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划拨方案(模板19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明确目标、合理安排资源以及制定详细的步骤计划。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和环境的特点和需求。如果你还对方案编写有疑问,可以参考以下小编整理的一些常见问题和解答。
资产划拨方案篇一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条财字〔〕16号)的文件精神,综合规划处将于204月18日至2016年7月10日开展全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方案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23日)。
1、综合规划处按研究部、各职能处室分别下发盘点表(本部门设备明细清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联系人邮箱中。
2、每个部门需指定一名资产清查联系人,负责转发、收集、上交本部门各课题组的盘点表。
3、各课题组请筛选出本组人员所保管的全部设备,用a4纸打印本组盘点表一份,课题组指定一名盘点人负责核查本组全部资产并签字。如设备保管人负责清查核对本人所保管的资产,请依次在盘点表的盘点人处签字。
4、各部门于5月23日前完成本部门资产自查,请部门负责人在封面签字后,将盘点表返回至综合规划处。
二、复查阶段(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6日)。
所资产盘点小组将于5月24日至6月6日集中完成资产清查的复查工作。
三、整理阶段(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30日)。
1、根据复查结果,综合规划处将集中进行退库、帐务变更等工作。
2、对于盘亏或盘盈设备,综合规划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级审批、处置。
四、上报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0日)。
综合规划处对所有数据进行汇总分类,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信息系统”,并进行数据上报。
说明:
1、此次清查数据为12月31日前入帐的固定资产。2016年以后变更的数据可到综合规划处另行查询。
2、盘点表内的资产信息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疑义,请另附说明,综合规划处将统一办理。
3、“现存放地点”请写明设备所在建筑物及房间号。
4、“责任人姓名”应为所里在职职工,如是学生等其他身份人员,请变更;如变更保管人或地点,待卡片变更后再做帐务变更。(请按附件填写)。
5、“是否在用”请填写“在用”、“闲置”或“丢失”。如属丢失设备,无论何原因,需另附“情况说明”及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6、如本部门内有无责任人姓名的设备,请核实此设备保管人员是否为去世、调离或退休人员,请清理其设备。
7、拟退库设备可填写退库单,如退库设备较多,可填一张主表,附明细表即可。(请按附件填写)。
8、如有盘盈设备,请如实填报,综合规划处统一办理。(请按附件填写)。
9、此次清查用盘点表将用于审计,请尽可能保证整洁、工整。
请见下方附件。
(2016年资产清查-退库设备信息表、2016年资产清查-变更设备信息表、2016年资产清查-盘盈设备信息表、退库设备登记表)。
资产划拨方案篇二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决定从1月至20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和《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按照。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省财政厅成立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省级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省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郑建国厅长任组长;张秋明副厅长、石常明副厅长、武涛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由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预算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综合处、法规税政处、监督检查局等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是研究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办法;二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四是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办公室及其职责。
省资产清查办公室是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全省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武涛总会计师担任,副主任由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由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拟订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组织并督促、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五是向财政部报告工作情况;六是汇总上报全省资产清查结果。
市、县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各市财政部门和省各主管部门及单位要按照要求,统一步骤,分级实施,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主要依靠本部门、本单位抽调力量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力量不足的,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一)基本情况清理。
基本情况清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应当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损益认定是指财政部门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五)资产核实。
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六)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五、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资产核实、账务处理、总结整改完善制度等五个阶段。年1月至2007年7月主要完成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整改完善制度阶段的工作。2007年8月后开展资产核实和账务处理的相关工作。
(一)准备阶段(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2月28日)。
2、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
3、对省直单位和各市财政部门人员进行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
5、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6、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进行户数清理。
(二)实施阶段(2007年3月-6月)。
1、单位自查。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于5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事项的分类整理、合法证据的收集、经济鉴证、清查结果的专项审计、编制报表、工作报告等。
2、健全账卡。
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3、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4、材料上报。
2007年5月31日以前,各市财政局将本地区资产清查工。
作报告及统计报表汇总结果报送省财政厅;省直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送省财政厅。
2007年6月30日前财政厅将全省资产清查汇总结果报财政部。
(三)总结整改、完善制度阶段(2007年7月)。
1、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32号)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六、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和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及人员所需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七、工作要求。
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既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对摸清家底,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和促进各部门、各项事业的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地方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按期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对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产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所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核实,确保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限期补课,对工作走了过场的单位要坚决推倒重来。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及时沟通。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
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山西省财政厅将对全省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五)强化监督,实行公示。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实行资产清查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对在这次资产清查中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情况”、“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大型设备清理结果”等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参与与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要在工作报告中说明反映。
省资产清查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4084215,并要对举报事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
资产划拨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吉林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际,全面彻底地清查学院资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标。
通过清查,切实摸清学院家底,掌握学院资产、财产真实状况,做到资产定人、定责、定位,建立起财产管理、使用、损耗和报损制度,进一步规范学院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组长:都兴林王彦清。
常务副组长:李荣茂。
副组长:席景会曹宁李超。
组员:吴成峰温海娇许矛曾光李秋祝。
李绪彦刘金亮闫飞吴颖姜长松。
唐明祥张鑫生郭庆勋白忠义王楚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学院综合办公室。
主任:吴成峰。
副主任:白忠义。
成员:王楚楚许琳莉聂海涛。
三、分工负责。
1、李荣茂:负总责,向院长、书记负责。
2、席景会:负责本科生教学平台资产的清查。
4、吴成峰:负责家具类资产的'清查。
5、白忠义:向席景会副院长、曹宁副院长负责。
6、贾冬梅:负责生物学实验室(304室),生物技术实验室(504室)。
7、张雅梅:负责农药实验室(101),植保实验室(301室)。
8、刘雅婧:负责天然产物化学实验室(410室),生理生化实验室(510室)。
9、刘宏魁:负责资源与环境实验室(s201室),土壤与肥料实验室(s205室)。
10、王洪预:负责遗传育种实验室(307室、309室、308室、310室)。
11、秦建春:负责810研究室。
12、李桂华:负责610研究室。
13、张祥辉:负责803研究室。
14、魏毅:负责809研究室,604显微实验室。
15、单晓辉:负责基础生物技术研究室。
16、姜文洙:负责705研究室。
17、李秋祝:负责708研究室。
18、张玉斌:负责713研究室。
19、鞠会艳:负责712研究室。
20、潘怡欧:负责702研究室。
21、闫帆:负责703研究室。
22、石武良:负责动物医院大楼六楼实验平台。
23、马中威:负责cad实验室(s107)。
24、王凤婷:负责园艺系实验室(402室)。
25、边少敏:负责园艺系614实验室。
26、张春雨:负责基础楼四楼园艺系实验室。
27、王楚楚:协助白忠义,做好实验设备类资产的登记、统计工作。
28、许琳莉:协助吴成峰,做好家具类资产的登记、统计工作。
29、各系、室、中心和基地主任:负责本单位家具类和其它实验设备的资产清查。
如有特殊情况,再做具体调整。
四、清查时限。
1、学院自查阶段: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3日;。
2、核实验收阶段:2016年5月15日——2016年6月30日;。
3、专项审计报告阶段:按学校时间执行;。
4、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0日。
五、实施阶段。
1、学院自查阶段(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3日)。
学院组织全面清查盘点,填写相关盘点表、明细表,对盘亏、盘盈资产进行情况说明。自查结束之后,按资产分类向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组申请验收:仪器设备类,向仪器设备工作组申请复查;其它类固定资产,向资产管理与后勤工作组申请复查。
2、核实验收阶段(2016年5月16日——2016年6月30日)。
学院积极配合学校各工作组的工作,全面复查资产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总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3、专项审计报告阶段:由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学院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0日)。
此阶段为学校工作,学院积极配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亲历亲为。学院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真正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做好组织、领导和带头工作,不能当甩手掌柜,要亲自亲为,走进实验室带头清查。
2、认真落实,分管人员要全力以赴。各分工负责人,要做好各自份内工作,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各分工负责人要相互协作,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支持工作,齐心协力把清查工作做好。
3、保证质量,资产清查要真实可靠。工作人员要对照帐册清查实物,采取以帐对物和以物对帐相结合,不漏、不重、不错,做到资产帐目各项数据与实际实物相符、标签与帐物相符、标签齐全(无标签的统一组织到西区打印)。
4、按时完成,必须在规定节点完成。学院各单位、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不得延误和阻碍,做到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资产划拨方案篇四
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业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向乙方划拨资产,并制订资产划拨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乙方的全资控股公司,同意向乙方划拨资产____万元;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同意接受甲方划拨的该等资产。
二、甲方应就拟划拨的资产向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立项后,由甲方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划拨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应得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
