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方案(热门12篇)
选择一个适合的方案可以在实践中降低风险和错误的概率。方案的执行需要明确的目标和细致的计划。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金融服务方案篇一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
金融服务方案篇二
为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当发〔2011〕2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信贷融资、信息咨询等服务,进一步促进政银企交流,加强政银企合作,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效能,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开户(基本户)谁帮办”的原则,明确帮办责任,强化帮办措施,加大帮办力度,成立帮办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帮办工作的指导,定期将本单位在帮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报县金融办。对于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各帮办单位每半个月汇总一次,报县金融办集中汇总,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报县领导会办。
(一)考核对象。
参与金融帮办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详见附件2:《县2011年重点项目金融帮办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考核内容。
1.到岗到位情况(15分)。要求各帮办人员每半个月至少到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一次,了解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各帮办单位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金融帮办服务工作申报表》,每少报一次扣3分,迟报一次扣1分。企业存在融资等困难,而帮办人员不了解情况并未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2.融资贷款情况(35分)。对有资金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帮办人员需全程服务,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供完备的贷款资料后一个月内办结,不能办结的必须说明理由。
3.帮助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引导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规避信贷风险(15分)。每进行一次得5分。
4.金融知识、信贷理财知识、贷款流程等培训(10分)。每举行一次得3分。
5.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票据贴现、承兑、保函等具体事宜进行帮办(10分)。每帮办一次得2分。
6.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对帮办人员工作的满意度(5分)。通过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问卷调查进行打分。
7.各帮办单位和帮办人员述职情况(10分)。各帮办单位每季度书面向县金融办报送帮办情况,每少报送一次扣3分。
(三)考核方式。
县金融办、县政务督查和目标办对各金融机构帮办服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每年根据考核情况评出3个优秀金融帮办单位和10名金融帮办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金融服务方案篇三
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
目录1)总则8)技术训练2)资本9)确立设施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10)利润4)董事会11)财务会计与审计5)经营管理机构12)税务6)业务13)保险7)分支和附属机构14)职员15)审批及注册16)合同有效期17)终止与清算18)不可抗力19)保密及其他20)调解和仲裁21)合同文字22)法定通讯地址23)附加条款(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和(以下简称丁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中外合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215;共同举办一家合资,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以下简称)。
第二条xx名称及地址xx名称:中文:英文: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宗旨经营行及投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接受中国人民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注册资本为元。
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215;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丙方占百分之215;,出资元,以现金投资。丁x占百分之,出资215;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1)以现金元投资;(2)丁x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作为对投资。内包括。(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x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成立后,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成立后________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成立________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x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订约四方同意将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215;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订约四方需在成立后(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订约一方如向。
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订约四方同意在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五人,丁x五人,由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出自:b。
金融服务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的指示精神,着力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质和安全意识,积极建立公众教育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度大理州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
大理州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已成为银行业消费者教育服务品牌。为整合行业资源,有效调动行业各方力量,结合当前社会、难点,确保宣传主题内容和方向的一致性,切实形成多方位、互补性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全面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一)大理州银行业协会是本年度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主办单位。各会员银行为主要参与单位,本次活动设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活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理州银行业协会自律维权部,自律维权部主任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常亚宏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次活动方案,协调各会员银行推动活动落实。
(二)各会员银行应按照本次活动方案,根据主题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确定宣传的重点、内容、形式、渠道及计划,制定本单位活动细则,推动本系统分支机构积极开展活动。同时,向各分支机构提出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目标,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受益客户量,会员银行活动细则需报送大理州银行业协会活动办公室。
于7月至9月在全州银行业组织开展本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及安排如下:
(一)活动筹备阶段。
各银行机构根据本方案制定活动细则,组织督导下属分支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并统一协调新闻媒体对本次活动情况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宣传。各会员银行需根据各阶段活动的主题确定宣传内容,明确分行、支行、网点等各层面的活动分工及宣传形式,所需相关资料应在活动开始前全部到位,同时,做好活动前的组织动员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分阶段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1.7月1日为本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日。
要求各分支机构积极做好启动日的各项工作。大理州银行业协会将在启动日当天到部分分支机构巡查。
2.7月为“支付安全宣传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卡产业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xx年底,我国银行卡交易总额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高达48.7%,人均持卡5.06张,银行卡已发展成为我国民众日常生活最重要的支付工具。当前,银行卡各类创新产品层出不穷,支付创新手段持续涌现,持卡人的各类金融需求也在日益增长,这都对银行卡支付安全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基于此,本宣传月活动内容以“支付安全”为主题,围绕“提升持卡人安全用卡意识,构建良好银行卡支付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普及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卡片保管、密码安全、atm操作、pos刷卡、网上支付、芯片卡普及、三方支付平台使用等。活动期间,各会员银行就上述主题内容的宣教应着重通过网点厅堂人员日常管理、指导操作,厅堂醒目位置摆放折页及展板,播放教育宣传片,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社交媒体等电子渠道投放等方式宣传维护银行卡支付安全,营造良好用卡环境,达到更广泛、更深入人心的宣教目的。应侧重与银行机构、公安机关、公众媒体等单位合作,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广泛汲取各家银行的先进做法、新颖题材,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带动作用,引领区域宣教向纵深化、深入化发展。
