项下来后将60万元一次性付清,付给甲方万元内有元的前期垫付费用,垫付款的费用总计:万元。如补贴款项在年月日还未申请下来,总计万元的费用由乙方也就是使用方付给施工方甲方。年的月日如果乙方没有付给甲方施工和设备款(万元),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锅炉(山西星辰牌)和燃气设备,并付担每天%的总工程款的罚金。如年月日乙方一次性将所有款付清,施工方将所有设备手续交于乙方管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燃气用气合同篇三
委托方(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建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下称“本合同”)。
1.配套施工地点:
2.完工时间: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施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竣工日期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具备燃气施工条件)后二个月内完成。
3.乙方所负责施工的燃气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对甲方燃气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
(2)管网建设:主要包括小区内户外管线、设备的安装;
(3)立管:指户内主管道安装;
(4)挂表及燃气具安装:包括立管以后的支管、燃气表等安装(不包括灶具、软管)。
1、乙方根据临沂居民与非居民用户燃气建设配套费市场收费价格,向甲方收取号楼用户燃气配套建设费,暂定每户元,总计元,大写。
2、如蒙阴政府或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情况,本合同收费标准相应变动。
3、燃气用户建设配套费收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总款项的30%;
2、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十日内付总款项的'20%;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4、供气前十日内再付总款项的25%。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局部冲突现场调整,不增加费用。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设计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位置确认及质量验收。
5、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工程完工后5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3份。
6、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3)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4)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8、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立面图纸,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管道平面图。
3、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水、电接口及其他施工便利,施工用水、电费乙方承担。
4、确定专人,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事宜及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以确保按期完工。
5、为保证调压箱(柜)的安全运行,甲方应为调压箱(柜)冬季采暖用电提供电源。电费乙方承担。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国家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33—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供气。
2.在其管道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保养。
3.解答甲方对相关问题的咨询。
4.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无偿维修更换。
1、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用户建设费,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应按照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燃气用气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合作精神,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泊头镇燃气利用工程。
2、工程地点:山东省无棣县小泊头镇。
3、工程内容:1)、cng加气站安装;2)、中压管网3km铺设;。
3)、多层楼房1000户安装及庭院管网。
4、工程时间:工程于20xx年10月24日开工,于20xx年10月1日完工。
二、工程造价。
1、cng加气站安装费10万元。
2、中压管网3km铺设费10万元。
3、多层楼房1000户安装及庭院管网安装费每户650元,合计65万元。
4、乙方承建工程造价合计85万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业务。
1)、甲方负责工程的立项、设计等工作。
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负责提供设计施工图,并按照设计施。
3)、甲方按照设计要求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管材、配件、流量计等材料。
4)、甲方在乙方施工中发现有违反设计、法规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5)、乙方在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2、乙方的权利和业务。
1)、乙方负责泊头镇燃气利用工程的施工、报检、验收等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的规定和要求施工安装,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尊重监理的意见和要求。
3)、乙方必须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开工申请、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并确保工程质量。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管材、配件、流量计等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时供给造成怠工并延误工程进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顺延工期。
5)、乙方在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有权停工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要求合同金额10%的赔偿。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合同金额的20%,计17万元;完成工程量的50%时再付合同金额的30%,计25.5万元;工程完工后付合同金额的30%,计25.5万元;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余款。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用气合同篇五
客 户: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
维保单位: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 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 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 小时。
6.服务项目
6.1 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 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 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 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 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 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 系统运行诊断
