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通用21篇)
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时间和限制条件。要将计划细化为具体的步骤和时间节点,使其更加易于实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全社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特拟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降低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杜绝责任事故,防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1、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2、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要搞好危险、有毒化学物品的检查和处理,对剧毒化学物品衽全过程跟踪管理。整顿和规范成油品经营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件先审制。xxx门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烟花鞭炮的个体作坊,对情况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人畜禽高传染性疾病的防疫,特别是禽流感的防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食品市场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社区安全站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分类监察、计划监察,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3、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一是加大安全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安全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消除,台帐不消号。
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4、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档案,做到一文一档,一案一档,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二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三
安全工作一向是幼儿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幼儿园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与基础。在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20__年^v^安全教育月^v^活动的通知后,根据《___中小学幼儿园^v^安全教育月^v^活动进程表》具体安排,我园结合自身实际情景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经过悬挂横幅、宣传牌、板报、园内广播等形式,大力营造^v^安全教育月^v^活动氛围,为全园师幼创造了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并将安全教育活动渗透到各科课堂和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当中。现将活动情景评价如下:
为了让小班新入园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生活、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工作开学报名第一天,就给小班幼儿家长发放《致小班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共计142份;针对家长九月接送孩子需注意的事项,给全园家长发放了514份《接送孩子告家长书》;为了让家长配合园内做好安全工作,园内同514个家长签订了《幼儿园安全工作告家长书》。确保幼儿在家、在园的人身安全。
三、资料丰富形式多样1、因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涉及幼儿园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幼儿活泼好动的天性和是非确定力差、好奇心强等特征,更增加了此项工作的难度。所以幼儿园从上到下,从一线到后勤,安全之弦从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过,从不敢有一点一滴的疏漏。凡事有据可依,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督导,凡事有人负责的管理机制,在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管理中得到了具体表现。园内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职责书》,修订完善了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
2、各班以^v^安全伴我行^v^为主题,开展了相应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如大班以消防安全、中班以交通安全、小班以自我保护等主题各自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
在每周一升旗仪式上对全园幼儿进行了以安全为主题的知识普及,资料包括交通安全、地震逃生、自我保护、自救本事、防火、防水电、防暴力、防偷、夏季防雷击等话题,并针对各班安全工作情景,评选^v^安全礼貌班团体^v^。
4、将安全工作融入到班级的主题活动中。结合此次^v^安全教育月^v^活动,幼儿园的教师们开展了各类安全教育活动,以到达教育幼儿的目的。包括有:陌生人来了,怎样办、走丢了怎样办、安全小卫士、安全教育你我他(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同时组织幼儿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学会拨打特殊电话号码:110、119、120等。
5、班上教师严把晨检、午检关。严格按^v^一摸、二看、三问、四查^v^来进行,并杜绝危险品的带入,同时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保育员严格执行消毒操作常规,每周一检查卫生,评选^v^班级卫生流动红旗^v^。
6、炊事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范操作。采买员采购新鲜食物,炊事班长严把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新鲜食物进入园内,确保食品、饮食安全。
7、在本次^v^安全教育月^v^过程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对全园各处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包括园舎、教室与活动室的设施设备、大型玩具、食堂的水、电、煤等,还有灭火器械以及走廊,保证各设施设备都处于完好状态,走廊通畅无障碍。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
(二)顺利完成保电专项工作。
本年度工区共进行专项保电工作10次,累计保电天数达到90余天,通过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春节保电、国庆保电、七一保电、特高压投送电保电、500kvx线保电等一批重要节假日的保电工作。
(三)工作票统计及其他工作情况。
截止11月15日,我工区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780天;全年共办理工作票50张,其中第一种工作票24张,含基建单位8张;第二种工作票26张。工作票合格率100%,执行情况较好。全年工区所辖线路跳闸次数共计0次,线路跳闸率为0次/(百公里·年)。
(四)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
本年度在公司统一的部署下,工区积极参与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派员参加安环体系标准化培训2次,迎接公司开展安环体系内审工作三次,先后审查出问题共计20余处,先后进行了闭环整改。截止日前,工区已初步建立起了标准化安环工作体系,在今后工作中,工区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努力确保体系工作符合外审相关要求。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工区各级人员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一级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努力实现工区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们先后制定并顺利实施了《x年工区安全技能培训计划与方案》、《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组织形式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培训,突出抓好一线青工和安全责任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工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工区组织培训一线员工百余人次,先后组织工区所有生产人员参加《安规》培训以及登高架设取证以及复审培训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后方能上岗作业。对新进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警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超前防范的各项工作,这是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一年来,我工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事故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工区举行了x年迎峰度夏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工区应急处置能力。先后圆满完成x年迎峰度夏,防汛保供电等任务。
(一)施工线路遗留问题较多,线下遗留树木和违建房屋不断增多,处理复杂。
(二)电力设施破坏、线下施工、异物等时刻威胁着线路的安全运行。施工周期较长的线下作业项目日益增多,各种超大机械施工较多,给线路运行造成很大的隐患,由于很难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工区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很被动,各种隐患不在预控之中。
截止目前,工区共存在线下施工点22处,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书3处,下发施工安全告知书13份,张贴警示标志共计5处。
(三)工区员工的安全意识、理论技能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线路的日益增多,生产任务繁重,我工区青工人数偏少且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对工区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五
根据《关于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安监政法〔〕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六