三、划拨资产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使用权及专利权等权利转让时,应由双方另行签署有关协议,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或变更登记手续。
四、乙方接受甲方划拨的资产后,应委托有资格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证明。
五、甲、乙双方在资产划拨完成后,应各自到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分别向原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动登记。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任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相对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
七、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原因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因上述原因不能或不必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但其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八、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履行批准等手续。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资产划拨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08年5月起,组织开展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开展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各类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摸清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对土地、建筑物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全面了解权属登记状况、使用状况,构建统一资产登记管理平台;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为实现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国有资产清查的内容是: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资产清查等。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即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财务清理:即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资产清查:对占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负债进行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
国有资产清查截止时点为2008年7月15日。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和统一要求”的原则,组织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首先由各下属单位进行自查,再上交局机关进行审核。
(一)准备布置阶段(5月14日至5月18日)
1、召开全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下发相关报表、工作软件。
2、建立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19日至6月15日)
1、自查阶段(5月19日至5月31日)。各下属单位开展自查,做好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工作,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财产清查总结报告,财产清查报表数据及总结报告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于5月31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2、审核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对下属单位的财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涉及资产损失认定、核销、价值重估的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各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复查后,将财产清查总结报告,财产清查报表数据及总结报告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于6月9日前上报市国资办。
(三)总结阶段(6月10日至7月15日)
1、本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清查结果,将为本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明确产权、统一登记管理,完成数据录入, 建立国有资产数据信息库。并对本单位资产清查进行汇总分析,制订相关管理制度。
2、经营性国有资产将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制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努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为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气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
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毛樟林任组长,黄嵘、陈涛、严玲玲为成员。工作小组成员为:陈涛、严玲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 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资产划拨方案篇六
不严、处置不当,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按照《xx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市属行政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对xx单位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存量资产以及转为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彻底专项核查,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通过核查,使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资源整合与共享共用相结合,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盘活资产,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全面规范、加强xx单位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充分发挥资源效益,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正常开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xx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局长。
副组长:xxx副局长。
成员:xxx办公室主任。
xxx后勤处主任。
xxx会计。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资产清查范围为20xx年xx单位所有资产情况,包括:
1、单位20xx年前国有资产明细及20xx年3月前新增固。
定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
2、国有资产的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分类是否合理;
3、低值易耗品的登记与日常管理;
4、单位国有资产报损手续是否合规,账务记录是否完整;资产处置后是否对账务进行及时处理;5、往来账款是否及时清理。
(二)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2、交通运输设备类: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3、电子及通信设备类:计算机、照相机、投影仪、扫。
4、办公家具类:家俱用具指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其它类固定资产;
5、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
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
6、往来账款类:包括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的清理;
1、研究制定《xx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成立xx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制度,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对照提出的范围和内容,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出借和闲置等资产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搜集相关材料。
2、按照清理搜集整理的材料,(账实不符的资产及特殊事项必须说明,并提出处置意见),(表格向xx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领取),经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准确、及时清理xx单位国。
有资产,有利于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固定资产合理配置、调剂、处置国有资产等提供真实可靠依据;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浪费。各处室要统一思想,将此项工作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任务,认真按照要求,切实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认识,xx局长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组织的作用,核查组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做好核查工作,对核查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处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清理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实、准确、详细填报相关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因故意不报或漏报信息,导致资产统计结果不准的,由填报处室负责人和填表经办人承担责任。对隐匿瞒报资产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资产划拨方案篇七
甲方以提供资金的方式支持乙方优质贷款项目,一定期限后乙方通过贷款转让给其他单位收回资金归还甲方或由乙方自筹资金归还。为规范相关资金划拨与内部核算,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支持乙方的贷款项目为。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年利率: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支持乙方贷款项目资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年利率为:______%,支持期限起止日期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贷款债权转让之日或接到甲方书面收款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归还甲方。
第三条资金收益的划分: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提供资金的成本,甲方提供资金利息收入与资金成本之差实现的利润归总行对乙方实现利润考核时予以剔除。甲方提供资金部分不占用乙方资金头寸,不计入乙方存贷比考核指标。
第四条在合适条件下,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进行贷款资产转让事宜。资产转让后,乙方在获得购买方支付贷款债权转让款项后日内将所借甲方资金归还甲方。
第五条如果贷款资产未能转让,或因全行资金需要,甲方在权随时要求乙方归还资金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在本协议规定的还款日期内,乙方未能按时归还甲方,甲方除了继续向乙方催收外,按日万分之______对乙方收取罚息。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抄送部、部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负责人(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划拨方案篇八
在农资方面,农药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要做好农药的推广,有很多技巧,也相当于一门艺术。我是今年才来公司,但是我只有短短五天的时间是在实实在在的做某产品的推广工作,工作也主要是在田间地头,蔬菜大棚区域喷绘小广告以及制作大型墙体广告,但通过这几天某产品产品的推广工作,我也有了一些在某产品推广方面的感想和一些浅显的经验。
首先,地毯式推进
大力宣传,在电视上做广告,天天让农民能听见某产品的名字,耳濡目染,使他们对某产品有一定的印象,提高某产品在农户心中的知名度,推广起来才不会那么麻烦。
其次,倒着做渠道
倒着做渠道就是要如何让某产品到达农民手中并让农民第一次使用。通过客户我们了解到了某产品在莘县的知名度没有力挺高,我们在制作广告的同时也询问过农民,知道某产品的农民不多,怎样推广?一般,是通过厂家——区域总经销——零售店——农民的通路,一般情况下,厂家不可能直接将农药直接卖给农民,区域总经销一般也不可能越过零售店直接将产品卖给农民,但是,如果没有农民知道某产品的功效,对某产品没有需求,那么这条线路就不会流通。要怎样能让农民知道某产品呢?那种认为效果好质量好或者认为单单做几个试验开几次农民会议就会把产品卖出去的想法是很傻很天真的。
这就需要我们倒着做渠道,先做市场调查,要了解同行竞争的基本情况,了解某产品区别于其它竞争产品的优势。重点从农民用户出发,往下面拉动,形成稳定的根据地。跑到重点乡镇的重点村子里去做宣传,譬如找到种植大户讲解并赠送试验品,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发放宣传单,做些墙体印刷广告,在村子里召开宣讲会,向农民用户介绍某产品的优势以及使用方法,把销售出口(农民用户)疏通了,渠道里的产品就能流通起来。宣传拉动农民,农民拉动零售店,零售店拉动代理商,代理商才会进货的。不能只单单的泡在经销商的办公室里,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做起,从一个村子做起,做到几个重点乡镇,建立起稳定的根据地市场,这样,就会将某产品产品的销售量拉动上去。
第三,举办专题会议
在重点市场上和经销商合作,召开某产品产品的介绍会议,将某产品产品讲深讲透,并召开针对零售商的培训讲课、有奖销售和现场问答等厂家专题推广会议。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像公布订货有奖的方式,年终累计返还奖励等鼓励零售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能心甘情愿的为我们的某产品做销售。
第四,联合植保技术推广部门
对于某产品的推广,需要有一个逐步成熟的过程,联合植保专家,借用农技推广技术,先培育市场和引导农民,一边示范一边推广,虽然这样前期投入比较大,但是农民一旦知道某产品比其它相类似的产品功效更好,就能认定咱们的某产品,不会再改变其选择。
这就是我对某产品推广给出的方案,因为实习时间很短再加上我
自己阅历浅薄不够丰富,方案上各方面有很大的缺陷,对于各个时期各个地域应作出相应的分析才能真正的将方案落实,还望领导批评指正,谢谢!
话题引入:一则寓言故事
森林逃命之道
两个人到森林里旅游,晚上在森林中住了下来。早上森林中突然跑出一只大黑熊来,两个人中的一个忙着穿球鞋,而另一个人对他说:“你把球鞋穿上有什么用呢?我们是跑不过黑熊的!”忙着穿球鞋的人回答说:“我不是要跑的比黑熊快,我是要跑得比你快,只要我能把你落在后面,我就安全了”。
类似于这样的寓言故事我们听过很多,但是如果结合当前农资行业的市场形势再读这则寓言,您会体会到别样的至理名言。近几年来,农资市场竞争激烈,商家的恶意“竞争”扰乱了市场体系,市场上的各种宣传推广方式,产品营销模式不仅仅使农民晕头转向,也让厂家企业苦不堪言。
案例一:
广啊!”
刚开始经营农资张经理也没有意识的去做推广,他的思想开始真正转变还得益于对陶氏益农的产品大生m—45的经营,栖霞当地主要经济作物是苹果,张经理看到大生m—45作为优质的杀菌剂在当地有市场,于是凭借前期经营积累的资金申请成为了当地的市辖区供应商,公司刚开始要求做强有力的推广时张经理还略有怀疑,推广需要投资,前怕狼,后怕虎的狭隘思想使推广时时不敢做,但当开会看到被人做推广后产品的效果时,张经理意识到,要想有高销量,推广必须得做,结合自身特点做推广之后,产品销量猛增,经营利润可观。
