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采购协议(精选18篇)
社会化是现代社会不可回避的趋势,它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总结应该具备简洁明了的结构,清晰地表达出事物的来龙去脉和关联性。掌握这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
签订采购协议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采购等产品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零部件名称、型号、价格、交付及包装等规定。
1.1甲方向乙方订购具体的零部件型号、零部件名称、零部件价格等以双方签订的《价格协议》为准;数量以及交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采购订货单》为准。
1.2针对甲方出具的《采购订货单》,乙方应保证按时、按要求送货,若甲方的《采购订货单》超出乙方的供货能力和生产周期,乙方须在收到《采购订货单》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反馈意见,并协商具体的送货时间和送货数量,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按双方最新的《采购订货单》执行,乙方若逾期未以书面方式确认或反馈意见得,视为认可此次订货。
1.3甲方根据其实际需求需要对《采购订货单》进行适当调整时,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的《采购订货单》,乙方应按本条1.2项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不便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应避免乙方由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若甲方根据其实际需求需要对《采购订货单》进行适当调整时,未对乙方造成乙方不便或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同意甲方的调整要求。
1.4甲方按实收数量在《送货待检单》上签收,开箱后发现实物与待检的数量出现差缺,经双方人员确认后,甲方从乙方入库数量中扣除,并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的相关预定追究违约责任。
1.5乙方供货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的或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和交付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6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按甲方需求和约定的《产品技术开发协议》或相关协议要求进行,并标注相应标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预防采用不妥当的包装方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7乙方所供货物需定期提供相关材质报告及检验报告。
二、零部件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按照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及《产品技术开发协议》等技术、质量要求执行。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加工新产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以下约定:
2.1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是样品实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样品实物之日起日内进行测绘完成图纸,并经过甲方确认会签后开始试制样品。
2.2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是样品图纸,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样品图纸之日起日内进行图纸确认,并会签后开始试制样品。
2.3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对图纸进行确认会签,可视为对该条款的违反,并承担相应责任。
2.4在未得到甲方确认为合格品的书面通知前,乙方不得擅自投入批量生产,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5乙方提供的样品(包括小批量走样零部件),经甲方检验为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整顿,经甲方检验三次仍不合格或整改超过期限,乙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
1.再次限期整顿;2.取消乙方对该产品的试制权,乙方产生的一切费用哟乙方承担。
2.6乙方须在双方预定的时间内送样(首批样品不少于10件)及交付最终合格品,否则将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7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试制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7乙方所供产品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及《产品技术开发协议》等规定进行验收。
2.8乙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的鉴定,均以甲方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按甲方管理标准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2.9甲方对乙方产品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乙方仍应承担由于自身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商誉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和进一步售后服务的责任。
三、采购金额、定价与成本管理。
3.1乙方所供产品的定价及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的产品《价格协议》执行。
3.2乙方必须保证报价的真实性,对于虚假报价或恶意竞价,且不能正常供货,造成甲方生产受影响的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得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担甲方另行采购所产生的差旅费、采购价差及甲方因生产受影响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财务核对及货款结算。
4.1甲、乙双方应于每月日至日进行财务挂账及代管物资清存,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上月账单盖章后的原件送到甲方,右甲方财务部核算,经双方确认给予挂账,否则以甲方财务的账目为准。
4.2对甲方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及客户退货的不合格品,按当期的协议价格扣除乙方货款。乙方应及时(每月不少于次)的甲方库房清退不合格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3付款结算方式:
五、违约责任。
5.1乙方接到甲方《采购订货单》后,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艺和地点生产,不得擅自将改单物资配件、包装转让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得知此情况后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2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图纸要求或双方确认的样件要求,但甲方同意让步接受,乙方须按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3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图纸要求或双方确认的样件要求,且甲方不同意让步接受,乙方须按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4若乙方需甲方的材料、工装、设备等物资给甲方供货,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得对以上物资行使留置权或转作他用。在甲方提出归还时,乙方应在日内归还,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收回物资,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同意,擅自解除合同,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5.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采购订货单》的数量及交货日期供货,若逾期交货,必须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得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7若乙方提供的产品状态、数量、质量与《采购订货单》不符,无论甲方同意接受与否,均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执行;如甲方不能接受,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免费包装,并承担因此影响甲方发货的所有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承担因此影响甲方发货的所有损失。
5.8因乙方产品引起质量事故,被客户索赔,经甲、乙双方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产品责任,按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处理。
