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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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7]58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永嘉县水利局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对省政府列出的规章及市、县政府列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县水利局的清理建议。现就清理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永嘉县水利局制定的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属本次清理的范围。
(二)县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1994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县政府令、永政发、通告、永政办等文件;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文件。
2.上述清理范围内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如内容属规范性文件性质的,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在2007年11月底前按照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讨论稿)报局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上述清理范围之外个别确需继续执行的文件,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县清理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的原则。
(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五)清理范围之外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次清理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律废止,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规定涉及政府工作的内容比较多,此次清理要对照《物权法》规定,凡与之不一致的规定都要作出修改、废止。
(一)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县政府负责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县清理工作机构统一安排,水利部门的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负责。
2.县水利局负责清理以本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并协调有关方面,形成清理意见。
(二)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阶段(2007年7月底)。
1.召开局机关中层干部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建立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中清理办公场地、清理工作人员和保障经费。将人员名单报县法制办。
4.具体清理工作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集中培训。
5.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构梳理本局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
6.对现行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和理由,报县法制办。
(二)研究处理阶段(8月—10月)。
1.提出的对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划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于8月底前上报县法制办。
2.当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的电子版本报县法制办。
(三)清理结果公布和报告阶段(11月—12月)。
1.对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将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2.11月10日前,县政府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于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清理工作机构。
4.县政府于12月底前建立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协助县清理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局办公室要负责文件提供,局财务要保障清理工作所需的经费。
(三)明确工作重点。本次清理要求做到全面彻底。清理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形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
规范性文件才能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其他的文件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规章提出清理意见,重点是两方面问题:一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与新情况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制度创新要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的规定。
(四)注重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执法一线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建议。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县法制办沟通联系。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清理工作结束后,继续实施的及新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必须进入本级政府建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通过《永嘉县水利防汛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健全工作责任制。局清理机构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制。
2007年7月31日。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二
[2014]72。
号)要求,现就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工作制订如下意见:
“清理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起草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清理工作。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本区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的法律审核。区政府工作部门、镇政府的法制机构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的法律审核。
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理部门应当开展即时清理。
:
(一)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领域制定新的上位法(文件)的。
(二)规范性文件涉及的上位法(文件)被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
(三)国家或者本市在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领域作出新的制度安排或政策性调整的;
(四)原规范性文件适用过程中发现不适当情况的;
(五)其他需要即时清理的情形。
制定。
机关或清理部门提出即时清理的书面建议的,收到书面建议的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答复建议人。
规范性文件存在应即时清理情形的,清理部门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启动情形发生后。
1
个月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清理的范围、标准、时限要求等内容,并在方案制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区政府法制办。清理内容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清理部门应当征求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清理部门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启动情形发生后。
2
个月内,将清理决定草案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清理决定草案应当详细说明并附具启动即时清理的依据、理由、其他部门的意见和采纳情况,以及是否需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修改或不作调整的清理建议。国家或本市对即时清理有统一部署的,应当按照统一部署的时间要求,报送清理决定草案。
10。
个工作日内形成法律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可根据法律审核意见,要求清理部门对清理决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法律审核意见及清理部门最终的清理决定草案,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清理决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的,由清理部门及时修改。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原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或者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社会公开。
清理部门、区政府法制办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清理决定草案或者完成法律审核工作的,应当在清理决定草案、法律审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区政府工作部门及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参照上述清理程序执行。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镇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法律审核、到期评估等制度,健全台帐目录,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要开展工作监督,对存在规范性文件未及时清理、有效期届满前未及时评估、有效期届满后未重新发布等情形,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按照《闵行区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行为问责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三
2017。
〕
40。
号,以下简称国办发〔。
2017。
〕
40。
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
“放管服”改革决定和有关工作部署,对。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次清理任务具体包括:
(一)按照国办发〔。
2017。
〕
40。
号文件要求,在历次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
2013。
2016。
年
12。
月以来国家、我省发布的改革决定不一致的内容,并提出具体修改、废止意见。对涉及。
2013。
年
1
2016。
年
12。
月间有关改革决定,应予修改、废止但尚未修改、废止的也应提出具体修改、废止意见,确保清理全面、到位。坚决清理规范性文件中变相设立行政审批、违法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流程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中设定影响公民个人切身利益、制约企业健康发展、有碍市场活力的各类证明的规定要重点进行清理。
(二)按照国家、省其他专项清理要求,对存在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三)对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上位法(法律、行政法规,下同)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对照文件等相关材料将上传至电子邮箱:
hgfzbgk@。
(密码。
qwe123。
)
请各县区各单位自行下载。开展清理工作期间,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废止或者国家、省新公布有关改革决定等情况需要增加清理任务的,市政府法制办将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清理内容。
(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协调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具体负责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总,对各单位提交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履行提报市政府审定及报送清理结果情况等有关工作。
(二)各县区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起草或者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清理任务和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反馈具体修改、废止意见。负责收集与本单位起草或者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相关的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上位法文本。
“放管服”改革决定),对有关单位的相关清理意见提出确认意见。
(三)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各专项改革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对。
2013。
7
月
5
日前交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上传清理工作邮箱。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制定的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1
)、《。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制定的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2
)、《。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制定的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3
)、《。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制定的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4
)、《规范性文件目录统计表》(见附件。
5
)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前径送市政府法制办,同时报送电子版。经清理,确无相关内容需要修改的,也要书面反馈。
从市政府法制办、各专项改革牵头单位抽调专人,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对各单位清理意见进行审查。由市政府法制办将审查意见送交各专项改革牵头单位确认,对存在分歧的进行协调,形成最终清理意见。
4.
