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会议方案(实用17篇)
方案的不断优化和改进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定方案需要我们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数据分析,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方案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发。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一
20__年6月21日下午,煤电公司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会议由煤电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蔡林森,总经理王长平主持。会议对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纪要如下:
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董事长、党委书记蔡林森主持董事会全面工作、党委全面工作;分管董事会办公室。
总经理王长平主持经理层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铁军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工会、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青年、信访、保密、教育、监察审计、武装保卫、后勤、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分管工会(计生办)、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部)、宣传部、监察部、审计部、团委、信访办、武装保卫部、卫生福利部、机关党委、离退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三下办)、电视台;联系技校、学校、医院、生活服务中心。
财务总监樊栓柱负责财务工作;分管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会计服务中心。
副总经理张志明负责经营、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经营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劳资部、社保中心、环保部;联系物资分公司、运销分公司、矿用产品公司、机械加工厂、新型建材公司、电煤联销公司。
副总经理李怀军负责采煤工作、单体柱管理;分管生产部;联系凤翅山矿。
总工程师李连春负责技术管理、采矿证办理、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分管总办室、一通三防部、地质测量部、计划部(生产计划);联系四矿。
副总经理孙米银负责生产协调,开拓掘进,煤质管理,设备招投标、大修、储备、调配工作;分管调度室、开掘部、计划部、质检中心、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一矿、机电装备分公司。
副总经理刘绍生负责与中电投股东沟通工作,和副总经理张志明协同做好动力煤销售工作;分管电力事业部;联系天健热电、平东热电。副总经理刘尚涵负责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安全设施验收、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安全培训、矸石山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监察部、安全培训部;联系六矿、安培中心、救护队。
副总经理赵小峰负责机电运输、节能、供电、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机电部、信息通讯中心;联系二矿、供电公司。
李延河协助总经理做好基建技改工作;分管基建部、质监站。各战线负责本战线在用设备管理、新增设备计划与选型、参与相关招投标工作。
二、几项要求。
(一)工作责任自分工明确之时发生转移,谁主管、谁负责。
(二)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搞好工作协调配合,围绕煤电公司总体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做好分管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抓紧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使领导同志能够尽快熟悉分管工作。
与会人员:
(电子公文)。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二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供给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礼貌、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供给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到达90%以上。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所以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供给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进取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进取性和业主使用人的进取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经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立礼貌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一样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供给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三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理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建设、物业销售、物业交付、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等环节权责关系,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第四条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
(五)对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换届和日常活动;负责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换届和委员变更的备案;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派员参加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换届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第六条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物业行业服务规范和标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州、县市依托行业协会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涉及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权属范围、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自然界限、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
新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一并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
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已投入使用的,其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由物业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予以核定。
物业管理用房、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不能分割的,应当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已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由相关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物业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核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将物业管理区域资料报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公示。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公示。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交付使用的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业主可以向建设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筹备组报送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共用设施设备交接资料、物业服务用房配置确认资料等。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社区(村)党组织或者居(村)民委员会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业主成员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七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条件成熟的,可以邀请物业小区党组织成员、辖区公安干警、司法所代表或者村(居)法律顾问等参加筹备组。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筹备组成员资格即行终止,筹备组应当从符合条件的推选人员中依次递补。
第十三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负责下列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三)确认业主身份、人数及业主投票权数;
