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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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一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实现“平安前旗”的重要手段和具体内容,在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按照旗综治委的要求和部署,旗综治办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基层派出所,通过实地察看、听汇报、询问群众、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前旗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关注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旗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盟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平安旗县、乡村创建活动,着力于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平安前旗”建设的基层基础,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技防投入不断加大旗委、旗政府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今年下发的《20xx年政法工作要点》、《20xx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中,都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通过召开全旗政法工作会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协调动员大会等会议,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做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抓好科技防范建设。大力推广我旗新址和农村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扩大技防覆盖面,上半年我旗新址、乌兰毛都、大石寨、索伦、察尔森、跃进牧场、好仁、巴达仍贵、居力很等地区投资近70万元,在居民区、主要路口、办公楼、个体工商户等处安装了监控头、录像设备。居力很、大石寨、哈拉黑等地四个村建设了移动平安互助网;德伯斯、大石寨、索伦、额尔格图、树木沟等地新增了固定电话平安互助网建设,使全旗技防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二是牧区深化了草原110建设。满族屯乡和乌兰毛都苏木各投资8万元,桃合木办事处投资6万元建设了草原110巡逻车队伍,全部做到了统一编队、统一样式、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职责制度。满族屯乡组建了33人的治安联防大队,乌兰毛都苏木组建了38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桃合木组建了3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现“草原110”车辆和队员已全部上岗并开展治安巡逻守护。
三是全部组建了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全旗各苏木乡镇将当地用于出租的车辆、村干部车辆、政府有关部门车辆纳入联防队,全部做到了有组织机构、有标识、有标语、有通讯簿(卡)、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职责、有工作纪律、有活动记录,目前全旗共有525名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员活动在科尔沁大地。
四是组建了义务治安联防大队。额尔格图镇组建了15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投资1.5万元为队员购置了服装,归流河镇组建了6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投资1.7万元购置了服装,并邀请有关人员对队员进行了业务和技能培训。另外,跃进马场22人、俄体52人、巴达仍贵36人、古迹27人,目前全旗共有治安联防队员450名。现我旗境内治安员(防疫员、护林员)、草原110联防队员、义务治安联防队员、有偿看护队员、护青保苗员与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员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张覆盖全旗,严密防范的群防群治“大联防”网络。
(三)创新工作机制,社会治安防控快速反应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一是抓好以草原110和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加强草原110人员和车辆的审核和使用,加强对指挥人员、接警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使他们做到接警迅速,判断准确,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处置得当。加强网格化巡逻,结合违法犯罪的特点,根据不同时间段、不同地域的治安特点,对草原110、治安联防大队、基层治保力量进行整合,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域和时间段,初步形成了以草原110为龙头,治安联防大队、治保力量为补充,点、线、面相结合,互通互联的巡逻防控体系。各巡逻防控力量统一归草原110指挥中心调配,根据不同警情发布指令,巡防警力在接到指令后,按照就近出警的原则,对警情进行先期处置,形成一套自上而下、整体协作的指挥调度机制。
二是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对和预防。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组织治安、巡警、消防、交警等各警种开展演练,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排查治安隐患,化解矛盾纠纷,超前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千方百计把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大的事端。今年以来,全旗没有发生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突发事件。
二、当前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旗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虽已取得一定成果,在现实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年来我旗刑事案件尤其是可防性案件高位运行的社会治安现状看,治安防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专门力量配备与严峻的治安形势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责任区民警的责任难以真正落实。一是客观上:责任区民警处理治安、刑事案件及日常事务等占用了大部分精力,制约了责任区民警进村(社区)的时间和精力。二是主观上:有的责任区民警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与所辖地区沟通不够。
(二)群防群治落后于新形势的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氛围还不够浓,群防群治正常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基层治调组织发展不平衡,有的运作不够规范,有的处于名存实亡状态。
(三)治安协管员、民兵治安巡防队员的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影响治安防范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仅仅是挂个名,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二是对治安协管员、民兵治安巡防队员的教育培训不够,这些人员的素质、能力、工作水平不高,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四)技防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全旗技防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公共场所、主要道路、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技防设施安装不够,覆盖面不广,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较大的犯罪空间。
三、加强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前旗,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特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力求防控专门力量效能发挥的最大化。公安民警和社区保安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专门力量,其作用发挥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的好坏。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是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区民警的治安防范责任。重点是转变勤务制度,把责任区民警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治安管理和防范上来。二是要完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保安队伍作用。要完善考核体制来提升管理效能;要通过优化组合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战斗力;要加强教育培训演练,使社区保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值得信赖技术过硬的一支专职治安防范队伍。
(二)挖掘民力,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基本网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公安民警、社区保安的专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一是强化“三个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良好氛围。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人财物保障;强化群众的自防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在治安防范中积极主动。二是充分发挥农村警务室的作用。基层警务室民警要对所辖区域定期巡查,在警务室定期接待群众,在接到群众报警或者派出所出警指令后,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警务室民警要负责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辅导课。同时要履行指导、带领民兵治安巡防队员开展治安巡防的职责等。
(三)积极探索,强化重点人口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重点人口管理是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在积极探索好的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对暂住人口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强化对高危人群的重点管控。严格执行对责任区民警、社区保安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四)加大投入,拓展技防物防领域,为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技防物防网络建设是弥补公安警力不足的重要措施,已成为公安机关驾驭动态治安的一个亮点。因此要在充分运用人力防范的同时,不断拓展技防物防领域,为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要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加快全旗技防网络建设。认真建设二、三级报警平台,扩大技防覆盖率,努力实现城区与各乡镇、村技防网络的衔接,形成有机整体。二要整合现有技防设施和资源。要做好新址主要道路技防设施的安装以及与国道、省道等主干线的电子警察和监控探头的并轨工作,整合资源,减少浪费。
(五)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以草原110和流动义务治安联防大队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为加快我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富民强旗、全面建设“和谐、平安”前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二
指导老师:
曾狄教授、廖宏斌博士。
课题组成员:
李彦靓、张蓉、闵联佳、罗锋。
目录。
绪论1。
一、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特点3。
二、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6。
三、绵阳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基本问题9。
四、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思路14。
绪论。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已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面临的迫切的现实问题。本项目正是在项目组成员长期研究城市社区建设问题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城市社区发展的现状、特点、问题、对策,进行的跨学科、系统性、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11月29日至12月1日,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绵阳市社区建设调研组深入绵阳市进行实地调研。本调研报告对此次调研情况做一总结,并针对绵阳市社区建设提出一些探索性对策和建议。
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绵阳市有19个街道办事处396个社区居委会中,现阶段已涌现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各1个,全省社区建设模范镇2个,市级社区建设模范乡镇(街道)10个,创建示范社区52个。“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示范社区”5个,市级“文明社区”、“先进社区”25个,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我们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实地调研、随机采访与定量测定、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绵阳市主城区131个社区居委会中抽取出三大类别共8个社区居委会,作为调查和研究的对象。
在调研组的实地考察过程中,得到绵阳市委、绵阳市各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各位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令调研组成员深深感动,谨此深表谢意。希望这份调研报告能够对绵阳市及其他西部城市社区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月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正在经历空前变革的时期,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并根据本地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已成为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面临的迫切的现实问题。
科学决策是确保执政、施政正确的前提和基础。中共绵阳市委,就社区建设问题,在充分调动民间参与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借鉴国外政府决策模式,加大引智入政的力度。这既反映了其战略性的前瞻思维,也反映了其对科学和民主决策的充分重视。11月29日至12月1日,受绵阳市委的委托,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师生一行6人,在行政与公共事务管理资深专家、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曾狄教授的带领下,深入绵阳就社区建设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研究。
