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的应急预案(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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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应急预案篇一
汛期将至,为最大限度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保证在发生水涝灾害时,及时救灾,减少人员、仓储设施、货物、机械设备等财产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着“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计划,主动防范,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从严务实、规范管理,确保汛期环境下企业安全运营。编制本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技术,提高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测能力和预测水平。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按照就近求助、区域救援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救援体系。
3)公司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公司充分利用相临单位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应急救体系。
4)按照属地原则,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指挥和调动,充分的利用各种社会救援力量。
二、公司概况。
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是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下属分公司,主要承担常熟地区居民食用盐和食品加工生产用盐的批发经营,同时为纺织印染、化工、工业水处理等行业提供所需的各类工业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地址位于常熟市长江路405号。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强降雨及汛期所引发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防汛指挥组织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反映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应急反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救援。
为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负责汛期安全日常工作)。
成员:
防汛小组值班电话: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的防汛工作。按照有关防汛法规、政策,检查督促做好防汛工作,增强干部和职工的防汛意识。
2、制定常熟分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督促办公室制定与本单位情况相适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成立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巡查抢险救灾小组;并将预案和小组名单上报苏州分公司。
3、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工作,筹措防汛资金,及时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确保各种物资按要求储备到位。
4、加强与所在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争取当地政府的救灾支持;健全灾害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台风等情况。
5、汛期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人员每天认真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及时掌握所属公司的检查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向工作组组长汇报。
6、组织员工进行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汛期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人员每天认真记录安全查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向工作小组汇报。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1、吴志明同志是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汛期全公司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组长要亲自指挥,出现险情要亲临现场指挥抢险。
2、杭杰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全公司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各公司防汛小组进行协调指挥,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按序行使组长的权力。预测风力6—8级时,要在岗待命同时跟踪台风和天气变化途径,做好防汛抗台准备;预测风力8—11级时,要亲自带班指挥防汛小组成员按责任划分区域,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洪水等动向。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负责公司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并做好社会救援组织、市防汛指挥部、全公司救援力量的联系沟通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救护、安置工作;汛情来临时,要坚守岗位,配合带班领导做好防汛抗台准备。
4、抢险救援突击队负责人:
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防汛应急任务。汛期时负责公司的抢险救援工作;预测风力8—11级时,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抢险;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抢险救援突击队在指定位置待命。
5、安检巡查组负责人:
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防汛应急任务。汛期时负责公司建筑物、设备、仓储物资等安全检查和巡查监管工作;预测风力8—11级时,加强巡逻及时预警;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到达指定地段巡逻,并与抢险救援突击队一起奉命在指定位置待命。
四、预防措施。
1、加强与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收集相关气象资料。及时通知各管理人员,并制定防汛措施,配备防汛物资和设备。同时派专人24小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各科室安排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建筑物是否坚固;排水系统是否通畅;用电线路是否绝缘良好,需重点检查架空电线、过路电缆,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是否能安全操作;防汛器材是否到位齐全,检查时由安全人员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理通知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责任到人,整改结束后需经安全人员验收合格,做好验收检查记录。
3、汛情出现前,对可能受洪灾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其不受洪灾侵袭。对室外堆放的货物做好遮盖防水工作。
4、雨天工作,起重机械应保持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械个制动装置受潮失效。工作前应检查各制动装置并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工作。
5、加强巡查、督查工作,发现值班缺岗、离岗、饮酒、公车私用等行为要严肃批评、严厉处罚。
五、防汛、救援设备及器材。
1、日常配备应急照明灯、可充电工作灯、电筒、蓬布、铁锹等专用应急设施和设备。
2、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麻袋等,作为常备抗洪抢险物资。配备必要的雨衣、雨靴、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一套等。
六、其它事项。
1、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和小组名单请于6月8日前上报苏州分公司。
2、苏州分公司将在6月份安排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综合管理部做好相关台账准备。
3、综合管理部要做好汛前安全自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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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应急预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2.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科长:xx。
(2)重大事故预警: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生产车间、班组和相关部门,各车间、班组及部门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3)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各车间、科室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初步灾情,发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在即将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布指令启动预案,各部门、车间根据已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
2.应急救援。
2.1应急指挥领导指令立即派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在事故现场按既定职责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控制和转移危害物、抢修设备、转移贵重物资、警戒和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救援工作。
2.2应急指挥领导或现场最高指挥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和汇总事故信息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然后迅速调整或制定出针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2.3各应急救援小组在了解现场情况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按既定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4抢险抢修组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调派车辆或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5警戒疏散组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2.6保卫治安组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2.7工艺技术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2.8通讯联络组对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立即扩大应急,请求外部应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1应急物资与装备。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有关救援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见专项预案表4-1)。