5.9乙方违反本协议及附件对违约金、损失赔偿由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若没有明确规定或违约金和损失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应按甲方因此遭受到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同的违约行为,每次、每项违约金和赔偿金累计计算。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查询费等所有费用。
5.10本章违约责任中关于质量责任赔偿等方面的规定与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等文件或条款不一致的,甲方有权选择最高标准执行。
5.11已经确认的违约金和损失金,兑现方式为货款中扣除;若乙方货款不足以支付损失,乙方须在明确责任后日内以转账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事宜。
6.1乙方不得因履行本协议的相关事宜而对甲方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暗中给予回扣、现金、礼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好处;不能邀请甲方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去娱乐场所;不能邀请甲方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亲属旅游、度假;不得与甲方的工作人员合股经营、销售本协议项下的配件、零部件。上述情形若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向乙方追究责任。
6.2本协议在履行的过程中,任何通知的发出,须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和直接传送等方式,被通知方应在协议约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查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已送达。
6.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签署的合同、协议、传真、图表等均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若本协议与双方以前签署的协议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6.4本协议在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6.5本协议(含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的各个附件)条款,甲、双方已全部按协议含义理解,并对全部条款含义理解一致并无异议,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事由,双方同意放弃对本协议的撤销权和变更权,以及协议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要求适当减少的权利。
6.6本协议经双方与《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价格协议》、《产品技术开发协议》同时签署(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6.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采购协议》单列条款系《采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技术文件及有效性。
1.1本条款中所指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零部件技术要求、零部件验收标准和样品。
1.2甲方向乙方提供零部件产品图样,技术条件、验收标准或样件用于指导乙方开发产品,提供技术资料的范围为所有签订《价格协议》或《产品开发协议》的零部件。
1.3图纸可以使用2d和3d两种格式,2d图纸采用纸质介质,3d图纸采用光盘介质。纸质介技术文件和光盘介质技术文件须经甲方签署完整并加盖有效文件印章方可生效;样品须附正式封样标签并加盖有效文件印章方可生效。必要时样件可附加单独的技术要求。
1.4乙方提供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技术文件(产品图样,技术条件、验收标准或样件)具有相同效力。
1.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并处于被使用状态。如由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甲方挂失或申请补发。
二、技术文件的更换。
2.1乙方应严格按照生效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或试制开发,不得擅自更换技术文件的任何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对技术文件的更改应以书面的有效的技术更改通知方式进行,否则乙方不予采纳。
2.3乙方对技术文件的异议或建议应及时以书面方式提出,以利于甲方技术更改或建议的采纳。
签订采购协议篇二
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方(供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数量(套)。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
二、付款方式:
自年月日协议签订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付全款:人民币:(小写);(大写);逾期未付款,每天按总金额的0.1%收取违约金。
付款账户:
开户行:
账户:
三、交货地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四、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给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3.如发生不可抗力,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与乙方及时协商,准予乙方延迟履行合同。
五、售后责任:
4.电脑操作系统问题和软件使用操作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上门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外,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六、协议争议及解决:
本协议执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可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手改无效)。
甲方(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
联系人:
电话:
签订采购协议篇三
第一步,由乙方,即由毕业生填写的自己的相关消息。要如实填写,要与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认定的信息资料相一致。其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学校设置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简写。填写后交给甲方。
第二步,由甲方,即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和签署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要与用人单位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档案转寄地址,要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入户地址,即户口迁移地址,要明确填写;双方约定的条款细则要写清晰具体:“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签章”,不得缺项。
第三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属地人力资源部门签章。此项签章主要是为档案寄存和户口迁移之用。公有制单位通常有上级主管部门,但这里所指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指享有进人指标和户口指标的省一级单位或政府所在地的中央直属单位,是以下单位的主管部门通常没有进人户口指标。非公有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常是指管理其单位员工人事关系的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此,只要牵涉到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转移的,都要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签章,并办理接收函。
第四步,见证方签署意见,即系和学校签署意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四方协议”上签字盖章。协议已经成立,系和学校签证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权益和监督协议双方守约,也是为了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落实毕业生户口档案事项。毕业生必须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回系里签署意见,后送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目前,如果不牵涉户口转移而内容有合法的,由系里签署意见就可以。在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和毕业生实习分散又有《劳动合同法》制约的特殊情况下,为了方便毕业生,有时系和学校先在四方协议上签了章。
第五步,“四方协议”由系和学校盖章登记后,学校留取一份,毕业生要将一份送交系里,一份送人事单位,一份由毕业生自己留存。如果毕业生在外地实习,可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的第三联邮寄给系里。
