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范文(14篇)
方案是对一项计划或任务实施过程中所制定的行动步骤和方法的总称。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方案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规划和安排工作。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市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xxx。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
(二)推动自治实践,提高自治水平。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四)注重德治引领,弘扬时代新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负责基层小微权力微腐败等问题惩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等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乡贤摸底等工作。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建设等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牵头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要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驻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二
我办自今年4月中旬起,由xx乡xx村调整到xx村挂点新农村建设工作,在乡镇的统一领导和xx村村委会、理事会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办挂点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汇报如下:
4月底,我办会同xx村村委会和理事会,到xx、xx、xx、xx、xx、xx、xxx七个小组进行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并听取有关领导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了规划方案讨论稿,并多次征求村民和理事会意见,于5月底完成了七个小组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xx、xx、xxx三个组的规划编制得到大家的充分认可,其中的环组公路建设和“空心村”改造已按规划逐步实施。
村庄规划编制中的环组公路在5月初开始启动,在路基红线放样过程中,开展了“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的“三清”活动,使xx村的环境卫生有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改观,虽然没有彻底改变罗坳村的“脏、乱、差”现象,但是环境的改变使村民们感觉到了“三清”带来的好处,村民在对“三清”的认识上由被动变为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结合xx村xx、xx、xxx三个组背靠山,其山泉水丰富的优势,在这三个组开展了以引用山泉水为主,改造无塔式自来水为辅的“改水”活动,以“改路”和“改水”活动为主,使xx村的“三清六改”工作全面启动,有序推进。
根据xx村大部分以农业生产为主,兼有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村情,协助xx村规划了四大块产业:
一是以种植水稻、甜玉米、花生、蔬菜、柚子为主的种植业;
二是以养牛、鸭、鸡、鸽、珍珠鸡为主的养殖业;
三是以家俱、生活用煤、回收、捞沙、榨桐油为主的加工业;
四是以饮食、电脑培训和运输为主的服务业。
近半年来,xx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从着手至今,短短几个月,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改变,3.5公里的环组公路路基工程基本完成,xx组“空心村”改造工作逐步推进,引用山泉水和改造无塔式自来水共计50多户,群众的被动式参与开始朝主动式转变。罗坳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起步晚、基础差,但是经过市乡村组几级的共同努力,可以说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重点突出,成效明显。
9—12月,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文明家庭”、“最清洁户”、“致富标兵”等评比活动,促进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
二、争取年内搞好3.5公里的环组公路的路面施工,改善xx、xx、xx的通行条件。
三、在修通环组公路的基础上,加大“空心房”改造力度,引导农民拆旧建新,并严格按照规划图的位置和参照《xx市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推介图集》的房型进行建设,使xx村达到“即有新房,又有新村”。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三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县委一号文件精神,提升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xx县乡村治理示范工作方案》(x农工办〔2020〕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我镇选择集体经济强、群众基础好、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村书记工作责任心强的xx居委会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主要围绕公共空间治理,以人居环境整治、“一块田”改革和农业托管率高为基础,打造我镇的乡村治理示范村。
二、工作任务根据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全省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建立“县-乡-村-片-组”五级网格化服务、多网合一的管理模式,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工作合力最大化、协同治理最优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不断深化拓展星级党员创评工作,充分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建立党员联系村民制度,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机制。强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创新运用法规、村规、家规“三规”协同治理,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
(四)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积极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农民群众、村纪检员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村财乡管”。
三、
具体工作举措(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施村室建设提升工程,打造开放式综合性阵地。开展百名党建指导员下百村行动,增强农村党建工作力量。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议事机制。
(二)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建立优秀村书记、主任进乡镇领导班子制度。建立村干部薪资报酬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人身意外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任村干部补助等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农村党员“亮身份、晒承诺、争先进”活动。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界定,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强土地盘活利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入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
(四)全面推进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农村公共空间治理与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造林绿化、“一块田”建设、改厕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等有机结合,与“三资清理”、“三长制”相结合,实行“全域式”专项治理,同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平台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涉及村居管理有关事项,形成村规民约,逐步健全自建、自用、自管、自治的长效机制。理清公私界限,优化公共空间,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推进乡村振兴。
(五)加快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坚持绿色化、精品化、品牌化发展方向,大力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建立乡村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村供销合作,推进农产品上线。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内道路建设、自来水供给、污水处理、河道治理、路灯亮化、公共交通、乡村医疗卫生等,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村在经济水平、生活水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发展。
(七)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村和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合作,采取“投资分红”、“企业+合作社”等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及村民稳定收益。
(八)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动林业增绿增效,深入推进“千庄千树”和“四旁”绿化工程,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九)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实行定期公开与即时公开相结合。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
(十)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教育引导群众反对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十一)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吸取老子“德治之道”精华,传承向上向善、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重义守信等中华伦理美德。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持续开展好人宣讲,弘扬正能量。