(7) 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 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 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 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 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 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 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 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 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1.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 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 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人民币 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2、特别服务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 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 其 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燃气用气合同篇六
供气人:用气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地址:安装地址:
客服电话:签约地点:
抢修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
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公用性特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管道燃气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供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严格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专用条款。
第一条用气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种类为:管道天然气。
(二)用气性质为:居民用气。
(三)用气数量。
1、用气量(立方米):按表计量。
2、用气调峰的约定:视门站压力提前12小时预报通知。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
(二)气源保障方式。
1、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南宁-大化-马山-巴马支线)。
2、cng(压缩天然气)。
3、lng(液化天然气)。
(三)供气质量。
2、双方约定以供气人上游气质标准执行:民用气总硫或硫化氢技术指标达二类标准。
3、供气人保证用气人灶具前气压等于或大于1.8千帕(0.0018兆帕或1800帕)。
第三条用气报装及实施细则。
(一)、用气原则:用气人按照“自愿报装、缴费开户”原则。
合法用气。
(二)、报装程序。
1、用气人持有效身份证、银行卡、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社区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到供气人处填写“用气申请表”。
2、用气人选择报装方式,交纳报装费并进行ic卡充值,签。
订《管道燃气安装及供用气合同》和《用气承诺书》。
3、供气人进行勘察设计、燃气设施(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
设施、燃气计量表、灶具)安装并通气点火。
4、注解:
(1).户:指同一产权房,同一楼层内燃气设施标准配备范围为:“一户一表、一厨一卫”区域(即2个用气点)。
(2).以外墙立管分户“入户管”起计,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5米管道的免费安装量,超量部分管材(管件)费用则由用气人按供气人定价标准按实收方计价承担。
(3)热水器安装:热水器电源、冷、热水管由用气人自行安装,如需供气人协助安装,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工时和材料费,安装完工后一次性收取。
(三)小区工程安装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20__]38号)并结合供气人成本实际,供用气双方同意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标准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小写:3000元/户)。
(四)、报装缴费方式。
1.一次性清缴。
2.半年分期免息:按月交纳500元。
3.一年分期计息:按月交纳本息265.78元。
注解:用气人按年度当期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利率(计6.31%)向供气人交纳利息(16.78元/月)。
本协议中,用气人自愿选择第种交纳方式,实行银行代扣。
第四条用气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民用气价。
1、价格:3.77元/立方米。
2、原则按河池市(巴马县)物价局审定价格执行。
3、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门站价格调增调减时,原则同步遵照执行调整。
1、计量器具:ic卡膜式燃气计量表。
2、检定单位: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
3、计量表型号:j2.5智能型。
(三)、结算方式。
1、结算原则:先款后气,充值用气。
2、结算公式:气费=用气量×气价。
3、充值最迟时点:当用气人发现智能气表报警“气量不足”时,应主动前往供气人营业大厅交费充值。
第六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楼栋竖管分户三通。
(二)维护管理。
1、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产权归供气人,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2、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产权归用气人,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本合同属供用气双方真实意思的客观表述,未存任何歧义发生,双方就条款的认知、理解和执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在供气人特许经营期限内均有效。
第八条合同备案、份数及生效。
1、合同备案:本合同备案号:
2、合同份数: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签约栏:
供气人:用气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委托代理人:
第二章通用条款。
第一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约后,用气人享受入户安装燃气设施的权利;。
2、享受供气人配置使用区域供气管网、楼栋调压设施、入户燃。
气管道、燃气设备和ic卡智能燃气计量表(含ic卡)的权利;。
3、享有按国家相关标准自行选购天然气燃烧器具的权利;。
4、享有就燃气使用费、燃气专业服务事项向供气人进行监督、咨询的权利;。
5、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有申请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的权利;。
6、有权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燃气质量向用气人提供优质燃气的权利;。
7、享有按照合同使用地点和使用性质依约使用燃气和享受燃气供气人专业服务的权利。
8、用气人因未按国家、省、市和县等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燃气、
或应急处置不当而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用气人有依约依法全额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义务。
