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论文(汇总17篇)
最近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发生了很多事情,现在需要对它们进行总结。总结要有一个明确的结构和框架,以便更好地展现所总结的内容。6、范文里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要点。
法学概论论文篇一
《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意图是使学生体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把握中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则。教专家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进程中,老师和学生为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而采纳的教与学彼此的活动方法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一样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一样。《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专业的一门根底课程,经过学习要到达的意图不仅是让学生被迫地承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令规则,更主要的是让学生考虑法令常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处理法令实践疑问。要到达此教学意图,教专家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防止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有必要充沛表现学生的自动性、参加性,有必要重视培育和进步学生剖析疑问和处理疑问的才能,而这一切的完结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讲堂教学中的遵循。笔者联络长期的教学实习,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遵循和运用。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常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选用理论与实践相联络。中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常识的学习有必要联络中国的实践情况,侧重联络当代中国法治的实践,教学中不逃避中国在法治建造中存在的疑问,让学生了解:中国法学的研讨起步晚,法治建造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兴旺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法治建造中亟待研讨和处理的疑问还许多,要增强学生的前史责任感。一起要联络中国法制的建造和开展,对中国法治建造获得的成果给予必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化,中国民主与法治建造方面获得的成果无穷,令世人注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起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遵法的实践行动为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个的贡献。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常识的学习,由于课时有限,触及的法令常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加深学生对法令常识的了解。用案例辅佐教学,具有灵敏、直接的特色,能有效地活泼讲堂空气,启发学生思想,学生更易承受,对深化稳固教材常识的要点和难点能起辅佐效果。
(一)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要有必要对于教学中的要点与难点挑选案例,以利于学生对要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有必要和教学请求、教学意图相吻合。《法学概论》是对于非法令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请求案情简略、矮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期才能把案情搞明白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挑选的案例不要触及多个常识点,以只触及一个到两个详细的常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佐法令常识教学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经过案例提出疑问,让学生用所学的常识回答疑问,或许请求学生对提出的疑问经过考虑引出新常识点,这么能激起学生激烈的求知欲和学习爱好,招引学生的注意力,活泼他们的思想,使学生能较快地把握所学常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子法令原理。教材中许多理论常识都用一些法令术语叙说,老师假如朴实地用理论解说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明,运用案例例子法令原理和法令规则,能够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常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简单把握用例子解说的法令理论。三是要经过案例剖析对比简单混淆的法令景象或法令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令概念或法令规则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承受。假如能联络案例的剖析和对比就能协助学生透彻了解有关常识,在对比中准确把握。如对民法中通常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解说,别离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对比,这两者的不一样点就十分明白了。
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要格外注意几点:首要,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请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根底上清晰案子要处理什么样的疑问,老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想集中在要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上。其次,有必要调集每一位学生的参加认识,鼓舞学生斗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评论中通常有的学生很积极自动,有的学生则被迫,不考虑、不讲话,老师能够独自发问这类学生。最终,老师要依据有关的法学原理和法令规则,对案例进行剖析并给予答案,由于学生对案例进行剖析后,通常会有各自不一样的观念,老师有必要进行归纳和评判。
当时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方针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老师为基地的教学形式,建构一种既能表现老师的主导效果又能充沛体现学生认知主体效果的新式教学形式。中国高校教学的教学形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老师讲堂的教学为基地,这种教学形式的长处是便于老师对体系的科学常识的教授,其坏处是忽略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峻地阻止了学生的学习自动性和积极性,学生仅仅很被迫地承受老师教授的讲义常识,严峻阻止了学生的独立考虑才能和立异才能的培育和进步。
《法学概论》课的特色是概念多,准则多,格外对法令规则的剖析和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而,除了对学生不易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讲透以外,任课老师应格外重视讲堂评论,选用师生互相提出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考虑。所提的疑问应尽也许环绕教学的要点和难点,环绕理论与实践的联络点,以疑问导入解说和评论有助于激起学生自动的学习爱好或好奇心,有助于激起学生的考虑,有利于进步学生在日子中使用常识的才能,一起,也有利于考察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能够使老师依据学生学习成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弥补教学内容。
教学进程既是常识教授的进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开展的进程。学校教学假如忽略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育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损的。教学活动应当在民主、对等、亲热的空气中进行,老师应充沛挖掘学科常识内容中的情感要素,并把这种情感当令恰当与讲堂教学奇妙联络,然后到达学科常识与道理融合的教学境地。《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教学时应当当令恰当浸透豪情要素的教学,比如在讲到法令认识、遵法、法令责任和法令制裁等理论疑问时,作为老师此刻应当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兄弟,教学学生要学好法令,进步法令认识,联络大学生违法违法的案例,苦口婆心地教训学生有必要懂法、遵法,远离违法和违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常识的学习可交叉的案例和可浸透的豪情要素更多,如教学到婚姻法时能够和学生们评论大学生在校时期即便具有了婚姻法规则的成婚条件,但成婚会给学习、日子带来许多晦气的要素,以兄弟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成婚为宜。在教学进程中贯穿情感教学能够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响,能更好地调集学生承受教学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承受所教授的常识和信息,自动去学习、探究。
完结教学使命所选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共同的效果,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进程中应联络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挑选适合的一种教学方法完结教学。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请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选用能真实培育学生具有独立考虑和立异才能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老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作为老师有必要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立的学习环境。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学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改造传统教学的理论根底[j]。电化教学研讨,1997.3.
法学概论论文篇二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因为课时有限,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用案例辅助教学,具有灵活、直接的特点,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氛围,启发学生思维,学生更易接受,对深入巩固教材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起辅助作用。
(一)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先必须针对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选择案例,以利于学生对重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必须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吻合。《法学概论》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要求案情简单、短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时间才能把案情搞清楚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选择的案例不要涉及多个知识点,以只涉及一个到两个具体的知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助法律知识讲授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通过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解答问题,或者要求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思考引出新知识点,这样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思维,使学生能较快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证法律原理。教材中很多理论知识都用一些法律术语叙述,教师如果纯粹地用理论解释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懂,使用事例例证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可以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用例证解释的法律理论。三是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现象或法律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接受。如果能结合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就能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有关知识,在比较中准确掌握。如对民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讲解,分别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这两者的不同点就十分清楚了。
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要特别注意几点:首先,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要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维集中在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上。其次,必须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大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讨论中往往有的学生很积极主动,有的学生则被动,不思考、不发言,教师可以单独提问这类学生。最后,教师要依据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给予答案,因为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往往会有各自不同的观点,教师必须进行归纳和评判。
法学概论论文篇三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推进,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不断增强。不断提高中国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与法律教育之间有重要的联系。近些年来,全国各大高校法学专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教育工作重点突出了专业教育的重要性,却忽视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公民价值意识,这是不可取。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学概论方面的课程进行研究,通过了解大学生在法学概论方面课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研究,认识了法学士在思想政治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概论教学疑难案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生;法学概论;法学课程;职业道德。
一、引言。
近些年,法学专业学生越来越热衷司法考试,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法学职业精神的培养。各个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虽己经取得了进步,然而大都把教育的重点都放在了专业教育,忽视了职业意识、职业道德的培养,这就使得法学毕业生整体的职业素养不够优秀。__也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强高校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本文希望通过对法学毕业生的调查,得到反结果,了解了法学生的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情况,及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提供客观、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
二、法学生职业精神研究现状。
(一)思想政治素养较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治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上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很多人明明懂法却犯法,追求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思想政治素养不高,只有具有了较高的思想政治职业素养,法律人员才能在社会工作中做到不被利益诱惑,从而确保法律政治的高度纯洁。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和社会的重要人才,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才能够在法律工作中取得更好的进步以及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职业道德高尚.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是每位大学生在法学课程中必备的重要环节,尤其是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客观事实,公平办事,如果违背了这项原则,伤害的不仅仅是大学生自己,还有很多无辜的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客观事实,公平办事。
(三)专业知识扎实。
对于法律专业而言,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求具有专业扎实的素质和素养。最仅几年,在一些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中也出现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是对其专业的一个重要检测之一。所以,现在社会越来越多部门对大学生的专业知识要求越来越多,这也是检测大学生自身专业知识和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不仅思想政治觉悟要高,而且专业知识也要过硬,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大学生能否胜任相关的法律工作。
(四)法律信仰高。
罗伯特.n.威尔金的《法律职业的精神》中写到,“精神的东西会按精神的方式行进,而获得这一精神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崇尚它,只有崇尚才能根植于心,为灵魂所拥有。”法学生最需具有的职业精神便是对法律的信仰与崇尚。法学毕业生在本科受教育阶段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有两方面:包括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法律思维的建立,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专业的法学知识体系,还有更高层面上的素养,即本身的德育水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社会。坚持诚信为人,坚持公平正义。
三、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确立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
法学概论论文篇四
教学过程既是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缺的。教学活动应该在民主、平等、亲切的氛围中进行,教师应充分挖掘学科知识内容中的情感因素,并把这种情感适时适当与课堂教学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学科知识与情理交融的教学境界。《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讲授时应该适时适当渗透感情因素的教育,比如在讲到法律意识、守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理论问题时,作为教师此时应该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朋友,教育学生要学好法律,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必须懂法、守法,远离违法和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知识的学习可穿插的事例和可渗透的感情因素更多,如讲授到婚姻法时可以和学生们讨论大学生在校期间即使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结婚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以朋友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结婚为宜。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情感教学可以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能更好地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所传授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学习、探索。
