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租赁合同(通用16篇)
合同的内容可以是双方自由约定的,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写合同前,需对各项事项进行详细的协商和沟通。以下是一些合同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撰写您自己的合同。
农场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将位于的土地,面积为亩。
租赁给乙方用于家禽养殖使用。
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十年,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次交两年的方式缴纳租赁费。
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元。
每年共计支付元。
大写:。
于每间隔两年的月日将下两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四条其他费用约定。
(一)水电费乙方必须预先付款。
甲方应按实际使用量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收取水电费。
(二)为了约束乙方在解除租赁合同时能够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乙方自愿支付给甲方土地清理保证金:元。
土地清理合格后甲方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出租的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如因政策调整,国家或者其它集体单位占用或收买,本土地归甲方所支配。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合同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5、养殖场当中空地如需种植树木应有由甲方种植,所得收益归甲方。
6、乙方如果在解除租赁合同时,不能够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甲方有权利拒绝退还乙方支付的土地清理保证金。
7、土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经营使用。
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乙方应积极支付水电费。
4、合同期满乙方应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必须保证甲方可以继续耕种土地。
5、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地方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时,可以经双方协商后,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签订时间:年月日篇二:农场土地租凭合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将位于的土地,面积为亩。
租赁给乙方用于家禽养殖使用。
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十年,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次交两年的方式缴纳租赁费。
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元。
每年共计支付元。
大写:。
于每间隔两年的月日将下两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四条其他费用约定。
(一)水电费乙方必须预先付款。
甲方应按实际使用量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收取水电费。
(二)为了约束乙方在解除租赁合同时能够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乙方自愿支付给甲方土地清理保证金:元。
土地清理合格后甲方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出租的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如因政策调整,国家或者其它集体单位占用或收买,本土地归甲方所支配。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合同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5、养殖场当中空地如需种植树木应有由甲方种植,所得收益归甲方。
6、乙方如果在解除租赁合同时,不能够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甲方有权利拒绝退还乙方支付的土地清理保证金。
7、土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经营使用。
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乙方应积极支付水电费。
4、合同期满乙方应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必须保证甲方可以继续耕种土地。
5、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地方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时,可以经双方协商后,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签订时间:年月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将该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坟地除外。)。
二、租地界址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 年,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为 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总额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月 ___日交纳给甲方 。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4、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自主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使用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征收该地建设开发,土地征地款属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5、承租期间若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属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七、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农场租赁合同篇三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____县____乡____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____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____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____%;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所属村委会____份,主管部报存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四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_%(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年度租赁单价(元/平方)月租金(元)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月_________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具收款收据。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农场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 ,面积为 亩。
租赁给乙方用于家禽养殖使用。
四至界限分别为 以实际标注为准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十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次交两年的方式缴纳租赁费。
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 元。
每年共计支付 元。
大写: 。
于每间隔两年的 月 日将下两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四条其他费用约定
(一)水电费乙方必须预先付款。
甲方应按实际使用量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收取水电费。
(二)为了约束乙方在解除租赁合同时能够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乙方自愿支付给甲方土地清理保证金: 元。
土地清理合格后甲方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出租的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如因政策调整,国家或者其它集体单位占用或收买,本土地归甲方所支配。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合同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5、养殖场当中空地如需种植树木应有由甲方种植,所得收益归甲方。
6、乙方如果在解除租赁合同时,不能够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 等产生的垃圾,甲方有权利拒绝退还乙方支付的土地清理保证金。
7、土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经营使用。
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改 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 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乙方应积极支付水电费。
4、合同期满乙方应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必须保 证甲方可以继续耕种土地。
5、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地方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 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当 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时,可以经双方协商后,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农场土地租凭合同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 ,面积为 亩。
租赁给乙方用于家禽养殖使用。
四至界限分别为 以实际标注为准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十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次交两年的方式缴纳租赁费。
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 元。
