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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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一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xx人,少报xx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xx月至20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xx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xx月至20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xx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xx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xx年1月1日至1月xx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xx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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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二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三
1、有否未按照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确认标准的规定确认应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3、有否扣缴义务人未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未按时申报或未按时解缴所代扣的税款。
4、有否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5、有否有从“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账户中提取奖金,直接支付给对生产、经营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6、有否有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7、有否将其他业务收入(如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8、有否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所得税。
9、有否企业供销人员取得推销产品提成收入,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0、有否企业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没有营业执照挂靠建筑单位施工的,有否发包的建筑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对企业项目经理内部承包施工取得的个人所得,有否发包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有否对单位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时,未将支付额换算成含税收入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四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第二篇: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第三篇: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自查整改报告第四篇: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自查报告表第: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自查报告表2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模板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并与12月15日之前反馈给管理员,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最后添加)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
(漏报××人,少报××人。)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
(错误的信息具体是×××××)3、2014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整改报告《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4、2014年(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12月至2014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2014年(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12月至2014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14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2014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14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2014年度1月到12月)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年月日(单位公章)第二篇: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模板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并与12月15日之前反馈给管理员。
(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最后添加)xx年度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
(漏报××人,少报××人。)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
(错误的信息具体是×××××)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14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14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年月日(单位公章) 第三篇: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自查整改报告关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自查整改报告**税务局:根据贵单位《税务通知书》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劳资、财务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与讨论,并专门召开会议,针对需要求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逐项研究,认真部署整改措施,严格自查自纠,强化督促整改。
现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抓住整改关键环节我们一致认为,《税务通知书》反馈的问题是中肯、务实的,对我们队伍建设和有关业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一定要虚心、诚心、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建议,认真加强整改。
一是要强调整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要认真分解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纳税工作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交纳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纳税工作合理、稳步推进。
二、针对问题,严格措施,有关问题逐项落实这次整改工作,我们加大整改力度,把《税务通知书》的有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认真解决。
(一)责成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元;(二)恳请充分考虑**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特殊性,不再补缴**年度个人所得税。
****年,正我们的**工作异常繁重。
全体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
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为他们发放了误餐补贴和补助。
此前,在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员对税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熟练,存在计算个税难特别是介于税率临界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着不够起征点或高于起征点都按一个税率(5%)计算的问题,但对数额较大、重点纳税人员,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税法规定按章纳税,对按可以免征个税的误餐补贴也扣缴了个税。
鉴于此,我们认为:尽管在个税扣缴上存在部分人员计算不准确的情况,但总体说来,****年我单位上缴个税总额并不少,建议不再补缴。
三、
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合法缴税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干部特别是劳资、财务、税管干部对合法缴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特别是继续加强对有关错误思想的整治,做到常抓不懈。
二是加强税法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针对这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队伍和税务缴纳管理干部队伍。
感谢税务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批评指导,我们将以次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缴纳工作,并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三日第四篇: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自查报告表附件1: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自查报告表填报单位:金额单位:元备注:金额数据填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自查报告表2附件2: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自查报告表金额单位:元备注:金额数据填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五
这次整改工作,我们加大整改力度,把《税务通知书》的有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认真解决。
(一)责成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xxxx元;。
(二)恳请充分考虑xx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特殊性,不再补缴xx年度个人所得税。
xxxx年,正我们的xx工作异常繁重。全体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为他们发放了误餐补贴和补助。此前,在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员对税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熟练,存在计算个税难特别是介于税率临界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着不够起征点或高于起征点都按一个税率(5%)计算的问题,但对数额较大、重点纳税人员,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税法规定按章纳税,对按可以免征个税的误餐补贴也扣缴了个税。