9、用气人有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的义务。
10、用气人有配合供气人实施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和计量采集的义务。
11、用气人对燃气泄漏有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的义务。
12、用气人对燃气设施具有维护义务;对破坏和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具有举报义务。
第二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供气人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用气安全。
2、监督引导用气人合法使用管道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擅自变更用气地址和擅自改变用气性质。
3、用气人因违规使用燃气设施或者燃烧器具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事故或导致区域燃气设施损害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4、供气人在告知用气人的前提下,享有入户实施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的权利。
5、供气人因供气设施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降压乃至中断供气时(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除外)时,应提前48小时给予以公告或通过电话、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向用气人予以通知。因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导致市政设施受损、第三方野蛮施工导致燃气主管网受损)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6、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7、用气人不得擅自变更用气地点、用气性质或私拉乱接,否则供气人有权停止供气并对其造成的相关损失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气人有权要求用气人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资料,并对用户资料承有保密义务。若因用气人向供气人提供虚假、无效资料或用气场所不符合燃气设计、安装、安全使用、规范管理等相关规定,供气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中断供气。
10、供气人享有优先使用已建燃气管道的权利。
第三条安全用气及管理。
1、用气人的燃气设施首次使用前,应由供气人派人检查并实施通气点火,用气人不得自行点火。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自行负责。
2、用气人一旦发现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积极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并迅速通知供气人(抢修电话:),供气人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
3、用气人需加强自身用气设施(含管道)的常态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整。未经查实致留安全隐患,导致燃具发生燃烧、爆炸、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或造成供气人燃气设施毁损,用气人理当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用气人需确保用气点的通风换气次数,严禁封闭用气区域。做好用气区域内水管、电线与开关的合理布局设置并确保必须设有通风窗口,杜绝安全隐患。
6、供气人负责对用气人实施至少1次/年的入户安全检查,用气人必须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供气人入室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包括但不限于用气人私拉乱接、违规使用“三无产品”,判废燃具、违法转供气、存在泄漏隐患等,供气人有权立即停止供气,用气人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
7、用气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燃气器具,保证用气安全并承诺禁止发生下列行为,否则供气人将作停气整治处理。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在同一空间使用两种气源。
(7)改变燃气用途或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8)向城市燃气管道内充入非天然气介质;。
(9)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如封闭气表);。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用气人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对燃烧器具及输气软管等配件的安全使用年限标准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燃气设施无隐患。
9、供气人已向用气人提供《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常识。用气人应详细阅读《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严格按规定使用操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
第四条权益约束。
1、供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由于供气人燃气供应气压超标,给用气人造成安全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室内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重大抢险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用气人因逾期充值燃气费而导致燃气计量表自动停气的,由用气人自行承担。
(2)、用气人未按相关规定安全用气,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致供气人燃气设施受损的,用气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用气人因单方面原因违反合同,给供气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用气人承担。
第五条贸易计量。
1、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数显失效,导致用气人充值购气插卡后,ic卡表未能准确显示充值对应气量,正常用气时出现数显乱码状况。则供气人同意,根据ic计量表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用气人的充值气量按机械表读数进行补偿或修正,避免用气人因智能数显错误带来的气量损失。
3、天然气计量设施作为用气人房屋附属设施,用气人应关注并有向供气人即时反应燃气计量表故障的义务,用气人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补偿或清偿应缴纳的天然气使用费。供气人也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为用气人修正或补足气量。
4、ic计量表出现故障时,经供气人积极修复无效时,用气人有权要求供气人更换同规格的智能计量表;家庭用智能计量表应属用气人监护,计量表遭人为暴力破坏后用气人产生的气量损失不在此例。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巴马县燃气主管机构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提交巴马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同属《管道燃气安装及供用气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归广西巴马国立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用气合同篇七
甲方:(用气方)。
乙方:(供气方)。
为明确用气方(下称甲方)和供气方(下称乙方)在管道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省燃气管理条例》、《**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将各方的权利和安全责任规定如下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性质、用户类别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