每年共计支付 元。
大写: 。
于每间隔两年的 月 日将下两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四条其他费用约定
(一)水电费乙方必须预先付款。
甲方应按实际使用量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收取水电费。
(二)为了约束乙方在解除租赁合同时能够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乙方自愿支付给甲方土地清理保证金: 元。
土地清理合格后甲方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出租的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如因政策调整,国家或者其它集体单位占用或收买,本土地归甲方所支配。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合同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5、养殖场当中空地如需种植树木应有由甲方种植,所得收益归甲方。
6、乙方如果在解除租赁合同时,不能够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 等产生的垃圾,甲方有权利拒绝退还乙方支付的土地清理保证金。
7、土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经营使用。
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改 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 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乙方应积极支付水电费。
4、合同期满乙方应主动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和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垃圾,必须保 证甲方可以继续耕种土地。
5、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地方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 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当 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时,可以经双方协商后,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0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
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
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万州区镇(乡、街道)村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实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循的原则
(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0672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实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损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保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计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保护价格)计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xxx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量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补给农民。采取先交后租办法,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采取直补农户的办法,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持,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允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损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损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损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
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矛盾的一律废止。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农场租赁合同篇七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益,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形式:
二、流转土地情况:该土地位于乡(镇)村社,土地名称,四至界限:东南西北,总计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详细田土数量分户花名册附后)。
三、流转期限:在原承包合同期内,甲方将该宗地流转给乙方,从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20xx年。
四、流转土地用途:乙方将该宗土地作为用地或开发经营特色农业。土地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土每年每亩公斤玉米、田每年每亩公斤稻谷,并按当年渝北区粮食主管部门收购中价计算现金交给甲方作为使用费,若今后国家不再收购粮食,以渝北区物价部门核定的大宗稻谷、玉米中价计算租金。为确保甲方应收使用费相对稳定,乙方计价交纳租金时,稻谷、玉米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每市斤人民币元。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清一年的使用费,从次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预交下年使用费,实行先交使用费后用土地的办法。乙方按照误农户一季小春或大春庄稼交一年使用费的原则支付租金,若乙方当年1至8月份租地,仍应交清当年使用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使用费。
2、履行与发包方的义务,承担该宗土地的农业税及其农业税附加和其他一切税费。
3、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必须将土地交乙方经营使用。
4、协调乙方在生产生活中与群众的关系,若乙方因农业经营需要水、电、路、通讯、闭路、环保等设施,甲方应给予支持和帮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使用该土地期间,除国家建设用地或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或再流转给他人,乙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费。
2、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必须开发经营使用该土地,否则,甲方无条件收回,已交使用费不得退还,乙方损失自负。
3、负责对该土地的生产经营,实行自负盈亏。试用期内,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原则上维持该土地的基本原貌。因生产需要的临时建筑,按农业生产用地对待,但须在乡镇国土所、村建所办理手续。
4、在土地流转期内,乙方应服从国家建设用地需要,如被征(占)用,其租用地上的建筑物、附作物及相关设施和经营损失,按当时国家征地的有关规定补偿给乙方,其余所有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5、乙方负责搞好排污、排洪设施,不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影响排洪。乙方若要改路,应先修好道路。
6、合同终止时,乙方能够恢复原耕地的地块,由乙方复耕并交纳使用费给甲方作为对农户复耕当年或次年粮食生产欠收的补偿费;乙方因修路、修房等因素无法复原的地块,应按当年国土部门规定的复垦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复耕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合同条款,不得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使用费,从当年的9月1日起,每天按欠款额的1%收取滞纳金。土地流转期内,若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再流转给他人,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能有效。
九、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镇、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经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原发包方同意。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丙方负责人:
20xx年月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八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土地用途,用于大棚蔬菜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十五年,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合计亩。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自20xx年10月1日始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3年内,每亩每年租金为1000元。此后每年的租金按1000斤小麦计算,按当年10月1日前后十天的市场均价计算,但基础价格不得低于1000元。
第一年的租金于签订本合同时交付年租金的10%为订金,20xx年的10月1日前交付4万元(含订金),20xx年6月15日前交清下欠当年租金,第二合同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始于每合同年的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租金。如逾期交付由乙方按日3%承担违约滞纳金,逾期30日,除由乙方如数交租金和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如数原状交回该土地。
2、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行使合法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但可予以适当协助,并帮忙调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出现荒芜和毁地取土等现象,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损失。
4、合同期内,不得私自分包、转包、转租或其他形式的流转。
5、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相应损失由乙方负担,相应租金应如数缴纳。
6、合同期内,如国家征用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7、乙方需用工,甲方村民优先。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情形的;。