此次考察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与实地调研、随机采访与定量测定、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绵阳市主城区131个社区居委会中抽取出三大类别共8个社区居委会,作为调查和研究的对象。根据此次调查,我们初步发现,政府与社区间之事政事不分,权责不明;居民社区意识淡漠;社区服务功能较弱;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完善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等6大问题,是制约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主要因素。其中,政府与社区间之事责职不分,权责不明;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是核心制约因素。目前绵阳社区建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其有着密切的关联。在认真归纳、总结和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尝试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制约,有些建议是方向性的。仅供参考。
一、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中央和省委关于社区建设的有关文件下发后,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普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社区建设新路子,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同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绵阳市有19个街道办事处396个社区居委会中(其中城区131个,市县城区和乡镇265个),现阶段已涌现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各1个,全省社区建设模范镇2个,市级社区建设模范乡镇(街道)10个(市级10个,县级3个),创建示范社区52个。“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示范社区”5个,市级“文明社区”、“先进社区”25个,先后有2名社区干部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有2名社区干部荣获“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称号,有18名“社区优秀工作者”受到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的表彰。
1、社区建设工作制度逐步趋于完善。以来,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陆续制定了关于《绵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十多项社区建设规章制度,促进了社区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并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建设工作。
3、社区建设瓶颈现象局部缓解。尽管目前绝大多数社区居委会的办公设施和居民活动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社区建设经济瓶颈现象突出,但市民政局等部门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采取财政支持、划拨土地、减免费税、房屋置换、改造或新建等多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目前部分社区如高新区、经开区、农科区等地所在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已达到300平方米。大多数社区的年度总开支平均达到3万元。
4、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初具规模。目前虽然绵阳的社区服务网络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和完善,但以区市县为龙头、街道为主体、社区为依托、辖区单位和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网络框架已基本形成。全市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396个,各类服务网点1900多个,已全部覆盖区市县政府驻地。建立社会捐赠站点136个,接收捐赠衣物10万余件,接收社会各界赠款560万元。落实“星兴计划”项目91人,建设各类老年服务设施780余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不足的矛盾。通过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帮助25000余名下岗失业和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问题。
全市已建社区图书馆和阅览室213个,建全民健身路径86条,并通过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有效地扩大了居民的健身和娱乐活动范围。建社区法律服务机构167个,900多名法律工作者参与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成立了100多支各类老年文艺活动团队,丰富了社区文化活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24个,有社区服务工作人员487人,一定程度缓解了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建社区警务室317个,建社区治安巡逻队392个,落实社区民警388人,交警、巡警和消防队员236人,巡防队员1900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进展良好。
(二)社区建设的特点。
1、社区类别不同。根据调查情况初步分析,绵阳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类型的社区:(1)纯居民式社区,即游仙开元中街(属城市拆迁居民聚集区)、涪城顺河社区(属老城区居民聚集区)和金菊社区(属工薪阶层聚集区);(2)国有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较集中的社区,即东材社区和工区街道办事处;(3)城乡结合区,即游仙六里社区(属“村改居型”社区)、高新东段社区(属农转非、企业职工和小区居民混居型社区)和经开区板桥社区(属“失地农民安置型”社区)。其中,既有建区时间较长,功能发展比较成熟的社区,如游仙区开元中街、涪城区顺河社区等,也有建区时间短,各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社区,如游仙东材社区等。此外,各社区所辖面积和人口规模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2、社区实力悬殊。由于特殊的政策偏好,某些社区的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如游仙六里社区拥有规模较大综合农贸批发市场和种子批发公司,其可从社区经营的公司中获取充足的财力支持用于发展社区建设;但多数社区的经费开支严重不足,一些社区甚至处于长期负债状态,如涪城板桥社区的负债累积已过60万元,社区建设工作难以为继。
3、社区需求各异。尽管各类城区存在某种共同的需要,但基于社区类型不同,面临的问题各异,居民的社会需求也不尽一致。办公和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的社区,目前更关注的是基本办公设施得到切实保障;在已得充足保障的社区,更关注的是如何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居于核心城区的社区,更需要拓展和深化社区服务功能;国企和下岗工人比较集中的社区,更侧重于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安置;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最需要的是对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服务以及就业培训等问题。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社区,政府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稳步推进社区建设。
二、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其他城市一样,当前绵阳已步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决策的深刻变化,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给绵阳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对该市的社区建设工作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一)当前绵阳社区建设面临的机遇。
1、宏观政策的调整,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过度偏重于gdp的增长,而对于地方政府政策创新重视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政府关于向基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解决基层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问题的探索与创新。可喜的是,自十六届四中全会来,中央连续提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系列新的执政理念和政策。10月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集体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为地方政府构加强社区建设,探索以社区和谐促社会和谐的新路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2、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绵阳社区面临发展契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普遍认为绵阳市社区建设“第二个春天”即将来临,并对社区建设工作充满热情,这是我们开展此次调查所始料未及的。绵阳市相关部门领导,受市委书记的指示,对上海、南昌等地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市委政研室根据实际整理的考察报告,受到了书记的肯定性批示。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责、社区管理制度、社区政策性事务办理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明文规定。市民政局、涪城区、游仙区等相关部门领导,也普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近年来的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认真总结。目前,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对于社区建设工作上下一心、高度重视,必将有利于促进和推动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3、经济实力壮大,社区建设瓶颈现象有望消除。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绵阳市经济规模逐渐壮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目前绵阳全市gdp为560亿元,财政收入为50亿元,并还在以近10%幅度的增长。经济实力的壮大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对于解决当前绵阳市社区办公场所和公益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和工作经费紧张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有利于缓解目前制约绵阳社区建设遭遇经济瓶颈制约的状况。
(二)当前绵阳社区建设面临的挑战。
1、社区管理旧模式难以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本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不同级别与种类的单位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绵阳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宜于人居的环境和相对发达的经济状况,导致周边农村地区的居民也纷纷涌入绵阳城区。全市流动人口已近10万,约占城市总人口的1/7。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类型的多元化相伴而生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同上述人群一样,均游离于传统单位体制之外,对绵阳现有社会秩序构成了极大压力,对原有的社区管理模式也构成了巨大挑战。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三
xx县自xx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坚持边试点、边探讨、边总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使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而逐渐暴露的一些问题,成为我们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面临的新的挑战,更为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始试点的三年来,经过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及社区矫正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为一项全新工作的社区矫正工作,广大群众对还需要一个了解和认知的过程。目前来看,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群众对在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防范心理,大多数群众认为原来应该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份子现在就在自己身边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担忧与不安,认为他们会给自己原本正常的生活带来影响,同样,自卑的心理这也使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心存疑虑,不愿与人接触,甚至有“破罐破摔”想法,因而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发展。
司法部会同“两高”和公安部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但它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配套措施,当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考验期间表现恶劣,需要处罚时,由于涉及到司法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众多部门,审批流程长,手续繁琐,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罚形同虚设,由于考核奖罚无法得到实质上的兑现,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极大的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
xx县共辖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有352个、社区居委会30个,总人口达55.5余万人。自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共接收了社区矫正对象314名,顺利解除矫正182人,现在还有131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矫正,矫正人数每月基本以10余名左右递增。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除13人为县司法局派驻人员外,其它26名工作人员为乡镇选派暂时负责所属乡镇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东河司法所有两名工作人员外,其它司法所实际皆为“一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九项繁重的工作,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辖区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难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人员的不足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社区矫正作为新增加的工作内容,理应有相应的资金拨付作为实施的.保障,如各类材料的制作、为经常性的走访配备交通工具,开展集中教育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等。由于专项经费的缺失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比如,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帮教,而现阶段“交通基本靠走”,光凭对事业一腔热情是不可能高效、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况且走访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另外,我们还应当理清两个财政关系。一是社区矫正所需费用只有监禁矫正费用的十分之一,既然原本该在监狱服刑的矫正人员现在置于社区服刑,那么就应当考虑将部分原来拨付给监狱的相关经费拿出一部分,转给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毕竟,监狱的罪犯改造经费是由国家供给的,这些罪犯现在不在监狱服刑了,那为什么还要把相关的经费留给监狱呢?二是社区矫正对象以前归公安部门管理,现在这些人全由公安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那么原先给公安的管理费用应当拿出部分转拨给司法行政部门,这样才能事责、事财相符。可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却是,工作重点虽然全部转给司法行政机关了,但相应的经费却没有增加,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只能挪用原本就不多的工作经费来维持最基本运转,矫正工作仅仅能做到基本的“监控”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能否为社区矫正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的物资基础。
