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签约合同(汇总13篇)
合同的签署是商业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双方的利益和风险管理。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当对其中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讨论,确保不存在瑕疵。合同的签订是商业世界中常见的行为,大家可以借鉴他人的合同经验。
瘦身签约合同篇一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影视有限公司为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得收益br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艺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乙方应当依照各地政府税务规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缴纳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税费,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立约时间为公元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瘦身签约合同篇二
当事人:
消费者姓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父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万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_元整(非会员免)。
美容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美体瘦身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美体瘦身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美体瘦身,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美体瘦身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七)________;
(八)________等。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美体瘦身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一)。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美体瘦身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美体瘦身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美体瘦身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美体瘦身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美体瘦身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美体瘦身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美体瘦身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收费标准:费用增减的限制。
本合同的美体瘦身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二、附件三。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美体瘦身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瘦身签约合同篇三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 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甲方: 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办公住址:
公司电话: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第一条 合约范围: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歌手,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2、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第二条 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约终止。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
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 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 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 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6、 甲方有义务定期每月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全部资金收支状况。并以月为单位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 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 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作为歌手,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 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 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 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 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 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a.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c. 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第五条 利益分配原则:
1、 本合约范围内,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每次演出劳务(等于或多于一场演出),少于或等于500元人民币时甲方不予提成。本合约范围内,由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超过500元人民币时,甲乙双方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上述收入的5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
2、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3、 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3、 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约处罚。
2、 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 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 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
3、 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 此合约一式贰份(共5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瘦身签约合同篇四
聘用方:罗曦染及其团队摄制组:罗曦染团队(以下简称甲方)受聘方姓名:邱韵桦(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中国重庆市北碚区城南华光小区。
邮政编码:400700。
电话:13883105275。
身份证号:
甲方因拍摄需要,聘请乙方任《那群二货的`梦想》摄制组饰演白木贴角色。乙方必须凭有效证件,方可与甲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聘用时间:
1、自年4月3日至。
2、在上述聘用时间内,乙方需专职从事甲方(剧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同意,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二、酬金发放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完全履行了义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酬金。酬金的发放按下列方式执行:拍摄过程中不定时发放。
三、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剧组)工作期间,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完成本职任务,严格遵守剧组有关规定及国家法规。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影响拍摄进度给甲方(剧组)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甲方已付酬金五倍的违约金,乙方须确认对此无任何异议。
2、乙方受聘参加甲方(剧组)的拍摄制作,有义务接受甲方(剧组)管理,遵守甲方(剧组)管理规定。乙方除了因伤病救治不能工作外,均应按照甲方(剧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工作,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迟到或早退,制片组将按照每日甲方(剧组)实际发放费用除以迟到或早退的分钟数,从酬金中扣除。乙方因病请假时,须向甲方提交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甲方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乙方旷工,按缺勤处理。(在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应到甲方指定医院查验病情,如乙方拒绝,原医院证明无效)。
3、乙方在拍摄期间,自己保管好个人财务,一旦丢失自己负责,不能影响到甲方的正常拍摄工作,乙方如影响甲方的正常拍摄工作,甲方有权追究并处以罚款,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4、乙方受聘参加甲方(剧组)的拍摄过程,有义务接受制片组安排的工作。未经制片组同意,乙方不得于本剧未拍摄完成时退出甲方(剧组)。乙方不得在未经制片组同意的情况下,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因接受非甲方的约请而中断、终止乙方在本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在本剧组使用甲方款项购买及甲方交其使用的器材、道具、服装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使用,并尽力使其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处置上述物品。乙方亦不得以该剧受聘工作的名义,未经甲方同意,将购买物品据为己有,否则应向甲方按价双倍付款。