7.2装备物资与维护保养。
应急装备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并进行维护,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好。
安全科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三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设备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1.1编制目的:为了正确、有序、快速地处置特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保障消防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并结合实际而制订。
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消防维护班组应急处置消防特发事件。
1.4安全风险辨识: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机房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消防设备误动作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
1.4.1.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2.人为外力(误操作)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3.消防设备设施老化(管道爆裂)导致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发生事故的条件:施由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发生,都有可能造成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同时,消防设备设施遍布整个大楼,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设施老化、人为误操作,误动作等因素,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很大。
2.1.预防为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在提高设计水平、设备设施健康水平、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健全应急体系,做好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工作,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底到最小程度。
2.2统一指挥。在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3分级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公司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上下协调一致的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与演练、实施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2.4措施果断。一旦发生消防设备设施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危及机房的`安全稳定运行,干扰大楼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产生不良的影响,公司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职责与分工,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措施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2.5依靠科技。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努力提高消防设备设施抵御各种安全风险的标准。加大反事故技术措施落实力度,加强检测与监控的力度,做好备品备件和事故抢修值班制度工作,努力提高应对消防设备设施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的水平。
3.1组织体系。
3.1.1.成立应急领导组,全面领导银联信息中心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3.2应急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2)统一领导消防特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制定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抢修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5)发布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3.3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3.3.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应急指令;
3.4处置措施。
3.4.1.在应急状态下,应当立即启动相应消防应急预案,奔赴现场,开展应急修复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4.2.在应急状态下,应当调动一切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消防系统稳定运行,保证重要地方的可靠保障,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尽快恢复正常状态。
3.5人员保障。
3.5.1.所有公司消防维保人员为兼职应急人员,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识,并经考试合格,特种工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
3.5.2.消防设备设施厂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应当作为临时工进行安全管理,厂家人员应当在有关专业人员不间断的监护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5.3.建立全天24小时领导带班的生产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反应及时。
3.6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3.6.1.水系统钢管,配件,阀门,喷头,消防栓等备品备件充足力大于90%。
3.6.2.大型设备备件全市统一调配;
3.6.3.应急抢修车辆等分区域配置;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四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xxx、xxx领导小组联系电话:xx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五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业中超载、斜吊、拆卸安装过程中钢丝绳等连接件拉断、地锚拉脱,静置重大风货轨基地形陷变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发生在倾倒过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当塔机遇钢轨用卡轨钳卡牢而严重超载时,由于塔机整体不能倾覆,载荷重力产生的弯矩大于塔身金属结构的刚度,使塔身屈服变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机背杆主要是由于过卷杨或过倾角等运行失误,导致起重暂被主卷扬机或变幅卷扬机拉起到垂直状态,然后越过塔顶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严重弯扭变形甚至折断,原因为背杆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质量,安装不合标准如臂杆前端滑轮中心与塔身中心线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扭折断。
5.塔机重物坠落事故是塔机吊载自空中坠落,其原因较多,如钢丝绳拉断,过卷杨造成吊钩撞翻,起重钢丝绳接头固定卡扣拉脱,卷样机制动器突然失灵以及三相动力突然缺一相等电气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坠落。
1.超载、斜吊、过卷阳、国庆郊、过行程是人为原因,是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的直接结果,并且都以安全装置的失效为前提条件。
2.机件过度磨损和隐伤,是操作者检查保养不周所致。
3.自然环境影响大风刮跑属意外因素。
1.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员的安全技术障碍。施工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要把塔机安全工作当做大事来抓,要迅速提高塔机安全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
2.塔吊司机的安全心理障碍,其实质是技术障碍在塔吊司机心理的反映,存在侥幸心理,过于自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3.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责方面的障碍,设备管理人员即要懂技术,又要有实践经验并保持稳定。
1.对于起重机拆装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证。
2.在作业前要了解起重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说明书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好任何改动。
3.熟知起重机拼装活结体格拆装部件相连接处所采用的连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联接件尺寸、规定及要求。
4.了解每个拆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在安装或拆卸带轻重闭合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7.拆装起重机的电气国家规定的部门部分,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由持有国家规定的部门发给的电工操作证的正式电工或由他带领的电气徒工进行,严禁其他人拆装。
8.起重机作业中,司机除了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并按使用说明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剂做好润滑。
9.起重机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排除与维修。
10.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各部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件。
11.做好其它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12.将起重机的和部分或电焊机地线相连。
13.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等。
14.起重机上所使用的安全装置及各种仪表按有关规定,定期标定、维修、报废更新,不受起重机大修间隔时间的限制。
15.在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需要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上级部门。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六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孙永梅。
成员:曹慧敏?童永强?