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了临时解决法律缺位、职责不清等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牵头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这一非编制性协调机构,吸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这种繁琐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无非是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产生的工作变通手段。由于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又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使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生活帮扶当成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惟一可行手段。而低保、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等救济手段的审批权又在其它职能部门手中,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解决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得不与乡镇领导,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甚至很多时候还不得不凭借个人的特殊人脉关系。相关法规缺位,导致社区矫正开展进入困境,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的缺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
从法律层面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内容,将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进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良好有序运行。
首先,要形成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沟通通畅、左右互通信息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从组织上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管理,不同级别实行不同处遇,通过强化刑罚的惩罚性和威慑力,维护法律尊严。再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严肃性、有效性。
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基础,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需要专职的工作队伍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考核、教育需要专业化的工作队伍的参与,矫正工作效果的科学评估需要专业的工作队伍实施。人员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罚执行手段,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个人素质。另一方面,与监狱限制罪犯人身自由不同,社区矫正监管的是罪犯的思想动态,管理难度更大。因此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就必须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组建可以通过安置转业部队干部、招录政法体改生、培训优秀的本系统优秀公务员来组建,而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来充实。通过上述举措建立一支与矫正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矫正队伍。
要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制度,以计分考核为依据,表扬先进、惩处消极改造人员。首先,要认真做好入矫谈话制度,通过谈话使矫正人员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在社区中执行非监禁刑的罪犯这一法律身份。社区矫正尽管执行的是非监禁刑,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必须受到一定限制,活动必须受到管束,这是对违法犯罪人员法律惩罚的体现,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他们就必须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有效性;再次,应赋予司法所工作人员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在矫正对象抗拒矫正时,可以行使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严肃性;第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行宽严并济的刑罚制度时,必须要以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服从监管为前提条件,对矫正人员在管理时态度的蛮横强势、不服管教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要积极上报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提起原判决法院收监,没有“严”做基础,“宽”的刑罚执行政策将会严重损害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首先,法律应将社区矫正人员社保、生活救济及其它非刑罚执行性质问题直接纳入民政局、人社局、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职权职责范围,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其次,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展总体规划,并上升到与综治、维稳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通过细化、量化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xx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总结创新,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切实做好xx县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四
全县乡镇除城关镇外的10个乡镇,共有14个集镇社区,所辖单位272个,小区36个,总人口17710人。实际在岗社区工作人员37人。有办公用房4980平方米,公共服务场所(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广场等)5902平方米。实地调研的4个乡镇,有8个社区,辖25个小区,居民人口12858人。
各乡镇社区成立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社区建设,保障了社区正常运转和作用发挥。
(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社区均建立了基层党组织,组建了居委会,划分了小区,选任了小区主任。同时,各乡镇选派有一定经验和阅历的行政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职务。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
(二)阵地建设得到改善。各乡镇采取多种办法、多种途径筹措资金,解决社区办公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有的乡镇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征地新建办公场所(歇马街社区);有的乡镇利用原乡镇政府撤并后的闲置资产,解决社区办公场所(金斗、欧店社区);有的乡镇采取村居合一的方式,将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两套班子,一个场子”,整合项目,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办公场所(金斗、百峰社区)。
(三)经费投入得到增强。据统计,除城关镇以外的10个乡镇,20xx年社区经费县乡两级财政共预算367.5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209.79万元,乡镇财政预算xx7.78万元。
(四)社区作用得到发挥。一是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开办了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警务治安等代办服务窗口,加强了综治、计生、户籍、就业、救助、治安、卫生、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与便民服务。二是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信息。三是帮助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为困难居民、下岗职工办理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四是组织公益文体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五是关注弱势群体,走访慰问贫困家庭。六是尽力化解矛盾纠纷,较好地维护了社区治安稳定。寿阳社区还组织开展了少儿课外学业辅导、开办“希望家园”、举办廉政书画展等活动。
乡镇集镇社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社区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突出问题,社区建设与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
(一)职责不清,治理能力很薄弱。对社区观念认识还不明确,乡镇往往把社区当做二级机构。社区也大多习惯于依赖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工作,自主、自治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到位,工作仅停留在一般便民服务和落实政府任务上,居民参与、服务供给、文化引领能力不足,依法办事、矛盾预防化解以及信息化应用能力欠缺,开拓创新不够。
(二)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达标。一是办公场所面积不足。目前,14个集镇社区办公场所面积共计4980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355.7平方米,与上级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还有差距。工作总结从调研的4个乡镇看,普遍存在工作用房面积不足,公益性服务设施缺乏等问题,没有一个乡镇能够达标。二是公用经费没有保障。20xx年,县财政给每个社区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预算公用经费,后来配套10万元惠民资金时,每人每年6000元的预算被取消。由于公用经费无保障,社区开展活动和办公设备更新添置都很困难。马桥寿阳社区反映,他们的办公设备严重老化,电脑开机就需要五六分钟,打印机经常发生故障,居民办事极不便利。
(三)待遇偏低,工作人员不稳定。20xx年,县制定的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为1400元/人.月(含五险)。但这个薪酬标准,在缴纳五险后仅剩1100元左右,调研的4个乡镇考虑工资过低,都从不同渠道增加了补贴(月平500元左右)。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其待遇比以钱养事和公益岗位人员都低。由于待遇偏低,留不住人,一部分人员已经离职;除此之外,社区工作者被借用现象比较严重。除城关镇外的10个乡镇14个社区共招聘社区工作者65人中,离职8人,被借用38人。
(四)体制不顺,社区管理难度大。一是人员构成复杂,规范管理难度大。当前社区居民主要是当地非农业户口人员、企业改制下岗职工以及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寺坪街社区还有一部分库区移民。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有的长年在外务工,有的人居住地已经发生转移,造成户口空挂,有户无人,社区计生管理、治安管理等存在较大难度。同时,由于现行户籍政策限制,一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因户籍转出成为非农户口,毕业后不允许再迁入农村,只能登记到社区,同样是人户分离,难以管理。二是弱势群体矛盾多,治安维稳难度大。社区内搬迁户多、下岗职工多,如原马桥电站下岗人员、寺坪库区移民等,这些人员不能享受精准扶贫优惠政策,医疗、养老等没有着落,社区无力解决,常常引发诸多矛盾。三是小区关系不理顺,工作开展难度大。由于各小区人员构成存在较大差异,小区环境治理存在很大难度。如马桥电站小区,居民住宅陈旧不堪,一级站小区大门口到处是大坑小洼,遇到下雨就水潭堵门,行人无法进出,因为是改制企业,处于“两不管”的尴尬境地,居民心有怨气,常拿社区撒气,工作人员挨骂的现象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造成社区活动难组织,公益事业难开展,社区管理难落实。
(一)不断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社区职能,明确界定社区权责,在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上下功夫。积极推动社区组织去行政化,引导社区将其主要精力放在群众自治和为群众服务上。参照《社区依法履行的工作事项参考目录》(共18项),热门思想汇报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参照《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工作事项参考目录》(共21项),制定社区协助职能部门工作项目清单;对照清单,依法履责。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新方法、新途径,促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二)建立社区正常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确权明责,落实经费支持。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要求,需由社区协助开展工作,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及时将经费划拨给社区。同时,积极支持社区发展产业,不断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二是理顺渠道,保障经费预算。党委、政府要统筹规划,逐步把社区建设事业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保险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社区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逐步达标。三是因地制宜,共同发展。支持那些辖区内人口较少、管理任务相对较轻、与农村联系紧密的社区,实行村居合一,与当地村委会合署办公,资源共享。支持撤并乡镇利用闲置资产,解决社区办公场所与活动场地,以缓解资金短缺的压力;要高度重视撤并乡镇原驻地的.城镇规划、环境治理,有效改变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推进“两不靠”“边缘化”的现状。四是整合力量,实现共同协作。发动各镇直部门、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在工作上、经费上对社区给予有力支持,共同推动社区事业发展。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建立社区工作者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社区工作者报酬应逐年有所提高,其待遇标准应不低于村干部水平,并随当地社会人均收入和工作年限的增长而增长。二是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正常补充机制。可按“总量控制,缺一补一”的原则,适时补充完善。同时,各乡镇政府不得随意抽调、借用社区工作人员,以确保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与文明建设,为孤寡老人、“三留守”人员献爱心,把社区建成温馨、和谐的大家庭。
(四)切实为社区减负松绑。明晰社区职能,不属于社区职能的一律要规范。凡是与社区工作无关的会议和活动,一律不要求社区参加。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对社区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五