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作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完成教学。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要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采用能真正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教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必须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电化教育研究,.
法学概论论文篇五
【英文关键词】moderncriminology;;criminology。
中国当代犯罪学的起步与发展几乎是与近代犯罪学完全断层的,并没有采纳近代犯罪学所开创的学术平台。这样的断层不仅表现为当代犯罪学很少吸收和借鉴近代犯罪学的研究成果,[1]更表现为对近代犯罪学普遍存在的基本误解和机械批判。本文旨在为消除当代中国犯罪学与近代犯罪学之间的断层现象作出努力。
正如其他学科一样,中国近代犯罪学也是在西学东渐的影响下诞生和逐步成长起来的。龙勃罗梭被誉为犯罪学之父,这一评价在中国仍是适用的,因为中国近代犯罪学的起步,亦是从译介龙勃罗梭的著作和学说开始的。
1922年10月,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刘麟生所译《朗伯罗梭[2]氏犯罪学》一书,这是中国翻译出版的第一本西方犯罪学理论著作。刘麟生并未对《朗伯罗梭氏犯罪学》一书的译本做详细说明,在常见版本的《朗伯罗梭氏犯罪学》一书版权页中也没有相关标注,这可能是造成当代中国犯罪学者大多将此书误认为是《犯罪人论》译本的重要原因。不过,观其内容,此书显然是龙勃罗梭《犯罪原因及其矫治》一书的译本。商务印书馆在1929年纳入“万有文库”所出版的二册本《朗伯罗梭氏犯罪学》版权页中则明确以英文形式注明此书为龙勃罗梭crime:itscausesandremedies(即《犯罪原因及其防治》)一书的译本。《犯罪原因及其防治》是“龙勃罗梭最后的著作”,也是他“终生事业的总结”,该书出版于龙氏逝世两年后的1911年,据说是专为美国读者所作{1}。此书是龙勃罗梭犯罪学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龙氏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刘麟生在此书的译本导言中分“犯罪学之渊源与概论”、“郎伯罗梭氏之生平与著述”、“郎氏之犯罪学说及其批评”3部分,对犯罪学的起源、龙勃罗梭的生平、学说及对其评价均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刘麟生指出:“犯罪学之正宗,当推积极派之犯罪学,此派为意大利人郎伯罗梭所创立……此派犯罪学注重治本而不治标,故得称之为积极派之犯罪学。易言之,即以归纳法而为科学的研究是也。由此可知,古典派之犯罪学,不成其为科学的犯罪学。何以言之?古典派谓犯罪起于个人之自由意志,然意志自由非能有科学之定律,故惟积极派之犯罪学方可成为科学的犯罪学。”{2}在介绍许多学者对龙勃罗梭学说的批评观点之后,刘麟生指出:“郎氏之著作,诚多小疵,益以其文章奇崛,往往结论过速,因之多不满人意之处,特其调查之精博,用功之刻苦,持论之深切著名,则真前无古人,而令犯罪学始有科学之色彩。学者奉此中鼻祖,彼实当之无愧。”{2}10。刘麟生能够以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评价龙氏学说及其地位实在是难能可贵,这样一种观念,也延续为近代中国犯罪学界对待龙勃罗梭学说的基本态度。刘麟生虽非犯罪学家,但其在译介西方犯罪学著作、推动中国近代犯罪学的诞生与发展中的贡献却是不可磨灭的。
1929年,徐天一又将日文版《伦勃罗梭犯罪人论》一书转译为中文,由“立法院”编译处出版。《伦勃罗梭犯罪人论》一书为龙勃罗梭女儿琴娜(ginalomlrosoferrero)所著,1917年由日本著名犯罪学家寺田精一翻译为日文在日本出版。该书共分7章:第1章“绪论”;第2章“犯罪人各论”,包括生来性犯罪、癫痫性犯罪、偶犯性犯罪、感情性犯罪、政治的犯罪、女性犯罪等;第3章“犯罪的原因”,包括犯罪的隔世遗传及其他原因;第4章“犯罪的预防、治疗和防压”;第5章“犯罪者的调查”;第6章“刑事人类学的应用”,包括精神病者及其模仿者、刑事人类学的调查与嫌疑犯;第7章“余论”,包括对《犯罪人论》的批评和《犯罪人论》的影响。戴季陶在中译本序文中对此书在中国出版的作用,表达了两种期待:“第一,希望……对于一般人,在刑事政策上,普及一点新的观念、新的智识。把旧日中国人头脑里面充满了报仇主义、惩罚主义的思想洗一洗;使大家知道一般犯罪的原因,有的由于生理的缺憾,有的由于心理的缺憾,有的由于社会的缺憾,不必对于犯罪者的本身,怀过分的怨恨。……第二个希望:是在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上,得到一种进步。……可以使社会人心自自然然地超于宽大,更可以矫正浪漫风习和思想,尤其可以使一般误认为无限制的迫害是真革命的青年们,得到一种觉悟。”{3}显然,在政治家的眼中,龙勃罗梭已经开始被赋予了超出学者角色的期待,或许,这就是龙勃罗梭学说在中国未来命运的伏笔。
龙勃罗梭著作在近代中国的翻译出版,发挥了启蒙中国犯罪学诞生与发展的作用。民国时期学者的近代犯罪学著作,几乎都有对龙勃罗梭学说的评述。实际上,在20世纪70年代末,当犯罪学因为对青少年犯罪的全国性关注而复生的时候,民国时期所翻译的这两部关于龙勃罗梭的著作,再一次发挥了启蒙的作用。许多人都是因为受到龙勃罗梭“深刻而片面”{4}学说的吸引而进入犯罪学界的。而在犯罪学复生时期,对于龙勃罗梭学说的介绍,亦基本上都来自于这两本译作,尤其是《朗伯罗梭氏犯罪学》。2000年8月黄风所译《犯罪人论》出版以前,这两部著作一直是国内关于龙勃罗梭学说最全面和最直接的中文译作。
除了对龙勃罗梭著作的译介之外,近代中国所翻译的还有意大利菲利、美国齐林、日本寺田精一、胜水淳行等犯罪学家的作品。
1936年5月,许桂庭根据英文译本并参考日译本将菲利(enricoferri)[3]《实证派犯罪学》一书转译为中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是民国时期所翻译的西方犯罪学史上的另一部重要著作。该书是菲利名著《犯罪社会学》一书要点的概说,包括了菲利在那不勒斯大学[4]的3篇演讲稿:《实证派犯罪学之历史背景》、《实证派犯罪学之犯罪观》、《实证派犯罪学之犯罪对策》,附录为《阜利氏之生涯与著作》。通过《实证派犯罪学》一书的翻译,许桂庭将菲利这一被誉为“犯罪学三圣”之一的著名犯罪学家的生平、著述及其思想精华介绍给了中国近代犯罪学界,这对于中国近代犯罪学在了解西方犯罪学精华基础之上的发展,同样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
1937年3月,查良鉴将美国著名犯罪学家齐林(j.l.gillin)的名著《犯罪学及刑罚学》翻译成中文,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犯罪学及刑罚学》一书分为两卷,上卷为“犯罪学”,包括“犯罪与罪犯问题”、“犯罪的构成”两篇,对于犯罪的定义、分类、现状及犯罪的原因做了细致地探讨。下卷为“刑罚学”,包括“刑罚史”、“近代刑罚制度”、“司法上的工具”3篇。这样一种将犯罪学与刑罚、刑事司法结合起来的犯罪学研究模式,是美国犯罪学的特色,也对中国近代犯罪学有一定的启发,例如_继所著《犯罪学》一书即专设“犯罪和司法制度的关系”一章,这显然受到了美式犯罪学的影响。
除了欧美犯罪学著作外,日本犯罪学著作也是译介的重点。近代中国翻译了两部日本犯罪学著作,分别是胜水淳行的《犯罪社会学》和寺田精一的《犯罪心理学》。胜水淳行的《犯罪社会学》是近代中国较早翻译的西方犯罪学著作之一,由郑玑翻译成中文于1929年4月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共包括11章,分别是第1章“犯罪研究的对象”、第2章“犯罪社会学的概念”、第3章“犯罪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第4章“社会生活及其目的”、第5章“犯罪的诸方面的观察”、第6章“犯罪的性质”、第7章“犯罪及其影响”、第8章“犯罪发生的条件”、第9章“犯罪的原因”、第10章“对于犯罪的反动上的刑罚”、第11章“犯罪的防遏”。此书属于早期犯罪社会学著作,正如胜水淳行本人所言,在问世前除了菲利的《犯罪社会学》之外,“还不曾听到欧美有犯罪社会学的发表”{5}。此书对于启发中国犯罪学与犯罪社会学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也是近代中国犯罪学著作中引用频率最高的西方犯罪学著作之一。另外,李剑华也曾翻译胜水淳行的《犯罪社会学》,胜水淳行还曾经为李译中文版写序。
寺田精一的《犯罪心理学》有两个中文译本。1927年7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张廷健的编译本,纳入王岫庐主编“百科小丛书”第124种。该编译本乃张廷健对寺田精一《犯罪心理学》一书“爰译述精要,补以管见之所及,编撰成册”{6}而成。[5]该书共分12章,分别是犯罪心理学、犯罪的发生、自然犯罪与人为犯罪、犯罪人的种类、病理的犯罪者、偶发的犯罪者、感情的犯罪者、社会适应犯罪行为的过程、年龄与犯罪等。此书篇幅较小,仅译介了寺田精一《犯罪心理学》的精华,同时也加入了张廷健对犯罪心理学的诸多理解,例如译本的犯罪心理学结构,即与原著有较大的不同。1932年7月,寺田精一《犯罪心理学》全本由吴景鸿翻译,由上海法学编译社出版(1933年4月以丛书本形式再版)。该书共包括12章:第1章概述犯罪的发生;第2章分析人对于一定的刺激所起的先天的反应作用,以及社会适应性与环境;第3章为遗传;第4至7章讲述各种异常情况,包括智能、感情、意志、性欲等异常;第8至11章讲述模仿与犯罪、多数人与犯罪、年龄与犯罪、气候与犯罪的关系;第12章介绍观察犯罪行为过程的经验。
除了上述著作外,民国时期还翻译了少量西方犯罪学论文。[6]主要有化一译《犯罪和社会组织》、藏六译《犯罪与精神病》、《佯病与精神病的关系》、《变质症与犯罪法的关系》、《犯罪人个性之注意》、王学文译《墨祖贾megger动学的犯罪理论》、拂尘译《犯罪心理学之观察》、拙夫译《女性犯罪现象之统计的观察》等,所翻译发表的犯罪学论文侧重于译介西方犯罪心理学。
这些著作的译介,对近代中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说,近代中国犯罪学就是以对西方犯罪学著作的译介为发展起点的。[7]例如,李剑华所撰写的中国第一本《犯罪学》,即是在翻译胜水淳行的《犯罪社会学》做讲稿的过程中,逐步积累而成{5}2。其他学者在进行本土犯罪学著作的撰写过程中,亦十分注重对西方犯罪学成果的参考与借鉴。对此,近代犯罪学者曾经明确肯定这是中国犯罪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例如_继在其所著《犯罪学》自序中就曾经指出:“在我国各样的科学,无不落于人后,关于犯罪统计的材料,更是绝无仅有,所以不能不依据已有的各先进国犯罪学者研究的结果,作为我们的参考。”{7}一些早期犯罪学著作更是主要依据西方犯罪学资料而写就,例如,赵琛所著《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中所用的犯罪统计数据,几乎都来自于日本学者的调查和统计;许鹏飞所著《犯罪学大纲》也主要是依据西方犯罪统计资料,穿插国内罕见的一些统计资料(基本上只有民国十九年司法统计中涉及犯罪的部分)作为论述的主要依据。正因为如此,后人在评价近代犯罪学时,的确容易产生“基本上是以介绍外国犯罪学为主,还谈不上有独立的犯罪学研究”{8}的印象。
不过,如果考虑到在20世纪20、30年代各国犯罪学亦大多处于发展阶段的背景,这些主要在20、30年代所翻译而且数量似乎亦不多[8]的西方犯罪学作品已经非常可贵地将犯罪学研究较为发达的意、日、美等国家较有代表性的犯罪学著作译介入中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犯罪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可以说已经为中国近代犯罪学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理论起点。而且十分可贵的是,近代犯罪学学者在译介西方犯罪学著作的过程中,对于西方犯罪学的研究成果既没有过度推崇,也没有机械地否定,而是在总体上保持了一种理性的态度,避免了一种两极化的评价方式。这样一种对待西方犯罪学的态度,即便是在今天,仍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此外,犯罪学的先驱们也十分强调发展中国本土的犯罪学研究,在学习西方犯罪学理论精华的基础上,已经开始关注中国本土犯罪问题的特殊性。例如,许鹏飞在分析上海市社会局发表的《民国18年(公元1929年)上海盗窃统计表》所反映的犯罪与季节的关系时指出:盗窃罪多发于冬季,一年中以12月和1月最多,7、8两月最少,这是因为寒冷和中国年终大结帐的传统,导致盗窃犯罪增加{9}。再如严景耀的《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一书,虽然深受美国犯罪学的影响,侧重运用社会解组理论、冲突理论等作为分析的工具,却十分深入地研究了颇具中国本土特性的犯罪问题,这显然并非“生搬硬套西方犯罪学理论”,更不可能“实际上阻碍了中国犯罪学的发展”{10}了。
随着西方犯罪学著作的译介,在20世纪30年代,由我国学者所著的犯罪学著作也开始出现。这些著作的出现,既是受到西方犯罪学的影响,也是基于犯罪学教学的需要,这是近代中国犯罪学创建和本土化进程中的一个显著特点。[9]在20世纪20、30十年代,虽然近代中国本土性犯罪学研究还处于起步时期,但犯罪学已经成为大学中开设的重要课程。早在1930年,李剑华就曾指出:“在我们中国各大学中,现在几乎都设的有犯罪学这门课程。”{5}91939年,孙雄亦指出,“我国近年来,法科大学已将是科列为必修科目。”{11}除了主要在法政院校开设犯罪学课程外,一些大学的社会学院系、心理学院系亦开设有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课程。许多学者在讲授犯罪学的过程中逐步积累资料、完善讲义,形成了近代中国首批本土犯罪学著作。
据笔者考证,李剑华于1930年完成、1931年出版的《犯罪学》[10]一书,是我国学者所撰写的第一本犯罪学著作。此书共分7章,其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学的历史、任务、研究方法,犯罪的概念、分类、原因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救治犯罪的方法、措施等,附录为犯罪学家及其文献。1885年加洛法罗将其著作命名为《犯罪学》,这被视为犯罪学诞生的重要标志。如果仿行这一标准,1931年李剑华《犯罪学》一书的出版,亦可谓标志着近代中国犯罪学的诞生。
无论哪种科学的任务,都很简单,他是在对于研究的对象获得正确的认识,犯罪学是科学之一,自然不会例外,也是在于它的对象——犯罪——获得认识。
作为近代中国犯罪学研究的先驱者之一,严景耀先生留学美国,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严景耀身体力行,试图将英美国家注重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风格引进近代中国,这与多依据国外犯罪统计资料,穿插少数官方司法统计材料研究犯罪学和中国犯罪问题的近代“主流”犯罪学者形成了鲜明对比,对近代中国犯罪学研究方法的改进,促进犯罪学研究关注近代中国本土犯罪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早在1927年,当严景耀尚为燕京大学学生的时候,就利用暑假时间在北京京师第一_作一名志愿“犯人”,根据实证性调查写出了《北京犯罪之社会分析》、《中国_问题》、《北平_教诲与教育》等论文。1928—1930年,在燕京大学执教期间,严景耀又率领学生对当时中国的20多个城市的犯罪情况进行调查,收集了各种犯罪类型个案300多件,并从12个省的_纪录中抄编了一些统计资料{12}。正是在这些扎实的实证调查基础之上,严景耀于1934年在美国芝加哥用英文撰写出了博士论文《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14]可以说,严景耀先生是近代中国犯罪学实证研究的最早倡导者和实践者,为今天从方法论的革新人手,打破犯罪学研究的沉闷提供了启迪,这可谓是严景耀先生对近代中国犯罪学发展最杰出的贡献。《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一书,将对中国犯罪问题的探讨,放在社会变迁的宏观社会背景下,是综合运用西方尤其是美国犯罪学说,如文化冲突理论、社会解组理论等分析近代中国犯罪问题的代表作。
毕业于湖南公立法律学校的孙雄,可谓中国本土培养出来的犯罪学家的代表。孙雄的犯罪学代表作是《犯罪学研究》[15]。该书在旁征博引国外犯罪学说时,又侧重与中国古代、近代犯罪学思想进行比较,因而体现出明显的比较犯罪学的特色。由于长期在湖南长沙_、宁远_、江苏青浦_以及江苏第一、第三、第四_和上海第二特区_等犯罪矫正部门工作,因而相对其他早期犯罪学者而言,孙雄的犯罪学研究更为关注中国本土的犯罪问题。又因亦官亦学的身份,其《犯罪学研究》常常引用_观点作为论证的依据,因而孙雄的犯罪学说又颇具“_犯罪学”的特点。
法学概论论文篇六
学校是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载体,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小学阶段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对小学生进行正确的安全教育对家庭、学校、社会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的论文范文,仅供参考。
大学生安全教育。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横向化,社会关系的复杂化,特别是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和深化,大学生毕业由原来的国家统分统配向自主择业的转化,大学生如何安全平稳地走向社会和适应社会,并在社会中生根开花,有所作为,成为一个保重自己,贡献社会的有用之才,有必要从不同的角度对安全教育加以探讨。
一、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第一、安全教育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安全防范的需要。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商场如战场,众多的商品生产者和服务者进行着尖锐复杂的竞争。竞争是无情的。社会没有铁饭碗,没有大锅饭,没有保护伞。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通行着竞争规律的市场经济,迫使每个市场主体面临成功与失败的双重选择。竞争也带来另一个问题,就是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济欺诈事件多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屡见不鲜。面对着琳琅满目、精彩纷呈而又足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消费者往往不知所措,这给少数不法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以可乘之机。欺诈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守法的商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我们在对欺诈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的同时,应采取法律措施加强防范,增强防范欺诈的意识,与各类欺诈行为进行斗争。另一方面,市场主体自身也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守法经营,不进行欺诈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在校大学生,他们将走向社会,参与市场大循环,融入到市场经济的熔炉里,学校应对其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教育他们同欺诈行为斗争,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教育大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应当做到以诚待客,以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
第二、安全教育是学生走向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它具有辐射作用。学生在学校首先应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多学知识,一专多能,多专多能,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危机意识,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和竞争能力,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比计划经济更为复杂和多变的广阔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充满生机和活力,让拥有知识的人大有用武之地,但也充满了陷阱和艰辛,这不得不让我们大学生在学校里学会安全防范,多一个心眼多一份安全。再加上随着大锅饭的砸碎,随着“整体利益”的退位,“个人利益”正在走向市场,走向社会。竞争已成为每一个中国人求得生存的必要手段,一种全新的价值观念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那就是:“优胜劣败,适者生存”。人们应认识到“形势比人强”的真正含义,市场是不断变化的,人们的素质应跟得上社会发展的要求,应懂得尊重市场的变化,用新眼光新方法去处理面临的新问题,才能摆脱被动误打的境地,才不至于被淘汰。因此,如何学会适应社会和求得生存,学会安全进入社会,安全渡过市场经济的检验和锻炼的教育也成了学校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实施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才能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使学生有所准备,迎接市场经济的考验。另外,大学生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决定了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对社会具有辐射作用,推动着全社会安全观念的形成。
第三,安全教育是法律对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之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当代中国社会环境的一个最大最深刻的变化。它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综合性的要求,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市场经济强调等价交换,平等竞争;强调个人自由,人人平等;强调各尽其力,各显神通;强调主体间进行交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人们要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树立自己的社会公德意识,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要尊重他人、格守信用,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自己的保健意识,注重心理健康。大学生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单一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必须完善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既懂书本的,也懂社会的,才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我们要由原来的偏重智育和学历文凭的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的人格素质、精神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健康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大学生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如何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班主任要带好一个班,必须要对班级所有学生的学习、生活、劳动、纪律、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更为重要。班级的安全工作,涉及学校的稳定秩序,影响到该班的和谐发展,触及到师生的切身利益,更牵扯到家长那颗久放不下的心,因此,班主任必须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到最显著的位置上来抓。我们要象抓教学质量那样抓好安全工作,我们要象爱护自己的孩子那样爱护我们的学生。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班主任如何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呢?
