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优质21篇)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掌握经验,避免重蹈覆辙,为下一步的发展做好准备。总结要围绕重点和亮点来展开,不要东拉西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值得阅读的总结范文,相信对大家的写作会有所启发。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全乡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2010年为规划期,制定了**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10年)。
开展了目标责任管理争强进位活动,为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全乡18个村委会支书召开了两次国土资源业务培训会,并签订了《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和《**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量化、细化,权、责、利落实到人,为今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制定在xx年2010年的规划期内,全乡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4654.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4060.54公顷。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村委会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要求各村委会负责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通过此项工作,让更多人民群众加入到保护耕地的活动中来,为保护我乡耕地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要求各村委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乡1998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2010年期末指标内。严格控制农户新建住房数,全年落实上报新建住房61户,确实把指标安排在有困难和急需建房的农户手中。鼓励农户在原宅基地建房,全年共审批拆房建房110户,节约耕地25亩。各村委会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及时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有效地保证了我乡耕地资源。
全年耕地保护工作顺利完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占地19起,对其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并发放《停止施工通知书》,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
保护我乡的每一寸基本农田,保证全乡人民的粮食供应,为创建和谐**提供较好的资源保证。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我镇根据省、x市相关文件要求,狠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道明镇xx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道明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我镇确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予以调减。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后,经我镇政府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x天,公示格式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
我镇政府建立、健全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分户表、汇总表信息齐全、数据来源准确。对列入补贴的农户做到了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确保补贴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亩,补贴户数xxxx户,元,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完成。
此次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的填报、核实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村级组织技术力量薄弱,没有国土等权威部门的介入,易造成村级组织对应调减的耕地面积造成界定不清的情况出现。建议由国土等权威部门介入耕地面积的核定,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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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全乡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xx——20xx年为规划期,制定了**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开展了目标责任管理争强进位活动,为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全乡18个村委会支书召开了两次国土资源业务培训会,并签订了和,将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量化、细化,“权、责、利”落实到人,为今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制定在xx年——20xx年的规划期内,全乡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4654.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4060.54公顷。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村委会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要求各村委会负责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通过此项工作,让更多人民群众加入到保护耕地的活动中来,为保护我乡耕地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要求各村委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乡——20xx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20xx年期末指标内。严格控制农户新建住房数,全年落实上报新建住房61户,确实把指标安排在有困难和急需建房的'农户手中。鼓励农户在原宅基地建房,全年共审批拆房建房110户,节约耕地25亩。各村委会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及时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有效地保证了我乡耕地资源。
全年耕地保护工作顺利完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占地19起,对其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并发放,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
保护我乡的每一寸基本农田,保证全乡人民的粮食供应,为创建“和谐**”提供较好的资源保证。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我镇根据省、成都市相关文件要求,狠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道明镇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道明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
我镇确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三、主要工作做法。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予以调减。
四、公开公示监督。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后,经我镇政府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格式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
五、健全完善制度。
我镇政府建立、健全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分户表、汇总表信息齐全、数据来源准确。对列入补贴的农户做到了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确保补贴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20xx年实际补贴面积25860。71亩,补贴户数6064户,补贴资金2441251。02元,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完成。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此次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的填报、核实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村级组织技术力量薄弱,没有国土等权威部门的介入,易造成村级组织对应调减的耕地面积造成界定不清的情况出现。建议由国土等权威部门介入耕地面积的核定,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五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耕地保护的意识。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国土、农业、财政所、纪委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乡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镇的耕保工作。同时,建立了《镇基本农田保护考核奖惩办法》,形成了全镇土地耕保的强大合力。
