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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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一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xx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签名:
二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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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二
公务员考试讲究诚信考试,一般考试前要写好承诺书的,如下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欢迎阅读!
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
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时间:
本人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参加20xx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__________________,职位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承诺能在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在本科高校(xx学校)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并能提交到公务员考试所用到的材料。如果不能后果自负。
承诺人:
时间: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三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近日,遵义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遵义市“三晒二评一报告”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晒二评一报告”活动,按照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我作为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负责人,现郑重公开承诺。
一、公务员管理科及本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六大类机关、党委所属参照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配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六大类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工作。负责全市六大类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工作;负责市级党委各工作部门、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干部选调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县级干部晋职、晋级、晋档、晋薪级工资及退休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厅级干部晋职、晋级、晋档、晋薪级工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六大类机关、党委所属参照管理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与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六大类机关、党委所属参照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和全市选调生初任培训工作。负责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六大类机关、党委所属参照管理单位,以及群团系统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及工勤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公务员和选调生的招考录用工作。扎实抓好20xx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和20xx年度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录工作。
2、##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抓好20xx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20xx年度选调生初任培训工作。
3、##加大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围绕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开展公务员管理信息库信息再审核工作,确保公务员信息库信息准确、齐全、规范,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4、##健全和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制定《遵义市公务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工作制度》、《遵义市公务员信息库信息维护工作制度》、《遵义市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遵义市公务员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
5、##加强调研和督促指导工作。20xx年力争到每个县(区、市)进行调研1次以上,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公务员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帮助基层解决公务员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高质量完成省委组织部安排的调研课题。抓好《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
6、##提高市直单位干部选调工作水平。坚持组织选调与公开遴选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市直单位干部选调工作。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市直机关干部公开遴选工作。
7、##切实抓好公务员调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遵义市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严把资格条件,严格调任程序,严肃调任纪律,继续把事业单位真正优秀人才选拔到机关科级领导岗位上来,改善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专业结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
8、##扎实推动公务员登记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动我市公务员登记工作。一是抓好调研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基本情况,二是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抓好六大类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公务员登记水平。
三、本人履职、廉政和作风的公开承诺。
1、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平公正,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一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团结协作、创选争优,按照“五个梳理”和“四个促进生产力工程”要求努力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以优质服务惠民,以廉政取信于民。
2、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在管好自身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本科干部的勤政廉政教育,切实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坚决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签名:
日期:年月日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四
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四、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五、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七、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日期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规范用权行为,忠实履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责,始终以务实、清廉、敬业的良好作风,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为开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新局面作出贡献。
本人就廉洁从业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本人不经商办企业,不利用职务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活动。
三、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二十条要求、油田公司十九条规定,严格执行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管理规定,不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安排、不接受超标准、超范围的公务接待,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宴请,不到下属单位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就医出国等名义大操大办,不借机收受下属以及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和移居国(境)外等相关事项,做到不隐瞒、无遗漏。
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不违法规定擅自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不搞个人“领地”和势力范围。
七、切实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及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管好家人、正好家风,不允许其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始终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八、主动将本人践行廉洁从业承诺、落实廉洁从业制度规定情况,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中进行报告,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评议监督。
本人一定认真履行上述承诺,恳请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如违背诺言,自愿接受组织追究处理。
承诺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年 月 日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六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是我的天职,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纪检监察和旅游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
三、积极协助局党委、纪委做好党纪政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党纪国法,进行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的经常性教育。
四、依纪依法、认真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各类案件查结率达100%。
五、积极搞好来访信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信件登记及情况调查记录,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六、做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按要求及时或提前上报纪检监察方面的总结、汇报、计划、报表及其它有关材料,及时收集、归档案卷材料。自己不满意的材料决不交给领导审查或上报。
七、及时或提前完成局领导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如违反承诺,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日期:年月日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七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八
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
四、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六、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七、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八、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九