(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信访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构建良好信访生态。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十三)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等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十四)提升村为农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规范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建设与运行,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综站,负责具体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总结。
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
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培训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乡镇要加强对相关部门、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成员的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的培训,确保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四
工作计划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增减项目来编写的,适用于特殊的单项工作。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这样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个基本术语在实际写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ldquo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与对策”等等,放“政策措施”称为“实施措施”或“组织措施”等待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厅(局)、司法厅(局):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__村位于__县城以西__公里,“__线”和“__线”公路交汇处,是__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境内有__高速公路服务区和__高速互通出口,并有__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__村下辖__个村民组,共有__户,__人,全村耕地面积__亩,茶园面积__亩,山林面积__亩,全村常年在外务工约__人,村民经济收入主要靠务工、根雕、茶叶为主。2__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__万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力争到2022年,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真正把村党支部建成坚强战斗**。二是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在致富带头人、年轻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培养后备干部,通过现任__村干部“传帮带”提升后备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让后备干部提前介入到__村级事务中去,熟悉相关工作与__村情况。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不断发挥基层自治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围绕新时代新要求,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是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提高乡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村民议事会,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程序,建立由村民议事会协商、以村“两委”为主渠道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的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落实村民民主议事协商保障政策,将村民议事协商结果作为村“两委”决策重要参考条件。三是完善村务决策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制定完善运行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村级事务。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明确党务村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形式,时间要求,加强党务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
(三)不断发挥基层法治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村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设施“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完善村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帮扶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城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在土地纠纷、林产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村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一村一警”战略,建立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村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
(四)不断强化村德治引领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乡村精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内化为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村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村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村民崇德向善。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好家风”,发展村志愿服务。加强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村两委会议,广泛宣传建立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部署安排试点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0__年__月前)。
(二)项目实施阶段。对照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清单,倒排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__年__月至__月)。
(三)检查总结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类,落实整改方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发现优点、亮点,为下一步乡村治理提供经验基础。(20__年__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__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__为组长,党委副书记__为副组长,党委委员、组织委员__、副乡长__、司法所__、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切实增强试点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2、保证工作进度。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制定__村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经费保障,定期开展项目进度督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项目。
3、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会议,结合微信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群众积极融入到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中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试点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__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__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__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订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__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__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__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为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确定乡作为全区唯一的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乡,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我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我乡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凝聚高效发展合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作为农业乡镇,素有“文化兴乡一枝花”的美誉,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结合传统的剪纸、农民画、民乐队等群众自建组织,实现群众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从而在全乡探索推行乡村治理的新路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作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的标准,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力争实现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对党组织书记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制定出台《乡村街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基层队伍稳定,提升干部队伍薪资保障。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到村任职,逐年增加村干部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鼓励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到乡扶贫工作站、城管队伍中跟班学习,经考核合格直接安排到村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有潜力的党小组长,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3.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加强对广大党员思想教育,开展党员联帮户、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个村街开设3-5个党员先锋示范岗,按月开展党员先锋评比,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4.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推动经济强村战略,大力发展产业,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20万元以上,其中有2个达到50万元的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组织硬件环境,实行“一室多用”,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打造村、村、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