二是制止耕地闲置、抛荒。结合土地流转的政策,将无力种植的用户荒地向耕种大户转包,从而杜绝了耕地闲置、荒芜现象。
三是规范用地管理,无论是农民建房或场镇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按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土地巡查制度,组建了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信息员的基本农田保护巡查队伍,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对巡查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在巡查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一点不少,质量一点不降。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做非农用地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我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耕地地力和粮食安全,现将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是对现有耕地地力保护,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镇村社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公平地做好耕地面积核查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兑现。
我镇现有耕地16680亩,为有效保护耕地地力,促进种粮农民积极性,召开镇、村、社干部大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各社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员代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块核查面积,确保家喻户晓,面积准确。
20xx年必须按照国家“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的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农户。面积核查必须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确定、直发,保证资金足额兑现。
镇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站,邵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镇纪委书记牵头,负责面积、工作进度,资金兑现的监管督查工作,不抵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拖延,否则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七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促进二十七团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二十七团国土分局的重要工作。二o一三年,二十七团国土分局在第二师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在二十七团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领会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文件精神,同心同德,团结合作,艰苦奋斗,共同努力,为二十七团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就具体工作做简要总结:
年初,我分局工作人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制定了二十七团耕地保护工作计划和要点、以及《二十七团耕地保护制度》、《二十七团耕地管理办法》、《二十七团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第二师二十七团20xx年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第二师二十七团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以便更加有效地实施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20xx年是“十二五”耕地保护的中期年,我分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核算数据、合理分解指标、规范完善文本,在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督促并协助团场和连队全面及时地签订《“十二五”(20xx年度)耕地保护考核目标责任书》。团场与连队共签订耕地保护考核目标责任书8份,耕地保有量为5.6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3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5000亩,建设用地(连队居民点)复垦目标120亩。
今年,我分局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并督促团场及各单位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进行更新和刷新整饰。这些举措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保护耕地的意识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二十七团耕地(基本农田)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擅自破坏耕地(基本农田)的现象,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无人为损坏。
为切实掌握二十七团耕地利用和变化情况,促进耕地保护基础性工作的落实,发现和纠正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加强耕地建设,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二十七团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分别于5月下旬和11月初两次对全团各农业单位的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形成通报。通过检查评比,对各农业单位的耕地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xx年,二十七团土地整理新增耕地19.2亩,没有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和城镇村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情况。年末,耕地在原61430.4亩的基础上净增加19.2亩,达到61449.6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变,为48373.86亩。
二十七团耕地数量少、质量较差,而且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增加耕地面积十分困难,因此,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显得尤为重要。今年,二十七团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使耕地的整体质量有所提高、有效利用面积有所增加,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也有所改善。同时,我团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注意防止农田污染,特别是及时收回残膜和滴灌带,20xx年二十七团的残膜和滴灌带回收率基本达到100%。
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二十七团耕地面积增加较少,耕地整体质量提高缓慢,干部职工自觉保护耕地(基本农田)的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耕地保护工作还存在一定困难。
今后,我们将克服困难,不断进取,努力把二十七团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八
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相关科室的大力协助下,我科紧紧围绕“保红线、保增长”的指导思想,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科结合今年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和“企业发展服务年”活动,积极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从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保障我市建设用地。
1、建章立制,承诺时限。
我科除全面、规范贯彻落实部、省有关扩内需保增长等各项文件精神外,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焦国土资〔xx〕95号)。进一步提高办件效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简化并规范了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和建设项目审核程序,着力减少申报用地中的不规范、不完善现象。同时承诺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属权限内审批的,凡符合要求的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办结,均控制在6—8个工作日内完成;属权限外审批的,对符合要求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上报,必须在4-6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为用地单位提供最优质、最快捷的服务。