在那几年,做推广是个新词,但是近几年,厂家的产品多了,营销手段也多了,但是张经理的推广基本原则没有变,依然得益于大生这个产品,现在成功经营产品仍坚持做持续且强有力的宣传推广。具体操作总结如下:
第一,做轰炸式的宣传引导。首先农民使用农药都很保守,习惯某个产品之后极容易成为忠实使用者,张经理知道农民这个心态之后就先入为主,“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现在市场上常见的推广方法那么多,什么宣传单、海报、条幅、电视广告、报刊等等,张经理只做两样,那就是大幅的海报张贴加持续的电视广告宣传,“作为市级批发商,抓住下级县级客户的心不是最大的本事,能长久的抓住老百姓的心才是真有本事。”张经理这样说,前两年农村的有线电视文化娱乐活动还很少,所以在农民家中,收视率较高的就是本县电视台,张经理同厂家协商开始做电视台的广告宣传,在受欢迎的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稿,重复且持续宣传,逐渐宣传效果就出来了,农民指定要购买大生产品,县级经销商直至点名订货,时间久了,口碑宣传配合广告宣传,销量持续上升。
第二,认真负责的农民会讲解。目前有很多市级批发商认为,开农民会、开讲解会是厂家的工作,是终端经销商的工作,与我关系不大。张经理则不这样认为,多年来张经理一直同县级经销商密切合作,在维系同县级经销商关系的基础上投入资金协同下级客户做农民会讲解,电视广告可以调动农民购买激情,但是农民会讲解可以加深农民随产品的深刻了解,较难看懂的说明书讲过讲解农民容易接受且听得懂,记得牢。在推广过程中张经理在病虫害发生时期,挑选重点县有针对性的召开农民讲解会,一季度挑选五个县开五次会,并邀请县里乡镇果树站站长,重点村的果树技术员,种果树大户等,请他们讲技术,请他们讲产品的使用方法及效果,这样做既投资有效且农民信服。
话,那就是“产品需要好质量,更需要好宣传”。
(笔者看法:“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已经过去,好的产品需要好的宣传推广。产品导入市场也好,增长市场上产品的寿命也好,总而言之,产品的持续销量需要和持续有效的宣传推广挂钩。好的推广思路不是装订成文本,束之高阁,而是切实持续的执行。一个成功的产品营销不仅需要质量,也需要推广、执行。) 案例二: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的农资经销商李经理在与笔者谈论及农资产品时,李经理别有一番感触。李经理适从1999年开始子承父业做农资的,父亲是从植保站退下来的老农资,论及李经理的成功,他归功于两点,一点是父亲多年在农资行业里值得信服的技术服务,另外一点就是1999年的“天时”,那时市场上甜菜夜蛾大发生,开封、濮阳、新乡等地发生都很严重,当时防治甜菜夜蛾的药都卖的很好,我也是借助这个机会看到了农资市场所蕴藏的巨大潜力。但是随着产品竞争的日趋激烈,只靠“天时”、“地利”及“人和”已经不能在市场上永久立足,针对现时的产品运作,李经理是这样做的,目前李经理的农资店生意做的红红火火。
针对具体的产品推广,李经理介绍到:“对于推广,我们没有大车小车的下乡做宣传,发传单,我们做的仅仅是销货员整理产品,店门口张贴海报,店内父亲坐堂,坚决不做促销。”李经理这样做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产品是卖给农民的,现在农民消费意识提高了,促销礼品已不能再抓住农民的眼球了,农民买产品要的是质量,要的是技术指导,是种植服务。所以,在李经理的店内,找不到任何促销推广的物件,有的只是货架上摆放干净整齐的产品,以及李经理及父亲详细耐心的讲解。一到产品销售旺季,李经理就会把自家的黑板放在店门口,上面写明当前需要防治的病虫害名称,后面注明防治这种病虫害的产品名称及店内销售价格,农民到店内只需要简单陈述病虫害情况,销售人员介绍农资产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在李经理店内,产品的推广随不靠广告宣传,大车小车进乡送货,但依然顾客众多,李经理店里最重要的推广方式就是技术指导带动口碑宣传,“口碑提销量,指导赢民心”是李经理推广的一大特色。当其他商家都在发单页做促销时,李经理店里开始召集种植大户讲解病虫害防治技术,过去一年,其他商家都感觉农资市场难做,李经理的农资店创下了越百万的销量。
(笔者看法:广告宣传提高知名度,技术服务才能真正深刻认知度。卖产品做推广,宣传造势不是做好推广的唯一办法,如何发挥经销商自身销售亮点是做好销售的根本,“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激烈的农资市场上存活,不全靠“天时”、“地利”、“人和”更离不开实实在在服务农民的技术服务。) 编者感言:
的推广才能换来长久的利润回报。“打一枪换一炮”的更换推广方式是徒劳无益的,后果也只能是破了财却免不了被市场淘汰的灾。经销商朋友,如果您选好了适合您的产品推广方式,请您持久的坚持下去,“放长线才能条大鱼”,推广方法众多,既然明智的选择了,就要明智的走下去。
我国农药消费地域主要集中于县、乡、镇,据最近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县级行政区划有2862个, 乡镇行政区乡镇级合计41636个,而同期我国的城市数量仅600多个。农药的商业业态处于比较落后的地位,单一的农药公司、供应站、个体商店,从业人员包括渠道和企业的营销素质相对不高。相对而言,农药渠道业内竞争力度及手段较平和,网点的存活时间也较长。企业在渠道建设、管理、合作上应根据这些特点制定有关营销策略,以新产品,老品牌来打开更广阔的农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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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的推广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本文件制订了针对湖南xx-xx有限公司在2015年度农药产品的市场开拓与推广方案。 本文件适用于湖南xx-xx有限公司内推广部与市场营销部以及各区域经理的具体市场的所有部门与流程。
1 产品说明
1.1 产品类型
2015年我公司的农药产品系列主要分为3大类和以特殊类: 1、除草剂。 2、杀菌剂。 3、杀虫剂。
4、植物生长调节剂。
1.2 产品主要功能
1、除草剂:主要针对果园、瓜果蔬菜、粮食物等作物杂草的去除,有效地保证果园、瓜果蔬菜、粮食等作物的正常生长。
2、杀菌剂:主要针对果园、瓜果蔬菜、粮食物等作物上感染的各种病菌以及各种病毒病的防治。
3、杀虫剂:主要针对果园、瓜果蔬菜、粮食等作物上各种病虫害的防治和祛除,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4、植物生长调节剂:分两类,一种促进植物生长,一种抑制植物生长。我公司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抑制植物纵向生长,防止植物只抽枝,不开花、结果的一款高新产品。
1.3 产品进入市场准备工作情况
农药产品在进入市场前主要有以下四大方面的准备:
1、市场调查,要了解同行竟争的基本情况,了解该产品在这一区域的销售业绩以及运行状况,并且还要掌握自己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及售后服务。
2、 农药专业知识一定要精通,要深入了解产品的.特性,避免发生产品推广的时候出现答非所问或者是专业性知识错误的状况。
3、产品进入市场时的规模,其中有两种规模可供选择:一是针对目标细分市场全面投放新产品,一是针对目标细分市场采用某种顺序进行滚动式投放。
2 产品市场分析
2.1 产品在市场上的优势以及劣势
湖南xx-xx有限公司2015年农药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农药产品想要迅速的打开并占领市场,那么,产品就必须具备在市场的竞争优势也就是在市场上的卖点。我公司的农药产品在市场上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产品种类齐全,涵盖除草剂、杀虫杀螨剂、杀菌剂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几大系列几百款产品。
2、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完善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合格达标,施用效果良好。 3、产品在市场上运作完善,有优秀的市场营销团队对产品在市场上的实际情况进行一系列的服务。
4、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合理,因生产技术的完善,成本降低,因此和其他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
5、营销模式先进,选取的是在一个乡镇选择一家销售点独家进行经营。 我公司的农药产品在市场上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为选取的是在一个乡镇选择一家销售点独家进行经营,所以产品销售网络覆盖面积不够广。
2、因为产品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市场,因此产品运费偏高。
2.2 产品市场竞争对手分析
1、在市场上已经存在的竞争对手。
(1)已知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比如竞争对手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量、规格、售价、卖点、产品成分含量、市场运作情况、产品使用后的效果反响以及竞争对手的产品售后服务等各种情况都要进行分析。
(2)分析顾客在市场中购买竞争对手的产品的原因。比如是对手在价格上有优势,或者是在产品质量上比我们的好,还是我们的售后服务做的还不够好等等因素。
2、分析可能会成为竞争对手的企业及产品。
(1)这个企业或产品在何时进入市场,以何种方式进入市场,它们进入市场的原因。 (2)这个企业或产品进入市场后会对我们所在的这个市场占有率造成何种影响,如何避免这种影响,或者利用这种影响。
3 产品推广策略
3.1 目标市场与市场份额目标
3.2 产品在市场上的卖点与客户价值
我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卖点主要有: 1、采取一个乡镇选择一家零售商独家经营。 2、我公司产品现对于同类产品见效更快。 3、我公司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4、各位零售商很少的投资就可以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 5、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让各位零售商承担的风险更小。
6、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了广大客户所担心的产品售后一系列问题。
3.3 进入市场的方式
3.3.1 影响销售成功的内、外部关键因素/人员/部门
1、合理的市场调研,已有先期的准备工作。 2、正确的销售策略,由推广部门决策。 3、细致的产品管理,由销售部门统一管理。
4、良好的售后服务,各目标区域市场经理以及推广员具体负责。
3.3.2 销售渠道/销售方法/销售工具
1、销售渠道:(1)直接式销售策略和间接式销售策略。直接式销售渠道是企业采用产销合一的经营方式,即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间接是销售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用户手中要经过若干中间商的销售渠道。
(2)长渠道和短渠道策略。销售渠道按其长度来分类,可以分为若干长度不同的形式,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用户的过程中,经过的环节越多,销售渠道就越长;反之就越短。
2、销售方法
(1)自主式推广,以各个推广员为主要单位到目标市场进行宣传推广。
(2)会议式推广,有会议营销方式对目标市场内的零售商进行农药产品会议推广。 (3)情感式推广,经过同行和朋友之间的介绍对目标市场内具有代表性的客户进行推广。 (4)顾问式推广,为客户设计出一个适合于防治当地农作物病虫草害的营销方案,营销思路和促销计划,为客户指引销售的前进方向。
(5)模式式推广,寻找一套适合于该市场该客户营销模式的企业农药产品来进行推广。
3.3.3 产品定价的原则
作为一个市场区域的农药产品的先期进入者,目前市场无同类竞争农药产品,市场定价时可以考虑高价进入市场,快速占领市场,获得高回报。后期发现有竞争对手介入时,可以采用服务策略,感情营销,适当降价手段来保证自己的农药产品的销量。
3.4 产品推广计划 3.4.1 新产品市场推广组织
推广总负责人: 农药产品经理: 推广活动组织负责人: 组员:
3.4.2 推广活动与时间进度
3.4.3 推广费用预算
4 新产品市场推广激励措施
4.1 销售激励
以销售提成的方式,对各个推广员以及所在市场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以销售数量为标准,按照件数进行计算,从而对销售人员进行鼓励,使得农药产品在所在的市场销量更进一步。
4.2 推广成员激励
对于推广团队成员,也应当给予相关奖励措施,不如销量提成,晋升机会等措施予以激励,使每个推广员真心的,积极努力的工作。
资产划拨方案篇九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相关文件,2012年1月1日医院实行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为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和新制度的有效实施,按照《财政部关于“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5号)的要求,必须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中日友好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清查工作;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执行监督。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是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确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清查工作;三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拟定医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盘点操作指南;二是组织召开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三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清查工作,反映清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各职能部门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情况,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五是编制中日友好医院资产清查报表。
3、监督小组是清查工作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清查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和处理清查中存在问题的规范性。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状况,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做好准备工作,为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清查,完善我院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相关信息,建立我院固定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全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资金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我院编制2012年及以后年度固定资产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工作原则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医院组织,相关处、科室及包括院务部、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医工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工会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固定资产使用处科室,按照职责与分工实施清查工作,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二)工作方法。
1、各相关处、科室,对其使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
2、由各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对各处、科室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3、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和经济鉴证工作。
4、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
五、工作内容。
此次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医院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房屋建筑物、医疗设备及其它设备的清查和制度完善。(一)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清查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固定资产清查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完善制度完善制度是指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其他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经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六、工作依据。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七、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5月底-2016年6月底)。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
