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协议(优秀15篇)
随笔是一种以记叙、描写等手法,自由而灵活地表达作者个人思想、感情的一种文学作品。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对我们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船舶代理协议篇一
委托代理人:江苏省农科院、南京陆氏臵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代理人:南京中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独家代理租赁甲方建设的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以下简称“本案”)房屋使用权、并为本案作全程推广租赁策划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1.委托租赁物业名称: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
2.委托租赁物业坐落:位于宁杭公路以南、柳营西路以东、余粮路以北。
3.委托租赁物业性质:办公、居住用房。
4.委托租赁总建筑面积约15060㎡(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其中办公、居住用房建筑面积为13950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10㎡(该物业另立协议)。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
委托期限:18个月(自房屋开盘销售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期满时,如需续约,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乙方提前租出该物业,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委托租赁价格。
1.甲、乙双方同意本案房屋租赁均价(平均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元人民币。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不得低于5800元人民币。
2.乙方根据各户所在的位臵、房号制订各户的底价价格表,该价格表。
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公开销售前应以各户底价为基础制作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委托租赁进度。
1.租赁进度指标。
(1)房屋开盘销售后6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40%;。
(2)房屋开盘销售后9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60%;。
(3)房屋开盘销售后15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90%;。
(4)房屋开盘销售后18个月内,基本完成租赁任务。
2.本案租赁进度指标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为计算标准。
第五条委托代理费及结算方法。
1.委托代理费包含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
2.代理佣金计提标准:甲方按本案租赁合同成交总价的1.5%计提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作为结算代理费的标准。
船舶代理协议篇二
船舶代理协议书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船舶租赁合同阅读参考。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 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
2、 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授权
1.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和/或经营的船舶的代理人,船名: 。
1.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和义务
2.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2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尽量使船舶减少在港时间,并安排进港、清关、靠泊、装卸和其他甲方指示的工作,例如提供燃油,水,食品,备件和安排船舶修理和其他船员事务等。
2.3 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可代表船方/船长签发提单,提单格式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当为此支付给乙方的佣金为全部运费金额的_ _%。
2.4乙方将通知甲方所有关于港口条件和船舶动态的信息,并且将尽量在各方面减少成本开支。根据甲方的指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和港务当局签署qda协议(速遣协议)。
2.5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按照分配的运费清单情况在港口合理谨慎地收取所有进口货物的“应收运费”以及所有出口货物的“预付运费”。一旦不能正常收取,乙方应迅速将情况报告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
2.6一旦发生任何索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查,并报告给当地的船东保赔协会的代表。
2.7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安排交船还船。
2.8乙方在船舶驶离后应将所有有关的航运单证交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履行代理人职责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每条船舶的一套完整的船舶规范,以便乙方制作船期表和其他相关文件作参考。同时,甲方应尽可能早地将每个航次的细节用电报方式通知给乙方,通知应注明船舶名称,呼号,国籍,登记港,预计到达时间,进行装卸作业的货物描述,吨位/数量,满载/空载集装箱的数字,大件货的体积和重量,危险货物在imo号码的.名称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果对于有关的计划有任何修改,甲方应及时发出进一步通知。
3.3甲方应该在船舶到达每一个要挂靠的港口前 个工作日将所有航运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复印件、货物清单、积载图、集装箱摘要和危险货物清单等)以及船员名单和其他相关单证都分发给乙方。
3.4 甲方或者船长应该在船舶到达挂靠港前 小时、 小时和 小时和到达前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乙方,告知船舶的吃水深度和任何特殊要求,一旦有其他的船舶到达时间,那么相关的港口情况必须及时进行通知。