3、严格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审查及批后报备。首先是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批集体会审、会签制度对建设项目报批材料进行的审查,通过相关业务口审查会签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程序和审查质量;其次是坚持落实各业务口会签通过后再办理制度,杜绝走形式,确保每个建设项目的审批都能作到公开和公正,准确无误;三是严格建设用地报备制度。各县(市)在国家、省批准建设用地后10内向省报备相关电子文字、图件等数据材料,为进一步强化征地批后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在计划上,严格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禁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在布局上,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二是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依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用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控制土地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盘活已批未用土地,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土地“批、供、用、补、查”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焦作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允许将批而未用土地置换给急于落地的项目。三是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对关系民生问题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供地程序上实行“绿色通道”,随到随批,保证了廉租房、新区医院、工业聚集区安置房等项目供地。四是优先保障市重点工业项目供地。完成了南水北调小区、中兵光电园、醋酸丝、多晶硅、佰利联等工业重点项目的供地工作,共出让土地18宗(其中挂牌11宗,协议出让7宗)面积共计150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2521万元,划拨土地3宗面积135亩,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17宗,涉及土地面积达334亩。
(三)完善规范征地相关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原有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的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的物价水平,参考外地市实施的附着物补偿标准,我们起草并报政府出台了《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附着物补偿标准;同时针对实际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同地不同价,征地价格随意强等导致征地难等问题,对xx年征地区片地价成果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使得被征地农民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今年我市首次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从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单列,市政府与六县(市)、五区政府签订了xx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的政府责任。同时出台了《焦作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对耕地保护的各项责任目标进行了量化分解;成立了由贾书君副市长任组长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由领导小组每年11月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耕地落实保护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并对各县(市)区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排名,实行奖惩。
(二)、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备检。
今年,为迎接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中考核、部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省政府对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及国家三部(局)对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我科及时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按照“规范化、高标准”原则,规范内业档案资料,制作了焦作市耕地保护宣传片,并从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等九个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向省厅报送了《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报告》(焦国土资〔xx〕29号)。对全市xx年1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清查和汇总,于xx年3月上报省厅《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报告》(焦国土资〔xx〕31号),对全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进行汇总、分析。4月10日顺利通过了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组对修武县xx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抽查。4月21至22日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组调阅了修武县、博爱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部分资料,实地查看了修武县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和博爱县补充耕地现场,对我市耕地保护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3月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下发《xx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的通知》(国土资发〔xx〕33号),根据通知要求,我科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国土局、农业局和统计局组成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认真进行了自查并代市政府起草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焦政文〔xx〕41号),制作了耕地保护专题片和宣传展版,建立了《焦作市xx年度补划基本农田登记台账》、《焦作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焦作市xx年度补充耕地储备指标划转登记台账》、《焦作市xx年度占补平衡情况统计台账》、《焦作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情况统计表》、《焦作市xx年度建设用地台账》和《焦作市新增耕地台账》等相关台账,5月30至31日,国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组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孟州市耕地保护专题汇报,查阅了市本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对孟州市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国投项目区和补充耕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又对我市黄河滩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进行了视察。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我市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得到了部、省好评,为河南省名列全国第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我科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焦国土资〔xx〕24号),明确了占补平衡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具体要求;对经验收合格的耕地及时报请省厅核查确认,核查合格后及时录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进行电子备案;并做好建设用地和占补平衡项目的挂钩工作,确保用地项目上报审批和我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同时,按照国家、省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的相关要求,对各县(市)区负责电子信息报备的信息人员和耕保科人员进行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网上报备培训,明确了责任人,为用地报件及时上报审批奠了基础。截止目前,我市共上报审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47.7816公顷,补充耕地147.7816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进行电子报备2036.0177公顷,储备耕地1404.6744公顷。
(四)强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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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九
为全面贯彻“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镇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我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全年组织召开两次土地保护业务培训会,与各村(居)签订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量化、细化,“权、责、利”落实到人,为今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现将20xx年度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耕地面积,保证耕地质量,坚守耕地用途,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20xx年底保有耕地面积1304。8公顷。