敬爱的党组织:
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领会中心支部“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的精神。
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我决心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郑重承诺如下:
我要做到:1、带头加强学习,做一名学习型党员。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20**年,本人将带头认真完成支部要求的党员学习任务,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党课学习,带领党小组配合中心支部完成系列组织活动。
2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自觉做好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积极地为中心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贡献力量。
我要保证:1:带头服务群众,做一名合格的公仆型党员,时刻不能忘记保持党员形象,一切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做好自己的本质服务于客户,做一些让客户满意的实事, 2:带头弘扬正气,做讲正气党员。
继续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016年在中心校区党小组继续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的思想道德建设。
让每一位党员都成为有道德、有修养、有诚信的党员。
我要实现: 1:带头争创佳绩,做实干型党员。
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20**年重点做好房屋及水电管理,争取房屋出租率达98%,房租收缴率达95%。
水电管理上杜绝一切跑冒滴漏。
协同各部门同事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一切工作。
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集体。
2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自我修养。
以感恩之心对待组织的关爱,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健康、快乐向上自我,努力做到认真学习、把握自我,勤于实践、塑造自我,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承诺人: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获得高中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录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7.考生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其中,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部分职位学历要求适当放宽。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8.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21年2月,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3年或正、副职任职累计满3年,且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曾在本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职位,以及辖村街道的招录优秀社区干部职位。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按具体职位要求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9.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职位的考生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吉林省省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吉林省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10.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面向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职位的考生,应为本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1.报考限户籍职位的考生,户籍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0年2月20日(含)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2021年2月20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12.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2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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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一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公务员)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简章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若有工作单位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人保证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的,不报考相应职位。
四、对于有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位,保证做到对本人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认真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决不报考。
五、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xx。
本人身份证号码: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二
中国共产党员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们必须履行如下的义务,实现对国家,对人民的承诺。我的承诺: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的利益服务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实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现象做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三
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四、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五、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七、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四
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除涉密职位外)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
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
考生(含2015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3月19日14时30分。
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3月22日公布未通过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3月23日可改报其他职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15年报考吉林省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承诺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
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
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4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3月24日16时30分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
4月20日至4月25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
6.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特殊职位专业考试。
7.缴费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民警察职位和通过专业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特殊职位),报考取消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无人报考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
3月25日15时。
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提醒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请于3月26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于3月27日14时30分前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重新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原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退回)即为改报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时改报或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五
(1)异地参考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应立即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8月8日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下载打印《2021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每日记录。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并到考场上交1份《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8月20日(含)以后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疫情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六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考试大纲、报考指南及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等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五、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签名:
二0xx年月日。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七
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 辞退公务员,要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工作态度散漫,责任意识淡薄,服务理念缺失,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三次以上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1. 迟到早退全年连续超过六十次或累计超过九十次的;
3. 工作时间经常擅离职守、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在网上或到娱乐场所聊天娱乐;
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影响的;
5. 利用公务员身份,在社会上进行招摇撞骗,吃拿卡要,经查属实且未构成犯罪的;
7. 在公开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欺骗、误导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属实的;
8.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经查属实的。
(六)生活作风腐化堕落,支持或参与黄、赌、毒、迷信等活动,被举报查实的;