3.5甲方向乙方下达任何指示/要求/通知等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限于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且应当明确、可辨识。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在本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的准备金,以便支付在挂靠港发生的港口使费等。该准备金在整个合同期间不得少于_______美元,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行为,因此导致船舶延误或者引发的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4.2在船舶到达港口前,乙方应电报通知甲方预计的港口使费和qda费用,甲方应在船舶到达前给予确认。如没有收到甲方的答复,乙方将视为已经被甲方确认,并将需要的金额相应地从准备金中扣除。
4.3乙方的代理费按照附件一的费率价格表确定。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4.4 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支付一笔总金额为______美元的款项,来支付乙方为每条船舶作代理所发生的通讯费用、银行费用、邮寄费和其他小额开支费用等。
4.5 甲方同意,在乙方提供有关凭证和说明的前提下,为了甲方利益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乙方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支付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船舶代理协议篇三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船务代理事宜在中国_________进行了友好会谈,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代理。
一、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船舶驶抵_________港口均委托乙方代理。如甲方船舶出租给第三方时,交更船务代理不受本条款约束。但下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在代理下方船舶时,应选用国内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约分代理店,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报告在_________港口的甲方船舶动态,装卸安排,进度及其它有关情况。
四、对于甲方提供的货源情况。乙方应积极组织落实并在三十六小时内给甲方以准确的答复,如有变动,应及时电告甲方,以便甲方及对调度船舶。
五、乙方应做好甲方船舶在_________各港的船、货港口衔接工作,尽量减少压港时间,哪港口泊位紧张,乙方应设法与港方协商,如需加班应按甲方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帮动甲方承揽货源。特别是从_________港,约回程货源。承揽的货源要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尽快组织实施。
第二条费用及其结算。
一、船舶代理费:经双方协商:甲方船舶在_________年停靠一个港口进行装卸作业,甲方付给乙方船舶代理费_________元。
二、港口使费:
1.港口使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如有特珠条款,乙方则按甲方通知办理。但乙方必须负责选择合理开支,以降低成本。
2.乙方给甲方船舶在_________港口的装卸费和理货费接下列公式计算:
a.乙方政府许可装卸费基本款×85%=通知款额。
b.乙方政府许可的附加费款额×85%=通知款额。
c.乙方政府许可的理货费总额×90%=通知款额。
3.甲方在船舶抵靠_________港口前凡每挂靠一港,预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做为船舶港口使费,待甲方收到全部原始费用单证及总额清单后,经审核无误最迟在三十天内汇给乙方。
4.如果甲方船舶需在_________港口加油,乙方应选择售价低廉,优质服务的公司供油。
5.船舶在_________港,期间提出修理、购件、借支等事宜。乙方应及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并由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船舶在_________的全部费用以_________(货币)结算。如加油需_________(货币)支付时,以_________(货币)结算。
第三条单证。
一、乙方应在甲方船舶离开_________最后一个港口时起三十天内将全部原始费用单证及费用总额清单字给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按本合同有关费用结算条款办理。
二、乙方除提供随船运输单证三套外,还应在甲方船舶离港后二十四小时内另寄两套给甲方。
三、有关货物单证,乙方除将各付本随船工带交有关方面外,还应督促发货人尽快将单证寄给收货人,以便收货人及时报关,报验、提货。
四、有关_________港口的使费标准及其变动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揽货拥金。
乙方给甲方船舶在_________揽货,甲方付给乙方运费总额百分之三的揽货拥金。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与期限。
一、乙方对甲方船舶在_________各港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和经济效益有直接责任,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一切代理工作,加速船舶周转,尽量节约各项费用。如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二、乙方因正当原因终止协议时,应予三十天前通知下方,以便有充足的时间重新委托代理。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根据情况提出终上或修改协议的有关条款,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一手。
第六条本协议正本两份,以_________文书就,副本(正本的影印件)若干份,经签字后正本协议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船舶代理协议篇四
船舶代理是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有关营运业务和进出港口手续的工作。船舶代理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和国际海运船舶代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船舶代理。
协议书。
范文,供大家参考!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船务代理事宜在中国_________进行了友好会谈,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代理。
一、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船舶驶抵_________港口均委托乙方代理。如甲方船舶出租给第三方时,交更船务代理不受本条款约束。但下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在代理下方船舶时,应选用国内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约分代理店,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报告在_________港口的甲方船舶动态,装卸安排,进度及其它有关情况。