二、加强宣传动员,政策家喻户晓。
我镇辖10个自然村,一个居委会,85个村民小组,5400余户2余人。为了使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到村社到农户,形成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年初镇三级干部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了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宣讲耕地保护政策,要求村两委召开会议,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职责,同时与各村组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聘请村有威望有责任心的同志为国土资源信息员、专门负责本村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利用现状动态信息和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报告破坏耕地、违法占地的行为,并首先加以制止。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送宣传资料5000余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同时政府组织力量不定期的`开展耕地保护巡查,发现情况立即制止纠纷。
三、履行耕保职责,严管基本农田。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耕地保护的意识。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国土、农业、财政所、纪委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乡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镇的耕保工作。同时,建立了《镇基本农田保护考核奖惩办法》,形成了全镇土地耕保的强大合力。
二是制止耕地闲置、抛荒。结合土地流转的政策,将无力种植的用户荒地向耕种大户转包,从而杜绝了耕地闲置、荒芜现象。
三是规范用地管理,无论是农民建房或场镇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按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土地巡查制度,组建了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信息员的基本农田保护巡查队伍,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对巡查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在巡查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一点不少,质量一点不降。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做非农用地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
四、多措并举保护,确保耕地红线。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第一,对基本使用进行了定位、定量、定人的管理模式,每村每社落实了责任人。第二,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片,保护块,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地块登记造册。第三,制订了完善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方案,坚持了一幅图纸,一本册子、三块牌子、五项制度。第四,传达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文件,做到责任明确,分组管理,有效的加强了耕地及基本农田的保护的力度。
五、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利用。
虽然我镇的耕地保护工作在今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土地还没有发挥其最大利用效率,耕地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只要我们紧紧抓着综合治理的有利时机,因地制宜不断调整农业结构,念好耕地经,找准突破口,做强大产业,使耕保工作正常化、长期化。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
现将我县20xx年度耕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县按照新的基本农田保护布局,重新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碑,层层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各种保护措施得到了落实,在今年征地过程中,没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挂账情况,认真执行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坚持“占多少,垦多少”和“先补后占”的原则,在确保我县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实现了市政府下达我县7.6242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6.490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在今年的“金土地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都分别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金土地工程工作,解决了实施这项工作的具体问题,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2、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项目管理。
在“金土地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把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20xx】46号)文件规定,依法按程序落实了项目招标(必选)制、监理制、公示制等各项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了严格的专管和审计。在此基础上,县发改、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全程参与,并组织县级相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项目监管和服务。在项目实施时,做好了调查研究,充分争取了项目区群众的意愿,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xx年,我县实施了劳动镇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和中天、佛星、石湍、石佛4个县投资自求平衡土地整理项目,5个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8076万元,整理规模6.8万亩,新增耕地0.76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25万亩,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金土地工程”目标任务。目前,5个项目已通过初验,完成了工程审计,整理完善了工程竣工资料,待省国土资源厅的竣工验收。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人员上户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xx、分管xx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xx负责制,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xx,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x由县xx实施。各xx、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补贴标准发放。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分管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等事件的发生。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三
20xx年,我处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10县(市、区)同仁和兄弟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全处同志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克服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双重压力和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的有关指标,完成了十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中基本农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等有关指标的分解,市政府与十县(市、区)主要领导签定了《太原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2、由我处牵头组织市局相关处室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相关处室组成联合检查组,于4月8日至10日对全市十个县(市、区)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和省厅,并进行了联合通报。
3、接受了山西省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和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局检查组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完成了接受检查的资料、数字收集、汇报材料的起草、相关部门及市政府和各县(市、区)的协调接待等工作。