审定公布阶段(。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10。
日)。
市政府法制办按照最终清理意见,形成相关材料,按程序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清理工作,抓紧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确定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分工、落实清理结果填报。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和相关负责同志、联络员名单(见附件
6
)请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各单位要做好与省对口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相关领域改革方向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以及部委规章清理工作动态,确保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与改革要求相协调。各县区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主动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清理工作,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清理标准开展清理,要彻底清理存在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上位法禁止、限制性规定
“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问题的内容。特别是清理存在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时,要认真研究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和上位法规定,做到逐条梳理对照,对缩减禁止、限制行为种类,允许或者变相允许从事禁止性活动以及其他超越权限设定权力的规定,要坚决予以修改、废止,禁止、限制类规定原则上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清理工作完成后,各县区各单位应当通过政府公报、网站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包括:本地区本单位清理后决定保留、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保留规范性文件文本。
各县区各单位于。
2017。
年
8
月
15。
2018。
年
2
月
28。
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届时仍未修改完毕的视为废止。
本次清理按照
2017。
年度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联系人:综合调研科。
科
长
张
洋
15904686260。
法律顾问室。
副主任。
陆顺顺。
15094549660。
邮
箱:
hgsfzbjdk@。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中共x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江委办函【2010】65号)文件精神,我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分类梳理,公示反馈等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做好2010年政府党委系统规划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接到县委通知后,领导搞赌重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全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有重点的认真排查我镇起草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化重点,措施有力。认真落实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任务。为了尽可能做到汇总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我镇由党政办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对我镇近几年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情况查漏补缺,然后进一步做好认真细致的分类排查,对明文规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清理废止,对确需保留、修改或者做出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反馈意见,使这项工作任务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深化完善、确保实效。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既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我镇以此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着眼长远,努力在建立长效工作上下功夫。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评估清理,促进我镇党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此次清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的总结,为以后党务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通过认真细致的清理,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我镇未出台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五
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的指示精神,xx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和镇教育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于4月9日、10日两天时间对我镇学校周边小吃摊、小餐馆和“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周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经调查发现,学校附近小餐馆缺少市食品安全部门统一颁发的卫生资格许可证,消毒防护配套设施不健全,餐具清洗不彻底,存在少量油污,卫生条件较差,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卫生许可标准。
(二)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杂乱、无秩序。
学校附近流动食品摊再在着脏、乱、差的'情况,摊子一走,垃圾满地,加大了人工清理的成本。其所售食品营养价值不达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食品质量标准,直接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部分校园门口食品经营者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不按规定履行查验制度,不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不建立退市制度和下架周转箱,以及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制度,造成食品经营相关制度的缺失,使劣质食品趁机流入校园。
(四)学校和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亟需加强。
由于学生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学校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培训的内容相对较少,忽视了食品的安全教育以及专业培训,硬件软件不达标,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流动摊点屡禁不止。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走进校园进行宣传,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对借证无照或无证无照的经营业者,有严重违法的从严查处,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校园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察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督站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于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确保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改善,对于证照不齐全的经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或者关停。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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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六
各位领导:。
现将我乡村级债务清理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乡位于崇信县南部塬区,北依锦屏镇,东靠木林乡,西接新窑镇,南邻灵台县梁塬乡,距县城15公里,崇大路穿越全境。区域内辖8村52社,总人口1708户7420人,总面积107.27平方公里。有耕地4.2万亩,人均占有耕地5.5亩。农民人均纯收入1676元,属省列贫困乡镇。
今年以来,我乡村级财务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经营管理站的精心指导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契机,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坚决制止新的村级债务发生,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了搞好村级债务清理,我乡于3月4日召开党委会议,对此项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乡经营管理员、资金管理中心农财员、报帐员为成员的村级债务清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各项。为使村级债务清理做到公开、公正,接受群众监督,乡上聘请9名村级债务管理监督员,全程参与村级债务清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乡政府。各村积极配合村级债务清理,都相应成立了由村主任任组长,村文书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村级债务清理领导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整个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为清理提供了较好的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为使此项深入人心,赢得群众支持,乡政府从3月5日至4月20日积极动员,利用群众大会、建设工地等群众相对集中的区域,大力宣传《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意见》的'精神,使广大群众清楚村级债务清理的目的、意义,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群众的参与率。