四、对于甲方提供的货源情况。乙方应积极组织落实并在三十六小时内给甲方以准确的答复,如有变动,应及时电告甲方,以便甲方及对调度船舶。
五、乙方应做好甲方船舶在_________各港的船、货港口衔接工作,尽量减少压港时间,哪港口泊位紧张,乙方应设法与港方协商,如需加班应按甲方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帮动甲方承揽货源。特别是从_________港,约回程货源。承揽的货源要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尽快组织实施。
第二条费用及其结算。
一、船舶代理费:经双方协商:甲方船舶在_________年停靠一个港口进行装卸作业,甲方付给乙方船舶代理费_________元。
二、港口使费:
1.港口使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如有特珠条款,乙方则按甲方通知办理。但乙方必须负责选择合理开支,以降低成本。
2.乙方给甲方船舶在_________港口的装卸费和理货费接下列公式计算:
a.乙方政府许可装卸费基本款×85%=通知款额。
b.乙方政府许可的附加费款额×85%=通知款额。
c.乙方政府许可的理货费总额×90%=通知款额。
3.甲方在船舶抵靠_________港口前凡每挂靠一港,预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做为船舶港口使费,待甲方收到全部原始费用单证及总额清单后,经审核无误最迟在三十天内汇给乙方。
4.如果甲方船舶需在_________港口加油,乙方应选择售价低廉,优质服务的公司供油。
5.船舶在_________港,期间提出修理、购件、借支等事宜。乙方应及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并由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船舶在_________的全部费用以_________(货币)结算。如加油需_________(货币)支付时,以_________(货币)结算。
第三条单证。
一、乙方应在甲方船舶离开_________最后一个港口时起三十天内将全部原始费用单证及费用总额清单字给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按本。
合同。
有关费用结算条款办理。
二、乙方除提供随船运输单证三套外,还应在甲方船舶离港后二十四小时内另寄两套给甲方。
三、有关货物单证,乙方除将各付本随船工带交有关方面外,还应督促发货人尽快将单证寄给收货人,以便收货人及时报关,报验、提货。
四、有关_________港口的使费标准及其变动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揽货拥金。
乙方给甲方船舶在_________揽货,甲方付给乙方运费总额百分之三的揽货拥金。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与期限。
一、乙方对甲方船舶在_________各港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和经济效益有直接责任,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一切代理工作,加速船舶周转,尽量节约各项费用。如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二、乙方因正当原因终止协议时,应予三十天前通知下方,以便有充足的时间重新委托代理。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根据情况提出终上或修改协议的有关条款,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一手。
第六条本协议正本两份,以_________文书就,副本(正本的影印件)若干份,经签字后正本协议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鉴于: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及。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授权。
1.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和/或经营的船舶的代理人,船名:。
1.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范围和义务。
2.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2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尽量使船舶减少在港时间,并安排进港、清关、靠泊、装卸和其他甲方指示的工作,例如提供燃油,水,食品,备件和安排船舶修理和其他船员事务等。
2.3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可代表船方/船长签发提单,提单格式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当为此支付给乙方的佣金为全部运费金额的__%。
2.4乙方将通知甲方所有关于港口条件和船舶动态的信息,并且将尽量在各方面减少成本开支。根据甲方的指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和港务当局签署qda协议(速遣协议)。
2.5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按照分配的运费清单情况在港口合理谨慎地收取所有进口货物的“应收运费”以及所有出口货物的“预付运费”。一旦不能正常收取,乙方应迅速将情况报告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
2.6一旦发生任何索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查,并报告给当地的船东保赔协会的代表。
2.7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安排交船还船。
2.8乙方在船舶驶离后应将所有有关的航运单证交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履行代理人职责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每条船舶的一套完整的船舶规范,以便乙方制作船期表和其他相关文件作参考。同时,甲方应尽可能早地将每个航次的细节用电报方式通知给乙方,通知应注明船舶名称,呼号,国籍,登记港,预计到达时间,进行装卸作业的货物描述,吨位/数量,满载/空载集装箱的数字,大件货的体积和重量,危险货物在imo号码的名称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果对于有关的计划有任何修改,甲方应及时发出进一步通知。
3.3甲方应该在船舶到达每一个要挂靠的港口前个工作日将所有航运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复印件、货物清单、积载图、集装箱摘要和危险货物清单等)以及船员名单和其他相关单证都分发给乙方。
3.4甲方或者船长应该在船舶到达挂靠港前小时、小时和小时和到达前用电报或电传在通知乙方,告知船舶的吃水深度和任何特殊要求,一旦有其他的船舶到达时间,那么相关的港口情况必须及时进行通知。