20__年一年来,我们临武县商务局紧密团结在县委、县政府周围,在县食安办的精心工作指导下,积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v^《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我县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坚持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使全县酒类流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酒品泛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我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厂在今年开始投产运营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打击屠宰违法违规行为。
1、临武县民生牲畜定点屠宰厂于今天年三月份开始试营业,我局针对定点屠宰厂建成投产建立了执法人员值班制度,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生猪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索证索票、肉品出场是否通过检验、病死猪病害猪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建立登记台账等。对各种不合规范要求的其限期整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建立完善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约束机制。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肉品流通市场准入机制,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同时,加强对活体流通环节的监管,要求进厂生猪必须佩带有防疫耳标。对进厂屠宰的生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规范屠宰。指导定点屠宰企业改进经营理念,认真做好肉品流向登记,加强产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猪肉价格。
3、完善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管理。对厂方检验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提高生猪定点屠宰水平。严厉把控病死猪肉、注水肉等劣质肉品从屠宰企业上市的关口。
4、在整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动中,我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并对私宰点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日常与所属乡镇、村委干部多次上门做法律法规宣传。同时采取电视宣传与街头公告的方式在城区进行大力宣传屠宰法规。联合县工商局、公安局等职能单位对私设宰点和销售“白板肉”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62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家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个,查处各类肉品违法案件6件,涉案肉品1969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市场占有率为90%左右,牲畜定点屠宰场屠宰出场的猪肉产品质量合格率100%。目前我局已经就下一步打击私屠滥宰整治行动拿出了一整套的整治方案及行动预案,上报县政府及县食安办。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重点打击屠宰监管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酒类监管,严格执法行为。
首先是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们积极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对日常执法实行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提高了屠宰和酒类执法力度。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社会,群众齐监督,向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城乡居民大胆投诉举报,起到很好监管效果;三是加大了节假日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都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域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出动车辆87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642多个次。没收各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86瓶,有效规范了酒类市场流动秩序,促进了全县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20__年工作思路。
1、针对我县屠宰企业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现象,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厂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招回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十项规章制度。
2、结合我县新定点屠宰场开业,大力宣传定点屠宰工作,针对我县存在的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针对我县米酒市场较为混乱的现象我们要加强对散装酒的管理,注重日常巡查抓实薄弱环节确保我县酒类消费的安全。
5、依法实施酒类批发许可证和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认真把好经营资质关。
6、继续加大酒类打假整治和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七
在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市《—20xx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以及市安监局“五五”普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平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是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水平。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xxx《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的意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扎实开展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大队实际,特定如下工作计划:
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安全教育建设是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程,我大队为了给职工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大队将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利用学习日以各种案件和事故为教材,认真吸取全国交通系统特大案件的沉痛教训。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应知、应会、应做”和“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训练,不断提高全队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交纳保证金,加强责任监管力度。加强路面施工现场的巡查,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凡发现隐患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停工整改。
(八)、加强路政大队巡查车辆的安全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车辆技术状态的良好。
(九)、做好各重大节假日和我县重要活动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大队安全生产小组经常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一是检查治超执法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尽可能避免激化矛盾,防止路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二是检查路政巡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路政巡查车完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检查大队日常工作生活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防止发生其它安全事故;四是要检查办公区和各治超站的防火、防水、防震、防电、防食物中毒、防盗、防病等工作,安全事故发生;五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九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六、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七、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八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二、目标任务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整治重点(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四、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推动晋江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财税部门要按照市第十二届党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
一是要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按照财政总收入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的目标,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是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在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培育产业龙头、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互联网经济和服务业上下功夫,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三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完善财政投入激励机制,设立战略性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灵活运用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风险补偿、企业技改、贷款贴息等科技金融、市场化扶持手段比重,巩固总部经济和龙头税源。四是加快滨江商务区、金融广场、智能装备产业园、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和项目落地,完善的金融、物流、资讯等商业支援服务体系,打造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优越的营商环境。