根据市委的部署,在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经过深入思考,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了一些粗浅认识。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丰富社区建设内涵、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手段。
社区卫生服务,是以家庭医学和健康促进为主要手段,以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的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基础卫生服务。最近几十年来,社区卫生服务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它作为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服务的第一级提供者。国际国内相关研究表明,社区卫生服务是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和卫生服务的公平性,确保提供低成本、经济有效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慢性病干预措施及老年人、妇女儿童医疗卫生保健的最佳途径,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20xx年城市化率已达到58.18%,市区常住人口在80万人以上。快速增加的城市人口,大量集中分布在各个社区之中。适应这一情况变化,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既是形势发展之所需,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目标的要求。我们现在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经历着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艰难过程,政府的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全面兼顾,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尽完善。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关心脆弱群体健康,拉近社会心理差距,实现一定意义上的社会公平,无疑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卫生服务方面的必要保障。
二、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
(一)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国家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的要求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3—10万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0.5—1万人。根据这一原则,我市自起,利用已有的卫生资源,对城市医疗机构和原街道门诊部进行了结构调整和功能改造,将其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xx年8月份以来,以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制定了《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进行了科学总体规划。到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处、服务站63处,服务人口近97万,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68.9万份,环翠区、高技区和经技区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按照规划,至底,我市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将达到100%,三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将达95%。
(二)现行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我市自19起,先后出台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标准》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发证。同时,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20xx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及《市城市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了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构建起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体系框架。
(三)社区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近年来,特别是20xx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机构队伍建设,到目前,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97人,其中经过全科培训的医护人员120人。去年,我市组织40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75名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参加了全省首批社区技术骨干培训。20内我市将完成社区卫生机构技术骨干省级培训,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市级培训,并采取“下来一批、培养一批、返聘一批、引进一批”的方式,改善社区卫生队伍结构和素质。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配备情况。从面上看,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困难。市区4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有20个服务站没有业务用房,靠租房开展工作,占47%,年租金总额60多万元;有21个服务站房屋为自有,有1个为政府提供用房;有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少于150平方米,占到40%;还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工作条件较差。二是设备装备配置也不齐全。基本医疗设备齐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19处,占45。2%;约有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缺少心电、b超等小型医疗仪器和设备,一些常规检查往往因为设备不全而无法进行;缺少开展预防保健、康复理疗、健康教育等设备,难以组织有效的疾病监测和健康干预促进等活动。三是信息化程度比较低,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化服务和管理平台。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要求,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去年以来,又对重点建设的10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统一视觉系统”:即统一门面、科室牌、人员工作牌等标识,统一员服装、被褥、药品柜、出诊箱等用品,统一门诊处方、健康档案、健康处方等文书。制定了《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推动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20xx年全市共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26万余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推行收费标准公开,取消了挂号手续和收费,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得到逐步提升。
三、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单一。按照国家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应当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这一功能定位,囊括了解决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多方面问题。但目前我市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有收入的医疗工作比较重视,没有收入的工作开展得较少,普遍是以药养医、重医轻防,其它功能只是部分到位或没有到位。计划免疫工作基本能够完成,但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延伸功能发挥得不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观念比较陈旧,未能真正做到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围绕居民的健康需求拓宽服务领域,“六位一体”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防病功能未能很好落实。
2、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不高、人才匮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人员包括全科医生、全科护士、预防保健医生、康复医生等,但目前我市多数社区卫生服务站往往只有1—2名医生和1—2名护士,约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能提供24小时服务。尤为突出的是全科医生缺乏,不能满足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需求。全科医疗是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和核心,全科医生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骨干。按每名全科医师服务5000名居民的低限标准计算,市区至少需要124名全科医师。而现实情况是,197名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接受过全科培训的医师,不到社区医生需求数的一半。而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多数由医院下派或招聘,本身并非全科医生,相当一部分社区医生没有接受过系统化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大多只有中专或大专学历,医学基础知识较差,业务素质偏低,无法独立负责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等多方面工作。
3、医保政策不配套。市政府文件出台后,但医保配套政策仍未出台,不能很好地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和老年病,家庭病床及康复治疗等服务项目也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致使不少康复期病人、慢性病病人、恢复期病人等,受政策性限制,只能放弃在社区治疗或滞留于大医院。居民到社区卫生机构与到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没有差别,患者更愿意到牌子响、级别高、技术力量雄厚的大医院,难以达到把基本医疗服务从大医院分流出来的目标。以为例,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19.2万人次,出诊服务1.48万人次,仅占门诊总量的12.3%,远未达到要求。
4、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尚需完善。硬件建设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由于缺少资金支持,我市的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薄弱。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紧张,医疗设施设备配备很不齐全,影响了医疗业务的开展和服务功能的拓展。20xx年,全市社区卫生机构门急诊32.57万人次,门诊人次费用45.4元,仅为大医院的1/3。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理顺管理体制,培育有序竞争的服务市场。认真落实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机构管理一体化。坚持属地管理,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规划设置,科学管理,不断健全包括基础设施、基本设备、人员配备、服务流程、价格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核心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要坚持举办主体多元化,打破所有制限制,通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转型、大中型医疗机构举办、个体医疗机构参与等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公开招标,择优准入,严格考核,动态管理,为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活力和效率提供体制性保障。要坚持卫生服务规范化。尽快使社区服务机构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职责和制度、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上岗培训、统一收费标准等。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互动机制,确保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落实到位。
(二)完善补偿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的财力支撑体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同年,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卫生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要求,区级和设区的市级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结合现阶段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建议政府设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采取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的方式,适当补贴,不足部分暂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医疗收入等弥补,以后随着政府财力增长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现阶段可按服务人口(以常住人口计)年人均补助15元,市区两级财政按1:2比例分担。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按照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20万元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万元标准,统一配备基本设备,统一实行政府采购,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退出时,需将政府出资购买的设施设备交与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资金。对经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人给予适当补助。
(三)落实配套措施,营造部门联动的政策扶持环境。一是落实规划建设政策。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二是完善医保政策。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诊断明确的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家庭病床、术后康复等项目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应明显低于二级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更方便、更合理、更有效地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三是探索建立严格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制定统一的转诊条件、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推行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协作,资源共享、利益和风险共担,逐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二级以上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下来一批,组织二级以上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返聘一批,返聘专业适宜、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愿意到社区发挥余热的退休医生到社区服务;培养一批,制定完善社区医护人员培训规划,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引进一批,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员进社区工作。