6、受聘的工作人员,未经上报并获得许可,所购买一切物品不予报销。
7、甲方有权安排投资、发行、宣传等有关人员在不影响本剧组拍摄的情况下参观拍摄现场,乙方不得因故影响拍戏。
8、乙方在受聘期间,如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服从甲方管理,以至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酬金。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甲方不能履行,甲方应视具体情况,承担以下经济责任:a、协议已签订,但乙方尚未正式开始投入工作,甲方预付乙方的10%酬金,乙方可不退还甲方。b、协议已签订,双方均已投入工作,中途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需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酬金。
2、本协议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乙方视具体情况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a、协议已签订,乙方未正式投入工作,乙方除如数退还甲方预付的酬金外,另外支付同等数额的赔偿金。
b、协议已签订,双方均已投入工作,中途不能继续履行,乙方除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酬金外,须给甲方在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责任。
c、由于甲乙方之外的其他因素导致的拍摄超期,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在聘期内,与自己所在单位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5、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甲、乙双方协议自然延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作权归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五条的规定,乙方确认参加拍摄的《那群二货的梦想》中,本人只有享有著作权的署名权,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2、甲方根据乙方在创作中的贡献,实事求是地决定乙方在本片中的广告、宣传品中的地位,不能忽视乙方在本片创作中的作用。
3、乙方保证在聘用期间及聘用后维护本片及摄制组的名誉,在未经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活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赢利行为,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本片摄制完成后的宣传发行工作。
六、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如有补偿和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否则无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甲方:乙方:
执行制片人:受聘人:盖章:盖章:
时间:时间:
瘦身签约合同篇五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年x月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瘦身签约合同篇六
消费者姓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父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万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_元整(非会员免)。
美容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美体瘦身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美体瘦身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美体瘦身,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美体瘦身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七)________;。
(八)________等。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美体瘦身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一)。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美体瘦身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美体瘦身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美体瘦身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美体瘦身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美体瘦身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美体瘦身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美体瘦身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收费标准:费用增减的限制。
本合同的美体瘦身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二、附件三。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美体瘦身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美体瘦身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昌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美体瘦身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四。
第十六条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末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十七条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美体瘦身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美体瘦身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店,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美体瘦身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馀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美体瘦身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美体瘦身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二份,应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锢。
第二十六条其他协议事项。
甲方:(消费者姓名)________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瘦身签约合同篇七
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邢台天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
1.2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
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
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
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瘦身签约合同篇八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与乙方合作采取国内美容行业领先技术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提供美容服务,为了保障顾客的利益不受侵犯以及服务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选择的美容项目。
选择的美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型设计、打理、修剪、烫染;
(2)面部、肩颈、身体肌肤护理、保养;
(3)身体机能非医疗性调理;
(4)化妆、色彩设计、搭配;
(5)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6)脱毛、除皱、祛斑;
(7)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8)瑜伽、肚皮舞;
(9)心理减压、咨询;
(10)足疗保健。
二、合同期限和_____标准。
1、本合同的美容服务期限_________个月,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后续服务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甲方于美容服务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_________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_________%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三、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四、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美容服务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1、因天灾、战乱、_____、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2、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五、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美容服务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六、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七、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军事行动、政府法令、电讯部门故障及检修信道中断造成无法查询等)致使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解决。
十、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瘦身签约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既与甲方建立起了合同约束关系。
在合同期内: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络电话的通话服务,保证乙方的正常通话服务。
2.在通话服务出现故障时,如果是乙方硬件及网络故障,由乙方负责;如果是甲方的通讯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