构建“政府引导推动有力、投资主体丰富多元、项目管理精细规范、资金要素保障到位、社会经济效益良好”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项目抉择论证和监管机制,完善项目合同文本和财政补贴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有节奏加快土地招拍挂出让,及时盘活回笼资金滚动发展。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梳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健全政府债务运作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等制度。重点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和落实设备购置、药品供应补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疗养院及市医院等惠民、利民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交通便民工程、城市自行车租赁站点、公共停车场等便民建设。支持举办优秀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晋江”建设。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安排美丽乡村、农村排污设施建设、绿化造林、镇村卫生保洁补助4亿元,建设晋江美丽新农村。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建立健全覆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探索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完善科学合理、完整规范、符合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剔除体制下划因素实现同比下降。扩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重点加强征迁款、企业补助、种粮直补和重点国企等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原则,建立灵活高效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实行国企经营班子分类管理,探索国企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制度,政府任命、双向交流和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培育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团队。建立以“绩效挂钩、总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薪酬激励机制,健全国企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国企成本效益和费用控制,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安置房等资产信息化管理,安置余房、店面、车库严格实行全市统筹调度,确保公开规范处置和有效盘活利用。
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等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建立政令畅通、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重点工作督导,梳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创建活动,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财政干部业务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强化镇级财务管理,加强业务指导,推进财政所标准化建设。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二
xx月份,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场监管重点任务,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市场主体活力强劲,目标提前完成。
进一步加大“调转促”推进力度,深化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举措,加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力度,提前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xx月份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12户,其中企业53户,个体工商户259户。截至xx月末,全市累计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138户,其中企业538户、个体户2600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4%、119.5%。
二、“三小车”整治城乡联动,开局良好。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立足职能,全面开展“三小车”源头治理。由“一把手”动态督查,分管领导全程参加,城区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全面铺开,城乡联动,针对经营户有无营业执照、所售非机动车辆有无3c认证、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检查各电动车经营户32户,涉及40余型号的电动车187台,查扣三轮载人电动车24台。
三、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选派专业人员向广大师生讲解食品安全知识。目前已在2所中学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受众师生达1500多人。今后该项活动将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展。
四、快速推进“规范药房”创建,提前完成创建任务。
省局要求在20xx年底前完成70%的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目标,在20xx年底前完成100%目标创建任务。截至目前,我市4家市级以上医疗机构、17家乡镇卫生院药房100%达到“规范药房”标准,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五、在全市开展特种设备检查。
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检查力度,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检查各类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家,共检查特种设备70台套,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29份。并对上月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查,共回查1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体情况良好。开展电梯年度检验工作,检验电梯35台;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22份。
六、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xx省从20xx年xx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我局通过举办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专管员“两证整合”专题培训班,在全市全面实施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xx月份新办和换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511份。
七、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扎实推进。
为有效利用监管资源,进一步压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xx月份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xx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快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本月已完成88户餐饮单位、95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12家零售药店及2家县级、17家乡镇和131家医疗机构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八、综合监管强力推进,多项工作齐头并进。
(一)网络订餐监管进一步加强。在建立613户次网络订餐经营户监管统计台账的基础上,组织大润发的餐饮经营户以及百度外卖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负责人于润溪城市广场二楼大润发员工会议室内召开关于小餐饮(网络订餐)示范街创建会议,督促未办证照的餐饮经营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办理证照,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0余份。此后,辖区市场监管所跟踪推进,制定制度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监管工作紧抓不懈。全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检查餐饮单位144家,食品流通经营户186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
(三)洋酒市场突击专项整治效果显著。联合上海、广东等洋酒代理公司对全市洋酒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经过前期摸底、全面排查,我局收网迅速,突击查扣涉嫌假冒洋酒36瓶。
(四)其他常规监管有序推进。我局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的同时,常规工作有序推进。检查各加油点、烟花爆竹市场、农资经营市场等16次,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门点185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2份,立案查处6户存在问题的经营户。
九、招商引资工作。
xx月份先后5次请进、等地客商来明考察,宣传、推介;外出赴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次。
1.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继续开展特种设备集中整治;。
2.全面完成20xx年度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任务;。
3.完成20xx年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快检室验收;。
5.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检测;。
