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爆破安全协议(专业19篇)
总结不仅是对已经完成的工作的总结,也是对未来计划和行动的指导。结合个人经历,分享一些特定的学习方法和技巧。总结是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提升的方向;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一
与采矿作业相邻,放炮互相发生危险影响。为搞好放炮时互相联系避炮措施,防止发生放炮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放炮安全协议。
一、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有专职生产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布置警戒,并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清退管理制度。
二、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由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与对方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互相面对面通知避炮警戒,一律不准安排工人和工人之间联系警戒。
三、现场有避炮棚(室)的,所有人员必须到避炮棚(室)内避炮,没有避炮措施的人员必须到300米外的安全地方避炮。严禁以设备等做掩体避炮。
四、任何一方放炮时,在运矿道的上下主要道上,和邻近作业人员及住所都必须安排专人把守警戒。
五、易发生人员进入爆破区的位置,要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
六、警戒人员必须使用警戒红旗。
七、有放炮声响警报信号的必须使用,没有声响信号的,警戒人员必须要高喊放炮。
八、任何一方炮响结束后都必须进行验炮。然后与对方联系通知解除爆破,没有互相通知解除爆破,警戒人员不准离开警戒位置或私自解除警戒。
九、需要同一时间放炮时,必须由双方现场爆破指挥人员同时联系,共同布置警戒和各方同时派出警戒人员进行双重警戒。点炮时必须同时联系统一进行。同时要遵守由上向下和从里向外的点炮顺序。
十、任何一方放炮时各相邻现场人员和设备没有撤离现场和到达安全避炮地点一律不准点炮。
十一、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持证上岗爆破,爆破员必须听从放炮指挥领导的指挥和口令。指挥领导没有发出点炮口令不准点炮。
十二、雷雨天和夜间没有采取好安全措施,任何一方都不准爆破。
十三、硐采和竖井在地表掘进前50米,必须执行露天放炮措施,并在硐口和井口100米危险范围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
十四、硐采或井采爆破时,硐口或井口必须设专人警戒。
十五、露天爆破时,对相邻硐采或井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硐采或井采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准爆破。
十六、硐采或井采在爆破时,对相邻露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露采作业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
十七、避炮人员和避炮单位必须服从爆破方的警戒指挥,及时到安全地点避炮,不得拖延。
十八、责任与处罚。
(一)、任何一方放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发生放炮事故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放炮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因避炮方不服从放炮方指挥发生事故的,避炮方负连带责任。
(二)、双方在爆破作业当中有互相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对违反协议规定的有权劝告制止或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处理。安全部门可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五、此协议安环处备案一份。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爆破工程个人简历表格。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二
甲方(转让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要求,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爆破公司与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签订本“包保”责任书,具体“包保”内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保生存,热情服务拓发展”的宗旨。
二、安全管理员职责
1、根据公司合同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和项目发包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测量记录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必须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严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时,督促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不准将爆破器材转让、转借、倒卖给他人。
8、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州、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安全管理员负责。
三、爆破员职责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有序进行,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临时保管防爆箱内,上双锁,同安全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管理,并须存放在临时保管存放室内有人看管;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同清退人员、安全管理员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配送清退人员清退回库。
3、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爆破器材品种减少覆盖物,改变警戒措施。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爆作业,为亲朋友好私买、私借爆破器材。
6、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三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业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围: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七、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四
与采矿作业相邻,放炮互相发生危险影响。为搞好放炮时互相联系避炮措施,防止发生放炮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放炮安全协议。
一、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有专职生产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布置警戒,并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清退管理制度。
二、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由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与对方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互相面对面通知避炮警戒,一律不准安排工人和工人之间联系警戒。
三、现场有避炮棚(室)的,所有人员必须到避炮棚(室)内避炮,没有避炮措施的人员必须到300米外的安全地方避炮。严禁以设备等做掩体避炮。
四、任何一方放炮时,在运矿道的上下主要道上,和邻近作业人员及住所都必须安排专人把守警戒。
五、易发生人员进入爆破区的位置,要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
六、警戒人员必须使用警戒红旗。
七、有放炮声响警报信号的必须使用,没有声响信号的,警戒人员必须要高喊放炮。
八、任何一方炮响结束后都必须进行验炮。然后与对方联系通知解除爆破,没有互相通知解除爆破,警戒人员不准离开警戒位置或私自解除警戒。
九、需要同一时间放炮时,必须由双方现场爆破指挥人员同时联系,共同布置警戒和各方同时派出警戒人员进行双重警戒。点炮时必须同时联系统一进行。同时要遵守由上向下和从里向外的点炮顺序。
十、任何一方放炮时各相邻现场人员和设备没有撤离现场和到达安全避炮地点一律不准点炮。
十一、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持证上岗爆破,爆破员必须听从放炮指挥领导的.指挥和口令。指挥领导没有发出点炮口令不准点炮。
十二、雷雨天和夜间没有采取好安全措施,任何一方都不准爆破。
十三、硐采和竖井在地表掘进前50米,必须执行露天放炮措施,并在硐口和井口100米危险范围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