3、各处、科室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名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初-2016年10月中旬)。
1、自查及核查阶段。
2、清查损益鉴定阶段(2016年10月15日-11月初)。
(1)由中介机构对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问题汇总及调整阶段(2016年11月初-12月底)。
(2)12月底前根据批示调整实物、财务数据并进行账务调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处、科室要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配备强有力的清查人员,保证适当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认真做好清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不重不漏,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处、科室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把握好、执行好清查工作的各项政策,熟悉清查软件操作,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资产清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处、科室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处、科室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了解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五)档案管理相关职能处室对在资产清查中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各部门职责。
1、国资办负责清查过程中各项政策文件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并监督清查过程;汇总固定资产清查数据。
2、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计划,认真清点所管设备并登记造册。
3、各资产使用处、科室进行固定资产自查及配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核查。
九、奖惩办法。
领导小组根据各处室在此次清查当中的实际表现,对于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及奖励;对于不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以致影响全院清查工作进度的处、科室及人员,予以全院通报批评,视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十、附则。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规划财务处。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日友好医院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
不怕,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国有资产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
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 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
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 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八、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
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规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双台子区国有资产监管及国有企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使用效益,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二、工作原则
1.管办分离。
实现国资办管资本、国资运营公司管股权、实体公司管资产的结果,实现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的定位分离。
国资办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整合全区优质资源,优化资本布局;国资办作为国资运营公司的出资人,由管资产升级为管资本、管资源,为国企改革提供机构保障。
国资运营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作为区内经投公司、纵合公司、九化科技园公司等3家公司的政府方直接出资人,对被投资对象实施监管,代表区政府、国资办统筹分配全区资源,实现国有资本在层次化的基础上做大做强。
2.差异化定位。
明确不同板块企业的功能定位,确保国资运营公司、经投公司、纵合公司、九化科技园公司等主体的差异化经营,合理布局国有经济,集中优势力量提升国有资产的经营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主要目标
要通过国资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
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
通过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国有资本向资产经营(租赁)、实业开发、金融投资、城乡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集中,形成适合双台子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2.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依法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人员的决定权。
通过改革,切实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3.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
国有经营性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根据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4.债务主体清晰明确。
通过资产、债务整合,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责权利明晰的法人实体。
明晰债务主体,是企业债务的从政府债务中剥离由企业承担,是政府债务的由政府承担,从而有效降低政府债务负担和财务成本,让财政更能集中解决民生领域的投入。
四、工作内容
金融投资与城乡开发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板块相对应的实体企业,力争将其培育成相应板块的龙头和骨干企业。
1.从明确职责入手,完善国资运营体系
健全投资、财务、产权等基础和专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发展战略、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分配、风险控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国资运营公司按资本管理的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定位为行业特征鲜明的同业整合型和以处置不良资产为主要职能的资产处置型的全资(控股)公司。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一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安保红,副组长章荣煌,成员陈北京、钟良海。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搞清我院资产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单位的全部资产,包括购置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重点清查办公设备、家俱、图书资料、车辆配件等;涉案扣押资产;无偿调入、接受捐赠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5年2月28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资产清查工作于2015年3月23日起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实施。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
(二)各科室在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严格按照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各科室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报等工作,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自查情况进行复查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清查工作从2015年3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核实复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自查阶段(3月23日—4月1日)。
公室印发表格格式和内容认真填写及时上报,报表中不能反映的问题可另行书面说明。
(二)核查阶段(4月6日—4月30日)。
各科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情况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资产清查领导组办公室审核。财务部门对各类资产的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对,将核对无误的资产分类编号登记,同时编制资产清册,资产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使用人、核查人签字,一份由资产使用部门或个人保存,一份由办公室保存。
(三)整改阶段。
1、根据我院历史原因和现有资产管理现状,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各个人、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部门要及时整改。各科室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2、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我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3、对于盘盈、盘亏、报废资产由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批准,财务部门按照规定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作财务处理。
六、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时间跨度长,任务重,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二)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认真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对我院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院资产现状,确保账物相符。
(三)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2、鉴证意见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在单位损失经济鉴证工作中,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单位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勘察业务现场和设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与核实;对单位故意不提供或提供需加会计资料和相关损失证据的,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对相关损失不予鉴证或者不发表鉴证意见。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青财资字〔2016〕178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为保证此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我县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我县政府综合报告奠定基础。
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清查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国有资产,要求做到“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资产清查时间: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6月30日。各预算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清查汇总结果及电子汇总表上报县财政局行政股。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程序
1.行政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2.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产自查结果。
3.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自查结果进行清查批复。
1.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2.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3.财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4.财产清查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行政事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应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事项提供合法证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申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在资产清查审核过程中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清查核实中违反本方案规定程序的,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照时限完成清查核实的,由财政局责令其限期完成;对清查核实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财政局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清查核实;对清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拒不完成清查核实的单位,由财政局予以通报;有意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局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省委办公厅、省的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强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法制化、非营利原则,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坚持服务发展、释放市场活力,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因地因业因会逐个缜密制定脱钩实施方案,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二、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的主体是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同业公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三、脱钩任务和措施
(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
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
依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独立平等法人地位。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
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业务主管单位对剥离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行政职能提出具体意见。