1.规范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各村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纪委监委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指导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民政办、纪委办、各村)。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利用村小组会、板凳会议、农民夜校、老年学校等开展议事活动,真正把决定权交给村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团委、各村)。
3.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分类列入监督内容,每3个月公开一次村级财务状况,打造阳光财务。成立村民理财理事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牵头领导:朱国富,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各村)。
4.完善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明确保洁责任区域。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乡贤文化促进会,深化道德评议、乡贤议事活动,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以汪墩村为先行试点村,积极鼓励本村的社会贤达人士组成乡贤议事会,为乡村治理发展出谋划策,2020年7月后在全乡全面推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办、各村)。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整治毒品犯罪活动。各村设置宗教协管员,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微腐败整治。(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2.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各村组建卫生保洁队、乡风文明劝导队、治安巡逻队,结合环境卫生、道路管护、移风易俗,开展日巡夜巡季巡活动,不断增强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切实加强对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管控服务,坚决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3.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创建洞阳村、花寺街道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和阵地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村村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到2020年底全乡“法律明白人”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把基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
1.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创建活动,村、村为市级示范点,村、村、村、村、村为区级示范点。每年开设两期以家风家训、德育美育、好人好事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各村成立民乐队、舞蹈队、戏曲班,通过乡村春晚、农民丰收节等演出的方式塑造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形象,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文明办、各村)。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发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作用,注重培养党员、积极份子,各村开设青年读书班。利用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剪纸、农民画、书法艺术家举办乡风文化节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团委、各村)。
3.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训计划,试点配备村级文化组织员。加强村级文化长廊(好人馆)建设,传播“好人文化”。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村设立“善行义举榜”、“红黑榜”,对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褒扬正面先进,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赌博、薄养厚葬等旧风陋习,曝光反面典型,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明办、各村)。
4.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营造乡风文明新风尚,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五好一美”“好媳妇、好婆婆”“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清洁庭院”评比。分年度做好村、村、村、村、村市级卫生村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妇联、团委、文明办、农综站、各村)。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激发参与意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党政办、工会、妇联、团委、司法所、综治办、农综站、各村)。
1.实施准备(2020年4月):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拟定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审核。
2.宣传发动(2020年5月-6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工作,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活动中来。
3.组织实施(2020年7月-2021年12月):对照试点示范内容,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及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试点示范内容落实落细。
4.巩固提升(2022年1月-2022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形成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
到2021年12月,辖区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较大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基本达到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示范效果。
1.组织领导。成立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精心谋划,细心组织。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定期调度全乡乡村治理工作,及时通报各村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乡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五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xx年,x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城市建设司。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x省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x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xx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城市建设司。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确定乡作为全区唯一的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乡,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我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我乡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凝聚高效发展合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作为农业乡镇,素有“文化兴乡一枝花”的美誉,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结合传统的剪纸、农民画、民乐队等群众自建组织,实现群众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从而在全乡探索推行乡村治理的新路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作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的标准,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力争实现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对党组织书记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制定出台《乡村街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基层队伍稳定,提升干部队伍薪资保障。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到村任职,逐年增加村干部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鼓励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到乡扶贫工作站、城管队伍中跟班学习,经考核合格直接安排到村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有潜力的党小组长,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3.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加强对广大党员思想教育,开展党员联帮户、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个村街开设3-5个党员先锋示范岗,按月开展党员先锋评比,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4.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推动经济强村战略,大力发展产业,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20万元以上,其中有2个达到50万元的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组织硬件环境,实行“一室多用”,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打造村、村、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