十四、硐采或井采爆破时,硐口或井口必须设专人警戒。
十五、露天爆破时,对相邻硐采或井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硐采或井采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准爆破。
十六、硐采或井采在爆破时,对相邻露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露采作业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
十七、避炮人员和避炮单位必须服从爆破方的警戒指挥,及时到安全地点避炮,不得拖延。
十八、责任与处罚
(一)、任何一方放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发生放炮事故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放炮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因避炮方不服从放炮方指挥发生事故的,避炮方负连带责任。
(二)、双方在爆破作业当中有互相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对违反协议规定的有权劝告制止或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处理。安全部门可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五、此协议安环处备案一份。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02-20xx和《爆破工程基础单价》中工爆协(20xx)14号函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爆破作业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
二、作业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三、爆破工期:共计60天,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工程数量:详见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六、工程价款:据实决算。
七、付款办法:另行约定。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协调和纠正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的违规爆破作业或不安全行为。
2、负责确定爆破现场的基准点和爆破作业范围,向乙方提供该项爆破工程《地面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纸。
3、确保乙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线、网线、下水道、构筑物、树木和农作物等全部拆出。
4、处理好用地矛盾,协调因爆破震动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住户关系,保证爆破作业工程顺利进行。
5、承担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场地选择和挖运等相关费用。
6、按时按约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说明书》,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爆破作业。
3、办理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等相关手续,负责爆破作业工地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审查和确定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5、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设备及运输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6、持《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运输民爆物品到工地,负责对工程结束或当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组织现场销毁或回运仓库储存,并承担在运输中的责任。
7、建立并登记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况,由爆破员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检查和指导安全员、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安全作业。
九、税费承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涉及税费由乙方交纳。
十、工程验收:按照约定的爆破作业范围和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到现场实地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条款,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各项规章,因爆破震动过大,周边单位或住户反映强烈吗,导致行政干预、或单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实施爆破作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爆破过程中爆破物品丢失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十四、其他事宜: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与本《爆破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盖章):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六
4.2.3.1.1加工起爆雷管应在专门的单独房间或现场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靠近人群地点加工。
4.2.3.1.2装配起爆管前,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坏、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雷管内有杂物,严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只准用手轻轻地弹出杂物。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
4.2.3.1.3应将加工好的起爆雷管分别存放,信号雷管必须系上醒目标志。
4.2.3.1.4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质锥子在药包中心扎一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雷管插入药包后,应用细绳或胶带将雷管紧固。
4.2.3.1.5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爆破作业地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只准加工当班爆破作业所需要用量。
4.2.3.1.6用于潮湿或有水工作面的起爆管和起爆药包要进行防潮、防水处理。
4.2.3.2导爆索起爆
4.2.3.2.1采用导爆索起爆时,应事先按需要用快刀切好,每盘首尾两端应切掉5cm,禁止切割接上雷管及药包或已插入炸药的导爆索。
4.2.3.2.2导爆索起爆网路要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联接。搭接时,其重迭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要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度。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离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中穴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4.2.3.2.3导爆索网路中,除采用水手结外,禁止打结和打圈。须交错通过时导爆索之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
4.2.3.3导爆管起爆
4.2.3.3.1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结死。孔内不得有接头,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管应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4.2.3.3.2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将雷管和药包紧固好。加工起爆药柱时,必须将雷管放在起爆药柱预留孔内。禁止露在起爆药柱外面。
4.2.3.3.3地表导爆管起爆网路联结应全部装药充填结束之后,从爆区一端逐步进行。
4.2.3.3.4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雷管端部(聚能穴)禁止朝向导爆管传爆方向联接。联接时,可采用联接块或者胶布。
4.2.3.3.5敷设好的起爆网路,要仔细检查并把地表起爆雷管用细渣埋好。
4.2.3.3.6深孔爆破充填块度不准大于30cm,以免砸断导爆管。
4.2.3.3.7在每卷导爆管两端封口处向后切掉5cm后才能使用。露在孔外的导爆管不要切开封口,和雷管联接时在封口向后不小于5cm处联接。
4.2.3.3.8用套管联接两根导爆管时,两根导爆管的端面切成垂直面,互相接触,并保证不被拉开。
4.2.3.3.9在有爆破性气体或易爆炸的矿尘存在的工作面,不应采用导爆管起爆。