(二)用气性质:;。
(三)用户类别:;。
(四)每月用气量:立方米;。
第二条供、用气设施分界与责任明确。
乙方安装完毕后,其产权归属按《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划分为:燃气表以内(含燃气表)归甲方所有,其他燃气设施归乙方所有。维护、保养费用和安全责任按其产权归属各自承担,甲方必须采用有关部门检定合格并适配乙方所供气源的燃气具。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四)在发现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时有向乙方报告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五)必须向甲方公示抢修抢险电话。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补充。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燃气用气合同篇八
甲方承建的小别墅工程中的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有关事项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_______。
二、工作范围:根据上饶辉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小别墅施工图中的。
三、承包单价:_______。
四、付款方式:基础工程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人工费预付85%工程款,地梁以上到工程结顶按总面积85%预付工程款,余下的每米215%工程款到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结清。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人员操作规范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如发现有未佩带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乙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气用气合同篇九
1、注意室内通风。
冬季使用燃气时间较长,易使室内氧气不足,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尤其是使用燃气热水器的用户一定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使室内空气流通,加大室内空气补给,避免缺氧造成人员伤害事故。有燃气的厨房,决不能住人。
2、注意检查胶管。
胶管长期使用容易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应经常进行检查、更换,防止天然气漏气。
3、注意点火和关火。
使用电子灶点火时,一定要确认火点着之后再离开,以免跑气。使用人工点火灶,一定要做到“火等气”,决不能“气等火”。一次未点着,要迅速关闭灶具开关,切忌先放气,后点火。
关火时一定要将旋钮关“到位”,即旋钮旋至竖直后被里面的弹簧弹起。如果不“到位”,旋钮不被弹起,虽然火焰已经熄灭,但是仍有少量气体跑出来,这也是很大的'安全隐患。
4、注意安装。
天然气设施及燃气器具的安装应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以保证安全。严禁擅自增设、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用具。热水器不能安装在浴室、卧室、客厅等地方,热水器必须安装烟道或强制排烟。
5、注意燃气跑漏和防火检查。
使用天然气时要有人看管,烧水、煮奶、煮粥时器皿不要装得太满,以防溢出将炉火浇灭发生漏气;用完气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灶具开关、阀门;睡觉前最好关闭厨房门,打开厨房窗户。如果闻到有臭鸡蛋味,很可能出现了天然气跑漏,此时千万不要操作家里的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要及时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并迅速离开现场报修。有燃气设施的房间,禁止放置木柴、棉花、燃油、爆炸(火药)等易燃品,否则一旦燃气泄漏就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6、注意灭火和中毒抢救。
如发生天然气着火,应立即想办法扑灭初期火灾,如不能扑灭,则立即到室外拨打“119”火警电话。一旦发现有人燃气中毒时,切勿惊慌失措,正确的做法是:打开门窗通风,迅速将中毒或窒息的人员移到通风场所,冬季还要注意中毒人员的保暖。
7、注意燃气器具的判废年限。
根据11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燃气热水器和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8年。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在性能上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使用到期,应立即更换。
燃气用气合同篇十
1、注意通风。
因天气转冷,用户大都将门窗紧锁,专家提醒,天凉时,要注意通风,而且在使用天然气(或者使用液化气)烧水做饭时,应尽量先将厨房门窗打开,在炒菜时打开排风扇,使室内空气流通,加大室内空气补给,避免缺氧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2、注意检查。
天气转凉时会影响管道连接处的可靠性,为防止事故发生,用户可以自己检查一下所在单元内的供气设施有无泄漏问题。检查方法有以下几种:
1)闻味法,经常注意有无臭鸡蛋味,如有则说明有燃气泄露;
3)观察法,用眼观察胶管是否脱落和老化。如发现胶管脱落、鼠咬或者有泄漏情况,应及时把燃气阀门关闭,快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然后及时拨打抢险电话96166,联系燃气公司专业人员上门维修。
3、注意点火。
在使用电子灶点火时,一定要确认火点着之后再离开,以免跑气。人工点火灶,一定要做到“火等气”,即先划着火柴,将火苗放在灶眼处,再打开灶具开关,千万不能先开气后划火柴,这样做是极其危险的。
4、注意关火。
关火很简单,只要把灶具的旋钮旋至竖直,把气路关断,火自然就熄灭了。这里要提醒用户的是,一定要将旋钮关“到位”,也就是说,旋钮旋至竖直后被里面的弹簧弹起。如果不“到位”,旋钮不被弹起,虽然火焰已经熄灭,但是仍有少量气体跑出来,这也是很不安全的。
5、注意安装。
当您买到有国家权威机构批准销售的燃气具时,一定不要自己拆装燃气灶具和热水器,应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以保证安全。热水器不能安装在浴室、卧室、客厅等地方,必须安装烟道,或强制排烟。
同时,注意房屋装修时,不要把燃气管道和燃气表封起来,而连接热水器、灶具的胶管也不能穿墙。另外,安装胶管的地方使用金属波纹软管代替更安全。
6、注意别跑气。
烧水和煮饭时,锅和壶里的水不要放得太多,以免水溢出来浇灭炉火,造成跑气。烧水煮饭时,人别走得太远,要教育儿童不要随意玩弄燃气灶具开关,一但跑气,后果很严重。有燃气的`厨房,决不能住人。
7、注意泄漏和灭火。
当发现燃气泄漏时,首先应关掉阀门,迅速打开门窗,不要开关任何电器,不要在厨房附近打手机,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拨打96166抢险电话。
假如泄漏的燃气被引燃起火,千万不要慌张,可找一具干粉灭火器猛力打向着火处,或者用大块湿布盖住火焰,并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切断气源。
燃气泄漏或爆炸起火,一旦判断已失去自助最佳时机,须迅速报警,拨打96166或119电话。
8、注意中毒抢救。
一旦发现有人燃气中毒时,切勿惊慌失措。
1)进入燃气浓度较高的事故现场时,抢救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可用湿布、湿毛巾等捂住口鼻,减少吸入量;不要穿鞋底带钉的鞋子,以防止走动时产生火星而引起爆炸。
2)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
3)迅速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或空气流通的场所。
4)迅速解开中毒人员的衣裤、腰带等,保持中毒人员呼吸畅通。
5)若中毒人员已处于昏迷状态,应将其平放,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向120医疗急救中心求救,送往附近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抢救治疗。
9、注意防火检查。
有燃气设施的房间,禁止放置木柴、棉花、燃油、爆炸(火药)等易燃品,否则一旦燃气泄漏就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0、注意学习。