三、认真清理清查,摸清债权债务。从4月3日至4月15日,各村利用12天时间,以会计帐目为依据,采用帐内清查和帐外清查相结合的办法,村级债务清理领导小组对全乡8村以来村社和农户的帐务、债权债务、干部离任经济手续、经济合同兑现情况、机动地管理、农户历年税费尾欠及财务资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彻底搞清了债权债务,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落实了还债主体。通过本次债务清理,全乡落实债权346483.98元,债务1009209.91元,其中:借款579255.86元(其中:道路建设57637.75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97643.87元,村容村貌整治166909.68元,教育支出98585.58元,兴办企业投资158478.98元),欠款429954.05元(管理费用11253.00元,教育支出225549.04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5789.48元,村容村貌整治177362.53元)。新增债务105202.78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部建设用款105202.78元,化解债务65001.24元。
四、强化财务监督,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健全会计监督体系。村级收支业务由乡代理会计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退回进行了补办,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建议村上进行了纠正,纠正无效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予以处理,从手续上杜绝了债务的新增。二是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村委会按照《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了民主理财组织,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理财小组成员经村民选举产生,由5人组成,明确要求村上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长,同时严禁村干部的亲朋好友进入民主理财小组,杜绝了组织人员漏洞。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讨论制定《**乡村级债务管理动态监管机制》、《**乡村级新增债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跟踪分析监控村级债务增减变动的新机制。对发生的新增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视发生新增债务数额多少,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对涉嫌违法的,除限期偿还资金外,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确定乡上每年定期抽组财会人员对各村帐务进行清理审计,做到经常化监控。
虽然我乡村级债务清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资金来源收入少,部分债务无法化解。二是一些历年农户拖欠的三提五统、各种税费无法收回,全乡农户拖欠款额达到346483.98元。三是个别村债务拖欠时间较长。如高年村,全村人口644人,而债务达到235343.28元,人均365.4元,欠债时间最长达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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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决策部署,我镇立即行动,全面开展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一、健全组织网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
10月28日,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大会”后,我镇立即召开三套班会议,成立了以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总指挥、三套班其余领导为副总指挥的石湖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挥部,同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两名副镇长为副组长的石湖镇环境综合整治九大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石湖镇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意见》,《关于执行城乡建设规划、防违治违有关问题的规定》、《石湖镇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办法》。通过组织建立,工作方案制定,形成层层带动、级级落实的健全网络。
二、加强教育、广泛宣传,营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11月3日上午,我镇在镇大会堂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约200人的动员大会。
我镇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形成浓厚的氛围。诸如悬挂横幅、写墙面标语、还发放《告全镇农民朋友一封信》、《镇村环境整治民规民约》等宣传单、橱窗专题宣传、出专题黑板报、中小学生写专题作文等。
三、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因地制宜开展整治活动。分村级和镇区两大块。
村级,实行限时管理,给出时间表。限时处置秸秆。限时清理村道路两侧的杂草杂物,沟渠、河塘的杂草和漂浮物。限时处置村部、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居民居住点的环境卫生。限时处置村庄环境卫生,农户自家房前屋后该铲的铲,该移的移,垃圾集中处理,确保不留任何死角。
镇区做好:
1(1)落实门前三包,形成全天候保洁机制。
(2)扎实做好绿化、亮化、净化工程。投入45万元对镇区道路进行绿化;投入100万元对五条干路进行亮化;添置垃圾容器150只。
(3)取缔废品收购点。
(4)整治户外广告牌,及时拆除或更换。
(5)加大城管整治力度,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户外墙面、道路电杆小广告等现象。
2、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
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每村安排1名巡视人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清运,落实待遇,每月400元。镇区配齐保洁环卫工人。
3、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镇设立环境整治督查组,建立数字化考评机制,坚持每周三天对全镇街道、居委会及各村进行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并限期整改,通过严格考核,真正使街道、居委会及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保障政策兜底脱贫,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和“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州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复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州民政局关于在全州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低保清理工作,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低保清理工作在我乡全面展开。
(一)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我乡与3月21日上午在乡会议室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明确此次任务。同时各包村干部及时通知各村两委与22日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向各村两委对于此次低保清理进行解说,要求村两委配合乡政府做好此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
(二)走访摸排,严格核实对象。各包村干部及村两委在会后共同下村入户,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摸排过程中与老百姓利用藏汉双语的形式向大家解说了低保的'含义、低保的对象、今年低保清理的相关政策。
(三)公开低保信息,让百姓享有知情权。在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的过程中,对低保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透明化、公开化。严格低保资金管理体系,切实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四)健全管理体系。为明确规范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乡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藏区百姓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和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乡属于大骨节病区,六个村都是贫困村,贫困面积大、耕地面积小、劳动力少,95%的人都靠低保生活。如果按文件求清理,返贫面积大,工作不易开展。
三、清理结果。
我乡现有低保户数324户,779人,其中包括五保6户,6人;大骨节一度130人,二度99人,三度105人。在此次的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中,共清理低保人数12人,包括五保7人,孤儿1人,大骨节三度1人,低保1人。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九