3.甲方负责乙方网络电话硬件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标准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的维修三包规定)。由于客户人为因素或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之内,即包括以下情况:
(1)产品有明显的摔/碰、破损或断裂,机壳有明显拆卸痕迹的。
(2)电路有焊接痕迹或水侵、霉变造成设备损坏的。
(3)电源连接错误(包括使用非原装电源)的'。
(4)供电电压不正常造成的供电电源损坏的。
4.如因任何软硬件故障或网络设置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时,甲方均应在48小时之内上门维护(限_________地区)。如因乙方电脑或系统原因,双方协商另行酌情收费。
5.如因第三方或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使用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宽带网络电话产品,实行7天保换(人为故障、外观损坏除外);一年免费维修;三年有限保修的原则。
7.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详细话费清单或网上即时查询服务。
8.甲方有权利及义务向乙方通报乙方预存话费的使用情况及督促乙方及时预存话费。避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9.乙方须按规定向甲方指定的帐户内预存通话费,用于支付乙方端口月租费及通话产生的费用。
10.乙方的预存话费如果不足以支付乙方使用网络电话所产生的端口月租及通话费用时,甲方将终止通话服务。并及时通知乙方预存话费。
11.当乙方预存话费到帐后24小时内甲方将为乙方重新开通服务。
12.如因乙方原因中断服务的,自中断服务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为乙方保留网络电话号码及端口的期限为2个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填写客户资料(请详细填写)用户名称(姓名)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详细安装地址邮政编码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持证人姓名(个人用户)法人代表(公司用户)用户支付费用的方式银行卡支付()网上银行支付()银行电汇()银行托收()用户开具发票资料发票填写名称(单位/个人)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预存话费选择种类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受理单位填写甲方收款资料银行卡支付
瘦身签约合同篇十
1.1收费搜索引擎登录服务由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计算机技术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公司)所有并运作,此服务在本服务协议的条款和要求下提供。
1.2通过完成收费搜索引擎登录服务登记,用户便表明其接受了本服务协议的条款,并同意受本服务协议的约束;同时,用户保证其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1.3保留依其自主判断在将来的任何时间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服务协议的权利。所有修改的协议均构成本服务协议的一部分。
二、收费搜索引擎登录服务说明。
2.1经____________公司确认并收录的网站,根据选择搜索引擎登录类型及推广的不同,将享受相应的服务:
相应的服务及服务内容见()。
2.2用户申请接受收费搜索引擎登录服务,____________公司将在自主判断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将收录用户的网站。在_______公司收到用户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的服务费用后,____________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在款到后的2个工作日内处理用户的登录请求,包括查看用户的网站,考虑是否将其收录,并给予答复。如果同意收录,____________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登录网站发布到网页上,并按照用户给出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答复信。
如果____________公司工作人员经查看认为用户登录的网站不符合收录标准(3.1),将会在答复信中给出拒绝收录的原因。
2.3鉴于收费搜索引擎登录服务的要求,用户同意:
(1)提供与网站当前情况一致的详尽且准确的登录信息;
(2)在提交申请后按照网页上的指示及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用户应当了解,支付该费用是为了使____________公司考虑用户的网站是否可以被收录,并不保证用户的网站一定会被收录。如果____________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查看后认为用户的网站不符合收录标准(3.1),____________公司将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该笔服务费用(不包括利息)。
2.4收费搜索引擎登录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见:介绍页面的url用户可以通过邮局汇款、银行转账或网上支付的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2.5____________公司于收到用户全额支付的服务费用之日起依协议提供规定的各项服务。如果_______公司在用户提交登录请求的1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用户支付的服务费用,____________公司有权拒绝收录用户登录的网站,由此而产生的各项后果,______公司均不负任何责任。
三、搜索引擎登录标准。
3.1申请参加收费搜索引擎登录服务的网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最低标准:
ii.该网站上的所有链接都必须是有效的,且必须能够链接到相关的内容;
iii.该网站支持多种浏览器,并且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iv.该网站必须不能包含任何根据____________公司的判断可能被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认定为非法的、可能妨碍或侵犯人和第三方权利的、或以____________公司自主判断认为属于煽动性、攻击性、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危害未成年人等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信息。
3.2____________公司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保证和承诺用户登录的网站符合上述最低登录标准。用户登录的网站自行对其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承担全部责任。
四、____________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4.1____________公司工作人员在综合考虑用户登录请求及其网站内容的基础上,有权决定用户网站的登录位置,并将其放置在购买网站分类目录相应的类目中,但____________公司保留自主决定用户网站放置位置和目录类别、子目录的权利。
4.2____________公司将在用户提交的网站描述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描述,但不保证最终的网站描述与用户提交的网站描述一致,并且____________公司有权保留自主决定修改该网站描述的权利。
4.3____________公司有义务根据用户的请求修改其网站的名称、url地址、关键字、描述和放置类目。自收到用户修改请求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____________公司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修改确认并回复用户,但____________公司保留依其自主判断决定是否对用户的网站进行修改及如何修改的权利。
4.4______公司保证不会因为该网站服务器不稳定而导致的不能访问而将该网站从购买网站分类目录中删除,但_______公司有权依自主判断随时删除包含危害国家安全、色情、不健康或其他不正当的产品、内容、服务等信息的网站。在此种情况下,_______公司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但用户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将不予返还。
五、用户的隐私权。
5.1____________公司保留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登录信息。用户同意____________公司为了促销或其他推广的目的使用这些信息,这些情况包括:
i.依据法律或司法程序;
ii.出于执行此协议的目的;
iii.为保护____________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权利或利益;但该部分的约定并不构成____________公司负有这种披露的任何义务。
5.2____________公司可以使用用户在申请或修改过程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用户联系有关收费搜索引擎登录的信息。在与用户联系的电子邮件中可以包含来自____________公司广告上的促销信息或产品信息。
六、用户管理中心的帐号,密码及其安全性。
6.1付费搜索引擎登录的用户将得到一个用户管理中心的帐号和密码。用户可以进入用户管理中心更新网站资料、查看分析报告、修改帐号/密码等。用户将对帐号和密码安全性负全部责任。____________公司将不承担用户的帐号和密码的一切安全及保密责任以及因用户的帐号和密码的泄露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七、免责与赔偿。
7.1用户对使用收费搜索引擎登录服务承担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投资风险。____________公司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保证,不论该保证是明确的或暗示的。____________公司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用户须明确了解并同意因:
i.本服务无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网站的搜索引擎服务器故障引起的服务中断;
ii.本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导致的资料出错或丢失的发生;
iii.用户的资料或资料的传输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更等原因而造成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资料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____________公司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
7.2用户同意并承诺,由于用户登录网站内容违法、不真实、不正当、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或引起第三方所做出的权利请求,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用户均应代____________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职员、股东、雇员和代理做出赔偿,进行抗辩,并使后者免责。该条款的约定不能免除用户的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
