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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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一
承包人,现住大同市天镇县。被申请人:大同市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大同市御河东路8号楼号商。
铺,法定代表人:贺建平,申请事项。
一、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当中“景阳小区”项目工程实际工程量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13年8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负责对被告承建的大同市景阳家园建设项目当中的3#主楼、2#楼商铺施工图设计水、电安装工程进行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包工方式,以每平米35元的价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2015年4月底,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现因申请人实际施工工程量的相关证据在被申请人处保管,导致本案无法确定申请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查明本案事实,便于本案的申请审理,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负责施工的灵丘县“景阳家园”项目工程进行工程量鉴定。
此致山西省县人民法院
日
申请人: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二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引起纠纷一案作工程质量的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合同,由被申请人承建。由于被申请人在施工过程中极其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导致申请人的厂房,车间以及一些其他工程项目出现坍塌,墙体剥落,等等一些其他严重的质量问题。该工程已建成二年了。致使该项工程租不出去,无法使用。给申请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现向贵院申请进行工程质量鉴定检测,请予以安排。
鉴定的内容清单:
1、厂区内x个消火栓;
2、x修理车间顶棚与墙面结合处密封不严;
4、x修理车间内设三间办公室及一间库房顶棚漏水,墙体下沉,墙面断裂;
5、x修理车间内的地面,厂区内水泥地面;
6、x办公室顶棚与墙面结合处,顶棚彩钢板,墙面装修;
8、x三间办公室的墙顶的墙皮装修脱落,门锁损坏;
9、x地面里面高,门口低,污水倒流,小便池不下漏;
10、x房地面的质量问题,门和窗户已烂。
申请人: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三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引起纠纷一案作工程质量的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合同,由被申请人承建。由于被申请人在施工过程中极其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导致申请人的厂房,车间以及一些其他工程项目出现坍塌,墙体剥落,等等一些其他严重的质量问题。该工程已建成二年了。致使该项工程租不出去,无法使用。给申请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现向贵院申请进行工程质量鉴定检测,请予以安排。
鉴定的内容清单:
1、厂区内x个消火栓;
2、x修理车间顶棚与墙面结合处密封不严;
4、x修理车间内设三间办公室及一间库房顶棚漏水,墙体下沉,墙面断裂;
5、x修理车间内的地面,厂区内水泥地面;
6、x办公室顶棚与墙面结合处,顶棚彩钢板,墙面装修;
8、x三间办公室的墙顶的墙皮装修脱落,门锁损坏;
9、x地面里面高,门口低,污水倒流,小便池不下漏;
10、x房地面的质量问题,门和窗户已烂。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四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李问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申请人:
20xx年9月8日。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五
致:(造价咨询单位全称)。
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工作,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工程款额为(大写)(小写),请予以复核和确认,并在支付证书签发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具体细目如下:
1、累计已完工程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3、本期间已完工程价款。
4、本期间完成的零星工作项目价款。
5、本期间应支付的预留金价款。
6、本期间应支付的工程变更价款根据第59条和第60条。
7、本期间应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第64条。
8、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的调整价款根据第61条。
9、本期间应扣除的误期赔偿费根据第56条。
10、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根据第63条。
11、本期间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根据第68条。
12、本期间应支付或扣回(留)的其它款项。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日期: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六
我公司承接三津蓟县盘山电厂二期工程246m高烟囱施工工程,因施工需要,于**年2月份从廊坊新技术开发公司购得一台sc200×200斜直两用多功能无级调速高速施工升降机,并于**年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截止现在已连续工作5400小时,基本上每天工作20小时以上。该机架设高度随烟囱高页升高。我们认为该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升降机外观质量、整机性能良好稳定,运行可靠,操作方便。
二、采用无级变频调速,起制动平稳无冲击,运行速度度大大提高,施工效率明显提高。
三、设计提升混凝土,钢筋的运载设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使用比较方便。
四、变频调速系统较过去传统的接触器控制方式,更加可靠,故障率较低,保证了施工进度。
五、电缆滑车系统、大跨度附着系统等设计合理、安装方便,整机稳性好。
六、标准节互换性好,对接误差小。
通过使用,我们也发现该机有以小下几点不足:
一、电缆滑车轮上方应加一防罩,以防混凝土洒落,致使电缆磨破或卡阻。
二、混凝土料斗出料门应改进设计,更方便施工需要。
三、电气箱应更加密封一些,以防雨水进入。