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行政机关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按程序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并制定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责任。
(三)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没有独立账号、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财务由行政机关代管或集中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
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以2015年财政拨款数(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为基数,以2016-2017年为财政拨款退坡过渡期,按照财政部所制定的过渡期内拨款经费标准,实现财政直接拨款逐年递减;自2018年起,取消财政直接拨款。同时,各级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用于安置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财政资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门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理清各业务主管单位对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厘清财产权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确保行业协会商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限期清理腾退;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暂由行业协会使用,2017年底前按有关规定清理腾退,原则上应实现办公场所独立。具体办法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
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含顾问等名誉职务)。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领导干部退(离)休后3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3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脱钩后自愿选择去留: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由所属行政机关妥善安置;本人自愿继续留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退出公务员管理,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核销。
(五)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外事工作按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不再经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审批。行业协会商会主管和主办的新闻出版单位的业务管理,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配套政策
(一)完善支持政策
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引导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鼓励各有关部门按照《省的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75号)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及时公布购买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加强绩效管理。
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价格政策,落实有关税收政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委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指南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等方面作用,完善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机制。
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行业协会商会应按原渠道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行业数据和信息。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行业公共信息交汇平台,整合行业协会商会的有关数据,为政府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服务,为行业协会商会提供必要的行业信息和数据。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交流、企业“走出去”、应对贸易摩擦等事务中,发挥协调、指导、咨询、服务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搭建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等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完善综合监管体制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修订《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民政部门备案。健全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在实施脱钩中对职能不清、业务开展不正常、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予以注销。鼓励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间公平有序竞争。
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履行相关监管责任。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完善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信用记录,建立综合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建立现代社会组织要求,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探索实行理事长(会长)轮值制,推行秘书长聘任制。实施法定代表人述职、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重要的行业协会商会试行委派监事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建立工作机制
省的政府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推进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脱钩工作。各市、县(市、区)建立相应领导机制,负责推进本地区脱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省外办提出相关外事管理工作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与国家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对接;
省民政厅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牵头提出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的具体措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清理腾退行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办法。
省各有关部门在本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分别出台以上相关配套文件。
(三)稳妥开展试点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省民政厅牵头负责。2016年1月开展第一批试点,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7年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8年在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主管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1/6推荐参加第一批试点名单,主管数量不足6个的推荐1个,主管数量只有1个的本着自愿原则参加试点。各业务主管单位确定参加第一批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由省民政厅汇总报领导小组审定。
原则上参加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应与第一批开展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保持对应。
各业务主管单位应鼓励、支持有积极性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试点。2016年6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参加第一批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逐个制定形成脱钩试点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复后实施。
各试点单位在完成试点工作后,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在1个月内将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总结报省民政厅,由领导小组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
各市、县(市、区)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方案。是否开展试点由各地根据本地区脱钩改革工作情况确定。
已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的地方,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按照本方案的范围和要求,通过检查评估等方式,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外事、职能、资产管理、购买服务、转移职能等事项进一步深化改革。
参加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贯彻落实本方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试点期间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需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本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
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
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其中第一批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适时进行成效评估,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各业务主管单位在开展脱钩试点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稳过渡
脱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严明纪律,做好风险预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任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推进脱钩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脱钩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准确把握改革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培训力度,坚持示范引路、试点先行,及时交流典型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宣传这次脱钩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的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为推动脱钩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强化督查指导,搞好总结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认真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切实做好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脱钩改革不走偏、不出问题,为全面实现脱钩改革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商会,按本方案要求执行。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理顺农电企业管理关系,规范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提高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资委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订了《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请各县级供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本次资产清查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09]25号)、《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05]757号)、《国家电网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申报文件规范指引》(国家电网财资[2007]65号)。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有关损(溢)的确定参照《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等文件的规定。
(一)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资产清查,一是将清理出的资产损失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二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审核无误的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提供依据。
资产清查范围:济南、青岛、潍坊、临沂、泰安五市所辖32家县级供电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资产清查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企业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在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明确、落实各项资产的产权关系,确属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应专题汇总统一上报。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
根据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组织进行审核,确认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
在资产清查审计的基础上,针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一)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清查工作总体方案的制定及重大决策;各级农电企业应当成立相应的资产清查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范围内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的原则进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统一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资产清查工作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定资产清查方案;