1.规范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各村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纪委监委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指导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民政办、纪委办、各村)。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利用村小组会、板凳会议、农民夜校、老年学校等开展议事活动,真正把决定权交给村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团委、各村)。
3.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分类列入监督内容,每3个月公开一次村级财务状况,打造阳光财务。成立村民理财理事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牵头领导:朱国富,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各村)。
4.完善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明确保洁责任区域。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乡贤文化促进会,深化道德评议、乡贤议事活动,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以汪墩村为先行试点村,积极鼓励本村的社会贤达人士组成乡贤议事会,为乡村治理发展出谋划策,2020年7月后在全乡全面推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办、各村)。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整治毒品犯罪活动。各村设置宗教协管员,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微腐败整治。(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2.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各村组建卫生保洁队、乡风文明劝导队、治安巡逻队,结合环境卫生、道路管护、移风易俗,开展日巡夜巡季巡活动,不断增强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切实加强对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管控服务,坚决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3.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创建洞阳村、花寺街道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和阵地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村村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到2020年底全乡“法律明白人”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把基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
1.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创建活动,村、村为市级示范点,村、村、村、村、村为区级示范点。每年开设两期以家风家训、德育美育、好人好事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各村成立民乐队、舞蹈队、戏曲班,通过乡村春晚、农民丰收节等演出的方式塑造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形象,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文明办、各村)。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发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作用,注重培养党员、积极份子,各村开设青年读书班。利用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剪纸、农民画、书法艺术家举办乡风文化节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团委、各村)。
3.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训计划,试点配备村级文化组织员。加强村级文化长廊(好人馆)建设,传播“好人文化”。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村设立“善行义举榜”、“红黑榜”,对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褒扬正面先进,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赌博、薄养厚葬等旧风陋习,曝光反面典型,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明办、各村)。
4.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营造乡风文明新风尚,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五好一美”“好媳妇、好婆婆”“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清洁庭院”评比。分年度做好村、村、村、村、村市级卫生村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妇联、团委、文明办、农综站、各村)。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激发参与意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党政办、工会、妇联、团委、司法所、综治办、农综站、各村)。
1.实施准备(2020年4月):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拟定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审核。
2.宣传发动(2020年5月-6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工作,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活动中来。
3.组织实施(2020年7月-2021年12月):对照试点示范内容,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及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试点示范内容落实落细。
4.巩固提升(2022年1月-2022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形成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
到2021年12月,辖区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较大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基本达到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示范效果。
1.组织领导。成立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精心谋划,细心组织。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定期调度全乡乡村治理工作,及时通报各村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乡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七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八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x县率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x村〔20xx〕x号),工作成效明显,成为脱贫攻坚阶段全国共同缔造活动的典型经验样板。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继续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阶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力争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样板。
20xx-2023年,开展x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全县行政村及省内外推广,力争在部分领域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标杆。到2025年,建成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省内外推广,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样板。到2035年左右,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匹配,实现全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乡村振兴阶段,将乡村建设从盆景式打造转为“示范片区+重点村庄+分类引导”的发展方式,结合x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根据发展条件、工作基础及创建意愿,将七里坪镇盐店河村、柏林寺村、七家畈村、张家湾村、八一村、观音阁村,城关镇曹家畈村、小丰山村,杏花乡两道桥村、龙潭寺村,高桥镇程河村、六家边村、长丰村,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叶河村、椿树店村、喻畈村,华家河镇阳台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太平桥镇回龙寨村等20个村庄作为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第一批示范村。根据村庄发展基础、条件及意愿,每年遴选增加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