总之,廊坊凯博公司生产sc200×200多功能施工升降机设计合理、性能先进、使用方便,尤其是公司的售后服务及时周到,我们永远和这样的公司合作,使产品更上一层楼。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七
申请人:范建飞,男,1986年3月5日出生,汉族,系劳务承包人,现住大同市天镇县。
被申请人:大同市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大同市御河东路8号楼号商。
铺,法定代表人:贺建平,申请事项。
一、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当中“景阳小区”项目工程实际工程量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13年8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负责对被告承建的大同市景阳家园建设项目当中的3#主楼、2#楼商铺施工图设计水、电安装工程进行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包工方式,以每平米35元的价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2015年4月底,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现因申请人实际施工工程量的相关证据在被申请人处保管,导致本案无法确定申请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查明本案事实,便于本案的申请审理,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负责施工的灵丘县“景阳家园”项目工程进行工程量鉴定。
山西省。
县人民法院。
此致
日
申请人: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八
申请人:
请求事项:
1、对于所建房屋的工程质量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鉴定。
2、修复或者重建同等合格合约房屋将产生多少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于20xx年xx月xx日与xx签订建房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xxx出资,xx对一座房屋进行建筑(详见建筑施工协议书一份),但在实际履行中,xx使用的楼板质量明显存在瑕疵,经申请人向质检、厂家反映后,xx才迫不得已予以更换。而且,xx违反采用国标钢筋的双方约定,擅自使用非国标钢筋,“偷梁换柱”、“以次充好”,且采用的水泥、石灰等建材质量明显存在瑕疵。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确定由于xx的违约行为造成所建房屋的质量瑕疵所产生的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申请鉴定,请予准许。
申请人。
xx年八月二十日。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九
1、该同学政治上要求进步,能严格要求自己,为人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大学期间一直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工作踏踏实实,认真负责,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学习刻苦努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学习成绩一直名列班级前茅、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生活简朴、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曾获国家一等助学金和院一等奖学金、综上所述,某某同学是一名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2、该同学在校期间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加院系各类活动并多次获奖、在系部学生会担任生活部副部长,在班级担任学习委员,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做事踏实稳重,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3、该同学在思想上积极上进,有着明确的学习目标且不断努力、除了掌握一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外,还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该同学为人诚实友善,与同学关系融洽,乐于助人,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并且在班级担任治保委员的过程中,工作努力认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保持并发扬优良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4、该同学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大学生《学生守则》、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忠厚朴实为人诚实、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自觉性较高、勤奋学习、认真努力、思维敏捷、动手能力较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
5、该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学完学校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目的明确肯下工夫、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较注重自己各方面素质的培养。
6、该生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学习自主性强,成绩优良,富有挑战竞争意识及创新能力,工作负责认真,有良好的领导组织及沟通协作精神,兴趣爱好广泛,心理素质好,是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7、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思维能力,尊敬师长,热爱集体,为人诚恳,工作踏实认真,能吃苦耐劳,富团队意识及协作精神,是一名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8、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善于创新,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做事认真谨慎,能吃苦耐劳,团队意识及协作精神较强,是一名综合素质强的合格大学生。
9、你是一个聪明、活泼、上进心强的男孩。课堂上有你响亮清脆的回答,课后有你关心集体的身影。你对老师委托的任何一项工作都是那么尽忠职守。因此,你也深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在以后的学习旅途中,老师希望你做得更出色!继续努力!
