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优秀15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对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便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9.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预测和应对不同情况的变化。制定方案是一个复杂和细致的过程,以下是一些方案范文供您参考。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_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
2、成立_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组长:__副组长:_____组员:_________办公室:__兼办公室主任,___________班主任任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___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__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倪文萌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一、迅速成立工作机构。在省民政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立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民政厅分管厅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统筹指导推动全省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最主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扛起责任,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为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面前,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动力,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四、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利用社会组织服务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媒体、报纸杂志等媒介加强宣传,稳定社会公众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对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及时总结宣传,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先进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工作建议可即时上报。
五、加强风险防范管控。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的监管,指导有关社会组织按照募捐方案及时使用捐赠款物,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对借机非法敛财行为要坚决打击,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有效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互联网平台,及时跟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群策群力、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2.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
3.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疫情安全防护工作。一是要制订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具体方案,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防控责任和落实措施。二是要切实保障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三是要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卫生,有效保障前来办事群众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动员人民群众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尽量减少当面接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五是窗口工作人员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讲卫生、少聚会,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4.妥善处理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一是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一般不召集社会组织参加各类研讨、培训、学习等人群聚集的活动,积极探索通过短信、微信、在线平台等方式传达相关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二是对年检、评估、抽查检查等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推迟办理时间、开通线上办理等方式予以灵活安排,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实时调整。三是对于在疫情发生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讹传讹,散布虚假信息,甚至顶风违纪违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从严从快予以依法查办。四是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疫情发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全年。
工作计划。
和节奏安排。疫情解除前,可以适当聚焦内部建设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础性工作,重点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解除后,要迅速、全面地转入工作正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抢回工作时间,积极推动2020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5.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力以赴,主动应对,及时研究部署防控措施,把应对方案做实做细,积极有序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要及时关注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疫情。要坚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持不信谣、不传谣。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取消非必要外出,尽可能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人人尽到自己的卫生责任,为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积极应对疫情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6.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担当意识。会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的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引导广大会员和身边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力量。
7.加大分类指导力度,推动社会组织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积极做好会员引导和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大力推动会员企业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地区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网络社会组织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网民正确认识疫情态势,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引导和宣传。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要积极利用自身专长,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8.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落实防护举措,保障社会组织自身安全。要组织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自觉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不擅自委派工作人员或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各类与防疫工作无关的会议以及探访、慰问、培训、论坛、展览、对外交流等人员聚集的活动尽量取消或者推迟至疫情响应结束后进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人群聚集的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各项具体要求,将防控工作责任落实落紧落细。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内部消毒清洁、疫情监测和人员排查,及时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指导和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对社会组织中的疑似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9.组建工作小组。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民政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社会组织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各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处(室)也要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本地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强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10.落实防控措施。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参照《实施方案》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关防控措施,并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作用。