(二)编制规划方案。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编制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内容包括资源基础、村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前景、目标定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引导、配套提升工程、实施保障机制等。
(三)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完善村庄设施,营造村庄美好环境。
(五)产业分类引导。坚持把产业振兴放在首位,根据各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按照农特产业推动型、红色旅游带动型、农旅融合发展型、企业投资拉动型等模式进行分类引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六)实施配套工程。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实施“十二个一”乡村振兴配套提升工程,即配套一条旅游道路(风景道、绿道与步道)、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套标识系统、一套旅游设施体系、一套主题装备雕塑、一个展陈场馆、一处文化传习场所、一家旅游商店、一家主题餐饮、一家精品民宿、一处旅游景区(点)、一处特色农业基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胡广同志任组长,高伟、杨俊、余品祥、丁洪建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天台山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陈晏斌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彭锋、何春芳、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住建部(x)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有计划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学者来x开讲授课,开展基层干部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推进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规划水平。建立住建部(x)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设计工作坊,邀请国内具有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经验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来x组建设计团队,采取共谋、共建、共评、共享的方式,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与效果,形成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设计经验。
(四)广泛发动群众。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车等加大对共同缔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五共”理念深入人心。
(五)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多方资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共同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乡村振兴新样板。
(六)强化激励机制。列入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第一笔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30%-4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笔根据核算工程量与资金预算额度的比值排名,排名靠前的村庄适当奖励,排名靠后的村庄核减资金,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60%-70%作为竣工结算资金。
(七)加强监督督导。推进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的规划方案编制,强化过程监管、技术监管、质量监管、工程核算、资金监督,确保共同缔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作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九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践行为民宗旨、厚植民生情怀,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县农村“五治”工作部署,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五治”(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建立政府引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集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户厕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得好用得上管得长,稳定持续发挥效益。
(二)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动力。
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农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改厕模式标准,动员农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五治”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根据村庄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貌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科学选择合理适用的“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有效模式,确保“五治”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
(一)全力打赢“治房”攻坚战。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建立审批台账,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严格建房规划管理,加强农村房屋风貌引导。倡导集中建房,切实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新建农村住房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清理,以20xx年x月x日为时间节点“控增量、减存量”。加大农村违规违法建筑和危房建筑的摸排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目标任务,在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开展危房建筑拆除工作,对于历史形成的违规违法建筑按照依法、稳妥的原则进行整治,对于乱搭乱建棚架、废弃建筑残墙断壁要坚决拆除,严禁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全力打赢“治水”保卫战。
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x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对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寨,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建村级巡河志愿队,强化常态巡河、常态清淤、动态排查,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xx%。
(三)全力打赢“治垃圾”阵地战。
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定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主要从“干”“湿”两类入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分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惰性垃圾和其他垃圾“五类垃圾”进行处置;探索建设“厌氧沼气池”等方式就近处理湿垃圾,易腐烂垃圾就近堆肥、惰性垃圾就近消纳,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坚持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原则,规范运输、无害处理,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垃圾治理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有条件的村扶持村集体对可回收物进行加工形成产业反哺。
(四)全力打赢“治厕”歼灭战。
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中肯綮;用钉钉子精神推动改厕,加强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x级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重点改造无厕户和旱厕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改厕目标任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改圈相结合;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改厕主体作用,引导农户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每个村明确x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培育农村厕所改造施工队伍、成立村级监督队伍、鼓励建立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队伍;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开展改厕工作,严把审批建设关、招标采购关和竣工验收关,积极探索“首厕过关制”,确保改造后的户厕达到“能用、管用、实用、好用、耐用”;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
(五)全力打赢“治风”持久战。
积极推进乡风移风易俗,培育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聚焦农村酒席泛滥、人情成灾、大操大办、婚丧陋习、烂俗表演、封建迷信、孝道衰弱等陈规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风尚。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黄协会等群众组织运行章程和制度。开展农村滥办酒席、低俗婚闹、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村宴席规范管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大力推进绿色、文明、惠民殡葬,提倡文明祭祀。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黄赌毒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生活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乡农村“五治”工作领导体系,由x主要领导总牵头,成立x级农村“五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x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统筹;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持续推动农村“五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摸排、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工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五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x村两级宣传栏、村委会宣传音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小视频等广泛宣传农村“五治”的相关政策和知识,提升农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推进农村“五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机制建设。