鉴于此,我们认为:尽管在个税扣缴上存在部分人员计算不准确的情况,但总体说来,xxxx年我单位上缴个税总额并不少,建议不再补缴。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六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促进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要着力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征管手段,突出管理重点。即要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尽快研发应用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切实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
第二章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按照要求对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以及相关信息建立档案,并对其实施动态管理的一项制度。
第四条省以下(含省级)各级税务机关的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步对每个纳税人建立收入和纳税档案,实施“一户式”的动态管理。
第五条省以下(含省级)各级税务机关的管理部门应区别不同类型纳税人,并按以下内容建立相应的基础信息档案:
(一)雇员纳税人(不含股东、投资者、外籍人员)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学历、职业、职务、电子邮箱地址、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扣缴义务人编码、是否重点纳税人。
(二)非雇员纳税人(不含股东、投资者)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名称、扣缴义务人编码、是否重点纳税人。
(三)股东、投资者(不含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国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扣缴义务人编码、是否重点纳税人。
(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户、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人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名称,经济类型、行业、经营地址、邮政编码、有效联系电话、税务登记证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查账)、主管税务机关、是否重点纳税人。
(五)外籍人员(含雇员和非雇员)的档案内容包括:纳税人编码、姓名(中、英文)、性别、出生地(中、英文)、出生年月、境外地址(中、英文)、国籍或地区、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居留许可号码(或台胞证号码、回乡证号码)、劳动就业证号码、职业、境内职务、境外职务、入境时间、任职期限、预计在华时间、预计离境时间、境内任职单位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境内任职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其他任职单位(也应包括地址、电话、联系方式)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境内受聘或签约单位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境外派遣单位名称(中、英文)、境外派遣单位地址(中、英文)、支付地(包括境内支付还是境外支付)、是否重点纳税人。
第六条纳税人档案的内容来源于:
(一)纳税人税务登记情况。
(三)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五)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
(六)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情况和处罚记录。
(七)税务机关掌握的其他资料及纳税人提供的其他信息资料。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对档案内容适时进行更新和调整;并根据本地信息化水平和征管能力提高的实际,以及个人收入的变化等情况,不断扩大档案管理的范围,直至实现全员全额管理。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纳税人档案资料,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定期对重点纳税人、重点行业和企业的个人档案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和纳税评估,查找税源变动情况和原因,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堵塞征管漏洞。
第三章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
第九条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是指,税务机关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要求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报送其支付收入的个人所有的基本信息、支付个人收入和扣缴税款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并对每个扣缴义务人建立档案,为后续实施动态管理打下基础的一项制度。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促扣缴义务人按规定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
第十一条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纳税资料,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查核实。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没有按每一个人逐栏逐项填写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扣缴义务人重新填报。已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情况;《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写支付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纳税人的情况。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将扣缴义务人报送的支付个人收入情况与其同期财务报表交叉比对,发现不符的,应要求其说明情况,并依法查实处理。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应对每个扣缴义务人建立档案,其内容包括:扣缴义务人编码、扣缴义务人名称、税务(注册)登记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行业、经济类型、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税务登记机关、登记证照类型、发照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项目归类汇总)、免税收入、应纳税额(按所得项目归类汇总)、纳税人数、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减免税额、滞纳金、罚款、完税凭证号等。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档案的内容来源于:
(一)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情况。
(三)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四)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
(五)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情况和处罚记录。
(六)税务机关掌握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
第十五条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是指,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依法律、行政法规所提出的要求,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收入、纳税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核查的一项制度。
第十六条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的,税务机关应要求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十七条税务机关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时,应对申报的时限、应税项目、适用税率、税款计算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核,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修正申报。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应对双向申报的内容进行交叉比对和评估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依法处理。
第五章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
第十九条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应建立与个人收入和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的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的制度,及时掌握税源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共同制定和实施协税、护税措施,形成社会协税、护税网络。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重点加强与以下部门的协调配合: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银行、文化体育、财政、劳动、房管、交通、审计、外汇管理等部门。
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着重掌握纳税人的相关收入信息。
(一)与公安部门联系,了解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出入境情况及在中国境内的居留暂住情况,实施阻止欠税人出境制度,掌握个人购车等情况。
(二)与工商部门联系,了解纳税人登记注册的变化情况和股份制企业股东及股本变化等情况。
(三)与文化体育部门联系,掌握各种演出、比赛获奖等信息,落实演出承办单位和体育单位的代扣代缴义务等情况。
(四)与房管部门联系,了解房屋买卖、出租等情况。
(五)与交通部门联系,了解出租车、货运车以及运营等情况。
(六)与劳动部门联系,了解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劳动就业情况。
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的相关信息共享或定期交换。
第二十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把大力宣传和普及个人所得税法知识、不断提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征管工作的要求、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本地征管的重点,加强与上述部门的密切配合。制定周密的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宣传。
第六章加快信息化建设。
第二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在金税工程三期的总体框架下,按照“一体化”要求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快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建设,以此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五条按照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个人所得税与其他税种具有共性的部分,由核心业务系统统一开发软件,个人所得税个性的部分单独开发软件。根据个人所得税特点,总局先行开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端)和基础信息管理(税务端)两个子系统。
第二十六条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端)系统的要求是:
(一)为扣缴义务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报税工具。
(二)可以从扣缴义务人现有的财务等软件中导入相关信息。
(三)自动计算税款,自动生成各种报表。
(四)支持多元化的申报方式。
(五)方便扣缴义务人统计、查询、打印。
(六)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打印功能。
(七)便于税务机关接受扣缴义务人的明细扣缴申报,准确全面掌握有关基础数据资料。
第二十七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税务端)的要求是:
(一)建立个人收入纳税一户式档案,用于汇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资料。