(五)逐步建立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着眼长远,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群、功能任务等,逐步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直报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进而过渡到全市卫生信息系统一体化。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对社区居民健康信息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实现家庭、社区、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六
摘要:
本文通过实际调查走访,分析和概述了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主要问题:经济拮据,日常生活难以自理,身体健康与医疗没有保证,情感孤独,缺乏沟通,生活乏味,没有足够的娱乐活动,与邻里关系也时常紧张。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主要成因,提出了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主要原因想法与建议。
一、调查概述。
为了解本地有关空巢老人的生活状态和身心健康,以斛有关农村空巢老人的各种普遍的生活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对农村空巢老人的相关政策,我在学校学院的组织下于20xx年1月2月的寒假期间对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为衡阳县库宗乡农村地区的6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中或者子女在外务工、定居,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或者是子女虽然与自己居住在同一社区,但不与自己共同生活;或者甚至膝下无无后人照料。调查的题目包括:经济状况、日常生活状态、健康与医疗问题、心理状态、娱乐活动等方面共计28个题目。调查问卷共计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99份,回收率99.7%,并且全部回收的问卷有效。问卷回收后,本人通过对问卷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统计分析,主要是进行单变量描述分析,即对每个指标进行加总,并计算出各项比重。
二、调查结果。
经过对所有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整理,结果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堪忧,他们面临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经济没有足够来源,生活拮据。
调查中我们发现65%的农村空巢老人没有收入,35%有经济收入。在有收入的空巢老人中,79.5%是依靠在家种植水稻或农副产品,而有16.5%的部分是依靠开小型商店,4%是依靠国家补助。他们的经济收入很低,月平均收入普遍低于500元。而没有经济来源的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费用则全部来自子女的供养费用,而对于在外务工的子女而言,对在农村独自生活的老人的供养费用有73.6%低于每月500元;空巢老人自述积蓄状况的数据显示,13.6%有较多积蓄,32.7%表示有一些积蓄,53%表示没有积蓄;63.4%的空巢老人表示看病就医是家庭支出最大项,空巢老人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就事实而言,很多空巢老人的饮食都不能满足身体营养需要,住所也十分简陋。
2.日常生活难以自理,行动不便。
在被调查的农村空巢老人中,18.9%的空巢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2.8%的空巢老人生活能部分自理,生活能完全自理的只有39%。空巢老人的子女在外地务工或定居,当他们需要照料时,43.8%由老伴照顾,25.1%由孙子女照顾,20%由亲戚朋友和邻居来照顾,村委会照顾占4.6%,无人照顾的占5.9%,他们的日常照料较缺乏,因此,他们中曾经意外受伤的占42%,被偷、被抢、被骗的占19.6%,被打骂、受虐待的占9.8%。更严重的是,28.6%的空巢老人生病时无人发现,疾病看护严重缺失。
3.身体健康状况不好,就医不便。
调查显示,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身体常被疾病困扰,44%的空巢老人患有一种慢性疾病,39.6%患有多种慢性疾病,无疾病的仅占15.7%。空巢老人所患慢性疾病主要是心脑血管病,29.9%患高血压,26.9%患冠心病,14.3%患有脑血管疾病。空巢老人们还普遍反映求医看病比较困难,从附近就医医院的医疗状况来看,68.3%的空巢老人认为附近医院的医疗设施一般,医术一般,21%认为医疗设施差,医术较差。从附近就医医院的收费来看:52.6%空巢老人认为收费较高,勉强能承受,22.8%表示收费过高,无力承受;从目前空巢老人医疗费用的主要来源来看,由子女承担的占35.2%,老人自己承担的占43.4%,亲戚承担的占4.9%,村集体承担的占5.9%,拥有医疗保险报销的占10.3%,空巢老人的医药费用常常面临困境。所以,基于以上原因,55.4%的空巢老人在生病时选择简单看看,吃点药,29%选择不去就医。
4.心理孤独难受,终日难以释怀。
在经济负担、农活及家务负担、对教育孙辈的承受力方面,只有8.6%的老人认为很轻松,不成为负担,47.5%空巢老人认为难以承受,因此,这三方面的负担导致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压力大,表现在26.9%的老人常有压抑、焦虑、烦躁感,没有安全幸福、舒适满足感,幸福指数偏低。在所调查的自然村中,有室外活动场所的占57.9%,基本没有专为老年人开设的活动区,也没有任何健身设施,所以,农村文体娱乐公共设施较少;在组织老年人活动方面,33.6%的村子偶尔组织,32.8%从不组织,经常组织老年人活动村子的仅占18.5%,因此,包括空巢老人在内的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活动较少。他们平时的娱乐方式主要集中在打牌、聊天,占所调查娱乐项目的60.6%,看电视、听广播的占23.1%,下棋、唱歌、听戏的占16.3%。另外,从农村空巢老人主观意愿上看,他们中经常参加村里组织的老年活动的仅占12.8%,而从不参加的高达36.9%,偶尔参加的占50.3%。所以,空巢老人的精神压力无处宣泄,导致他们心理缺乏安全感。从与子女沟通的频率上来看,只有26.4%的空巢老人与子女沟通频繁,有事才联系的占67.4%,基本不联系的占6.2%,与子女经常诉说苦恼和心事的仅占17.5%,所以,27.4%的空巢老人有孤独寂寞感,空巢老人的情感慰藉较贫乏。
在调查中,空巢老人也反应了大量其他方面的事实与想法,例如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容易与邻里发生各种小摩擦,闹点矛盾,也有经常与子女或儿媳发生意见纠纷的。同时,空巢老人们也提出了对政府和村支部的一些期望,如希望得到更多的生活补助,希望村里面能为老年人提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希望得到村里的集体照料等等。
三、调查后的思考及对关爱空巢老人工作的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和社会转型、农村经济水平和社会保障程度仍较低的背景下,高龄农村空巢老人比重偏高,农村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难以得到保证和满足,生活中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另一方面,这些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远远没有达到国家提出的“六个老有”的理想境界,国家对人数众多的农村空巢老人作出的实质性投入显得十分不足,所以,农村空巢老人问题不容忽视,值得深思。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主要成因是农村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自我、社会养老模式不够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年人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不够到位,农村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不够丰富。根据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如何结合农村空巢老人的实际情况,有效地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课题。因此,通过以上的调查分析,我认为,要有效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即: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使国家尊老爱老政策深入人心,营造关爱空巢老人的社会氛围,提高后辈关爱空巢老人的主动性和责任性。空巢老人所属的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要让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空巢老人,让他们开开心心安度晚年。
二、依靠各自然村自身的力量,作出实质性工作建设。一方面,各地可以村为单位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为空巢老人提供良好的生活与娱乐环境,既有利于老人的身体健康,而且可以让老人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七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经中央批准,我国社区矫正从xx年开始试点、xx年全面试行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万多人,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事业的蓬勃发展呼唤法律的支撑。xx年刑法修正案(八)、xx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的法律地位。xx年3月1日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目前为止我国该领域唯一一部司法解释性质的专门法律规范。这一改革成果,促进了监禁刑执行和非监禁刑执行协调统一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的建立。目前,由司法部承担起草的《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已经提请国务院审议,我们期待这部法律早日出台。
在立法形式上,送审稿更加注重体例结构的技术性和完整性,相对实施办法不分章节流水账似的立法体例不同,全文六十三条共分六章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几项重要制度,条文的排列和表述更加科学规范,具体规定更加全面细腻。除矫正工作流程、分类管理和公检法各部门如何配合方面规定得仍然比较原则以外,基本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规范的全覆盖。在内容上,比照现行的实施办法,这部草案有以下几个突出要点。
与实施办法里呈现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职责散乱分布于各条文中的情况不同,送审稿明确罗列了其八项职责,更加体现了立法的逻辑性和科学性。规定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由人民警察和其他执法人员共同组成,特别强调人民警察组织执行刑罚。社区矫正部分执法人员亟需配备警察身份的问题,一直困扰实务界多时,这关乎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威和矫正效果,本次立法就是侧面回答了执法人员的警察身份问题。但该法对社区矫正警察的法律地位和职权的规定相对还比较原则,缺乏更加细致的`规范。
赋予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假释的权力,扩大了矫正机构的执法权限。除实施办法规定的减刑外,对受到两次以上表扬或有立功表现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缩短考验期的司法奖励。对于管制犯脱管期间和暂予监外执行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行为期间,不计入刑期,进一步增强司法惩罚的力度。这种奖惩分明的制度,极大提升社区矫正的执法权能,有利于提高矫正工作效果。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犯可以申请假释的权力,一直归于监狱机关,送审稿突破这一拘囿,将社区矫正机构的权限扩充于此,有利于增强矫正机构对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威慑力和感召力,提升监管效能。
对于提请收监的、需要心理干预和有再犯罪或妨害公共秩序危险的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是送审稿监管制度的一大突破。虽然其法律合理性还有待商榷,但客观上无疑是一种提升监管效果的刚性措施。对违反禁止令的服刑人员实施制止和强制带离,也是监管的一项新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务界一直抱怨的矫正执法手段软、功能弱的制度缺失,极大地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的力度和强度。
社区矫正试行阶段,就存在着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进口”不畅,收监阶段特别是追逃工作中公安机关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而实施办法中也一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的义务,没有明确此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责。送审稿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决定收监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将其羁押,如果其在逃,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社区矫正机构协助。这就很好地解决上述困扰实务界的问题,用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保证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降低了工作风险。
总则单设一条规定服刑人员权益保障,第四十四条特别规定在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服刑人员的政治权利可以正当行使,同时注重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体现了我国人权理念的进步,是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立法原则的进一步落实。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八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刑法修正案》(八)从立法上全面肯定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根据发展形势,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一)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者80人,每所平均2.5人。截至__年2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31人,累计解除矫正455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576人。目前,大部分乡镇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20人以上,城关镇、坟台镇、洪山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30人以上。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是7.2:1。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超过15:1。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依法治理、参与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员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现状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工作难到位、容易出问题。
(二)社区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如果没有社区参与,单纯由刑罚执行机关执行,这样的非监禁刑就不属于社区矫正,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矫正。广大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和志愿服务意识缺乏。目前,全县社会志愿者621人,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担任。社区(村、组)干部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承担着多方面工作任务。由于未形成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育引导、奖励激励机制,缺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精神鼓励和物质待遇引导,实践中帮扶教育持续性不强,作用发挥有限。