3.5甲方向乙方下达任何指示/要求/通知等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限于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且应当明确、可辨识。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的准备金,以便支付在挂靠港发生的港口使费等。该准备金在整个合同期间不得少于_______美元,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行为,因此导致船舶延误或者引发的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4.2在船舶到达港口前,乙方应电报通知甲方预计的港口使费和qda费用,甲方应在船舶到达前给予确认。如没有收到甲方的答复,乙方将视为已经被甲方确认,并将需要的金额相应地从准备金中扣除。
4.3乙方的代理费按照附件一的费率价格表确定。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4.4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支付一笔总金额为______美元的款项,来支付乙方为每条船舶作代理所发生的通讯费用、银行费用、邮寄费和其他小额开支费用等。
4.5甲方同意,在乙方提供有关凭证和说明的前提下,为了甲方利益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乙方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
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年。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支付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合同的修改:
8.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鉴于: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及。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轮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授权。
1.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轮代理人,航线代号:。
1.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
第二条乙方的代理权限。
2.1港口代理。
2.1.1根据当地装卸习惯和条件,安排船舶靠泊、货物的装卸、检验检疫和其他辅助业务。
2.1.2与港口和其他有关的当局保持紧密的沟通,代表甲方与他们进行联系。
2.1.3通知收货人有关船舶最新的位置,依据适当背书的提单交付进口货物。
2.1.4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通知船舶的位置,港口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情况等,签发必要的事实声明。
2.1.5安排加燃油,加水和其他必需品。
2.1.6安排船舶修理和检验,处理因为与甲方的船舶碰撞或其他事故产生的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事务。
2.1.7参加船舶的管理,包括为船员支付工资,签约、船员的住院、医疗等。
2.1.8处理索赔和在处理共同海损中提供帮助,根据运输合同条款和法律的规定保护甲方的利益。
2.2签单代理。
2.2.1以甲方的名义准备和签发有关进口的航运单据,包括到达通知,交货命令等。
2.2.2以甲方的名义准备和签发出口航运单据,包括装船指令,正本提单,装船清单,集装箱清单等。
2.3财务。
2.3.1代表甲方收取进出口货物运费、附加费和其他费用,并在船舶驶离港口后下个月内按周支付给甲方。
费用等。
2.4甲方的其他特别授权。
第三条双方的承诺。
3.1甲方承诺。
3.1.1提供一切代理人为完成代理事项而必须的文件资料等。
3.1.2全面及时地提供有关船期、港口靠泊、航线政策以及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宜的信息。
3.1.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3.1.4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1.5在船舶到港前提供乙方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安排代理服务。如甲方在该航次中需要变更乙方的代理权限的,甲方应当另行作出书面指示,否则乙方视为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代理权限。
3.2乙方承诺。
3.2.1乙方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2.2对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对于乙方根据第2.3.2条代表甲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偿还给乙方。
4.2乙方的代理费按照附件一的费率价格表确定。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年。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支付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合同的修改:
8.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船舶代理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账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代理协议篇六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锦州兰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货主)委托甲方介绍的乙方承运自仪征和南通诚晖油库至锦州港的油品运输业务,根据《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签订本协议。
1、 合同编号:yd-20170923-c3
2、 货主名称:锦州兰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 船 名:乘浪6;
4、 运输航线:仪征和南通诚晖油库-锦州港
5、 油品名称:芳烃;
6、运输价格:110元/吨(开票);
二、费用:
1、代理费:10元/吨(含税)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2、负责协调装卸两港的作业事宜;
3、负责协助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异常问题协调;
四、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保质保量的将甲方介绍的货源按时运出并卸货;
2、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到达装卸货港;
3、保证船舶适装,装货前货主验舱,验舱不合格,货主有权取消该合同;
4、卸货时因乙方造成的含水,亏吨异常问题,与甲方代理费无关,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代理费。
8、甲方有货优先给乙方配载,乙方同意下载货物优先给甲方用船;
9、船上业务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业务联系;
五、本合同传真签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至装卸完毕、运输费用结清自行终止,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为独立合同,与双方签署并执行的其他合同不产生任何经济关联。