4.3 裸露药包爆破
4.3.1裸露药包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如不能达到要求,则只准用齐发起爆。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
4.3.2一般情况下不宜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但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4.4 深孔爆破
4.4.1现场装填准备工作
4.4.1.1严格执行深孔钻凿完毕后的测量验收制度,对符合原设计要求的部分,要采取措施,并重新审核药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深孔,又无有效补救措施的应予报废,不准装药爆破。
4.4.1.2爆区内的机电设备应移出危险区。要执行停送电制度。爆破前,整个危险区内停电,否则不准起爆。
4.4.1.3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孔口岩石不稳固者,应进行维护。
4.4.2现场装填工作
4.4.2.1运输炸药的汽车应有专人指挥进入爆区,禁止在卸有炸药的区域及装填完毕后的爆区通过。
4.4.2.2起爆药包的加工点不得受其它作业的影响。
4.4.2.3没有装药的炮孔,不准放置起爆药包。
4.4.2.4搬运爆破器材时须小心谨慎,轻拿轻放,不准使其发生磨擦和撞击,严禁拖拽、抛掷。
4.4.2.5微差爆破时,各药室、深孔的微差雷管的段别应与设计相符。
4.4.2.6深孔爆破若采用两点式起爆,两组起爆体分别置于深孔装药高度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
4.4.2.7深孔装药先检查核实孔深,有问题时,及时处理,处理有困难时,立即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解决。
4.4.2.8在深孔装药过程中,需多次检查装药高度上升变化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专人按要求进行处理。
4.4.2.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作业,不准私自增加和减少装药量,如果需要调整装药数量,必须得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4.4.2.10深孔爆破的雷管,应是防水雷管,当装药时间超过一昼夜,应事先对不防水的雷管采取防潮措施。
4.4.2.11在保证堵塞质量的同时,必须保证爆破网络不受损坏。
4.4.2.12深孔爆破堵塞前必须先检查炮孔装药情况,不合格的炮孔不予堵塞。若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专人按要求进行处理。
4.4.2.13有水深孔应使用防水炸药或进行防水处理,施工中发现水孔,须及时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专人按要求进行处理。
4.4.2.14工作中严格控制装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所用炸药和起爆材料的最低抗水时间。
4.4.2.15使用浆状炸药、乳化油炸药在装药时应缓慢投进,不能过急,以免堵孔。
4.5 爆破后检查与肓孔处理
4.5.1爆破后的检查
4.5.1.1炮响后,露天爆破不小于5分钟,巷道掘进不小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4.5.1.2如果发现盲孔、冒顶、危石、支护破坏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4.5.1.3经检查处理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4.5.1.4每次爆破后爆破人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4.5.2盲炮处理
4.5.2.1处理盲孔遵守下列规定:
c处理盲孔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并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盲孔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在未判明爆堆有无残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f每次处理盲孔必须由处理盲孔爆破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4.5.2.2发生盲孔时应在当班处理,若当班不能处理或处理不完,应将盲孔情况在现场交待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4.5.2.3处理裸露爆破的盲孔允许用手小心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药包,履盖新的封泥起爆。
4.5.2.4处理浅孔爆破的盲孔可采用下列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若抵抗线变小,必须加强警戒或履盖2倍以上碎渣。
e采用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且药柱高度较小,填塞高度也较小,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取出雷管(如二次爆破、处理根底等)。
第一条为减少煤矿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放炮员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及要求包括:
三、爆破作业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条瓦斯矿井中的爆破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一炮三检制”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四条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放炮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五条无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应反向起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可反向起爆,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煤矿井下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爆破和放糊炮。
第七条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可采用空气炮;无其他办法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三、每次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四、每次爆破前,必须洒水灭尘;
五、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第八条在高瓦斯矿井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实煤体中,为增加煤体裂隙、煤体松动而进行的10m以上的深孔预裂控制爆破,可使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放顶煤工作面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第十条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采用震动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六、为降低震动爆破时发生突出的强度,应采用挡栏防护;
七、石门揭穿煤层的全过程必须特别加强支护,并应有发生突出时保证人员安全的措施;
八、采用金属骨架措施揭穿煤层后,严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第十一条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或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十二条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应按本规定第十三条执行。
炮眼封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砂子、粘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制成的粘土炮泥。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第十三条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三、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2个;
四、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3个;
五、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六、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
四、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顶等情况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在作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和进行爆破。
第十五条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