(二)传递个人两处以上取得的收入及纳税信息给征管环节。
(三)从一户式档案中筛选高收入个人、高收入行业、重点纳税人、重点扣缴义务人,并实施重点管理。
(四)通过对纳税人收入、纳税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比对,判定纳税人申报情况的真实性。
(五)通过设定各类统计指标、口径和运用统计结果,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和完善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六)建立与各部门的数据应用接口,为其他税费征收提供信息。
(七)按规定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纳税人提供完税依据。
第二十八条省级税务机关应做好现有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的整合工作。省级及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原则上不应再自行开发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
第七章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
第二十九条税务机关应将下列人员纳入重点纳税人范围: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学校、医院、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公路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民营经济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模特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
第三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应从下列人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实施重点管理:
(一)收入较高者。
(二)知名度较高者。
(三)收入来源渠道较多者。
(四)收入项目较多者。
(五)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
(六)对税收征管影响较大者。
第三十一条各级税务机关对重点纳税人应实行滚动动态管理办法,每年都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时增补重点纳税人,不断扩大重点纳税人管理范围,直至实现全员全额管理。
第三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对重点纳税人按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管理,随时跟踪其收入和纳税变化情况。
第三十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建档管理掌握的重点纳税人信息,定期对重点纳税人的收入、纳税情况进行比对、评估分析,从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十四条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7月底以前和次年1月底以前,分别将所确定的重点纳税人的半年和全年的基本情况及收入、纳税等情况,用excel表格的形式填写《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收入和纳税情况汇总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第三十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独立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一)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建账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应使用税控装置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
(二)健全和完善核定征收工作,对账证不全、无法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按规定实行核定征收,并根据纳税人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定额调整。
(三)加强税务系统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情报交流和异地协查制度,互通信息,解决同一个投资者在两处或两处以上投资和取得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监控难题。
(四)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五)要严格对个人投资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前扣除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财产性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征税。
(六)加强对从事演出、广告、讲课、医疗等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的征收管理,全面推行预扣预缴办法,从源泉上加强征管。
第三十六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重点纳税人、独立纳税人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各地每年应当通过有关媒体公开曝光2至3起个人所得税违法犯罪案件。
第三十七条税务机关要重视和加强重点纳税人、独立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征管制度、办法。日常检查由省级以下税务机关的征管和税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实施日常检查应当制定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防止多次、重复检查,防止影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
第八章加强税源的源泉管理。
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应严格税务登记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工作,摸清底数。
第三十九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和健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档案,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
第四十条税务机关应继续做好代扣代缴工作,提高扣缴质量和水平:
(一)要继续贯彻落实已有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制度和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
(二)要对本地区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扣缴义务人进行清理和摸底,在此基础上按照纳税档案管理的指标建立扣缴义务人台账或基本账户,对其实行跟踪管理。
(三)配合全员全额管理,推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收入明细申报制度。
(四)对下列行业应实行重点税源管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学校、医院、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公路管理、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连续3年(含3年)为零申报的代扣代缴单位(以下简称长期零申报单位)。
(五)对重点税源管理的行业、单位和长期零申报单位,应将其列为每年开展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或对其纳税申报材料进行重点审核。
第四十一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与各部门配合的协作制度,从公安、工商、银行、文化、体育、房管、劳动、外汇管理等社会公共部门获取税源信息。
第四十二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利用从有关部门获取的信息,加强税源管理、进行纳税评估。税务机关应定期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对变动较大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四十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强查帐征收工作的基础上,对符合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采取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它合理的办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共管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
第四十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在确定对纳税人的核定征收方式后,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户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应纳税额。典型调查面不得低于核定征收纳税人的3%。
第九章加强全员全额管理。
第四十五条全员全额管理是指,凡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无论收入额是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均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通过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全部纳入税务机关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本着先扣缴义务人后纳税人,先重点行业、企业和纳税人后一般行业、企业和纳税人,先进“笼子”后规范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员全额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尽快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为实施全员全额管理打下基础。
第四十八条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并根据金税工程三期的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全员全额申报管理,并在此基础上,为每个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证明)。
第四十九条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全员全额管理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扣缴义务人信息、税源监控信息、有关部门、媒体提供的信息、税收管理人员实地采集的信息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的规定,对自行申报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和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判断,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提高全员全额管理的质量。
第五十条税务机关应加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户、独立劳务者等无扣缴义务人的独立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和税源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应按“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其基本原理和流程是: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及其变动、行业收入水平及其变动等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因素,建立纳税评估分析系统;根据税收收入增减额、增减率或行业平均指标模型确定出纳税评估的重点对象;对纳税评估对象进行具体评估分析,查找锁定引起该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变化的具体因素;据此与评估对象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并纠正错误,或者交由稽查部门实施稽查,并进行后续的重点管理。
第五十二条税务机关应按以下范围和来源采集纳税评估的信息:
(一)信息采集的范围。
1、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月均工资水平。