第一,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坚决杜绝“依法打架”现象的发生。长期坚持开门清理,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人民群众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第二,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情况及时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有利于分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指导工作,以便进一步规范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第三,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定期进行备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做出不懈的更大努力。我镇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贡献。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十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和^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为载体,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1、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刻领会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细化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强化党组织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v^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等;观看红色经典党史专题教育片。
3、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围绕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抓好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从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党组织书记与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从制度上强力推进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结合林业局机关实际,落实好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夯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
(二)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
1、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推进我局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实效。按照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征求党员意见和建议,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结合单位林业工作实际,讨论制定了《区林业局机关党支部20xx年党建工作要点》,为今年支部工作和各项活动的开展,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使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
2、抓好党员队伍管理。我支部现有在职党员35名,其中预备党员1名。在党员管理方面,一是做好局机关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做好1名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和培训工作。二是加强对党员监督管理,上半年我支部调出党员1名。三是积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照规定党费缴纳标准,全体在册党员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20xx年上半年党费共计x元。
3、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和“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落实对党员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对特困党员的关怀机制,开展对离退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
(三)、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在机关全体党员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把学习贯彻^v^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不断推向深入。在“七一”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以“讲政治,我们怎么讲”为主题的专题研讨,同时,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v^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建党xx周年上的讲话精神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讲座等形式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理论辅导、政策解读、形势分析,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查找制约我局林业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实际问题。
2、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区林业局党支部作为第一批争创达标单位,对照《xx区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要求,制定区林业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问题查摆“四个清单”。按照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六有”建设指导要求,对活动场所、党组织标志、党员活动室设施、党旗、书报、制度进行全面更新,确保党组织场所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城建秩序,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此次“拆违”工作,成立“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副县长赵淑忠任指挥,县府办公室主任牛世亮任副指挥,平阴县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拆违”工作。
自x年3月4日《平阴县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发布后,属于下列几种情况的,实施强制的拆除。
1、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未经规划许可拆除原有平房进行违法建设的,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新开工建筑工程。
2、无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正在建设施工尚未竣工的平房或者楼房。
3、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主体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建筑工程。
4、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规划许可正在违法建设施工中、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筑工程。
这次“拆违”工作分为宣传教育、公示告知、主动拆除、强制的拆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5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x年3月25日至x年4月5日)。
核实违法当事人有关情况,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布通告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拆除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揭示违法占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拆违”工作的法律、规划依据及政策要求,使绝大部分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作。
2、公示告知阶段(x年4月6日至4月15日)。
县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联合行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提出拆除或者整改意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书面通知违法当事人。
3、自行拆除阶段(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国土局、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依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4、强制的拆除阶段(x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县政府依法责成县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平阴镇、工业园区办事处及相关村居,抽调专人组成专业队伍,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的拆除。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x年5月6日以后)。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职责、加强执法”原则,建立和完善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死控,坚决防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死灰复燃。由县政府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将整治或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县全方位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没发生一处违法建设,扣责任单位1分。