3.8月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日益呈现出产业链化、多渠道化和蔓延化的发展趋势,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金融和谐稳定。截至20xx年,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过程迅速化、作案隐蔽化的特点,防范打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本宣传月活动应采取“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式,着力做好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识别和处置工作。各银行机构应在多年来积累的宣传资料、渠道、方式等经验基础上,注意归纳总结辖内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法、作案方式、发案特点、新型手段等信息,加以有效利用并制定反制措施及应对方案,及时通过厅堂、柜面、机具、网络、媒体等平台宣传教育。各银行机构应建立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等机构的协调合作机制,邀请业内专家参与银行机构的公众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公安机关宣传平台的推广。增强与媒体的合作,注重舆论引导。
4.9月为“青少年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宣传月”
金融知识是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必须了解和掌握的重要基础知识。我国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做好他们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本宣传月活动应以“请进来、走出去”为主要开展方式。针对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等不同年龄段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计划,有的放矢的开展特色教育。各银行机构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理解能力,在结合受众实际需求基础上,制作适合小学生特点的,兼顾趣味性,图文并茂、简明生动的金融知识宣传册、动画、海报、展板等材料;针对中学生视野开阔、接受能力强的特点,以及对金融知识及产品有一定的理性及感性认识,宣传内容应注重灵活性、多样性。除传统宣传方式外,还应大量在社交媒体、校园平台等渠道投放相关金融知识;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实际需求以及即将步入社会,投身各行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在金融知识宣传方面应侧重实效性,帮助这一群体进一步了解金融行业,深入学习金融知识,熟练掌握金融工具,注重防范金融风险。
(一)积极筹备,全面部署。
各银行机构要根据往年活动经验,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制定本单位(本地区)整体活动细则,明确宣传内容,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协调沟通,把握活动进度。根据本单位(本地区)活动安排,统一设计制作宣传物料,将活动内容及目标及时传达给下属分支机构(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丰富渠道,加强宣传。
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渠道,在网点宣传、社区宣传、商圈宣传、校园宣传等传统宣教方式的基础上,应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普及金融知识,确保媒体传播形式的多样性,保证宣传普及工作的覆盖面和触达率,构建多元化普及金融知识的传播途径。
(三)建立机制,落实推动。
各银行机构要加强督导检查,根据本单位活动计划,需制定活动效果检查计划和评估机制,定期巡查本系统(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督导相关机构和人员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各阶段活动,避免活动流于形式,确保活动的实际效果。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消费者教育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消费者教育服务工作常态化。
(四)总结成果,推广经验。
(五)为能够更好地加强联动协调,请各银行机构按要求于7月1日前,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日常联系人信息表”制定的活动细则以电子版形式报协会活动办公室。
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协会在全面总结活动情况的基础上,将对各银行机构开展本次活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表彰表现突出的银行。
金融服务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号)、《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90号)、《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灵发〔20**〕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广西“三农”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0**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现以下目标:
涉农金融供给持续增加。辖区内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力争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涉农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力度不断加大,符合条件的涉农法人金融机构再贷款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2021年前,辖区内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信贷需求。新增金融资源要向深度和极度贫困地区倾斜,力争深度和极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每年高于全区贷款平均增速、扶贫再贷款占全区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创新。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差别化定价能力不断增强,应收账款融资、银税合作等业务成为我县金融机构改善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补充。
中长期目标。到2035年,辖区内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到2050年,辖区内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全面建立,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序,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
(一)加大信贷政策的支持力度。
积极发挥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各涉农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的支持力度,新增涉农贷款增幅要高于当年新增贷款增幅,特别对推荐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要及时安排信贷额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新增存款达到一定比例投放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法人金融机构适当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适当放宽对“三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要进一步简化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缩短信贷办理时间。
(二)适时设立补偿基金。
县财政安排一定额度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设立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
(三)积极拓展贫困地区融资渠道。
鼓励引导政府、银行、社会资本合作,参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探索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等形式,支持农村地区重点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四)创新金融产品。
各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我县农村地区发展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做到“一行一品”。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农房产权确权明晰的情况下,引导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村镇银行、城商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进一步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五)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鼓励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努力提高保险覆盖率,实现“愿保尽保”。积极推行具有本县特色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提高农户风险保障额度。
(六)建设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
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建立全县“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实时融资服务对接体系,在“三农”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通过平台一站式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获取最新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知识。