11.加强宣传引导。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疫情防控”专栏,积极发挥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政务抖音平台宣传作用,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舆情信息监测。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发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万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__〕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人员,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近年来,我县家长学校工作成果显著,在实践中也摸索到了一些规律。家长学校是全民终身学习的一种实现形式,特别是对提高全民学习意识,建立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团县委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了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家长学校进行实践研究,探索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的规律,以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为使全县家教事业深入发展,团县委从县情实际出发,实现自立创新,为办好具有特色的家长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立足创新,求真务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指导全县家长学校持续发展,提高广大家长综合素质,提升家教整体水准,同时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结合本县实际,根据县城内和各乡镇中小学家长学校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和指导经验,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指导运行。
2、指导家长学校以读本为本,在普及家教知识的基础上,使广大家长更新家教观念,改进家教方法,提高家教能力。
3、通过培训和实践,培养和锻炼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项工作在由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直接领导下,由团县委学校部和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组组织实施。指导组由团县委书记于丽荣、副书记庞威和教育局主管领导牵头,下设指导组办公室,委派团县委学校部部长和教育局教育股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此项实验工作纳入团县委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抓好。
各实验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和科学管理。
2、做好家长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1)抓好家长学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2)培训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要选聘学校领导和教师、"五老"及专业人士为家长学校教师,经过系统提高,承担家长学校教学任务。
(3)提高家长学校教学质量。家长学校要有工作计划和教育计划。使用省编家长学校通用教材,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
(4)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家长学校日常的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特别要建立科学管理和评估制度,保证家长学校工作的科学、系统、规范。
(5)各家长学校都要开设教学场所,有专用教学设备,选配专人负责管理,选配专人管理家长学校的全面工作。
3、随时沟通上下互动。
团县委学校部随时汇报请示领导组,得到及时指导。并有计划的到各家长学校了解情况互通信息,传递经验。各家长学校要定期向指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教育是一个立体化的工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长的世界观、道德观和家庭环境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而家长教育方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子女的教育。为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现代家教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使我社区学校家庭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年度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社区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校长:马强。
副校长:丁海毅。
成员:马波(负责具体工作)。
二、家长学校主要措施:
3、定期召开家长会议,让家长了解教育信息以及教育方法;。
4、动员家长撰写家庭教育论文,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努力调高家长素质;。
5、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设立“家长学校”网站,使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受教育。
三、家长学校的具体要求。
3、加强社区家长学校班主任工作,努力提高班主任素质。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理论知识,研究家长学校工作方法,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学期末召开一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四、参加对象。
1、举办第一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五、六年级家长;。
2、举办第二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三、四年级家长;。
3、举办第三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一、二年级家长。
五、教学内容。
1、以《小学生家长手册》为主要材料。
第一讲:让天下家长俱欢颜。
第二讲:让孩子拥有成功的学校生活。(一小校长主讲)。
第三讲:让孩子拥有幸福的人生。(一小教师主讲)。
第四讲:孩子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一小教师主讲)。
第五讲:让孩子做一个受欢迎的人。(一小教师主讲)。
第六讲:让孩子平安,家庭快乐。(一小教师主讲)。
第七讲:增进彼此感情,让家庭更和睦。(一小教师主讲)。
第八讲:孩子眼中的父母。(一小教师主讲)。
2、根据学校实际补充教材。
(1)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家长。
(2)适应时代需要,转变家教观念。
(3)加强自身修养,搞好家庭教育。
(4)重视从小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
3、采用讲座、走访、问卷、经验交流会、描绘等形式进行教学。
六、授课方式。
毅采用集中讲座的形式为主。
七、授课地点。
富兴社区党员活动室。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考前准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三、考中管理。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四、入闱命题。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处置。
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校考点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县卫健委《关于印发20____年高考和中考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及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____县疾控中心20____年中高考期间新冠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我校考点发生的疫情相关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____高考期间防疫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为保障我校20____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安全,使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成立____一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考试过程中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
(二)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__。
______:负责南校区考点。
______:负责北校区考点。
三、重点工作。
(一)考前培训、演练。
1.考前,由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在高考期间有突发事件时,各项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2.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演练。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和考场的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二)考前预防性消毒。
考前,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相关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三)考前准备。
1.设置体温检测点。学校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南校设在二道门、北校设在淮西楼大厅),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遮阳蓬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设置备用隔离考场。考点规范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北校考点设3个备用隔离考场,南校考点设4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备用隔离考场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并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准备防疫用品。按照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方案要求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__。
4.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配备数量充足的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考点入口处和每个楼层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速干手消毒剂,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5.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若干。
