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承诺书范文(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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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承诺书篇一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贵局已按照《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告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禁止性条款。
现郑重承诺: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在禁止性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签名:
住所承诺书篇二
(商事主体名称)拟以位于(地址)的房屋(面积:平方米)登记作为本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承诺人:
年月日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
2、商事主体为法人商事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投资人为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3、商事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本承诺书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商事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住所承诺书篇三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20xx年xx月xx日。
住所承诺书篇四
(商事主体名称)拟以位于(地址)的房屋(面积:平方米)登记作为本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承诺人:
年月日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
2、商事主体为法人商事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投资人为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3、商事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本承诺书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商事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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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承诺书篇五
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住所承诺书篇六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市区(县、市)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定;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所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授权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住所承诺书篇七
xx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 市 区 的房屋,作为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住所承诺书篇八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xx年xx月xx日。
住所承诺书篇九
贵局已按照《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告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禁止性条款。
现郑重承诺: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在禁止性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签名:
住所承诺书篇十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20xx年xx月xx日。
住所承诺书篇十一
(商事主体名称)拟以位于(地址)的房屋(面积:平方米)登记作为本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承诺人:
年月日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
2、商事主体为法人商事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投资人为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3、商事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本承诺书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商事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住所承诺书篇十二
本人承诺(企业或个体户名称)。
申请登记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是真实有效的,本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号,该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房,且未列入拆迁范围。本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住所承诺书篇十三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市区。
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住所承诺书篇十四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用于申请设立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章):
20xx年12月8日。
住所承诺书篇十五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承诺人:
住所承诺书篇十六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承诺人签字(盖章):
注:1、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2、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住所承诺书篇十七
企业名称:
注册号:
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1、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企业经营场所的房屋。申请人不得以办理营业执照作为房屋征收补偿的依据。
3、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
6、申请人已知悉《长沙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的规定,申请人承诺所申请的商事主体经营场所不在《长沙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禁设范围内。
申请人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住所承诺书篇十八
主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诺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
3、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关于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住所承诺书篇十九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所承诺书篇二十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 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 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2、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住所承诺书篇二十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承诺人:
年 月 日
住所承诺书篇二十二
承诺如下:
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 (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