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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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一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1、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2、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2、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
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二、保密的对象和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保密协议的内容应涉及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
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直至其进入公知领域。因此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永远保持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保密项目:_________。
项目组成员: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机关申请_____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三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
1.苏州 设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2.(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日期: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速记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速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速记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电源插座、桌椅、会议流程、嘉宾名单。
2、将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
3、如现场允许,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4、甲方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
5、如会议时间较长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工作餐,市区外应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
6、若出现变故,应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告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但乙方尽量避免。
4、速记结束后,乙方即将内容拷贝给甲方。
5、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会议现场录音进行重新整理,乙方将无偿进行整理。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
六、结算:
1、会议结束后,甲乙双方确认速记服务的时长和费用。
2、乙方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五
身份证号:_________
保密项目:_________
项目组成员: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保密项目:_______________。
项目组成员: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3、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_______________。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以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有关事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工作地点:,该地点是甲方直接管理单位。
第三条: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允许做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保密内容:以下为甲、乙双方约定的保密内容: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客户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所有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工程设计图、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业技术、科研成果。
5.甲方的产品秘密,包括公司各种产品。
6.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第七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采购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
1.遵守公司采购制度和岗位职业道德;
2.不得泄露供应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物品采购量及采购渠道;
3.定期接受财务核查。
第八条:乙方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期前和劳动合同履行中甲方已有的或产生的商业秘密属于保密范围。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第十三条:在劳动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诉至追求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在履行《________软件,包含web端》项目开发过程中,甲方将向乙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内部数据),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已经或者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范围。
1、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通过文字、电子或数字方式或媒介向乙方提供的,在提供时明确标记有“保密”的,以及虽未标记为“保密”但属于甲方的生产经营数据、报表、图幅、报告及技术信息。
口头传达并在传达同时认定为属于保密的信息应当视为保密信息。
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方面有保密要求的资料信息。
保密信息还包括本项目研发中形成的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数据库所有的数据;。
(2)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3)市场研究结果,市场渗透资料,及其他市场信息;。
(4)销售和市场计划、规划及策略;。
(5)销售额、成本和其他财务数据;。
(7)产品、零件及服务的供应源;。
(8)任何其他秘密工艺、配方或方法;。
(9)本项目研发形成的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路在成果申报之前。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4)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并非由于乙方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5)乙方在未违反其对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信息的使用。
1、乙方应使所有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并且除为促进软件新产品发展,或本协议允许的用途外,不得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乙方均应采取不低于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所用措施同样严格的措施,并责成其每一位有可能得到保密信息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分别就本协议涉及的保密内容签订一份与本协议所列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2、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
4、本协议在终止后的2年内仍完全有效。
期满后乙方如需对外披露保密信息,事先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转让权或所有权。
项目研发由甲方出具的设计方案以及思路所形成的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等属甲方所有(除乙方已有的软件产品外)。
第四条文件退还。
如果双方同意终止《__________软件,包含web端》项目合作,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终止后的10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乙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该乙方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而导致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其法定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3、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属无效。
4、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九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达成:
披露方:
接受方:
保密信息用于:(设备制造、设计、报价。。。。。。)。
披露方、接受方合称为“双方”,单独为“一方”。
“关联方”的定义是一个或多个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协议一方或被本协议一方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公司、合伙组织或其它经营组织。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是指至少拥有这些商业组织的董事会选举或类似于董事会决策机构选举的50%表决权(无论以何种方式命名)。
鉴于,在项目实施期间,披露方准备向接受方披露有关项目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设计资料(图纸、表格、说明等)等保密资料。
为此,双方同意如下:
1、保密资料只能用于进行本项目准备、协商和实施的目的。
2、接受方将对保密资料严加保密,不得披露给任何人,只能向其雇员,关联方雇员及顾问(“雇员”)披露涉及到执行项目所必要的内容。接受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此保密责任对其雇员有约束力,包括对其后辞职的或被该方解雇的雇员采取相同的保密措施。