“拆违”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拆除、安全保卫、宣传报道、现场救护、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等6个工作组。
1、现场拆除组。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卫生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参加,在“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下,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3、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拆违”宣传工作,对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并组装宣传车在县城区开展轮回宣传,搞好舆论监督。
4、现场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医护人员,负责强制的拆除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做好强制的拆除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平阴镇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牵头,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拆违”工作任务目标。
1、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参与“拆违”工作的有关单位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滥用职物权利、参与或者报批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结束后,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平阴镇政府、园区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拆除,切实巩固“拆违”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秩序,促进城镇建设有序发展。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査,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师发展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校读书计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读书活动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共商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按照安阳县^v^的要求,我乡党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全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乡政府^v^结合省市县要求,以韩陵乡党政办公室起草印发了《韩陵乡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召开了乡直部门分管机关负责人会议,明确了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韩陵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做到了应清尽清,清查中没有发现有不规范的文件。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认真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仿佛昨日,我还对实习生活怀着无限的憧憬和向往。如今,我即将挥手告别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庞。两个月的实习时光就这样匆匆走过,来不及给人留下思考的空间。回首过去的两个月,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许多温馨的画面。在这段美好的岁月里,在单位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我通过不懈的努力,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知识和人生财富。这其中,有过快乐,也有过辛酸,有过成功,也有过挫折。下面,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对自己短暂的实习生涯作出全面的总结:
一、实习内容。
在学院领导老师的精心安排下,我们这一组12位实习生的实习单位是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而我被分在了^v^。在^v^实习的日子里,我态度端正,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完成实习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实习第一天,王主任带着我熟悉了部门里的每一位领导和同事。以后的日子里,我虚心向各位前辈请教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与单位同事和睦相处,建立了融洽的关系。
2、空闲时间,通过查阅资料、请教同事等各种途径,我了解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了^v^的基础业务、工作流程和管理方法,为自己更好地完成工作打下基础。通过实习,我知晓了政府^v^主要负责对管辖地区的各个行业、各项工作做好相关的数据上报。
4、认真按时地完成部门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并配合、协助其他同事完成相关工作。实习期间,经过培训,自己独立完成了20xx年10月份工业生产者价格报表催报、录入工作。配合办公室其他人员完成了统计执法检查、人口普查、城乡住户一体化抽样调查等工作。
二、实习体会和感悟。
在三山区^v^实习的两个月时间里,我直接或间接参与了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离开校园,我第一次真正体验到了社会生活。对于这段实习经历,自己有切身的体会和感受。
1、相对于学校而言,社会是更丰富的人生课堂,教给我们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培养我们实际动手能力。在学校,我们更多地是学习抽象的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实践操作。这种重理论而轻实践的学习方式对我们以后走上社会是不利的。刚开始实习时,新的环境让我很不适应。为了将来能更快地适应社会,我们必须经常参与社会工作、体验社会生活,在社会的大课堂中汲取知识,积累经验,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
3、良好的人际关系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在家里,你什么事情都以自我为中心,不顾父母感受,父母用他们的爱包容你。但是走上社会,大家都是平等的个体,没有人再理会你的个人主义。走上工作岗位,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显得尤为重要。在工作的小圈子里,如果同事之间相处融洽,每个人都保持愉快的心情,就能够出色地完成工作。反之,同事之间相互争吵,背后议论,唱反调,工作便无法正常开展。在我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们办公室的每一个人都和睦相处,虽然工作辛苦,但大家相互帮助、鼓励,共同进步。
三、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两个月的实习,我每天都认真对待,努力完成部门领导和老师布置的工作任务。但是由于理论知识不够,社会经验缺乏,自己在实习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
1、实习的理论知识准备不足。由于在学校很少涉猎统计方面的理论知识,所以在实习过程中,对于统计方面的专项业务不能很好地应对。统计基础工作知识有待进一步学习和完善。
2、实习过程中,缺乏工作经验,实践操作能力有待加强。由于在学校片面地追求理论知识的学习,忽视了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进入实习单位以后,接触到实际的工作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不能很快地熟练操作和运用。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十六
本文目录。
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区森林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及其它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xx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
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规范我区木材市场。
二、 建立工作机构。
木材市场的清理工作关系到我区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大我区木材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成立木材市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木材市场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政资源股,负责木材市场清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
三、 建立清理队伍。
木材市场清理任务重,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为保障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成立清理小组。清理小组成员:
四、 清理时间安排。
1、xx年1-3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摸底,各林业站上报辖区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户及基本情况。
2、xx年4月组织队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xx年5-12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
4、xx年5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5、xx年6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6、xx年7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7、xx年8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8、xx年9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9、xx年10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0、xx年11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1、xx年12月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总。