甲方:东营昱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华胜海运有限公司乘浪6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2017年09月23日 2017年09月23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在****港的'船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关于代理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在xx港口岸的与船舶代理有关的一切业务。
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认真仔细地做好甲方在xx地区的各项业务并尽最大努力帮助甲方在xx地区的业务发展。
3.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代理进口货物放货及出口放吉箱事宜,并代甲方向客户收取协议甲方进出口箱租等费用。
乙方代表甲方在货到港前两个工作日内发到货通知书给收货人,并与客户核对进口舱单。甲方进口客户凭甲方船东之有关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乙方代甲方按照甲方标准收取thc、文件费、海运费、进口箱租、eir、修箱费和箱体押金。进口换单时对运费到付、电报放货和副本提单放货、house单放货的,须凭甲方书面指令方可签发提货单;若乙方或其代理人未按甲方指令擅自放单或处理放货过程中产生错误而致甲方受损,乙方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出口放吉箱事宜,根据甲方通知放吉箱给发货人。
二、关于货运单证
1. 进口:甲方在船舶抵港前24小时将进口重空箱等详细资料用edi或传真通过乙方通知有关方,并将进口舱单六份、积载图三份、提单副本二份、装箱清单六份于抵港时交乙方转有关方,以便办理船舶装卸作业等。(如海关另有规定将作相应更改)
2. 出口:乙方在缮制各种货物单证时应认真审核,保证各种单证的准确、清洁,并通过edi或传真及时地把数据传送给甲方。
三、关于费用
1. 甲方按照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其他相关代付费用:
2.进口货物到付运费由甲方向收货人收取,甲方应在船舶抵港前用edi将到付运费的提单号等资料提供给乙方。乙方应严格执行先付费后放货的原则,收到甲方放货通知后才可放货。
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以及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协议履行地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五、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本协议于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截止。
船舶代理协议篇七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鉴于: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及。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轮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授权。
1.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轮代理人,航线代号:。
1.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
第二条乙方的代理权限。
2.1港口代理。
2.1.1根据当地装卸习惯和条件,安排船舶靠泊、货物的装卸、检验检疫和其他辅助业务。
2.1.2与港口和其他有关的当局保持紧密的沟通,代表甲方与他们进行联系。
2.1.3通知收货人有关船舶最新的位置,依据适当背书的提单交付进口货物。
2.1.4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通知船舶的位置,港口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情况等,签发必要的事实声明。
2.1.5安排加燃油,加水和其他必需品。
2.1.6安排船舶修理和检验,处理因为与甲方的船舶碰撞或其他事故产生的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事务。
2.1.7参加船舶的管理,包括为船员支付工资,签约、船员的住院、医疗等。
2.1.8处理索赔和在处理共同海损中提供帮助,根据运输合同条款和法律的规定保护甲方的利益。
2.2签单代理。
2.2.1以甲方的名义准备和签发有关进口的航运单据,包括到达通知,交货命令等。
2.2.2以甲方的名义准备和签发出口航运单据,包括装船指令,正本提单,装船清单,集装箱清单等。
2.3财务。
2.3.1代表甲方收取进出口货物运费、附加费和其他费用,并在船舶驶离港口后下个月内按周支付给甲方。
2.3.2代表甲方支付与船舶操作、货物操作有关的甲方应支付的费用和开支,包括所有小额的费用,包括邮费、交通费、通信费、电报费、电传费、长途电话费、广告费、edi费用等。
2.4甲方的其他特别授权。
第三条双方的承诺。
3.1甲方承诺。
3.1.1提供一切代理人为完成代理事项而必须的文件资料等。
3.1.2全面及时地提供有关船期、港口靠泊、航线政策以及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宜的信息。
3.1.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3.1.4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1.5在船舶到港前提供乙方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安排代理服务。如甲方在该航次中需要变更乙方的代理权限的,甲方应当另行作出书面指示,否则乙方视为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代理权限。
3.2乙方承诺。
3.2.1乙方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2.2对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对于乙方根据第2.3.2条代表甲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偿还给乙方。
4.2乙方的代理费按照附件一的费率价格表确定。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
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年。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支付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合同的修改:
8.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船舶代理协议篇八
船舶代理是一个非常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船舶运输、船舶管理、海关、港口等众多方面的知识。我作为一名船舶代理,通过与船舶公司、港口和海关等合作伙伴紧密合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船舶代理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全面了解船舶行业。