(三)经费保障严重不足。我县是人口大县,社区矫正人员越来越多,工作任务重、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社区矫正志愿者培训、定位社区矫正手机的使用、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以及执法、办公设施等,都需要大量经费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阜办发【__】10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应按每名社区矫正每年1000元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但从现实来看,财政保障力度还远不能达到标准。
(一)缓解矫正力量不足。各社区矫正中队、司法所是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和平台。但在工作实践中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力量薄弱,工作拓展难等问题。现有条件下,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专职社工,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可有效缓解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适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遵循社会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改造是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重要区别。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与其他社会力量的结合,吸引专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可以弥补专业人才和专门知识的不足。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上分散在各村(居、社区)和乡镇。本地专职社工熟悉社情民意、了解风俗习惯,开展矫正工作能得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亲友支持帮助,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志愿者参与,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这些都符合社区矫正的特点和要求。
(三)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专职社工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的学习背景,法律意识高、规范意识强。他们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有利于司法所更好地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提升社区矫正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办理衔接手续;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
(二)专职社工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优先录取;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控制40岁以下。
另外,社区矫正是刑法执行活动,工作的对象是社区矫正对象,属于高危人群的范畴。特别是在基层农村一线工作的社工,常常要独挡一面,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女性社工的比例不宜过多。
(三)专职社工的配备比例。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管理社区矫正人员18名。考虑到我县的经济条件以及社区矫正人员不断增多的现实,建议每20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可有效缓解司法行政干警不足与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矛盾。
(四)提高专职社工福利待遇。社区矫正试点中,聘用的专职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导致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高素质的专职社工留不住。为保证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稳定健康发展,专职社工的工资不仅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还应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提高专职社工工资福利待遇,以吸引更多社会专业人才,充实壮大专职社工队伍。
(五)出台激励措施。目前,有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尚不完备,未建立完善的培养、激励和评价机制。现有专职社工大多数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专业性强,思想活跃,要求进步强烈。实践中应建立社会人才与行政事业单位选拔使用人才相衔接的制度,如将专职社工中的大学毕业生,纳入“三支一扶”范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给予加分优惠,可使专职社工干有前途,干有出路,干有奔头,干有目标。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九
为了解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各中心的业务发展,满足辖区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3月3日6日,王向东副局长带领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人员,到全区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研。调研采取看、听、议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细致了解各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三统一”、信息化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奎年来,我局不断加强领导,各中心能认真落实全区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医改政策得到落实,全区不断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实现了全覆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认真实行药品“三统一”和零差价销售,各项工作指标名列前茅,百姓得到了实惠;西街等5所中心能应用省卫计的信息化软件管理门诊医疗业务,10所中心已全部开通应用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各中心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20xx年我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被市卫生局评为优秀等次。
(一)基层单位基本医疗业务发展缓慢。在近年来的医改方案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不断重视和强化,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完成公卫项目指标后,经考核合格,每年都将公共卫生经费划拨到各中心,真正体现政府出资,百姓受益。但在医疗工作中,由于长期的人才匮乏、技术薄弱、医疗风险增加、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繁重等问题,各中心医疗业务发展缓慢,基本没有设立新的科室或者发展重点科室的计划,基本诊疗能力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同时,区财政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医疗收入返还比例较低(医疗收入按30%返还),加上医疗风险较高,使得无病床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净收入寥寥无几,30%返还,远远不够设备维护、维修、更新等(日常公用)支出。所以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为,只要干好公共卫生工作,基本医疗干多干少差别不,工作人员也没有核心驱动力,发展医疗业务热情不高,工作创新及技术创新都未充分体现,基本医疗总体呈停滞状态。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与基本医疗割裂严重。加强社区慢性病人的管理诗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社区居民中文化水平较低的慢性病人及部分弱势群体,他们即不懂防治知识,无预防意识,普遍健康意识淡薄,未进行及时有效诊治。在对慢性病人的管理上,部分中心目前只停留在应付考核等表面文章上。具体表现在:一是参与健康管理的人员并非全是全科医师,无法提供居民真正需要的服务和管理,对慢病病人的管理仅局限于打打电话问候一下。二是部分全科医师有“重治疗,轻预防,重已病,轻未病”思想,不重视健康教育,很多社区居民健康教育课形式重于内容,或为完成考核任务,未达应有实际效果。三是部分人员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聘用人员或者临时人员,对慢病管理只是作为应付单位的一种手段,慢病管理水平达不到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的要求,未能有效提供规范扎实的医疗服务。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在慢病管理上也有新的思路,计划成立慢病管理科,将慢性病人的管理统一由医务科管理,让基本医疗与慢性病管理结合,达到规范化管理。
诸如此类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两张皮相互脱离的现象,在居民健康档案、责任医师团队、老年人康复等工作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效能。
(三)信息化软件功能缺陷依然较多。目前,全区已经有10家单位使用省卫计统一配发的公共卫生管理系统,5家单位应用医疗业务管理系统,但由于该软件处于新研制试用期,许多功能设计不全,加之由于是互联网模式,导致响应速度、系统崩溃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调研的过程中,各单位普遍映在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如没有同居民医保的链接功能,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将数据再次录入居民医保软件中才能实现费用报销的相关手续。同时,软件的财务数据统计、门诊药痞方统计数据不能满足要求,相关报表数据统计不全;医技管理界面不能应用等问题,省卫计还没有完全解决,虽然我们已多次协调省卫计信息中心进行较改动,但已使用的单位对软件多有抱怨,没有使用的单位在推广时也顾虑重重。我们经过总体评价:该软件没有明显提高临床管理的效率,与各单位使用的老系统上没有功能上的提升。这些软件本身存在的问题,在很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单位的使用积极性,从目前的状况看,尚不具备软件系统的验收条件。
(四)双向转诊工作条件未真正具备。由于服务设施、医疗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限制,加之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度不完善,“小病在社区、病盔医院”的就医习惯和流程还未形成,除过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其他社区服务中心与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目前,医院还是人满为患,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人员稀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签约的医院的转诊行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双向转诊目前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
(五)药品“三统一”管理工作需要协调。由于目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药品由省上统一来管理,导致在采购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基层使用不便。一是市场药房中有些药品已经降价了,然而网上还没有降价,百姓开药时对此有埋怨,如经常使用的丹参滴丸和阿斯匹林肠溶片;二是有些常用的基础类的用药由于价格便宜,在网上采购不到,如一毛钱一支的肾上腺素注射液、普通胰岛素等药品;缩宫素注射液是临床上经常使用的药品,没有0。1元/支的,而每支10多元倒室网,可以采购,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是省上对基层药品采购限制较多,自身维护更新速度较慢所造成的。
(六)健康档案利用率低、准确率低、没发挥应有作用。目前我区健康档案已经导入到省厅的信息库中,但真正的是健康档案的使用范围较小,部分为死档,利用率低,基本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为了应付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要求而设。同时,各别单位映,在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中,体检项目过少,只能做一些常规的健康检查,部分高端人群想做的体检项目在基层均无法开展,疾病眷出率底等现象普遍存在,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的实际意义倒底有多,还需进一步验证。
(一)应加快托管模式的实施步伐。目前,交一附院与雁塔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了医联体,运行状态良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资源有限,人才少,每天接诊的患者不多,很多患者也不愿去,另一方面医院人才济济,但发展空间受限、患者进不来。而我区实行托管模式的医疗联合体可以有效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将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由西电集团医院托管,进一步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破解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瓶颈。通过一年的托管实践,已初见成效。托管工作是促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的一项有效举措,也是胆探索新时期医改服务模式的一种新的尝试,对促进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加快人才的合理流动,提高医疗水平和落后的技术,快速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二)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将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有机结合。基本公卫服务和基本医疗两者不能完全割裂,应有机结合。既要通过做实基本公卫服务吸引更多的居民接受基层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率;也要发挥基本医疗的带动效应,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卫服务,提高居民的防病意识。要做好这个结合,最根本的办法是要有专业的人才,各中心要加快专业人才引进步伐,吸引更多具有专以上学历的医学高校毕业生到单位工作。基本医疗水平提升了,公共卫生水平也必然会得到提升,这就要求要加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力度,采取中长期培训、临床进修、学历教育、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单位人才的培养,充分体现自身的医疗和公卫水平。
(三)加强宣传,促使双向转诊的实行。提升群众认可度与信任度,努力引导群众形成小病在社区就医的习惯,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好在全区综合卫生保障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社区卫生机构与辖区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使二者合理分工、错位服务、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努力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机制和“小病”在社区、“病”进医院的格局。