一、常宣传。
谁也不愿接受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尤其是发生在未成年的孩子身上,但事与愿违,不幸的遭遇总牵动父母的心,让泪水奔涌,心也彷徨。假如不在公路上追跑打闹,假如不乱穿马路,假如不耍“高超”的骑车杂技??也许惨不忍睹的这些就不会发生。很多时候,只要班主任细心叮咛过,学生可能会把你的谆谆教导铭记在心,会主动把它落实到日常行动中,去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结果自然会降低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有机会的话,班主任应利用班会课开展“交通安全在我心”、“不该发生的故事”、“交通知识讲座”??一系列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更能影响学生的思想行为。班主任要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经常宣传,具体落实。如要与学生家长每期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上要结合学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落实到位。安全工作,要天天讲,处处讲,时时讲,人人讲,不厌其烦地讲,要时时向学生敲警钟。因为学生易冲动,自制力差,可塑性大,所以班主任千万不能忘记安全工作。利用班会、晨会、读报时间,采用集中、分散相结合等方式,把安全风吹进学生心里。只有安全意识扎根于学生头脑之中,我们的安全工作才算做到家。
二、多防范。
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对班级安全管理,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管理,有一定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作为班主任,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安全工作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投机取巧,而应该脚踏实地、防患未然。教室内,书写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置警示牌,班级办《安全专栏》,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法制知识,演唱安全歌等。班级开展争当“安全星”活动。利用各种活动,不同形式让安全意识“随风潜入心,润人细无声”。
教师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不到危险区去活动和玩耍,寝室内严禁玩火,点蜡烛,预防火灾事故。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腐蚀等药品要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烧、有毒有害的物质,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好学生如发生火灾,在报警的同时应速疏散到安全地带,禁止学生到森林地带野炊,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教育好学生严格按管理制度用电、用水,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组织参加文艺演出、看电影、全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要自始至终及跟班要到位,带领学生一起参加活动。落实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措施。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在狭窄走道或楼梯中行走时,不得拥挤,必须有序上下楼,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育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做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教学规范,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科学地安排活动量。要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要使学生知道每一种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和注意的事项。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组织学生参加田径、球类等体育竞赛及其剧烈活动时,严禁有病例、身体不适者参加。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严禁学生参加超越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登高擦玻璃,到传染病源做好事,救火等);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组织学生劳动及参加社会实践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不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危险的劳动;不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扭打等现象。在发生不法分子滋扰学校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或_门处理。
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校内因病因伤送医院诊治救护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班上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在教育实效上下功夫,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要做好防溺工作。禁止学生擅自到深水中洗澡、游泳。要特别重视教育学生掌握溺水救护的基本技能。告诫学生非在校时间去游泳,必须要有监护人管带。教育好学生不买过期、变质食品。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应立即与其家庭联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
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倡步行上学,切实减少交通事故。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沟通协调能力、心理调适能力,以便有效控制事态,使之向好的方面发展,最终得到和平地、妥善地解决。教会学生自救方法,培养学生应急意识、自护意识和能力。
三、细管理。
安全工作,我们写得多,说得多,这还不够,必须细管理。班主任工作,其中安全工作的细致教育管理是最重要的一环。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的确如此,事实上,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中度过。但千万不要忘了那少部分时间(即课余时间)。事实证明,我们很多的纠纷,安全事故,就是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我们平时的工作就疏忽了这一点,认为学生该休息,我们也该休息,此时学生失控,最易出乱。因此,作为一个优秀的班主任就要善于空档的管理,细致入微的管理。我很推崇班主任工作“五到场”——课间操到场,课余时间到场(班),集合到场,集会到场,升旗仪式到场,当然这就需要班主任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否则,必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
四、巧沟通。
班主任,不仅要上传下达,而且要左右逢源。要善于沟通,巧妙沟通。学生与学生有矛盾,班主任要沟通心灵,消除隔阂,特别是本班学生与其它班的学生存在分歧时,一定要沟通在先,消除隐患,化干戈为玉帛。班主任要沟通科任教师齐抓共管。班级安全工作不是班主任一个人的事,班主任还要与其他班主任以及学生沟通,互通有无,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合力抓好安全工作。班主任还要沟通家长、社会等各个方面,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及班级的安全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安全教育管理的大格局,我们才能安全到家,平安到位。
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是世纪教育。在安全问题上,仅靠社会、学校、家庭对中小学生进行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引导他们面对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自救意识,掌握自护自救知识和技能,锻炼自护自救能力,使他们能够果断地正当地进行自护自救,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只有这样,学校安全工作这个沉重的话题,才有可能变成一个轻松的话题,但永远不能放下这个话题。
普及大学生安全知识,抓好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证大学生不受违法分子的侵害,避免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不仅是保证大学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需呀,也是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最基本的要去。
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冲击,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是社会呈现出多种思想观念并存的局面。这一时期不仅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人们洗礼转型的重要时期;不仅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治安案件高发的时期。各种新的不平衡,不和谐因素增多,各类不安全隐患也不断出现并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是个体寻求发展的必要前提。安全教育是教育的基本内容,大学生由于其自身生理、心理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的特殊性,当我们面对危险因素时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就显得极为重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格局已经形成,后勤社会化改革也在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的触角迅速地深入校园,校园已由过去封闭型的“世外桃源”变为开放型的“小社会”,治安形势更显复杂和严峻。而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今后毕业走向社会经常遇到的问题。所以,必须加强对高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
那么,我们大学生如今的安全现状是什么样的呢?
1.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不全。大学生安全教育还没有纳入课程教育,也没有经常化、制度化。
法学概论论文篇七
(一)教材与课程中存在问题。我国现在使用的教育心理学教材主要注重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强调实际服务,其二,偏重研究基础。我国过去的教育心理学课程大部分以面对教育实际为出发点,认为教育过程中的种种心理规律和现象都是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所以教育心理学的教材通常是从基础知识、技能培养、思品教育、审美水平、个别差异等方面进行组织,这样,实际上教育心理学就失去了其学科本身的学术价值和学科价值。随着西方心理学的研究深入并且传入我国学术界,我国的教育心理学家为充分体现其学科的心理学特性并突出本学科的科学特性,走向了学术的另一个极端,即重视在实验室里的研究,相对忽视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需要,使得我国的教育心理学研究与西方的“教育心理学”越来越接近。
(二)教学方式与评价的问题。教师在课堂进行讲演是我国在教育心理学教学中长期采用的方式。教育心理学的教学内容中往往要涉及到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合作学习与探索、人本主义的学生中心等主题,但是在实际的课堂中,又常常是教师拼命说,学生拼命记的教学模式,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心理学的绝大部分知识对于学生来说只是纸上谈兵,学生不能充分理解和掌握心理学的核心知识,在日后的教学实践中也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对我国教育事业的长久发展具有极大的.阻碍作用。此外,教育心理学的学习评价一直采用笔试考试的形式进行,而考试的内容基本上也是对基本概念和内容的考查。在此种教学方式下,考试前临时突击,考后全部忘掉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与当今社会对大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去解决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充分发挥创新、创造能力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此种教学模式不仅对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能力没有提升作用,对高等院校教学目标的实现也有极大的阻碍。
(一)优化课程结构体系。教育心理学是以学生学习特点、规律和条件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其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发展与教育、一般学习心理、分类学习心理、学习理论与教学、教学心理与教师等方面的内容。“心理发展与教育”主要是阐述维果斯基、皮亚杰、柯尔伯斯等人关于心理发展的理论;“一般学习心理”涉及到学习的动机、学习的迁移、学生的生理机制等问题;“分类学习心理”会涉及到建构知识体系、学习的策略、解决问题的方式、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学习过程和促进以上方面的条件;“学习理论与教学”部分主要是关注基础理论知识,压缩旧理论的部分,突出新的理论和观点;“教学心理与教师”主要涉及到教学的设计、个别差异、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教育。学习与教学心理在整体上前后呼应、相辅相成,在结构上,课程互为一体。
(二)重视实践操作。解决教育教学在实践过程中的问题是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进而达到提高学习和教学质量的目标。所以,教育心理学的主题应该是问题解决、学习态度、知识学习、动机激发、态度与品德等内容。例如,在“知识学习”的过程中,要能通过组织系列直观、概括的活动能将简单的知识有效地掌握,也要对知识如何整合、概念如何产生等重点问题重点关注,对高级知识、高层次的学习过程和自我调节的学习过程给予充分的关注,并放在一定的高度。在“动机激发”中,对如何运用已有的成功案例对动机进行合理有效的激发是要特别重视的问题,例如,根据成败归因论组织进行归因训练,根据自我效能的相关理论进行自我形象的提升。在“态度与品德”的学习过程中,要对品德结构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并且要对社会规范对个人品德内化的过程和相关的理论进行相关的说明。此外,以上各方面的内容都需要有教育实际案例的支撑,编写相关的思考题、案例和讨论题目,引导学生进行多方面多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使学生在教育心理学的学习中真正具备实践的基础,对理论的理解有极大的帮助。
(三)更新教学内容。现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主要方向为人本主义和建构主义,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在知识自主建构中的作用,在强调“教材”的同时,也要成为“学材”。对于“学习心理”、“品德心理”和“心理发展与教育”三个方面进行有效加强。强调学生为学习的中心必须要建立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研究学生心理的发展过程与发展规律,对以皮亚杰等为代表的心理发展理论和教育的深层含义做充分的说明和阐释。同时,需要全面了解学习的实质、过程和条件,从而能有效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在教育心理方面,要对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教学评价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且要介绍在信息技术的条件之下的学习和教学过程。在个别差异的部分,需要主要介绍多元智能理论以及它在教育过程中的应用,同时,学习方式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也要有所涉及。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深入理解“学生”和“学习”,从而对不同的学习领域学习过程和教学规律的理解和认识才能达到不一样的水平。
(四)对教学方式和评价手段的改革。将课堂讲授与师生讨论相结合。涉及到一些教育心理学的基本问题时,一般是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讲授,可以在教师讲授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加入到课堂中来,通过学生对教师讲授内容的质疑和讨论,促进学生的理解。课堂的教授应该倾向于精讲,对有关主题的内涵和逻辑的联系要有重点地突出,从而保证教学的质量。
(五)小组合作探讨与学习。充分利用学生的已有知识和生活经验,鼓励学生主动去探究知识并且运用知识,例如,知识的学习、技能的形成、社会规范的内化等问题的探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探讨知识,能够深化学生对于知识结果的理解,体验知识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从而进一步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实际操作过程中,个体要针对某一主题进行独立的探讨,进而对相关问题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之后学生之间可自由结组进行讨论,每人就相关主题的看法的观点进行交流,对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合作精神进行合理的培养。教师的最后总结和概括,保证相关主体理解的深度和知识的广度,从而保证教学的效率。
教育心理学是高校教育类课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探索其课程和教学的改革,为其他课程日后的改革提供经验与借鉴。要重视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也需要师生的配合、任课教师的整体综合协调,从而促进教育心理学的课程改革能够顺利进行。
法学概论论文篇八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基本的经济法律意识是经济类人才成长的基础,而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经济人才是教师的职责。为提高经济法概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就要分析该课程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对教学改革的几点对策。
“经济法概论”作为高校经济学专业的基础学科,具有实践性极强的特点。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要培养出现代化的新人才就不得不与时俱进,而传统的教学手段与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素质提高的要求。如何提升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实际用途,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教学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基础学习较少,学识基础薄弱。
“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内容多,但教学学时较少,因此在各高校,“经济法概论”的教学方法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老师一个人讲,学生基础弱,听不懂,无法融入课堂里,这样就使得主角配角位置颠倒,必然无法令人满意。
(二)教学手段相对陈旧。
如今,案例教学以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方法已经广泛的应用于各种课堂,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主要采用的还是灌输的教学模式。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容易导致学生对老师或是知识具有依赖性,学生学习只懂皮毛,不懂得举一反三,灵活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思维狭窄,不会产生创设性的思考。这样的教学是无法提高学生素质的。教学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不能只是满足于简单讲授经济法律的基础知识。教师应该主要注重引导学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阐释立法的精神和原则、提高学生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材缺乏层次感。
教材是教师的教学依托,是教学环节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经济法概论》教材的内容偏多,而且繁杂深奥,大多数内容需要学生自己学习,教材大多只是起到参考价值,而且较为陈旧,无法做到立足实际,与实际问题严重脱节,如《劳动合同法》等章节更新缓慢,无法做到对现有问题进行实际分析,且逻辑混乱,重点不突出,缺乏层次感。
(四)传统的考核结果束缚学生的学习潜能。
目前我们高校的考试主要还是闭卷考试,这导致学生还要遵循为了考试而学习,学校的一切工作也是围绕考试这一主题展开,让分数来作为测评师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传统学习环境中,使得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高分,这样就使得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无法得到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二、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调整课时设置。
不同专业对学生的素质要求不同,不能只是单纯地给学生奠定法律基础。在初步明确基础知识的情况下,对于经济学和非经济学专业进行差别对待。经济学专业建议先开设《法律基础》这一课程,在此基础上设置《经济法概论》,两者课时合计60课时,中间10课时实现实训;非经济学(非法学)专业可直接开设《经济法概论》,但要保证48课时以上,中间有8课时以上实现实训。
(二)重点必须突出,逻辑必须清晰。
经济法教学内容繁多,突出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很好的方法。首先应按照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来取舍课程内容,形成自己的专业需要,如学经济管理专业的,就应注重市场管理法等的学习;学会计专业的,就应注重税法、金融法等的学习。同时还要注重与时俱进,比如将新出现的热点问题或最新立法及时的融入到教学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关注热点,思考热点,开拓学生的思路。
(三)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丰富教学手段。
古语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开放教育环境下的经济法课堂教学应该是开放、灵活多变的教学,注重教学的创新与开放。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将课外的知识充实进课堂,将课堂的理论知识与课外的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如参加一些学生法学社团,也可以与法院建立经常性的实习观摩基地。另外,强化案例教学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使用,将单一的课堂讲授变得多样,可以进行讲课、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社会调研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教课模式。
案例教学是一种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教学模式。案例的选择应重视符合“三实”(实战、实用、实务)带动“三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要求,尤其要重视一个“实”字,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是可以有实际作用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及探究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如今常见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
1.列举案例法。
是指在授课中,教师为了更具体形象的阐述重点难点内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典型案例,案例可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也可以是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
2.讲评案例法。
是指教师为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某一教学重点而对一案例进行深入的解剖与分析,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更好的理解与掌握课本理论。在进行这样的教学时可以使用电化教学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
3.讨论案例法。
为了加深同学们的学习印象,巩固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在某一主要章节讲授完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需要事先准备有针对性和难度的案例,并且人们大都对这个案例有不同的见解和结论的。案例要有详细的情节,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来分析解决案例。小组讨论,大班讨论都是可行的方法,也可以先合后分或先分后合。尽量让每一个学生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见解。老师在最后要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评价及总结,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好地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完善学习效果评价方式。
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讨论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以此调动学生参与问题讨论的积极性。经济法的教学应根据专业的不同而进行不同的选择,对于需要学生记忆的知识可以出题进行统一考察。通过经济法的教学活动,使学生们能够深入理解和把握经济法理论,能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同时课堂的教师不要固守传统的法律院校的教学模式,应从不同方面做工作,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慧琴。浅谈经济法概论中的案例教学[j].文教资料,2005,(2)。
[2]宋文霞。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7,(23)。
法学概论论文篇九
摘要:《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定。教学者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的活动方式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同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同。《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要达到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思考法律知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要达到此教学目的,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必须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一切的完成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的贯彻。笔者结合长期的教学实践,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知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必须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着重联系当代中国法治的实际,教学中不回避中国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明白:我国法学的研究起步晚,法治建设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法治建设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要增强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同时要联系中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巨大,令世人瞩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发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守法的实际行动为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因为课时有限,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用案例辅助教学,具有灵活、直接的特点,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氛围,启发学生思维,学生更易接受,对深入巩固教材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起辅助作用。
(一)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先必须针对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选择案例,以利于学生对重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必须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吻合。《法学概论》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要求案情简单、短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时间才能把案情搞清楚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选择的案例不要涉及多个知识点,以只涉及一个到两个具体的知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助法律知识讲授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通过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解答问题,或者要求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思考引出新知识点,这样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思维,使学生能较快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证法律原理。教材中很多理论知识都用一些法律术语叙述,教师如果纯粹地用理论解释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懂,使用事例例证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可以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用例证解释的法律理论。三是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现象或法律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接受。如果能结合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就能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有关知识,在比较中准确掌握。如对民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讲解,分别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这两者的不同点就十分清楚了。
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要特别注意几点:首先,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要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维集中在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上。其次,必须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大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讨论中往往有的学生很积极主动,有的学生则被动,不思考、不发言,教师可以单独提问这类学生。最后,教师要依据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给予答案,因为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往往会有各自不同的观点,教师必须进行归纳和评判。
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构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认知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我国高校教育的教学模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教师课堂的讲授为中心,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便于教师对系统的科学知识的传授,其弊端是忽视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重地阻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只是很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课本知识,严重阻碍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法学概论》课的特点是概念多,原则多,尤其对法律规定的辨析和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此,除了对学生不易理解和把握的知识点讲透以外,任课教师应特别注重课堂讨论,采用师生互相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思考。所提的问题应尽可能围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围绕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以问题导入讲解和讨论有助于激发学生自动的学习兴趣或好奇心,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考,有利于提高学生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考查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可以使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结果的信息反馈,及时补充教学内容。
教学过程既是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缺的。教学活动应该在民主、平等、亲切的氛围中进行,教师应充分挖掘学科知识内容中的情感因素,并把这种情感适时适当与课堂教学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学科知识与情理交融的教学境界。《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讲授时应该适时适当渗透感情因素的教育,比如在讲到法律意识、守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理论问题时,作为教师此时应该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朋友,教育学生要学好法律,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必须懂法、守法,远离违法和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知识的学习可穿插的事例和可渗透的感情因素更多,如讲授到婚姻法时可以和学生们讨论大学生在校期间即使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结婚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以朋友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结婚为宜。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情感教学可以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能更好地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所传授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学习、探索。
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作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完成教学。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要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采用能真正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教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必须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电化教育研究,1997.3.