(四)组织业主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五)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示会议通知、业主及投票权数确认情况、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以及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材料文本,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复核或者修改,并书面告知异议人。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自行解散。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津贴及标准;
(六)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八)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九)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方式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一)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业主,并至少提前十五日公示相关文本和信息。
业主大会需要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当由业主本人签名;业主委托代理人表决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本人和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推广使用智能化物业管理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全部资料应当保存三年以上,业主可以查询、复制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不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逾期仍不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及时组织召开。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三至五年,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中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选举材料应当载明候选人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是否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况等信息,并向业主公开。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村)民委员会。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示下列信息: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定;
(五)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其分配与使用详细情况;
(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津贴详细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持续公示;第五、六、七项规定的事项,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的信息,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查询、复制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息及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有权终止其委员资格:
(二)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三)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四)法律、法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委员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或者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属于业主共有的其他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移交。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业主共有的其他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移交。
第二十三条业主大会可以组成业主代表会议,业主代表会议由按区域或楼栋推选的业主代表组成,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权职责;业主大会决定设立业主代表会议的,应当同时明确业主代表的产生及业主代表会议的权限及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物业的建设、验收与销售。
第二十四条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建筑物总面积的千分之二,最低不少于八十平方米;
(二)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正常使用功能的地面以上独立成套装修房屋;设置在无电梯的楼房的,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楼。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保障性住房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或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住房小区及有条件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还可以按照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的收益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
第二十六条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对所开发的住宅小区质量负最终责任,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完整的小区综合验收资料报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以实行分期验收,待全部建成后进行综合验收。分期验收的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以分期投入使用。综合验收报告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将房屋和有关设施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区域资料、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材料和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节能情况等信息,并向物业买受人提供书面告知材料。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约定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补充规定,在住宅交付的同时提供给业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三的比例向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存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的保障。
建设单位在物业保修期内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予以维修。
物业保修期满,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剩余的物业保修金及活期利息退还建设单位。
第四章 物业交付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限一般为首次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之日止。
第三十条经竣工综合验收的新建物业在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物业承接现场查验。未经现场查验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邀请业主代表、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参加物业承接现场查验,必要时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或湘西自治州物业专家库专家进行现场物业承接查验。
第三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八)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了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配置;
(九)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标志标识完整、清晰;
(十)法律、法规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其他条件。
鼓励实行住宅物业住房品质分类。规划设计对住宅物业住房品质有明确标准要求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要求进行查验。
第三十二条经现场查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承接协议;不符合的,应当制作书面整改计划,由建设单位按照计划要求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组织复验。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承接查验情况和承接协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第三十三条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他有关承接查验的文件。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采用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组织招标。