6.开展电子秤专项执法检查。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三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和力量,探索餐饮业和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管新体制,逐步建立市县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一是深入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量化分级率达到100%,a级和b级单位力争达到80%,量化分级标识100%在经营场所公示。二是开展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专项检查。三是继续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等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四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引领餐饮食品安全新潮流,提升全市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药械监管,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上创先争优。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药械生产经营秩序。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市内零售药店,市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面100%,实现监管无缝隙、无断层、无盲区,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在生产环节,按照“抓两头控中间”的原则要求,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管。在流通环节,一是认真把关,严格程序,缩短时限做好申报资料审查、资质审查、受理登记、现场验收工作,做好新办药房gsp认证和五年到期再认证工作;二是深入推进药品实时监控、温湿度监控网络和许可证管理系统建设,年6月底前,实时监控安装使用覆盖所有药店,并全面普及电脑开具销售凭证工作;三是加大市内主城区处方药管理力度,做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四是把票据管理作为工作主线和监管的重点;五是继续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办法》;七是继续加大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销售。继续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地净化药品广告秩序。在使用环节,严厉打击非法配制医疗机构制剂、非法邮寄处方药、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购进验收、购销记录及需低温储存产品储存条件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无证、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对医疗器械,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养护、销售、质量跟踪、不合格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高风险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开展物理治疗仪和角膜接触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和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等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做好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工作,制定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程序,使产品注册审批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三)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上创先争优。
中药饮片是中华民族医药的瑰宝,中药饮片的质量是确保中药疗效和取得长足发展的关键,为此,在全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中药饮片包装规格、标签、名称、质量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对市场监督抽验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进行一次清理,正本清源;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配备鉴别师的规定,加大对中药饮片鉴别师的培训力度,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所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院和经营企业均设立中药饮片鉴别师。要严格产品准入,规范进货渠道,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的中药饮片,规范中药饮片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药饮片的质量。
(五)拓展诚信体系,强化企业自律上创先争优。
在省局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创新拓展诚信体系使用范围,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制定诚信企业标准,强化对企业法人、质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药单位经营假劣药品和有违规违法行为,将其记入医药诚信网,发布诚信警示,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企业自律意识。通过记录涉案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责任人员的诚信污点,督促相关人员重视药品质量和自觉守法,堵住假劣药械进入合法单位的渠道,确保我市药品的质量。
(六)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上创先争优。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员、群众理想信念。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期人文精神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在机关形成风清、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
(七)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
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党员,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有本领的要求,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五
回首xx年的工作,有很多成绩,但也有许多不足。我们的工作无疑为学校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为一中之魂的铸造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监管部内部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成员工作不负责,甚至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我们为自己的工作业绩感到骄傲的同时,我们也急需从监管部内部成员的作风、责任心等方面下功夫,提高每一位成员的工作热情及办事效率。
我们监管部的首要任务是对秭归一中全体学生佩戴校徽情况进行抽查,并如实记载上报。其次,还负责监督一、二年级自习纪律及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并及时对不良现象作出纠正。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抽查校徽、自习纪律方面做得较好,并受到了政教处领导的好评,但并未及时纠正学生会内部的各种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一大失误。所以,本学期我们将首先对监管部内部实施彻底的整改,将不负责任的成员一律清除,重新物色工作负责的人员。其次,我们将继续坚持每周至少三次的大规模校徽检查,每天自习时都确保有值日生到岗维持纪律,对学生会各部门出现的不良现象予以重视,并严肃查处。
我们所做的工作,对秭归一中的发展是微不足道的,但也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学生会监管部全体成员将本着为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为构建和谐校园无私奉献的宗旨,继续努力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我们坚信,xx年,我们将再创辉煌!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六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巡查。重点巡查农贸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经营主体资格,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情况、种子经营户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制度情况,查处农资经营违规行为。
生猪定点屠宰及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牛肉和家禽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和家禽的`行为。
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和宣传落实情况,办理情况。
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情况。
鼠药市场和春季灭鼠工作巡查。
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成品油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成品油经营主体资格。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巡查,重点巡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煤炭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煤炭经营主体资格。
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的行为。
汽车市场专项巡查。按照、和,重点巡查汽车经营主体资格、二手车交易行为,打击非法拆解旧车的行为。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液化气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液化气经营主体资格和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和学校后勤服务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后勤服务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七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__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__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__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六、完成县食安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八
近年来,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速度惊人,但随之而来的诸多不规范问题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与网上交易法规缺失、监管缺位等不无关系。
按照国务院去年出台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工商总局增加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
今年,工商总局专门开展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立法调研,并起草了《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北京、深圳、杭州等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并在实践中对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
