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读后感大全(21篇)
在读后感中,我使自己与主人公进行了心灵的共鸣,体验到了他们的成长与变化。写好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并不简单,需要我们有良好的阅读素养和文笔,更需要我们有独到的思考和感悟。首先,我们需要认真阅读书籍,深入理解其中的内容与主题,同时结合自己的经验与感受进行思考。其次,我们需要梳理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并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出来,让读者能够真正感受到我们的思考和情感。最后,我们需要对整篇读后感进行审阅和修改,确保语言得体、结构清晰、重点突出。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时间和耐心,但是它将成为一份珍贵的文字,记录下我们与书籍的相遇与交流。读后感范文
高三读后感篇一
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偈云:
无材可去补枉入若许年.。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了封建种种和,进一步指出了封建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并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高三读后感篇二
当东方启明,沉睡已久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咆哮,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苏醒;当烈日高照,东方雄狮已站在最高点怒吼,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觉悟;当日月生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庄严宣誓:“我爱祖国!”此时中华已经富强!在民国时期,有这样一位革命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是爱国主义作家鲁迅。
鲁迅一生创作了很多小说,其中我最欢的是《呐喊》,它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鲁迅在《呐喊》中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怎样弃医从文,拿起手中的笔,针砭时弊,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道路,呈现了鲁迅先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心路历程。文章文笔辛辣,语言简练,发人深思,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其中令我最为深思震撼的是《药》一文,这篇文章写了华老栓为了挽救爱子小栓的病,愚昧无知迷信人血馒头是神药,花光自己毕生经营茶馆获得的惨淡收入,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遭遇。鲁迅先生这样用笔生动的写出来,虽哀其不幸,但更多是怒其不争,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大量的人愚昧无知,迂腐麻木,想唤醒整个社会也太不容易。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在坟场的对话,在对话中我感觉夏瑜并没有死,革命的火种没有灭,会燃遍整个中华大地,但当时夏奶奶不理解革命者夏瑜矢志不渝奋斗的事业,同时吃了沾满革命者鲜血馒头的小栓,最后也愚昧无知的死了。但不管怎么说,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送上断头台和压迫人民的黑暗反动政府一定会推翻。每当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也大概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的真正原因了。
读完《呐喊》使我想到了一位女英雄秋瑾,195月,徐锡麟准备在安庆起义,秋瑾在浙江等地响应支持,但起义计划很快被泄露,徐锡麟只好7月6日被迫发动起义,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这样秋瑾主持的浙江地区革命者信息也被泄露,同志们强劝秋瑾暂避一时,但她并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继续坚持革命,为拯救民族危机不怕牺牲,最后于1907年7月5日英勇就义,慷慨激昂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成了中国妇女界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第一人。正是有这么多革命者前赴后继,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必将腾空而起。
旧中国时期,虽暴发了多场起义,但都以失败告终。黑暗政府愚昧百姓,腐败丛生,但终就被瓦解。一代一代的革命者用血来浇灌他们那个年代,虽方式和结果不一样,但都是伟大的。没有他们血的付出,也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强大。
高三读后感篇三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高三读后感篇四
他有的故事是经过那些人物的事件来对此刻的社会进行批评与讽刺的,如阿q那愚昧的“精神胜利法”显示出了他的无知、自欺欺人,以及最终冤死的事情讽刺了社会的不公。再如狂人的那一册日记体现出了他变态的内心世界,可是反衬出了社会上封建礼仪对人精神的束缚如同一块千斤巨石压在人们的心上。再如孔乙己那满嘴的之乎者也、不赖帐和最终惨死的经历些出了他的迂腐、善良还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心灵残害做出了锋锐的控诉。
有时,他也经过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事儿描述,比如说:《一件小事》经过自我的自私和那个车夫的伟大赞颂了这种光明磊落、敢作敢当的伟大精神。《头发的故事》就是经过“我”和“n先生”的一次谈话揭示了辫子对古代劳动人民的压迫与剥削。在写作中,鲁迅先生也会经过在文章中哪些不起眼的线索带给人们道理,如《药》之中夏瑜的牺牲赞扬了革命可是反对了革命的不彻底性,赞扬了夏瑜英勇无畏的精神,也体现出了康大叔的冷漠、封建。
鲁迅先生不之会经过哪些事情来批判社会,还会描述出来自我真挚的感情,如《社戏》中经过孩子那些近似于胡闹的事情描绘出孩子的天真无邪以及聪敏和顽皮,更是描绘了双喜、阿发两个人物。
《呐喊》实在是一部经典的作品。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经过哪些事情在呐喊,崇尚光明反对黑暗。在这其中,有许多好的写作手法等着我们来借鉴呢!