法学概论论文篇十
摘要: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我国法学研究及学科建设中涌现了一些新的分科,我国诞生并发展起了一个新兴的学科一体育法学。伴随着体育与法制实践及其反映与概括这一实践的科学理论体育法成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分,在于其具有特殊性,并就其在未来几年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和预测。
关键词:体育法学;法学新学科;现状;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突飞猛进,法学研究与法学学科的建设也有了长足进展,出现了不少法学新学科。当前,随着我国政府对法制建设及法学研究的日益重视,我国国内法学新学科的研究也在逐步展开或越发深入。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国内法学新学科研究的现状及前景,对于推进这些学科的建设以及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无疑都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体育法学是一门体育学和法学结合而成的综合学科,是研究体育法律规范、体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的法律科学。它是在现代体育获得迅速发展并出现对其规范和调整的专门体育法律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体育法制建设日益加强,体育法学也从无到有不断发展,正在成为与体育和法制实践紧密联系并为其有效服务的重要学科。
一、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形成及其背景。
二、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主要成果与特点。
1、我国体育法学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主要表现为如下:
(1)在著作教材方面: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释义》和各部体育行政法规的释义,先后在“二五”和“四五”普法教育中编写的《体育法规知识讲座》、《体育法规知识读本》等体育普法教材,都体现了有关的理论研究成果。一些体育院校学者相继出版了《体育法学概论》、《体育法学概要》、《体育法学》、《体育法理》等著作和教材。在《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状况与发展趋势》、《体育人文社会科学概论高级教程》以及其他一些著作、教材中,都有体育法学方面的专门内容。最近还有体育法学的有关译著公开出版。
(2)在科研立项方面:在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体育学立项中,已有10余项属于体育法学方面的课题。国家体育总局(原国家体委)先后批准的体育社会科学课题中,体育法学方面至2004年已达50余项,其中1995年以来的占86%。这些成果中有些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许多已经转化为各级体育行政领导的决策,有的成果还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批示,有些获得了不同层次的科研奖励。
法学概论论文篇十一
学术上的这种呼应,也令人赞叹!《概论》是我国现代辞章学史上第一部辞章学的专著,被誉为“奠基”之作[10]。石破惊天,《概论》出版10年后,即1996年,张志公著的《汉语辞章学论集》(编入1961—1996年发表的相关论文)问世,他在内部试用的《汉语辞章学引论》(讲义)中,设十五讲,讲了《汉语辞章学概说》、《说语言》、《汉语简论》、《语言的运用———简论“听说读写”》、《篇章论》(上、下)、《句读论》、《语汇论》(词、虚词、成语、习惯语)、《字》、《说“比、兴”》、《体裁论》、《风格论》、《结束语》等。可以看出,这些都是对语言“艺术形式”的具体化,而不是“诗文的总称”。是否可以说《概论》和《论集》的研究“对象”总体上是一致的呢?一般来说,肯定容易,否定难;否定别人容易,否定自己难上难。尤其令人感佩的是大师级的张志公先生在《论集•结束语》中勇于否定自己在研究辞章学中的“失误”。他说:“经过这几次的试验,尤其是最后一次尝试,自己的认识逐渐地更明确了一些。一开始我曾经说过,‘辞章之学’就是‘文章之学’(见《谈‘辞章之学’》,《新闻业务》1962年第2期),现在认识到这种说法有片面性。辞章学同所谓文章之学有相同、相近的部分,但是也有很不相同的部分,因而说成‘就是’,把这两个东西当中划个等号,是不妥善的。我还曾经在一篇参加国际学术讨论会的论文里,提出一个英语的译名,我说,‘辞章学……如果用英语来称说,大概可以称之为theartofwriting:alinguisticapproacb。现在想想这个译名也不妥善,因为辞章学不仅仅是写作的艺术,它是全面培养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也就是平常说的听说读写在内的各种能力)的一门科学。这里说说,也是想提醒你们注意:不要因为在总的方面你们接受我的观点,就认为我说的每句话都对;同时也建议你们,要敢于发现并承认在研究、讲述、写作中出现的某些失误。万万不要因为我这样说过,就得坚持不变,不能自己否定自己。不对,该否定就得否定,清代学者戴震说过,作学问,要‘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蔽己’。(转引自孟宪范同志文)这句话说得太好了!希望你们记取!”这是志公先生对他的研究生说的话。志公先生太伟大了,作为著名的语文学家、语言学家、修辞学家、辞章学的倡建者,缜密思考,对他34年前以来说的辞章学定义作了订正,免得南北方的观点牴牾,大家还要舌争笔战,这样学科就建立不起来。_说得好:“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对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了某一学科的对象。”“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11]辞章学要解决的是“话语(含口头语和书面语)艺术形式”和“信息”(内容)之间对立统一的特殊的矛盾,它区别于只讲书面语中内容与形成的文章学;“话语”,含篇法、章法、句法、字法、声律等各层次的语言艺术以及辞格、表达方式[12]以及语体和文体的对应研究(辞章体裁学)、语言风格和文章风格的对应研究(辞章风格学)[13],还有表达方式、艺术方法等“言语艺术”,研究这些方面“说写与听读”;而文章学只侧于对成篇诗文作品写作与阅读,研究的文体、文章风格和表达方式。区分了辞章学和文章学各自的研究“对象”———“特殊的矛盾性”,把“辞章学”从“等同”于文章学,或“文章学的一个侧面”,或“诗文写作的语言艺术”,给它以独立的地位,再不至于“重复建设”,才有建设辞章学这一学科的必要性。对现代汉语辞章学研究对象的认识,郑氏的“发音”和张氏的“定锤”,南北呼应,两代学者取得了统一的认识,明确了主攻的方向,为2002年建立全国性的辞章学研究会,为两岸合作交流,促进辞章学发展、繁荣,创造了最重要、最基本的理论基础。从此,大陆学者都统一用“辞章学”这一术语,也不用“词章学”了。
二、两岸交流,迅速发展。
《辞章学概论》出版后,也发行到台湾,实际上已用书面语与台湾学者在做书面的交流。2000年,郑颐寿以大陆中国修辞学会的代表的身份到台湾高雄师范大学作修辞学研究的交流,向大会提交了约三万言的《“四六结构”与风格学》论文(被编入会议的论文集,后编入郑氏的《辞章学新论》)。会议结束前,郑颐寿与台湾辞章章法学的“领军人”陈满铭及其弟子仇小屏、陈佳君等在台湾师大会晤,开始了面对面的辞章学学术交流。两岸辞章学研究者在研究中对辞章学的诸多理论问题取得了大致相同的认识。郑颐寿的《台湾辞章学研究述评》(《国文天地》2002.3)一文开头先给“辞章学”正名,然后指出台湾辞章学研究,在“哲学思辨”、“多科融合”、“双向兼顾”等方面,与大陆的辞章学研究是一致的,其观点得到陈满铭教授的认同。修辞学讲“章法”,文章学、逻辑学等也一样。辞章学则要融合多科的理论,称为“辞章章法”,或在辞章学书中简称“章法”。它同样含口语话语和书面文章。在明白了这个前提下,先讲“文章章法”是可以的。郑氏之谈辞章,也是在阐明了这一前提下,“本书只讲作为书面表达的文章的写作方面”。[4]3台湾第一部“辞章章法”的专著是陈满铭指导其弟子仇小屏写的60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辞章章法论》(1999)。其后,他们虽然出了多部“辞章学”或“文章章法学”,但都是多科融合的。2007年,由仇小屏等编的《陈满铭与辞章章法学》(台北:文津出版社),则详称“辞章章法学”。此书可看成是对陈氏荣退前对“辞章章法学”研究的总结。由于郑氏在辞章章法研究方面有上述的“大同”(“小异”还是有的)加上两位学术带头人都是“谦谦君子”,“文人相钦”,因此配合默契,推动了汉语辞章学研究的发展与繁荣。
三、交流合作,互利多赢。
其成果如下:1.建立适应各层次读者需要的普通辞章学。所谓“普通辞章学”是就辞章学研究的“面”展开的。(1)面向硕、博士生和其他研究者的有:《汉语辞章学论集》(张志公,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辞章学导论》(郑颐寿,台湾万卷楼,2003)、《辞章学发凡》(同上,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5)、《辞章体裁风格学》(郑颐寿,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辞章学论文集》上下册(郑颐寿主编,福州: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2003)、《辞章学十论》(陈满铭,台北:里仁书店.2005)、《海峡两岸教授博士辞章学丛书》(10本,郑颐寿主编,福州:海风出版社,2005—2008)、《海峡美育、辞章学丛书》中的9本辞章学专著(郑颐寿主编,福州:海风出版社,2013)。(2)面向大学生和中学语文教师的有:《辞章学概论》(郑颐寿,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6)、《冰心名篇赏读》(郑颐寿主编并为主撰稿,海峡文艺出版社,1999)、《辞章艺术示范》(郑颐寿、张慧贞、郑韶风,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及其完全同构思、同体例的“异名书”):《文章修改艺术》(郑颐寿,福建教育出版社,1983)、《言语艺术示范》(郑颐寿、祝敏青正副主编,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2)、《初中语文名篇修改艺术》、《高中语文名篇修改范例》(郑颐寿、潘晓东主编,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7)。含语、修、逻于一体的“语文趣话”系列(5本,郑颐寿主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言语修养》(郑颐寿,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3)面向广大受众的工具书,有《辞章学词典》(郑颐寿主编,林大础副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及其同体例的姐妹书《中国文学语言艺术大辞典》(原称“辞章学艺术大辞典”,为通俗改称。郑颐寿、诸定耕主编,重庆出版社,1993)。2.建立了多科专门辞章学。所谓“专门辞章学”,是对汉语辞章学的一个“点”,作深入开拓的。它“以点带面”,促进了“普通辞章学”的研究与发展。(1)“辞章章法学”与“篇章辞章学”及其系列分支学科的建立。这是“专门辞章学”中成就最大的学科。2000年前,台湾陈满铭教授指导仇小屏写成“辞章章法学”的硕士学位论文,资料丰富,体系周密。它宣告“辞章章法学”的建立。2001、2002、2003年,陈满铭把“辞章章法学”简称“章法学”,写成三种章法学代表作:《章法学新裁》、《章法学论粹》、《章法学综论》,由台北万卷楼分三年推出。2005年,陈满铭大大发展了“辞章章法学”的理论,写成《篇章辞章学》(福州:海风出版社)。2007年,仇小屏等编的《陈满铭与辞章章法学》(台北:文津出版社)可看成是两岸学者对陈满铭“辞章章法学”研究的汇评与阶段性总结。2011年,陈满铭又写成《篇章意象学》(台北:万卷楼),2012年又推出《章法结构论》(台北:万卷楼)在陈氏的指导、带动下仇小屏写成《章法新视野》(台北:万卷楼2001)、《篇章结构类型论》(上下册)、《篇章意象论》(台北:万卷楼,2006)。陈教授还指导其弟子写“辞章章法学”的诸多下位学科。陈佳君写成《篇章纵横向结构论》(台北:文津出版社,2008)、《篇章纵横向结构论新裁》(台北:万卷楼,2010)和《虚实章法析论》(台北:文津出版社,2002)。(2)艺术体辞章学。这一类也别具特色,最充分地体现了辞章的艺术。可分为以下几个小类:一是小说类辞章学。2000年,祝敏青推出《小说辞章学》(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13年,薛美秀推出《苏童小说辞章研究》(福州:海风出版社)。二是诗词散文类辞章学。2005年欧阳烔推出《杨万里诗歌辞章学》(福州:海风出版社),许清云推出《〈诗式〉辞章学》(同上)。2012年,姚恩健推出《赵玉林辞章艺术摭谈》(香港:中国文化出版社),郑颐寿推出《诗词创作对话———建构辞章学》(福州:海风出版社),陈满铭推出《苏辛词辞章学》(同上)。含苞待放的还有高万云的《唐诗辞章学》、仇小屏的《〈古文关键〉辞章学》等。艺术体类的辞章学大有可为,值得两岸学者进一步开拓。3.其他(1)对辞章学研究工作历史性、阶段性小结的除了上述陈满铭六弟子的《陈满铭与辞章章法学》,陈满铭荣退时出版的《陈满铭七秩荣退志庆论文集》外,还有郑娟榕、林大础的《中国当代辞章学史稿》(福州:海风出版社)、江仁魁的《郑颐寿辞章学研究述评》(同上)。还有李义海待出版的《海峡两岸汉语辞章学交流、合作与发展研究》(省社科项目)、《辞章学理论体系建设》两部重量级的专著……(2)张志公说:“语文教学要走辞章学的路子。”李鹤鸣的《辞章学与语文教学》(海风出版社,2013)正为此而编写的。自从两岸进行汉语辞章学的交流、合作之后,“双赢互利”,实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促进了学科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辞章学园圃可谓万紫千红,美不胜收,正迎来辞章学的春天。由上可以看出:合作首要“正名”,有共同的语言,才能交流,才能合作,才能发展。一门学科是这样,两岸的大事更是如此。两岸交流要在“一个中国”、“_”大框架下进行,而不能称“_”或“_”,这种“正名”,岂可忽之!