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三家以上备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并根据业主意见对公示内容调整后,提请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业务的,应按公安机关的规定另行备案。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二)依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劝阻、制止损害物业、妨碍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和其他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规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维修;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未经法定程序并签订委托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不得侵占或者擅自使用、处分业主共有财产和依法归业主所有的收益。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服务实行项目经理人制度。物业项目经理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人。
项目经理人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更换。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委托专门机构承担电梯、防雷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的养护、检测、维修以及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消防器材、设施应当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收取,具体标准和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当在指导价范围内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经合同约定并经公示的费用。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需提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调价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相关资料,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催交。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中断提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购买水、电、气、热以及停运电梯等方式迫使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二条产权转让的,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转让事项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及时将承租人及其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物业服务费交纳的约定等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下列信息:
(一)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三)公共水电费用及其分摊详细情况;
(四)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情况;
(五)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物业服务费采用酬金制方式收取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物业服务各项资金收支台账,于每年三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各项成本费用、接受委托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各项收支、公共水电费用分摊等详细情况。
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查询、复制前款规定的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九十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事宜。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第四十五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项目,但与业主委员会另有约定的除外。
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妥管理交接手续并移交下列资料和财物:
(一)物业承接查验资料;
(三)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相关账册、票据;
(五)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移交的其他资料和财物。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时,尚未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可以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应急管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十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应急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督促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不超过一年的基本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七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外置式晾衣架等设施,不得违反管理规约,应当保持物业的安全、整洁、美观。
第四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改变房屋、人民防空工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或者以其他形式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
(四)侵占、损坏共用的屋顶、地面架空层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五)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高空抛物、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
(八)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环境的物质;
(九)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
(十二)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家禽家畜;
(十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的,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犬只对环境的影响,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摩托车、电动车严禁在大厅及楼道停放、充电,应设置室外集中停放区,并设置充电桩。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五十一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禁止的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房屋装饰装修现场巡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五十三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户以上业主的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业主应当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前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房屋竣工后尚未售出和建设单位自留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业主分户账面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及时续交;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建、补缴。
续交、补缴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一次性交存,也可随物业管理费逐月缴存。
第五十四条在保证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
利用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利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应当转入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下列紧急情况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
(三)电梯故障;
(四)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玻璃幕墙炸裂;
(五)其他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
第五十六条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中约定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采取异议表决方式投票表决。
采取异议方式投票表决的,业主大会应当在表决期限届满后将初步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并规定不少于十五日的催告期。未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在催告期内提出反对意见的,计入反对票总数;最终表决结果以催告期届满时的票数为准。