高三读后感篇五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高三读后感篇六
看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阶下囚》,我常常会想起一个问题,为什么小天狼星布莱克要变成"不祥"?我又会本人给自己一个答复,因为他当时没有想到,他变成的那一只大黑狗是"不祥"。
"玛姬姑妈的大过错"让我想笑,而哈利把玛姬姑妈吹胀了,确定是用了膨胀咒,而由于他用了膨胀咒就半年不去霍格莫德。不晓得玛姬姑妈变成了一个宏大的氢气球后会飞到哪里去?兴许那样的话,她就不必走回家了。
特里劳尼传授的第一个预言是哈利看到了"不祥",而第二个预言是:黑魔王孤零零地躺在那里,没有友人,被手下抛弃了,他的仆人这十二年锁链加深,牙疼。今晚,午夜之前…这个仆人将摆脱锁链,动身去和主人会合。黑魔王将在佣人的辅助下卷土重来,比以前更增强大、更加恐怖。今晚…午夜之前…那仆人…将出发…去和主人…汇合…特里劳尼教授的预言是真的吗?伏地魔为了取得老魔杖不惜杀死良多人,他想统治所有巫师,并要去除所有的"泥巴种"。
在活点舆图这一章里,我也猜忌乔治和弗雷德是否真的有无邪天真的时候?不外在在霍格沃茨的战役里,弗雷德就义了,乔治又成了"洞听",那么韦斯莱魔法花招店还能持续开下去吗?活点地图十分有用。
雷古勒斯布莱克当了食死徒,但他又惧怕了,随后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伏地魔也许想让小天狼星布莱克也当食死徒,小天狼星不想当…他也要杀死他…对他领有老魔杖的打算有任何妨碍的人…他决不会手软。他素来不需要朋友。
伏地魔是不像虫尾巴…和…形成鲜明对比,突出…虫尾巴的银手,他那霎时的懊悔导致了他的逝世亡。最后,伏地魔永生不老的盼望终于幻灭了结尾呼应文题,点明中心。他的六个魂器,他不须要回生石,复活石对他也是一个妨害。
高三读后感篇七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醉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改变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美丽,x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牵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始终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苦痛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担当全部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或许恒久不会回来,或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有些时候,我们看到繁华,却看不穿繁华背后的萧索与凄凉,经验了喧哗,却没有想过曲终人散后的孤独是否也会升华。
有些时候,我们看到了现象,却拨不开迷雾,也有些时候,有些话不说,就再难澄清,再难说出口。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但许久以来,生命便如一条河流,激流曲折,却恒久也回不了头。
我们总抓不住一些东西,变更不了一些事物,漂亮的背后也有诉说不完的苍凉。就像翠翠这样明媚的孩子,最终也只得在江畔孑然一身独自的痴痴盼想。
高三读后感篇八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
这部小说描写了作家童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首先我觉得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他自幼丧父,又在十一岁丧母,外祖父也破了产,他只好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其次,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
高三读后感篇九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苗族湖南凤凰县人。《边城》写于1934年,全文读起来像一幅山水画,有一种静谧之美。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理想国,《边城》就是沈从文构建的桃源世界,一个乌托邦。整个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纯朴、一种信任、一种乡情。老子说“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不外如是。
然而岁月流逝、时代变迁,战火已经点燃,就算《边城》这个世外桃源也起了一些变故,古老的秩序在崩溃,新生事物已经萌芽。
有人说《边城》主要以翠翠的爱情为主线,但综观全文线索繁多,主要展现了其独特的风土人情及一系列的人物和社会家族变迁。例如:翠翠跟老船夫爷爷一家;船总与顺顺一家;杨白马一家;水手、妓女、商人、乡绅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来历与背景,所有的线索交织在一起,这正是本书的魅力所在。以一个简单的故事,穿插了整个地方的人文风貌,这就是一种写作境界。