(2)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3)统一组织选聘专项审计中介机构;
(4)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汇总和上报。
(四)各级农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资产清查方案;
(2)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编报资产清查工作报表及相关报告材料;
(3)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与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联系,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编报。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布置;
(4)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并协助企业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资料汇总和上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具体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如下: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号—3月16号
工作内容:成立资产清查专门机构,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选聘中介机构,组织资产清查政策法规、开展具体业务的专项培训。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7日—20xx年3月30日
工作内容:账务清理。各单位以资产清查时间点为基准,对本单位各种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保证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在此基础上填报资产清查基础表;资产清查。在账务清理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损失申报。填报损失申报表并提供各种资产损失内外部证据。
工作时间:20xx年3月26日—20xx年6月20日
该阶段工作分四个步骤,并与下一阶段工作同步进行:
工作时间:20xx年3月26日—20xx年4月10日
工作内容:对企业填报的资产清查基础表及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事项、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确认。
工作时间: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17日
工作内容:根据审计结果初步形成资产清查结果,具体包括划转资产整体情况、存在的重大事项及解决方案,待核销资产事项汇总等。
工作时间:20xx年4月18日—20xx年5月10日
工作内容:根据初步审计结果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意见,完成相关资产核销工作,调整初步审计结果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工作时间:20xx年5月11日—20xx年6月20日
工作内容: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调整资产清查结果,并出具最终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工作时间:20xx年4月20日—20xx年5月20日
工作内容:对资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的各项损益和资金挂帐事项,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证。
工作时间:20xx年5月20日—20xx年6月30日
工作内容:根据企业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进行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国有资本金数额作为本次产权上划的依据。
1、各单位应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统一性。即企业对国资委、税务、银行等的统计报表应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调整或作特别事项说明。
2、各单位账面记录必须与企业申报的报表相一致,即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使资产清查基准日的数据可靠,以此为基础进行财产清查和损溢确定。
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预计损失,同时应当就此事项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沟通,获取批准。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过程中,应对需要报废、清理、无法收回的资产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资产损失认定的条件,鉴定其损失理由是否充分,各项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如未办理国有产权登记证,应由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出具证明函,证明其产权性质为国有产权并归本单位所有;如本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产权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不一致,应由其主管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函,明确不符事项的原因及最终结果。上述相关资料作为各单位上报资产清查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
a房地产产权
如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所有人不是本单位,则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应当取得现房地产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人放弃该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b车辆产权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车辆如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所有人不是本单位,则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应当取得该车辆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人放弃该车辆所有权的声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涉及的抵押、担保贷款等或有事项,应当核实贷款的用途及其使用方,如贷款使用方为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相关被投资单位,应当取得金融机构的同意函;如贷款使用方为其他企业,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办理抵押或担保的解除手续,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抵押或担保解除手续的,各单位及其相关被投资单位应当出具办理抵押或担保解除手续的.承诺函。对于未决诉讼应根据法律意见书披露的风险在划转协议中约定风险处置方式。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可根据控股情况分别予以确定,对于持有控股权的,应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工作,确定长期投资清查值;对于非控股单位应对其报表进行常规性审阅,在此基础上确定长期投资清查值。
(一)纳入清查范围的各级农电企业必须建立资产清查工作联系制度,资产清查机构内部和上下级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遇重大或疑难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沟通汇报。
(二)各级农电企业必须对所管辖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切实摸清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效益状况,实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应与产权清理和界定工作结合起来。在收集整理产权证明资料的基础上,对于产权不清的资产,应按“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界定产权,存在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资产遭司法冻结情况的,应登记归档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
(四)资产清查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分析形成原因、总结经验,如实汇总上报。需要申报认定资产损失的,应提供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同时就相关重大事项应当加强同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协商与沟通。
(五)建立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内部审查制度。各级农电企业必须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认真审查并逐级上报。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获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复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复进行账务处理。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后,须撰写资产清查账务处理情况报告,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备案。
(七)各级单位必须建立“账销案存”的管理制度,对于经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认真加强管理,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八)资产清查完成后,各单位必须全面总结和分析资产与财务核算
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九)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执行。
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公司领导关于资产管理登记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核实、登记公司资产,掌握资产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公司资产管理规范化管理。
凡占有、使用、管理公司资产的各业务部门、个人,都应向资产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申请办理登记。
公司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要求,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是:××部、××部、××部、××部等部门负责各分管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公司办公室由财务办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处、××处分别由外围机构负责人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各类库室、值班室由隶属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公司财务办负责全公司资产产权登记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并负责检查指导。
以单位占有资产登记为主,兼顾注销资产登记和变动资产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质量。要对照实物进行详细登记。资产规格主要登记资产型号、材质特征或主要配置,等等。
价值凭证的,一般可比照同类商品价格,按新旧程度折合金额,上报主管经理批示,由财务办进行确认。
3、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且耐用时间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由财务办负责统计)、一般设备、文体设备、运输设备、通信设备、施工及修理设备、特种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音像制品、其他固定资产。
库存物资是指为保障服务需要而储存的各种物资,包括:自购周转物资、交接继承物资、接受捐赠物资。分七类:修理器材(工具)、通信器材、文体器材、办公用品、被装鞋帽、各种消耗性配件、其他物资等。
1、高度重视。公司资产清查、登记是公司资产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资产与经费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各业务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严密组织。公司将成立由经理任组长,财务会计、出纳、各
业务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资产清查登记小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本级资产第二责任人,资产使用管理人是第一责任人。
3、搞好协调。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涉及面广、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清查中要不漏死角,全面清查登记配发资产、自筹资产有捐赠资产,做到数据准、资料全,部门或个人不得瞒报、漏报。对在清查中存在问题较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清查小组将报公司领导研究处理。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依据_________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二、本协议所称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及产权注销所涉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转让、调拨、捐赠、报废,呆坏帐损失和非正常损失的报损及其他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所涉及的资产。本协议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且单位价值在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元)的固定资产。
三、乙方划转资产总额共计_____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_____元,股权_________元,债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具体分类及数额见本协议附件的划转资产清单。
与乙方划转资产相关联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属划转移交之列,仍由乙方负责处理。
四、划转资产的方式和内容:根据_________省财政厅对_________签署意见后下达的通知书内容进行划转。
五、划转资产的移交:应根据文件要求,及资产的不同类别分别明确移交的要求并制定划转资产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应收货款:要求移交合同、送发货凭证、债务人欠款明细及依据,催款文件,以及证明双方往来关系的函件及其它与此相关的材料,包括债务人的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2.其它应收款:要求提供证明债权的文件。如协议书、支付凭证、催款文件及证明双方往来关系的函件及其它与此相关的材料,包括债务人的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3.担保损失类:要求提供判决书,协议书,代为清偿依据,以及被担保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4.股权类:要求提供投资企业章程,投资凭证及其他股东同意划转的书面文件,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等材料。
5.实物类:要制订实物资产清单,说明实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年限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
六、资产划转后,资产保全与清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资产划转甲方管理后,甲方具有对划转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八、甲方权利。
1.有权制定及实施划转资产的保全与清收方案;