异议方式投票表决的全部资料应当保存三年以上,业主可以查询、复制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
第五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或者委托代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的,业主大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十八条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应当采取措施,支持老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
既有多层住宅(含老旧住宅小区)业主需要增设电梯的,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审计、发改、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生态环境、卫健、园林等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房屋使用、平安建设、消防应急、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
前款规定的部门接到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六十条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当监督实现小区对应设施配套标准化、人财物配备标准化;小区纠纷调解程序化、问题楼盘分类处置程序化、小区党建程序化;职能部门管理单元化。
第六十一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第六十二条州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全州统一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州、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将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人的有关信息纳入统一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经理人的信息依法进行监督。
第六十三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物业纠纷,鼓励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专业人士等参加物业纠纷调解。
第六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台账按月送交居(村)民委员会。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明确专人专抓,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纠纷。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五)公示,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告栏及其他显著位置和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张贴、发布信息。
第六十九条法律法规及规章对物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四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政府机关工会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为调动全体教工参与"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 推进我校广大教职工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构建"和谐校园",加快学校发展,工会决定举行全校教职工趣味运动会,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增强全体教工的健身意识,积极参与各项体育活动。
2、愉悦心情,缓解工作压力,增强体质,
二、组织机构
趣味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方 建
副主任:陈理畅 姚增超 钟清云 袁媛 那红 王德深
总策划(兼裁判长):钟清云
成员:王德深 杜鹏君 王君华 陈维国 苏业奇 吴林炎 林启辉。
职责:负责比赛的组织、次序编排等策划工作及裁判组的工作。
总协调:姚增超
成员:钟清云 袁媛 那红 王德深 余 晶
职责:负责开幕式、闭幕式及整个趣味运动会各组的组织协调及报名工作。
比赛裁判组:钟清云 王德深
成员:杜鹏君 王君华 陈维国 苏业奇 吴林炎 林启辉 何干 张群彩。
职责:裁判、工作人员分工和培训,趣味运动会各项比赛裁判工作,负责场地道具器材(皮尺、扩音器、黄色大胶带、矿泉水、大瓶空矿泉水瓶 引导牌、中性笔、沙袋、编织袋、排球5个:羽毛球拍5副:空瓶子100个;排球20个;米袋子30个;兵乓球60个、空杯60个、盘子10个)的保障。
仲裁组:陈理畅
成员:姚增超 钟清云 袁媛 那红 王德深
职责:负责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有争议的仲裁,评选优秀组织奖。
宣传组:袁 媛
成员:吴乾莉 林师师
职责:负责趣味运动会整个过程的摄像、照相、横幅(一大300,二小200现场悬挂)和文字宣传工作,负责提供扩音器2个。
奖品(纪念品)筹备组:那 红
成员:魏红俊 余 晶
职责:负责本次趣味运动会的奖品(奖金)的`准备及发放。
二、比赛时间:初定 20xx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比赛地点:第一教学楼风雨操场。
四、参赛人员及单位:
1、参赛人员:全校教职工(含外聘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队。
2、参赛单位:(14个)
五、竞赛要求:
1、各工会小组不得无故弃权。
2、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服从组织人员统一指挥,服从裁判统一裁决,如有异议由负责人提出,最后服从裁判组、仲裁组的统一裁决。
各工会小组须认真组织,理解比赛规则,协调处理好运动会期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3、各队集中报名后(尽可能把人落实到每个比赛项目),于20xx年5月11日(周五)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工会正式确认参赛项目,否则按不参加处理。
4、裁判工作由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研室的教师担任(不参加比赛)。
5、项目与规则(见附表一)
六、奖励办法:
1、各个项目按计时快慢录取名次,不进行预决赛。
2、每个项目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发放奖金,未获名次的参赛队将获得参与纪念奖(每队200元)。
3、大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及参与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xxx单位:
为了推动全民健身益智运动蓬勃开展,丰富全局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xxx工会决定举行20xx年春节文体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局职工可自愿报名参加活动项目
二、活动时间
20xx年2月16日下午13:00——17:00(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局工会
活动组委会:
组 长:xxx
成 员:xxx
四、活动项目及组织人员
1、钓鱼比赛: 组织人:xxx
2、套圈比赛: 组织人:xxx
3、飞标比赛: 组织人:xxx
4、掰手腕比赛: 组织人:xxx
5、扑克比赛: 打捧组织人:xxx
火箭组织人:xxx
五、活动规则
1、钓鱼比赛规则。
参赛人员用自制鱼竿钓瓶子,钓起后放到指定区域算完成1次。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次者获一等奖,完成2次者获二等奖,完成1次者获三等奖。
获奖情况现场确定(见附表1)。
2、套圈比赛规则。
参赛人员站在投掷线后,向前扔掷圈,每人连续投10次,套中不同的标杆得到不同奖品即可,每个标杆限定套中一次。
获奖情况现场确定(见附表2)。
3、飞标比赛规则。
参赛人员站在投掷线后,向标盘上飞标,每人连续投射10次,总计分数为最终得分。
获奖情况(见附表3)按分数情况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获奖情况现场确定(见附表3)。
4、掰手腕比赛规则。
参赛人员每2人一组进行比赛,在固定的桌台上掰手腕,右手手背先接触桌面者为负,采取单淘汰赛制,按报名抽签顺序比赛。
共分3个级别(1)男子组a级别(40周岁以上)(2)男子组b级别(40周岁以下)(3)女子组。
获奖情况按胜负情况确定(见附表4)。
男子组每个级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女子组取前3名。
5、扑克比赛规则。
两项比赛每人只可报名参加一项。
(1)打棒比赛。
打棒比赛只设个人项目,参赛人员每两人组成一队,自愿报名,采取单淘汰赛制,抽签分组对决,每局四副牌,四个人进行游戏,对家两人为一组,两组相互对抗,按“3—a”顺序升级,首先打过“a”者为胜利。
打棒(扑克)比赛分组确定后,请参赛人员利用午休时间和其他非工作时间开展比赛,分组比赛结果在2日内报组委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接下来的晋级对手,在2月14日前将产生决赛名单,2月16日进行决赛。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五
现代社会中经常用机关一词代指政府职能部门。政府机关召开会议,要写会议的相关通知。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带来的政府机关会议通知范文,仅供参考。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
20___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市委市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怀柔区分会场设在区政府401会议室,各镇乡、街道设立视频会议分会场。
一、测试时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开会时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开会。
三、会议室名称:区委第一会议室。
四、要求。
1、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测试时间内测试好本单位的音视频,测试后保持会议系统开机。
2、分会场摄像机的位置应使被摄人物都收入摄像画面之内,摄像头要避免逆光,会议室要拉上窗帘,遮挡阳光。
3、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避免随意走动、交谈、使用手机等现象发生。
4、其它会议事项见区组织部会议通知。
五、视频会议技术服务电话:____________。