4、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执行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其它目的。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的任何部分,用于商业活动或应用于任何其它项目,除了属于本协议第四条中除外条款的内容以外,或经披露方书面同意的以外。
5、双方在此同意: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15(十五)年,接受方应对所有由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向接受方披露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资料,除非这些保密资料:
在披露时已是公共知识或并非由于接受方违约而成为公共知识的资料;或。
如果在上述条款(i)(ii)(iii)的一般性信息中包含部分保密信息,该部分保密信息并不得因此而被视为符合上述除外条款。此外,除非某些特征组合本身及其操作原理符合前述例外条款,否则,该等特征组合不得因单个特征自身符合前述除外条款而被视为符合前述除外条款。即使任何保密信息符合前述除外条款,接收方也不得披露从其他途径所获知的信息与披露方所提供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
6、披露方现在或以后拥有的或控制的任何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版权或其它工业和知识产权属下的权利或许可,不随本协议下的任何保密资料的披露,或进行本协议下的任何活动而被认为已授权给接受方使用。
8、接受方同意,对任何文件,图纸或文字形式的保密资料,接受方不能复印,除非另有披露方书面授权同意。由披露方提供给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图纸、或文字与所有复印件、电子文档,依披露方的要求或在本协议终止时应立即销毁、删除或退还给披露方。
9、披露方对所披露的有关保密资料的任何具体条款的保密要求的放弃,既不构成也不意味对任何和所有其它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密性的全部放弃。
10、依法披露接受方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法律法规要求,仅仅披露该命令、法律法规要求范围内的保密资料,但任何政府专利机构要求的除外;但披露方(在该等命令、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之内)享有合理的机会对该等披露加以反对或限制。
11、接受方同意和承诺承担由于接受方违反或被认定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成本、责任、索赔、损害和费用。
12、接受方在此确认如果接受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损失赔偿不将成为由于其违约对披露方的损害的充分和足够的补偿。披露方可以要求接受方实际履行义务或寻求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命令以强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接受方的义务。
1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的日期起生效。
14、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争议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与仲裁规则下,由根据该规则所指定的三(3)名仲裁员最终裁定,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庭做出的任何决定或裁决为终局性的并对仲裁程序各方均有约束力。
尽管有前述规定,本条款并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披露方: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签字:
日期:
接受方: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签字:
日期: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十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鉴于甲方处于新项目开发期,涉及甲方拥有的新商业模式和新专有技术的商业秘密。甲方委托乙方具体承担甲方创新技术中部分内容的组合集成与制造,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为了开展工作需相互交流相关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为保证交流后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被泄漏且不发生侵权滥用,特签订本协议。
一、各方对对方以各种方式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泄漏(因业务开展需要双方同意向第三方泄漏的除外)。
二、通过交流,各方在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所获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其延伸题材进行经营活动。也不与第三方进行涉密题材的合作或相互利用性经营活动。
三、本协议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的载体形式如下:书面文件:经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的并注有:“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发出方在发出文件上注有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的邮件资料。接收方须在接到的邮件上加注“同意本文件为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并返回的邮件资料。录音资料:含有,甲方:“我是甲方代表,上述关于,关于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交流过实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乙方:“我是乙方代表,上述关于,关于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的交流过实的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录音内容的录音资料。
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违法了上述一、二条约定,需向对方赔款100万元整,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给对方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的1.5倍赔偿对方。
五、若出现违约纠纷可向深圳市起诉。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x年。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十一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____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____。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违约责任____。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所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该项目的引进、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一)乙方在参与甲方有关技术合作期间,包括技术讨论交流、方案研讨等合作前期准备期间,所接触的任何研制、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和测试过程或相关技术成果,以及发明、发现,包括乙方在此基础之上的相关技术创新及改进的全部或部分细节。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样品、硬件或零部件等任何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测试或分析而获得的信息也被视为保密信息。
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培训文件、系统说明书、子系统说明书,合同、协议、相关函电,图片、照片、声像资料、电子文档,等等。
(三)甲方尚未对外公开的原材料质量标准、工件技术标准、加工工艺技术标准、装配技术标准、检测技术标准、质量控制技术标准等各类标准,检验和检测方法以及相关图纸、技术资料、装备配臵、操作规范等技术规定。
(四)甲方的系统软件及各子系统软件、各相关统计图表、统计数据、技术数据、系统文件和各子系统文件。
(五)乙方在参与甲方有关技术合作期间,所接触的其他有商业价值的,且甲方已明确属于保密的信息。
(一)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同意:
1、严格、全面地履行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采取所有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
2、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技术合作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
3、乙方应告知凡能接触到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员工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应在有效保密期限内承担因其员工泄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该等责任将并不因相关泄密人员是否仍在乙方供职而有所影响,在本保密期限内是始终有效的。
4、乙方应在有效保密期限内承担由于其分包协作单位、合作伙伴以及该等相关单位员工泄密所造成一切后果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该等责任将并不因相关泄密人员是否仍在上述单位供职而有所影响,在本保密期限内是始终有效的。
(二)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双方技术合作之目的使用,无论双方是否订立合同,或尚属双方技术交流、方案研讨阶段。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在任何其他场合以任何形式予以发布、交流与引用,或申请任何方式的知识产权权利,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乙方如确有需要,可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根据甲方书面批准的范围、形式和其他许可内容,方可对外或向第三方予以发布、交流与引用有关保密信息。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终止。
(一)甲方拥有本协议保密范围内保密信息的知识产权。
(二)为避免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泄密的可能,乙方自愿放弃后续改进技术知识产权的申请权,但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或者由乙方独自享有的除外。
凡有关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完成后,或甲乙双方明确中止合作,或乙方不再参与甲方有关研究项目,或双方不再继续有关技术交流和方案探讨时,乙方所保管、使用的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图纸、物品、电子数据等(不论这些文件、资料、图纸是原始形式,还是已经翻译成另一种文字或是已经转化成其它形式的),应根据双方在技术合作时,或接受相关保密信息时,甲方明确要求将要归还的有关保密信息在七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同时乙方应做出书面声明将不保留有关保密信息任何载体的正本、抄件、复印件、复制品、电子数据。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之行为,应向甲方支付 至 万元违约金。此外,乙方应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向甲方做出赔偿。