10、该生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学习刻苦认真,善于思考,生活中能应严格要求自己,为人诚恳,待人热情,工作踏实负责,能出色的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具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及创新能力,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合格大学生。
11、该生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广泛的兴趣爱好,对工作责任心强、勤恳踏实,有较强的组织、宣传能力,有一定的艺术细胞和创意,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
12、该同学为人诚恳,乐于助人,平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能掌握计算机办公操作系统和电子商务的知识;不怕挫折,勇于创新,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3、该同学开朗自信,学习认真,团结同学,能经常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实践;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和进出口的操作流程;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勇于进去,不怕挫折,是个开拓的国贸人才。
14、该同学为人谦虚,随和,乐观向上,有进取心,在校内外的舞蹈比赛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尤其擅长策划大型活动,有较强的公共和创新意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和制作网页,熟知进出口业务和金融知识,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复合型的优秀人才。
15、该生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勤奋努力、喜欢体育运动、乐于助人、与同学和睦相处、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16、该同学在校期间能够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素养、能够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各类活动,并多次获奖、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17、该同学在思想上积极上进,有着明确的学习目的和目标且不断努力、除了掌握一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外,还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该同学为人诚实友善,与同学关系融洽,乐于助人,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保持并发扬优良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18、该同学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学习勤奋,有钻研精神,专业知识扎实,有一定的英语知识基础,知识面较宽;对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节俭,作风正派、该同学在校期间能够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素养、能够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各类活动,并多次获奖、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19、该同学为人诚恳,谦虚,随和,乐观向上,有进取心,乐于助人,平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勇于进取,不怕挫折;在平时专业学习上,该同学能刻苦学习钻研。
20、该生学习认真,勤奋努力,思想进步,朴实诚信,待人礼貌,与同学相处融洽,性格开朗,知识面广,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有爱心,帮助行走不便的同学,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注意自身各方面素质的提高。
21、该生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与同学友爱团结,诚信待人、在担任班团干部期间,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较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
22、该生思想进步,学习认真,友爱同学,待人真诚、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知识面广,有团队精神、在担任班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能力,尊敬老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动手能力较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
23、该同学在校期间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掌握了相关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英语知识基础,兴趣爱好广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交际能力,个性活法,有亲和力、该同学在校期间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努力,掌握了基本的专业知识,能够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活动,在平时的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24、该同学,思想积极要求上进、为人诚恳,团结同学,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善于思考,注重培养创新意识,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工作尽心尽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主动积极的参加体育锻炼,综合素质好、该同学在校期间能够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素养、能够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各类活动,并多次获奖、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25、该同学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学习勤奋,有钻研精神,专业知识扎实,有一定的英语知识基础,知识面较宽;担任班干部期间,对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节俭,作风正派、该同学在校期间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努力,掌握了基本的专业知识,能够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活动,在平时的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十