区政府信息中心。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市委宣传部,柳铁党委宣传部:
定于9日9-10日召开全区宣传部长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传达学习中宣部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宣传部长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我区前八个月宣传思想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市委宣传部长、柳铁党委宣传部长。
三、会议时间。
9日9-10日(会期一天半,9日8日下午报到)。
四、会议地点。
报到及住宿地点:南宁市七星路广西宣传干部培训中心。
会场:区党委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准备约15分钟的发言。请将发言材料打印50份,在报到时交会务组(打印要求:16开幅面,在左上角用四号楷体注明“全区宣传部长座谈会发言材料”)。
(二)请各市委宣传部长、柳铁党委宣传部长安排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在外出差、学习的,加无特殊情况,务请回邕参加会议。
(三)请各市委宣传部、柳铁党委宣传部于9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传真:××××××。
中共xxxxxxxx委员会宣传部。
xx年x月x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国务院有关厅、局、办有关部委,新闻单位:
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国发[20xx]12号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开发区的健康发,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决定在北京召开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会议。
一、会议时间:20xx年4月26至29日。
报到时间:20xx年4月25日。
二、会议地点:北京京西宾馆。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和落实国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研究并审核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区域范围、规划面积。请各地区按规定格式(见附件四)填写清楚。
2.总结和交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的经验。
3.讨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草稿)和《“八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纲要》(草案)。
4.研究并提出进一步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
四、参加会议人员。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主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的负责人,主管“火炬”计划的科委主任,各开发区管委会(或办公室)主任,共计三人(省、市共管的开发区可参加四人);国务院各有关厅、局、办和有关部委及新闻单位的代表。
由于会议规模限制,不得超出会议代表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书面交流材料。
请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规定格式(见附件二)准备会议书面交流材料300份,报到时交会议秘书组。内容包括:开发区发展规划、发展现状、建区经验和当地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等。请各开发区于4月25日之前将交流材料清样送国家科委火炬办,以备选择大会发言用。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请各开发区按本通知内容作好准备,并将会议回执于4月15日前送会议秘书组。会议秘书组设在国家科委火炬计划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为了妥善安排会议代表的食宿、接站工作,凡是需要接站的代表请将到京日期、车次(航班)电告(或传送)国家科委值班室。会务组将根据代表提供的信息安排接站。
接站时间:4月25日接站地点:首都机场,北京火车站出站口。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一、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会议书面交流材料封面格式。
三、会议回执。
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范围及规划面积表。
国家科委。
20xx年x月x日。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六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经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到达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到达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到达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到达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到达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到达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景,经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职责,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职责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异常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职责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贴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能够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景,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供给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到达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异常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取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进取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职责心强、有必须组织本事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职责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到达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构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职责,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取组织整改,到达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进取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资料,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资料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职责。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职责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职责,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异常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职责,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七
20__年6月9日下午,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徐恩华主持召开市人大会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研究了党委有关工作。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
会议对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进行了通篇学习,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决定,下一阶段要结合人大实际,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要结合人大实际,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有效作为,为闽北经济社会发展抢抓机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会议通报并安排了今年的“三级联创”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的“三级联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延平区、武夷山市、建阳市、浦城县、光泽县五个人大会机关党组织获得本地党建先进单位。其它几个县市人大会机关也在积极创建。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三级联创”工作,完善南平市人大会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工作方案,加强与县(市、区)人大会的沟通联系,推动全市人大系统党建“三级联创”工作上新水平,拟定于7月份后到获得党建先进单位的县级人大会进行调研;加强与省人大会党组织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拟于下半年到省人大会汇报有关工作。
三、会议研究了机关党的组织工作。