附:
毕业生: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
乙方(院方盖章):
丙方(学生签字):
签订采购协议篇四
合同编号:(协议采购编号)。
供方:
需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大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__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臵、单价、数量及总价。
金额单位:币元。
注:协议供货限价为通过招标以文件形式确定的中标价格。
二、售后服务:供方就其产品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标准,为下列三项中对需方最优者:
(一)合同订立之日供方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标准。(二)供方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相关条款的标准。(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年月日前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人)。此外,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一)产品验收时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2.该批次产品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质量、技术、服务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
(二)提出异议时间截止:
需方未在上述时间提出异议的,并不代表对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的最终认可。
五、付款办法及期限:双方签署验收单日内由需方按照大连市财政局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具体付款办法:
供方开户行名称:账号:
六、违约责任:
(一)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
(二)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
(三)如供方自行更换中标产品的零部件,供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金未达到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的2倍,则供方应当支付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且供方依法应受的其他处罚并不会因供方支付了上述惩罚性赔偿金而免除。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以下第种:1.向需方所在地__起诉;2.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知识产权。
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均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需方损失时,亦由供方负责赔偿。
九、其他约定事项:
(一)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二)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合同为协议供货代理商与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采购办各一份。
需方(签章)供方(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采购协议篇五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即双方当事人名称不能错。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签,则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以非公司制企业名义签的,则提供营业执照、投资人身份证;如果以个人名义签的,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并注意上述证件名称是否一致。
(二)标的;即买卖货物的名称、型号、或类别。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单价昨总价。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双方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
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合同法》以上规定只是作为只是作为参考,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增减有关条款。但在实践中,以下这些条款是必须的:
3、价格:要注意货币单位;
4、履行期限:超过履行期限会导致违约,甚至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5、违约责任:一般约定违约金比例或损失赔偿办法;
7、法律适用问题:这牵涉到诉讼发生时将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的问题;在国际买卖合同中尤为重要。
严格来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还应包括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和履行协助义务的内容。在这里我们不涉及这个方面的内容。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再次,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处理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大家也许要说了:我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整天和文字打交道,要求我把合同订得如此完美,这个标准是不是太高了。我们认为,只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充分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不断地总结经验,加上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把合同订好。
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对文字表述的审查能力也许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提高的,但是对条款实质内容的审查却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得到的。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案例一、天虹公司生产z型钢,z型钢可以用a、b两种标准制造。客户明确指出z型钢的指标必须符合b标准,并将b标准做为合同的附件。可是业务员在合同的产品质量标准一栏,填上了a标准。车间也按照a标准生产了该批货物。客户收货后进行化验,发现各项指标不符,要求天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天虹公司主张a标准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才写入合同的,应按a标准供货。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本案例属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就是依附件中约定的标准生产,天虹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案例二、深圳一公司在北京承包工程,当事人向该公司在北京的工地送货,但是合同中没有约定送货地点,当事人的送货单和对方的收料。
签订采购协议篇六
乙方:滦县榛子镇国金建材经销处。
经甲方研究决定,将102线新立庄至滦县迁安界段路面大修工程所用材料从乙方采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采购单价(含税):
1、石粉:24元/吨;
2、2-4:32.3元/吨;
3、4-6:42.7元/吨;
4、6-8:42.7元/吨;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1、根据每车两联收料单双方认可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收料单上必须有甲方人员确认签字;
2、工程完工后依据双方核实实际供应数量,并携带正式砂石料发票进行结算。
三、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碎石规格、数量计划;
2、甲方负责对乙方所供碎石进行质量检测,如不合格通知乙方退场;乙方:
2、乙方负责按甲方计划的碎石规格和数量按时供料。
四、其他:
本协议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由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双方必须遵守协议内容,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采购协议篇七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人):施甸县万兴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被委托人):
保山市施甸县卫生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卫生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xx〕64号)和《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改办〔20xx〕39号)的要求,乙方作为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的代表,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代为集中采购20xx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