4、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5、订立合同所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农场租赁合同篇九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乙双方在有关农业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3、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农业相关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4、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5、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7、在承接的项目中,所涉及到的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的书面资料,全部都应把甲方的公司名称放到第一位。
二、权力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并允许双方在互联网站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
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3、属于甲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方拥有。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5、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三、合作宗旨:
促进农业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四、合作范围:
1、数字农业相关软件,硬件的开发。
2、农业相关产品的销售。
3、人员的培训。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在黑龙江地区不得有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农场租赁合同篇十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x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年,自200年月日始至20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公证处一份,xxx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部门:(盖章)。
农场租赁合同篇十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____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十二
发包人:蔬菜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的蔬菜科学研究所的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餐饮、休闲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蔬菜科学研究所南岸科研示范园内(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详甲乙双方清单)。其中:
a、承包场地:位于该示范园东北面,北至水沟(甲方用地红线),南至场内水泥硬化排灌沟、西至乡村公路、东至小溪(甲方用地红线),占地面积约20xx平方米,具体位臵以甲乙双方标画的红线范围为准,该四至范围内的一切设施及附着物(水塘、停车坪、果树等)在承包期内其使用权、管理权均归乙方所有。
b、食堂设施:甲方自建于其示范园内的砖木结构餐饮用房(含室内餐饮设施、用品)共两层及值班室上下两层,约500平方米,其中一层厨房1间、客房2间,二层包厢(包厢含卫生间)5间、用餐大厅1间、产品展示厅1间、室外露台1间。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计20xx年6个月,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承包金。
1、本合同承包金标准按时段分别计付: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的承包金以20xx元包干。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计20xx年,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承包金为30000元(即30000元/年),20xx年4月30日以后每年的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年(即20xx年的总承包金共计426000元整)。
2、本合同承包金每年支付二次(即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支付),承包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3、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承包金。
第四条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支付本合同保证金1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该保证金自20xx年5月1日起作为乙方承包金,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金中抵扣。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缴承包金,依法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负责协调周边村民、村组委及上级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合法的正常经营。
3、负责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发电机及自留井无偿为乙方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营业期间门卫室由乙方共同使用。
4、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协助乙方在进该所的主马路(郴州至华塘公路)入口处建设牌楼一座;营业期间负责腾空所内停车场,保证该停车场仅为乙方经营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向村民租赁土地等用以扩大经营,给乙方扩大经营提供方便。乙方需在其承包场地内开垦鱼塘、菜圃;搭建塔楼、包厢、围廊;硬化停车场等,甲方应积极支持并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营业期间,甲方的果蔬基地及养殖基地等向乙方及其顾客免费开放,为乙方实现自助式、体验式休闲提供方便,有偿提供菜地及相关技术支持。甲方所种植(养殖)的果蔬及畜牧产品按市场价优先供应给乙方,其价格按市场价考虑一定比例的优惠;乙方顾客需采购甲方所种植的果蔬及畜牧产品由乙方负责向甲方采购结算,乙方向顾客的销售、定价及收款由乙方负责。
6、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期该所范围内经营乙方同类产业,不得与第三人以租赁或与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类服务。
7、甲方在该所内所开展的种植、养殖、科研等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行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8、以甲方名义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乙方为该经营实体的法人代。
表,负责该实体的经营管理与利益分配等。
9、负责对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按期进行检查、修缮,以保证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乙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10、对承担因前期建设及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期支付承包金和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的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经营期内乙方有权扩大经营,并在期承包场地内进行改扩建。乙方改动或扩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经营期内其顾客在甲方非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规定。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科研和生产。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支付或拒绝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承包手续。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投入的资金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承包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承包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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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租赁合同篇十三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_______区,总面积约________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租赁时间共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____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_______元/亩,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________年至______年租赁费为_________元/年、亩。______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十四
发包人:蔬菜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的'蔬菜科学研究所的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餐饮、休闲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蔬菜科学研究所南岸科研示范园内(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详甲乙双方清单)。其中:
a、承包场地:位于该示范园东北面,北至水沟(甲方用地红线),南至场内水泥硬化排灌沟、西至乡村公路、东至小溪(甲方用地红线),占地面积约20xx平方米,具体位臵以甲乙双方标画的红线范围为准,该四至范围内的一切设施及附着物(水塘、停车坪、果树等)在承包期内其使用权、管理权均归乙方所有。
b、食堂设施:甲方自建于其示范园内的砖木结构餐饮用房(含室内餐饮设施、用品)共两层及值班室上下两层,约500平方米,其中一层厨房1间、客房2间,二层包厢(包厢含卫生间)5间、用餐大厅1间、产品展示厅1间、室外露台1间。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20年11月18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共计12年6个月,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承包金。