会议通报了5月25日机关第一党支部补选王文孙同志为书记的有关情况。批准了第二党支部关于补选刘明胜同志为支部宣传委员的报告。分别讨论并表决通过了预备党员陈燕、曾毅转为正式党员和张艳丽、卞桂林吸收为预备党员等事宜。会议认为,今后要继续抓好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不仅要加强培养,还要加强教育,加强跟踪,不断关注,科学发展观教育。
四、会议听取了各党支部关于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汇报。
各支部分别汇报了召开科学发展观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有关对会党组和机关的意见建议。会议认为,这次民主生活会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五、会议通报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已发至机关各委、室、局,并正在着手建立科级干部廉政建设档案。会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规范动作要求做到位;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使每一位机关党员干部都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要加强督促检查,注意防止倾向性、苗头性的事情,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提醒的提醒,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落实党组要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有关准备工作。
会议介绍了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程序和有关工作。与会同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会议认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市人大会机关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当前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围绕创建活动展开;目前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与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仍有一定差距;创建活动必须在机关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机关党委的全力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参与下展开。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增强对创造活动的自信心,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要做好创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三年规划,打好创建工作基础;要加强对创造活动的领导,在党组的领导和机关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力开展创建活动。
此外,会议还研究了“七一”有关工作。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走访慰问挂点村和社区的困难党员、困难群众、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等;结合“工、青、妇”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开展系列革命传统教育。
出席:徐恩华、黄金兰、林祖辉、陈惠明、王寅、生余丽、李建新、邹源、黄慧明。
列席:陈新丁、龚树燕、王文孙、刘明胜。
记录:危必胜、陈再德。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八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国务院有关厅、局、办有关部委,新闻单位:
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国发[20xx]12号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开发区的健康发,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决定在北京召开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会议。
一、会议时间:20xx年4月26至29日。
报到时间:20xx年4月25日。
二、会议地点:北京京西宾馆。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和落实国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研究并审核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区域范围、规划面积。请各地区按规定格式(见附件四)填写清楚。
2.总结和交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的经验。
3.讨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草稿)和《“八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纲要》(草案)。
4.研究并提出进一步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
四、参加会议人员。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主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的负责人,主管“火炬”计划的科委主任,各开发区管委会(或办公室)主任,共计三人(省、市共管的开发区可参加四人);国务院各有关厅、局、办和有关部委及新闻单位的代表。
由于会议规模限制,不得超出会议代表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书面交流材料。
请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规定格式(见附件二)准备会议书面交流材料300份,报到时交会议秘书组。内容包括:开发区发展规划、发展现状、建区经验和当地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等。请各开发区于4月25日之前将交流材料清样送国家科委火炬办,以备选择大会发言用。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请各开发区按本通知内容作好准备,并将会议回执于4月15日前送会议秘书组。会议秘书组设在国家科委火炬计划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为了妥善安排会议代表的食宿、接站工作,凡是需要接站的代表请将到京日期、车次(航班)电告(或传送)国家科委值班室。会务组将根据代表提供的信息安排接站。
接站时间:4月25日接站地点:首都机场,北京火车站出站口。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一、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会议书面交流材料封面格式。
三、会议回执。
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范围及规划面积表。
国家科委。
20xx年x月x日。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九
1、组织开展了几项教育活动,主要有:
(1)女生主题教育活动;。
(2)男生专题教育,召开两次男生专题会议。
(4)新生入学教育活动。3次集中讲座,以班主任主持班会课分班学习讨论为主要形式。
(5)新生军训。
(6)开展创建特色班级文化活动。
(7)组织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座和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
2、抓好养成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1)重点抓学生仪容、仪表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对学生仪容、仪表、着装进行检查,对在公共场所抽烟、穿拖鞋、着奇装异服、染彩发、奇异发型的学生进行监督、批评、教育、纠正。(2)抓好周一的升旗和早会,利用早会时间通报每周的学生管理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提出管理要求。(3)组织做好每周的早操、晨跑及晚自修管理。
3、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和学校封闭管理。重点对操行不合格的学生的教育引导,学生科和班主任一起约谈约学生及其家长。20xx年共对20名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其中劝退5人,通报批评了一批违纪学生。封闭管理方面配合保卫科、学校门卫加强校门口的值班检查,控制学生随意外出,并在学生大会通报处分违规外出的学生,加大封闭管理力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创卫和创模、创文工作。创卫和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创文是湛江市“五城同创”其中三项。创卫20xx年通过创模工作从20xx年开始,学校重点做好《环境教育》课程的教学和环保教育主题班会活动。20xx年学生科主要做了环境教育课程的安排和班级主题班会活动的部署。
5、做好免学费、助学金的学生数据核查、申报和助学金发放工作,落实国家惠民政策。
总体效果良好,学生思想稳定,没有发生大的问题,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
故,这是全体班主任共同努力的结果。
学生存在突出的问题。
1、宿舍安全问题:违规用电,使用大功率电器,用电饭煲煮饭;。
2、破坏公物:打烂宿舍门、窗和饮水机;拆装热水刷卡机和水龙头。
3、不按时作息,夜晚爬安全门和防盗网外出。
4、违规外出,爬墙外出。
5、矛盾纠纷,打架斗殴:男生围殴,女生叫外人来校和到街上打同学(被列为治安案件)。
班主任工作的不足:
2、对班级的工作指导不够到位,做工作不面向全体学生,一些工作只交给学生干部来做。
3、不按时完成部署的任务,资料不及时整理上交。
班主任工作需要老师很大付出,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耐心。
1、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