(四)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我区的公共卫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每半年、每年的考核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避免公共卫生工作纸上谈兵式的管理,就是要从维护居民健康利益出发,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把提供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各中心发展的核心,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推行“德能勤绩、注重实绩”的考核分配制度,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居民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加协调力度,做好软件功能的完善工作。针对省厅配发的信息化软件存在的问题,我局同省卫计、天网软件公司进行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存在问题。今后,我们依然要加协调沟通力度,及时、客观的向省卫计映使用中发现的新问题。周内,我们向省卫计信息中心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修改完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促使各单位提高执行力,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防止出现因某环节推进不力、重形式轻实用等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相关任务。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十
我镇共有52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2万人,地理位置处于市东北部。目前我镇共接管14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矫正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某些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不愿意回到社会执行刑罚,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对于集中的学习和公益活动感到耻辱,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做定期的家访,以免打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2、一般社会群众习惯认为矫正人员有污点,重犯率相对偏高,都避而远之,有排斥、歧视的心理,而这一心态也使得矫正人员缺少了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的抵触心理。
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个性化原则,逐步探索新时期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根据矫正对象特征、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认罪悔过的程度、家庭人员对其犯罪及被惩处的态度、预测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严格落实走访、谈心、教育、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经常性工作制度,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和隐患以及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是突出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理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五必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通过认真逐一走访,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矫正对象胡某,70岁,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走路不方便,我们除了以上“五访”之外,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其情况。
三是帮困解难,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变。针对矫正对象不同的心理,为了努力消除矫正对象的对立情绪,引导其顺利融入社会,我们召开了矫正工作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暨座谈会,邀请局矫正科同志对他们进行知识讲座并参加座谈。通过座谈,拉近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距离,从根本上促进其思想转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多种形式帮困解难。如保外就医人员俞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由于经济基础差,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再加自己又不能工作,仅靠姐姐的资助看病,我们在座谈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将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想方设法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在春节前送上爱心帮扶慰问金500元,让他过一个快乐的年。
四是突出抓好“接收”、“解矫”程序的规范。我所对每一位新接收的矫正对象都要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给每位矫正对象送一封《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既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又使矫正对象感受到人性化的一面,使他们尽快了解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同时对每一名解矫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
五是注重实效,正面引导。由于双峰山高路远,为了更好地为矫正人员做好服务,我们在双峰和黄坛各设立了公益劳动场所,以便于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人性化,我们把矫正对象的亲属、所在地联村干部等纳入帮教监管网络,实施人性化教育管理。在矫正过程中,根据矫正对象工作情况“量身定制”教育改造方式。如:对胡某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现胡某在跃龙街道范家村开摩托车修理部,工作积极,收入稳定。
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虽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在调研中发现,随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问题也不少。
(一)群众的认同度不高。社区矫正是需要执法机关、矫正对象和社会群体的三方配合,由国家机关借助社会综合资源的帮助而对矫正对象进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在我国它还是一种新生事物,在调研过程中,据了解,矫正工作者认为在试点阶段,由于社区矫正还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如果工作得不到地方的政府领导的重视,工作就很难开展,但现在的状况是很多领导都不了解社区矫正究竟为何物,社会上的一般群众就更不用说了。由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各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同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新闻,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人民大众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二)机构不健全,司法行政系统陷于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社区矫正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涉及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健全社区矫正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既无专门的执行机构,又缺乏执行人员,志愿者力量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
(三)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区矫正的质量难以保证。矫正经费短缺问题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公安机关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现在具体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局极其下属的司法所进行,司法所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教育设施。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但它仍然是一种国家机关的行刑方式,缺乏国家专门的财政支援是不可能进行的。
(四)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密切。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监狱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但实践中由于牵涉的部门较多,权利义务不明确,且没有固定的统一办公场所,各部门为了局部利益,对做好这项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反而使工作复杂化。
为此,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积极探索长效、稳定、务实的新机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仅靠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要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并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派出所、司法所、工办、民政、团委、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单靠司法行政机构唱独角戏,搞孤军奋战,都是行不通的。
(二)保证工作经费,建立安置帮教基金。基金使用:给于归正人员回籍初期生活无着落、重大疾病、遭受灾害及服刑在教人员家属遇到特殊困难等方面提供社会救济和帮助,给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正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数额由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财务部门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贫困地区,上级要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整个地区的平衡性。
(三)优化环境,为社区矫正人员和谐共处的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要做到真正让每个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把握好宣传工作的尺度。
(四)尽快成立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自上而下地成立统一领导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部门指定人员参加,设立固定办公地点,由上述部门合署办公,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与协调。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十一
我们凌源调研小组一行5人,对***6个街道32社区和2个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凌源民政局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我们通过听取社区工作人员汇报与实地调研,发现了一些他们在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及其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共有30个乡镇街,其中10个乡;12个镇;8个街道。有6个街道辖城市社区37个,其中5个为村改居社区。452个居民小组,52249户, 147818口人,社区居民代表20xx名。
社区两委(党支部、居委会)班子成员219人(居委会成员182人)。社区公益岗位人员166人(做社保员、医保员、协理员、微机员等工作)。
37个社区中有17个是自己的拥有办公用房的,12个是租赁用办公用房,8个驻区单位无尝提供。社区办公用房总面积7690平方米,其中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社区9个;100—200平方米的社区13个;200—300平方米的社区11个,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4个。
产、公共安全管理、工业经济运行、环保、服务业、组织、宣传、应急、公安、司法、维稳、综治、信访、民政、残联、统计等等工作。
几年来,***充分利用开发商缴纳的500余万元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先后为12个社区购置办公用房,分别是:南街街道分局社区、馨王社区、花墙子社区、南门外社区、兴隆社区、;北街街道铁北社区、东环社区;城关街道康柠社区;凌北街道鸿凌社区、凌钢东社区;东城街道高杖子社区、安居社区。同时为社区旧房改造、维修等资金达100余万元。社区办公用房总面积由20xx年的398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7690平方米,使社区办公环境有所改善。目前,***有3个社区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和谐社区,15个朝阳市级先进社区、平安社区等荣誉。
1、 办公用房和其保用面积严重不足。一部分社区没有办公用房,只能租用别人的房屋。在城市繁华地段租费又很高,给街道和社区带来了经济负担,还会遇到过一段时间房子又不租给社区。有办公用房的多数使用面积在100—200平米之间,也无法达到一站四室的基本使用要求,多为一屋多用。
2、 办公经费不足。20xx年政府给社区的经费为3万元,
但必须定制的报刊就得花去4000元左右。由于社区与群众、社区与机关联系密切,电话费用平均每人每月在80元左右,社区上放工作费用也较高,在加上电费、水费、网费、组织活动费用、办公耗材等等办公经费无法满足社区工作的需求,报销程序不合理,真正到社区的经费为1.2万元。
3、 办公设备不足。社区的电脑配备严重不足多为一个能够使用的电脑。几个工作人员挤在一个电脑上办工,给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随着社区的发展、社区管理档案和上级工作文件的增多,档案柜、办公桌等办公设备已经无法满足现有工作的需求。
4、 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社区工作人员从事30种左右的工作,工作不分昼夜和节假日,工作量大,与所发的工资不成正比。虽然今年年初不同的提高了社区班子人员工资待遇,但其它社区工作人员工资仍没有提高。
5、 社区内的小区物业管理难度大。一些的老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处于弃管状态,随意堆放垃圾,严重影响了小区卫生,一些新小区开发商虽承诺对物业负责,一次性收3、4年的物业费,但3、4年之后就没有人管理了。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来制约物业问题。政府又为了征创卫生城市,多数都为社区班子成员求助各门来帮忙解决物业问题。
6、 政府对社区都应做什么工作规定不明确。很多个部门
都把工作抛给了社区,无形给社区增加了大量的工作任务。社区本应是多为便民服务,却让各部门工作牵涉太多精力。本应由各个部门应开的证明全给了社区,社区的公章成了“万能章”,不开居民不满意,开了社区又没有这种权力和义务。
7、 社区管理上访人员存在安全隐患。社区工作人员几乎都为女性,有时需要深夜监视上访人员动向和上外地接回上访人员,无形给社区工作人员带来了安全问题。
1、 政府应该协调地方和各部门来共同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能够满足社区一站四室和工作的需要,为社区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舒心的工作环境。
2、 政府应当将3万元经费直接拨发到社区,满足社区展开各项工作的需要。
3、 允许社区进行一些服务类经营,一方面可解决社区经费问题,一方面可以进行便民服务。(例如:超市、药店、门诊、养老、照顾幼童等等)
4、 物业管理上应加几名公益岗人员对无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卫生进行打扫,搞好卫生,社区在通过其它渠道争取些经费发给这些人员。
5、 政府就应确社区工作职责 ,减少政府部门对社区附加的工作量。
6、 社区应多组织活动,拉近社区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其中**社区组织的邻里节,每家一道菜,大家坐下来欢唱笑舞,拉近了各自之间的关系),还能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
7、 社区应多鼓励社会热心人士多参加到社区公益事业中去,帮扶老人、组织活动、开展法律道德生活常识宣传。
8、 社区应成立日间照料室,增加一名公益岗人员对没有时间照料的老人进行统一的照顾管理,家属少付一部分费用。