法学概论论文篇十二
一.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三农”问题。为减小城乡差,达到共同富裕,国家加大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暑期实践过程中,根据自己对农村生活、环境的了解与认识,对农村现在的面貌做了以下总结。
二.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面貌发展问题。
三.正文。
一、实践背景。
暑假期间,我在学校呆了半个月,打算找一份暑期工作锻炼自己。同时,在大二下学期中学习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在学习过程中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了一定的认识,了解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这次的调查活动我调查的范围则也着重于农村,这也是了解农村目前面貌的一个好机会,加之我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因此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暑假实践的选题中,我选择了“新农村建设问题”。
二、实践感悟。
7月14日到7月19日,我调查了进贤县、修水县、永修县这三个县。调差的主要地点有集中在这三个县城中的一些乡镇地方。这里的农村和我想象中的大不一样。在这里,楼房整齐集中,规划得当,房屋周围的花台,树木将整个房子看起来也更加整齐美观。大家居住集中,方便大家相互之间大的照顾。再者,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这里的柏油马路通向每一个村落。这里的交通都很方便,买车较多,只要长期居住在家里的至少都有摩托车,村民出入方便。而且道路两旁树木整齐、美观,花香四溢,给人以温馨的感觉。垃圾处理也很得当,到处修有垃圾房,方便垃圾集中处理。这里的农产品也规划得特别好,一大片的莲藕,一大片的柚子,一大片的梨,一大片的……规划有序,一片新农村的面貌。
家乡里里外外已经变了一个模样,虽不及成都边上的新农村,但是也是在不断地改造,不断地进步。正从以往的旧农村像现在的新农村迈步而来……这也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式。
其次是国家对我们农民的优惠与补贴,有些地区为了鼓励妇女创业还设有无息贷款,最多还能贷4万呢,这大大鼓励了农村妇女在家的.创业就业。小时候,家里每年还要交农业费、水费、而如今在家乡务农,不仅不交任何费用,国家每年还有相应的补贴,如每年我们每年的粮食直补500元。以前我们家乡人出门工作也很不易,但是现在却很方便。很多年轻人在外面发展,这也开拓了我们乡里人的视野,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再者则是我们农村的教育与卫生事业。小时候,我们乡有很多村小,学校分散,既不好管理教学质量也远远落后于城里的学校,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我们村里为数不多的一个大学生。但是现在各村小已经统一为中心小学,既方便了管理也更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从小学三年级也都开开设英语课,甚至还有了多媒体教学很多人虽没有上高中,但是也会在各种技校学习技能,大大减少了有以前初中毕业便出门打工的现象,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程度。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各乡镇的医疗设备也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记得初二是在乡医院做的阑尾炎手术,切口至少有5cm,但是现在乡医院阑尾手术切口最多有3cm。同时,乡里也都鼓励大家买医疗保险卡,减少了看病贵看病难的现象。
这些年的农村的变化让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大的提高。党的十六大一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生。着五个字内涵丰富,不仅勾画出了现代化农村的美好图景,而且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思路。党的xx大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准确判断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地位,指出“我国中提示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主要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这次的暑期实践过程中已经显现出了,我们党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视,农村的面貌也焕然一新。但是现下农村仍存在很多的问题。
首先,在农村青年人在家种务农者少之又少,除在家做生意和身有疾患的轻年人,其他大多数都在外打工,又以青年男性更为明显。在那些调查的地方,越是落后,在家的青年人就越少,家中主要都是老人和小孩,在我家乡亦是如此,形成了“空巢”现象。家里能担事者很少。虽然现在国家的政策很好但因只有老人小孩在家,尤其如我家乡那种丘陵地带,务农者就更少了,荒地大片大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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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篇十三
例如,如何认识当前我国阶级、阶层的变化,如何认识多种经济的发展对党的建设提出的要求,如何认识党在新时期的先进性等,都需要作出科学的理论解释。同时,加入wto后的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拓展全球经济发展空间,共产党要站在时代的前头,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以创造性的思维,发挥自己的优势去进行各个领域的创新与开拓。
其次,要按照发展的要求,提高执政水平。执政党的执政水平,直接关系到执政的地位。
第三,要按照发展的要求,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中国共产党有十分注重领导方式和方法的光荣传统。毛泽东曾指出,“没有正确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要迅速地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是不可能的。”江泽民同志强调:采取正确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具备的能力。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同时不断根据实践的发展改革创新,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
法学概论论文篇十四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改革开放后一系列经济制度变迁的结果。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并采取了渐进式、系统化推进策略以缓解改革阻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因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要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变迁,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对外经贸高水平高层次发展,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还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经济制度是由一组经济规则集合而成的,是对人们经济行为和方式的界定和规范,也是对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界定和维护。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制度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经济制度也会不断变迁。人们对财富积累的追求使生产力持续进步,而从短期来看经济制度具有稳定性,经济制度可能促进也可能阻碍生产力进步;当经济制度阻碍生产力进步时,就必然要求改变经济制度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然而,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会形成与其相依存的、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并被视为是合法的、不可侵犯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就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从理论上说,经济制度变迁是用效率更高的新制度替代旧制度,新制度具有旧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终究会给全体社会成员带来日益增进的利益。但是在新制度的积极效应还没有完全释放以前,经济制度变迁必然会使有些既得利益者(即获得较大相对利益的人群)受到暂时性甚至长期性的利益损失。因而,旧经济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往往会反对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阻碍者;而能够从新制度中获得更多利益的经济主体往往会拥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推动者。需要强调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国家和政党的形成与发展,使政府在经济制度变迁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政府本身(尤其是地方政府)也是经济行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加上多元化经济、社会、政治理论和道路的并存,对于生产力进步驱动的经济制度变迁,政府可能是倡导者和推动者,也可能是抵制者和阻碍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站了起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下,中国建立了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中国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这是一种集权式的经济制度,其固有的集中过度、统得过死等弊端严重地束缚了地方、企业、个人等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在当时乃至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都是一种低效率的经济制度。因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必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创造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在短短的四十年间使中国富了起来强了起来。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本身的成效及其带来的经济增长绩效都是极其显著的,并且在此过程中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稳定的、健康的,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阻力。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虽然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但这种转变也是系统性的,必然带来利益分配格局的大调整,尤其是“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利益关系产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利益受损者会支持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合法性,反对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形成经济制度变迁的阻力。此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总体上是实践先于理论的,因而其还会受到传统社会主义理論和观点的干扰。对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选择了渐进式推进的模式[1],即从改革阻力最小的领域入手,尔后逐步创造条件继续向前推进。目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将涉及更多的利益调整,可能面临更大的阻力。因此,有必要充分借鉴渐进式、系统化改革的经验,妥善处理好各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邓小平指出:“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取得成功以后,我们就转到城市。城市改革比农村改革更复杂,而且有风险。”[2]117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选择农村为突破口,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农村是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严重的社区,从相对意义上说,农村居民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牺牲者”,而城市居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受益者”。突出的表现是,搞了20多年的社会主义,许多农民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著《摆脱贫困》,主要也是研究农村的贫困问题以及如何脱贫致富。因此,广大农民群众对改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更高的积极性。与之相联系,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在启动阶段表现为“自下而上”地推进,带有很大程度的自发性。因此,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属于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称为需求主导型的制度变迁)。这种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是市场取向的制度变迁,是建立在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制度变迁,或者说是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变迁。这种带有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要求,其核心是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让权、责、利高度统一于农户。这种新制度的创立,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积极性,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又未解决的温饱问题。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绩效,根本原因在于其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包户)真正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即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从一开始便具有市场化取向。塑造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核心是产权很明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划归农户所有,实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5]马克思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个人所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与个人所有制有机结合在一起。按照传统的所有制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但是,根据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可以分开的。通过用益物权法可以破解这个难题。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当用益物权人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他物权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时,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上述权利。农户有了明晰的土地产权,则会形成刚性的市场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6]。该制度变迁源于农民自发的行动,是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变迁,也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是生产力发展所要求的方向,是正确的方向。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一方面,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肯定、推广和优化比如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就是党和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進一步优化。,使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成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在肯定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的同时,也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即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较大规模的包产到户在全国曾经出现过三次,但都被“自上而下”地压下去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也是被禁止或限制的,中央文件对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的态度先后经历了“不准包产到户”“不要包产到户”“少数边远山区和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直至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明确指出家庭承包制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可见,对待人民群众自发推行的经济制度变迁,只要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政府都应予以支持,并积极进行推广和优化。邓小平同志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由农民首先提出的。”[3]711-712习近平同志也指出,在农村选择什么样的经营制度,“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能代替农民选择。”[4]59从这里我们可以更深刻体会到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经济制度变迁中的指导意义和战略作用。
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功,必然会触动城市经济系统,进而引发城市经济制度的变迁。但与农村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经济制度变迁不同,城市改革是供给主导型(或政府强制型)的制度变迁,无论是财税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还是户籍制度,城市改革都表现为自上而下地推动。之所以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别,原因在于城市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强大的地方,制度变迁带来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化较大,改革的难度也大;而农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方,改革比较容易推进。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一样,城市经济制度变迁的方向也是市场化,但由于是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往往不容易一步到位,在改革初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双轨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农民工”“城中村”等是城乡二元制度在城市的缩影。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是“扬弃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不是(也不能)采取推倒重来的“休克疗法”,不能即刻废除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既要依靠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又要进行经济制度创新,这是不可回避的矛盾。变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必然涉及经济利益的重大调整,如果步子迈得过大,既得利益集团难以接受,而其往往又具有占主导地位的话语权,改革会面对相当大的阻力,这就需要进行渐进式的改革。首先是选择能使所有人都能获得利益增进的经济制度变迁,如前所述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其次则可以选择使部分人利益增进但又不损害(或损坏很少)其他人既得利益的经济制度变迁,即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领域率先改革,也称之为从“制度外改革”或“增量改革”入手。这种制度外增量改革突出表现在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上。
邓小平同志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2]238“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3]631乡镇企业之所以被称之为“异军”,是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是“正规军”,国家工业化的推进要依靠城市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业化与城市化相辅相成。谁也没有料到在广大农村也会自发地发展出与“正规军”(即国有企业)相竞争的乡镇企业(即草根企业),而且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市场化的,进而形成一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之外的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异军”。早在1985年,乡镇企业产值就超过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20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6万多亿元,相当于1985年全国社会总产值;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达12万多亿元,约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5%,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与当年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相当。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有效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包括“长三角模式”“珠三角模式”“温州模式”以及“晋江模式”,都是建立在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的。
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是制度外增量改革的重要方面。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的,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城镇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对经济增长、国家税收、居民收入、科技创新以及对外贸易等的贡献份额持续上升,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中国民营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占比超过70%,提供城镇就业超过80%,对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90%。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占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资本实力较为雄厚,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非公有制企业机制灵活,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增长能力。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党的十九届。
四中全会。
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三个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创新和发展。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质量不断提高的制度保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的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种分配制度有利于兼顾效率与公平,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经济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将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置于统一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場竞争。
现在回顾起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增量改革,要做到完全不触动既得利益者是不可能的。因为传统经济制度结构下的利益结构是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的,并且各经济主体在此利益结构下的既得利益是受法律和制度保护的。传统经济制度外的增量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必然会打破制度交易的平衡,从而使传统既得利益者受到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害。市场空间总是有限的,增量制度变迁的产物——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或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必然会对传统公有制企业的既得利益造成较大的冲击,两者成为竞争对手,冲突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只是这种损害程度比起制度内存量改革要小得多,相对比较容易被既得利益者所接受。因此,只进行制度外增量改革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不是最优方案,只能说是次优方案。还必须进行制度内存量改革,将公有制企业也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并构建统一的市场体系、市场规则和市场运作机制,让其与非公有制企业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和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
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能够迅速打开局面,并不断地向纵深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家庭承包制的建立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如果说家庭承包制把“一统天下”的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打开了一个缺口,那么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则使中国经济制度不可避免地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变。但是,这两项制度变迁都是农民自己创造的,都是源于农民群众的自发行动。农村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发源地,但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绝对离不开城市改革,离不开国有企业改革。在城市经济制度变迁及其制度内存量改革的启动阶段,为了减轻制度变迁遇到的阻力,在很多领域并没有立改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而是先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框架内做些政策性调整。这里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进行分析。
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对国有企业统得过死的弊端,改革开放后首先实施了对国有企业“扩权让利”的过渡性政策,即把一部分权力和利益下放给地方、企业和个人(包括利润留成、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政策调整),以利于调动地方、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政策性调整,只有激励机制,而没有约束机制,往往会导致工资、奖金、福利等的增长速度超过企业利税的增长速度,进而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政策性调整转入制度创新。建立硬预算约束机制则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标志,只有建立起硬预算约束机制,才有可能把国有企业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而要形成硬预算约束机制,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必须为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源支付代价,二是企业必须按事先规定的标准向国家上缴利税,三是企业经营亏损时不能随意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四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契约(包括信贷契约、商业契约等)。因此,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探索,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股份制或公司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模式。
但是,要把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改造成为股份制或公司制,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国有资产产权问题。比如:如何准确评估国有资产价值,以防止在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如何有效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建立合理的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防控机制;如何管控国有股权交易,使国家、企业和个人能够平等分享国有资产增值利益;国家的股东职能应由政府的哪个部门代理,以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政企不分;等等。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通过产权流动或转换推动资本流动和重组,使包括资本在内的各种要素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从效益低的部门流向效益高的部门,进而促进生产的集聚与集中以及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即国有股占绝大比重,導致股份制或公司制改造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还需要为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进入创造有利的条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改革离不开市场化的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任何权利的获得都应通过市场交换实现,所有权也不例外。不完全的市场条件必然导致不完全的所有权形态,扭曲的市场关系必然造成扭曲的所有权关系。所以,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进一步从产权制度改革来看农村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差异性。表面上看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具有相似性,都是“两权分离”关于“两权分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需要从理论上厘清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离开所有制关系谈所有权,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马克思提出了科学的所有制和所有权理论:所有制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系列经济关系的产物,所有权则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所有制关系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其主体是同一的;所有权也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但与所有制不同,所有权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分离的,即分属于不同主体。马克思把所有权关系或财产关系定义为“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7]。既然是法律用语,法律可以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进而使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相分离有了法律依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两者的“两权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具有本质区别。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所有权人把资产或资源委托给经营权人经营,就会产生代理关系带来的代理成本,使经营者的经营方向有可能偏离所有者的目标。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农户则是集体成员,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目标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加上农业家庭生产经营规模及监督成本较小,因而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几乎没有代理成本;同时,包干制使农户的经营绩效与其自身收益密切相关,进而极大地激发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经营活力,也为农民走向市场扫除了障碍。而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相对于“农民集体”,“全民”更为抽象,也有更多的目标取向,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可能具有较大的不一致性,加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组织运行较复杂,监督成本也较高,因而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较大的代理成本;同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益与经营绩效的关联度相对较小,其努力程度也难以衡量,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但可能产生激励不足问题,还可能引发寻租、利益输送等弊端。此外,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和政府干预的惯性,简单的“两权分离”并不能使国有企业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还需要在诸多领域进行相应的市场化改革。可见,公有化程度越高的领域,改革的难度越大,产权越难明晰,越难与市场经济接轨。因此,某种意义上讲农村经济制度变迁是一步到位的,并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成效;而国有企业改革面对的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需要逐步推进,其短期绩效也逊色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