三
(一)充分发挥小微担保和农业担保机构作用。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把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纳入政策性担保范围,担保机构在产业导向和业务范围许可内,优先向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创办和参股经营的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同时,鼓励担保机构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农村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和参股经营的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资源收益权、应收账款等抵押物申请贷款时,担保机构应积极给予支持。另外,原则上不得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担保贷款提出其他限制性条件。对于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1%。对于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1.5%。对信用较高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在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简化办理手续,进一步降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融资成本。鼓励县外担保机构在我县积极开展涉农项目的担保。
(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完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优化理赔服务标准。探索设立大灾保险基金,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开发农业保险附加险产品和新保险产品,开展稻谷等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水稻、甘蔗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地方特色经济农作物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期货”功能,创新开展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提高森林保险覆盖率以及商品林的保险额度,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再保险,扩大荔枝、芒果、柑橘等经济林作物保险覆盖面。
(一)推进农村地区金融体系建设。
鼓励和支持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扩展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向镇、社区、行政村延伸服务网点。深化“农金村办”行政村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支持桂林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推广“三农普惠金融服务点”,充分发挥村“两委”最了解农户的优势,协助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三)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批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镇的创建工作,按照“村村有信用户”“镇镇有信用村”的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信用镇(村)评定工作,逐步培育信用农户,提高镇、村的整体信用意识,形成以信用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各金融机构要建立“送金融知识下乡”长效宣传机制,结合“三农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工作,每年开展服务“三农”、防范非法集资、反假币等方面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不断强化农村地区群众金融知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一)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县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承担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项目汇总推荐和工作督查等职责。各镇(街道)成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三农普惠金融推广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
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工作纳入绩效督查内容,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成效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予以行政问责,追究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月按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金融服务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决策,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唐村镇镇村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实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目标,主动做好金融服务对接,为唐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撑和配套服务,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改善提升镇域环境,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一)围绕“生态宜居”主线,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示范区。
一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全镇“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规划和精品线路、片区提升总体规划,农商银行向村民发放农民住房贷款,对建筑、装修等经营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积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二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本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质量、管护机制等标准化建设,实现乡村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推动“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增加美丽乡村达标村数量,提高美丽乡村覆盖率;支持镇驻地综合改造提升,对镇驻地道路提升、道路管网、公共服务设施、农贸市场等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支持。三是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田园综合体,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给予全方位金融服务,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乡村旅游贷”,加大对乡村旅游优质项目和农家乐优质经营户金融支持力度。
(二)围绕“产业兴旺”主线,提升农村现代产业体系。
结合我镇经济产业特点,积极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探索大棚抵押贷款等形式支持蔬菜、蓝莓、早熟西瓜等生态观光园建设,引导农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通过农商银行发放家庭农场贷、小微企业主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重点支持唐村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林权抵押,加大对本镇特色林果种植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有特色、有品牌的生态农业项目,加快推进农业科技互联网+生态农业发展基地建设,依托金融支持,改变传统发展模式,提升农业现代化、融合化水平。
(三)围绕“乡风文明”主线,健全农村信用信息体系。
一是加强增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户金融信息库建设,各村成立信息采集小组,与农商银行强化合作,持续开展客户金融信息采集,建立唐村镇“全民金融信息档案”,力争2020年实现全镇居民金融信息档案全覆盖。
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对全镇已经建立档案的居民,以村为单位,由农商银行集中评定授信额度,实现所有村庄的信用评定全覆盖,缓解居民担保难,满足广大居民生活消费和生产经营需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信用氛围,建立起适合我镇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切实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遏制农村地区非法集资蔓延趋势,净化社会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农村金融生态。
(四)围绕“治理有效”主线,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一是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在全镇所有村居、社区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员,依托村委、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等载体,打造智慧型、便捷化普惠金融服务点,满足居民对现金存取、转账汇款、领取补贴、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等各项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全面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社保卡、粮食直补等财政、社保业务代理和政府惠民资金代理收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二是充分发挥挂职干部作用。切实发挥金融挂职干部作用,积极参与乡村社会事务管理,及时掌握更多项目信息和资源,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精准度。