五、管理制度及经费落实。
为保障清理工作的圆满完成。清理小组每月上报清理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任务完成好的进行相应的奖励,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处罚。在清理过程产生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出差补助10元/天。
返回目录。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66号)要求,为确保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成立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负责。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年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100号)。
四、清理内容。
(一)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1.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收费期限收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5.1994年9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6.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
7.高速公路及其它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二)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予以纠正,停止违规行为。
1.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收费。
2.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行为,取消捆绑收费。
3.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
4.对违规挤占、挪用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确保其全额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和养护管理。追缴资金后,凡具备还清建设贷款条件的收费公路,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对下列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1.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小于50公里。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30年。
在上述情况中,属于第一种情况的,要限期调整站(点)位置或撤并部分站(点),使站(点)间距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的,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使累计的收费期限总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调整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时限要求完成。
(四)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执行,该降的必须降。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路计重收费。
(五)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检查或收费的,要坚决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七)对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xx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建议。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18日—8月15日)。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认真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并于年8月12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对于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接由政府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或名为政府还贷公路实为经营性公路的情况,也要如实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的填报,并负责核实、甄别、汇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15日—12月31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行为逐一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属本级政府权限的,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经批准取消收费的公路,要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限期取消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妥善安置收费人员;对需要降低收费标准或调整收费年限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检查复核阶段(xx年1月1日—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对各旗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旗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完善阶段(xx年2月26日—5月31日)。认真总结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并于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清理。
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是国务院部署的全国治乱减负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旗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精心策划,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好此次专项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旗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及纠风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专项清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辖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各旗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务于年8月4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三)依法清理,稳步推进。收费公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认真梳理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清理项目的账务、人员安置、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等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同时,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的政府监管,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五)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要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收费公路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正面引导舆论。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或合并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公布站点名称及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情况等相关信息;对清理后涉及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要按规定予以公开。
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巩固清理成果,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将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延长收费期限。不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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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七
根据x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共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187株,分布面积5424.2亩,主要分布在:筠门岭镇石久、学子、白埠、黄埔、州场、上增村枯死松树119株,分布面积3635.7亩;文武坝镇古坊、小坝村枯死松树56株,分布面积1356.5亩;周田镇半岗村、梅子村枯死松树12株,分布面积432亩。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严防枯死松树的传播扩散蔓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会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全面监测、科学防控、围歼疑点、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遏制枯死松树的发生和蔓延,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大县建设。