2、当地分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月均工资水平。
3、当地分行业资金利润率。
4、企业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5、股份制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情况。
6、其他有关数据。
(二)信息采集的来源。
1、税务登记的有关信息。
2、纳税申报的有关信息。
3、会计报表有关信息。
4、税控收款装置的有关信息。
5、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信息。
6、相关部门、媒体提供的信息。
7、税收管理人员到纳税户了解采集的信息。
8、其他途径采集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与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的信息。
第五十三条税务机关应设置纳税评估分析指标、财务分析指标、业户不良记录评析指标,通过分析确定某一期间个人所得税的总体税源发生增减变化的主要行业、主要企业、主要群体,确定纳税评估重点对象。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的程序、指标、方法等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主要从以下项目进行: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重点分析工资总额增减率与该项目税款增减率对比情况,人均工资增减率与人均该项目税款增减率对比情况,税款增减率与企业利润增减率对比分析,同行业、同职务人员的收入和纳税情况对比分析。
(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重点分析当年该项目税款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该项目税款增减率与企业利润增减率对比情况,企业转增个人股本情况,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情况。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重点分析当年与上年该项目税款对比情况,该项目税款增减率与企业利润增减率对比情况;税前扣除项目是否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是否连续多个月零申报;同地区、同行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负对比情况。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重点分析当年与上年该项目税款对比情况,该项目税款增减率与企业利润增减率对比情况,其行业利润率、上缴税款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等情况;是否连续多个月零申报;同地区、同行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对比情况。
(五)劳务报酬所得,应重点分析纳税人取得的所得与过去对比情况,支付劳务费的合同、协议、项目情况,单位白条列支劳务报酬情况。
(六)其他各项所得,应结合个人所得税征管实际,选择有针对性的评估指标进行评估分析。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六条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七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xx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20xx年x月xx日。
(单位公章)。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八
县地处抚州西部,县境总面积1520平方公里,现辖7镇8乡,147个行政村,总人口33万。纳入党员电化教育目标考核的党(工)委29个,其中乡镇党委15个,县直单位党(工)委10个,企业党委4个;党支部577个,其中事业单位支部135个,机关党支部181个,国有企业党支部58个,非公企业党支部48个,村党支部147个,社区党支部8个。目前,全县已建xx县党员电化教育活动中心1个,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站29个,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577个,共配备电教专用电视机607台、vcd影碟机607台、录(放)像机16台,摄像机21台,电教片库存数达到9738部。有专(兼)职电教管理员608人,有兼用电教室608间18240平方米。
(一)强化领导、加强指导,确保电教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要点》和《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年初,分别与15个乡镇党委、14个县直党(工)委签订了《党员电化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健全活动阵地。县委每年召开一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电教工作,建立健全“财政拨一点、党费补一点、部门帮一点、乡镇筹一点”的经费筹措机制,把党员电化教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投入5万元,年内县管党费投入4万元,并通过推进扶贫开发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全县22个村和2个社区配置了电教设备,使100%的村、社区和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了有场地、有设备、有人管、有制度、有片库、有记录的“六有”标准。三是建立人才网络。围绕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党员电化教育播放队伍的目标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党员电化教育播放队伍建设,今年共调整电化教育播放员15名,从近年新选拔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15名思想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文化程度高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了电化教育播放员队伍。目前,全县共有专职播放员30名,兼职导播员577名。同时,加强对专(兼)职电化教育播放员的业务培训,今年,共举办电教播放员培训班2期,培训600余人(次)。
(二)夯实基础、构筑网络,电教网络达到全覆盖。一是网点布局网络化。按照“以县委电教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党委为中心,以基层党支部为基点,以自然村电教播放点为目标”的播放网络建设要求,全县共建成党员电化教育固定播放点507个,“党员电教播放收看中心户”1211户,基本形成了县有电教中心、乡镇有电教工作站、行政村有电教播放点、自然村有电教播放收看中心户的四级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网络。二是网点建设标准化。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在农村、机关、非公、学校和社区等各种类型党组织中,遴选一批基础好、条件优、作用强的党组织,作为标准化网点采取高定位建设,如石庄乡党委、石庄乡七里亭村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学校的二中党总支、职介所党支部、江变党委、教育局党委、烟草局党支部等播放网点都进行挂牌,充分发挥其示范典型作用。尤其是石庄乡党委、石庄乡七里亭支部的播放网点建设得到省组、市组的肯定。三是网点播放规范化。按照党员电教工作“三簿一册”要求,具体做到“四落实”,即计划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效果落实。年初制定播放计划,平时分步实施;至少每个月组织一次播放收看;除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外,所有党员必须参加收看活动,确保党员受教育面;播放前认真介绍,播放中做好引导,播放后组织讨论和收集反馈信息,使党员每次收看电教片均有所获。在具体播放收看中,全县党员电教播放点都建立起包括点名册、播放、讨论记录和信息反馈等内容的“电教工作记录簿”。
树的高产栽培技术》,大力宣传河上镇江上村铁观音茶叶的效益。今年,河上镇江上村被省委组织部、省科协授予全省创建省级科普致富示xx县(村)。一年来,向“抚州党建”网站报送稿件达120余件,其中被采用信息31条;向“抚州党建”电视栏目报送节目52部;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作了6部反映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双培双带”工程实施的党员电化教育专题片。
(四)创新机制、拓宽领域,充分发挥电教工作积极作用。针对全县当前农村党员电化教育工作面临的问题,结合实际,创新机制,以落实“四项制度”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党员和致富能人的学习需要。一是指导播放制。各基层党(工)委电教中心精心指导基层播放点选择党员教育电视片,并为每一个播放点确定一名电教辅导员。把电化教育同学习辅导结合起来,党员参加电教课的到课率和发言率均达到99%以上。二是教材选择制。把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教材分为“统一教材”和“自选教材”。“统一教材”由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统一发放、指定播放的党员教育电教片,“自选教材”是由县科技和农口部门配发的农业科普电教片。在确保电化教育基本方向的前提下,强化“统一教材”和“自选教材”的有机结合,尽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党员群众的不同需求,增强了党员电化教育的吸引力。今来,完成市组下达征订“统一教材”(《江西党员电教》音像教材)达145套,全面完成了征订任务。三是电话预约制。县电教中心以及各基层党(工)委电教中心设立“电教热线电话”,收集党员群众对电化教育播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库存的党员电教专题片编成目录,通过电视、公告栏等形式进行长期公布,让党员群众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季节学习的需要电话预约播放。四是电教片借用制。党员群众凭身份证就可以到所属电教播放网点随时选借所需电教片在家播放学习,既方便又实效,党员群众把这一形式生动地称为“电教科技自助餐”。为了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县电教中心将“一册三簿”配发到各基层党(工)委以及各党支部,严格规范了播放记录。
同时,我们成立了党员服务中心,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了电教活动效果。一年来,我们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有计划地对城市下岗党员和农村党员实施了有效的再就业培训,培训达14530人次,受教育面达99%。全县播放专题电教片9320场次,其中党员教育专题6924场次,农村实用技术教育2396场次,参加电化教育的党员达到9.8万人次,群众达到21.8万人次。
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在省、市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具体指导和全县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的共同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有望获得全省党员电教工作先进单位。但与省、市委要求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党员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二是个别单位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电教设备的升级换代步伐缓慢,电教播放点的扩大与延伸困难较大。
为此,在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党员电化教育的投入,加快电教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换代。
四是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全县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创新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努力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九
自查报告的格式包括:标题,写清楚对什么项目的自查报告;自查部门或人员;自查的内容;自查日期。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根据地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纠正行业作风和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我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职责人,回顾半年的工作状况,其主要表现是: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各级纪检监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今年开展纠风工作的重要好处,重大作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纠风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用心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了年我局纠风工作的任务,重点和突出要解决的问题。