(七)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五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有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六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第七条 公务员应自接到辞退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完公务交接手续,与原单位脱离任职关系。辞退前担任领导职务或从事财务工作的,以及其它有必要进行财务审计的,应接受财务审计。辞退人员的工作证及其它有关证件、器械和由国家配发的着装等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收回。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辞退公务员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被辞退公务员本人。特殊情况不能直接送达本人的,可交委托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转达。《辞退公务员通知书》送达后,应由接收人签收。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辞退决定的执行。
第十条 公务员被辞退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和相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公务员被辞退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第十二条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领取辞退费的.,机关在其档案转出后十五日内,将辞退费一次性向接收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拨付。
(一)公务员被辞退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自被辞退的次月起,由有关的人才服务机构按月发放辞退费。
(二)辞退费发放标准为公务员被辞退前上月基本工资。
(三)辞退费发放期限根据被辞退公务员在机关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不满两年的,按照三个月发放;满两年的,按照四个月发放;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发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辞退费停发:
(一)领取期限已满;
(二)重新就业;
(三)应征服兵役;
(四)移居境外;
(五)被判刑或者被劳动教养;
(六)死亡。
未发放的辞退费,有关的人才服务机构应当返还被辞退公务员原所在机关。
第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六条 公务员被辞退后,可到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职业介绍部门登记待业或自谋职业,六个月内重新就业的,其辞退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超过六个月的,其辞退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第十七条 公务员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十八条 在辞退公务员时,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辞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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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八
突出抓好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吉林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上的公务员的工作职责、任务的实际情况,设计出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设置指标要适度,不能过高或过低,既要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又要发挥激励作用。要突出重点,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指标中,重点突出德和绩的指标设置。要细化量化,将岗位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各项任务细化到岗、具体到人,制定具体措施和质量时限要求。
突出抓好岗位绩效平时考核。吉林省在岗位绩效考核中,将加大平时绩效考核的权重,平时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70%。吉林省将以各部门成立的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形成常态的工作机制。抓住平时考核信息存储、主管领导评鉴、个人平时考核结果备案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考核资料档案。
根据制定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吉林省将按照确定的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平时考核,并准确记录考核结果,建立定期绩效写实上报、分送、评价的日常管理制度。同时实行日常动态考核管理,公务员个人日记、周记或月记,直接领导周评、月评或季评,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考核结果。
突出抓好直接领导评价。从制订公务员岗位绩效计划,到组织实施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吉林省要求各地,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考评机制。实现对公务员个人工作绩效的评价更加直接、客观,评价结果更加准确、权威。
突出抓好与政府绩效评估同步推进。吉林省将把部门的政府绩效评估计划与公务员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相结合。把部门的政府绩效评估计划中以处(科)室为责任划分主体的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该处科(室)的每一名公务员身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将把部门平时评估与公务员个人平时考核相结合,把公务员个人年终考核与部门年终绩效评估相结合。
突出抓好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使用。在职务任免上,吉林省将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的重要依据。在行政问责上,对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离岗培训、降职使用;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在奖励措施上,除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实施奖励外,对未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且排序比较靠前的公务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优秀比例上,向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好的'部门倾斜,适当提高优秀的比例,激励广大公务员自觉争创一流的积极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15〕1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5〕3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依法行政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有关规定的工作情况进行的考查、评价等活动。
第四条 依法行政考核遵循公平公开、公众参与、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实行单独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考核机关和考核对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核的组织实施。
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审计、信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对其所属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负责对其所属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其所属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双重管理的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并充分听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考核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拟定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方案;
(二)具体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三)提出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处理意见;
(四)通报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五)督促整改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六)对下级政府法制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九条 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
(一)依法履行职责;
(二)科学民-主决策;
(三)加强制度建设;
(四)规范行政执法;
(五)强化行政监督;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第十条 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
(九)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第十一条 科学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制度;
(五)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第十二条 加强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六)符合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 规范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十)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
第十四条 强化行政监督的基本要求:
(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提案;
(五)认真贯彻国家赔偿法,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
(六)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层级监督制度,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九)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第十五条 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
(三)规范和完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程序,便民、快速和低成本解决社会纠纷;
(五)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2人以上审理;
(六)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
(七)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
(八)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第十六条 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的基本要求。
(一)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三)建立健全领导和监督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制度;
(六)完善推进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七)健全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十二)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
第十七条 考核机关应根据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并报上一级考核机关备案。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八条 依法行政考核按年度实施,每年考核1次。
第十九条 依法行政考核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内部考核主要采取核查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收集、统计、核查相关数据和资料,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等方式。
外部评议主要采取组织问卷调查、民-意测验、专家评议、座谈访谈、网络调查以及听取社会监督员意见等方式。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各类考核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关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组织开展的涉及依法行政考核事项的专项检查和社会评议结果,可以直接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参考依据,一般不再重复考核。
第二十一条 依法行政考核机关按照下列步骤实施考核:
(一)制订方案。考核机关制订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对象、内容、方式和评分标准,并于每年第一季度下发。