一、甲方委托乙方事项:
1、全权委托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2、委托乙方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网上报送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采购药品;。
3、委托乙方转付药品采购款。以上委托事项乙方有权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二、委托时限:与20xx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采购实施周期同步。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发出采购指示,负责药品的验收、网上确认及药款的支付工作。
乙方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以自己名义,代表甲方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直接约束甲方和该药品供应企业;甲方委托乙方报送的采购计划、采购订单直接约束甲方。甲方应严格按照购销合同以及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验收单等的规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乙方作为甲方的代表,负责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以自己的名义代表甲方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整理汇总甲方的采购计划、订单下达等基本药物采购执行中的具体工作,负责承担与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的药款支付和辖区范围内的甲方药款结算工作。并对甲方进行宣传、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制度的推进和实施。
五、药品的采购甲方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报送采购计划,再由乙方整理汇总后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提出采购订单。除急救药品外,乙方的采购订单一般每月不超过3次。
六、药款的结算(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七、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药款,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采购造成甲方停药或者影响到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权益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支付药款,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采购造成甲方停药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因甲方违反药品购销合同、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及验收单等内容的规定,拒不履行义务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包括对乙方、云南省招标采购局、药品供应企业、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层医疗机构等)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
地址:施甸县万兴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二〇xx年四月五日。
签订采购协议篇八
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期;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违约的责任。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标的物的交付即所谓的收货、送货,是采购合同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其涉及到货物风险的承担、所有权的转移等诸多问题,所以,应在采购合同中对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时间及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事项约定明确。
在这个问题,很多采购人员存在误区:如果存在国家强制性标准,则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必写;如果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没什么可写。结果导致采购合同中并无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这对采购方非常不利。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
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违约责任是促使采购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应在采购合同中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如约定定金、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大量的采购合同中只是概括地约定了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约定等同于没有约定,没有实质意义。
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是当事人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一旦产生纠纷,经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的解决方法。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两种仲裁和诉讼。
很多企业能够重视签订合同,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往往重视不够,由此导致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增加了合同产生纠纷的机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供货商进行评价,为下次确定供货商积累材料等。如果采购合同存在保密条款,应注意通知合同履行人员,注意保护商业秘密。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必须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
供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需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标准。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乙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采购协议篇九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工地(位于偃师市府店镇府西村)建设工程中所需建筑材料_________供应一事,达成一下条款:
一、甲方按到货价_______元/吨接收;________吨为一个付款。
节点,当甲方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
二、乙方须为自己所提供的__________材料做出质量承诺,在一个付款节点内不得无故停止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三、甲方须提前三天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下发材料定单,对所需。
__________材料的质量、数量及其他要求,给予明确说明,乙方按要求将货物两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四、本协议有效期暂订一年,到期后双方可续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
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无共同子女。
二、双方无共同财产可供分割。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一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食品种类:面包。
购买方:郎德小学(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
3、甲方在供货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
4、甲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2)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甲方必须根据乙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配货。
6、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面包每个1元。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方索取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乙方提前1一天向甲方订货,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配货。