二、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我与各县(市)、各科室签订了纠风目标职责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对纠风职责进行了分解基本构成了人人都有责,人人都负责的职责网络。根据年工作任务,制定了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实施意见,落实专项治理目标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十项为民措施,五条禁令的具体措施。
三、抓源头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土地批租工作中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二是在矿产管理中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制度;三是在财务管理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并对八县一市组织执法检查;四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自觉理解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力度,解决了超多的土地草场纠纷和土地违规违法事件,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用心组织纠风调查,深入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一是聘请行风评议员名;二是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三是召开行风评议员征求意见会;四是到基层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五是局机关内部召开自查自纠会;六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行风满意度调查表;七是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六项制度八项服务、人民满意科室、满意公务员十条标准;八是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九是完善了服务承诺,违诺处罚制度;十是建立了办公桌上监督牌。
五、热忱解决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做到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二是解决城市居民拆迁的补偿问题,没有发生上访反映事件;三是加大耕地个性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处理了一批违规违法案件;四是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公开举办电话、举报信箱、举报受理部门;五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上级督办的事项,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至目前为止,在局机关内部没有发生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和吃、拿、卡、要现象。
六、透过自查自纠,上半年纠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抓工作不深不细,由于工作忙,会议多,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抓工作缺乏大胆创新的实践,治理传统做法较多,开辟新的途径较少;三是纠风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具体问题上缺乏认真探讨和研究,个性是如何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至今没有探讨上好的办法来解决。
针对以上状况,我要确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发扬好的作法,对存的问题,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对下半年纠风工作,要按计划逐项抓好落实,争取今年成为人民满意单位。
一、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长期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仙桃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教育教学方面
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我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为人师表方面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团结协作方面
在工作中,我总是和同事良好合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教学,推进素质教育。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汪金权的先进事迹后,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经自查自纠认为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甚至对某些教育政策的出台持观望的态度。其根源于本人主观上思想怠惰,不思进取,客观上理论修养不够。
2、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本人虽愿意学习,但总觉得年纪比较大了,身体也不是太好,学习不够扎实,有时候干脆不学,这样导致知识体系老化,不能与时俱进。其根源于思想僵化。
3、教研力度不够,只注重平时的课堂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就可以了,只在本校听听课、评评课,没有把教学经验总结下来,只做井底之蛙,没有走出去学习,究其原因,认为教学任务重,时间少,精力跟不上,懒于动笔写作,积累得相当少。
针对性以上缺点,本人提出整改和努力意见如下:
1、按照仙桃市教育局“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方案”的要求,积极参加师德师风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仙桃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和汪金权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及身边的先进的人和事,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勤劳苦钻,精益求益。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本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团结互助,发扬奉献精神。
总之,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我将努力地使自己形成良好的教师形象,提升自己的师德素养,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再作贡献。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由校长牵头,对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建有《报账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财会队伍管理情况:学校配有财务办公室一间,配有兼职财务人员2人,设立报账员岗位,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5、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时和主办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有学校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6、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都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贴于校门口,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款)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未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此次自查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本办法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十一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人事,法制机构组织全系统人员集中学习,在学习中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人人有心得不但每条每项要深刻理解,还要入脑入耳入心,与此同时,在社会上也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在县电视台作专题报道,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局共制作悬挂条幅56幅,发放宣传单35000多份,参考人员242人,共举办培训3次,参加人员450人次,平均成绩85分以上,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加快了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新形势、新政策、新法律的学习掌握,提高了每一位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
我局作为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为了便于申请人提出申请,使申请材料符合行政机关的要求,将法律、规章、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都在办公场所公示,并把本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具体受理行政许可的机构及监督电话予以公布。
对行政许可项目作了认真的清理,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一律在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待每一个申请人,服务人员都详细说明和耐心解释,在行政许可的检查程序中,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不但在实体上守法也要在程序上守法,对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我局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后,申请人少跑许多趟子,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我局也提高了很多行政效率,树立了形象,“窗口单位”也成了方便企业,服务商户的绿色通道。
《纲要》20xx年4月20日颁布实施后,我局针对本系统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低下这一现象,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局党组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地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动作的基本准则,并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局长作为本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为此,我局成立了贯彻执行《纲要》领导小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落实本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动,做到五年有计划、年度有安排,将本纲要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他们知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他们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做到秉公执法。在实际工作中全系统工作人员通过转变观念和转变监管方式,按照依法行政六个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有序稳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在更加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律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截止到10月份,我局执法案件数为1183件,其中依法实施强制措施案件数为185件。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都以县局名义进行实施,经过县局主要行政负责人审批,我局建立了实施强制措施包括审批和解除制度,对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登记都详细建立了规章制度。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都有法定依据,填写文书时适用条款准确、具体、清楚,扣留、封存财物所涉及的物品的品种数量、型号都准确详细,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处理。