6.考场内设置要求。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减少人员密度,考场保持通风和空气畅通。听力考试期间,各考场短暂关闭门窗,听力考试结束后,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入考点、考场。
1.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有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二次复测。仍不合格的,采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测量,还是异常的,经考点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疫情研判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由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带领,从疫情防控专用通道直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2.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因我县处于低风险地区,故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行身份识别时短暂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和操作违禁品检查的监考教师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__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__月__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__月__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五、以上内容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研判并调整。中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参照此方案执行。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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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沧、市防控工作相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镇机关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特制订沙河桥镇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实际,成立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巩勇峰任组长,人大主席秦俊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机关疫情防控的领导、组织、落实等工作。同时,统筹做好全镇所辖站、所、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成立防疫物资保障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备足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明确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范。做好宣传教育,在机关入口处张贴xxx、河间重要通告,利用一楼电子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做好消杀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统一收集、消毒,由环卫部门密闭运输。加强办公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卫生清洁。按照《xxx市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新冠肺炎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做好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体温登记工作,并留存相关记录。
精简会议次数。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高于37.3摄氏度不准进入会场,会场内座次应保持较大间隔,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实行集中供餐、错时打餐、返回宿舍就餐制度,餐厅每日消毒1次。规范消毒措施,办公室、大厅、走廊、楼梯、门窗、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等要每日2次消毒;电脑的键盘、鼠标,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要定期消毒;要同时做好消毒记录;体温检测点要配备消毒液、备用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
(三)强化应急处置。设置应急区域进出机关的测温点附近应设置发热人员隔离区,隔离区内应配备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遇有发热人员第一时间转移至隔离区,并对发热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相关处置规范处理。当职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病毒不能进校园、教学质量不降低、正常工作不受影响”,按照《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豫教疫防办〔2020〕13号)和2月14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九场新闻发布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完善工作体系。
1.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穆瑞杰、校长罗士喜任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夯实防控主体责任,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校长张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按照“分层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依托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和任务落实时间节点,做到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有节。
2.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实行校区负责制,龙子湖校区由校长罗士喜负责,北林校区由党委副书记李波负责,英才校区由副校长程慎负责。英才、北林校区综合服务办公室负责配合做好英才校区与北林校区疫情防控工作。
3.建立方案落实机制、信息畅通机制、督查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二)细化工作措施。
返校前。
1.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1)广泛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qq、短信、宣传手册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营造良好氛围,坚定师生战胜疫情的信心。(党委宣传部负责)。
(2)学校延迟开学安排在3月1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统一部署确定,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在开学时间没有确定前,各学院要逐一通知学生,严禁任何学生提前到校。(学生处负责)。
(3)利用网站、微信、qq群等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师生心理防护宣传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避免因紧张、恐惧心理和麻痹、松懈情绪导致师生发生极端事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
2.做好各项疫情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1)对本校教职员工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教工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个教职员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
(2)采取“人盯人”措施,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随时畅通联系、传递信息,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精准掌握每一名学生开学前(至少开学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尤其是确诊及疑似病例学生的康复情况。在开学前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报到入学。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要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学生处负责)。
3.做好学生自我防护教育工作。
(1)学生要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等情况,要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要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各学院负责)。
(2)学生要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纸巾遮挡口和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并尽快用肥皂和水洗手至少20秒。(各学院负责)。
(3)学生就餐要吃熟食,不要光顾路边无证摊点,防止暴饮暴食,注意食品保质期。可使用消毒湿巾对就餐的小桌板等进行擦拭消毒。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各学院负责)。
(4)学生居家要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各学院负责)。
4.做好实习实训摸排工作。
全面摸排、摸清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新的实习实训。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做好安全防护,加强日常管理,严控人员外出,做好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教务处负责)。
5.做好网上教学工作。
延迟学生返校期间,学校按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和“教学质量不降低”的要求,开展课程线上教学。及时公布本学期全校课表和各教学班学生名册,任课教师按照课表,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有效开展线上教学,创新教学方法,做好课内外教学活动安排,提升网上混合式教学、网上讨论、批改作业、网上辅导答疑等教学功夫,确保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教务处负责)。
6.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1)下发教学运行工作计划表。学生返校前一周召开教学工作例会,下发教学运行工作计划表,分周次安排本学期主要教学工作。(教务处负责)。