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1)组织召开班会,传达学校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安全教育;(2)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家庭有问题、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和特殊体质学生;重点检查管制刀具和其他利器,及时收缴;加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电线插座用电。按市教育局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春季学生情绪容易冲动的生理心理特点,切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多了解、多沟通、多帮助,确保学生稳定、安全。下周星期二前各班将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用电子表格的形式报学生科(表格到学生科邮箱下载)。(3)班主任每天至少下宿舍检查了解情况一次。第二周以后每周至少二次到学生宿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纪律和安全、卫生情况,违规的及时跟进教育。
2、开展创模活动。
(1)上好《环境教育》课。按教学的要求,准备好教案、上课记录、学生成绩评价等。
(2)开展环保专题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搞好课室、环境区、课室的卫生,并做好保洁工作,执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评比”制度,每周星期五下午各班大搞卫生;活动要有相片和文字佐证材料。
3、做好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学生交通行为。
(1)遵守交通规则;(2)不准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学生不准骑电动车和死非单车(无制动)回校。(3)不坐无牌无证或报废车辆。(4)校园内违规乱停放的车辆保卫科将扣锁。
4、加强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一是落实操行不合格学生的名单,20xx级因操行不合格需暂缓实习的学生在第二周前将名单报学生科。分批通知学生及家长到学生科进行谈话教育,签订责任书、协议书。
5、加强封闭管理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3)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退学学生的退学手续办理。明天(星期二)各班将学生回校情况报学生科,不按时回校的写上学生姓名。
2、明天全天组织全体学生大搞卫生清洁(课室、宿舍、公共责任区,按上学期所负责的区域),学生会明天进行检查考核。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各班做好考勤、登记。
3、各班检查学生的仪表仪容,凡有染发、男生留长发、戴项链、耳环的均属违规,限期两天内改正。
4、从明晚开始上自修,从星期四早上开始晨跑,下周一开始正常升旗、晨跑。时间、地点按上学期的安排。
5、从明天晚上开始实行封闭管理,要求学生进出校门、校内公共场所统一佩戴学生卡,统一穿校服(升旗时统一穿正装,其他时间正装或运动装均可)。
6、星期四晚上在校本部召开一场优秀妇女创业报告会,校本部女生参加。
1、交上学期班主任工作总结、新学期工作计划、上学期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生操行成绩登记表。
2、填报学生成绩(在校园网学生成绩系统)。
3、毕业班完成学生档案资料。
五、学生科学期工作计划。
1、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贯彻教育部新修订的《德育大纲》,按新大纲的要求制定我校德育工作方案,开展德育工作。
2、开展创模、创文和特色文化校园活动,除上好《环境教育》课和环保专题实践活动外,本学期各班要组织唱响校歌,并进行校歌比赛。
3、组织毕业生招聘会,做好20xx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
4、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做好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5、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和封闭管理,加大对违纪行为处理力度。一是每周对学生宿舍纪律行为进行检查考核;二是利用手机照相、视频监控来取证对违规外出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十
[第二步]--|确定由谁筹划会议,策划者的职责及任务|。
[第三步]--|明确会议目的和目标|。
[第四步]--|保持沟通|。
[第五步]--|进行会议预算|。
1.制定财务目标。
2.制定预算。
[第六步]--|安排会议召开日程|。
[第七步]--|选择最适合召开会议的酒店|。
1.列出可供选择的清单。
2.选择合适类型的场所。
[第八步]--|邀请相关领导、专家与会|。
[第九步]--|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做好回执统计工作|。
[一]--|提供会务组人员的安排|。
[二]--|提供会议资料的印刷|。
[三]--|提供会议资料、器材的存放及摆放|。
[四]--|根据需要提供会议召开的庆典服务。充气拱门、门前横幅、氢气球等|。
[五]--|提供会议中特殊要求的视听设备|。
[六]--|提供会议人员的胸卡制作|。
[七]--|根据会议性质和规模安排会议室的布置|。
[八]--|为会议室提供会议标语、及各种指示牌|。
[九]--|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做好回执统计工作|。
[九]--|会议期间提供简单文具用品纸、白板等|。
[十]--|提供会议人员的酒店房间分配、签到工作|。
[十一]--|会议期间提供茶水、矿泉水等饮料|。
[十二]--|会议期间提供简单文具用品纸、白板等|。
[十三]--|提供会议要求,提供礼仪小姐、翻译人员服务|。
[十四]--|安排与会议人员餐饮|。
[十五]--|为会议安排活动|。
[十六]--|提供电脑、投影仪等的紧急维修服务|。
[十七]--|安排记者招待会|。
[十八]--|收集剪报|。
[一]--|安排好会议人员的返程票务预订及分发|。
[二]--|安排提供会后观光考察|。
[三]--|安排好会议人员的送站工作|。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十一
为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转,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日常用餐,切实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实惠的伙食保障,特制定机关食堂打卡管理制度。
一、目标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2、负责食堂打卡设备及就餐券的使用管理等;
乡纪委:负责对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厉行节约情况进行督促。
三、
适用范围。
全体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殊人群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在机关食堂就餐。
四、就餐时间(根据上下班作息时间)。
早餐:7:30-8:30(8:25之前,食堂必须关门,保证8:30准时上班)。
五、就餐标准。
就餐按照早餐5元/人,中餐12元/人,晚餐8元/人的标准执行。
六、管理办法。
3.非乡政府机关政府工作人员需要到食堂就餐者,需向相关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发放就餐券后方可到食堂就餐。
4.打卡设备故障时,食堂要第一时间报党政办,党政办及时维修,并做好用餐记录工作,保障食堂记录的连续。
5.党政办下个月初10日之前根据打卡记录核算上个月的餐费。
七、就餐及食堂工作规定。
4.食堂每个星期制定本周工作餐菜单,并予以公布;
5.客餐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标准不可超过上级指定标准;
6.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参加会议人员凭办公室临时印制的会议餐票就餐;
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
操作间每星期彻底清理擦洗1次;
餐具厨具不得外借;
严防食物中毒;
食堂门前做到清洁卫生,无杂物、污渍、污水;
9.餐厅及就餐房间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无鼠蝇侵害。
为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切实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实惠的伙食保障,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机关伙食团管理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加强指导,健全监督机制。党政办负责对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督促;
社事办负责食品安全,采取不定期的对原料、菜品等进行抽检;
财政所负责对食堂财务支出进行审查核实。
三、就餐人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特殊人群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在机关食堂就餐。
四、就餐实行分餐制。
早餐:8:00-8:50(8:55之前,伙食团必须关门,保证9:00准时上班)。
五.监督考核。
对于连续3次季度考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按就餐总费用的80%支付,并劝其退出伙食团。
就餐人员必须遵守就餐时间,对超过就餐时间仍然就餐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xx镇督查和问责制度》问责。
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交通工作,全面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特制订全区交通工作会议方案如下:
20xx年7月7日上午8:30。
鸿运酒店二楼会议室。
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市长路良。
各镇(区、街)镇长(办事处主任)。国土局、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局、监察局、住建局、审计局、林业局、安监局、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交运局、港航局、公路局中层(含)以上干部。
市交运集团、客运公司、公交公司、运输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00人)。
会议由区政府副市长路良主持,会议日程有两项:
1、路区长与各镇(区)街道签订20xx年度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
2、张区长做重要讲话。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十三