翠翠天真浪漫,乡野长大,无拘无束,本是私奔的产物,是一种新生力量;老船夫为人正直,不肯多收一分船费,自尊自爱,独立抚养孙女,与人慷慨,并给予了翠翠充分的恋爱自由,是老一辈的开明人士;顺顺豪爽守信,重义轻利,公平公正,明达事理,具有领袖气质,是一方豪强;杨白马,老船夫的好朋友,战友,虽然描写次数不多,但是个调剂与倾诉的中间人,值得信任和托付,尽心照顾老船夫一家;就连水手、妓女都是一些重情重义的儿女,为了爱情也可以舍身忘利。整个《边城》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没有鸡鸣狗盗之徒,也没有作奸犯科之小人,似乎外面的战火并未改变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也并未改变沈从文的心绪。
纵观全文文字是轻快的,但在轻快的背后又隐隐体现了一种沉重、压抑感。即:旧事物的一种停滞,以及新事物萌芽后与旧事物更替之间的冲突,人置身于整个时代与环境洪流当中的一种无力和渺小。
然而时代在前进,历史在进步,象征旧社会的白塔最后终于倒塌,结尾也留下了一个悬念、一个希望,未来是一个更加美好、更加自由的世界,人终不能被环境所束缚,要从自己的《边城》当中走出去。
高三读后感篇十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有。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高三读后感篇十一
这本《书香童年·丁香木马》是由12个小散文组成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散文是《哥哥在电梯里》。
这篇小散文讲的是小奕和他的小狗“哥哥”的故事。小奕原来是一个很开朗外向的男孩子,每天最喜欢在晚饭后和“哥哥”玩。
“哥哥”是小奕的小狗,它的眼睛“像玻璃球似的,很圆,深蓝色的,像海一样泛着粼粼波光。”小奕看见“哥哥”的眼睛总是会想起大海。“哥哥”这个名字是小奕叫出来的,“哥哥”买回来时小奕就管他叫“哥哥”。
可是有一天(星期三),“哥哥”掉进了电梯里。“哥哥”莫名其妙的失踪使小奕得了失语症,一反常态,每天都安安静静的,爸爸妈妈买来别的宠物安慰小奕也没有用。7年后,小奕的父母在电视上看见一个叫“星期三”的男孩,小奕竟指着他说这就是他的哥哥。原来是因为“星期三”也有一双和“哥哥”一模一样的眼睛。
“星期三”的名字来源是因为他出生在星期三,一定是受了鲁滨逊“星期五”的启发。
小奕想:“哥哥”掉进电梯里的时间是星期三,“星期三”也是在同一天出生,那么就好说了,“哥哥”只是去另一个地方变成一个男孩了而已。
小奕想:假如他和“星期三”见了面,他不喊“星期三”的名字,就要喊他“哥哥”。想想看,一个14岁的孩子管一个7岁的孩子叫“哥哥”,多奇怪呀。
最后,小奕想着想着,笑出了声,对妈妈流利(注意这个词)地说:“妈,还不去做饭啊,我好饿啊。”
就是这样的。
其实说实话,我看完这一篇后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其中包含着感动,泪水和另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当然,不是偷笑。
不要觉得我写出来是要得罪别人,出冷门,我只是写出了我的真实感受。
真实的感受跟假的吹捧是不一样的,假的吹捧只是照搬别人(大众)的想法,我不愿说假话。
总体来说,这篇故事感人归感人,带了科幻的感觉,各式各样的剧情联系在一起,变成了各式各样不知名的感受。
这种感觉有点苦、酸酸的、有点甜、辣辣的、怪怪的,总之,还是讲不清楚。就像要解释“爱”这个字一样,说也说不清。
高三读后感篇十二
高三读后感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高三读后感》的内容,具体内容:高三学生忙着升学,他们还抽空读了很多书,还写了阅读感悟与大家分享呢。来看看我精心为你整理,希望你喜欢。篇一指尖在书纸上摩掌,文思在诗文中飞扬。我的指下是李煜的《...高三学生忙着升学,他们还抽空读了很多书,还写了阅读感悟与大家分享呢。来看看我精心为你整理,希望你喜欢。
篇一指尖在书纸上摩掌,文思在诗文中飞扬。
我的指下是李煜的《虞美人》。我在李煌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中哀叹;在李煜那哀愁漫天的情思中为他惋惜。
思绪起伏跌宕。
李煜,史称南唐后主,文才出众,晓畅音律。无奈命运戏弄,本该舞文弄墨的你,却披上了龙袍,坐上了龙椅;更可悲的是,南唐倾覆,帝王被俘;你一腔的思乡忆园之情,只好用笔倾诉于诗中。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春花浪漫,秋月高洁,这秀丽的景色本令人心驰神往,可在你的笔下却显得那么哀伤。一切美景在你眼中不过是了无生气;一切奢华在你眼中不过是过眼云烟......我的心,抽动了,我仿佛看见了你那苍凉的背影,你的心。难道已经这般绝望了吗?你对故国的哀叹和你那似乎冰冷的心触动了我的心弦,很深、很感伤。
"何时了"三个字正点出了你的心酸,你不知道往昔的岁月是何时过去的。以前的一切欢笑、奢华,仿佛成了一场迷梦,真实却又陌生;哀伤、寂寞,仿佛成了一段未知的小路,孤单、却又不得不面对。
你厌倦、你哀伤、你追忆。
我的心再也平静不下来。我不明白上天为何对你如此不公,为什么要你成为皇上?或许,若你不是皇上,你可能会更快乐吧?不用去面对文武百官,不用去面对天下百姓,只是待在家中诗情画意、论文品酒。
可惜,历史无法改写,命运不会改变。看着你留下的那一连串决绝的音符,我多想上前拉住你的衣襟,告诉你生存的勇气。
你哀叹,一切的一切在你眼中。物是人非。