(2)发布本学期教学进程表。学生返校前一周,收交、审核、汇总本学期各教学班教学进程表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发布。(教务处负责)。
(3)发布各行政班级劳动周安排。在学生返校前一周,安排好本学期各行政班劳动周相关工作,并下发到各学院。(教务处、学生处负责)。
(4)发放本学期学生教材。及时与书商沟通,在学生返校前,做好教材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学生返校期间,由各学院根据教材科的安排,通知并组织学生领取本学期教材。(教务处负责)。
(5)成绩认定与期初补考。学生返校前一周,认定并发布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时通知学生查询,并按规定组织进行成绩异议的复查工作。做好补考试卷印制和考务安排,在学生返校后的第二周进行补考,第三周末完成补考成绩的录入和认定。(教务处负责)。
开学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符合入校条件的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人事处负责)。
8.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1)加强通勤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要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院长办公室负责)。
(2)做好食堂的安全监管。提前通知食堂从业人员在开学16天前返郑。返郑后在家或在指定隔离区自行隔离14天,并于每天上午9点和下午4点两次报体温及身体状况。在郑隔离满14天之后,身体状况正常者,方可到岗。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后勤处负责)。
(3)开学前,做好食堂开业前的环境卫生整治,对前厅后厨进行彻底的清理、清扫、清洗、消毒。严格做好各体育场地清洁卫生,各公共区域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做好全校洗浴房的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做好全校教室、公寓、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的全面消毒工作。(后勤处负责)。
(4)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格落实食品加工制作制度。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做到生、熟、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餐具洗消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后勤处负责)。
(5)做好饮用水的安全监管。加强饮用水的生产、配送管理。每天对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配送车辆进行消毒杀菌,保持工作区域干净卫生,确保校园饮用水供应安全。(后勤处负责)。
(6)开学前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校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后勤处负责)。
(7)开学前,对校内的办公室、教室、门面房、室内体育馆、报告厅等各类学习、生活、娱乐、公共场所及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再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开学准备。使用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每次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清洁。始终保持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后勤处负责)。
9.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购置必要的疫情防控设施设备、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及其它防控物资等),为疫情防控提供足量的物资保障。严把购买防疫物资质量关,确保所购防疫物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科学研判市场供应形势,做好全校防疫物资采购和储备。对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按照学校特殊采购项目的程序执行,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时有效购置到位。(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负责)。
开学前,全面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并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防控办负责)。
•返校时。
1.做好通知学生开学时间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统一部署确定开学时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学生,实行按年级错峰报到和按学院分散报到方式,有序安排学生返校。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正式通知,提前逐一通知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不得提前报到入校。(学生处负责)。
2.做好返校时教育引导工作。
(1)加强学生防护宣传教育。告知符合返校条件学生(14天以内含报到当天,不存在发热等新冠肺炎典型症状或存在但定点医院诊断已明确排除)务必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不得提前;不符合返校条件学生暂缓入学,待满足条件后返校。(学生处负责)。
(2)学生要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口罩,途中要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各学院负责)。
(3)发布学生返校途中和入校报到后防护注意事项,提醒学生妥善保存返校车次、座位等票据信息,教育学生入校后要减少与他人接触交流,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活动。(学生处负责)。
(4)学生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要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各学院负责)。
(5)学生返校途中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各学院负责)。
(6)学生须佩戴口罩,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和身份证,在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学校和公寓;体温异常的一律禁止入内,立即逐级上报学校防控办,并安排专车送医。未佩戴口罩者,一律禁止进入学校。家长送学生返校时,家长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学校。(保卫处负责)。
(7)学生报到时,须如实填写和携带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盖章的《学生假期身体健康状况表》,以及《学生返校报到行程车次、时间一览表》,做到返校全过程可追溯;相关电子表格各学院要提前逐一发送给学生。(学生处负责)。
(8)教职工返校应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条件允许的建议乘坐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要与其他人员保持距离,避免用手接触公共物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
(9)教职工返校途中要保持手部卫生,避免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返家后,立即更换衣服,流水认真洗手,衣物尽快清洗。(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
(10)实施乘通勤班车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制度。乘坐班车,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异常,驾乘人员有权拒绝其乘坐班车,并立即上报异常人员情况,督促其到定点医院就诊。(院长办公室负责)。
3.做好封闭管理工作。
疫情解除前,对校园实行封闭管控,严禁学生外出校园,外卖人员、快递人员等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近距离接触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缩小活动范围。(保卫处负责)。
返校后。
1.做好入学教育工作。
(1)上好开学第一课。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校生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校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严禁学生串宿舍、聚餐、聚会,要求学生出宿舍须佩戴口罩。(教务处、党委宣传部负责)。
(2)开好班会。学生报到当天晚上,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各学院要构建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团学干部,宿舍长等四级联动的网格化管理队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规章制度讲解、晨午体温检测、心理教育疏导等工作。(各学院负责)。
2.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1)学生在教学、办公区域内要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要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各学院负责)。
(2)密切监测学生的健康状态,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学生中出现可疑症状,要立刻向疫情管理人员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各学院负责)。
(3)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如学生出现心理问题,要尽快进行心理疏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
(4)学生就餐排队时要与他人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要佩戴口罩,进食前摘掉口罩并洗手。就餐时要使用食堂高温消毒后的餐具用品,或使用清洁消毒后的自备餐具。要错峰就餐、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人员交谈,餐后及时洗手。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提倡就餐人员自带餐具。(后勤处负责)。
(5)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各类线下校园招聘活动。校园招聘将以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在线测试、电话或视频面试等线上形式开展。毕业生可通过网上就业平台、毕业生辅导员微信群、毕业生信息员群等渠道查询就业信息,并通过各类网络社交软件线上投递简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