8、货款按月结清。
9、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1)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供货商资格。(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一份送教育局教育股,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3月31日至20xx年7月10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供货单位(盖章)学校(盖章)授权代表签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开发方)
甲方公司(甲方)为了降低、控制办公采购成本,改变多年来随机采购缺乏控制的模式,将采购交易行为规范化,特委托___(乙方)负责年度办公产品采购及服务,并请该_________对甲方公司的采购项目进行评估,对其办公费用实施监督。为此双方签定协议书,具体如下:
1.确定常规产品及服务的消耗定额。
2.建立办公费用支出档案。
3.建立采购计划及预评估制度。
4.及时填写回馈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意见单。
1.在收到甲方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购计划评估表。
2.协助甲方确定常规产品消耗定额。
3.提供甲方历次采购档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产品、分服务的采购报表。
1.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该产品服务质量标准,达到甲方对产品服务质量的满意预设。不出售伪劣商品,残、次品。
2.当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无条件退货、换货。退货、换货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3.乙方必须按定单要求准时将产品送至甲方地址,确保送货及时。
4.在甲方按正常计划采购的前提下,乙方须满足甲方应急采购要求,无论金额高低,数量大小,都须及时送达。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并结合以往采购的内容,提供本次采购及服务定单。
2.乙方收到定单后,进行集合评估,然后将评估结果及价格报表甲方,以让甲方确认。
3.甲方评估后的定单审核后,递交本单位给予批准。
4.甲方在网上及通过传真对定单确认。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执行经销商代理价格,即享受本网最低价格。
2.为了体现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性,当一种产品的价格确定后,一般在计划本年度内保持不变。若遇产品及服务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每类产品的第一次价格确认后,以乙方产品优惠价格为基础,在双方进一步协商的基础上确认。
1.甲方对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涉及乙方的商业文档、数据材料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三者阅读、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给乙方的资料均为甲方的保密资料。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条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规定须提供机密资料时,可按规定提供,但应尽快将此项事实通知对方。
1.甲方须认真履行计划采购制度,违反以下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采购计划。
b.甲方年采购额低于_________元。月均采购低于_________元。
c.不执行集中采购制。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服务职能,违反以下情况之一者,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没有履行采购评估承诺。
b.价格不能满足甲方要求。
c.送货及其它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要。
3.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再次合作,双方需重新签定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内应尽的义务为止。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要改变或终止,必须在20日前提出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协议书。
1.每次集中采购完成时,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与服务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当月费用。
2.方式可以通过支票、信汇、电汇和现金结算。
3.在合同期间内,因变更或修改的产品价格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通过合同或适用法律而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四
委托单位名称(称甲方):
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
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按规定完成以下工作: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资质初审;收、退保证金;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记录;发中标通知书。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义务。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9、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副本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乙方备案。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产生纠纷,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订购乙方糕点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原件。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糕点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因乙方提供蛋糕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职工及学生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应负全责。
三、蛋糕品种:沙琪玛、饼干、旺旺雪饼。。。。
四、乙方按甲方具体要求在当天将糕点送到指定地点。
五、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指定地点,做到食品新鲜、包装完好,所有食品必须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品种及规格。
六、乙方在运送食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或者乙方提供的糕点甲方不满意,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
八、付款方式: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无异议,按季向乙方支付款项。
九、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取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接到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六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就着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所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采购合作关系。每次采购交易以本协议交易程序规定的.单据为准。本协议所有附件和规定的单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甲乙双方就采购合作达成本协议,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采购订单的要求向甲方供货,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实际收货付款。
二、
1、乙方经营产品的名称、类别:,数量: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资质和条件。
3、甲方的采购订单是采购产品的要约。每次交易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品牌、质量要求、批号、数量、包装要求、单价、运输要求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带订单号的书面采购订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要约。
1、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具体价格明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报价单为准,单价:
1、乙方所有产品的质量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前列标准的,则适用企业标准。