"问君能有儿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在愁绪的深洋中,你渲染了全诗的高潮。通过自然永恒与人生无常的尖锐对比,我看到了你那亡国的愧疚难当,以及你那落空的寂寞与悲哀......只觉得心中一片空檬,空荡荡的,人仿佛同心一起进人了你的悲情的世界。月光下似乎看到:你眼角有泪,冰凉、品莹;你语语呜咽,脸庞更显苍白。
你声声硬塞,接过太宗所赐的毒酒一饮而尽,你痛苦而又解脱。
你去了,走得很轻,很安详。我闭上双眼,用指尖抚摸着你落空的悲哀,才发现,那是一朵绽放在血泪中的《虞美人》。
篇二昨天《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
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篇三今天,我兴奋地翻开了《向命运挑战》这本书。书中主人公那百折不挠,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给了我一次次深深的震撼。
持写作。甚至到了后来,他不能说话了,在全身只有两个手指可以动的情况下,他仍然靠着顽强的意志,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辉煌!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在生活中,往往有许多人,遇到一点儿挫折就垂头丧气,不敢正确面对生活,更不用说是向命运挑战了。如果我们遇到什么事,只是认命,甘愿庸庸碌碌地过一生,那样的人生会精彩吗?那也算是真正的人生吗?那是我们当今的青少年所要选择的人生吗?不,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主人,决不能向命运妥协。我们要勇于向命运挑战,征服命运,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让我们给自己的人生多创造一些辉煌吧!
高三读后感篇十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
书中这两段使我感触颇深:“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了!”这是哈里在出车祸前对他姐姐所说的,然而现在他真的死去了。”让我懂得:正真,善良和诚实是美德,请去珍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多说“谢谢”和“请”。
哈里不知道自己得死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时间。他的作业还没写完呢,他多希望在他没有说出那话,以前姐姐做更多的事。他多么希望他能对他们说抱歉。对每一个人:他的妈妈,他的爸爸,他的最好朋友皮特,甚至是他喜欢的女同学杰莉?达肯斯再说一次再见。
这本书以一个寓言的形式告诉我们失去后才会明白的道理,所以在失去前必须要珍惜身边的东西。1.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交新朋友,别冷淡了老朋友;2.要认真地看一次日出,在睡觉前,决不能生气或者敌视任何人;3.要懂得顽强前行,要勇敢,有错误就承认,不要怕说对不起;4.学会倾听,但不要期待生活公平;5.生气时不要采取任何行动,千万不要低估了宽恕的力量。
用童话解说死,生动地描绘了死后灵魂从了断尘缘到走向新的生命轮回的过程.它告诉我们:死不是绝对的终结和虚无。它教导我们,要珍惜生命,但不必畏惧死。
读完这本蓝色彼岸的书,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其实是他们对待死亡的态度。他们如何面对死亡的命题,决定了他们会如何选择对待生命的方式。
《天蓝色的彼岸》,小书不大,但字里行间充满着真情实感.不仅描写了小主人公作为幽灵在世间游荡的经历,其间既有好笑的常景,恶作剧,也有感人的亲情。它不仅是一篇童话,一部小说,同时是对人生,生命的“一种敏感,耐心的探讨。”
高三读后感篇十四
这是我在无聊时无意中在语文书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我当时便好奇地看了起来。
“我”在一位训导员口中听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他们的营地,有一条名叫“黑子”的狗,极其聪明。训导员为了测一下黑子的反应能力,便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让一个人“偷”一个东西,然后藏了起来。之后,他站到了队里。黑子出场了,它轻松地找出了藏好的东西,又找出了寻个“偷”东西的人。可是,训导员不同意这个人是。黑子奇怪了。最后训导员笑了,并告诉黑子它本来找对了,但是没坚持。黑子明白了这是一场骗局之后,十分伤心,就再也不理训导员他们了。它也不再为部队做事,性格也变了,不再那么有用了。最后,训导员只好忍痛安排它退役了。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惊呆了:没想到一只狗,一只极其普通的狗,竟然有这样的尊严。它不像狗,更不像动物,而像一个人,一个有自尊心的人。
狗也要尊严!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狗是没有尊严的代表,哈巴狗、走狗、狗头军师。今天,作者竟然说“哪怕是只狗,也是要尊严的!或者也可以说-------它们比人还要有尊严。现在的人,有的为了让别人满足他的愿望,竟愿意听从别人的指挥。别人让他向东,他就只愿意向东,别人让创始向西,他就只愿意向西。这种人,可以说他连只狗都不如!