天地常州下设监控研究所、通信研究所、电气研究所、工控研究所、结构工艺研究所、营销中心和产业中心、质保中心等部门。现有职工1000余人,其中科研技术人员700多名,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61名,工程师78名,专业覆盖了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软件与网络技术、工业自动化、电子技术、测量仪表、传感技术、机械设计等煤矿自动化和通信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专业配置齐全、合理。
天地常州为保证科研水平、产品质量,还建有监控、通信、光纤、传动、传感器和环境条件等实验室,从美国、德国等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设备,并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于20xx年1月,通过gb/t9001-20xx(idtiso9001-20xx)换版认证。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十四
为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切实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实惠的伙食保障,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机关伙食团管理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加强指导,健全监督机制。党政办负责对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督促;社事办负责食品安全,采取不定期的对原料、菜品等进行抽检;财政所负责对食堂财务支出进行审查核实。
三、就餐人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特殊人群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在机关食堂就餐。
四、就餐实行分餐制。
早餐:8:00-8:50(8:55之前,伙食团必须关门,保证9:00准时上班)。
五、监督考核。
伙食团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制,并采取集中抽检和季度考评的考核方式进行,主要对饭菜质量、饭菜卫生等进行检查。对于集中抽检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每个季度机关全体就餐人员对伙食团的菜品、服务、卫生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于连续2次季度考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按就餐总费用的90%支付;对于连续3次季度考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按就餐总费用的80%支付,并劝其退出伙食团。
六、严格问责:全体就餐人员按照就餐时间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吃多少打多少”的原则厉行节约;就餐人员必须遵守就餐时间,对超过就餐时间仍然就餐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xx镇督查和问责制度》问责。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十五
为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县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进程,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县域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全县工业发展战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彝良县工业园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确保联席会议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决定成立彝良县工业园区重大项目推进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园区,由刘长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华红任副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人组成,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为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召集人可委托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进行召集。联席会议涉及其他乡镇及金融机构、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的,根据工作需要,临时通知参加会议。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进度的督查;分析研究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实施中遇到的土地、规划、环保、水保、交通、林业、资金、征地拆迁、电力、群企纠纷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或处理协调事项的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涉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我县工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议程;组织会务,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及印发;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定期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会议议题主要为协调解决我县工业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也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联络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整理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议题的整理工作,将相关情况向领导汇报。召开“联席会议”时,由办公室统一汇报,各成员单位分别就各自职能范围内涉及重大项目的事项作补充说明,最终由召集人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同时,对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精心组织、有效协调,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情况,确保重大工业项目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对召集人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和联席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要不折不扣推进落实,承诺办理时限、限期办结,工作情况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按时参加召集人召集的联席会议,若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指定本单位相同职级的同志参加会议。同时,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协作联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十六
进行药业产品介绍和相关学术推广,包括让医生认识产品的特点和优势,帮助其建立处方产品的信心,指导其选择患者并使用产品,同时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加强客情关系,最终达到品牌宣传、产品销售的目的。
1、促进与终端客户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客情关系。
2、传递公司的企业文化,以提升公司的品牌。
3、提高公司品牌良好的口碑宣传,最终达到销售相关品种。
1、会议名称:医疗学术推广暨联谊交流会议。
2、会议时间:x1.11.25(周五)。
——x1.11.26(周六)。
4、会议主题:学术交流、联谊沟通、销售合作。
5、会议邀请对象:x社区医院。
6、主办单位:药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药业集团。
7、会议形式:客户联谊+会议交流。
8、组织部门:企划部、采购部、医院销售中心。
9、会议规模:100家左右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近x人。
政府机关会议方案篇十七
文科楼320教室。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材料组(李文婷)。
1、油印《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财务、赞助管理办法》45份;
油印《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刊物管理办法》15份;
3、打印专业学术类学生社团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王定玺在大学生论坛上的发言稿。
(二)联络组(杨乐宁)。
1、收注册表、制活动统计表、学生社团负责人通讯录;
2、统计社团党员、团员人数;
4、通知与会时间和获奖人;
(三)会务组(朱涛)。
1、收集获奖人名单、打印证书;
2、准备会场教室,桌布(与秘书处联系)、花盆、座签、笔纸;
3、打印更换许可证;
4、联系广播站和电视台、照相人员;
(一)会务组。
1、布置场地(黑板);预计与会人数;
2、作会议记录和照相;
(二)联络组。
1、活动前负责人签到;
2、引导与会人员按预定安排就座;
(三)材料组。
1、发放各类资料(专业学术类社团工作经验交流总结和王定玺发言稿以及刊物管理办法)。
2、发放纸笔;
3、摆放证书;
(四)主持工作。
1、支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陈小娟代表社团管理部作03——05年工作总结和05——06学年工作计划;
3、学生社团05——07年工作规划;
4、宣读表彰04——05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的决定;
5、颁奖;
7、更换社团许可证;
8、为新成立社团口才与演讲协会颁发成立许可证书;
9、社团负责人工作建议;
10(休会10分钟);
11、负责人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1).学习《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1、全体新成员写工作总结、宣传组写团讯;
2、与社团负责人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