建立调度机制,书记、x长亲自安排、定期调度、确保农村“五治”工作稳步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强督查机制,x纪委、督查室要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结合当前作风问题整肃,扎实开展督察检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考核机制,农村“五治”统筹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行动重点内容,将x相关部门、各村实施农村“五治”情况纳入xxx年度综合考核范围。xx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五治”的督查,针对考核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约谈。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了加快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进程。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求,结合x村建设实际,按照示范统筹布局,科学规划,经济合理,效益明显的原则,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全村紧紧围绕“三园一寨”(生态富硒茶叶园,药材观光示范园,柑桔体验采摘园,乡土文化香浓寨)总体规划,以三园产业发展为主体,“乡土文化香浓寨”品牌市场为核心,打造香浓寨观景平台,带动特色民居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观大山风景、游田园风光、住特色民居,购生态产品的农旅有机结合。
xx年实施香浓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观景平台打造,巴鹤省道路边经济带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连片特色民居改造试点。
x县x镇x村美丽乡村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1)香浓寨观景平台至易迁安置点连接道路加宽800米。
(2)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至药材观光园游步道6000米。
2、产业配套建设:香浓寨易迁安置点路边经济门面房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3、提升人居环境: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及公厕1处。
x村有得天独厚地理区位优势,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具备稳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村民思想开放、民风淳朴,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可以辐射周边农旅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既巩固了扶贫成果,又推进了乡村振兴。
1、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打造该村农旅结合的产业发展试点,同步引进市场主体,建设观景平台及特色民宿酒店,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及劳动就业,带动易迁民宿产业发展。
2、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建设可以推动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民居家环境质量,改变农民依靠传统农耕发展理念,逐步实现农旅结合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3、产业配套建设可以引进市场主体形成路边经济集结带,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带动易迁配套产业、就业,便捷乡村旅游消费,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1、建设内容、标准、概算:道路改造长度800米,宽度6米。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公厕建设40平方米。游步道6000米,宽1米,路边门面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建设时间:xx年x月至xx年x月。
3、投资概算:400万元(道路改造40万元,观景平台100万元,停车场及公厕20万元,游步道60万元,门面房250万元)。
4、后期管理:项目实施后明确村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督促村委会制定管理制度,实行市场主体及受益居民进行日常使用管理,管理经费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统筹安排。
省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300万元,县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100万元,村自筹资金(投入义务工5000个),市场主体投入运营配套资金。
1、组织领导:成立x县x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项目办、村镇办、财政所负责人及x村村支两委干部。
2、建设程序:根据该项目布局,进行统一设计,分项预算,采取挂网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选派业主代表,聘用专业监理进行质量监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竣工决算审计拨付。
该项目的实施建设有利于促进x村旅游产业发展,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旅产业经济,推动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具有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作用,真正能够实现社会发展及农民增收双重效益。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扎实推进我县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我县“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打造具有金寨特色的原生态山村品牌,为全县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着力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片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等有机融合,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加快在建工程和环境整治进度,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工程,提升乡风文明和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档案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确保第三季度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二)高起点启动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根据省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xx〕26号)和20xx年省级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对照标准,因村施策,优化建设规划,细化工作方案,高起点快速度推进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整治类、工程类建设任务,同步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和长效管护机制。
(三)高标准推进已建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级组织、村民自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管护与运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健全监督和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保障。把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威振风超市评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大监管力度,以管促治、以管促新,逐步提升自治、德治和法治水平。确保美丽乡村运行正常,永续利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质模板,乡村振兴的活力源泉。
(一)合理规划(3月-6月底)。
1、宣传动员。各乡镇可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明白纸、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落实任务。按照推进在建、启动新建、管好建成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对照标准,梳理任务,逐项落实。
3、制定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进而逐村细化具体实施步骤,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工艺、工作路径、工作保障、责任分解和时限安排等事宜。
(二)环境治理(3月-12月)。
1、集中整治(3月-5月)。结合“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阶段性开展新建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在建和建成中心村环境状况。
2、持续实施(6月-12月)。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常态化运行。
3、督查检查(7月下旬-12月中旬)。7月下旬对已建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12月中旬对已建和新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程建设(4月中旬-12月底)。
根据各村实施方案,梳理新建、在建和管护中心村工程类建设任务清单,明确项目内容和资金筹措来源。各中心村对县级下达新建项目,要尽快有序启动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强化施工过程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11月份主体工程完工,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报账。
(四)提升完善(4月-12月底)。