当你读完后,你就会被军犬黑子的自尊心所感动。最聪明的狗除了不会说话之外,跟人没有什么差别。黑子的聪明就因训导员的一句玩笑话而彻底地葬送了。因为它信误导员胜过信自己。它不停地听从训导员的话,却把正确的答案当成错的。它也想不到竟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把自己给骗了。读到这个地方就叫人心酸。被自己最信任的人给骗了,任何人也接受不了。
狗都这样有自尊心,有尊严。如果一个人连这个都没有,就可以说他连只狗都不如了。
所以在此,我也要告诉大家,生命可贵,尊严也可贵。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尊严,那他连一只狗也不如了。
高三读后感篇十五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高三读后感篇十六
小娇一直都很喜欢曹文轩老师的书。一年级寒假从【鸟船】开始读起,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其中,【草房子】小娇看过很多遍,各种版本,不厌其烦的读。曹老师对于环境的渲染和人物的心理、动作描写一真实而细腻,百读不厌。
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重又给我们呈现了画本版的【草房子】,并且根据人物故事不同,分成了【秃鹤不是一只鹤】、【浸月寺的风铃】、【月光下,红菱船】、【一奶一一奶一的艾地】、【沉默的红大门】、【大屋梦里的羊】、【再见了,白雀姐姐】、【在长长的河流上】和【天空的花环】一精一美的九本,典雅的中国图画给我们重现了故事场景,犹如身临其境,图文配合的相当一精一妙。曹老师对于人物的刻画,在图画中找到了印证。
【草房子】中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纸月,这个聪明乖一巧,恬静好学的女孩就是【草房子】画本第二册【浸月寺的风铃】的小主人公了。纸月是个神秘的小姑一娘一,她的突然出现,不禁促使桑桑从原来的邋里邋遢的形象,变得整洁干净,还引出了浸月寺里的慧思和尚。慧思和尚是一个极有修养的人。虽然文中没有说出慧思和尚和纸月的关系,但是从桑桑的眼睛里,从曹老师细腻的笔触下,从纸月独特的教养中无疑能读到慧思和尚就是纸月的父亲。宗教碰撞到现实的生活中,人们还不太能接受这种事情的时代里,慧思和尚只能默默的关心他的孩子。
高三读后感篇十七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首优美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访问了英国,回到了老地方,充满了诗意。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变成了不断的情感,融入了康桥的美丽风景,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中。整首诗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流动的画面,构成了美妙的意境。诗人对康桥的爱是真诚而丰富的。
“我轻轻地走了,就像我轻轻地来了,挥了挥袖子,没有带走一片云。”匆匆忙忙的人们没有抬头仰望西方美丽的云朵,没有看到一只轻盈的银燕在五彩缤纷的云层下飞翔,没有一丝肮脏的噪音。那就是他,一个洒脱、温柔的浪漫天才,一个充满活力的著名诗人诠释了他的.生活。
漫长的飞翔,飘过大海,飘进伦敦,飘进久别的康桥。“在一个浪漫的国家,接受诗歌的洗礼,放纵对美的追求,跪在膝盖上崇拜夕阳的最后荣耀和悲剧;整夜躺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拥抱夜晚,拥抱夜晚所有美丽的东西,睡在地球柔软的怀抱里”,追求浪漫的生活,释放浪漫的激情,变成连续的诗歌雨,在黑暗恐惧的夜晚给行人清新的希望和温柔。
诗意,深情,渴望爱上帝的怜悯。美丽的爱伴随着风、花、鸟、草的低唱,伴随着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伴随着舒曼的《梦》在美丽的诗歌中上演。在矛盾、追求、斗争、迷恋、折磨、逃避和斗争中写下自己的爱情狂想曲。
一切都像他期待的那样...