对于由于自然的原因或其他无法预见、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本服务协议的履行不能、迟延、部分不能,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被送达方为用户,此类通知应寄往用户注册时提供的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或邮政地址。
九、结束服务。
对于申请推广型登录以及广告排序登录的用户,____________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届满前的15个工作日与用户联系是否延长服务期事宜。如果用户在服务期届满后仍未向____________公司支付下一期服务费用,____________公司将停止服务。
十、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本服务协议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协议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瘦身签约合同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美容院员工正式劳动合同。
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劳动法规和_____________市私营企业劳动治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经营的具体所需今制订此劳动合同书。
双方根据“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职位_______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视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按《公司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严守公司规章制度。
(4)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天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_________________。
(1)固定工资__________元/月。
(2)绩效工资__________元/月。
(3)补贴共__________元/月。
(4)提成奖金:_________________完成核定月度销售任务部分,可获奖金__________元。超出月度销售任务部分,提成__________元。
(5)完成年销售任务(月度销售任务_____12),于农历新年前,可获年终奖金.
(6)所得税或个人收进调节税由乙方负担。
(7)按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所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9)所辖的职员聘用、调动、解雇均须以书面形式知会公司并征得公司同意。
(10)签约起,若未满一年可按比例执行。
四、福利及劳动保险:_________________。
a.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_________________每年5日。
b.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_________________每年10日。
c.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_________________每年14日。
d.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递增一日,但总数不超过30日。
(2)乙方享有国家法定公众假期,如因业务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该法定假日前后六十天内补放。
(3)乙方因病,实行计划生养,分娩及婚事、丧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体办法处理。
(4)乙方请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及以书面申请和经有关部分主管批准方为有效,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
(5)因公伤残、死亡,则按公司购买的有关保险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6)社会劳动保险条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乙方自行解决当值时的工作餐。
五、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届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也取消年终奖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贸易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5、不按公司规定的销售方式及违反公司的核定价格进行销售活动。
6、借故不参与公司的大型对外活动,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损人利已。
7、对外的销售活动中故意损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公司合约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职务及销售公司外的任何产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司如实汇报工作,弄虚作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若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造成严重财政困难时的正常裁员,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财政状况好转而需要增员时,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七、本合约期满,假如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十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用度。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用度。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贸易秘密,包括甲方的供给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公司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公司,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署)。
盖章:____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正楷)。
瘦身签约合同篇十二
当事人:
消费者姓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父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万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_元整(非会员免)。
美容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美体瘦身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美体瘦身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美体瘦身,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美体瘦身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七)________;。
(八)________等。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美体瘦身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一)。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美体瘦身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美体瘦身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美体瘦身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美体瘦身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美体瘦身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美体瘦身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美体瘦身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收费标准:费用增减的限制。
本合同的美体瘦身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二、附件三。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美体瘦身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第十二条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甲方:乙方:日期:
瘦身签约合同篇十三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养颜养发馆(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养颜养发馆合同工,职位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为一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按其职位要求及美容院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尊重美容院客户,尊守店内规章制度。
(4)上班不满1个月也按实际天数发工资。
三、劳动报酬:
(1)工资每月600元.管吃住。
(2)业绩提成按个人能力划等级提成。
(3)签订合同后每人交保证金300元。(保证金从工资中扣出,每月100元,前3个月扣完)。
(4)甲方每月底如期发工资。
(5)逢年过节额外发礼品。
四、考核制度: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的店内规章制度。
2、乙方不服从甲方领导管理,与顾客吵架。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连续无故请假二个月不上班的。
5、乙方私自损坏美容院的仪器设备,破坏美容院的物品的。
6、乙方私自拿美容院产品,现金为个人所有的。
7、乙方兼任美容院外的任何职务及在店内销售美容院外的任何产品。
8、乙方在工作中因自己失误摔坏店内产品或者顾客产品的按半价赔偿。
五、从签订合同之日期乙方干满一年的,如有事辞职的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职,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300元,和当月工资。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