(二)收集资料。考核机关及时采集和统计考核对象依法行政的各种数据、资料,进行汇总分析。
(三)组织核查。考核机关对报送的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检查。
(四)开展评议。考核机关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专业机构等其他机构进行评议。
(五)确定结果。考核机关在收集资料、自查自评、组织核查、开展评议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定,确定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考核对象按照下列步骤做好接受考核准备:
(一)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应当根据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评。
(二)提交报告。考核对象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向考核机关提交。
第二十三条 依法行政考核采取百分制,根据考核所得分值情况,分为优秀、良好、较好、较差4个等次。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行政考核中予以加分:
(一)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获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或者省政府表彰奖励的;
(二)依法行政工作被中央新闻媒体或者省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先进典型予以宣传报道的;
(三)考核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情形。
加分事项为同一事项的,不累积加分。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行政考核总分数中予以扣分:
(一)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者违法,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的;
(四)违法处置民事纠纷、突发性事件,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七)考核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确定考核结果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考核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考核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l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予以答复。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七条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应当在行政机关内部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应当报送同级党委和人大会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八条 考核结果连续3年或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的,作为省政府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依据。考核结果为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 考核对象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该考核对象在未能达到依法行政考核较好或较好以上等次之前,不得作为省内表彰对象,也不能作为表彰对象向国家及有关部委推荐。
第三十条 考核中发现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对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十九
xx,男,汉族,江苏xx人。xx年xx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员。于xx年xx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xx单位。
二、xx的简历
xx年xx月至xx年xx月,xx大学毕业。多次获得校奖学金、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xx年xx月至xx年xx月,就职于xx集团。担任总裁秘书,兼团支部宣传委员,xx年度集团优秀团干。
三、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
父亲:xxx,xx年xx月出生,xx职务,中共党员,政历清白。
母亲:xxx,xx年xx月出生,xx职务,政历清白。
四、主要现实表现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
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适应能力强。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中能够摆正位置,严格要求,为人正派,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工作以来的一年多里,该同志能够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运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多途径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与工作相关的各种知识,并注重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积累、消化并吸收。
(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创新意识
在工作上,该同志服从集体和领导的工作安排,为人踏实稳重,责任心强,有着强烈的事业心。想问题、做事情能从大局出发,以集体为重。做事积极主动,迎难而上,不怕苦,不怕累。在本职岗位上敬岗爱业,尽职尽责,有能力,有水平。在完成主要工作之余,还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业务活动,积极协助其他同事做好其它工作。
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该同志能坚持多渠道、多方面地加强业务学习,充实知识、拓展业务能力,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理论结构和业务水平。
(三)生活作风严谨,生活习惯良好
生活上,该同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劳动,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平日里乐于助人,积极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深受领导,同事的认可与赞同。同时,该同志能积极参与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表现突出。根据该同志多年来的思想和工作表现,认为其符合公务员的录用标准,特此证明,请给予批准。
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宋颂,女,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历。1984年11月出生于河北省,2017年7月参加工作,现就职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街道,为本街道的社区工作者。该同志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思想政治上,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
宋颂同志始终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她自觉践行“八荣八耻”重要思想,时刻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注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自己的`侵蚀。坚持自身的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和行为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均表现出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立场坚定性,没有参加邪教组织。
二、创新学习,工作认真负责
朝阳【wlsh0908】整理
精神,想问题、做事情能从大局出发,以集体为重。做事积极主动,迎难而上,不怕苦,不怕累。在本职岗位上敬岗爱业,尽职尽责,在完成主要工作之余,还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业务活动,积极协助其他同事做好其它工作。她不断克服自身不足,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认可。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该同志能坚持多渠道、多方面地加强业务学习,充实知识、拓展业务能力,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理论结构和业务水平。2012年8月还通过了社区工作者(初级)资格认证的考试。
三、生活作风严谨,生活习惯良好
生活上,该同志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机关的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平日里乐于助人,积极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深受领导,同事的认可与赞同。同时,该同志能积极参与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表现突出。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二十
(一)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推荐表在报名时不使用,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填写完整交招考部门审核。
(三)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请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面试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所填信息虚假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对有关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有疑义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在网上公布的招考公告附件职位资格条件表中已标注各招考单位的联系方式,请考生自行按职位查询。
(五)报名注册时由于身份证号码原因无法注册的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431-81952345)进行咨询。考生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六)建议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将浏览器的屏蔽功能暂时关闭,以免出现窗口打不开等情况,影响报名。
(七)报名高峰时人数较多,可能造成网络拥挤,请各位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恰当选择报名时间,希望各位考生通力配合,保证报名成功。
(八)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二十一
为进一步党员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党员创先争优意识及服务中心能力和水平,本人结合岗位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明确党员争先创优的具体要求,增强党性原则,充分认识创先争优的重要意义,激发创先争优的热情。
二、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及时向党反应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树立服务群众的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以情服人,并着力提高服务质量,真心实意地关注民生,热心服务群众。
三、学习党的章程,牢记入党誓词,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始终平静的心态、高度的热忱,严谨的作风和负责任的态度,展现党员风采。
四、在工作上,时刻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约束好自己,带领他人,遵章守纪,业精于勤,事事模范创绩,处处先锋创绩,立足本职岗位,服务行业发展。积极主动为民办事,以群众之所急而急,以群众之所求,全方位服务群众,以先锋作用在岗位模范率先,创新发展,树立榜样,创先争优。
承诺人:
承诺时间: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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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承诺书篇二十二
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该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报考。
2、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是真实、准确、合法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3、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5、如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考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