高三读后感篇十八
是谁和丈夫不顾有毒气体刺鼻的熏呛,用力搅动装满矿渣的大锅,整整四年的酷暑严寒,坚持不懈,终于在数吨矿渣中提炼出了钋和镭!她就是闻名遐耳的居里夫人。
《钋和镭的母亲》主要讲述了:居里夫人出生在波兰华沙,后去法国求学,与物理学家居里结为夫妇,他们先后发现了钋和镭,并获得了诺贝尔奖。在居里不幸去世后,她锲尔不舍地又深入研究,再次获得了诺贝尔奖。
当我读到钋和镭的发现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居里夫人废寝忘食,充分利用每天可以去实验室的`机会,做了大量的实验,当出现一组组不同的数据和结时,她又坚持不懈的重新做,直至结果相同为止。正因为她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并不气馁,坚持不懈,终于发现了钋和镭。
当我读到居里夫人缓慢地死去时,心里不经悲痛万分。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不顾病痛写出了两卷书《放射性》,最终因白血病逝世,再次感动了我。
居里夫人的高尚品德,坚强意志,锲尔不舍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我都要向居里夫人学习,以她为榜样居里夫人缓慢地死去时,心里不经悲痛万分。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不顾病痛写出了两卷书《放射性》,最终因白血病逝世,再次感动了我。
高三读后感篇十九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我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高三读后感篇二十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令我收获颇丰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只让大家了解如何做一个好小孩,更要紧的是让大家了解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也让我愈加知道爸爸妈妈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爸爸妈妈交流。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认知爸爸妈妈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知道我们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可以通过这本书知道我们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需要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妈妈的严厉家教。在细则上修炼我们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很多教婴幼儿教育子的话。
但实质傅雷自己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遭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同意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爸爸,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大家身边的`爸爸妈妈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大家的爸爸也是常常为大家的生计,为了大家的学习,为了大家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大家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的的伟大,这才是真的的爸爸!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爸爸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高三读后感篇二十一
有这样一个人,出生时相貌如同八旬老者,没有一丝啼哭,没有一丝叫喊,就安安静静的来到了我们的世界。他安静的降临并不代表他便可以被这个世界接受,从出生就受到人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待,说他是个怪物,他的出生是那家医院的耻辱,对那个接生医生是一种侮辱。从出生就引起这样的波澜,注定他的一生不会平凡。
这本书改编的成的电影获得了81届奥斯卡奖,人们因为这项荣誉记住了这部电影,争相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却忘了回归原本,看看菲茨杰拉德在纸上是如何用语言文字描写着一神奇的事情的。
村上春树评论菲茨杰拉德,说看了他的小说永远是不可思议,好像命中注定一样始终牵扯着自己,看了他的小说,让自己有写小说的念头,菲茨杰拉德就像他的老师,他的大学,他的文学伙伴。
看这本书我看的十分仔细,中文译本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即使故事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了,我仍然重新回到他最初写作的英文版本,即使有大量的陌生词汇,我仍然孜孜不倦的查阅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品味不同语言文字的魅力。
返老还童是从古道今人们所梦想的,但是如果我从出生就有着这样的经历,我又会怎样生活在这些世界呢?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出生时面对全社会异样的眼光,上幼儿园因为奇怪的长相不能交到朋友;小学,中学因为超乎同年龄段的智力和长相又会受到歧视;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因为年龄和长相不符而被退学。一生的光荣岁月只有到了年过半百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一副俊秀长相,令人羡慕不已,在旁人感叹时光流逝,惋惜自己逝去的青春,没有一个人能相信你是一个已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人了。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又不能追求,爱与死亡冷酷的纠结着,结局终究令人伤心。
岁月稍纵即逝,我们只能珍惜这如瀑布上的水一般流逝的光阴,返老还童终究是一场美梦,抓紧身边的每分每秒,做有意义的事情,充实自己的精神灵魂。做一场返老还童的梦,朝着菲茨杰拉德向异想天开的幻想小说之路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