通过此次调研,调研小组深入到社区基层进行实地考察,并认真听取了基层工作者的汇报,小组成员相互配合有条不紊的顺利完成此次调研工作。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十二
近年来,xx市xx镇妇联紧紧围绕上级妇联关于实施“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的意见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镇妇联遵循整合资源、为我所用的理念,因地制宜,以“升级改造型、创新拓展型、高标新建型”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合力推进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20xx年,我们在原有的妇女之家挂牌成立了“妇女儿童之家”,实现了全覆盖,同年打造了xx村“妇女儿童之家”省级示范点;20xx年xx村“妇女儿童之家”创建成为xx省“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20xx年提档建设了xx村、xx村“妇女儿童之家”。
自从xx市妇联提出从20xx年开始至20xx年在全市村(社区)开展“妇女儿童之家”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来,全镇各村、社区高度重视,按照资源整合、设施共享的思路,综合运用基层计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资源,以“一个阵地多项功能”模式加以落实。我镇有14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也是参差不齐,按照先挂牌再建家的要求,20xx年全面完成了行政村和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挂牌,目前已有些个省级示范点、多个市级示范点。一般设有村妇代会(社区妇联)工作室、女性创业就业服务站、家庭文化活动室、儿童快乐家园、妇女维权站等,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各项职能和工作任务明确。先行试点示范的村均有相对独立的活动阵地,配备了电话、电脑、办公桌椅、书架、健身器材、儿童玩具、图书等基本设施,村、社区妇代会自主使用或管理中心的部分活动场地,正常开展服务和活动,进行各类知识培训,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关爱贫困儿童、妇女健康、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较好的实现了宣传展示、教育培训、文化建设、资源整合、维权服务、家教指导等功能,妇女儿童工作在村级工作全局中占据了一定的比例和地位。但从目前阵地建设以及发挥作用情况看,有的阵地投入比较多,如xx村、xx村、xx村、xx村等发展比较好,活动贴近实际,深受妇女儿童的喜爱;有的村借助计划生育办公室、关工委活动室、农家书屋、居家养老中心、农民学校等资源共享;有的村阵地模式起点低,村妇代会主任活力不足,阵地是个“空架子”,只停留在“有”的基础上。
我镇的“妇女儿童之家”目前正处于提升建设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人员配备还未到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均由村妇代会主任兼任,身兼多职,工作繁忙,对“妇女儿童之家”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女儿童之家”功能的发挥。
2、资源整合还未到位,硬件设施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对“妇女儿童之家”需配备的硬件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产生较大的约束和制约。
3、活动开展还未到位,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发挥。受社会、家庭等客观环境因素和自身工作热情不够、能力水平不高等主观因素的影响,部分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形同虚设,活动开展较少,内容形式比较单一,没有发挥一室多用的功能。
接下来,镇妇联将紧紧围绕把“妇女儿童之家”打造成基层妇联组织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工作目标,突出扩大覆盖、丰富内涵、完善机制,使“妇女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妇女的幸福家园、儿童的快乐家园。
1、积极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着力加强村(社区)妇女工作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女大学生村官队伍作用,不断加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力度,扎实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吸引、鼓励更多妇女群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2、充分挖掘“妇女儿童之家”功能,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之家”综合利用效率,使其真正成为基层妇联宣传政策的阵地、学习培训的课堂、联系妇女的窗口、维权服务的驿站、展示风采的平台。立足基层妇女儿童实际需求、兴趣爱好,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以服务妇女儿童为根本,发挥作用求地位。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权益维权、矛盾调解等服务功能,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篇十三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20xx年11月,我省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年多来,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采用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下称专职社工),协助司法助理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专职社工队伍建设,5月下旬,我厅按照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组成调研组,并下发相关文件,发放调查表,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和社区矫正试点县(市、区)开展调研。6月中下旬,调研组先后到长乐市、连江县、福清市、湖里区、同安区和思明区,召开六场座谈会,有7个基层司法局的负责人、24个基层司法所的所长和近40名专职社工参与座谈,共同探讨研究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形成了调研报告。
20xx年11月,经省委领导同意,在省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思明、丰泽、梅列3个区第一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20xx年11月,省委政法委确定福州市鼓楼区等2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厦门、福州主动扩大试点范围,自行批准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全省共有35个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第二批扩大试点时,省里明确要求每个司法所配备1名专职社工,社区矫正对象50名以上的司法所配备2名专职社工,作为司法所的辅助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厦门、福州、泉州等地的县(市、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后制定相关规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工。其它试点县(市、区)也陆续配备社工,或正积极努力按要求配备社工。20xx年8月,省两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聘用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人员充实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专职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可享受县级固定工工作津贴;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目前,全省共聘用专职社工417人,其中福州289人,厦门55人,莆田10人,泉州14人,漳州3人,龙岩21人,三明12人,宁德10人。在我省35个试点县(市、区)中,有23个县(市、区)聘请专职社工,占比67%;在384个试点司法所中,有280个所配备专职社工,占比72%。专职社工占社区矫正试点司法所工作人员1049名的40%,占社区矫正试点司法所在编人员384名的108%,是基层司法所非监禁刑执行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工队伍,各地在招聘时都有相应的条件限制,从总体上看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年龄轻。全省417名专职社工中,25岁以下占45%,35岁以下占44%,一大批年轻人进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增添了新鲜的血液。二是学历高。全省417名专职社工,大专学历174人,占比42%,本科学历240人,占比58%。基层司法所在编或其他聘用人员,学历普遍是在职大专及以下,而专职社工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学历优势明显。三是专业强。专职社工中法律类专业毕业的有153人,占比37%以上,其余264人也均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特长,具有良好的多学科、交叉学科专业素养,基层司法所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素质好。各地进人时大多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品行良好,文字能力、口头表达强,近一半人还获得国家外语及电脑操作考试等级,适应工作快,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截至20xx年6月底,全省35个试点单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765人,累计解除矫正3091人,正在接受矫正的有6674人,重新犯罪5人,重犯率仅为0.05%。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体是好的、平稳的、有效的、符合要求的,基层干部群众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态度更趋理性、宽容,初步显示出社区矫正工作在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通过调研,我们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专职社工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其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缓解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司法所是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和平台。担负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全省1101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285个,使用1891个,所均不到1.7人。社区矫正试点过程中,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矫正力量薄弱,工作难以拓展等问题。新增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后,人少事多矛盾更加突出。据统计,目前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有6674人,384个试点司法所平均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人,最多的将近百人。在各项保障措施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要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单靠1-2名司法助理员,是难以完成好任务的。专职社工就是基层司法行政在社区矫正试点中,探索通过社会化渠道解决人员不足的一种尝试。从实践看,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专职社工,初步缓解了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的问题,为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适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遵循社会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对五种罪犯进行教育改造是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重要区别。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一直在积极探索司法行政部门与其他社会力量的结合,重视吸引专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弥补专业人才和专门知识的不足。调研中,我们发现专职社工一般具有本土化色彩。户籍地属本县(市、区)的有379名,占比91%。社区服刑人员按现有政策,以户籍地矫正为主,基本上分散在乡镇街道的各村居。本地专职社工熟悉社情民意、了解风俗习惯,开展工作能得到家庭、亲友支持帮助,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这些都符合社区矫正的特点和要求。
(三)促进非监禁刑罚规范进行。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具有很强的法律性、规范性、严肃性,从长远看,需要专门的机构、专业的队伍和专门的知识。专职社工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的学习背景,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强,他们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有利于基层司法所更好地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提升社区矫正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依法、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四)改善基层司法所人员结构。384个试点司法所共有在编司法助理员384人,其中35岁以上占272人,学历也均在大专及以下,从总体上看,呈现人员单一,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状况。而目前的专职社工队伍,80%的以上是经过公开招聘的,他们珍惜工作机会,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听从指挥,遵守制度,兢兢业业,成绩显著,有37名专职社工受到各种表彰。特别是能利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虚心学习,积极探索,提高技能。全省共有403名社工参加各类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的辅导教育,掌握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环节,积累了司法所基层工作实用经验。调查中,司法所普遍反映专职社工头脑灵活,思路清晰,接受新知识快,进入工作角色快,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好。国家在短时间内不能大幅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情况下,专职社工是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可或缺的辅助力量。
专职社工是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尝试性和探索性工作,从部分试点县(市、区)看,其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省开展时间短,范围仅限于35个县(市、区),是一个新生事物,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还不够高。社会各界及基层党政领导,对专职社工的理解还比较模糊,对“社工”作为一种职业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有的认为是“义工”,有的认为是“志愿者”,有的认为是“临时工”,有的认为是“编外合同工”。由于认识存在偏差,导致在使用专职社工时就出现随意性,专职社工被当作临时工随意派遣,从事乡镇街道计生、综治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专职社工设立的社会性、专业性和专职化的初衷。因此,有必要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突出作为社会工作人才一部分的专职社工队伍在社区矫正中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为专职社工队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