4、为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按国土部新标准更新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标识,针对多数县(市、区)经费不足的情况,我处申请市政府对十县(市、区)补助资金153万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的更换和完善,经市政府批准,资金已下拨,更换和完善工作正在进行。
5、由我处起草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太原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下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保护好耕地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组织水利、财政、农业等有关专家对20xx年第一批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预算进行了评审论证,项目总面积8911.15亩,计划总投资566.1175万元,报市政府批准后,会同市财政下达了投资计划,现正在实施中。
2、完成了对阳曲县凌井店乡东郭湫村基本农田整理申报项目和古交市岔口乡关头村基本农田整理申报项目的踏勘;组织水利、财政、农业等有关专家对以上2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预算进行了评审论证,项目总面积10838.7亩。
3、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完成了对省厅委托的万柏林区化客头街办土地整理项目799.95亩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完成了对尖草坪区20xx年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963亩、万柏林区20xx年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799.5亩的验收工作。
4、会同建审处、整理中心完成了万柏林区、迎泽区申报的20xx年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现场踏勘和初步审查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已确定了20xx年万柏林区、迎泽区2个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总面积647.3亩。
5、制订了《太原市用于“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程序》。
6、按照省厅要求,督促县(市、区)上报了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整改报告。
7、按照省厅新的耕地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办法,向省厅申报了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申请。
8、组织进行了对《古交市原相、下白泉村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三)其它工作。
1、为重点工程服务,积极支援省市重点工程建设。20xx年1至3月份,先后为重点工程补充耕地2558.49亩,主要包括小店区20xx年第一批次、20xx年报国务院批次等。
2、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我局从20xx年4月耕保和建审分处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和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在职能上对接。为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省厅耕保处、建审处职责分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处将占补平衡项目及新增耕地的入库登记、备案、牵头占补平衡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易地补充耕地项目的'合同管理与规范等工作移交建审处。
3、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和信息系统应用会议。传达了省厅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等工作。
4、牵头组织了全市10县(市、区)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初检,起草了《太原市基本农田分析报告》。
5、起草了《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规划的编制方案》。
6、随同局领导对娄烦县、阳曲县卫片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督导。
7、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山西清徐小回沟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的复核工作。
8、完成其他处室会审件61宗、征求意见稿6件、答复政协提案2件。
1、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太原市现有未利用土地大多位于山区,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选择中,一些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进行开发整理,虽有少量潜力,但投资越来越大,难度越来越高,并且大量的开发整理也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县(市、区)普遍缺少承担项目的积极性,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协调困难,项目实施难度增加。
2、依法补划基本农田潜力不足。我市半数县(市、区)已无补划潜力,多数城区在本区内无法完成重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任务,全市范围内占用中高产基本农田无同质量的一般耕地可补划。
3、在本市范围内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存在困难。符合项目立项条件,且投资少、效益高,能开发整理的地块大都已立项开发整理,集中连片的地块难以找到,有集中连片的地块,新增耕地率远远达不到立项要求。
1、组织做好迎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的准备工作。
2、组织协调县(市、区)完成20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新增耕地任务和基本农田整理任务。
3、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4、督促县(市、区)及时完成已竣工的省、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资金审核,严格把关,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5、基本农田上图后,择时对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四
根据《县20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我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耕地地力和粮食安全,现将20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是对现有耕地地力保护,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镇村社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公平地做好耕地面积核查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兑现。
我镇现有耕地16680亩,为有效保护耕地地力,促进种粮农民积极性,召开镇、村、社干部大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各社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员代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块核查面积,确保家喻户晓,面积准确。
20x年必须按照国家“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的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农户。面积核查必须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确定、直发,保证资金足额兑现。
镇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站,邵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镇纪委书记牵头,负责面积、工作进度,资金兑现的监管督查工作,不抵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拖延,否则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平衡,切实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镇人民政府与你村签订本协议书。
二、辖区内年末基本农田总量,不低于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公顷,协助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碑及保护牌的'管理及维护。
三、要做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并有提高。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部落实到地块、图表。保护责任书全部签到村民小组、农户,设定保护标志。
四、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管理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全面实行依法审批,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举报,配合县国土执法大队查案,当年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应达95%以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查处率应达100%。