上述违约金和赔偿的支付并不影响甲方在违约发生后其他权利的行使,如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回、撤销或变更已发表的论文、知识产权权利(或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申请),或要求乙方消除所造成的影响、书面道歉等。
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由甲乙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甲乙双方的相关技术合作合同(如有时),不因该等合同的无效或终止而无效或终止。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如有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科技部保密规定》、《科技部863计划保密规定》、《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规章规定的相关情形,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管理。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或双方实际开始合作之日起生效,且以稍早的日期为准。
本协议__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十三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乙方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it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相关的图纸、数据库、报表等所有资料。
1、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内,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内容履行保密义务。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乙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3、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甲方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1、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扣除绩效、降薪、降职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并且甲方不对乙方负担任何形式的赔偿,也不再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十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就 项目进行合作(以下简称“项目合作”);
3、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
在合作过程中,本合同一方从合同另外一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的保密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6.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三、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5、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6、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7、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五、 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
3、提供方无义务向接收方保证其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5、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甲乙双方对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页无正文)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江西省科泰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银晨智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银晨人脸照片比对系统》等软件产品项目实施,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秘密来源
一方从另一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甲方不得破译乙方软件的源代码,不得将sdk拷贝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责任。
4]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5]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
共 3 页
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业务合作终止后三年。
除非拥有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受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7、 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接受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2]接受方应当赔偿拥有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8、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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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处理,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提起诉讼方的所在地法院。
9、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签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甲 方:江西省科泰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上海银晨智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共 3 页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 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在杭州进行仲裁。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十五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上海市签订: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顺利完成上海擎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秘密:本协议中所说的“秘密”指协议双方为从事本项目而相互提供的所有信息(上述信息不包括已经周知和公开发表的事项、从第三方正当途径得到的信息或能证明由甲方或乙方披露之前已为其他方掌握的事项)。
秘密文件:本协议中所说的“秘密文件”指有关秘密的一切信息及其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记录、记载秘密的文章、邮件、图表、磁带及电子文件。
本条所述之秘密与秘密文件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
协议双方承诺将尽可能详细准确地为另一方提供本项目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1、双方应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领导人员及为执行本项目必须知悉该信息的人员范围内知悉,在协议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告知保密信息的机密性质和应承担的义务,任何一方的知情员工以及其员工相关利益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该方违反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提供,应在提供前告知另一方为保密信息。
3、一方应保证对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一方应保证对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5、因开展工作之需要,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关联公司透露或使其接触从对方获取的信息的全部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但前提是甲、乙双方必须要求相关机构或人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
6、因工作需要向新闻媒体或公众提供有关情况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依照有关规定对外提供。
7、信息出现下述情况时,甲、乙双方不负有保密义务:
(1)信息已因合法原因对外披露或进入公知领域;
(2)信息已因第三方过错而对外披露或进入公知领域;
(3)双方一致认为不属于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专业职责的要求、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需向第三方披露相关文件。
协议双方承担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保密义务之日为止或保密信息因任何途径公开为止。
如乙方提供给另一方的秘密文件被协议双方之外的第三方非法获知的泄密事件,如秘密文件的提供方有证据证明是乙方和/或乙方的员工、代理人过失行为所致该项目失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依法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本协议的所有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懿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擎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十六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1.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2.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2.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篇十七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建宙。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移动数据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