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农商银行组建“红马甲”金融知识宣讲队,持续开展“金融知识下乡”、“金融夜校”和为村民播放“露天电影”等工作,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
(五)引导农村产权交易,加快农村产权改革进程。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商银行强化与齐鲁产权交易中心邹城分公司合作,积极为唐村镇农村集体和农民提供股金理财、股权融资和其他涉农增值配套服务,加大农村股权质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力度,探索开办大棚贷、农村闲置宅基地收储和闲置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水权抵押贷款等农村产权抵押业务,助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一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产业带动、精准到户并重,结合扶贫车间、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实行财政贴息和贷款利率优惠,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加大创业人员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双创”,引导广大农民创业致富、就业致富。三是全力做好农村信贷服务。鼓励农商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农户购房、购车、房屋装修、婚丧嫁娶等消费类资金需求。四是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渠道。丰富支付结算手段,加大农商银行atm、crs、pos等自助机具布放力度,让乡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金融服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全局统筹。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职能分工,牵头带领有关村、企业、部门,畅通沟通渠道,确保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信息台账。各村居与农商银行要成立金融信息采集小组,逐户建立客户金融信息档案,全面开展辖内村庄的授信全覆盖,建立起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农商银行要加强乡村振兴宣传,转变宣传理念,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金融方面的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镇域群众的政策解读工作。
四是落实金融干部挂职。市委组织部提名农商行唐村支行行长刘春涛挂职唐村镇金融副镇长,具体负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从农商银行抽调客户经理到各村担任金融助理员,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金融服务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领带动金融资源倾斜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升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聚焦乡村振兴的融资和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支持政策、产品体系、发展模式,宣传推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串点连线成面的整体示范效应,带动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地区,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持续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培育出一批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和发展模式,形成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整体效应,促进金融机构下沉、金融资源下放、金融服务下移,努力成为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范、标杆。力争到2022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基本形成,金融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应保尽保,金融服务提质拓面”,并实现以下目标。
金融涉农贷款持续增加。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首贷、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实现“量增、价降、面扩”。农业龙头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升。
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改善。乡镇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不断加大,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科技金融、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
金融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农业农村抵质押物不断拓宽,金融机构涉农信贷管理机制改善优化,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得到应用推广。
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更加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补偿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实施“金融服务产业兴旺”工程。
1、精准服务农业特色产业。立足漳州资源禀赋,创新“农特产品贷”,推广发展“助果贷”“花卉贷”“快农贷”等“一业一品”,精准支持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水产、畜牧、花卉苗木、林竹、中药材、乡村旅游、乡村物流业等11个漳州乡村特色产业。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推广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支持我市农产品加工出口。
2、加大对现代农业支持力度。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产村融合、产城融合发展,开展农业产业融合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探索金融支持产业融合新模式。积极满足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加工业、智慧农业产品技术推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及烘干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广商标权质押贷款,支持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中高端农产品连锁经营体系建设。
3、强化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服务。建立分层分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支持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全面推广供应链融资业务,发挥核心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等经营模式发展。
4、支持漳台农业融合发展。加大对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漳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和南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的支持力度,在信贷产品、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方面开展创新,打造金融支持闽台农业合作的示范田。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促进台农企业投融资便利。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颁证工作,便利台企台农在漳创业发展。
(二)实施“金融助推生态宜居”工程。
1、主动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运用信贷、债券、ppp等融资工具,增加中长期资金投入,推动农村“五好”公路、农田水利、数字宽带等基建领域提档升级。推广“乡村宜居贷”等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同时积极为全市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提供融资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助力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加快发展绿色金融,逐年提高绿色信贷占比,支持健康养殖、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促进乡村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做好文化旅游业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传统信贷服务,推广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未来门票收益权质押、“助旅贷”等文旅信贷模式,打造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完善台商投资区绿色金融发展示范区、华安县绿色金融发展示范县建设,发展排污权、林权等抵押贷款,推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
3、畅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普惠金融百千万2.0工程”,加快县域、乡镇银行网点布局,推广“一村一金融”、“党建+金融助理”、“垄上行”金融服务队、“背包银行”等模式,填补金融服务空缺。鼓励保险机构利用现有银行业乡村渠道,依法合规提供保险服务,降低网点铺设成本,提升保险机构在乡镇和行政村的服务覆盖面。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将服务点打造成集金融知识培训点、贷款零售服务宣传点、金融需求信息登记点、小额便捷支付点、小面额人民币物流配送点、农村“云闪付”支付平台六项功能为一体的“五点一平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平和县先行试点上线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电子导航地图,提升服务覆盖面。推进金融科技应用,推动“刷脸付”试点工作、移动支付互联互通。加快移动支付便民工程下沉县域农村,推广东山县“云闪付+水产微商”模式,打造融资结算销售一体化服务体系,助推“农产品进城”。搭建现金服务“互联网+”平台,在漳州台商投资区、长泰县创建现金服务示范区。在长泰县岩溪镇、平和县坂仔镇试点建立国库普惠金融示范乡镇,实现国库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全覆盖。