(6)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在岗人员必须符合健康要求,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要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同时做好记录。对学生宿舍出入口要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进出人流。住校学生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不相关人员。外出要规范佩戴口罩。(学生处负责)。
3.做好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的防疫消毒工作。
(1)开学后,每日对办公室、教室、门面房等公共区域和电梯、公共卫生间、各类门把手、按钮及办公设备等重点部位分别用84消毒液和75%酒精,每日不少于2次的消毒。同时做好废弃口罩等污染物品的处理,设置“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引导师生将使用过的口罩从内向外对折后,用橡皮筋扎紧扔进专用垃圾桶,并将废弃口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每日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3次。(后勤处负责)。
(2)学校要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对教室、宿舍、图书馆、会议室、食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电梯等公共活动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液、手消毒剂等。(后勤处负责)。
4.做好教职工教育管理工作。
教职工进入学校要凭借一卡通或工作证,并按规定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内。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症状,要主动带上口罩直接到就近指定医院就诊。多人办公室及公共区域要佩戴口罩,工作汇报要主要以oa、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确需当面汇报的,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餐建议自带,确需到食堂进餐的,在坐下就餐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注意洗手。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到办公室工作的,保证远程办公,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
5.做好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
学校取消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引导师生坚持体育锻炼,适量活动,增强体质。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校内暂不组织各级各类学生聚集性活动。除必须参加的上级要求的活动外,暂不组织参加校外学生聚集性活动。要通过网络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原则上不召开、延期或减少召开集中会议。必要的小型会议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党委办室院长办公室负责)。
6.做好食堂就餐工作。
(1)加强对送餐送货到校人员的卫生管控。严格落实餐饮服务人员每天的晨午晚检测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食堂、超市等从业人员均要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后勤处负责)。
(2)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不得使用病、毒死或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格落实食品加工制作制度。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做到生、熟、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后勤处负责)。
(3)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后勤处负责)。
7.做好核查防疫工作。
(1)学校要经常核查、补充疫情防控公共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物资充足。要求校内超市备足疫情防控物资,保证供应,满足师生需求。(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
(2)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防控办负责)。
(三)强化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各院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责任,严格按照上述防控工作措施,细化本单位防控工作案。
2.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和职能部门工作安排,紧盯学生返校前、返校时、返校后等关键节点,突出重点抓实抓细,切实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各院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和开学前后各项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具体事务。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2.认真做好开学返校师生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
3.组织开学教学工作安排、常规教学督查等工作;。
6.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一)开校前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博、门户网站、qq、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服从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qq群、班级微信群、家长qq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3.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和日报告工作。学生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工作。高度重视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重点人员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审核通过其暂缓返校。
5.做好教室、宿舍消毒和卫生工作。总务处组织进行校园清洁卫生工作,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图书室、食堂及厕所等公共场所统一做好消毒工作;联系有关部门进行饮用水检测,确保安全,为学生返校做好准备。
6.提前准备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与场所。总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8.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二)开学后需做好的工作。
1.做好开学第一天学生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学生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2.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学生处负责组织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3.加强疫情日常防控工作。学生处与医务室坚持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做好每日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随时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教学调整与检查工作。教务处指导教师调整好教学进度,加强教学研究,确保教学任务全面完成。加强教师教学“六认真”的检查,学生上课和早晚自习检查,确保教学有序开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配合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做好顶岗实习学生跟踪管理工作。就业办组织15级各班班主任做好顶岗实习学生跟踪管理工作,教育学生服从实习基地统一安排,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和教育管理工作,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6.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校园卫生、防护消毒等,严把学校大门关,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平安。
7.组织学生参加好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肺炎的抵抗能力。
8.禁止开展与参加大型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讲座、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比赛等活动。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宽到边、沉到底,全覆盖、无死角。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班子成员积极配合,靠前指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
3.突出重点,严肃纪律,服从命令,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各项任务不打折扣,情况摸排、数据上报要及时、准确。
4.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带班、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qq群动态,及时响应学校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所有教职工切实提高政治意识,不信、不发、不传任何非官方不实信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以实际行动为学生和家长服好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推动xxx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提升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水平,决定成立xx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抓好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公众号、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官方信息,让广大干部职工不传谣、不信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政策解释。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耐心细致做好相关政策的答疑解惑。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听取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大家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近期省外尤其是重点疫区来赣、返赣人员情况。
三、做好疫情防控。