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护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迟到不早退,踏实工作努力做到护理工作规范化,技能服务优质化,基础护理灵活化,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护理工作有措施有记录。实习期间始终以“爱心,细心,耐心”为基本,努力做到“眼勤,手勤,脚勤,嘴勤”,想病人之所想,急别病人之所急,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在科室实习中,你严格遵守科室制度,按时参加护理查房,熟悉病人病情,能正确回答带教老师的提问,规范熟悉进行各项专科操作及基础操作,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发现问题能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在抢救工作中一丝不勾,有条不紊,得到老师的认可患者的信赖和好评。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十一
×××同志在我单位工作以来,给单位干部职工的印象是为人谦和,作风正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热心负责,受到了全单位上下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思想上,政治立场坚定,能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和党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学习上,该同志能够做到自加压力,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注重实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和各类培训活动,积极参加自学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工作上,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讲求实效,凡事积极主动,迎难而上,不怕苦,不怕累,能与班子成员打成一片,独挡一面开展工作,凸显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平时积极开展畜疫防治、病畜诊疗等工作,为牧业增效、牧民增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广大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作风上,该同志能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在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办事光明磊落,生活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总之,该同志在我单位表现优秀,待人诚恳,工作扎实肯干,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是一名德才兼备的职工。
×××××××。
××××年××月××日。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十二
该同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端正,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
该同志在工作中吃苦耐劳,精益求精,思维敏锐,求知欲强,善于独立思考问题,实践动手能力强,能积极踏实地完成任务;生活简朴,性格开朗,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个人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素养以及工作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强,能积极主动的和领导、老师交流沟通,全力协助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综上所述,***同志政治觉悟高,专业知识扎实,作风正派,是一名优秀的大学毕业生。
自我鉴定2。
此致
敬礼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十三
所谓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质证的主体,是指在质证过程对证据予以说明、质辩的主体。质证的主体范围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法院是证据认定的主体,不是质证的主体。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证据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真实性:无异议。质证意见:
2、原告以及被告的相关材料上都明确标注“tm”标识;
3、商标等信息是公开的并可以查询的,原告作为一个商事主体是应该知道该商标的注册状况的。
4、商标申请人把商标授权公司并同意公司转授权第三人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并不禁止,且商标的申请时间与公司成立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证据二网页宣传复制光盘。
真实性:无法核实其真实性。质证意见:该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光盘的来源及其内容的客观性无法查证,不能实现其证明目的。
证据三xxx报。
真实性:有异议;质证意见: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能实现其证明目的。因为:
1、原告提交的xxxx报第三版和四版中缝的有原告加盟店“xx省xx市连锁加盟店”字样,足以说明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印制的。
3、该证据显著标注“tm”标识,证明被告在合同签订前已向原告告知其商标的权利状态,原告对此明知且认可。且原告自己的门头招牌和印刷的报纸(xx案中提交的报纸是xxx印制的)上显著标注“tm”标识。
证据四xx手册。
真实性:有异议;质证意见:
2、该手册中显著标注“tm”标识,证明原告知到商标的权利状态,原告是明知且认可的。
3、该手册最后一页内侧印有原告的店名,足以证明是签订合同之后印制的。
证据五河南xxxxxxx网页光盘。
真实性:不予认可;质证意见:
1、该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光盘的来源及其内容的客观性无法查证,不予认可;
4、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是商标。
注册的唯一有权审批机关,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所作认定均无法律效力。
证据六被告公司营业执照。
真实性:无异议;质证意见:
3、儿童视力服务技术开发只是培训、咨询服务等,无须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就好像是酒店咨询公司一样,酒店咨询公司本身并不经营酒店,只是为各酒店提供咨询技术培训,因此不需要卫生许可证。但实际从事餐饮或酒店经营者就需要卫生许可证等行政许可。
4、被告公司的注册资金与被告现在账目上有无资金没有必然联系,因为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公司成立时的出资资金,而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经营,公司的资金状态只能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不能说明具有欺诈的事实。