2.有权与债务人达成并签署还款协议、提出及接受调解方案、执行和解方案等;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九、甲方义务。
1.妥善管理划转资产,尽最大可能保全与回收划转资产;
3.经清收后仍无法回收的划转资产,报财政部门备案。
十、乙方权利。
1.有权向甲方了解划转资产的保全与清收情况;
2.有权向甲方提出保全与清收的建议。
十一、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5.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移通知书;通知书应包括债务人名称,欠款类型及金额,资产划转的情况,以及要求债务人向甲方清偿的通知等内容。债权转移通知书由乙方负责送达对方单位,并取得对方签收回执。股权类资产,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向被投资企业发出股权变更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包括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额以及资产划转的情况,并确认自划转之日起,原乙方的投资权益均由甲方享有。股权变更通知书由乙方负责送达对方单位,并取得对方签收回执。
十二、协议生效:本协议经_________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后生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先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六
为适应我区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京国资评价字„2004‟13号)精神,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起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是明确产权归属,保证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初步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科学评价和规范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
(二)清产核资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明晰权属,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三)清产核资是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结构调整、加快股份制改造、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规范企业改制的前提和关键,是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的需要。
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云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
(一)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三)全面清查核实企业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维持经营企业的情况分析,推动企业调整内部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区国资委组织分步实施,有关重大问题由区国资委提交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各企业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区国资委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
(二)为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做到操作程序科学规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规定,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经统一培训后,方可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三)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本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实施。
(一)区国资委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以上均含等股、相对控股)。上述各企业投资举办的境内外企业或设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均包括在清产核资企业范围内。
(二)2004年底前经批准上市的公司,可不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但要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和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
(一)户数清理。
指区国资委根据国家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对属于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内的企业,以特定的“基本单位”为清查、统计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工作。
(二)账务清理。
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三)资产清查。
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及“账外账”、“小金库”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或有负债等事项的核对。
(四)损溢认定。
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五)资金核实。
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六)完善制度。
指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之后,认真分析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重要的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负责人任期审计制度。
资产清查时间统一为2006年5月31日。
区国资委从2006年3月开始,计划年内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3月初—5月底)。
1.制订《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转发相关配套文件、报表。
2.统一部署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3.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4.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步骤: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据此,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中介机构参审费用由企业负担。
区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核查工作,相关费用由区国资委负责(用收益收缴资金列支)。
5.举办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讲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办法及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报表。
6.确定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户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6月上旬—9月底)。
1.组织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等主体工作。
2.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完成后,区国资委将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清产核资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检查机制和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企业资产状况、会计信息和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损溢认定和资金核实阶段(2006年10月上旬—11月底)。
1.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2.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复核,报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做出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确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四)总结阶段(2006年12月初—12月底)
1.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区国资委将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并上报区政府。
(一)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企业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得力,保质保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等制度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准确。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区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察,凡查出损失不实的和虚报、瞒报的,要依法处理。
(四)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企业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五)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企业应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或存在的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析分类,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七)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区国资委。
(八)做好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区国资委;二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减少级次、突出主业,同时对资不抵债或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三是对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和建立相关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自1993年、1995年分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长,市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市级国有资产新“家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构建市级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决定在市级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包括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005年12月31日。
此次资产清查范围主要是对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其负债的清查。
1、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办公用品、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按原始帐面价值进行清查登记,有物无账资产先按实物量进行清查登记并暂估入帐,出租、出借资产,必须如实清查登记上报。
2、流动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预付账款、应付及预收账款等。
3、对外投资清查的范围包括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4、基建工程清查的范围包括在建或停缓建工程,如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基建工程按2005年累计发生额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原始帐面价值清查登记,无帐面价值的由单位自行暂估入帐。
6、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各种款项等。
第一阶段:3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相关清理报表(表一)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二、表三)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各单位清产核资报表一律以独立核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
第三阶段: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在9月30日前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补课。
1、鉴于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2、资产清查要求全面彻底,在清查中要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3、对清查不彻底或存在其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做好本单位房屋建筑屋、对外投资等项目的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附表:1、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一)
2、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二)
3、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三)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七
导语: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务债权的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券债务的实存数,以查明帐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办法。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市**系统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系统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起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接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以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一)、本次清查以2016年5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本次**系统所属单位均填报,包括事业单位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鲁财资 [2007]7号)精神,本次清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损溢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按财政部门部署统一开展。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填报报表、中介机构审计、汇总上报四个环节。资产清查结果由财政厅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各单位使用“2006年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资产清查软件。