第十六条爆破前,机械、液压支架和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第十七条每次爆破作业前,放炮员必须用电阻检测仪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放炮器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各矿对放炮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对放炮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校验,并进行防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下井使用。
第十八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矿井下爆破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爆破母线;
二、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四、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五、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十九条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掩护地点到爆破工作面的距离,由矿务局(公司)统一规定。
第二十条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等5s,方可通电起爆。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情况。
第二十一条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第二十二条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四、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五、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掘进机工作面5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七
爆破是利用炸药在空气、水、土石介质或物体中爆炸所产生的压缩、松动、破坏、抛掷及杀伤作用,达到预期目的的一门技术,爆破时需要签订爆破安全。
协议书。
甲方:达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宣汉县俊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02-20xx和《爆破工程基础单价》中工爆协(20xx)14号函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爆破作业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
二、作业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三、爆破工期:共计60天,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工程数量:详见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六、工程价款:据实决算。
七、付款办法:另行约定。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协调和纠正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的违规爆破作业或不安全行为。
2、负责确定爆破现场的基准点和爆破作业范围,向乙方提供该项爆破工程《地面建设工程中标。
通知书。
》和施工图纸。
3、确保乙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线、网线、下水道、构筑物、树木和农作物等全部拆出。
4、处理好用地矛盾,协调因爆破震动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住户关系,保证爆破作业工程顺利进行。
5、承担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场地选择和挖运等相关费用。
6、按时按约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
2、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
说明书。
》,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爆破作业。
3、办理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等相关手续,负责爆破作业工地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审查和确定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5、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设备及运输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6、持《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运输民爆物品到工地,负责对工程结束或当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组织现场销毁或回运仓库储存,并承担在运输中的责任。
7、建立并登记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况,由爆破员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检查和指导安全员、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安全作业。
九、税费承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涉及税费由乙方交纳。
十、工程验收:按照约定的爆破作业范围和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到现场实地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条款,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各项规章,因爆破震动过大,周边单位或住户反映强烈吗,导致行政干预、或单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实施爆破作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爆破过程中爆破物品丢失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十四、其他事宜: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与本《爆破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盖章):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业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业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围: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七、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甲方:
乙方:天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依照双方签订的爆破工程合同,天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爆破一体化服务,为明确用工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甲方本厂(包括挂靠在乙方名下)的安全员、爆破员、库管员等作为甲方员工由甲方管理,一切工资、福利等均由甲方发放。
2、甲方负责对本厂涉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本企业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循《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操作,否则由甲方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和责任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3、甲方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搞好事故预防。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八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甲方负责指定爆破地点,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爆破时间表。
4、甲方需对其所属的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落实爆破区周边警戒,疏散滞留人员及车辆,维护通往爆区通道畅通。在装填炸药前将所有施工人员及装备退出爆破现场,提前排除爆破周边的安全隐患。