第八条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章预防和防范措施。
第九条?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所保养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四章应对处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断研究、探讨,补充和完善专业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第六章指挥系统及通讯系统。
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报警电话:2896116电话:2896116。
报警电话:12365电话:2189251。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七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县人民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昌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列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救援。
第二十一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八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1、学校定期检查食堂排烟管道、自来水管道使用情况,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九
本《预案》的范围包括市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如: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吊装、管道施工、坑基塌方、机械伤害、临时用电、火灾等引发的重大伤亡事故等。
市政公用局及市政资产投资公司设立市政公用工程应急机构,各施工单位成立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应急救援组、善后处理组,负责指挥、协调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1、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工程施工的科学管理。
(2)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标准(jgj)46--88,做好个体防范、互联保工作。
(3)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
(4)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及电缆进行检查和测试,性能指标不达要求的,应立即更换。
(5)对一些不能封闭在外壳内的带电裸导体,应将其安装在一定高度,符合《规范》要求。
(6)工地临时用电要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严禁电线拖地,与金属物接触,确保架设高度,且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等。
(7)电箱闸刀处加“严禁合闸”安全标牌,严禁随意合闸。
(8)电箱要装门锁,电箱门出线要规范,严禁随意加大保险丝(或用铜丝)。
(9)临时用电应详细列入施工组织设计。
(10)应一机一闸一漏保一箱,严禁一闸控制多机。
(11)严禁随意拉电线、接电气用具(电炉)、电线上挂衣物。
(12)电箱安装位置要确当,应有防雨装置,箱内无杂物。
(13)室外灯具距地不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不低于1.8m。
(14)焊机一次电源线长不大于5m,二次电缆线长度不大于30m。
(15)使用震捣器应穿胶鞋,严禁湿手去接触开关。
(16)严禁相线直接进入灯具、电器。
(17)触电事故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严禁去碰被触电人。
(18)行灯电压不超36v,潮湿处,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超阶级12v。
(19)潜水电泵、水磨石面应有防触电措施,应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
(20)手持电动工具一律用二类工具,一类电动工具按规定接地接零。
(21)工地上高低压设备及线路按电气安装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架设安装。
(22)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检修电气设备。
(23)电气设备及线路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在额定电流及电压等级下运行。
(24)要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变电所及配电点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标志牌。
(25)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制度。
(2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有专人监护,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且站在干燥绝缘台上,用专用的工具。
(27)地面高压配电装置,室外变压器,必须装设遮拦,必要时加锁,且悬挂“危险”警示牌。
(28)高、低压线同杆架设时,应先检查工作人员与高压线可能接近的距离,不符合规定时,要采取防止误碰高压线措施或把高压线停电。
(29)将可能碰触的带电体及接地物体应用绝缘物隔开或遮盖。
(30)地面使用的用电电器使用前要检查电源引线和插头,且要摇测绝缘电阻,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31)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电气常识及触电急救知识宣传及训练。
2、事故处理措施。
(1)切断电源、救下触电者后,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接到急救电话后,应迅速安排医护人员或调派其它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同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各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积极救护。
(2)如果触电者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只是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者,要使其就地安静休息1~2小时,并观察。
(3)如果伤者情况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有心跳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用人工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
(4)如果伤者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且瞳孔放大,失去知觉时,则应采取现场人工呼吸和人工体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进行抢救。
(5)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只有当确定心脏已停止跳动时,才可使用。
(6)及时调查事故,进行认真分析,落实责任并制定防范措施。
(7)协助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及时做好触电人员家属的接待工作和善后事宜。
(二)火灾事故应急。
(1)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工程施工的科学管理。
(2)防火重点部位设立醒目标志,严禁明火,保证通道畅通。
(3)加强值班制度,把防火工作列入值班重要职责之一。
(4)健全并严肃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检查和奖惩力度,从提高全员防范意识着手,根除火险隐患。
(5)按期更换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6)划分分管范围,明确分管职责,做到定人定点,不留死角。
2、事故处理的具体措施:
方案一: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
a、当班人员:
发现火警视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及时组织扑火,并立即打“119”报警,报清火灾地址,同时向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
b、从电操作人员。
发现火警立即将总闸刀拉掉,切断电源(晚上保留照明电源),奔赴现场,参加扑救。
c、安全值班人员。
发现火警应立即组织人进行扑救,用灭火器及黄砂等消防器材抑制火势,并组织协调各项事宜。
d、主管领导、分管领导:
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扑救,一旦火势较大,应组织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扑救后,应保护现场,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特别在事后要做到“四不放过”,杜绝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方案二、当办公区域及其它场所发生火警时。
a、当班人员:
发现火警视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及时组织扑火,并立即打“119”报警,报清火灾地址,同时向领导汇报。
b、工作人员应马上撤离办公区域投入扑救。
c、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扑救。
d、扑救后应保护现场,待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要做到“四不放过”,杜绝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方案三:
a、当夜间发生火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打“119”报警、报清火灾地址,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抑制火势漫延,同时根据火灾大小采取应急处理手段。
b、主、分管领导接到报告,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扑救,一旦火势较大,应组织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坍塌事故应急。