我局根据省局豫工商(20xx)147号文精神,按照文件规定的清理范围和“谁办理、谁清理”的原则,结合“清理的重点和步骤”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落实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执法案件清理工作。
我局总结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纠正执法办案工作中的错误或不当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案件质量。
经过清理,发现存在自理不当的案件有10件,违反程序的有两件,文书不规范的有3件,证据不足的有5件,没有发现制作虚假案件。
一、个别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行政许可方面,由于地方政府急于招商引资,干预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
三、在实施强制措施工作中,遇到残疾人、艾滋病人的无理阻碍。
四、案件处罚决定下达后,执行程序繁锁,时间长,罚款很难足额到位。
在今的的执法检查工作中,我局一定要不断总结经检,查找不足,认真贯彻省市局有关执法检查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保证执法检查工作上新台阶。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十二
我校制订了一系列的安全制度,它们是: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排查制度、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工作制度以及门卫、值班、预防校园事件的措施等,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设岗分责,都已落实到位。
我校十分重视安全教育,主要由班主任和思想品德课教师担任安全老师,有备课,有记录。不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比如防火、交通、饮食等。
我校校舍存在问题的问题是:。
1、一栋砖混结构的二层教学楼墙体轻微开裂。
2、围墙外一栋砖木结构的教学楼年代久,无人敢居住、使用。
其余校舍方面未存在安全隐患。
我校对学校电路进行排查,教师宿舍线路连接不规范。
学校已购买开水保温桶、开壶,供学生饮用水。
我校内环境卫生状况不太好,原因主要是:一是校内场地硬化的质量较差,无法打扫干净;二是学校周围都是泥土路,雨天学生带进校园内泥土多。
学校仅有的体育设施完好无损。
学校200米内无三室一厅,但校门口摊点较多,进货渠道以及卫生状况非常糟糕,学校无法干预,是一大隐患;四岔路、猫儿山、仓库等处学生往返学校大都走公路,交通方面是一隐患;夏天,大部分学生往返学校要经过水塘、较深的沟渠,隐患严重。
1、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园门口摊点安全整顿。
2、请政府对存在隐患的学校校舍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十三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是指凡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无论收入额是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标准,均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通过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全部纳入税务机关管理。
近年来,从收入规模上看,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水平,已是各级税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全员全额管理即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方向,它通过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提高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工作质量,达到源泉控管的目的。但受客观和主观条件的限制,要推进这项工作还有一定的困难,近期,我局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自行申报纳税意识不强。由于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个人利益以及我国在信用制度方面的欠缺和灰色收入存在导致的纳税心理不平衡,使纳税义务人在取得应税收入时,很难做到能够主动自行申报,或者是没有全额申报。
(二)、扣缴义务人不能全面履行职责。由于历史原因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义务观念一直较为缺乏,法制观念较为淡泊,使代扣代缴工作不仅应税项目不全、应税项目区分不细致,而且掌握适用税率不准确,存在着敷衍了事甚至协助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现象。在调研中发现,工薪个人所得税中,企业为帮助职工少缴税款,采取发放现金、实物、医疗费用等各种形式的工资支付方式,增加了征管难度。
(三)、征收范围窄。虽然我国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十一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从各单位的征管范围上看,目前实际上只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由于征管措施和代扣代缴制度相对完善之外,其他各项所得因缺乏有效的征管办法而大部分流失掉了。
(四)、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条件尚不具备。实现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需具备纳税人应税资料完备,收入来源清楚,申报表填写项目明细等条件。从目前的征管实际看,由于没有完全实现纳税人收入实名制和大量现金结算的存在,使纳税人收入来源无法准确把握,对申报或扣缴的真实性或准确性,税务机关无法准确界定。
(五)、税务机关势单力薄。实行全员全额管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需要信用制度的健全,需要各种法制的完备,在目前税务部门经费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但靠税务部门的力量很难完成。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不断完善《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条例》,落实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制度。目前80%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来自代扣代缴。因此,要重点抓好代扣代缴单位的明细申报,实现对绝大多数纳税人的全员全额管理。二是实行《个人所得税预征预缴制度》和《个人收入年度申报制度》,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控管和监控。三是建立税务机关定期公布个人所得税中关于个人所得支付环节的制度。四是建立申报评级制度。对纳税申报人(包括自行申报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建立纳税申报评级制度,并通过申报人的评级制度与申报人的社会信誉、取得政府的某些优惠措施等挂钩,形成对纳税申报人的相应激励措施。
(二)、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首先加强征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努力建立和健全个人所得税的现代化征管手段。抓住重点,改进方法,推动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把重点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管理与全员全额管理结合起来,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重点纳税人的情况,不断调整不同时期的'重点纳税人,适时补充重点纳税人基础信息档案,扩大重点纳税人的建档管理面,对重点纳税人实行动态管理。紧紧抓住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独立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和管理工作,加强对支付单位的管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双向申报制度和重点纳税人管理,逐步实现对所有纳税人的全员全额管理。
(三)、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功能。解决纳税人申报或扣缴的真实性或准确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单靠税务机关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社会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要不断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坚持不懈地作好税收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治税氛围。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优势,实现信息共享,特别是与公安机关的户籍资料实现信息共享,全社会共同参与,从而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通过政府各部门的参与,领导带头,机关、学校、厂矿、医院、商店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根据统计年鉴资料和实际调查落实,由税务部门对以前社会综合治税取得的资料加以充实完善,建立完备的申报网络。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全员全额申报管理所需人力较多,基层税务机关人员较少,不能胜任,只有靠信息技术来支持,所以希望上级税务机关能开发更好的、更适应当前形势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来监控纳税人申报和扣缴的真实性,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
(五)、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的管理要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今后仍应加大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宣传,广泛发放相关资料,开设专题讲座,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促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十四
根据高检、省市院关于执法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我院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所办案件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市院部署执法大检查工作后,我院立即召开了院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认为:这次执法大检查是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阶段,自查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省市院的要求上来。同时,根据我院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客观实际,要求一定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不存在市院确定的五类重点问题作为最低线,而把符合“三个代表”思想要求,让人民群众感到和蔼可亲、信赖放心,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胆战心惊作为我们自查的标尺。
对这次执法自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主任,副检察长、纪检组长为副主任的执法大检查办公室,并指定研究室专门负责、监察科重点配合;制定了《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和配档表,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召开了执法大检查全院动员大会、执法大检查办公室碰头会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协调会,对执法大检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也按照本院要求,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充当本科室自查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认真行动起来。