证据七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答复录像光盘。
真实性:有异议。质证意见:
1、该光盘录制未经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同意,属于原告偷拍录制,其证据来源不合法;
2、该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其内容的客观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无法查证;
4、不能证明该答复录像中所涉及的人员能代表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正式行政决定,也不能证明被告的咨询等服务行为就需要行政许可。因为被告本身并不从事诊断治疗行为,而只是加盟店为视力保健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
证据八授权书。
真实性:无异议;质证意见:
2、被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身义务。
3、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该授权书的签发。
证据九加盟费收据、加盟合同。
真实性:无异议;质证意见:证明被告与xxx及xxx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且被告已全面履行加盟合同规定的义务。
证据十房屋租赁房屋损失。
2、租金收据。
真实性:有异议。质证意见:只是一个手写收据,不排除原告为了诉讼的目的临时找人制作的。且该收据无法证明租金系为经营被告授权服务而支付的。
3、房产证复印件。
真实性:无法核实其真实性。质证意见:该证据不符合证据的形式,不排除原告为了诉讼的目的自己制作的。且该证据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即使该证据是真实的,该房产证无法证明该处房屋系为经营被告授权服务而租赁的。
4、录像光盘。
真实性:不予认可。质证意见:关联性不予认可。
1、录像无法证明所涉房产系为经营被告授权服务而租赁的,并且该房屋是否系租赁合同中项下所涉房屋亦无从查证。
2、该光盘的内容显示原告的门头广告上明确标注““tm”标识,足以说明原告是知道并应当知道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至于原告代理人在庭审中所称原告欠缺法律知识并不知道“tm”标识不是注册商标,那只是原告个人的认识问题,但不能否认客观事实。
证据十一装修损失(包括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费用票据)。
真实性:不予认可,不排除是原告为了诉讼的目的临时制作的。质证意见:
1、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方名称和地址前后不符,最后盖章的是xxx广告公司。
2、该合同不能证明原告已基于该合同向施工方实际给付费用,原告的证明目的不能实现;且收据不能证明所载费用系为装修原告经营场地而付。
3、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装修合同明显不完整(缺页),更加不能排除该合同是原告为了诉讼的目的而制作的。
证据十二其他损失。
1、取暖费用收据。
真实性:不予认可;质证意见:关联性不予认可。该收据载明的费用缴纳人为“戴丽萍”,非本案原告;且收据上未载明房屋具体信息,不能证明该笔费用系为租赁协议所述标的物支付。
2、门头广告牌费用。
真实性:不予认可;质证意见:关联性不予认可。该收据于2007年10月20日开具,但本案原告称是于2007年11月9日方租赁房屋。在经营场地未确定、房屋具体条件未明的情况下,原告即已定作展板和广告牌,不能证明该笔费用的支出与经营被告授权服务有关。
3、印刷费用。
真实性:不予以认可;质证意见:
1、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2、该收据的开具单位均系邢台市的印刷服务机构,而原告的经营区域在山西省内,该证据不能证明视力表、爱眼手册等材料系为原告加盟被告特许经营体系在山西开展经营而印制。
4、差旅费票据。
2、该证据也不能证明原告是为了太原店铺的经营而产生的费用;
3、该证据也不是为了经营的应当指出费用,不排除原告是去太原走亲戚而产生的费用。况且,把差旅费作为损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证据十三行政处罚书。
真实性:由于没有原件印证,其复印件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质证意见: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能实现原告的证明目的。因为:
4、行政处罚是行政法律关系,合同纠纷是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并不必然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及实际履行。如某公司超出经营范围与他人签订出售服装的合同,工商行政机关以其超出经营范围对其进行处罚,但该处罚并不影响该公司与第三人的合同效力及实际履行。
证据十四网上打印的广告宣传、声明等打印件。
真实性:不予认可质证意见:该证据原告并没有在举证期内提交,也不符合法律关于新证据的规定,况且也只是打印件,不排除是原告自己制作的。
质证人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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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积极主动,态度端正。实习期间,她主动要求到各部门了解学习,努力从多方面开拓自己的眼界。她先后去了财务管理科、招标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设备管理科、法制办公室等主要业务部门。通过学习书面材料和与各部室人员的交流,她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单位科室的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还协助完成了一些她力所能及的行政事务工作。这种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各科室人员的一致好评。
该生综合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政治表现良好,法纪观念充实,服从安排听指挥,与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习工作期间,能够做到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出色的成绩。希望xx同学继续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不断总结提高,为毕业后投身祖国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xx同学踏实肯干,吃苦耐劳。有创造性、建设性地独立开展工作的思维;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工程计算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执行公司指令坚决。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xx同学谦虚谨慎,勤奋好学。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表现出较强的求知欲,并能够仔细观察、切身体验、独立思考、综合分析,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十五