根据省管局当前服务保障工作实际,主要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加强人员管控。对进入集中办公区和重点住宅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重点加强办公区来访人员把控并进行体温测量,有情况及时联系防疫部门处置。疫情防控期间,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的会议外,会议中心暂停承接其他厅局举办的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做好重点区域消杀。对省级集中办公区和重点住宅区的公共部分及经营场所,包括大厅、走廊、会场、食堂、卫生间、电梯间、出入联系处等,开展一次全面消杀;对在疫区执行保障任务后返回的公务用车,及时进行消杀,减轻病毒感染风险。
(三)抓好餐饮防控。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号令,疫情传播高风险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取消机关食堂自助餐模式,采取快餐盒分餐制的模式提供保障。
(四)停止部分重点区域对外经营。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自即日起,前湖酒店、玉泉岛酒店、省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北苑宾馆、盛伟驿站、会议中心餐厅以保障内部需求为主,停止对外经营。
(五)强化幼儿保教防控。局属各保育院要主动对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提前谋划、超前部署,根据幼儿教育工作特点,制定开学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自身防控。加强对服务保障人员疫情的监测,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的,要暂时回家留观。加强服务保障人员卫生防护,工作时着工作服,注意仪表仪容和个人卫生,按规定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四、强化工作落实。
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责,指定专人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其中:办公区人员管控工作方案由局保卫处牵头,各办公区服务中心配合制定落实;餐饮保障防控工作方案由卧龙路中心牵头,其他有关中心配合制定落实;住宅区防控工作方案由前湖中心牵头,玉泉岛中心、住宅区中心配合制定落实;公车保障防控工作方案由公车中心牵头,省政府汽车队配合制定落实;幼儿保教防控工作方案由八一保育院牵头,其他保育院配合制定落实。专项防控工作方案,请各牵头单位在2020年1月29上午12时前完成报送。
落实信息报送。从2020年1月29日起,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每日报告制度。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于每天下午17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疫情最新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联络员指定情况请于1月28日上午10时前完成报送。
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疫情防控实际需要,统筹做好值班值守,强化重点区域及重点岗位工作安排,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
做好后勤保障。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亟需的口罩、手套、防护镜、测温枪、防护服等物资,由局办公室、服务处、财审处及阳明路中心按照保障需求、特事特办的原则,共同做好数量汇总、物资采购、及时分发,加强废旧防疫物资回收处置监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人:xxxxxxx。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简称文化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地区文化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考点、考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检查防疫物资准备工作及防疫方案落实情况,指导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对身体异常考生、工作人员的监测、处置工作。考点主考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应对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大考。各盟市由当地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协调文化考试相关事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紧密衔接,确立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第四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技能培训,负责向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宣传预防新冠肺炎知识,指导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等工作,开通考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驻点指导,负责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身体异常人员的专业处置;宣传部门做好涉及文化考试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网信部门做好涉及文化考试的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文化考试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公安部门做好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高考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往返考点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第五条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定文化考试防疫组考实施方案和预案,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六条制定防疫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制定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明确规定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涉考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第七条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涉考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过程中正常需要的涉考工作人员、组考经费、必要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能够到位。
第八条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遴选,遴选的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不得离开本盟市,由所属单位负责监测、记录健康状况,于考试前一天报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在报到时需提供由所属单位出具的考前14天健康监测证明及绿色健康码,由考点与工作人员签订《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时,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第十条加强考生身体健康监测,原则上考生于考前14天起不得离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考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在就近定点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核酸检测,并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生自考前14天开始至考试结束,自行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健康状况申报表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交由工作人员检查并留存。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报告考点。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最晚在考试前一天抵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生要加强考生赴考点途中、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前往考点。
第十二条考生凭居住地“健康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文化考试通知单进入考点,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考试纪律和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考试结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家长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大门外逗留。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必须接受两次体温检测,是否佩戴口罩不做强制要求。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必须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第十四条对在考前14天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按规定及时就医,确诊不是新冠肺炎感染的考生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确诊感染的考生按照疾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救治。
第十五条考点按有关规定须配备充足的、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防疫物资,包括红外成像仪、体温枪、水银体温计、75%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剂(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喷雾器、一次医用手套及应急药品等。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工作人员每人配发10个。
第十六条在考点、考场入口处等场所放置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75%医用酒精等物品,在考务办公室、卫生间等处放置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等物品,供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使用。
第十七条对考场、考务办公室等场所保持随时通风,每天中午及下午考试结束后对上述场所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拖布擦拭消毒。
第十八条通风时要首选自然通风,考务办公室、考场等场所每天要尽可能开门、开窗通风换气或加大新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务必注意试答卷等考试材料安全,必要时使用化学消毒剂处理或者紫外线消毒。同时尽量不要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至室外。