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3)土方开挖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和预案,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4)施工单位应编制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和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切坡是指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是指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5)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刁;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和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6)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7)基坑(槽)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8)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9)施工单位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10)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村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11)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2)临时构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施工单位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的警示。
(13)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对搭设在空旷、山脚等式逻辑处的活动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14)雨期施工,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应急预案措施。
2、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现场作业人员,在任何时间,一旦发现事故发生,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和项目部要按照预案指导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在抢险救灾中,发现坍塌埋压人员时,应按以下方法抢救:
(1)查明事故地点情况及人员位置、人数和坠落埋压状况。采取措施,加固支护,确保在抢救中不会再次坍塌后,小心地移除遇险人员身上的物体把他救出。如物体较大,无法搬开,可用千斤顶、汽车吊等工具抬起,绝不可用镐刨、锤砸等方法扒人。
(2)对救出来的伤员,要立即抬到安全地点,根据伤情妥善救护:
a对轻伤出血者,要先止血包扎;
c对失去知觉,停止呼吸时间不长的伤员,要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抢救或输氧。
(四)节日期间治安安全工作
在节日期间如遇有治安安全事故发生处理程序为:
(1)现场人员应保护现场立即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的协助;
(2)安排人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急救并及时与公司值班处报告,并报告公司领导;
(4)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总结、责任追究情况上报各级安全和小组管理部门。
1、上述应急预案每年要组织应急人员按要求组织演练。
2、上述应急措施每年评审一次。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第七条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孙永梅。
成员:曹慧敏、童永强。
第八条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九条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所保养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断研究、探讨,补充和完善专业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专用工具柜内,由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十七条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二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一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四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五
我厂的电气设备中发电机属充氢设备,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属充油设备,此外如干式变、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保护控制等屏柜、蓄电池组、少油断路器,大功率整流元件以及汽机油系统或锅炉制粉系统、燃油罐区、氢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的电气设备等均容易因外部火源或本身短路引起火灾事故,不易扑灭,影响及损失巨大。
2.1应急组织体系。
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即宣告成立。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行政正职。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即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定期修订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2)接受中国xx集团公司、大唐山西分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并在必要时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4)决定启动、结束电气设备着火应急处置方案。
(5)负责新闻发布,发生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2.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主任:安监部部长。
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影响以及抢救情况。根据事故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结束电气设备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协调搞好人员抢救的各项工作。
(3)负责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汇报。
(4)负责公司电气设备着火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组织制定有关计划、措施、预案以及协调、监督、检查等。
(5)组织应急演练,进行应急工作总结。
2.2.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管理组。
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员:安监部、策划部、行政部、供应部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及车辆安排、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综合协调工作。
(2)技术保障组。
组长:策划部经理。
成员:策划部、发电部、仪电部、机务部、环保部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处理与事故调查技术支持。
(3)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员:保安队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安排及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等公共安全工作。
(4)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行政部经理。
成员:急救站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下的人员紧急救护及相关协调工作。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运行人员发现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通知公司消防队;同时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安监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相应启动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通知公司消防队。
3.2.2若发电机滑环,碳刷处冒火,应立即将冒火碳刷取下,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更换或调整碳刷,直至冒火现象消失为止;若碳刷、滑环处冒火严重,已导致绝缘材料着火,应立即汇报值长,根据情况将发电机解列,必要时应破坏真空停机,并开启事故排氢电磁阀排氢,将发电机内的氢气排掉,切断发电机氢源,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3.2.3若确证为发电机内部着火,应立即破真空停机,开启事故排氢电磁阀排氢,切断发电机氢源,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人员到场灭火。我厂的发电机组配有co2灭火系统,手打汽轮机组火警按钮破真空停机并排氢的同时,应检查发电机组co2灭火系统已启动灭火,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已经停运,若co2灭火系统未启动,应使用co2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注意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及干沙。