及时开展建设工作“回头看”,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依据美丽乡村中心村档案建设要求,及时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保存。20xx年度建设的中心村档案应于8月底前整理完成,确保省市验收无误。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扎实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组织动员、进度督查、推进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一方面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将资源向美丽乡村倾斜,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搭好资源整合平台,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从长计议,点面并进。
(三)持续保障投入。一是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原则上每个新建省级中心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三是广开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能人大户和优质客商支持建设、参与经营。
(四)保证建设标准。省级中心村要对照省级标准,突出农户改厕、污水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抓好产业培育、乡风文明和长效管护等工程,确保无漏无误,软硬件齐达标。同时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止贪大求洋等形象工程偏离建设标准。
(五)严格督查考核。一是继续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进一步优化考评办法,注重工作实绩和绩效。二是加强经常性督查,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评分依据。
(六)规范项目管理。一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强化“质量至上”意识,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工程进度,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巡监力度,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务必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对施工技术不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金寨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把进度关、程序关,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三是规范档案建设和管理。高标准整理综合档案,严格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资料记录详细、真实、准确。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有效、扎实推进xxxx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依据xxxx县20xx—2020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典型引路、连线扩面”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20xx年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城乡共建”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县域经济富强、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美、生态环境优美”新xxxx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20xx年全力抓好36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县级以上重点示范村12个,示范村12个,巩固提高村12个。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重点示范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比重达到30%以上,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或其他技能。
(三)农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上,且具有抗御本地区基本烈度地震能力,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电话(含移动电话)入户达到全覆盖,人畜安全饮水率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农村绿化面积,建设美丽新农村。
(四)村庄建设有序整洁。合理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村间街道实现硬化、美化、绿化、新化、净化、亮化等,建有基本排水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五)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80%以上,村两委会班子团结和谐、制度健全,“双高双普”目标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有完备的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图书室及健身设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节约土地、完善功能、方便群众、超前发展”原则,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村庄建设及旧村改造规划,切实增强规划连续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实用性。(牵头单位:住建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住建局、新农办、农林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引领发展产业。根据各示范村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规划猕猴桃产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手工布艺等一批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引领全县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一村一品”彰显特色,产品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新农办、财政局、发改局、畜牧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发办、科技局)。
(三)建设完善阵地。阵地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基础、促发展、壮实力、构和谐的重要载体。20xx年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完成村级两委会阵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组织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新农办、住建局、民政局、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
(四)建设文化广场。以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综合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20xx年全面建成15个示范村文化广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农家书屋,充分发挥其作用。(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财政局、国土局、文广局)。
(五)强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达标,实现“六化”和“六个一”的目标,“六化”即:道路硬化,边沟围墙一体化,村道路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文化活动经常化。“六个一”即:有一个科技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有一个幼儿园,有一个休闲健身场所,有一个便民超市,有一个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发改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发办、国土局、电力局、卫生局、教育局)。
(六)整治村容村貌。结合“四城联创”目标,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积极实施“五化”、“一池四改”、“绿色家园”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实现村庄美、环境好,辐射带动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卫生局、创建办、农工部、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财政局)。
(七)强化技能培训。按照各村产业发展实际,因村、因人、因时而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和乡土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对猕猴桃产业和手工布艺从业人员的培训,实现“一户一策”、“一人一技”,提高广大农民实用技能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人社局、畜牧局、科技局、农发办、财政局、教育局、科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党校、教育局、工商联)。
(八)创建学习型村镇。按照《创建学习型村镇实施方案》要求,以“一镇两村”示范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指导、强化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群众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新农办、信息办、广播电视台、妇联、团县委)。
(九)提高农民素质。利用春节、农村古庙会、夏日纳凉晚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按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全县12个重点示范村进行精神文明户创选评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好公婆、好媳妇、十大孝子”进行表彰。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身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等行为宣传报道,加大群防群控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文明办、计生局、广播电视台、信息办、团县委、妇联、信访局、文广局)。