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要实现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难以想象的,阻力也是相当大的。加上没有现成的经济制度和经验可供借鉴,中国的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没有一下子全面铺开,而是在实践中探索前进,选择了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路径。这种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在地域上表现为:先在条件较好的地区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再通过辐射效应带动全国的经济增长和市场经济发展;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再推广到全国。具体来讲,最为典型的就是根据不同阶段改革开放的需要,相继建立了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区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
为了在经济制度变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保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就必须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市场经济制度较易建立的地方开始,经济特区应运而生。1980年中国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8年又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以引进外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区域,一般设置在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比重较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区。这些地区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制约较小,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外资经济比较容易发展。在当时投资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为了吸引外资,中央赋予这些地区特殊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金融优惠、土地厂房使用权优惠、固定资产折旧优惠以及放宽外汇管制等。这些特殊优惠政策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构建了经济特区独特的经济竞争优势,使经济特区以超常速度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并有效带动了全国的经济增长,也为全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在经济特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固然对突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却不符合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公平竞争规则,不符合经济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殊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狭小直至消亡,而普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宽大直至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又先后建立了一批包括深圳、厦门经济特区在内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经济制度变迁从重点突破、单方面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的必然产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顾名思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在于全局性、系统性、链条性,要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城乡、生态等方面多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形成相互补充、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的协调性,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央选择有一定代表性又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并把解决各地区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与攻克全国性制度创新难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面系统的制度创新,率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综合性配套改革发挥示范作用。应当说,创建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都是为了促进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如果说经济特区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開辟了道路,那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是与经济特区一起,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创造条件[8]。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规模效益的存在决定了市场经济是开放的。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市场经济与外部的市场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制度创新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深化制度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地,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商品、服务、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的国际流动,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时,要从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开放上升到市场规则的开放,不但要学习发达国家好的经验,也要坚持和推广自己好的做法,还要为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完善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优化作出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9月,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形成260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有效促进了国内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目的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但需要逐步推进,还要求制度变迁是系统性的。这里基于中国市场体系的发展,进一步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的渐进性与系统性。高标准的市场体系要求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国内市场统一,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统一,还包括市场规则的内在统一,要消除各种行政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开放不仅仅是对外开放,对内也要开放,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部门之间相互开放,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城乡、跨行业的商品和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完整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市场,还包括资本、劳力、土地、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不仅包括现货市场,还包括期货市场。完整的市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分阶段逐步推进,进而具有渐进性、顺序性,具体表现为商品市场发育、要素市场发育和期货市场发育三个不同阶段。
与计划经济制度相辅相成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只承认消费资料是商品,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更不承认要素是商品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商品关系“只限于个人消费品”。。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把商品的范围从消费资料扩大到生产资料,但也明确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因为这涉及要素和资源的核心问题,即所有制问题。然而,经济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放开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购销和价格,使商品供给根据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使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就要求要素配置也要市场化,让要素能够根据市场信号进行自由流动、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没有要素市场对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只能发挥微观组织的比较优势,无法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要素生产率和报酬率。此外,要素市场还可以通过地区间、城乡间的要素流动和配置,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的差距。因此,没有充分发育的要素市场,也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重要理论创新,就是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作用”上升到“决定性作用”,从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9]。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第一份文件。
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消费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育呈现明显的渐进性和顺序性,要素市场、期货市场的发育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公有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人,劳动力不应当成为商品;既然土地和劳动力这两个最基本的要素都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那么就不存在要素市场。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在于:新中国成立后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追赶型经济发展战略,而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当时的条件下所必需的资本原始积累只能由“三农”来承担,其主要途径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城乡要素价格剪刀差,这就必然会抑制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比如严禁农村劳力、土地在市场上流通和交换。中国“三农”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是其中重要的原因。长期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在供给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供给侧和需求侧都有影响,但并没有改变供需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供给侧。只有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才能促使要素从低效领域向高效领域流动,提高要素质量和要素配置效率,推进经济发展动力转变、效率提高、质量提升,从而不断优化供给结构。而要发挥市场在资源(或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就必须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步伐,推动政府从“定价格”向“定规则”转变。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要素流动都要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直接干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要素价格,进而调节要素市场的供求关系,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随着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形成与发育,客观上要求建立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的机制,以防止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的严重冲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规避和转移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借助于政府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即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过多的政府干预,不利于市场的发育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种是借助于市场经济所特有的自我调节、补偿和平衡功能,将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分解和转移,比如由风险投资者承担,这主要是通过期货市场来实现。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辅相成,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即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有效分解和转移现货市场中的价格波动风险;二是提供较为正确稳定的预期价格信号,减轻和削弱资源配置中可能出现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使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还需要积极发展健康的期货市场。
除了各类市场发育程度参差不齐,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发育明显滞后外,当前中国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还面临诸多难题,主要包括:一是与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相联系的城乡市场分割仍然存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若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的趋势将难以扭转;二是由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改革造成的市场分割较为严重,地方和部门利益膨胀限制了要素在地区间和部门间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区域和产业协调发展,也不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如何解决数据要素的确权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要素提出,目的是促使其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当前中国制造业面临比较优势明显削弱的挑战,要重塑制造业国际竞争优势,必须加快推进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但是,数据交易中如何确權、单位是什么等问题尚在探索之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四是市场规则建设滞后,市场交易行为不够规范;等等。由此可见,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积极推进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是改革开放后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的结果。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起源于农民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创新,从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市场化取向,并逐步而坚定地系统化推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渐进性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而又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为严重的农村为突破口,从农村到城市,从增量到存量,从政策到制度,从局部到全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减轻改革阻力,以维护制度变迁中的经济社会稳定。同时,这种渐进性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但仍需不断完善,而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面临更多更大的利益关系调整,可能会有更大的阻力。今后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市场化方向,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也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新时代的经济制度变迁要着眼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也要放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经济制度变迁,一方面要进一步促进生产力进步,实现充分发展;另一方面要平衡好地区间、部门间、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协调发展。在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经济制度变迁也要促进高水平高层次对外经贸发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在新冠疫情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等的冲击下,世界经济下行而中国经济独好,反映出中国的市场经济至少在集中力量办大事、减缓经济波动、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基于市场化方向,中国以往的经济制度变迁学习和借鉴了发达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有益经验,今后也需要学习和借鉴,但更应挖掘本土经验并进行系统化集成,以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势。因此,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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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习近平.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j].求是,2020(16).
法学概论论文篇十五
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改革开放后一系列经济制度变迁的结果。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并采取了渐进式、系统化推进策略以缓解改革阻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因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要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变迁,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对外经贸高水平高层次发展,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还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经济制度是由一组经济规则集合而成的,是对人们经济行为和方式的界定和规范,也是对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界定和维护。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制度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经济制度也会不断变迁。人们对财富积累的追求使生产力持续进步,而从短期来看经济制度具有稳定性,经济制度可能促进也可能阻碍生产力进步;当经济制度阻碍生产力进步时,就必然要求改变经济制度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然而,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会形成与其相依存的、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并被视为是合法的、不可侵犯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就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从理论上说,经济制度变迁是用效率更高的新制度替代旧制度,新制度具有旧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终究会给全体社会成员带来日益增进的利益。但是在新制度的积极效应还没有完全释放以前,经济制度变迁必然会使有些既得利益者(即获得较大相对利益的人群)受到暂时性甚至长期性的利益损失。因而,旧经济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往往会反对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阻碍者;而能够从新制度中获得更多利益的经济主体往往会拥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推动者。需要强调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国家和政党的形成与发展,使政府在经济制度变迁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政府本身(尤其是地方政府)也是经济行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加上多元化经济、社会、政治理论和道路的并存,对于生产力进步驱动的经济制度变迁,政府可能是倡导者和推动者,也可能是抵制者和阻碍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站了起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下,中国建立了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中国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这是一种集权式的经济制度,其固有的集中过度、统得过死等弊端严重地束缚了地方、企业、个人等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在当时乃至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都是一种低效率的经济制度。因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必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创造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在短短的四十年间使中国富了起来强了起来。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本身的成效及其带来的经济增长绩效都是极其显著的,并且在此过程中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稳定的、健康的,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阻力。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虽然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但这种转变也是系统性的,必然带来利益分配格局的大调整,尤其是“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利益关系产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利益受损者会支持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合法性,反对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形成经济制度变迁的阻力。此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总体上是实践先于理论的,因而其还会受到传统社会主义理論和观点的干扰。对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选择了渐进式推进的模式[1],即从改革阻力最小的领域入手,尔后逐步创造条件继续向前推进。目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将涉及更多的利益调整,可能面临更大的阻力。因此,有必要充分借鉴渐进式、系统化改革的经验,妥善处理好各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邓小平指出:“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取得成功以后,我们就转到城市。城市改革比农村改革更复杂,而且有风险。”[2]117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选择农村为突破口,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农村是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严重的社区,从相对意义上说,农村居民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牺牲者”,而城市居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受益者”。突出的表现是,搞了20多年的社会主义,许多农民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著《摆脱贫困》,主要也是研究农村的贫困问题以及如何脱贫致富。因此,广大农民群众对改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更高的积极性。与之相联系,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在启动阶段表现为“自下而上”地推进,带有很大程度的自发性。因此,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属于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称为需求主导型的制度变迁)。这种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是市场取向的制度变迁,是建立在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制度变迁,或者说是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变迁。这种带有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要求,其核心是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让权、责、利高度统一于农户。这种新制度的创立,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积极性,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又未解决的温饱问题。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绩效,根本原因在于其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包户)真正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即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从一开始便具有市场化取向。塑造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核心是产权很明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划归农户所有,实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5]马克思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个人所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与个人所有制有机结合在一起。按照传统的所有制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但是,根据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可以分开的。通过用益物权法可以破解这个难题。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当用益物权人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他物权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时,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上述权利。农户有了明晰的土地产权,则会形成刚性的市场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6]。该制度变迁源于农民自发的行动,是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变迁,也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是生产力发展所要求的方向,是正确的方向。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一方面,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肯定、推广和优化比如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就是党和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進一步优化。,使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成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在肯定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的同时,也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即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较大规模的包产到户在全国曾经出现过三次,但都被“自上而下”地压下去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也是被禁止或限制的,中央文件对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的态度先后经历了“不准包产到户”“不要包产到户”“少数边远山区和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直至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明确指出家庭承包制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可见,对待人民群众自发推行的经济制度变迁,只要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政府都应予以支持,并积极进行推广和优化。邓小平同志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由农民首先提出的。”[3]711-712习近平同志也指出,在农村选择什么样的经营制度,“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能代替农民选择。”[4]59从这里我们可以更深刻体会到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经济制度变迁中的指导意义和战略作用。
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功,必然会触动城市经济系统,进而引发城市经济制度的变迁。但与农村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经济制度变迁不同,城市改革是供给主导型(或政府强制型)的制度变迁,无论是财税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还是户籍制度,城市改革都表现为自上而下地推动。之所以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别,原因在于城市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强大的地方,制度变迁带来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化较大,改革的难度也大;而农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方,改革比较容易推进。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一样,城市经济制度变迁的方向也是市场化,但由于是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往往不容易一步到位,在改革初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双轨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农民工”“城中村”等是城乡二元制度在城市的缩影。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是“扬弃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不是(也不能)采取推倒重来的“休克疗法”,不能即刻废除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既要依靠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又要进行经济制度创新,这是不可回避的矛盾。变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必然涉及经济利益的重大调整,如果步子迈得过大,既得利益集团难以接受,而其往往又具有占主导地位的话语权,改革会面对相当大的阻力,这就需要进行渐进式的改革。首先是选择能使所有人都能获得利益增进的经济制度变迁,如前所述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其次则可以选择使部分人利益增进但又不损害(或损坏很少)其他人既得利益的经济制度变迁,即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领域率先改革,也称之为从“制度外改革”或“增量改革”入手。这种制度外增量改革突出表现在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上。