(三)实施“金融促进乡风文明”工程。
1、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探索统一信用评价标准与信息共享机制,先行开展东山县“信用船”评定工作。推广整村授信,给予“信用户”授信额度、利率优惠、信用贷款比重等方面优惠政策,着力提升涉农贷款信用类占比。实行动态管理以及信用警示退出机制,营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氛围。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与文明家庭创建、道德模范评选评价活动等有机衔接,推广“乡风文明贷”“党员先锋贷”,助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2、加强农民金融知识教育。充分运用助农取款点、普惠金融学校、金融服务站等宣传阵地,助力金融知识宣传下沉农村。结合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引导驻村金融助理、金融服务队、巡回宣讲队等进村入户,开展“农村金融讲堂”等形式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线上线下融合开展“百镇千村万户”金融知识进农村活动,实现全市行政村金融宣传全覆盖。
(四)实施“金融助力治理有效”工程。
1、跟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借鉴漳浦“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加快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抵押登记、争议仲裁等配套制度。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选择若干产权权属清晰、基层治理有力、融资需求旺盛的行政村(镇),探索试点建立涵盖经营性资产股权、资源型资产等农村各类产权的收储、流转、拍卖、仲裁等机制,推广做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贷款、村财(村财出资成立“乡村振兴基金”)委托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促进农村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2、加大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漳州市反诈骗中心“双轮驱动”和“122”金融工作组机制优势,建立涉诈、涉赌账户“黑名单”处置机制,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农村地区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强化账户资金监测、识别能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关注弱势群体过度借贷、多头借贷和信用卡透支风险。配合政府部门加大打击金融逃废债力度,切实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五)实施“金融支持生活富裕”工程。
1、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推动诏安、云霄、平和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贫再贷款限额使用率高于上年。持续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贷”、生源地助学贷支持“夹心层”、不稳定脱贫、低收入群体就业就学,助力稳定脱贫。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控,对确已逾期不能收回的贷款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偿,启动风险补偿机制予以核销抵补,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风险。
2、支持农民创业就业。简化办贷流程,推广“巧妇贷”“能人贷”等农民创业专属信贷产品。大力发展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以及互联网线上贷款产品“快农贷”“极速贷”等,支持农村创业青年、大学生农创客、农业科技人员、小微企业等创业发展。
3、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积极拓展“个人小额综合消费贷”、信用卡大额分期等消费信贷,满足农民在农房改造、装修、汽车、大件家电以及教育、文化、健康、旅游、娱乐等消费需求,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一)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
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再贷款+”支农信贷产品,加强再贷款台账管理和效果评保,确保用足用好再贷款资金,优惠利率政策有效传导到涉农实体经济。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主题融资对接活动,为银农融资牵线搭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和向境外市场筹措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鼓励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实践,因地制宜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机制、路径、模式,重点争取在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新模式,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得到应用推广,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涉农信贷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创新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模式,着力提升信用贷款比重;完善“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和小额支付结算功能,打通农村电商产供销资金链条等领域取得突破,激发金融支持潜能。
(三)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坚持示范引领、循序渐进,总结宣传一批“金融服务产业兴旺”“金融助力生态宜居”“金融促进乡村文明”“金融助推治理有效”“金融支持生活富裕”的典型经验做法,走出一条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之路,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版。完善示范模式,相互学习借鉴,每个县(市)要打造一批可看可学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典型,发挥好“现场教学”作用,在全市形成串点连线成面的整体效果。对各金融机构基层网点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通报表扬,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讲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漳州故事,共同营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推进市、县两级政策性涉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涉农融资担保县域全覆盖。加大财政奖补贴息力度,引导银行、保险、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降低涉农融资风险。积极开发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保险险种。
(一)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乡村振兴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把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各级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推广“党建+金融”等做法,不断探索基层党建与金融服务的结合点,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乡村振兴贡献金融力量。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漳州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升工作,由市人民银行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各县(市)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推进当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升工作。各级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健全管理机制。
各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单独制定涉农信贷年度目标任务,完善涉农业务部门和县域支行的差别化考核机制,落实涉农信贷业务的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工作。要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对于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不作为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扣分因素。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要坚持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漳州(市)分行要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机制。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立足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坚定主业主责。
(四)开展考核评估。
