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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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一、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____元。
三、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二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均为法律顾问。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法律顾问。
协议书。
供大家参考!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为适应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法律工作者担任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经协商,由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法律顾问。如指定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并另行指派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乙方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标准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主要职责是: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就较大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事务文书;4、对甲方工程项目过程中签订的合同予以审查;5、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度、拟定劳务合同;6、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纠纷;7、代理参加行政、经济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8、针对甲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分钟;9、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信息,对依法行政、建章立制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10、应甲方委托,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11、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有权查阅甲方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进行调查取证,获得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方便,并有权拒绝办理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授权的为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参与、干预或执行与职务无关或者未经委托的其他事务。不得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项或文件资料。如乙方造成泄露,乙方除需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每月不少于两次到甲方履行职务,甲方如遇紧急法律事务应随时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法律服务请求后小时予以回复,并帮助顾问单位建立服务档案和上门服务记录簿。
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元,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
六、乙方为甲方到外地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其交通、住宿、差旅补助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中重大或复杂的法律事务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起委托合同,并按照收费标准给予不少于10%的优惠。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当提前三个月用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届满后一个月,如双方未提出解除协议的表示,应视本协议继续有限,有效期为一年。
九、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乙方业务主管部门举报。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协定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签订日期:xx年月日
甲方(聘请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
承诺书。
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
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
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时,企业应注意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并非某位特定的律师,而是律师事务所。企业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时应查看对方的资质,并与对方约定好服务方式,企业还应注意,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业务繁忙而使得律师身兼数职,这会使企业无法真正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6、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四
受聘方(乙方) : 。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方式。
1、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
2、甲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联络并协助律师工作。甲方向律师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4、为甲方催收应收账款,应甲方要求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催告函、协商建议函等;。
6、为甲方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7、为甲方提供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及国家政策信息;。
10、应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7、受聘律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律师事务所有义务另行委派律师接替工作。
第四条 甲方义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第五条 服务期限和收费。
1、甲方聘请乙方的服务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元整。法律顾问费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支付给乙方。如法律事务涉及到甲方的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专项非诉讼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3、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费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订。
甲方: 。
乙方: 。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五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六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2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退伙协议书本站锦八篇。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八
联系电话:____。
邮政编码: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一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192号山海大厦北厅四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注册律师担任甲方的顾问律师,具体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
律师联系方式:____。乙方可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参与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甲方应予配合。
第二条、法律顾问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通过专业工作积极指导和促进甲方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积极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一)解答甲方经营管理业务、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应甲方要求,审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最大限度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经营、劳资纠纷的协调解决和诉前谈判工作。
(四)应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员工的法律事务咨询。
(五)应甲方要求,指派律师赴甲方举办法律知识现场咨询答疑会。
(六)根据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七)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服务。
(八)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九)应邀参与甲方投资或经营方面较大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
(十)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听证等活动。
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第(八)项服务,甲方不必另行办理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八条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外,不再另付费用;第(九)项服务中,双方在标的额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项目服务费;属本条第(十)项,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费,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顾问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70%,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乙方对因执行顾问工作而获取的甲方相关的经营信息、财务状况、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授权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与第三方。
第五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等。
第六条、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文件,甲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法律顾问留存备查。
第七条、甲方应主动、及时向法律顾问通报涉及法律问题业务的有关情况,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系协调,协助法律顾问了解甲方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元/年,并于本协议订立__日内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尽可能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便利;应甲方要求,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区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谈判、调查、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相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期限(自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暂定为一年。
第十一条、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提前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有关通知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地址发出,即视为已经完成送达;本合同空格处填写的一致内容系业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与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
签订时间:_年__月__日。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九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传真:
邮编:
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项聘请事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师作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并指派律师为甲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安排本所或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助理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务。
2、乙方承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聘期内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3、乙方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可调整乙方指派之法律顾问(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为甲方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帮助甲方审查日常经营性合同;。
7、经甲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8、完成甲方公司日常经营所涉的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办理上述事项,除第6项外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6、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如系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工作方式。
1、本合同期内,乙方指派的负责甲方法律事务的顾问律师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如下:顾问律师每月到甲方公司本部现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1-2次。日常经营合同,乙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乙方应及时予以审查并回复审查意见。
3、为及时实施和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双方约定,除重大紧急事项外,甲方应提前1-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双方依据《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含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收取顾问费(含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乙方和顾问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乙方和顾问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收费方式、收费数额及支付时间。
双方确定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合同期内第一年乙方对甲方现有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法律评估,就现有制度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向甲方报告,同时对甲方现有的格式合同进行审查及规范。合同期内第二年甲乙双方对乙方工作量进行共同评估,如果乙方工作量评估确实偏低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第二年法律顾问费减按万元收取。法律顾问费(含律师费)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支付法律顾问费。
4、支付方式。
甲方将上述法律顾问费支付至如下帐户,且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单位名称:律师事务所开户行:
帐号:清算行号:
网上划款清算号:
第七条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十一
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定董律师(联系电话135)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医院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
6、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7、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其律师见证书。
8、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重点法律事务。
1、为门诊病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门诊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2、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3、从法律层面规范检查检验的申请、报告程序。
4、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瘕疵。