6、起爆后15分钟内,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爆区,若在乙方人员未确认安全后进入爆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1、乙方必须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和爆破员进入甲方爆破区域,安全员和爆破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保生存,热情服务拓发展”的宗旨。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爆破施工;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并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该职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个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备案手续。
4、乙方负责办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续。
5、乙方负责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业点,并负责安全的送至爆破作业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施工的,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对于现场临时放置的仓库,除专人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8、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发出的违章违规指令。
10、乙方监管人员到爆破现场有权纠正违规现象,检视现场周边安全条件,切实落实爆破器材现场临时存放的安全。
11、爆破前清理现场由乙方人员负责,爆破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发出撤销警戒信号后,乙方人员才可以进入工作面。
12、乙方工作人员负责进行爆后检查,处理盲炮、哑炮后,由甲、乙双方委托的工作人员在《爆破记录》上签字确认,单次爆破任务结束。
1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根据公司合同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和甲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测量记录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不准无故刁难用户,必须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严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时,督促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不准将爆破器材转让、转借、倒卖给他人。
8、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旗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有序进行,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临时保管防爆箱内,上双锁,同安全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管理,并须存放在临时保管存放室内有人看管;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同清退人员、安全管理员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配送清退人员清退回库。
3、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爆破器材品种减少覆盖物,改变警戒措施。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爆作业,为亲朋友好私买、私借爆破器材。
6、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1、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经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旗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从开工到施工的过程中,为保证生产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及财产安全,将紧紧围绕安全为中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以下协议,并双方严格履行:
一、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和甲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
二、乙方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技术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四、乙方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
五、乙方使用爆破器材时,必须做好出入库记录,保证帐务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
六、乙方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教育施工人员,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对于同施工附近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如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合同约定承包工程项目内容对甲方需要爆破的工作面进行爆破,按照甲方的要求爆破到位。
十、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争创优良工程。
十一、施工工期:年月日进场开工,年月日完成。
十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验收。
2、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按施工设计要求,为乙方提供施工测量、放线基准点的交设和布防,已方便乙方科学合理的实施施工步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按照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相关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及质量规范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
4、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所有规定,如。
发生不利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严格遵守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必须和施工现场人员搞好协作,绝不容许发生打架斗殴及偷盗事件,发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等有关检查。
5、做好安全用电,严格按照爆破规程操作,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
6、凡乙方在本项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项工程,如发生工期延误和质量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正确管理,甲方若让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乙方可以拒绝执行。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其他新的情况,甲乙方有权提出合同补充条款,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合同与本合同如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终止。
十六、施工期间若因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误、工期顺延。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为严格贯彻落实《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精神,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使用与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甲方同意聘请乙方进行基建矿井爆破作业,特签订爆破安全作业协议书,共同信守。
工程名称: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矿井基建
工程地点:临汾市洪洞县万安镇
工程内容:基建矿井基建施工范围内爆破作业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到期后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长服务期限。
爆破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爆破服务管理费每月________元整,按季度计算收取,每季度为_________元整。
甲方应承担变更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制证费用,变更费用,爆破作业人员ic卡、上报卡、单位卡、手持机费用,共计_______元整( 元)。
甲方应承担乙方两名爆破设计人员工资,每人每月肆仟元证(4000元),共计捌仟元整(8000元)。