燃气事故多发于麻痹大意和知识缺乏,所以广大用户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学习安全用气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多参与燃气公司组织的安全宣传或其他形式的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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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用气合同篇十一
签约时间: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7514”:“人工煤气-13612”:“液化气-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政府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燃气用气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安全使用天然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气报装:
1、入户报装程序:
(1)若乙方需报装天然气,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报装申请书》。
(2)甲方根据乙方报装处所处位置和管网建设情况,核实是否可以及时报装后通气使用。若满足通气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财务科交清入户报装的建设安装费。若不满足甲方做好登记,待具备条件后通知乙方缴费。
(3)缴费后,甲方在30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施工和通气。
2、室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安装。
(1)为保证天然气安装使用和准确计量,从室外管引入室内到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必须由甲方负责安装。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安装线路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装施工。
(2)表尾阀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装,但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安装管道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装,甲方根据工程量大小,与乙方另外签署协议进行安装。
(3)安装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后的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按以下规定执行:
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原则上应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2)天然气燃气器具未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则燃气器具不属于甲方免费安装和维修服务范围。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将按规定收费。乙方购买的燃气器具必须有国家质监部门认可的生产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甲方检查认定后方可安装。其安装费收费标准:见《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器具安装价格表》。
3)若乙方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天然气燃气器具,且由其它单位安装时,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并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要求进行安装。甲方在通气前,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乙方所购产品的质量合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安装人员资质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甲方将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若安装不符合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范要求,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3、建设安装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是__________元/户。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所涵盖范围: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表尾阀止的与天然气主网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
(2)从表尾阀后用户所需安装的金属软管费、天然气专用铝塑复合管费、燃气灶具费、热水器费、单嘴阀、双嘴阀、三通、取暖器费(含壁挂炉等)及墙壁打孔费、各燃气器具的安装费等,均属于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其它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在乙方室内安装天然气燃气器具时,将表尾阀后气管引至乙方灶具、热水器接气处,必须确保安装质量。连接灶具与接气处的金属软管根据不同长度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2)安装中超出软管部分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小区集中套房,表尾阀后室内按15元/米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单家独院或零散户型,室外自调压箱5米外收取超长费30元/米,室内超长费按15元/米收取。
(3)甲方安装完毕后,若乙方要求改变线路走向及气表位置等,在符合城市燃气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整改,并收取实际消耗的整改材料费以及人工工资。
二、安全供气与使用:
1、计量及计价:
甲方采用〈ic膜式燃气表〉作为计量器具,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以物价局批准的气价为计费依据,乙方到甲方指定交费点预交费存入用户ic卡中,其具体操作方法按如下流程进行:
(1)乙方第一次使用天然气时,先在甲方客服中心办理使用天然气充值ic卡,预缴300元的燃气费可免收卡成本费。(特别提示)具体操作方法为:将充值后的ic卡芯片按箭头方向插入,一次插到底,等待气表显示用气量、购气次数、总购气量后才能取出ic卡。这样,所购气量才能一次读入气表,否则,所购气数不能读入气表。操作完毕后请将气卡从表内取出,无需一直将卡插在气表内,取出后乙方自行将气卡保存,以方便下次充值使用。若乙方不会操作,可申请甲方工作人员现场指导ic卡的操作安装。
(2)乙方需及时关注燃气表上的使用数量,及时到甲方指定的缴费点充值,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2、计量异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遵守计量管理部门制定的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如对燃气计量器具准确度有异议时,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检定。
(2)天然气计量表如不能正确计量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两个月内按该用户月平均用气量计算补缴气费,超过两个月按当年最高一个月的用气量计算补缴气费,直至更换正常计量气表为止。
(3)乙方若将房屋出租或转借他人居住,有义务告知租房人正确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相关注意事项,并在出租或回收房屋时与租房人核对确认燃气表用气量,避免由此产生纠纷,如果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气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下情形甲方可拒绝安装或者供气:
(1)乙方强行预埋管线,并经检测漏气的;。
(2)乙方拒交超长费用的;。
(3)乙方提出任何不符合规范安装要求的;。
(4)乙方私拉乱接的;。
(5)请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安装的;。