船舶代理工作需要对船舶行业有全面的了解。首先,需要了解不同种类船舶的特点及其所需的各项服务,包括质检、装卸、集装箱堆场等。其次,需要了解国际贸易和运输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确保各项手续的顺利进行。此外,还需要了解港口和海关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综合了解船舶行业的各个方面将有助于高效地完成船舶代理工作。
第三段: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在船舶代理工作中,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是至关重要的。船舶代理需要处理大量的文件和手续,如船舶报关、船舶装卸申报、船舶出入港手续等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都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必须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仔细的核查和操作。同时,要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船舶公司、港口和海关等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第四段: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船舶代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如船舶延迟、停工、口岸封锁等。面对这些突发情况,船舶代理需要快速反应,迅速采取措施应对。例如,可以与船舶公司协商调整船舶计划,与港口和海关沟通协调处理,以减少损失和延误。此外,还需要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告知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是船舶代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能力。
第五段:持续学习和不断进步。
船舶代理工作涉及的知识和技能是非常广泛的,船舶行业的政策和规定也在不断变化。因此,持续学习和不断进步是非常重要的。船舶代理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阅读相关书籍和文献等方式增加知识储备,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行业动态。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同行业的人交流和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在竞争激烈的船舶代理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结尾:
船舶代理工作既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全面知识和综合技能的工作。通过全面了解船舶行业、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以及持续学习和不断进步,我相信我可以成为一名更优秀的船舶代理,并为船舶运输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船舶代理协议篇九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在****港的船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关于代理。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在xx港口岸的与船舶代理有关的一切业务。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认真仔细地做好甲方在xx地区的各项业务并尽最大努力帮助甲方在xx地区的业务发展。
3.甲方授权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代理进口货物放货及出口放吉箱事宜,并代甲方向客户收取协议甲方进出口箱租等费用。
乙方代表甲方在货到港前两个工作日内发到货通知书给收货人,并与客户核对进口舱单。甲方进口客户凭甲方船东之有关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乙方代甲方按照甲方标准收取thc、文件费、海运费、进口箱租、eir、修箱费和箱体押金。进口换单时对运费到付、电报放货和副本提单放货、house单放货的,须凭甲方书面指令方可签发提货单;若乙方或其代理人未按甲方指令擅自放单或处理放货过程中产生错误而致甲方受损,乙方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出口放吉箱事宜,根据甲方通知放吉箱给发货人。
二、关于货运单证。
1.进口:甲方在船舶抵港前24小时将进口重空箱等详细资料用edi或传真通过乙方通知有关方,并将进口舱单六份、积载图三份、提单副本二份、装箱清单六份于抵港时交乙方转有关方,以便办理船舶装卸作业等。(如海关另有规定将作相应更改)。
2.出口:乙方在缮制各种货物单证时应认真审核,保证各种单证的准确、清洁,并通过edi或传真及时地把数据传送给甲方。
三、关于费用。
1.甲方按照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其他相关代付费用:
2.进口货物到付运费由甲方向收货人收取,甲方应在船舶抵港前用edi将到付运费的提单号等资料提供给乙方。乙方应严格执行先付费后放货的.原则,收到甲方放货通知后才可放货。
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以及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协议履行地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五、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本协议于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截止。
船舶代理协议篇十
一、甲方现有一艘渔船:
船号:
船长:________米,深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主机功率:
吨位:________ 吨,净吨:________吨。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渔船。
材质:钢制渔船。
船籍:
船籍登记号码:
造船厂:
建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协商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交款方法: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交船地点:
三、甲方将现有船舶证书、产权证交给乙方放船。若以后乙方需要船的证书情况下,甲方应转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该船无任何债权债务,如有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该船应按合同签订时的现船状态交给乙方。
六、交船前的各种风险由甲方负责,交船后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代理协议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轮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授权内容。