五、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不得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超计划批准农用地专用,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补充耕地面积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树立依法用地,珍惜土地,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切实转变用地观念。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施行。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六
20xx年,我处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10县(市、区)同仁和兄弟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全处同志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克服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双重压力和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耕地保护工作
1、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的有关指标,完成了十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中基本农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等有关指标的分解,市政府与十县(市、区)主要领导签定了《太原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2、由我处牵头组织市局相关处室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相关处室组成联合检查组,于4月8日至10日对全市十个县(市、区)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和省厅,并进行了联合通报。
3、接受了山西省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和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局检查组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完成了接受检查的资料、数字收集、汇报材料的起草、相关部门及市政府和各县(市、区)的协调接待等工作。
4、为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按国土部新标准更新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标识,针对多数县(市、区)经费不足的情况,我处申请市政府对十县(市、区)补助资金153万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的更换和完善,经市政府批准,资金已下拨,更换和完善工作正在进行。
5、由我处起草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太原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下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保护好耕地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组织水利、财政、农业等有关专家对20xx年第一批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预算进行了评审论证,项目总面积8911.15亩,计划总投资566.1175万元,报市政府批准后,会同市财政下达了投资计划,现正在实施中。
2、完成了对阳曲县凌井店乡东郭湫村基本农田整理申报项目和古交市岔口乡关头村基本农田整理申报项目的踏勘;组织水利、财政、农业等有关专家对以上2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预算进行了评审论证,项目总面积10838.7亩。
3、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完成了对省厅委托的万柏林区化客头街办土地整理项目799.95亩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完成了对尖草坪区20xx年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963亩、万柏林区20xx年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799.5亩的验收工作。
4、会同建审处、整理中心完成了万柏林区、迎泽区申报的20xx年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现场踏勘和初步审查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已确定了20xx年万柏林区、迎泽区2个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总面积647.3亩。
5、制订了《太原市用于“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程序》。
6、按照省厅要求,督促县(市、区)上报了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整改报告。
7、按照省厅新的耕地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办法,向省厅申报了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申请。
8、组织进行了对《古交市原相、下白泉村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三)其它工作
1、为重点工程服务,积极支援省市重点工程建设。20xx年1至3月份,先后为重点工程补充耕地2558.49亩,主要包括小店区20xx年第一批次、20xx年报国务院批次等。
2、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我局从20xx年4月耕保和建审分处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和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在职能上对接。为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省厅耕保处、建审处职责分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处将占补平衡项目及新增耕地的入库登记、备案、牵头占补平衡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易地补充耕地项目的合同管理与规范等工作移交建审处。
3、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和信息系统应用会议。传达了省厅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等工作。
4、牵头组织了全市10县(市、区)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初检,起草了《太原市基本农田分析报告》。
5、起草了《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规划的编制方案》。
6、随同局领导对娄烦县、阳曲县卫片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督导。
7、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山西清徐小回沟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的复核工作。
8、完成其他处室会审件61宗、征求意见稿6件、答复政协提案2件。
1、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太原市现有未利用土地大多位于山区,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选择中,一些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进行开发整理,虽有少量潜力,但投资越来越大,难度越来越高,并且大量的开发整理也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县(市、区)普遍缺少承担项目的积极性,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协调困难,项目实施难度增加。
2、依法补划基本农田潜力不足。我市半数县(市、区)已无补划潜力,多数城区在本区内无法完成重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任务,全市范围内占用中高产基本农田无同质量的一般耕地可补划。
3、在本市范围内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存在困难。符合项目立项条件,且投资少、效益高,能开发整理的地块大都已立项开发整理,集中连片的地块难以找到,有集中连片的地块,新增耕地率远远达不到立项要求。
1、组织做好迎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的准备工作。
2、组织协调县(市、区)完成20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新增耕地任务和基本农田整理任务。
3、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4、督促县(市、区)及时完成已竣工的省、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资金审核,严格把关,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5、基本农田上图后,择时对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20xx年十一月十一日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七
xxx区玉成街道直辖村(居)委会xx个,人口xxxx人,全街道辖区面积xxx平方公里,其中今年共调整划定耕地保有量xxxxx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xxx公顷。xxx年来在xxx区的正确领导及xxx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的指导下,街道切实重视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坚持贯彻“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这一宣传主题,认真抓好耕地保护和建设,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和执法力度,有效地保护街道的耕地,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办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重要指示,重视和支持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并摆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认真组织在辖区内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生,做到不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全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规定面积。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等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宣传保护耕地的意义和目的。