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将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金融产品创新情况以及农村地区网点、农村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农村信用评选、金融知识宣传、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情况纳入监测体系,定期监测通报指标变化情况。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激励、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宏观审慎评估、差别化监管、财政支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金融服务方案篇八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提升老年人支付服务便利化程度的意见》(银办发〔2020〕183号)通知精神,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推进老年人金融服务便利化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为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综合金融服务,各部门要围绕践行金融为民初心,从现金管理、支付服务和普惠金融三方面入手,紧盯金融网点、水电气缴费大厅、医院、超市和行政服务大厅收费窗口等老年人日常的高频金融场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助老适老”金融服务。让老年人搭上“数字快车”,在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辖内金融机构围绕“多方联动、分类施策、精准服务、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互惠共赢”的工作方针,以政策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指引,以规范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为支撑,通过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适性金融服务与老年客户特殊需求相结合,线下柜面服务与线上渠道服务相结合等方式,有效地将各项暖心服务传递给更广泛的老年客户,从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水平。
(一)资源整合,强化服务管理。即辖内金融机构应本着资源共享的工作方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通过“金融助理+部门融合”的服务模式,拓展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依托平台,开展精准服务。各金融机构可依托已设立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和现金示范区,开展农村地区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征集,并及时为农村地区老年人各群体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二是窗口前移,提供精心服务。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设立服务台,或派出金融业务指导员深入网点附近的医院、超市等指导帮助老年人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三是信息共享,开设全景服务。将传统金融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大数据”结合,促进惠民政策和金融科技高度融合,实现资金流、信息流、服务流的有效整合,为各参与方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政府监管效能、市场发展效率与银行经营效益互惠共赢良好格局。
(二)健全制度,提升服务质量。辖内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制度上“用功”,即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建立一套标准化老年人服务工作制度,细化助老适老服务要求,从制度层面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敬老爱老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健全上门服务机制,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提供上门服务,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为老年客户解除后顾之忧。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要求各金融机构以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为目标,在各营业网点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优化服务窗口,指定专人提供“一对一”负责接待、引导、辅助、询问、办理等多个服务环节,确保各项精细化服务落到实处。三是优化助老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特色上门服务项目和内容,组建上门服务机动分队,实现服务“最后一米”。
(三)完善设施,提升服务品质。各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措施上“用心”,即根据老年客户的特点,一是配备完善设施。即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均要配备爱心座椅、老花镜、验钞机、雨伞、饮水机、医疗箱等便民设施,在雨雪天气及时铺放防滑垫,摆放小心地滑标识牌,加强人性化管理,提高老年人服务满意度。二是加快设施改造步伐。各金融机构应加快atm机、自助开卡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普惠金融便民服务点机具等服务终端适老升级改造步伐,通过采取大字体显示、语音辅助引导和优化服务界面、增加转账风险提示等举措,消除老年人支付服务数字鸿沟,增加老年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完善便民设施功能。即将收集服务需求、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节日慰问品、受理城乡医保缴交等便民惠民服务加载至便民服务终端上,通过丰富农村便民服务点“助老适老”服务内涵,提升便民服务的深度、广度与温度。
(四)加大宣传,提升服务效果。各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宣传上“用力”,针对目前多发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通过加大金融业务宣传,解锁多层次老年服务,为下一阶段开发老年人“能懂得,能辨别,能使用”数字金融服务搭建更广阔的平台。一是将营业网点作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主阵地,通过液晶电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金融诈骗、集资洗钱危害等金融知识,柜台上摆放各类金融知识以及防诈骗手段宣传手册,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以“3·15”金融消费权益日、6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和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社区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老年客户进行面对面深入宣讲,提高老年人的金融防范意识,树立健康的金融投资理念。三是开设老年人金融知识课堂。即要求辖内各金融机构以轮值的方式,定期为老年人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通过大讲堂方式增强老年人防诈、防骗能力,解决遇到的问题,帮助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老年人熟悉智能化服务,融入数字时代。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助老适老”金融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自网点对老年人金融服务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要全面提升服务深度、广度和温度,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线上服务和线下渠道相结合,让金融科技成果更好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互惠共赢。
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依托机构网点分布城乡、深入社区等优势,加大与政务、公共事业、医疗、商超等机构合作,开展老年人政务代办、医疗代办、健康讲座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帮助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巩固客源,互惠共赢。如,依托便民服务点开展国债下乡、保险理赔等业务。
(三)强化便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适老性工作管理,建立并落实定期服务工作机制。如,按月上门提供残旧钞换新和小额面值人民币补足和金融需求信息征集服务等,确保银行卡和现金受理渠道畅通,各项金融精准服务有效地落到实处。
(四)注重工作成效,纳入督促检查。
各金融机构要将“适老助老”贯穿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夯实基础,努力创新,为创造县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无障碍良好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人民银行县支行将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把服务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两管理两综合”考核。
(五)分类细化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为确保助老适老工作有效地落到实处,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从组织管理、设施改造、宣传推广、服务成效等方面,对县金融机构助老适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评出a、b、c三个等级,年终将该指标作为金融机构当年文明单位创建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由县文明办负责实施。
金融服务方案篇九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提升老年人支付服务便利化程度的意见》(银办发〔20xx〕183号)通知精神,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推进老年人金融服务便利化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为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综合金融服务,各部门要围绕践行金融为民初心,从现金管理、支付服务和普惠金融三方面入手,紧盯金融网点、水电气缴费大厅、医院、超市和行政服务大厅收费窗口等老年人日常的高频金融场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助老适老”金融服务。让老年人搭上“数字快车”,在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辖内金融机构围绕“多方联动、分类施策、精准服务、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互惠共赢”的工作方针,以政策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指引,以规范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为支撑,通过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适性金融服务与老年客户特殊需求相结合,线下柜面服务与线上渠道服务相结合等方式,有效地将各项暖心服务传递给更广泛的老年客户,从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水平。