付款方式:甲方在爆破作业前预交一个月费用,如一个季度到期后工程未结束甲方继续预交下季度费用。
民爆信息系统的配置、上报、管理费用,爆炸物品的审批、购买、配送、储存库管理维护费用,爆破作业所需的爆破设备及爆破器材购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变更聘用甲方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巡守员等涉爆热源的劳动关系、保险缴纳、工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承担。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将乙方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甲方应及时发现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在基建爆破施工过程中矿井应“水”、“火”、“顶板”、“瓦斯”、“防尘”五大自然灾害及机械,越层越界等一系列引发的安全事故,均承担所有责任。
甲方负责编制矿井基建施工设计方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援。
甲方有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爆破作业的权利和责任,并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和规定,对乙方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备案,监督检查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现乙方违反《爆破安全规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时,有权要求丙方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进行整改。
甲方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确定乙方爆破作业地点。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要求要遵守劳动法和爆破规程。
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民爆物品储存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甲方负责监管部门审批的核定用量批文和日需审核。
乙方是民爆物品安全使用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乙方必须配置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获得相应资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及保管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并定期对所有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乙方负责民爆物品购买审批、入库出库、领取使用、清退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民爆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与使用,建立健全各类基本台账。
乙方要按照甲方的矿井基建施工要求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指导爆破现场的参数确定、炮孔、布置、装药、填塞、网络连接、爆破及相关工作,乙方所有人员要遵守甲方规定的各种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乙方租赁甲方符合安全评价要就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双方应当签订租赁使用协议,包括人员、防护犬的配备,视频监控、红外报警、周界报警、防避雷设施等“四防”措施应当符合要求。
参加甲方的安全调度会、安全例会,“一通三防”列会,工程技术人员专题会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的会议。
乙方在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员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操作,要服从甲方爆破现场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的管理规定,乙方要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乙方保证民爆物品的供给,若乙方因本身人为原因使民爆物品的供给不足或不及时(上级监管机关或自然环境原因除外)导致工期延误和矿井停工,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应本着互相谅解、信任、平等、互利的我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管主管部门申请调节争议;若调节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变更聘用的爆破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归乙方管理,甲方监督。为了便于管理,变更聘用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工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统一发放。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和辖区派出所各一份。
甲方: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洪洞县陆合控爆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一
乙方:宣汉县俊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02-20xx和《爆破工程基础单价》中工爆协(20xx)14号函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爆破作业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
二、作业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三、爆破工期:共计60天,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工程数量:详见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六、工程价款:据实决算。
七、付款办法:另行约定。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协调和纠正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的违规爆破作业或不安全行为。
2、负责确定爆破现场的基准点和爆破作业范围,向乙方提供该项爆破工程《地面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纸。
3、确保乙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线、网线、下水道、构筑物、树木和农作物等全部拆出。
4、处理好用地矛盾,协调因爆破震动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住户关系,保证爆破作业工程顺利进行。
5、承担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场地选择和挖运等相关费用。
6、按时按约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爆破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说明书》,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爆破作业。
3、办理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等相关手续,负责爆破作业工地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审查和确定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5、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设备及运输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6、持《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运输民爆物品到工地,负责对工程结束或当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组织现场销毁或回运仓库储存,并承担在运输中的责任。
7、建立并登记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况,由爆破员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检查和指导安全员、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安全作业。
九、税费承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涉及税费由乙方交纳。