3.2.4大型充油变压器着火,灭火时注意:首先必须立即紧停着火变压器运行,并检查该变压器各侧电源均已切断,冷却装置均已停运,然后进行灭火;若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着火,应立即打开变压器底部放油门放油至事故油池,使变压器油面降低,同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若变压器外壳破裂着火,则应将变压器内部的油全部放掉,同时进行灭火;若变压器内部短路着火,则严禁放油,以防爆炸;变压器灭火应使用co2、干粉或泡沫灭火枪等灭火器材;变压器灭火同时应检查水喷雾装置启动,向变压器油箱喷水以降低温度。
3.2.5互感器着火应注意先将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于电压互感器在切断电源时严禁使用其本身的刀闸,应使用其上一级断路器将故障互感器隔离。
3.2.6电缆着火应立即切断故障电缆电源并进行灭火,当电缆夹层、竖井或电缆沟内着火进行扑灭时应注意加强通风,灭火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绝缘手套及绝缘鞋;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喷雾和其他,在灭火的同时应立即检查电缆沟、竖井及电缆夹层内的电缆阻燃设备,防火墙、防火门完好,若防火门开启应立即将其关闭,若刚好隔断或防火墙上有洞,应立即使用防火材料将其严密封堵,防止电缆火灾进一步蔓延。
3.2.7蓄电池室内着火,应立即停止充电并使用1211或co2灭火装置进行灭火;若蓄电池室内的空调或照明开关或电缆着火,应立即将其电源切断并立即使用相应的灭火器将其扑灭。
3.2.8我厂的灰场及水源地配置有少油断路器,当少油断路器运行中灭弧室爆炸起火时,严禁使用该断路器切断电源,应使用其上一级开关立即将其电源切断,并使用1211、co2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不得已时可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若灭弧室破裂,油已喷至地面时可用干沙将地面上的燃油。
3.2.9电气设备火灾,当电源切断,专业消防人员赶到后应及时移交消防人员进行,运行人员配合。
3.3报警电话及救援单位联络方式。
值长电话:
公司卫生站值班电话:
公司领导、中层干部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报警与救援单位联系须明确的内容:
(1)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2)事故单位名称;
(3)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和抢救路线;
(4)火灾严重程度;
(5)简要事故原因。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六
1、施工现场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保持事故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立即电告分公司领导和公司领导。
2、报公司主要领导以及设备、安全部门负责人应终止工作,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抢险指挥部。
3、公司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设备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住现场,根据现场不同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抢险措施、方案等。
5、如机械设备事故损坏了供电、通信等部门的设施,指挥部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的突击抢修。
6、紧急情况出现后的报警与社会救助机构联系方式: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火警119。
7、事故出现后与有关处室及领导联系电话如下:
略
事故主要机械器具配备:塔吊、汽车吊t,打桩机;土方机械、装载机,氧气、乙炔;千斤顶,张拉机械,井架等。
8、企业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七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成立队伍,明确分工。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五、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现场组织采取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
(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
(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
(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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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八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
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十九
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设备的应急预案篇二十
总则:
1.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2台450t/16t-38m-28m在安装和吊装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本预案为提梁机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生各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具体确定各单位、各部门及其人员相应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1.3本预案所称事故,是在2台450t/16t安装和大件起吊过程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身安全、施工中断、设备损坏的事故,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3.1提梁机在安装和吊装时,因吊车和指挥不当的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害事故;
1.3.2在组装过程中,因施工人员高空坠落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3.3因在使用电焊和使用氧气切割过程中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1.3.4人员触电事故:
工作原则:
2.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设备安装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项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重视现场,主抓基层为立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2.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5快速反应,协同应付。加强以重视现场,主抓基层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项目部和操作班组的作用,依靠广大工人自身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7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处理精神和原则。
2.8相关各单位、各部门、各个操作班组,应当建立严格的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1成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2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3.3组织指挥设备使用单位和操作班组对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
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3.4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组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
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5落实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扔关抢险救援措施;
4.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和操作班组的现场负责。
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4.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3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4.4预防与应急措施。
4.4.2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4.4.2.1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4.4.2.2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4.4.2.2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4.4.3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4.4.4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4.4.5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立即做到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5.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3.1同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报告;
6.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2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和个人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应应急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3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6.4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