(一)资源整合,强化服务管理。即辖内金融机构应本着资源共享的工作方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通过“金融助理+部门融合”的服务模式,拓展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依托平台,开展精准服务。各金融机构可依托已设立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和现金示范区,开展农村地区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征集,并及时为农村地区老年人各群体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二是窗口前移,提供精心服务。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设立服务台,或派出金融业务指导员深入网点附近的医院、超市等指导帮助老年人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三是信息共享,开设全景服务。将传统金融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大数据”结合,促进惠民政策和金融科技高度融合,实现资金流、信息流、服务流的有效整合,为各参与方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政府监管效能、市场发展效率与银行经营效益互惠共赢良好格局。
(二)健全制度,提升服务质量。辖内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制度上“用功”,即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建立一套标准化老年人服务工作制度,细化助老适老服务要求,从制度层面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敬老爱老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健全上门服务机制,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提供上门服务,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为老年客户解除后顾之忧。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要求各金融机构以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为目标,在各营业网点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优化服务窗口,指定专人提供“一对一”负责接待、引导、辅助、询问、办理等多个服务环节,确保各项精细化服务落到实处。三是优化助老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特色上门服务项目和内容,组建上门服务机动分队,实现服务“最后一米”。
(三)完善设施,提升服务品质。各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措施上“用心”,即根据老年客户的特点,一是配备完善设施。即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均要配备爱心座椅、老花镜、验钞机、雨伞、饮水机、医疗箱等便民设施,在雨雪天气及时铺放防滑垫,摆放小心地滑标识牌,加强人性化管理,提高老年人服务满意度。二是加快设施改造步伐。各金融机构应加快atm机、自助开卡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普惠金融便民服务点机具等服务终端适老升级改造步伐,通过采取大字体显示、语音辅助引导和优化服务界面、增加转账风险提示等举措,消除老年人支付服务数字鸿沟,增加老年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完善便民设施功能。即将收集服务需求、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节日慰问品、受理城乡医保缴交等便民惠民服务加载至便民服务终端上,通过丰富农村便民服务点“助老适老”服务内涵,提升便民服务的深度、广度与温度。
(四)加大宣传,提升服务效果。各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宣传上“用力”,针对目前多发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通过加大金融业务宣传,解锁多层次老年服务,为下一阶段开发老年人“能懂得,能辨别,能使用”数字金融服务搭建更广阔的平台。一是将营业网点作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主阵地,通过液晶电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金融诈骗、集资洗钱危害等金融知识,柜台上摆放各类金融知识以及防诈骗手段宣传手册,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以“3·15”金融消费权益日、6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和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社区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老年客户进行面对面深入宣讲,提高老年人的金融防范意识,树立健康的金融投资理念。三是开设老年人金融知识课堂。即要求辖内各金融机构以轮值的方式,定期为老年人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通过大讲堂方式增强老年人防诈、防骗能力,解决遇到的问题,帮助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老年人熟悉智能化服务,融入数字时代。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助老适老”金融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自网点对老年人金融服务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要全面提升服务深度、广度和温度,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线上服务和线下渠道相结合,让金融科技成果更好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互惠共赢。
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依托机构网点分布城乡、深入社区等优势,加大与政务、公共事业、医疗、商超等机构合作,开展老年人政务代办、医疗代办、健康讲座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帮助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巩固客源,互惠共赢。如,依托便民服务点开展国债下乡、保险理赔等业务。
(三)强化便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适老性工作管理,建立并落实定期服务工作机制。如,按月上门提供残旧钞换新和小额面值人民币补足和金融需求信息征集服务等,确保银行卡和现金受理渠道畅通,各项金融精准服务有效地落到实处。
(四)注重工作成效,纳入督促检查。
各金融机构要将“适老助老”贯穿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夯实基础,努力创新,为创造县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无障碍良好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人民银行县支行将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把服务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两管理两综合”考核。
(五)分类细化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为确保助老适老工作有效地落到实处,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从组织管理、设施改造、宣传推广、服务成效等方面,对县金融机构助老适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评出a、b、c三个等级,年终将该指标作为金融机构当年文明单位创建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由县文明办负责实施。
金融服务方案篇十
本章方案着重于为xxx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我行前身为“中国人民银行”,主要业务范围是为国家建设提供项目贷款。房地产类贷款是我行的传统业务,长期的专业银行经验使我行在房地产类融资服务及全方位金融服务方面,拥有无可比拟的专业及人才优势,可以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此次组合推介银行信贷产品,将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最大限度的降低客户财务成本,尤其是对于总公司的购房贷款项目,我行为其制定了全面的融资方案,并将随着购房项目的发展而不断给予全方位的服务。
鉴于总公司良好的资信和收入水平,根据我行的相关规章制度,我行意向性对总公司提供本、外币综合授信额度xxx亿元,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单位购房贷款、循环额度借款、法人账户透支、进出口贸易融资、银行承兑、票据贴现、保理业务等信贷产品。各类信贷产品(固定资产贷款除外)在总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一)单位购房项目融资。
在总公司单位购房项目中,我行可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
1、项目投资前期。
在项目投资前期立项阶段,我行可提供贷款意向书,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批阶段,我行可提供贷款承诺书,在总公司的购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我行可提供单位购房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
2、项目投资期。
在项目投资期的设计施工阶段,我行可利用独有的工程造价咨询优势,为总公司拟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招标代理、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审核工程结算等。
3、项目投资完成期。
在项目投入使用后,我行可根据总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结合贷款偿还计划,合理安排单位购房贷款回收工作,并结合总公司的经营特点,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循环额度借款、银行承兑业务等其他短期融资产品。
(二)境内专用设备采购融资方案。
并可以在谈判时适度压低卖方价格;另一方面,也为卖方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方式,可以加快其资金回笼的速度,进一步提高与总公司合作的忠诚度。
(三)经营周转类融资方案。
如果总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出现短期资金缺口,我行可为总公司提供短期融资产品,满足总公司临时资金需要。
1、循环额度借款。
循环额度借款是我行为高端客户提供的人民币信贷业务产品,在循环额度有效期内,借款人可以对借款额度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可以自由商定,且不必每次都签订新的借款合同,简化了贷款程序,有效地保证了用款效率和灵活性。
2、法人账户透支。