(一)规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31日)。按照新农村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选址、村庄建设、旧村改造、产业发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各个项目的前期资金筹措等工作。特别要做好猕猴桃产业发展前期的土地流转、规划、苗木购置、栽植及春季田间管理工作,以及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11月10日)。具体实施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是推进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建设,积极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发展“一村一品”。要根据农时气候及猕猴桃生长特点,及时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结合“三夏、三秋四禁止”活动,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村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确保乡村环境卫生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31日)。对新农村建设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和考核验收总结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继续采取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各镇(中心)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包抓机制。牵头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各级干部要带头宣讲新农村建设理论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美丽新农村、新风貌、新农民、新科技、新政策等。及时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融入新农村,丰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三)加大投入,增强后劲。县上继续按照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部门帮扶、项目捆绑”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阵地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涉农项目和补助资金,重点向示范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引导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夯实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逐步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真正实现农村农民共享改革成果。同时,要严格按照《xxxx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xxxx县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类规划设计指标完成情况,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投入情况等全面进行考核。
(四)合力共建,齐抓共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地缘、亲缘、人缘等关系,组织引导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企业帮扶,增强村企之间的联系,共同发展实现双赢。通过“同乡联谊”活动,吸引县外能人回乡投资建设,为家乡做贡献。邀请曾在我县工作过的领导干部回乡视察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帮扶单位与镇(中心)、村的联系,充分调动帮扶单位和包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明确主体,发挥作用。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谁投资谁受益等奖补政策,调动农民群众自己投入发展产业、改善环境的积极性。对于村内集体公益项目建设,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坚决杜绝村集体举债搞建设,倡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六)示范引领,树立典型。县、镇(中心)、村都要着力培养和选好各类典型,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以典型示范、典型带动促进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
(七)加大督查,严格奖惩。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镇(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年新农村建设成绩突出的镇(中心)进行表彰,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镇(中心),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对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排在最后一名的镇(中心)给予经济处罚,由纪委、组织部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帮扶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显著的包扶单位,在次年农业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篇十四
在“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新揭”的浓郁氛围中,我镇新思维、多角度、全方位的积极建设幸福,在各方面都有了突出进展,尤其是文明乡镇更是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揭文明委[20xx]2号,扎实推进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有更进一步的提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工作任务,根据《xx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工测评表》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揭xx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活动实施方案》,提高我镇的精神文明风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乡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我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次党代会重要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揭”的战略目标,全面掀起创建文明县城新高潮,努力提高各村群众的现代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建设集“真、善、美”协调发展的幸福。
通过广泛的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系列活动,在全镇营造一个以人为本为核心、全镇人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浓厚氛围中,使我镇在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社会文化、生态都有一个质的提高,使我镇乡村面貌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达到“科技、人文、文明”的目标,为实现揭xx县20xx年荣获“广东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xx年进入“广东文明县城”先进行列,履行应有的责任和完成应有的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分头落实、分项检查、同意评比”的工作原则,结合本镇已有的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将各村分成五片各自履行相关职责。创建工作惊醒总体部署,实行分分区域实施。
调整充实本镇创建文明乡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可根据本镇《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统一部署。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予以调整如针对创建文明乡镇工作的特色性可充分调动学校参与并可适当的`增加一些人员进行有效地管理从而建立一个可操作性强的活动管理机构(简称镇创文办)由镇委书记、镇长为最高统筹,其余人员根据《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负相应的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镇创办文明乡镇应坚守岗位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安排;。
2、制定落实创建工作计划;。
3、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创建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
4、为镇领导提供创建工作决策依据;。
5、对创建工作情况及时总结,进行信息反馈;。
6、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和组织申报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7日—20xx年8月5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此次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扬成绩,找出不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使全镇上下人人皆知。
2、召开镇创建揭xx县文明乡镇动员大会,大会要求全镇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心,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群团组织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把全镇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点开展阶段(20xx年8月5日—20xx年6月)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及开展省级文明镇创建活动的要求,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争先创优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划分任务,明确责任,逐步落实。将创建任务划分为四大块,对应成立环境整治组、科教卫生组、社会综合治理组、宣传组四个组,四个组分别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分组完成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0日—11月10日)。
1、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办把整改意见及时梳理出来,并将整改意见反馈给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站办抓好落实。
2、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四)迎接验收阶段(11月10日—12月10日)。
1、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材料准备工作。
2、向市文明办汇报创建省级文明镇建设工作情况。
3、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