十、工程验收:按照约定的爆破作业范围和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到现场实地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条款,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各项规章,因爆破震动过大,周边单位或住户反映强烈吗,导致行政干预、或单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实施爆破作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爆破过程中爆破物品丢失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与本《爆破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附: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2、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盖章):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爆破工程个人简历表格。
爆破企业的广告语、宣传口号。
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范本。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2.工程地点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天内一次付清。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份,承包方执___份,副本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地址:地址: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三
招标编号:
鉴于你单位已通过招标人组织的 的投标资格预审,且已确认将按即将发出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现邀请贵司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上述工程的施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场地面积: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质量等级:
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
二、招标文件的取得招标文件将于 年 月 日 时至 时在以下地点发售: 地址: 联系人: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 ,以 方式支付给。(说明费用是否退还,是否要求准备图纸等的押金以及具体规定,还应说明购买多套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本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按前款规定的时间或按招标文件规定所延长的时间到以下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地址:
如果投标人在非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送至下列地址: 地址: 联系人:
四、开标本招标工程将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以下地点开标:
地址: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五、自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日历天。
六、中标通知书将在 年 月 日之前发出(传真有效)。
七、如投标人需咨询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四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个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24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五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六
二、工程地址:____市官家山。
三、工程范围:1、1—10组立铁塔。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5.甲方安全责任。
5.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5.
5.
5.
1.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
5.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七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10%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甲方:
乙方:
时间: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八
甲方:____省供电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将承包给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设计单位:
五工期:
六质量标准:
七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负责组织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竣工决算。
一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保修期限:_______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省供电公司。
负责人:
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供电公司。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矿山爆破安全协议篇十九
甲方:乙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承包范围:
1.5米),满足室外回填土方的需要而提前拆除以及后期砌体、装饰施工的外脚手架二次搭设及拆除。
2)架空层及主体结构层面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含所有安全围网、兜网挂设、及时清整。所有工字钢安拆、加固工字钢的钢筋环、钢丝绳及外架加固的钢管、铁件的预埋、悬挑工字钢上的硬铺(木板、竹跳板)拆除。
3)钢筋施工棚、现场安全广告牌、施工通道、看房通道、拌合机、发电机房、塔吊平台等临时及永久性设施的搭设及拆除。
4)坑基一次或多次(应施工现场需要)围护、上下深基坑用的踏步,首层至第一道悬挑工字钢外围的防护搭拆及楼梯间、电梯井、风井、阳台等所有临边防护的搭设及拆除。
5)卸料平台按施工需要及时搭设、转移及定位加固的铁环、钢绳的预埋、拆除。
6)电梯井、风井每三层一道硬质防护的铺设,电梯门口防坠铁门的挂设(铁门由项目部提供)并及时检查清理。
7)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服从现场调配,所有外立面的钢管必须预先做好油漆,剪刀撑钢管做好黄黑相间的花杆油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是否刷油漆由工程项目部决定)。
1.5米,每跳。
1.8米,外排中间排栏腰,内排和墙的距离不大于30公分,不小于25公分。脚手架搭设、工字钢加固铁环的预埋、工字钢的安放、钢丝绳预埋、脚手架搭拆等工作事先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与项目管理人员协商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管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每延迟一天工期处罚乙方1000元,如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工程部安排的形象进度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节奏,积极提供材料计划,精心安排施工,如达不到工期要求而影响其它班组施工延迟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如有事离开必须与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协商并派专人负责。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帽,未戴帽按100元人次处罚(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扣除乙方200元工程款,如违章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在3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安全文明现场不达标而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5)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并扣除乙方双倍费用。
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并每月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七、承包价格:主体结构,脚手架搭拆按建筑面积1。
4.5元平方米结算(4楼首道工字钢以下按1。
2.5元平方米结算除外);地下室、附楼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结算。
八、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如下(按施工方的拨款方式付款)程量60%的进度款。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