法人账户透支是我行为高端客户提供的人民币信贷产品,该产品最大的特点是手续方便快捷,对于总公司弥补频繁发生的、金额不大、期限不长的资金缺口非常有利。我行是国内第一家得到人民银行批准开办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商业银行,拥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健全的内控措施。
(四)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服务。
1、委托贷款。
我行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我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委托贷款可以实现委托方对资金管理的需要,它利用银行现有网络以及银行发放委托贷款的合法资格,控制企业内部的资金流向,调剂企业内部的资金余缺,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实现直接融资。
2、银行保函。
保函是xxx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申请人债权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xxx银行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项业务。
xxx银行将根据总公司需求办理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收(付)款退款保函、付款保函、工程维修保函等各类银行保函,为项目提供有力的信誉保障。
3、信贷证明。
信贷证明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以出具《银行信贷证明书》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在中标后,在中标项目施工过程中,满足申请人在《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信用需求的一种贷款意向性承诺。
金融服务方案篇十一
本次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多一份金融了解,多一份金融保障”,通过向公众广泛宣传银行业金融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使用银行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金融投资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一)面向公众,深入基层。将宣传活动重点放在社区、农村和学校,加强对基层群众金融知识的普及,实实在在地让居民(农民)、学生了解银行、会用银行产品和服务,真正让“金融知识进万家”,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深入分析公众金融知识需求,在广泛运用大众媒体、网络、短信开展广覆盖、大纵深宣传普及的同时,根据消费者不同层次需求,运用开展现场咨询、金融知识“小讲堂”、“微电影”、有奖问答等形式,有针对性对重点群体进行普及宣传。
(三)提高认识,认真配合。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泰州银监分局组织领导的本次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教育、舆情监测、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各支行要根据总行要求,认真配合实施宣传活动。
(四)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将宣教活动常态化、系统化。
重点围绕个人信贷、借记卡、电子银行、自助设备、非法集资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统一下发银监会设计制作的宣传折页、宣传册、展架等宣传文本。在各支行营业厅视频播放器上播放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视频。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送金融知识进学校(课堂)、进社区、进农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筹备阶段(20xx年6月18日至8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组织领导,总行成立由杨华副行长担任组长,电子银行部、计划财务部、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办公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各支行行长为本支行宣传活动的责任人,要根据总行要求,组织开展好本支行宣传活动。
2.准备宣传材料。结合本行特色和客户需求,选择宣传主题,制作具有自身特色的宣传材料,在活动期间对外投放展示。
3.联系协调媒体。要积极联系媒体,争取支持配合,在宣传服务月活动期间通过活动报道、开辟金融知识专栏、金融问题热线问答等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宣传声势。
(二)启动阶段(20xx年9月2日)。
20xx年9月2日,泰州银监分局将举办泰州银行业20xx年“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总行领导小组要选择人流量较大的场地作为宣教点进行街头知识讲解,宣教点要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安排咨询员,并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在网点悬挂宣传口号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手册、折页)或摆放宣传展架,并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银行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发布宣传信息。
(三)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9月2日至9月30日)。
1.在站或在营业网点播放金融知识宣教动漫片。
2.通过短信平台向客户发送至少一条由银监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关于“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活动”的短信。
3.组织青年骨干走进学校、社区、村镇,向学生、城镇居民、农民等特定社会群体有针对性地宣讲金融知识,提高宣传活动的有效性。
(四)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20xx年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并于20xx年10月10日前向泰州银监分局提交书面报告。
(一)恪守宣传公益性。要严格遵守银监部门要求,在此次活动中恪守“公益性”原则,不借机宣传本行产品、品牌和口号等,不以金融知识宣传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推介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制定应急预案。宣传活动期间,在舆情应对、安全保障等方面应制定应急预案,并针对热点领域、公众投诉多的问题制定统一的咨询、解释口径,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探索本单位金融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建设,共同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务实、有效、持续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应加强对银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金融服务方案篇十二
根据**省银监局办公室印发的《**省第二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监*局办发〔20xx〕157号)精神及银监分局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向广大小微企业经营业主宣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普及;展示和推广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成就与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介特色服务和特色产品,努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6月10日,为期一个月。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主管副行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业务部。
(二)领导小组根据银监机构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实施本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宣教的覆盖面和有效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持续了解辖内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筹备及开展情况,指导、督促全行有效落实宣传方案,及时收集、编辑宣传活动信息、新闻报道和总结报告等。
四、宣传内容。
(四)小微企业成功融资案例等。
五、活动安排。
(一)5月10日至5月15日为准备阶段,制定详细方案,总行及各支行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动员和周密部署。
(二)5月15日至5月31日,通过新闻媒体、举办知识技能竞赛、银企对话、研讨会、上街服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宣传,在市级主要报刊上刊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专栏,开辟宣传网页,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在宣传月中,专门印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的宣传资料。在集中宣传月内,各支行网点要统一悬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横幅,摆放宣传资料;led滚放。宣传口号:
2、助小微强服务防风险惠民生。
3、服务小微银企共赢。
4、银企互动相伴成长。
5、立足小微服务实体经济。
(四)结合“金融服务下乡”走上街头或深入助小微企业开展面对面的宣教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确保覆盖面和宣教效果。
(五)5月31日至6月10日,为总结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效果及下一步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保定银监分局监管二科。
六、活动要求。
全行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在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基础上,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国家、地方各类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三型”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组织和协调好当地的政府机构、媒体等资源,充分动员,确保此次活动在当地落到实处。宣传月结束后,各支行要继续利用已有的各种资源,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