邓小平同志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2]238“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3]631乡镇企业之所以被称之为“异军”,是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是“正规军”,国家工业化的推进要依靠城市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业化与城市化相辅相成。谁也没有料到在广大农村也会自发地发展出与“正规军”(即国有企业)相竞争的乡镇企业(即草根企业),而且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市场化的,进而形成一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之外的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异军”。早在1985年,乡镇企业产值就超过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20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6万多亿元,相当于1985年全国社会总产值;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达12万多亿元,约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5%,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与当年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相当。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有效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包括“长三角模式”“珠三角模式”“温州模式”以及“晋江模式”,都是建立在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的。
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是制度外增量改革的重要方面。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的,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城镇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对经济增长、国家税收、居民收入、科技创新以及对外贸易等的贡献份额持续上升,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中国民营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占比超过70%,提供城镇就业超过80%,对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90%。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占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资本实力较为雄厚,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非公有制企业机制灵活,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增长能力。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三个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创新和发展。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质量不断提高的制度保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的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种分配制度有利于兼顾效率与公平,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经济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将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置于统一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場竞争。
现在回顾起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增量改革,要做到完全不触动既得利益者是不可能的。因为传统经济制度结构下的利益结构是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的,并且各经济主体在此利益结构下的既得利益是受法律和制度保护的。传统经济制度外的增量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必然会打破制度交易的平衡,从而使传统既得利益者受到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害。市场空间总是有限的,增量制度变迁的产物——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或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必然会对传统公有制企业的既得利益造成较大的冲击,两者成为竞争对手,冲突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只是这种损害程度比起制度内存量改革要小得多,相对比较容易被既得利益者所接受。因此,只进行制度外增量改革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不是最优方案,只能说是次优方案。还必须进行制度内存量改革,将公有制企业也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并构建统一的市场体系、市场规则和市场运作机制,让其与非公有制企业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和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
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能够迅速打开局面,并不断地向纵深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家庭承包制的建立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如果说家庭承包制把“一统天下”的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打开了一个缺口,那么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则使中国经济制度不可避免地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变。但是,这两项制度变迁都是农民自己创造的,都是源于农民群众的自发行动。农村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发源地,但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绝对离不开城市改革,离不开国有企业改革。在城市经济制度变迁及其制度内存量改革的启动阶段,为了减轻制度变迁遇到的阻力,在很多领域并没有立改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而是先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框架内做些政策性调整。这里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进行分析。
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对国有企业统得过死的弊端,改革开放后首先实施了对国有企业“扩权让利”的过渡性政策,即把一部分权力和利益下放给地方、企业和个人(包括利润留成、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政策调整),以利于调动地方、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政策性调整,只有激励机制,而没有约束机制,往往会导致工资、奖金、福利等的增长速度超过企业利税的增长速度,进而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政策性调整转入制度创新。建立硬预算约束机制则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标志,只有建立起硬预算约束机制,才有可能把国有企业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而要形成硬预算约束机制,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必须为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源支付代价,二是企业必须按事先规定的标准向国家上缴利税,三是企业经营亏损时不能随意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四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契约(包括信贷契约、商业契约等)。因此,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探索,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股份制或公司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模式。
但是,要把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改造成为股份制或公司制,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国有资产产权问题。比如:如何准确评估国有资产价值,以防止在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如何有效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建立合理的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防控机制;如何管控国有股权交易,使国家、企业和个人能够平等分享国有资产增值利益;国家的股东职能应由政府的哪个部门代理,以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政企不分;等等。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通过产权流动或转换推动资本流动和重组,使包括资本在内的各种要素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从效益低的部门流向效益高的部门,进而促进生产的集聚与集中以及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即国有股占绝大比重,導致股份制或公司制改造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还需要为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进入创造有利的条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改革离不开市场化的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任何权利的获得都应通过市场交换实现,所有权也不例外。不完全的市场条件必然导致不完全的所有权形态,扭曲的市场关系必然造成扭曲的所有权关系。所以,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进一步从产权制度改革来看农村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差异性。表面上看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具有相似性,都是“两权分离”关于“两权分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需要从理论上厘清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离开所有制关系谈所有权,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马克思提出了科学的所有制和所有权理论:所有制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系列经济关系的产物,所有权则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所有制关系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其主体是同一的;所有权也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但与所有制不同,所有权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分离的,即分属于不同主体。马克思把所有权关系或财产关系定义为“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7]。既然是法律用语,法律可以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进而使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相分离有了法律依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两者的“两权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具有本质区别。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所有权人把资产或资源委托给经营权人经营,就会产生代理关系带来的代理成本,使经营者的经营方向有可能偏离所有者的目标。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农户则是集体成员,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目标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加上农业家庭生产经营规模及监督成本较小,因而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几乎没有代理成本;同时,包干制使农户的经营绩效与其自身收益密切相关,进而极大地激发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经营活力,也为农民走向市场扫除了障碍。而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相对于“农民集体”,“全民”更为抽象,也有更多的目标取向,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可能具有较大的不一致性,加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组织运行较复杂,监督成本也较高,因而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较大的代理成本;同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益与经营绩效的关联度相对较小,其努力程度也难以衡量,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但可能产生激励不足问题,还可能引发寻租、利益输送等弊端。此外,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和政府干预的惯性,简单的“两权分离”并不能使国有企业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还需要在诸多领域进行相应的市场化改革。可见,公有化程度越高的领域,改革的难度越大,产权越难明晰,越难与市场经济接轨。因此,某种意义上讲农村经济制度变迁是一步到位的,并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成效;而国有企业改革面对的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需要逐步推进,其短期绩效也逊色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
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要实现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难以想象的,阻力也是相当大的。加上没有现成的经济制度和经验可供借鉴,中国的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没有一下子全面铺开,而是在实践中探索前进,选择了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路径。这种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在地域上表现为:先在条件较好的地区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再通过辐射效应带动全国的经济增长和市场经济发展;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再推广到全国。具体来讲,最为典型的就是根据不同阶段改革开放的需要,相继建立了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区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
为了在经济制度变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保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就必须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市场经济制度较易建立的地方开始,经济特区应运而生。1980年中国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8年又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以引进外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区域,一般设置在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比重较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区。这些地区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制约较小,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外资经济比较容易发展。在当时投资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为了吸引外资,中央赋予这些地区特殊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金融优惠、土地厂房使用权优惠、固定资产折旧优惠以及放宽外汇管制等。这些特殊优惠政策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构建了经济特区独特的经济竞争优势,使经济特区以超常速度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并有效带动了全国的经济增长,也为全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在经济特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固然对突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却不符合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公平竞争规则,不符合经济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殊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狭小直至消亡,而普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宽大直至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又先后建立了一批包括深圳、厦门经济特区在内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经济制度变迁从重点突破、单方面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的必然产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顾名思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在于全局性、系统性、链条性,要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城乡、生态等方面多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形成相互补充、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的协调性,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央选择有一定代表性又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并把解决各地区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与攻克全国性制度创新难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面系统的制度创新,率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综合性配套改革发挥示范作用。应当说,创建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都是为了促进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如果说经济特区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開辟了道路,那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是与经济特区一起,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创造条件[8]。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规模效益的存在决定了市场经济是开放的。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市场经济与外部的市场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制度创新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深化制度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地,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商品、服务、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的国际流动,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时,要从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开放上升到市场规则的开放,不但要学习发达国家好的经验,也要坚持和推广自己好的做法,还要为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完善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优化作出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9月,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形成260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有效促进了国内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目的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但需要逐步推进,还要求制度变迁是系统性的。这里基于中国市场体系的发展,进一步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的渐进性与系统性。高标准的市场体系要求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国内市场统一,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统一,还包括市场规则的内在统一,要消除各种行政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开放不仅仅是对外开放,对内也要开放,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部门之间相互开放,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城乡、跨行业的商品和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完整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市场,还包括资本、劳力、土地、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不仅包括现货市场,还包括期货市场。完整的市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分阶段逐步推进,进而具有渐进性、顺序性,具体表现为商品市场发育、要素市场发育和期货市场发育三个不同阶段。
与计划经济制度相辅相成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只承认消费资料是商品,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更不承认要素是商品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商品关系“只限于个人消费品”。。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把商品的范围从消费资料扩大到生产资料,但也明确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因为这涉及要素和资源的核心问题,即所有制问题。然而,经济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放开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购销和价格,使商品供给根据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使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就要求要素配置也要市场化,让要素能够根据市场信号进行自由流动、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没有要素市场对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只能发挥微观组织的比较优势,无法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要素生产率和报酬率。此外,要素市场还可以通过地区间、城乡间的要素流动和配置,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的差距。因此,没有充分发育的要素市场,也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重要理论创新,就是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作用”上升到“决定性作用”,从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9]。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第一份文件。
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消费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育呈现明显的渐进性和顺序性,要素市场、期货市场的发育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公有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人,劳动力不应当成为商品;既然土地和劳动力这两个最基本的要素都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那么就不存在要素市场。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在于:新中国成立后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追赶型经济发展战略,而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当时的条件下所必需的资本原始积累只能由“三农”来承担,其主要途径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城乡要素价格剪刀差,这就必然会抑制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比如严禁农村劳力、土地在市场上流通和交换。中国“三农”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是其中重要的原因。长期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在供给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供给侧和需求侧都有影响,但并没有改变供需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供给侧。只有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才能促使要素从低效领域向高效领域流动,提高要素质量和要素配置效率,推进经济发展动力转变、效率提高、质量提升,从而不断优化供给结构。而要发挥市场在资源(或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就必须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步伐,推动政府从“定价格”向“定规则”转变。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要素流动都要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直接干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要素价格,进而调节要素市场的供求关系,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随着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形成与发育,客观上要求建立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的机制,以防止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的严重冲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规避和转移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借助于政府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即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过多的政府干预,不利于市场的发育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种是借助于市场经济所特有的自我调节、补偿和平衡功能,将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分解和转移,比如由风险投资者承担,这主要是通过期货市场来实现。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辅相成,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即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有效分解和转移现货市场中的价格波动风险;二是提供较为正确稳定的预期价格信号,减轻和削弱资源配置中可能出现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使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还需要积极发展健康的期货市场。
除了各类市场发育程度参差不齐,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发育明显滞后外,当前中国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还面临诸多难题,主要包括:一是与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相联系的城乡市场分割仍然存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若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的趋势将难以扭转;二是由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改革造成的市场分割较为严重,地方和部门利益膨胀限制了要素在地区间和部门间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区域和产业协调发展,也不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如何解决数据要素的确权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要素提出,目的是促使其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当前中国制造业面临比较优势明显削弱的挑战,要重塑制造业国际竞争优势,必须加快推进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但是,数据交易中如何确權、单位是什么等问题尚在探索之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四是市场规则建设滞后,市场交易行为不够规范;等等。由此可见,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积极推进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是改革开放后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的结果。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起源于农民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创新,从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市场化取向,并逐步而坚定地系统化推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渐进性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而又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为严重的农村为突破口,从农村到城市,从增量到存量,从政策到制度,从局部到全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减轻改革阻力,以维护制度变迁中的经济社会稳定。同时,这种渐进性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但仍需不断完善,而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面临更多更大的利益关系调整,可能会有更大的阻力。今后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市场化方向,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也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新时代的经济制度变迁要着眼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也要放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经济制度变迁,一方面要进一步促进生产力进步,实现充分发展;另一方面要平衡好地区间、部门间、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协调发展。在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经济制度变迁也要促进高水平高层次对外经贸发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在新冠疫情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等的冲击下,世界经济下行而中国经济独好,反映出中国的市场经济至少在集中力量办大事、减缓经济波动、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基于市场化方向,中国以往的经济制度变迁学习和借鉴了发达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有益经验,今后也需要学习和借鉴,但更应挖掘本土经验并进行系统化集成,以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势。因此,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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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习近平.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j].求是,2020(16).