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轮代理人,航线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代理权限。
1、港口代理。
(1)根据当地装卸习惯和条件,安排船舶靠泊、货物的装卸、检验检疫和其他辅助业务。
(2)与港口和其他有关的当局保持紧密的沟通,代表甲方与他们进行联系。
(4)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通知船舶的位置,港口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情况等,签发必要的事实声明。
(5)安排加燃油,加水和其他必需品。
(6)安排船舶修理和检验,处理因为与甲方的船舶碰撞或其他事故产生的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事务。
(7)参加船舶的管理,包括为船员支付工资,签约、船员的住院、医疗等。
(8)处理索赔和在处理共同海损中提供帮助,根据运输合同条款和法律的规定保护甲方的利益。
2、签单代理。
(1)以甲方的名义准备和签发有关进口的航运单据,包括到达通知,交货命令等。
(2)以甲方的名义准备和签发出口航运单据,包括装船指令,正本提单,装船清单,集装箱清单等。
3、财务。
(1)代表甲方收取进出口货物运费、附加费和其他费用,并在船舶驶离港口后下个月内按周支付给甲方。
(2)代表甲方支付与船舶操作、货物操作有关的甲方应支付的费用和开支,包括所有小额的费用,包括邮费、交通费、通信费、电报费、电传费、长途电话费、广告费、edi费用等。
4、甲方的其他特别授权。
三、双方的承诺。
(一)甲方承诺。
1、提供一切代理人为完成代理事项而必须的文件资料等。
2、全面及时地提供有关船期、港口靠泊、航线政策以及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宜的信息。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4、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5、在船舶到港前提供乙方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安排代理服务。如甲方在该航次中需要变更乙方的代理权限的,甲方应当另行做出书面指示,否则乙方视为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代理权限。
(二)乙方承诺。
1、乙方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对于乙方代表甲方支付与船舶操作、货物操作有关的甲方应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账单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偿还给乙方。
2、乙方的代理费:_________元/吨(含税)。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账单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五、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2、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6、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_________年。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_____、_____、_____,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_________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支付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_________%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船舶代理协议篇十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户:
鉴于: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授权。
1.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和/或经营的船舶的代理人,船名:。
1.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范围和义务。
2.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2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尽量使船舶减少在港时间,并安排进港、清关、靠泊、装卸和其他甲方指示的工作,例如提供燃油,水,食品,备件和安排船舶修理和其他船员事务等。
2.3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可代表船方/船长签发提单,提单格式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当为此支付给乙方的佣金为全部运费金额的__%。
2.4乙方将通知甲方所有关于港口条件和船舶动态的信息,并且将尽量在各方面减少成本开支。
根据甲方的指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和港务当局签署qda协议(速遣协议)。
2.5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按照分配的运费清单情况在港口合理谨慎地收取所有进口货物的“应收运费”以及所有出口货物的“预付运费”。
一旦不能正常收取,乙方应迅速将情况报告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
2.6一旦发生任何索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查,并报告给当地的船东保赔协会的代表。
2.7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示安排交船还船。
2.8乙方在船舶驶离后应将所有有关的航运单证交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履行代理人职责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每条船舶的一套完整的船舶规范,以便乙方制作船期表和其他相关文件作参考。
同时,甲方应尽可能早地将每个航次的细节用电报方式通知给乙方,通知应注明船舶名称,呼号,国籍,登记港,预计到达时间,进行装卸作业的货物描述,吨位/数量,满载/空载集装箱的数字,大件货的体积和重量,危险货物在imo号码的名称和其他重要信息。
如果对于有关的计划有任何修改,甲方应及时发出进一步通知。
3.3甲方应该在船舶到达每一个要挂靠的港口前个工作日将所有航运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复印件、货物清单、积载图、集装箱摘要和危险货物清单等)以及船员名单和其他相关单证都分发给乙方。
3.4甲方或者船长应该在船舶到达挂靠港前小时、小时和小时和到达前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乙方,告知船舶的吃水深度和任何特殊要求,一旦有其他的船舶到达时间,那么相关的港口情况必须及时进行通知。