“各地积极探索将监管领域向网络市场等新兴市场主体延伸,探索实行分类监管等精细化监管方式,探索创新日常规范监管方法,监管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周伯华说。
周伯华强调,明年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总结推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成功经验,提高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水平。
强化网上非法广告治理力度
互联网这个新兴媒体的发展,为广告业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相比传统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在地域和空间上的无限制性,对消费者产生了巨大的引导作用,与此同时也为网络广告监管带来新的课题。
近年来,一些地方工商机关对网络广告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如浙江省工商局利用网络广告智能监测软件,对网络广告进行监测和巡查。深圳市工商局抓住重点,组织力量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进行集中监测。
目前,网络广告方兴未艾,网络违法广告案件也只占到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大约5%。但是,网络违法广告却有日益增多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夸大其词、内容虚假、格调低下的非法涉性广告,一度充斥网络,社会各方面对此反响强烈。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周伯华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明年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力度,特别是强化对网上非法广告的治理力度。
扼制互联网传销新趋势
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
近期工商、公安机关查处的一些传销大要案件,也大多采用网络传销形式,利用互联网从事发展人员、组成网络、计算报酬和资金结算等一系列违法活动。
针对利用互联网传销情况日趋严重这一新趋势,周伯华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配合有关部门狠狠打击以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严肃查处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危害大的大要案件,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九
20xx年是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集贸市场免费检定的计量惠民政策的第四年。四年来,这项政策得到了集贸市场经营户的大力支持,累计免费检定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xx00余台,免收检定费用约6万余元。今年,我局又对全区5家集贸市场近500台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定,报检率达到100%。此次免检也惠及集贸市场周边商店在用计量器具,更好地维护了我区公平交易环境。20xx年我局下达计量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整改率达100%。
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辖区相关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积极签署了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反应出了各企业、单位对诚信计量的重视。在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在集贸市场、餐饮业开展,争取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等相关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推进落实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等计量惠民政策,夯实兴业诚信计量承诺。继续加强对各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对集贸市场开展不少于2次的执法检查,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公平和权益。
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集贸市场,将按《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加大对辖区各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称量不准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计量违法行为。各集贸市场主办方(管理方)应继续落实对市场内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公平秤配备工作,确保每家市场至少配备2台公平秤,其中至少有1台专用于清真食品称量,公平秤要始终如一地摆放好位置、标识应显眼醒目,不能只为应付检查才摆放,要求各摊位在用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摆放到易于消费者查看的地方,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能重视并及时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我局及时反馈。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避免因计量器具失准给老百姓带来的财产损失,各眼镜店在设备检定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计量器具检定台账。
因为计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稍微的一点不合格,便会给群众带来物质或其他方面的损失。所以各单位务必要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及向我局进行台账报备工作,出现的计量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督促生产、销售定量包装产品的单位对自我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自查。不定期核对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对于有问题的产品及时下架。我局也会不定期对销售定量产品的单位进行抽检,以保证定量包装产品符合包装标准。
同时,强化计量惠民工作,7月份开展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力争使检定率达到100%。积极处理计量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交易。
在接受到群众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切实有效的保障群众的利益。同时妥善保存各项检定手续、文书,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后须尽快将检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上报我局留存备案。检定合格后保护好张贴在计量器具上的合格检定标识,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无相应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者计量器具上无在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标识,我局将按照未经检定依法处理。
最后,要求以上各单位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自查清理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各自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更新工作,及时向我局报送存档。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二十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二十一
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达小康”主旋律,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履职尽责、担当奉献,全力以赴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规范竞争、守住底线。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提升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督促企业严格依照认证目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质量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危化品、危化品包装及容器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防爆电气生产销售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紧从快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多方面考虑、多举措发力,跟踪监控现有发明专利,保持存量;激励高企新增发明专利,创造增量;利用平台引培发明专利,增加总量,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有所突破。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标准水平、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焦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环节,常态化开展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和学校、食堂、乡村等重点区域检查,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制度机制防线。组织精准抽样,提高抽检命中率,并围绕抽检不合格率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开展监管、堵塞漏洞。
把无照、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列为防控重点,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取缔。开展疫苗、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络销售药械、违规使用化妆品原料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开展智能化规范化监管,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精度。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率、事前处置率和整改率达到100%。完善应急预案、优化应急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减少提交材料、简化审批环节,提升便利化水平。
纵深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突出价格监管、网络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监管。
强化平台应用,积极推动地理空间可视监管、分级分类靶向监管、依法依规综合监管、高效便捷移动监管、社会共治协同监管、大数据智能化监管等监管方式和系统功能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