《浅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摘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在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坚持。
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建立了举世闻名的灿烂文化。但是,由于封建统治的腐败和历史局限性,到清代的康、雍、乾时期,虽冠以帝国之称,由于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加之统治者盲目乐观,其实已到历史发展的尽头,光彩夺目的“盛世繁华”背后映衬着的只是落日余晖。终于1840年的鸦片战争,英国的坚船利炮首先撕开了中国的大门,清朝军队不堪一击,中国自此开始逐步滑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此后的中国屡遭西方列强的侵略和蹂躏,国家主权和领土不断受到侵蚀,中华民族蒙受着空前的屈辱和灾难。
面对着“亡国灭种”的严峻局面,多少仁人志士怀着强烈的危机感和救亡图存的民族意识,为了寻求救国真理,历经千辛万苦,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民族赞歌。但无论是以洪秀全为代表的农民运动领袖,还是以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洋务派,亦是模仿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戊戌维新派,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究竟路在何方?直到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革命的面貌才焕然一新。
马克思主义创立于19世纪40年代,是工人阶级政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是关于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学说。但马克思主义自诞生起已有160多年的历史,人类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发展,都超出了马克思当年的预想。要将理论变为现实,实现伟大理想,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向前发展,不断以新的内容来丰富和发展自己,以使自己始终充满活力,不断与时俱进,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所在。
马克思主义初入中国时面临着“如何中国化”的问题。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指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之间的相互结合、双向建构的互动关系,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个相互适应、相互融合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要在中国“生根、开花、结果”,必须在指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不断地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元素,并把它改造融合为自身成分;必须适应中国实际情况,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出相应的调适;必须随着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的不同阶段的条件、特点、任务而发展自身。同样,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全面认识,从而真正把其精髓融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初始就信奉马克思主义,把其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史。中国共产党94年的发展史表明:解决中国的时代课题,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行,但是忽视中国实际,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同样不行。
土地革命后期,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路线在党内盛行,他们不顾中国国情,机械理解马克思主义,将苏联经验神圣化、教条化,最终导致了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中国革命几乎陷入绝境。在关乎存亡的危机时刻,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实行工农武装割据的正确主张,从而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新型革命道路,创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领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经验不足,照搬他国模式,在此过程中我们走了弯路,付出了巨大代价。“文革”结束后,中国何去何从,历史又一次将中国推到了十字路口。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正确把握中国社会发展阶段,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初步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
进入新世纪,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深刻变化,我们准确把握当代中国发展实际,在实践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马克思中国化取得全新进展,中国共产党先后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什么是发展,怎样发展”等时代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它们既反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又以新的实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既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又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
显而易见,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中国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之所以能够从失败走向胜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毛泽东大胆地倡导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反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独立思考,大胆创新,最终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适合于中国的实际,并引领中国革命走向成功。同样,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曾一度遭受严重挫折,也是因为党在那个特殊时期,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原则,把马克思主义的某些理论观点教条化、公式化,背离了中国实际,背离了时代特征。
当下,中国共产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一项极其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它的建成和实现标志着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现代化建设将进入一个历史性的发展新阶段,意味着我国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唯有在认真分析国情、民情,准确把握社会发展脉搏的基础上,紧紧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发展实际结合起来;我们唯有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创造新办法,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发展的理论推动和指导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各方面的创新,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难题。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正是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具有了中国特色,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才使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取得胜利。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亦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时代课题。历史上它经历了种种艰难曲折,新时期仍将可能经历新的艰难曲折,出现各种争论和斗争。但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和挑战,我们都应坚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坚定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坚持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在发展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断开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只有这样,国家才有出路,民族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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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热点,大量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通过对这一时期毛泽东早期文化观以及毛泽东文化观产生的渊源、特征、文化领导权等研究成果的梳理,为更好地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研究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引起学界高度重视。学者从毛泽东文化观产生的渊源、特征、毛泽东早期文化观、毛泽东文化领导权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研究,成绩斐然。本文旨在对其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概括,以期为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笔者将改革开放以来的研究成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梳理。
这一阶段出现了研究毛泽东文化观的热潮,对毛泽东文化观研究不断得到重视。将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1对毛泽东早期中西文化观的研究。
1.2对毛泽东文化观的特征研究。
这一阶段对毛泽东文化观的研究趋于成熟、稳定,且侧重从微观方面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这一时期亦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更为客观地论述毛泽东文化观,牟岱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为目的出发,对毛泽东倡导大众文化观的原因、特点和意义进行分析,指出毛泽东倡导大众文化观与其家庭生活经历、传统文化教育、“五四”新文化运动有关,受马列关于文化论述的影响、是改造中国传统文化的必然结果、是政治斗争的必然要求。[13]张慧明以建设好社会主义文化教育事业为目的出发,深刻分析了毛泽东文化教育思想,指出毛泽东关于新文化教育的基本观点是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同时“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对待中西文化的正确方针。
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更加细致丰硕,主要研究成果分為以下几个方面:
3.1对李大钊文化思想与毛泽东文化思想关系研究。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以陶红霞等人的研究最为典型。关于李大钊与毛泽东中西文化观趋同性的研究,陶红霞认为李大钊与毛泽东中西文化观趋同性表现在对待中西文化都采取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态度,都主张中西合璧创造中国新文化。[17]管晓莉则认为李大钊与毛泽东对于中西文化观的趋同性主要表现在李大钊、毛泽东均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主静,西方文化主动,对中西文化都进行辩证的否定,均认为中国新文化源于中西文化的相互渗透和融合。
3.2毛泽东文化领导权研究。
进入新世纪以后,很多学者试从微观入手研究毛泽东文化观,譬如对毛泽东法制文化观、民俗文化观、民主行政文化观等方面的研究,研究成果如下:
法学概论论文篇十六
摘要:本文概述了和分析了毛泽东思想对世界的国际影响,高度赞扬了毛泽东思想的世界价值。
关键词:世界影响。
1概要。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理论飞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到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并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一系列独创性的理论概括,从而形成了一个适合中国具体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适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2对世界的影响。
国外对于的研究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至今为止仍在升温。苏联是最早将作为研究对象的国家之一。早在1950年12月苏共的《布尔什维克》杂志就先于中国的《人民日报》刊载了《实践论》;50年代美国学者本杰明·施瓦兹出版了《中国的共产主义和毛的崛起》,可谓是西方研究的开山之作。
2.1毛泽东外交思想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影响。
在毛泽东国际战略中,“三个世界”理论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毛泽东晚年在国际战略层面上对世界的研究,其精华部分主要包括在这一理论中。
1974年2月,毛泽东在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正式提出了“三个世界”的理论。他说:“我看美国、苏联是第一世界。”“美国、苏联原子弹多,也比较富。第二世界,欧洲、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原子弹没有那么多,也没有那么富;但是比较第三世界要富。”“第三世界人口很多。”“亚洲除了日本,都是第三世界。整个非洲都是第三世界,拉丁美洲也是第三世界。”
毛泽东关于“三个世界”的划分,是依据当代世界各种基本矛盾的发展而得出的结论。他希望以第三世界为主体,建立最广泛的国际反霸统一战线,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可以这样说,毛泽东“三个世界”的战略观点反映了毛泽东对世界新结构的认识和力图建立对霸权主义统一战线的思想。
反对霸权主义,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是中国外交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社会面临着严重的问题——战争与和平问题。“美苏必战”、“第三次世界大战必然爆发”等悲观主义大肆横行。在这种大环境之下,毛泽东力排众议,于1946年4月写下了《关于目前国际形势的几点估计》。他指出:“世界反动力量确在准备第三次世界大战,战争危险是存在着的。但是,世界人民的民主力量超过世界反动力量,并且正在向前发展,必须和必能克服战争危险。因此,美、英、法和苏联的关系,不是或者妥协或者破裂的问题,而是或者较早妥协或者较迟妥协的问题。”毛泽东还进一步指出:“美、英、法和苏联之间的这种妥协,只能是全世界一切民主力量向美、英、法反动力量作了坚决的和有效的斗争的结果。”这说明,和平不会从天而降,只有经过世界人民的不懈斗争,才能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毛泽东通过对国际形势的冷静观察,正确地得出了战争危险虽然存在,但世界和平力量将压倒战争力量的重要结论。大胆预测出,对峙的美苏迟早会达成某种妥协,从而避免爆发战争。
2.2毛泽东军事思想对世界人民解放战争的影响。
军事领域,是毛泽东一生最辉煌、最精彩的一个活动领域,是中最具魅力的组成部分,对世界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2.1对尼泊尔的影响。
毛泽东的军事思想对殖民地国家反对外来侵略战争起了很大的作用,不仅在第三世界的影响巨大,在西方的一些国家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英、美、法、日。
2.2.2对英国的影响。
英国巴特曼说:“研究毛泽东军事思想,不但研究游击战运动问题,事实上,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很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被西方国家的军事理论所吸收。如:军队的政治思想工作,重视人的因素,注重群众战线,研究游击战,强调群众纪律等有关内容,都被吸收到美国作战条例当中去了。当然他们战争的非正义性质决定了他们对这些原则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这些情况表明毛泽东军事思想逐渐被各国所接受,在世界军事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世界军事学术还将进一步产生重大影响。
2.2.3对美国的影响。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雷霆万钧式的胜利大进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震撼了世界,当然也震撼了美国朝野上下。1961年,肯尼迪下令美国陆军要研究毛泽东游击战争的理论,据说美国的西点军校还专门开设了毛泽东军事思想课。1989年上海一家报纸介绍,美国海军陆战队,至今还要求把毛泽东军事著作作为必读书。美国前助理国防部长菲利普·戴维逊在他的《毛泽东的战略》一书中,公正而客观地说:“毛何止是一位游击战士!他是一位伟大的战略家。在本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初期,他在一系列辉煌的游击作战中,把蒋介石及其国民政府弄得苦恼不堪。10年后,他以游击战和运动战相结合,在中国打败了日本人。40年代后期,他在一系列得心应手的运动战中征服了中国。最后,他的部队在朝鲜阵地战中顶住了美国。哪个领袖能像他这样在这么多的不同类型的冲突中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2.2.4对日本的影响。
60年代至70年代,在国外研究领域,日本仅次于美国。日本学者新岛淳良作为对研究较有影响力的学者之一,编写了许多关于的论著。他认为作为中国革命的思想,是在战场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日本共产党也创办了很多宣传的进步报刊,呼吁广大日本人民要深深体会到“只有,才能救日本。”在指引下,日本人民反美爱国斗争深入发展。群众高举毛主席画像,高喊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口号向日本官僚主义展开进攻。
3结语。
不仅谱写了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同时也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史有着深远影响。他是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也是新中国的缔造者,更是唤起世界受压迫民族和人民反抗精神的缔造者,同时还是推进世界哲学体系进一步发展的缔造者。不仅是推动中国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力量,更是影响世界的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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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篇十七
摘要: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认同途径、认同程度和认同效果三方面受到了很大挑战。造成这种现象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要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时期,加之多元思潮涌入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不足以及理论与实践和利益结合不够等因素,对此,可以通过增强理论魅力、提高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完善利益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等途径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感;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着深刻的时代特征,严谨的理论逻辑和鲜明的价值取向,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理论指向。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这一精神力量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首先,在认同途径方面,当前网络和全球化时代各种信息汹涌而来,鱼龙混杂,要把党的核心价值上升为国家的核心价值,不仅要对党员进行教育,还需要在全民中进行宣传,而目前很多普通群众对于核心价值体系缺少认识的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众文化结合的程度还很有限,另外价值观的东西也难以进行法律规范的界定,法律对其约束十分有限。其次,从认同程度上来看,不同的阶层、职业,不同信仰的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程度不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部分的认同感也有很大差异。最后,从认同效果方面来看,当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指导人们的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很大挑战,很多党员干部虽然对核心价值表示认同,接受了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准则,但在实际中却没有付诸行动,知行脱节现象比较严重,知而不行、言行不一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缺少将认知转为行动的动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认同感方面存在的不接受,不行为等问题,有着深刻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从主观方面来看。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感不强的原因,主要是宣传教育的不到位,宣传形式化,致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感的效果不明显。
一种核心价值体系能否深入人心与对他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成效密切相关。良好的宣传可以使之在大众中间得到广泛的传播,在全社会形成一致的认同,不良的宣传则可能走向反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宣传的过程中就存在形式化的问题,形式化的宣传则只会过分关注表面的东西,从而忽视了对问题本身的认识和解决,影响到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践行。比如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中,很多内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针对性,宣传过程中树立的一些先进典型往往与普通群众的距离较大,这样就打击了一部分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荣辱观教育很多地区都停留在常规的会议或者教育基地的数量等可以量化的数字等形式上面,对深层次的内涵则缺少判断的标准,从而不能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一个价值体系只有内化为人们心中的信念才能发挥作用,而要实现内化首先需要大家对它了解、认识和深入挖掘,宣传教育工作就摆在了首要位置。可见,宣传教育的成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起着重要作用。
(二)从客观方面来说。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不认同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包括西方思潮的涌入、当前凸显的社会问题还难以体现核心价值观的优势、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时期,人们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等。
首先,西方思潮的涌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造成了阻碍。当今时代已是一个全球化时代,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加深,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思想观念和精神领域的深刻变革,意识形态领域异常活跃,人们在多信息的选择中,会无意地消解从而淡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定信念,价值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挑战。当前存在的影响较大的思潮包括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实用主义、民族主义、新保守主义等,还有一些封建思想沉渣泛起,这些思想不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造成威胁,甚至有的严重破坏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局面。其次,当前凸显的社会问题以及利益机制的不完善,造成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淡漠。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也是改革过程中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存在很多的社会问题,比如贫富差距和地区差距扩大趋势仍旧没能得以扭转、党内干部的腐败行为、日益突出的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压力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产生动摇,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信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绝不是仅仅是理论务虚,还需要与人们真实的价值需求结合起来。再次,当前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正处于低潮时期,资本主义国家在他们的一些价值观念指导下,自身进行了一些新调整和新变化,其统治似乎比以往更加稳定,这些表象使很多人认为现在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观没有前途,反而是西方的那一套市场经济和利己主义的理论更能给自己带来实际利益。人们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其前途感到困惑和忧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也遭到挑战。因而对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淡化、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缺少信心和决心,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受到削弱,荣辱观的标准受到挑战。在这一阶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显得就愈加宝贵。
(一)加强理论研究,优化理论语言体系,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魅力。
一个理论要想获得普遍的认同,既要符合价值性要求,又要符合目的性和规律性的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张扬以人为本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根本体现。以人为本就是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贴近老百姓的生活,来源于生活,能够服务于现实,要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就需要在不断追求人的发展这个理论内核的基础上,把握不同个体的需求,使核心价值体系更具有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也应该对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语言加以优化。传统的价值观教育话语体系的特点体现为语境的严肃性、话语的规范性、语辞的固定性、叙事的宏大性等。如今,网络文化日益成为重要的文化传播方式,传统价值观的认同感也因为话语体系的不同而遭到了挑战。这就需要加强对核心价值观的言说方式的研究,这样才能使公众自身积极的参与到意识形态的建设上来。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提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
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程度,很大一部分在于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目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但是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宣传形式化的问题,因此宣传部门在宣传的时候就要认真落实,使每一项活动都能成为一次灵魂的教育,避免成为形式化的说教和清谈。其次还要树立一个整体的概念,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价值观的教育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情,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相互作用、共同努力,形成一股合力,使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广的传播和认同。再次,价值观教育更是执政党的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党的价值观赢得了群众的支持,才能长久执政。总体上,中国共产党的广大党员和干部还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言行一致,但也存在一些党员和干部违背这一要求,走上腐败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所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提高对党员干部的标准,他们的身体力行将对社会、国家产生重大的积极作用。
(三)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
面对多元的社会思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态度,积极吸收其他思想文化的精华,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和外延。社会越是多样化,意识形态越是纷纭复杂,就越需要主心骨,就越需要强调和坚持指导思想和主导价值的一元化,牢固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可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对一个社会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要引领好多元的社会思潮,又要有力抵制腐朽的、错误的社会思潮,坚持“二为”方针和“双百”方针,积极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和媒介,增强理论宣传的通俗性和生动性,增强大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走进群众的心灵,外部的宣传教育固然重要,但从根子上解决思想问题,让群众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更为根本,面对多元的思潮,能够以“火眼金睛”看清楚事物本质,从认知上的认同深化为情感上的认同,更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前的生产力状况和基本经济制度在人们道德观念和理想信念上的集中表现和反映,古语有云:仓廪实而知荣辱。物质条件是人们思想观念形成的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想有说服力,得到普遍的认同,还有赖于其能够满足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和广大群众认同的实践效应。价值认同,说到底是一种利益认同。因此,在加强信仰建设的同时,还需要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合理的利益关系,整合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当前贫富分化扩大趋势以及党内的腐败问题等矛盾严重影响到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践行,因此着力解决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加大对社会矛盾的解决力度,创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环境,是增强对核心价值体系认同感的重要途径。
注释:
汤志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5).第75页.
王贤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路径探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1(2).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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