枯死松树分布区实现有计划清除枯死松树,防止扩散蔓延,逐步压缩除治区面积;预防区要重点预防,重点监测,确保不出现枯死松树,一旦出现枯死松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具体指标是: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清除死树除害处理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坚持预防为主,严防死守,防止死树蔓延;坚持全面除治,突出重点,有效减轻灾情;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管理,确保防控成效;坚持科学防控,分区施策,确保防控效果;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根据全县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实际现状,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和不同生态功能分布,将我县区划为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
(一)除治区:已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
(二)重点预防区:除上述三个乡(镇)的其它乡(镇)、湘江源自然保护区、公益林林场、商品林林场。
1.采取熏蒸处理枯死松树。由乡(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专业队伍必须每人进100元人身意外险一份)对枯死松树发生小班由外向内清除包括枯死木、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松树侧枝等。将松树砍倒后砍掉枝条,然后视树体大小先将树干、粗树枝就地锯成1-1.5米的木段,再将枝条截成1-1.5米左右,将木段、粗枝条、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用专用熏蒸塑料膜包裹,并往膜中投放磷化铝片剂。安全要求:使用覆膜磷化铝熏蒸法进行除害,需注意封紧塑料膜出气口,并在塑料膜外贴上标签(注明熏蒸地点编号、熏蒸时间、熏蒸负责人、检查人等内容),并附上剧毒请小心标志。实施强度择伐作业时,为防止遗漏处理,作业时要先伐病死树,后伐感病残余活树,必须在x年11月20日前彻底清除枯死松树,不留病源。
2.伐桩处理。对所有枯死松树伐桩可选择以下除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采取每个伐桩用磷化铝1-2粒,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农膜袋,并压实填土20厘米以上。所有松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在每个伐桩的地面上插上小木板,并以村为单位用红漆编号。
3.坚持常年清理机制。加强对清除枯死树发生区的巩固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林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作用,成立专业队伍,建立常态化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机构,常年监测,建立台帐,按除治标准及时干净彻底清除零星枯死松树。
(二)加大枯死松树监测预警力度,落实预防措施。
枯死松树监测以人工监测为主,诱捕器监测为辅。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
1.全面普查。
(1)不明原因枯死松树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辖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枯死松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计算枯死松树株率,掌握枯死松树分布情况。
(2)预防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城镇和电视发射台以及大型工程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枯死松树动态。
2.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码头、车站、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区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加大松褐天牛防治力度,降低媒虫密度。
对枯死松树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实施松褐天牛防治,降低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严防向外扩散蔓延。
1.设置诱捕器防治。在枯死松树分布区,选择在枯死松树旁悬挂apf-1型新型诱捕器防治松褐天牛,每年4-9月为诱捕时间,控制枯死松树周边的松褐天牛传播蔓延。
2.设置诱木防治。在发生区松林小班内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把引诱剂注入诱木里,引诱松褐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并在诱木树干上喷洒松褐天牛专用触杀剂,直接触杀在诱木上产卵的松褐天牛,隔10天加喷药1次。每10亩设置一株,并用gps定位。同时加强诱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严防诱木流失。
3.药剂防治。4月下旬至6月下旬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在发生和毗邻小班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防治2-3次,每次需将林冠层打透。
4.天敌防治。在林分内按每亩选择4-5株有松褐天牛危害的松树直接释放花绒寄甲成虫(10对/株)。释放花绒寄甲天敌的林分内避免喷洒化学防治药剂。
(四)加大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检疫封锁。
1.扎实做好防控宣传。各乡(镇)政府要深入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发动群众联防联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支持参与防控工作。
2.强化枯死松树的检疫管理。禁止在有枯死松树的乡(镇)村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滥砍滥伐枯死松树,严禁松木擅自运出分布区。从山场、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枯死松树管理,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村民偷盗疫木,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后的松材、枝桠,清除枯死松树传染源。
3.加强检疫执法检查。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内的松木及其产品擅自运出。林业、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和有关涉木企业,落实防范责任,取缔非法经营。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和检疫,对无证调运的松木及其制品按违规调运严肃处理,引起重大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枯死松树的清理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干部为具体负责人。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在清理枯死松树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所在乡(镇)负责处理解决,确保清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好清理枯死松树的专项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各乡(镇)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清理枯死松树。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枯死松树分布区的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偷砍和擅自运出枯死松树分布区的案件查处等工作,对违反规定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确保除治进度的顺利进行。
(四)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不力,造成严重扩散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县林业局负责疫情监测、清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工作,并对各乡(镇)防控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除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该乡(镇)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直至达标。
(一)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人员:由县林业局林检站、财务股及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各派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时间:x年12月10日至20日。
3.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报告、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方案及具体操作细节,枯死松树表分布图,清理除治工作总结,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表(见附件)。
4.检查验收方法:各乡(镇)、林场全面清除区域内的枯死松树后,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填报附件,然后申请验收,检查验收组人员按各乡(镇)、林场上报的枯死松树清除树桩总数,抽检100%的树桩进行全检,按照核实情况从而确定枯死松树清除总数;检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本方案中“防控措施”的要求填写附件。
(二)奖惩措施。
完成责任目标的乡(镇),经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对全面清理完枯死松树的乡(镇)给予每株100元的工资补助,以实际清理验收合格株数为准拨付资金。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完成防控任务,不能实现防控目标,导致枯死松树扩散的乡(镇)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造成枯死松树严重扩散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