5、为药剂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出现与治疗、护理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6、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医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
7、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9、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院科室间医疗协作(会诊、转科等),防范科室间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10、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11、为医院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意见。
12、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医疗合作谈判。
13、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法律培训。
14、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
15、发生医疗纠纷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联系。
16、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
17、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损害责任鉴定。
18、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诉讼。
(三)其他法律事务。
1、为医院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2、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
3、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的招标事务,有关合同审查。
4、医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纠纷。
5、其他法律事务。
三、双方商定,本合同期限为一年(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缴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合同生效后全年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参与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以及办理见证、催讨欠款等事项,依法另定委托合同。乙方对甲方委托上述事务优先办理,并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合理收费(给予一定的优惠)。
五、本合同为常年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在三个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存档一份。
甲方: 医院。
法定代表人: 院长。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宝龙广场*号公寓*层。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________小时的专项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支付乙方律师费,乙方则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方式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复印件。
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2.办案费用(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资料、文字处理、工商查档等费用)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清单,按“实报实销”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反对甲方向责任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办案费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________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经双方有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认为需刊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示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双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后如需续聘,双方协商后合同另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以下缔约方于2015年4月18日在北京朝阳区 区订立。
甲方:北京某培训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长安街*******办公楼****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北京某培训公司拟在****(地点)举办培训班,并且需要在当地租用培训场地及安排教师住宿的酒店,而乙方为甲方在当地提供培训服务的受训机构的培训中心。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培训场所及酒店短期租赁活动。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甲方举办的培训班所在地,为甲方寻找合适的培训场地及培训教师住宿的酒店。
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与场地出租方及酒店确认租赁事宜,并告知对方实际使用人为甲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代理。
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明确的场地租赁要求及酒店住宿标准。
4.2 在乙方找到合适培训场地及酒店时,甲方应及时予以确认。不予认可的,应向乙方进行说明。
4.3乙方与场地出租方或酒店确认租赁事宜时,如对方要求提供预付款或定金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汇款。如未要求,则甲方在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核对的费用金额,将款项支付到乙方的银行账号。
5.1 乙方应尽勤勉、忠实、谨慎、及时义务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
5.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培训场地租赁款及酒店住宿费后,应当在收到款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合同培训场地出租方及酒店结清租赁费用。
5.3 乙方结清费用后,应向培训场地出租方及酒店索取符合财务记账要求的发票(发票联付款单位应写甲方),并寄至甲方地址:
甲方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安街88号*******办公楼*****室
邮政编码:100031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6.2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故意或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甲方基于情势变更,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1 因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违法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7.2 甲方因迟延支付租赁款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对乙方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8.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变更或修改。
8.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8.3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依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方:北京某培训公司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上海金维志源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志源律师事务所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维公司总经理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和日常事务处理,同时指定律师负责解答甲方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咨询问题。
二、企业信用法律顾问服务的作用,本合同的顾问服务主要针对顾问甲方在对外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规范企业改组改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
1、能增强企业的法律防范意识,减少、降低法律风险。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企业可随时就所遇到的问题向顾问律师咨询,使企业的运行有着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当代理人有着明显的优势。由法律顾问充当企业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与直接聘请其它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顾问律师能够更好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融会贯通地灵活应用,将诉讼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划,设计好庭审策略,在事前为保证胜诉夯实基础。
3、能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预防纠纷发生。顾问律师可以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书,起到增强企业自身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草拟、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4、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在与对方出现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以律师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等,一则可以固定证据,二则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压力,便于解决很多原本要通过诉讼法才能解决的问题。
5、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协助参与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顾问也是企业诚信的一种象征,是企业的第二张名片,给客户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针对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1)提供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3)非诉讼代理收费:标的在5000元以下,按比例收取50%;5000-15000元按35%收取;15000-50000按30%收取,在此基础上可享受法律顾问的8折,同时所发生的调档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二)公司内部关系中:该部分服务费实行优惠,具体另行商议。
1、为股东提供公司、工商法规的咨询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信息;
2、帮助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
3、为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信息;
4、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劳资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5、解决劳资之间的劳动纠纷,担任劳动仲裁、诉讼的代理律师;
6、公司对内关系中所涉及的其他纠纷的解决;
四、受聘律师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五、受聘律师的义务: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提供顾问服务;
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6、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六、法律服务具体工作方式
1、随时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及传真、电子邮件方式);
2、紧急或重要情况下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情况允许,尽可能地事先预约);
3、书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法律解决方案,代理出具律师催收函
七、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八、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10,000元。此费用应在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九、甲方应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向乙方传递法律服务的要求和内容,形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为主要方式,内容应明确简洁。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暂定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之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顺延一年,并依此类推。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
住址:
身份证号: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2015年 月 日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顾问律师或专门成立顾问小组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指派 为联系人,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甲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相应收费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违反第二条第5-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并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解除法律顾问协议篇十三
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企业、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是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范围之一,许多律师事务所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那么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如下:
一、特别条款。
1.1经办律师。
乙方指派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3)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6)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壹年,自20xx年11月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费用为每年度元整。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或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等。
(3)、(6)项免收律师费,第(4)、(5)、(7)项若需另外收费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优惠。
1.4其他费用。
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发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费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二、一般条款。
2.1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办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乙方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乙方和经办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在经办律师的统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2)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甲方财物的保管。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律师服务后,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2)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财物,乙方有权视需要代为保管或将甲方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代为保管甲方财物,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以下内容不可视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根据甲方授权披露的内容。
2.6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作为双方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7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9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传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乙方和甲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