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街道耕地。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街道办采取经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控制,严格核定用地标准,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
近年来,街道办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建立了土地巡查制度,由主任亲自挂帅,城市更新办、各行政村书记等组成,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x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理。对土地违法案件能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到位。我们通过巡查没有一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乱建现象。
今年的耕地保护工作已经结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街道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为创建"和谐玉成"提供了较好的资源保证。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八
20xx年上半年以来,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局各股市队所的大力支持下,耕保股全体同志齐心协力,认真履行了股室的工作职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需求,20xx年上半年我股室利用“二次调查”成果,按照周口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一些符合条件的.地块列入占补平衡项目库。从项目库中选取3000余亩地块编制了四个补充耕地项目,目前,该四个补充耕地项目已向市局提取立项申请,市局各相关科室正在会审中。
我县耕地占补平衡“五统筹”以前在建项目有三个,新增耕地155.0417公顷,20xx年上半年已全部竣工并经市局下文验收,目前已向省厅提交了核查确认材料,申请省厅核查确认。
20xx年上半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工作,共办理城市建设用地项目2批次。占用耕地56.4537公顷,补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56.4537公顷,实现了建设用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目标。截止目前,扣除已使用的指标,全县剩余可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2.5569公顷。
我们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作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大措施,建立了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了项目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建设速度。针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程序,并联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法依规管理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10万亩以上新增费项目按照市局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我县拟申报xxx;xxx;xxx等四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目前该项目的前期测量、规划设计和预算的编制工作已完成,下一步申请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试点村综合整治项目我县申报了9个,现已完成前期测量、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认真自查总结。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对我县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了核对,20xx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和基本农田面积均不低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经批准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全部补充了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实现了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相挂钩,达到了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县政府与乡政府、县国土部门与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1、坚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文件,进一步提高股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2、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按照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3、做好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九
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相关科室的大力协助下,我科紧紧围绕“保红线、保增长”的指导思想,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科结合今年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和“企业发展服务年”活动,积极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从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保障我市建设用地
1、建章立制,承诺时限。
我科除全面、规范贯彻落实部、省有关扩内需保增长等各项文件精神外,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焦国土资〔xx〕95号)。进一步提高办件效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简化并规范了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和建设项目审核程序,着力减少申报用地中的不规范、不完善现象。
同时承诺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属权限内审批的,凡符合要求的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办结,均控制在6—8个工作日内完成;属权限外审批的,对符合要求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上报,必须在4-6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为用地单位提供最优质、最快捷的服务。
2、超前服务,全程跟踪。一是年初组织召开了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西部工业集聚区管委会、教育局、电厂、焦煤集团等单位用地计划申报座谈会,及时掌握项目用地意向,并要求各辖区分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超前介入,帮助把好产业政策关和节约用地关,为加快审批创造了条件;二是建立台帐,全程跟踪服务。
今年我市中央投资项目、省重点项目、8511项目、1074项目、市重点等各类重点项目141个,为及时掌握每个项目进展,我科建立项目日报制,每天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建立了用地服务台帐,从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服务。
并指派专人做好有关建设用地申报工作,加快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进程,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同时还抽派专人到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工作,积极指导用地单位手续办理,积极主动服务我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加大和省厅、市财政、劳动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可能缩短取到批文时间。
针对xx年未批复的用地项目,一方面积极与省厅沟通协调,专人吃住郑州,跟踪办理,及时掌握用地项目报批进度,另一方面提前向政府汇报已批项目情况和需缴新增有偿使用费情况,协商财政部门及早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多次和劳动保障部门协商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劳动保障审核意见等等。
截止目前,xx年全市上报的68个批次用地,单选4批已全部获省政府批准,其中市区新增费亦全部缴纳完毕,确保了焦作煤业合晶科技、20万吨离子膜烧碱、南水北调安置小区、焦作市看守所等一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国家、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有104个用地手续已办理完毕,办结率为73.8。