1、本合同承包金标准按时段分别计付: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的承包金以20xx元包干。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计12年,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承包金为30000元(即30000元/年),20xx年4月30日以后每年的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年(即12年的总承包金共计426000元整)。
2、本合同承包金每年支付二次(即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支付),承包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3、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承包金。
第四条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支付本合同保证金1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该保证金自20xx年5月1日起作为乙方承包金,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金中抵扣。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缴承包金,依法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负责协调周边村民、村组委及上级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合法的正常经营。
3、负责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发电机及自留井无偿为乙方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营业期间门卫室由乙方共同使用。
4、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协助乙方在进该所的主马路(郴州至华塘公路)入口处建设牌楼一座;营业期间负责腾空所内停车场,保证该停车场仅为乙方经营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向村民租赁土地等用以扩大经营,给乙方扩大经营提供方便。乙方需在其承包场地内开垦鱼塘、菜圃;搭建塔楼、包厢、围廊;硬化停车场等,甲方应积极支持并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营业期间,甲方的果蔬基地及养殖基地等向乙方及其顾客免费开放,为乙方实现自助式、体验式休闲提供方便,有偿提供菜地及相关技术支持。甲方所种植(养殖)的果蔬及畜牧产品按市场价优先供应给乙方,其价格按市场价考虑一定比例的优惠;乙方顾客需采购甲方所种植的果蔬及畜牧产品由乙方负责向甲方采购结算,乙方向顾客的销售、定价及收款由乙方负责。
6、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期该所范围内经营乙方同类产业,不得与第三人以租赁或与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类服务。
7、甲方在该所内所开展的种植、养殖、科研等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行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8、以甲方名义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乙方为该经营实体的法人代表,负责该实体的经营管理与利益分配等。
9、负责对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按期进行检查、修缮,以保证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乙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10、对承担因前期建设及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期支付承包金和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的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经营期内乙方有权扩大经营,并在期承包场地内进行改扩建。乙方改动或扩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经营期内其顾客在甲方非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规定。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科研和生产。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支付或拒绝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承包手续。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投入的资金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及经营设施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承包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承包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
农场租赁合同篇十五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的蔬菜科学研究所的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餐饮、休闲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蔬菜科学研究所南岸科研示范园内(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详甲乙双方清单)。其中:
a、承包场地:位于该示范园东北面,北至水沟(甲方用地红线),南至场内水泥硬化排灌沟、西至乡村公路、东至小溪(甲方用地红线),占地面积约_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以甲乙双方标画的红线范围为准,该四至范围内的一切设施及附着物(水塘、停车坪、果树等)在承包期内其使用权、管理权均归乙方所有。
b、食堂设施:甲方自建于其示范园内的砖木结构餐饮用房(含室内餐饮设施、用品)共两层及值班室上下两层,约500平方米,其中一层厨房1间、客房2间,二层包厢(包厢含卫生间)5间、用餐大厅1间、产品展示厅1间、室外露台1间。
自___年11月18日起至___年4月30日止,共计___年6个月,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经营权。
1、本合同承包金标准按时段分别计付:___年11月18日起至___年4月30日止的承包金以___元包干。___年5月1日起至___年4月30日止共计___年,___年5月1日起至___年4月30日承包金为30000元(即30000元/年),___年4月30日以后每年的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年(即___年的总承包金共计426000元整)。
2、本合同承包金每年支付二次(即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支付),承包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3、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承包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支付本合同保证金1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该保证金自___年5月1日起作为乙方承包金,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金中抵扣。
1、按合同约定收缴承包金,依法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负责协调周边村民、村组委及上级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合法的正常经营。
3、负责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发电机及自留井无偿为乙方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营业期间门卫室由乙方共同使用。
4、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协助乙方在进该所的主马路(郴州至华塘公路)入口处建设牌楼一座;营业期间负责腾空所内停车场,保证该停车场仅为乙方经营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向村民租赁土地等用以扩大经营,给乙方扩大经营提供方便。乙方需在其承包场地内开垦鱼塘、菜圃;搭建塔楼、包厢、围廊;硬化停车场等,甲方应积极支持并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营业期间,甲方的果蔬基地及养殖基地等向乙方及其顾客免费开放,为乙方实现自助式、体验式休闲提供方便,有偿提供菜地及相关技术支持。甲方所种植(养殖)的果蔬及畜牧产品按市场价优先供应给乙方,其价格按市场价考虑一定比例的优惠;乙方顾客需采购甲方所种植的果蔬及畜牧产品由乙方负责向甲方采购结算,乙方向顾客的销售、定价及收款由乙方负责。
6、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期该所范围内经营乙方同类产业,不得与第三人以租赁或与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类服务。
7、甲方在该所内所开展的种植、养殖、科研等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行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8、以甲方名义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乙方为该经营实体的法人代。
表,负责该实体的经营管理与利益分配等。
9、负责对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按期进行检查、修缮,以保证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乙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10、对承担因前期建设及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1、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期支付承包金和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的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经营期内乙方有权扩大经营,并在期承包场地内进行改扩建。乙方改动或扩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经营期内其顾客在甲方非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规定。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科研和生产。
1、乙方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支付或拒绝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承包手续。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投入的资金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承包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场地在承包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十六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