2、国家、行业未设定标准的,其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若需要,可在采购订单中规定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此外,双方确定的技术资料等附件也可作为核定标准的依据。
3、采用封样方式验收货物的,其不免除符合本条所确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如因缺乏必要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致使甲方受到行政罚款等,应由乙方最终承担合理的责任。
1、每次交易以甲方发送的采购订单为准,甲方通常以乙方能收到的方式发送采购订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两天内予以书面确认是否供货,未就采购订单予以书面确认则被视为默认不承诺接受采购订单供货。若双方未能就采购订单达成一致意见或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合理的期限内交付产品时,甲方可另行寻找供货渠道,乙方最终坚持向甲方供货的损失自负。
2、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采购订单后,乙方应出具一份产品报价单给甲方,在收到甲方签字或盖章的确认后,乙方会安排生产或出货。
3、乙方在交货时,每批产品必须带有交货清单,交货清单上应标明甲方采购订单注明订单号、供方名称、需方名称、产品名称及代码,每种产品的交货数量、单价等。交货清单一式二联以上,甲方至少有一联。
1、乙方在交货时,甲方根据采购订单只做外观和数量上的清点,由收货员在交货清单上签字确定收到运输方交付的货物,但该交货清单并不足以有效构成甲方无保留地接收该批产品之确认。
2、验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若乙方人员因故不在场时,则由甲方本着诚信原则自行验货,甲方人员应将验货结果书面通知乙方相关人员。但验收仅证明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数量、型号、规格是否相符的验收。
3、若甲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所收产品的外观有明显的破损,数量、型号或规格与采购订单和交货清单不符,应在收货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4、本协议或甲方采购订单中所包含的任何内容都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免除乙方的测试、检验和质量控制的义务。
5、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交付的货物进行付款并不构成对所收产品的接受。
1、付款方式:
2、付款条件: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在内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在采购订单上须体现商谈的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4、若为人民币结算,为了保证甲方验收记帐和按时付款,乙方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七天内,须向甲方提供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日期顺延一个月,并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1、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害。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七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签订合同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签约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有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盖章签字。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履行方式具体:明确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 5.履行期限: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辖。
四、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
要跟踪管理,出具是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五、遇有重大误解、显示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诉讼期间行使撤销权(一年)。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出具欠条注意事项:
1.公司出具欠条:由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金额、还款期限明确,无改动。个人出具欠条,如公司确认,视为公司欠条。
份证复印件。
八.诉讼时效问题
针对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欠款问题,如连续有业务往来,时效可以顺延;如业务中断,须尽可能采取措施,确保时效的连续性;长期不发生业务往来的,要及时排查,要掌握时效问题;可根据情况采取法律措施,通过调解和诉讼解决。
一、 合同主体
(一)须严格审查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是否在册,注册资金等信息。(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如合同标的在 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万元)
(二)审查对方是否存在异常经营的情况以及经营范围,超出经营范围及存在异常经营情况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url#)
(三) 需核实代理人的身份,确定其有签订合同的代理权限。
二、 合同条款
(一)签订采购合同,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表述不清或约定不明以及理解有歧义的.条款需和商家落实清楚,避免后期出现争议。
(二)合同主体全文称谓需一致,且需注意文本的字体格式统一,合同文本的美观性。
三、 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要合法,即必须在对方公司经营范围内,其次需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二)合同中需详细注明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单价、数量等,验货时需严格依照此表进行检查。
四、 预付款的约定
(一)大金额设备采购必要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
总价的10%(情况特殊的,经请示领导后可酌情对比例进行调整)。
(二)预付款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方提供并交付相应金额的国有四大银行的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
五、 质保金的约定
(一)需严格约定质保金,一般为合同标的额的10%,待设备的质保期结束后归还于供方。
(二)对质保金归还的方式以及证明予以明确,以防止由于给付的对象不是签订合同的主体或者相对人,而出现法律纠纷。
六、 质量验收
(一)合同中需明确具体的验收时间、标准及验收方法。对于验收,我们不仅要对产品及配件数量进行清点验收,还需着重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诸如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等技术规格,包装是否有破损等等都要进行严格检验。
(二)验收期限、验收地点需明确,但如供方不在合同中明确,我方不主动提出约束我方的验收期限和时间。
(三)在验收过程中,应当着重对隐蔽性缺陷的风险的防范,合同需约定“买方对货物的现场验收仅为感观验收(或非理化验收),若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隐蔽性缺陷,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用培训进行规定。
七、 交付条款
(一)交货时间、方式以及风险转移条款的约定需尽量规定为:“供方负责将货物的运输至需方所在地,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及装卸费,设备经安装调试完成后视为交付完成,运输方式可以为汽车运输或者铁路运输等”
(二)在合同中需对标的所有权条款进行如下规定:“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至合同总价30%时,标的所有权即自供方转移至需方。”
(三)对于安装调试条款,应注明供方为免费安装调试。
八、 其他
(一)关于法律适用条款(纠纷解决机制)及其他条款的约定确将争议解决的法院确定我方所在地法院。在签订合同时,对法律适用条款规定如下:“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首先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在需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进行裁决。”
(二)合同签订页需注明签订日期,一般为合同签字或盖章日,如特殊情况经请示领导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变动。
(三)在合同的最后,需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主要条款进行规定。诸如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的有效期、合同附件的效力以及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的补充规定办法进行规定。
签订采购协议篇十八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