3、严格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审查及批后报备。首先是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批集体会审、会签制度对建设项目报批材料进行的审查,通过相关业务口审查会签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程序和审查质量;其次是坚持落实各业务口会签通过后再办理制度,杜绝走形式,确保每个建设项目的审批都能作到公开和公正,准确无误;三是严格建设用地报备制度。各县(市)在国家、省批准建设用地后10内向省报备相关电子文字、图件等数据材料,为进一步强化征地批后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在计划上,严格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禁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在布局上,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
二是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依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用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控制土地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盘活已批未用土地,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土地“批、供、用、补、查”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焦作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允许将批而未用土地置换给急于落地的项目。
三是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对关系民生问题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供地程序上实行“绿色通道”,随到随批,保证了廉租房、新区医院、工业聚集区安置房等项目供地。四是优先保障市重点工业项目供地。完成了南水北调小区、中兵光电园、醋酸丝、多晶硅、佰利联等工业重点项目的供地工作,共出让土地18宗(其中挂牌11宗,协议出让7宗)面积共计150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2521万元,划拨土地3宗面积135亩,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17宗,涉及土地面积达334亩。
(三)完善规范征地相关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原有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的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的物价水平,参考外地市实施的附着物补偿标准,我们起草并报政府出台了《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附着物补偿标准;同时针对实际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同地不同价,征地价格随意强等导致征地难等问题,对xx年征地区片地价成果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使得被征地农民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今年我市首次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从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单列,市政府与六县(市)、五区政府签订了xx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的政府责任。同时出台了《焦作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对耕地保护的各项责任目标进行了量化分解;成立了由贾书君副市长任组长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由领导小组每年11月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耕地落实保护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并对各县(市)区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排名,实行奖惩。
(二)、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备检
今年,为迎接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中考核、部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省政府对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及国家三部(局)对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我科及时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按照“规范化、高标准”原则,规范内业档案资料,制作了焦作市耕地保护宣传片,并从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等九个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向省厅报送了《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报告》(焦国土资〔xx〕29号)。
对全市xx年1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清查和汇总,于xx年3月上报省厅《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报告》(焦国土资〔xx〕31号),对全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进行汇总、分析。
4月10日顺利通过了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组对修武县xx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抽查。4月21至22日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组调阅了修武县、博爱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部分资料,实地查看了修武县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和博爱县补充耕地现场,对我市耕地保护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3月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下发《xx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的通知》(国土资发〔xx〕33号),根据通知要求,我科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国土局、农业局和统计局组成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认真进行了自查并代市政府起草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焦政文〔xx〕41号),制作了耕地保护专题片和宣传展版,建立了《焦作市xx年度补划基本农田登记台账》、《焦作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焦作市xx年度补充耕地储备指标划转登记台账》、《焦作市xx年度占补平衡情况统计台账》、《焦作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情况统计表》、《焦作市xx年度建设用地台账》和《焦作市新增耕地台账》等相关台账,5月30至31日,国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组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孟州市耕地保护专题汇报,查阅了市本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对孟州市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国投项目区和补充耕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又对我市黄河滩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进行了视察。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我市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得到了部、省好评,为河南省名列全国第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我科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焦国土资〔xx〕24号),明确了占补平衡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具体要求;对经验收合格的耕地及时报请省厅核查确认,核查合格后及时录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进行电子备案;并做好建设用地和占补平衡项目的挂钩工作,确保用地项目上报审批和我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同时,按照国家、省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的相关要求,对各县(市)区负责电子信息报备的信息人员和耕保科人员进行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网上报备培训,明确了责任人,为用地报件及时上报审批奠了基础。截止目前,我市共上报审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47.7816公顷,补充耕地147.7816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进行电子报备20xx.0177公顷,储备耕地1404.6744公顷。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二十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