第十九条对楼道、地面、墙面以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车辆、桌椅、笔、电话、计算机键盘和鼠标、门窗把手、扩音器麦克风等部位要随时消毒,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要采取有效方式,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对考试和评卷开始前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进行消毒,同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十条对电脑键盘和鼠标、测距仪、计时仪、摄像机、和体育器材等精密仪器设备,用75%医用酒精或消毒湿巾清洁擦拭消毒(不同人员使用前后均需消毒)。
第二十一条在考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观察室、考务办公室外等重点位置,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桶。
第二十二条建议每个考场都设置测温消毒点,配备有“防疫物资包”,包括防疫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枪、酒精棉球、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疫物品。
第二十三条对于低风险地区的考点,考前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可酌情适当增加考场通风换气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对于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点,除按低风险地区要求彻底清洁消毒通风外,考生入场后,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每科考试前后做好地面、桌面等清洁消毒。
第二十四条为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安全,在各考点设置如下防控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标识。
(一)等候区。
在考点查验测温区入口前,设置等候监测区,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或白线,具体数量按照实际场地酌情设置。考生进入考点前,依次在黄线位置等候工作人员指令前进。
(二)消毒区。
在考点入口处设置鞋底和手部消毒区。鞋底消毒装置分为两层,下层为防水层,可用塑料膜等防水材料制作,上层为保水层,可用吸水性较强的地毯织物或海绵材料制作。使用时将浓度适合的消毒液喷洒在上层,使鞋底在走过消毒区域时,粘上消毒液,以达到消毒效果。具体尺寸按照实际场地酌情设置,建议宽1米、长1.5米左右。手部消毒采用常规的凝胶消毒液或浓度75%的医用酒精,对于酒精过敏的考生,可采用不含醇类凝胶消毒液。消毒用品要同时放置多种,由考生自主选择使用。
(三)测温区。
消毒区通过后设置测温区,测温区可根据实际设置若干个通道,通道间距1米以上,测温区由工作人员使用手持红外线测温枪或安装布置红外成像仪,在考生通过时进行测温。
(四)复查区。
在测温区旁边设置复查区,如发现体温监测异常考生,马上转移到复查区进行进一步监测,并根据复检结果进行下一步操作。该区域空间要相对封闭,由专业医护人员值守。
(五)观察区。
在复查区发现体温异常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带入观察区,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观察区应设置在离考点较近,有隔离条件,并设置桌椅床铺、简单医疗器械等设备设施。观察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六)验证区。
体温测量正常进入考点前,考生须通过人脸识别验证,人脸识别区域要按规定正确设置,未识别考生和识别通过的考生要形成物理隔离状态。验证时,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或白线,人脸识别设备应根据考生人数配备,确保能在考前验证完毕,每两个人脸识别设备间要保持1米距离。验证时,原则上要求人与人周围间隔1米距离,不聚集交谈,不肢体接触。
(七)考务监测区。
在进入考务办公室或考务办公室内设置考务监测区,所有工作人员每场考试前须在考务监测区由医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
第二十五条等候区保卫疏导人员不得少于2人;体温监测区,每个通道不得少于1人;复查区至少要有2名专业医护人员,1名负责复测温度,1名负责辅助或引导体温异常考生前往观察区;观察区不能少于1名医师;验证区要按每台设备1人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各楼层必须配备专门的考场消毒人员若干,以保证按时消毒、开窗通风及关闭考场。
第二十六条考试前,教育部门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提前对考生、家长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十七条专业人员进入现场,或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途径将相关宣传知识发送给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增强防控知识和技能、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八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防护工作,正确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考前要尽量取消外出计划,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不与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患者接触,尽量避免与境外或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区人员接触。
第二十九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前往或离开考点途中防护工作,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专门接送车等到达考点,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和个人卫生。
第三十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时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到达楼内进入考场时,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第三十二条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和快速报告要求。
第三十四条增加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增加一名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第三十五条对监考员的培训要安排在空间充裕、通风良好、卫生清洁的大型会议室或教室进行,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试期间,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第三十六条全员实施身体健康监测。考试当天,对进入考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对于异常情况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于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第三十八条对于考生、涉考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对考生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考生压力和顾虑。
第三十九条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家长聚集,由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入。
第四十条对低风险地区(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病例的地区),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
第四十一条各考点要预留足够数量的备用考场,原则上50个考场以下的考点,至少预留出3个以上备用考场,50个考场以上的考点,至少预留出5个以上备用考场。各地原则上应安排一个备用考点。
第四十二条每个考点要设置位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考场,用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条件的考生单独隔离考试。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建议考生佩戴口罩。
第四十一条按照本防控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第四十二条考试期间,加强考点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高考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考点。在考点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或者楼间管理,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
第四十三条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各考点可在每科开考前一个半小时开始有序地组织考生进入考点,考生进(退)考场、如厕时要拉开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试结束后,不同考场的考生尽量错时离开考场,有序安排考生离开考点。
第四十四条在考点门口设置数量足够的手持式测温枪,超过100人的考点可在门口设置免接触式红外体温快速筛查仪,或搭建配备红外成像测温仪的公共热感应通道,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人员不允许其进入考点。
第四十五条体温检测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第四十六条在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第四十七条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第四十八条每科考试结束,各地必须逐级报告当科考试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有事报情节,无事报平安。紧急情况要随时逐级上报。
第四十九条答卷回收现场要保证空间充裕,尽量减小人员密度,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第五十条回收的试卷要做好消毒工作。
第五十一条针对身体异常考生答卷的检查、回收、运送、保管、扫描、复检等工作,必须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在考前由考点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演练和应急情况处置演练,以检查方案的完备性和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第五十三条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立即上报考点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异常人员就地隔离,对前期活动场地立即进行严格消毒。