从7月16日开始,我院认真对照中央“收支两条线”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六条规定”和省院“六个绝不允许”等规定,积极围绕市院确定的范围重点,严格按照“四个清楚”要求,采取办案干警自查、科室内部交叉查、院执法大检查办公室集中查的方法,逐案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共自查案件931件,撰写重点案件个案说明40份。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还采取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特别是到案发单位进行案件回访等多种形式,以及利用我院已经上网的优势,采取网上举报的新颖形式,开展开门整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现已召开座谈会2次,发函101件,收回75件,走访16人次,回访案件10起。通过自查和开门整顿,我们对我院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案件数量比较多,案件质量比较好,办案效率比较高,办案水平比前几年有较大进步,没有出现市院指出的五类重点问题。但离“三个代表”思想要求的标准,离让人民群众感到和蔼可亲、信赖放心,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胆战心惊的标准,离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标准,尚有一定差距,极个别干警和案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全院干警整体素质离党和人民的高标准要求,离日新月异的检察事业发展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干警工作思路不清晰,方法不灵活,不能正确领会上级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被动应付多,主动性、计划性、前瞻性、创造性较差;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扎实,浮在面上,沉不下去;个别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创一流意识不浓,工作得过且过,业绩不突出,水平上不去,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个别干警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重视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以致极少数案子出现撤案、不诉;极个别干警纪律松散,迟到早退甚至办案时带口头语、态度不冷静等等。具体情况是:
1、查办贪脏贿赂案件工作情况。2019年1月至今共立查贪脏贿赂犯罪案件108起,移送起诉96人,提起公诉75人,起诉率69.4%,起诉后已判决66起,有罪判决66起,有罪判决率100%,判实刑21起,不起诉4起,撤案3起。其中不诉案件分别是:(略)。以上案件具体情况见个案说明,造成撤案和不诉的原因和责任既有本院把关不严,又有上级决策因素。除此之外,没有有案不立、判无罪、越权、超时限的案件。但是还有以下几类问题:一是判实刑案件较少;二是个别案件结案时间跨度长;三是个别案件立案时数额较大,结案时有所降低。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片面追求立案数和大要案率。再就是个别办案人在办理少数案件过程中有言语不文明和借用案发单位车辆的现象,其原因在于个别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过硬。
2、查办法纪案件工作情况。共立查法纪案件19起,移送起诉16人,提起公诉5人,起诉率26%,起诉后已判决4起,有罪判决4起,有罪判决率100%,判实刑4起,没有有案不立、撤案、不诉、判无罪、越权、超时限案件。但是还有以下两类问题:一是存在一案双立情况。其原因在于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思想,此种情况在20xx年全市统一标准后,已不再出现。二是个别案件起诉二科退回后尚未作出处理。其主要原因是侦查科室与审查起诉科室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形成不了一致意见,另外也与工作抓得不紧有关。
3、审查批捕工作情况。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46件3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9人,不逮捕19案26人(包括4人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又作出批捕决定),批捕率92.5%,捕后变更强制措施4人,已起诉283人,已判决279人,判实刑262人,判实刑率93.9%。无捕后不诉、判无罪的案件和立案监督不力问题;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8件58人,决定逮捕55人,无不捕案件,逮捕率100%,捕后变更强制措施4人,已起诉43人,已判决41人,判实刑23人,判实刑率56.1%,捕后不诉1人,无判无罪的案件和立案监督不力问题。上述不捕19案26人,捕后改变强制措施的8人,具体情况见个案说明,我院认定准确、程序合法,不存在执法不严、不公问题。捕后不诉的系张金彪贿赂案。具体情况见个案说明,造成不诉的原因和责任既有本院把关不严,又有上级决策问题。但还存在逮捕的案件特别是自侦案件逮捕后,有少数被告人未能判实刑。其客观原因是有的犯罪嫌疑人系外地人,无取保候审条件,或有些案件证据相对单薄,犯罪嫌疑人存在串供、毁灭罪证、干扰证人作证的可能,审查时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而作出了逮捕决定;主观原因是对逮捕三个条件的把握上存在模糊认识,过分强调“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逮捕条件,而从思想上对另两个条件未能引起充分重视。
4、审查起诉工作情况。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4件428人,起诉270件373人,起诉率89%,已判决263件345人,有罪判决345人,有罪判决率100%,不起诉1人。无漏诉、判无罪、该抗诉未抗诉、超时限问题;共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8件102人,起诉72件74人,起诉率73%,已判决65件67人,有罪判决67人,有罪判决率100%,不起诉5案5人。无漏诉、判无罪、该抗诉未抗诉、超时限问题。上述不起诉4案分别(略),其余4案具体情况见个案说明,造成不诉的原因和责任既有本院把关不严,又有上级决策问题。另外还存在个别案件诉后改变定性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在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上与法院存在分歧,形不成一致意见。
5、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没有刑事申诉、信访案件该受理而未受理、该纠正而不纠正、推诿扯皮造成越级、重复上访的案件和刑事赔偿该赔偿未赔损害举报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6、扣押款物管理工作情况。共计扣押赃款8986863.18元,赃物497件,其中上缴及移送法院赃款3374639.64元,赃物29件;发还赃款2761824.15元,赃物285件;库存赃款2850399.39元,赃物183件。几年来,扣押款物的收、发、存工作始终由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认真履行有关扣押管理的各项规定,手续齐备,没有违反扣押管理规定。同时,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没有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的情况,也不存在赃款私存吃利息及非法占用发案单位钱物等现象。
7、民行、监所工作情况。经自查,没有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
对于自查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加以改进解决和防范。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查篇十五
不同项目的自查报告所涉及的内容不同,所以自查报告的内容很广,自查报告有点类似于审核报告但更广泛。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师德是一个教师的灵魂,是搞好教育教学的前提保证,是教师的立身之本。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教师我们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言谈风貌。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孩子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学风和校风,教师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学生素质的培养。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用自身的榜样作用和人格魅力,让学生佩服,从而仿效。
我作为一名从教13年的教师,在这次自查自纠活动中,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析自己、审视自己。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记笔记敷衍了事。总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
2、有点不思进取。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要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即可。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对于领导的个别任务,总有拖沓的心理,缺乏上进心。
3、对教育教学新课标新理念的理解不够深刻,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
4、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仍然窜进课堂,应付考试的应试教育已不适应现代信息时代的素质教育。
5、对于学生的关爱不够。为了不影响教学进度,点优生发言的次数偏多,却扼杀了部分差生的学习积极性。
6、对学生的评价方式过于单一。备课不能面向全体学生。没有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来评价学生的行为。
7、与家长沟通不够。学校、家庭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要使学生能有个性地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必须与家长及时密切地联系,多交流,多沟通。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主动,未按学校的要求家访。
8、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做事情没有创新精神,对问题不做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透彻。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学习不够深刻,没有领悟其中的精华,导致学习政治不认真。
2、任务付出总希望回报。思想认识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以在工作中不够踏实,缺乏进取心。
3、缺乏一颗宽容的心。现在的学生难教,学习不主动,又顽皮。家长对教师的工作不积极支持,不理解。让教师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从而导致有点缺乏耐性。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2、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踏实肯干。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3、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带有色眼镜,偏优生,歧差生。给学生同等的机会,让他们有个性的展现自己。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使他们充满自信,在学习上积极主动。
4、改进课堂教学。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备课,做到面面俱到。让学生在轻松、自主的环境中快乐地学习。
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6、发扬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在工作中积极主动。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取长补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我,使自己成为一名纪律严、业务精、业绩创一流的教师!