根据上级要求,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市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资产清查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尽职尽责、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各单位要对历年来各种名义形成的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资产出租、抵押担保等事项,都要逐项排查,真实反映;各单位对各类资产、资金挂账损失,要认真核实,填写表格,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通全面盘点、清查资产的存量,并逐一核对相关账目,凡是权属明确、凭证完整齐全的资产都应及时入账;对单位使用的权属暂时难以界定或价值难以准确计量的资产,要专项反映,真正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对违规处置的资产,其价值一律不得核销,已经核销的要予以冲回,待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处置。
过本次清查,各单位对未经市局书面批准的出借、转让、对外捐赠等资产在2007年3月31日前该收回的要全部收回,并且以后未经市局文件书面批准不得进行出借、出租、转让等行为,一旦查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资产的处置必须上报市局,报经省厅及财政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处置,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变卖、报废等方式处理。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表格及相关数据上报市局,并详细写清查情况说明书。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各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凡是对在资产清查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组织得力,编报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表彰。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八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决定从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
按照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省财政厅成立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省级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省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郑建国厅长任组长; 张秋明副厅长、石常明副厅长、武涛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由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预算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综合处、法规税政处、监督检查局等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是研究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办法;二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四是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办公室及其职责
省资产清查办公室是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全省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武涛总会计师担任,副主任由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由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拟订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组织并督促、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五是向财政部报告工作情况;六是汇总上报全省资产清查结果。
市、县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
各市财政部门和省各主管部门及单位要按照要求,统一步骤,分级实施,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主要依靠本部门、本单位抽调力量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力量不足的,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四、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基本情况清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应当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损益认定是指财政部门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五) 资产核实
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六)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五、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资产核实、账务处理、总结整改完善制度等五个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主要完成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整改完善制度阶段的工作。2007年8月后开展资产核实和账务处理的相关工作。
(一)准备阶段(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2月28日)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文件;
2、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
3、对省直单位和各市财政部门人员进行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
4、确定参与资产清查工作的中介机构;
5、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6、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进行户数清理。
(二)实施阶段(2007年3月-6月)。
1、单位自查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于5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事项的分类整理、合法证据的收集、经济鉴证、清查结果的专项审计、编制报表、工作报告等。
2、健全账卡
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3、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4、材料上报
2007年5月31日以前, 各市财政局将本地区资产清查工
作报告及统计报表汇总结果报送省财政厅;省直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送省财政厅。
2007年6月30日前财政厅将全省资产清查汇总结果报财政部。
(三) 总结整改、完善制度阶段(2007年7月)
1、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六、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和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及人员所需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七、工作要求
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既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对摸清家底,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和促进各部门、各项事业的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地方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按期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对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产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所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核实,确保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限期补课,对工作走了过场的单位要坚决推倒重来。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及时沟通。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
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山西省财政厅将对全省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五)强化监督,实行公示。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实行资产清查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对在这次资产清查中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情况”、“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大型设备清理结果”等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参与与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要在工作报告中说明反映。
省资产清查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4084215,并要对举报事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安保红,副组长章荣煌,成员陈北京、钟良海。
二、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搞清我院资产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资产清查范围
单位的全部资产,包括购置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重点清查办公设备、家俱、图书资料、车辆配件等;涉案扣押资产;无偿调入、接受捐赠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5年2月28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资产清查工作于2015年3月23日起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实施。
四、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
(二)各科室在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严格按照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各科室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报等工作,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自查情况进行复查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五、资产清查实施阶段具体步骤
清查工作从2015年3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核实复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自查阶段(3月23日—4月1日)
公室印发表格格式和内容认真填写及时上报,报表中不能反映的问题可另行书面说明。
(二)核查阶段(4月6日—4月30日)
各科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情况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资产清查领导组办公室审核。财务部门对各类资产的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对,将核对无误的资产分类编号登记,同时编制资产清册,资产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使用人、核查人签字,一份由资产使用部门或个人保存,一份由办公室保存。
(三)整改阶段
1、根据我院历史原因和现有资产管理现状,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各个人、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部门要及时整改。各科室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2、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我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3、对于盘盈、盘亏、报废资产由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批准,财务部门按照规定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作财务处理。
六、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时间跨度长,任务重,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二)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认真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对我院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院资产现状,确保账物相符。
(三)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资产划拨方案篇十九
地址:xxxxxxxxx。
乙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xxx。
为促进中国事业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向乙方划拨资产,并制订资产划拨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乙方的全资控股公司,同意向乙方划拨资产xxxx万元;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同意接受甲方划拨的该等资产。
二、甲方应就拟划拨的资产向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立项后,由甲方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划拨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应得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
三、划拨资产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使用权及专利权等权利转让时,应由双方另行签署有关协议,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或变更登记手续。
四、乙方接受甲方划拨的资产后,应委托有资格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证明。
五、甲、乙双方在资产划拨完成后,应各自到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分别向原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动登记。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任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相对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
七、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原因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因上述原因不能或不必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但其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八、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xxxxxx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履行批准等手续。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