第五十四条考点工作人员要加强考生及其他考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检查,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如果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包括同场考试、同工作场地、同吃、同住、同行者,并安排密切接触者在考点所在地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第五十五条各地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兰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定于2月24日—26日开展20xx年高考补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为有效做好这一工作,确保参加高考报名师生的生命安全,按照上级关于做好人员聚集地防疫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部署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统一步调行动,持续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目标,全国疫情形势向好,但国外疫情愈演愈烈,个别地区陆续出现感染者,疫情风险仍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减少聚集、规范有序、快速处置”为工作目标,坚决防止出现疫情,切实保障前来现场进行信息确认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现场确认工作安全有序,保障师生平安、顺利的完成高考报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兰山区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锋。
副组长:李公德。
成员:魏青海席文琪兰山区各高中段学校负责人。
全面领导疫情防控期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
2、兰山区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小组。
组长:李公德。
副组长:魏青海席文琪兰山区各高中段学校负责人。
成员:杨树园徐静王剑丁明峰张静。
全面负责20xx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各项工作,统筹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安排。
负责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的宣传发动及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各个报名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考生行进路线设置、各项登记及防疫制度的制定、防疫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好各环节的有序衔接;负责指导各报名点做好病毒消杀等各项制度的实施;负责做好舆情控制及媒体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和报道及防控工作知识普及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联防联控。
建立报名点与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院、公安机关的联络,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兰山区教体局值班电话:xxxx。
兰山区疾控中心电话:xxxx。
兰山区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电话:xxxxx。
北京路派出所值班电话:xxxx。
1、成立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数据上报、报名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所有人员均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格审核力度,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2、按照复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在现场确认环节,人员聚集性比较强。报名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配齐防疫物资,合理规划人流安排,确保人员安全健康。考生进点时,要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手部消毒、除信息采集环节外全程要佩戴口罩。要重点加强对社会考生、外省返回考生的疫情防控管理,提前排查这部分考生,参照复学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进行检测登记,严格防控。
3、严把大门口入场关,非参加高考补报名现场确认的人员禁止入内、体温检测不达标者禁止入内、不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发现疑似人员立即将其带入隔离室并启动应急预案。对考生携带证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指导,避免证件不全的考生二次进入。
4、安排巡逻人员,维持行进秩序,避免扎堆聚集。考生进入后按要求有序行进,严禁考生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逗留、闲逛。在排队等候时须遵守1米间隔制度,严禁相互间亲密接触。考生信息采集时须听候指令行进,在信息采集室设置等候牌,在前面考生未完成信息采集时,考生须耐心在此等候听候行进指令,严禁考生间隔过近造成直接接触。
5、严守确认单信息改错制度。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要检查确认单信息是否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需要修改,直接在确认单上用笔进行标识并修改后到信息采集处修改,待修改完成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确认单上签字按手印。为避免纸张、文具等造成间接接触传染,需要对完成签字考生进行手部消毒。
6、信息确认结束后考生必须马上离开。安排巡逻人员在出口处执勤,引导已全部完成所有确认环节的考生有序离开,不准逗留、扎堆。
7、坚持一天两次清洁消毒制度,午间、晚间各一次。卫生间放置香皂、洗手液等物品方便考生清洁。门口放置废弃口罩处理箱,防止口罩等一次用品乱扔乱弃。
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司实际,针对我司复工情况,做到防控工作有预案、有举措,有效防止疫情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执行“双测温”检测制度,对异常者做好登记,如有发热状况第一时间联系医护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1.所有员工从2020年2月3日起每天填报体温检测结果,上下午各一次共两次,员工回流信息监督报送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每天下班前提交《员工春节返xx情况调查表》(各部门负责人检查员工返xx时间证明材料)以及《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表》给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员工春节返xx情况调查表》以及《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表》,统计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名单,提交给信息部进行人脸识别系统数据处理,确保只有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才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厂区。
3.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报告并要求其马上到医院就诊,以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为复工凭证。
(二)严格管控员工进出厂区。
(三)严格执行进出厂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保安组负责检查监督。
(四)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调配和使用管理。积极寻求物资支援,尽量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物(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控物资,严格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对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的调配实施实名限量登记管理,切实保障防控物资用到有需要的地方上。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负责。
(五)加强对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物表的消毒工作,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每天对电梯上下午各消毒1次,在公共洗手池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六)加强对员工宿舍的内务卫生清理和日常通风换气工作,督促员工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和通风要求。由宿舍管理小组负责。
(七)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监管。饭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服务。由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
(八)加强对员工回流情况的排查统计,每天及时了解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由员工回流信息监督报送小组负责。
在复工后,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
1.继续严格执行“双测温”检测制度,严控进厂人员管理。必要时组织体温监测监控小组成员在厂区大门协助进行体温检测。加强对外来人员进行防控管理、登记追踪。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监测,确保体温低于37.3度,并佩带口罩方可进入厂区。由保安组负责,其它部门协助。
2.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制度,工作日期间以部门为单位每天进行2次(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检测和记录。由体温监测监控小组负责。
3.严格加强宿舍管理,所有回宿舍的员工需提前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及健康检查,内宿人员在检查无异常后需在保安员陪同下搬迁至外宿,并做好入住信息登记。由宿舍管理小组负责,保安员协助。
4.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饭堂用餐,统一由饭堂组根据每天的报餐人数做成单独的快餐,配送到各个部门办公区域,全体员工在各自的办公区域内用餐。由饮食供应保障小组负责。
5.严格执行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厂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尤其是办公区域的餐厨垃圾,每个办公区域设定餐厨垃圾收集点,在用餐时间结束后马上清理,保证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定废弃口罩收集点,并每天清理。由防疫消毒清洁小组负责。
6.加强健康宣传,通过邮件、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员工宣防治新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基本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由防控信息宣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