按照多党办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多伦县森林公安局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任长霞、盖起章等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全局民警对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自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主要负责人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森林公安局各项工作做的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农村警务室的工作上,认为辖区办公条件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基层派出所建设方面还没有大的起色。
2、思想作风方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平时是讲的多,但落实的少。有的民警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不能经常深入责任区,联系群众,还存在冷、硬 、横、推的四难现象,窗口民警有时出现对待群众不耐烦,甚至出现不理睬的现象,对于不属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有时接待民警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致使群众不理解,有意见。
3、学风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气氛不浓,有的民警学习意识淡薄,热一阵,冷一阵,平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较少,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开展理论研讨和专题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在业务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严,对公安工作知识和现代高科技信息掌握的不够全面。
4、干警作风方面。一是对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学习掌握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二是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基础工作缺乏,新办法不多,缺少特色。三是领导与民警之间谈心较少,不能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从优待警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因客观因素的制约,民警在工作中多做,少做一个样,民警的积极性难于激发。
二、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淡薄,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思想,个别民警有特权思想,以管人者自居,接待群众时有意无意地出现了 四难现象,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森林公安是执法单位,主要精力应放在处理案件、纠纷和各项业务工作上,因而忽视了理论学习和专题调查研究。
(三)是在执法方面,有的民警法律意识不强,怕麻烦,认为有些程序可有可无,过去不按这些程序照样办了案,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
三、初步整改措施
1、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要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有针对性地在民警中进行专题辅导,以此来促进民警学习理论和调查研究,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交心通气,消除隔阂,增强领导与民警间的团结,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一言堂。
2、强化宗旨教育,在干警队伍中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结合爱民月和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开展有有困难,找民警活动,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度化,日常化。继续抓好户政窗口建设,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户政人员的工作态度,杜绝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既做到热情文明、快捷高效,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户政政策。认真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要树立群众的报警求助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标准,对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事情,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转送工作。提高民警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3、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抓好如实立案,要落实接警、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和案卷归档的责任制,做到接警有登记,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和标准受理案件和立案,加大案件的侦查力度,对已查处和未破案卷及时交内勤整理装卷归档备查。第二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从客观实际出发,既要有开拓进取精神,又不搞花架子。
4、加强民警队伍的法制教育,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培训,采取请老师来进行讲课辅导和开展专题业务讨论等方法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量裁处罚恰当,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在民警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5、抓好民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坚决实行,奖罚分明,尤其要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使之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把派出所建成团结务实、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人民满意,能够确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
根据上级指示,通过学习党章加强作风纪律,我们展开了作风整顿,这次整顿,我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在部队的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再不加以改进,将势必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成绩,影响到自己的进步,现在,我就为近期的工作作出一个总结。
一、首先,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因该牢记自己的使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在近段时间的工作中。工作松懈,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思想滑动较大,经常分心走神杂念太多。
二、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不行,执勤力不强,在执行上级命令指示上有一种得过且过的思想,落实上级指示不坚决、不彻底,有对上级的指示不尽职、打折扣,工作精神不好,工作漂浮,落实上级指示做表面、不注重检查,不讲工作成绩,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主动性,什么事都要上级指挥着,只是被动接受任务,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主动解决而是主动回避,工作不踏实,没有对工作尽心尽职。
作风纪律整顿是部队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整顿工作制度和生活作风,结合个人实际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这次整顿来进行改正,在此做出自查自纠:
一、存在的不足。
1、思想上有不稳定现象,在工作面前,不能静下心来,还有侥幸心理,没有注意工作质量,没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不够积极。
2、执勤不规范,对人员管控有私自放出的问题,对营区进出人员车辆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3、工作中还有不深不细的问题存在,有时候为了轻松一些就降低标准,能过就过的心态。
二、整改措施。
1、熟悉本职工作,摆正位置,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
2、认清当前形式和任务,积极主动配合股里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中调整好心态,坚决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按时完成。
4、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工作时按照规定着装,决不混穿。
以上是我查找出来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在自以后的工作中请股长、参谋、班长和战友共同监督和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