3.5甲方向乙方下达任何指示/要求/通知等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限于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且应当明确、可辨识。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的准备金,以便支付在挂靠港发生的港口使费等。
该准备金在整个合同期间不得少于_______美元,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行为,因此导致船舶延误或者引发的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4.2在船舶到达港口前,乙方应电报通知甲方预计的港口使费和qda费用,甲方应在船舶到达前给予确认。
如没有收到甲方的答复,乙方将视为已经被甲方确认,并将需要的金额相应地从准备金中扣除。
4.3乙方的代理费按照附件一的费率价格表确定。
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4.4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支付一笔总金额为______美元的款项,来支付乙方为每条船舶作代理所发生的通讯费用、银行费用、邮寄费和其他小额开支费用等。
4.5甲方同意,在乙方提供有关凭证和说明的前提下,为了甲方利益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乙方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
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年。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
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支付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合同的修改:
8.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
甲方。
乙方。
船舶代理协议篇十三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船舶转让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经公开转让,甲方同意将“”、“”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号分别为xx、xx)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港口管理局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产权交易所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代理协议篇十四
第一段:介绍船舶代理的概念和背景(约200字)。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经纪人或代理商代表船东或船舶经营者处理船舶业务的工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加强,船舶代理在保障船舶安全、促进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船舶代理,我已经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里我将分享一些关于船舶代理的经验和感悟。
第二段:提高沟通能力,确保顺利运行(约300字)。
作为船舶代理,良好的沟通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合理充分地了解客户的需求、要求和期望,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关键。其次,与船东和船舶经营者之间的沟通也至关重要。及时准确地传达相关信息和要求,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此外,在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中,也需要保持清晰的表达和理解能力,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总之,通过不断提升沟通能力,可以保证船舶代理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段: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约300字)。
紧急事件是船舶代理工作中常见的情况之一。可能涉及到船舶的故障、货物的延误或丢失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船舶代理需要保持冷静、果断和灵活的处理能力。首先,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联系维修人员或重新安排货物运输计划。其次,与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机构进行沟通,以获得紧急情况下的支持和协助。最后,为船东和船舶经营者提供最好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以便使紧急事件的影响最小化。通过处理紧急事件的经验,我意识到了在压力下保持冷静和灵活性的重要性。
第四段:合规性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约200字)。
船舶代理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合规性和法律意识。首先,了解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工作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其次,为船东和船舶经营者提供适当的建议和指导,确保他们的业务在法律框架中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此外,处理货物进出口、报关报检等事务时,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严格遵守法律和合规性要求,可以确保船舶代理的工作真实可靠。
第五段:总结船舶代理的成就和展望(约200字)。
船舶代理是一个具有挑战性和发展空间的职业。通过我的经验,我深刻认识到沟通能力、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和合规性意识在船舶代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未来,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以及扩展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更好地适应船舶代理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将取得更多的成就,并为客户和船舶经营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船舶代理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经公开转让,甲方同意将、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号分别为、)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港口管理局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产权交易所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