2、依照有关规定,甲方可对乙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3、监督乙方在开户申请表约定的用气数量、性质使用燃气。有权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围使用燃气。
4、若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甲方有权临时关闭气源进行抢修,事先可不通知用户。
5、有权要求乙方擅自对室内燃气设施移动后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告或者危及天然气设施使用安全的,甲方有权采取中断供气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路线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等,确保安装顺利进行。
2、乙方不得在室内私自预埋管线(严格禁止将管线埋入客厅及卧室内),装修前可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因不按安全规范使用预埋管线而造成的安全、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监督甲方按协议约定的用气数量和质量为乙方提供燃气。
5、乙方不得盗用燃气,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管道设施以及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6、若乙方在市场购买劣质燃气器具和不按规定使用天然气造成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经济责任,给甲方供气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燃气管理法律法规,按用户安全使用规则使用天然气,不私搭乱接燃气管道,不封闭气表及管道,不随意损坏管道及设施;不做有可能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的事,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必要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8、乙方不得私自扩大用气范围和改变供气类别、转供其他用户及私自接管或一户多用。
9、乙方外出或长期不使用天然气,请到甲方客服中心处办理报停手续,若需再使用可申请办理开通手续,经甲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一切自行承担。
10、乙方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维修。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__;维修抢险电话:_______________。
11、乙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的不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限期落实。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燃气用气合同篇十三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燃气用气合同篇十四
定作人:xxxxxx有限公司。
承揽人: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价款。
1、承揽项目:榕基智慧园燃气管道土方项目,其中od200管沟:271米、od110管沟:173米、od90管沟:5米。
2、施工内容:承揽项目管沟开挖,管沟敷沙,管沟回填。管位路面切割、破碎。路面恢复由定作人承担。
3、施工价款:承揽项目总包干价:叁万圆整(含税费)。
第二条承揽人施工结束后,由定作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符合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承揽人返工的损失由承揽人承担,承揽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定作人支付返工及其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承揽项目竣工验收后。定作人一次性付清土方工程款。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日期:日期:
燃气用气合同篇十五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那么签订燃气供应。
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供应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用油单位:
供油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经济合同法》有有关燃油的法规,使用柴油双方就供用柴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执行此协议规定。
一、乙方有配送加油车,负责向甲方指定的地方提供并运输柴油并且在甲方需要的时间内随叫随到,保证持续正常的供油不间断。
二、乙方提供并运输的柴油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的柴油质量,保证在任何时间都不能结冻。
三、由于柴油价格的波伏不稳定,乙方提供并运输的柴油价格不得高于陕西省市场价格。(市场倒挂除外)。
四、甲方负责按甲乙双方当时协议的价格支付乙方油费,当乙方配送柴油达到壹佰万元时,由甲方结清油款。如不能及时结清油款则视甲方违约,并按总油价的8%收取违约金。
五、如在甲方需要的时间,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给甲方使用,视乙方违约,并按总油价的8%收取违约金。
六、协议有效期内,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柴油价格进行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如甲乙任意一方自行调整油价,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协商后自行解约,同时甲方必须结清乙方的油款。
七、如果甲方施工车辆因燃油(柴油)质量出现故障,经国家检测属柴油。
八、当乙方在正常供油情况下,甲方故意找事,为难乙方,乙方有权停止。
九、合同期限,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甲方工程结束止。
十、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
十一、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报请。
十二、本协议壹式叁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液态氮气,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生产车间附近安装一套30—50立方米的低温液态氮气储槽,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设备安装地方由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位置,设备基础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提供图纸。
三、甲方的设施不包括乙方生产连接管线,只提供储槽(含2个出液口),出液口后端管线由乙方负责施工,与甲方无关。
四、储槽的最大工作压力为0.8mpa,防雷手续和技监等管理部门的费用、使用手续及储槽的检验、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负责生产过程中甲方的设备设施不被人为的损坏。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电话通知甲方送液氮时,甲方必须24小时内到货,不得影响乙方生产,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将设备设施安装到位,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
七、计量方式为过磅按吨位结算:计量地点及费用由乙。
八、价格:按1000元/t到厂结算,每月用量超过60t以上部分按950元/t结算,如果月用量超过80t以上,则全部按950元/t结算,月保底用量为30t,每少1t,乙方则按每吨补贴200元给甲方。如遇外部因素调价,双方协商再定。
九、按月结算凭17%增值税发票,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货款。如因货款支付不及时导致液氮供应不及时由乙方负责。
十、此合同从20xx年4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伍年。
十一、液氮价格:一年一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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