该同学学习刻苦勤奋,认真学习,学习优等,思想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能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在担任班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宿舍清洁卫同学工作,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有较强的动手和应用能力,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
工程量鉴定意见书篇十六
一,对证据8—11,即员工离职单、2009年11月6日人员移动单、2009年12月1日人事异动通知单、2009年12月22日人事命令:
申请人认为:
一、这些辞职、异动行为与本案被申请人的违法解除行为无关;
二、辞职是因为安排给申请人的工作繁重且工资较低,申请人当时管理pm组、ie组、印刷组、研发组等四组。辞职与调动无关,申请辞职当时并未批准。离职申请单的日期原本是09年11月1日,但现被篡改成09年12月1日,篡改的目的无非想将离职行为与调动行为联系起来。
三、辞职未获批准,部门经理(老板女儿)见申请人反映工作繁重故找申请人谈话,说申请人工作能力很好,计划协调能力强,适合做pm,问申请人有没有兴趣调职,故而同意调职。但当时并无说降薪,后来却擅自给申请人降了700元。该些证据也不能证明申请人同意调职即同意降薪,除非有同意降薪的书面证据。该些证据反而证明被申请人违法降薪克的扣工资行为。
二,对证据12—14,即2009年6月、12月稽核统计、稽核统计月报,2009年质量-环境内部稽核奖罚申请,2010010号公告:
申请人认为:
一、该些证据未经申请人确认,属被申请人单方制作,不能确认其真实性;
三、如前所述,调职属双方协商的结果且只是未思睿。
2010-5-20提及降薪。此外,证据9中的“异动原因”讲“由于目前当事人的工作型态跟工作表现,比较符合小pm的工作范围跟职责,所以将其调派到小pm组里”,根本未提及申请人什么管理不善或者什么不能胜任等。可见,被申请人该项证明内容明显前后矛盾,首尾不顾。
四、即便该些证据真实,然与被申请人的违法解除行为和克扣工资行为并无关联性。
三、对证据15—18,即新品试做记录表(dhj-4930-00)、新品试做记录表(dhj-4930-01)、新品试做记录表(dhj-4930-02)、电子邮件:
申请人认为:
2010-5-20由有效改善,只是又出现新技术问题,要求技术单位分析改善,品保收集数据,与申请人小pm无关。第6-8页显示此新品已顺利进入量式生产阶段,是由于被申请人本身设备不足,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客户而被客户转单,急需内部生产单位提升产能,与申请人这个新品开发的小pm无关。
四、退一万步讲,即便与申请人有关,然既然试做,产品成败在所难免,况且申请人非技术人员或直接负责人。此外,被申请人不能证明直接损害多少,损害的严重程度,以及严重到足以开除申请人。开除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法定或约定开除条件的事实、证据。
如上,被申请人的该述证据根本不能达到证明目的。
四、对证据19—20,即2010016号公告、10年1月19日员工不良行为提报处理单:
申请人认为:
一、2010010号公告属被申请人单方制作,真实实不予确认;
二、1月19日提请处理的理由是讲申请人在任务紧张时期未按要求加班。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标准工作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加班须经劳动者同意。本案中,对被申请人的擅自加班要求,申请人当然有权拒绝,且事先已有培训方面课程安排。
三、是否提报处理,人事方面当时是持反对意见的,所以在“人事意见”栏处并未签名(与证据24不同)。
五、对证据21、22,即2010年1月14日人事异动申请、2010年1月20日人事异动通知单:
申请人认为:
二、即便真实,然申请人仅为小pm,新品开发专案有大pm、小pm、技术单位、品保单位人员组成,不能证明责任即属申请人。况且,此专案已进入批量生产阶段,被客户削减订单是因为华品公司设备生产能力不足,要求一个做跟催时间的小pm承担责任,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六、对证据23、24,即2010033号公告、2010年1月26日员工不良行为提报处理单:
申请人认为:
二、撕毁人事异动单就给予罚款等处分,缺乏合法性,且与违法解除行为无关。
七、对证据25至28,即2010076号公告、2010年3月3日员工不良行为提报处罚单、颜志柏的证言、个人时间管控检查表:
申请人认为:
一、证据25、26系单方制作,真实性不予确认;
2010-5-20点左右,颜志柏要求申请人填写个人时间控检表,说中午加班也要立刻完成。该项工作华品公司在一周前就已通知颜志柏做,只是他迟了一周才上班,所以才急冲冲要求申请人立即加班完成。当日中午恰巧申请人有事,所以未写完就临时出去了,下午回办公室时才知表格被颜志柏拿走并告知人事说要处罚申请人。
三、27号证据更不具真实性:一方面,颜志柏是老板许翠玲的男朋友,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不可能如实陈述事实;另一方面,当日交待任务属临时通知,即便中午加班也不可能完成,况且申请人在休息时间临时有事也并非拒绝不写。而对于申请人不会写报告、不会写中文之说更属捏造,申请人进华品公司6年,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写各种报告,在举行的几次干部级人员考核中,申请人成绩都是名列前茅,申请人怎么可能说不会写报告。说申请人不会写中文,更是无稽之谈,申请人大学本科毕业,怎么可能连中文都不会写。
八、对证据29,即颜志柏的台胞证:
真实性确认,但认为是被申请人老板女儿的男朋友,且与被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其所作证言不可能具有真实性,证明力弱。
九、对证据30、31,即2010年3月3日员工不良行为提报处罚单、2010078号公告:
申请人认为:
一、该述证据全系被申请人单方制作,不予确认其真实性;
二、开除行为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反而证明其违法性;
三、证30当日并未撕毁,而是作为本案申请人证据;
四、申请人自2004年进厂至被违法开除前一直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思睿。
2010-5-20各部门主管对申请人的工作能力及态度都是肯定的态度。
十、对证据32、33,即新进员工检查表、员工奖惩规定(2003年10月1日实施):
申请人认为:
一、《新进员工检查表》属申请人当时所填,但并未涉及厂规;
二、被申请人在新员工进厂时都会要求抄写一份厂规,但证据33却并非申请人所抄写。退一万步讲,即便是申请人所抄写,然该厂规并非依法制定,申请人勿需无条件遵循,况且其中大多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三、退一万步讲,即便该厂规是申请人抄写,且制定程序及内容全部合法,然根据其中内容是连续记大过三次才可以被开除,然证据23是警告,证据25、30才是记大过。所以即便申请人存在应被记大过的全部情形,亦不符合开除条件。
十一、对证据34至43,即关于“佛山华品精密元件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联络、职工代表签到表、2月23日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意见表决书、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关于《员工奖惩规定》的修改说明、《员工奖惩规定》、网页打印内容、照片、陈秀红员工档案、新进员工检查表、王慧娟员工档案、新进员工检查表:申请人认为:
二、关于参会代表是谁,是如何选出的,申请人诉前从未得知。如果所谓的代表未经申请人推举,怎能代表申请人行使决定权和监督权。
四、陈秀红等思睿。
2010-5-20与被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真实性缺乏。
综上全部证据,被申请人不能证实开除及克扣工资行为的合法性,依法应向申请人承担全部违法责任。
申请人:
日期:2010年5月20日
作者:思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